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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人力为本、人定胜天的唯物思想

潘季驯评传作者:潘季驯评传 2017-02-13 11:48
    (一)对"天"、"神"观念的基本看法

    人定胜天,这个中国传统的唯物主义朴素思想反映了人类征服大自然的决心和对自然对象进行改造的胜利。它同时也是人类对于自身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自信心的一种表现,潘季驯之所以能在治河事业上"壮于斯,老于斯,朝于斯,暮于斯,"不懈的努力,无畏的进击,做出自己独特的贡献,正是由于他坚定地信奉了这个不朽的格言。他在晚年系统总结自己一生治河① 潘季驯:《刻河防一览引》。

    ② 万恭:《督抚江西奏议序》,见潘季驯《督抚江西奏疏》,明万历刻本,北京图书馆善本库藏书。

    经验的理论著作《河议辩惑》中,开篇即阐明了自己对于这个哲学问题的基本立场。它是通过对于"神"和"天"这两个古老哲学范畴的思考,以一问一答的辩说形式展开的。

    首先,潘季驯阐明了对"神"的看法:或有问于驯曰:河有神乎?驯应之曰:"有"。

    化不可测之谓神,河决而东,神舍西矣;河决而南,神舍北矣。神之所舍,孰能治之?

    驯曰:神非它,即水之性也。水性无分子东西,而有分于上下,西上而东下,则神不欲决而南,北上而南下,则神不欲决而北。间有决者,必其流缓而沙垫,是过颡在山之类也。挽上而归下,挽其所不欲而归于其所欲,乃所以奉神非治神也。孟子曰:禹之治水,水之导也。

    道即神也。聪明正直之谓神,岂有神而不道者。故语决为神者,愚夫俗子之言,庸臣慢吏推委之词也。①我们知道,"神"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一个古老的哲学范畴,其中鲜明地体现出唯物思想与唯心思想、无神论与有神论观点的尖锐对立。在治河观上,唯心论者常常把"神"看作宗教崇拜对象的专有名词,是在冥冥之中主宰河流运动的最高精神实体。故他们称"化不可测之谓神","神之所舍,孰能治之?"这是一种宿命论的自然观。体现在治河方略上就是消极治河的方法,主张不疏淤浅,不堵决口,不筑堤防,只是任河流自然泛滥,迁徙游荡,还美其名曰:顺其自然,"以不治治之"。与此相反,古代唯物主义的治河家们却有着自己的不同理解:第一,他们认为"神"并不是什么控制万物的精神实体,而是客观的自然规律。具体在河流运动中,"神非它,即水之性也"。具体地说,河流中水流与泥沙的矛盾运动规律:水性就下,故有分于上下,而无东西;沙随水行,故流缓而沙垫,流疾而沙刷。

    第二,既然是自然规律,那就可以由人们去认识,去掌握。潘季驯说:"道即神也"。这里的"神"即是指已被人们认识并掌握了的河流运动规律,它是以主观形式反映出来的:"聪明正直之谓神,岂有神而不导者。"何谓"道"?"道"即是"导","导"就是治水的方略。而治水的方略就建立在对"神"的正确认识上。故曰:"禹之治水,水之导也。"第三,自然规律可以被人们认识和利用,但是不能被改造。"挽上而归下,挽其所不欲而归于其所欲,乃所以奉神非治神也。"这里的"奉神"就是顺治;而"治神"就是逆治,也就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唯意志论。

    不难看出,上述论述巧妙地表达了潘季驯对于天人关系的辩证认识,其涉及范围几乎涵盖了人与自然界关系中的基本哲学要义。这种哲学观念无疑构成了潘季驯积极治河、勇敢创新的精神支柱。故他严厉地批评了把"神"这个范畴神秘化的观点,指出它在实践中只能成为悲观主义和无所作为思想的辩护词:"语决为神者,愚夫俗子之言,庸臣慢吏推委之词也"。

    然后,潘季驯又通过对"天"这个范畴的思辨,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基本哲学立场:① 见《河防一览》卷二。

    问者曰:"彼言天者,非欤?"驯曰:"治乱之机,天实司之,而天人未尝不相须也。尧之时,泛滥于中国,天未厌乱,故人力未至,而水逆行也。使禹治之,然后人得平土而居之,人力至而天心顺之也。

    如必以决委之天数,即治则曰玄符效灵,一切任天之便,而人力无所施焉,是尧可以无忧,禹可以不治也。归神归天,误事最大,故驯不敢不首白之也。"这段话实际上强调了在尊重自然规律前提下,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

    本来,"天"也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一个古老的哲学范畴。天与人,是信天命,还是相信人的实践力量?换句话说,是把自然界的现状偶像化,还是通过认识自然界的规律去能动地改造它?这里也同样体现出两种自然观的尖锐对立。

    治河观上的唯心论者把"天"看作统治人世间万事万物的神秘上帝,他们总是把自然现象的发生,如河道决溢,泥沙淤塞,通统"委之天数",而且把人类实践的成果也通统归咎为上帝的显灵,"既治则曰玄符效灵,一切任天之便。"与此相反,唯物主义的治河家们则认为"天"不过是客观的自然界,它根本不受什么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支配,它有自己的运行发展规律。

    例如在潘季驯那里,"天"的实际含义就是河流运动规律,所以对于"天"的问题不是谈不谈,而是应当怎样去谈?潘季驯说:"治乱之机,天实司之。

    而天人未尝不相须也。"这里的"天人相须",用现代哲学的语言来表达,就是人类在认识和掌握了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对自然界的改造运动,它的原始涵义类似于唐代哲学家刘禹锡的"天与人交相胜"说,以及宋代哲学家张载的"天与人有交胜之理"的观点。潘季驯认为,对于导致河道安流或者决溢的根本原因,当然要从自然河流本身的运动过程中去找,一要从它流经的地域条件上去寻找,二要从它的迁徙历史中去寻找,这两方面的变化之中总是会表现出某种密切相关的内在联系。但是,由于自然河流本身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的,在人的实践力量还没有改造它之前,它不会对人类社会做出多少有益的贡献,"故人力未至而水逆行也"。只有当我们通过劳动实践改造了河流以后,才能指望它为人类的目的服务,故"人力至而天心顺之也"。

    这里的"人力"无疑就是指人的实践能力;而"天心"显然指的就是河流运动的必然性。纵观古今,一部悠悠中国水利史,实际上也就是人类治理河流的实践史。从尧禹的时代起就是如此。如果抹杀了这个基本事实,把一切通统归之于"天数",那么"尧可以无忧,禹可以不治也",中华民族的历史就会中断。所以潘季驯十分痛恨治河观上的唯心主义天命观的说教,明确指出:"归天归神,误事最大"。他之所以要把澄清"神"、"天"观念上两种对立的认识观,作为总结自己一生治河经验的理论著作《河议辩惑》的卷首开篇语,其目的正在于肃清归天归神的消极态度,树立人定胜天的积极有为精神,为他具体阐述治河方略打下牢固的哲学基础。

    例如,在"塞决口"问题上,有人借历史上治水失败的事例辩称:"决口不可塞","塞决之难,难于升天",何必"好为艰难之事,自取劳苦哉?"主张留下决口,任决水自行冲刷成河,"以不治治之"。①潘季驯对这种消极治河的观点进行了严肃的批评。他首先指出,塞不塞决口,要看它是否有利① 见《河议辩惑》。

    ① 潘季驯:《两河经略堤决白》,见《河防一览》附存,民国版,资源委员会印本。

    于黄河主流的稳定运行,如果主流不变,可不塞;如果主流顺决口尽出,成为一条稳定的新河流,亦可不塞。但如果决口后一片汪洋,不辨正流,且妨害漕运、淹害民生,数百里间散漫无归,那就必须塞住决口。为什么?因为"水分则势缓,势缓则沙停也。"上游一决,下游必壅,"上愈决则下愈壅",下愈壅而上愈决,必然造成恶性循环。如果再以不治的态度侍之,那就会对国家的漕运和沿河百姓的生命财产带来更大的灾难。这样,治与不治,后果一目了然。①有人恐怕塞决筑堤,秋后洪水爆发,会引起新的溃决。潘季驯则针锋相对地提出,可以采用建减水坝的办法,"水至堤半,即任其滚出堤外也。??减水堤高出于岸,故只减盈溢之水,水落河身如故也。"②说明只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采取有效工程措施,就可以控制河流,除害兴利。故当有人诘问他说:古代大禹"虽以治河称神",也未能整治住黄河,他死后,黄河"或南或北,迁徙不常。而驯欲以区区堤坝之工,遂为长久之策乎?"潘季驯坚定地做出回答说:"成功不难,守成为难。"难的是人类如何采取措施不断地保持和发展自己的劳动实践成果。"使禹之成业,世世守之,盘庚不必迁也,周定王以后,河不必南徒也。"而实际上,"人亡岁久,王迹熄而文献无徵,故业毁而意见杂出,又何怪乎河之无常也。"③不从人类的主观方面找原因,而怪黄河迁徙之无常,认为人类不可能治理黄河,这种消极无为的观点是不可取的。

    故当有人诘问他:"河既堤矣,可保不复决乎?复决可无患乎?"潘季驯断然回答说:"纵决亦何害哉?盖河之夺也,非以一决即能夺之。决而不治,正河河流之日缓,则沙日高,沙日高则决日多,河始夺耳。今之治者,偶见一决,凿者便欲弃旧觅新,懦者辄自委之天数,议论纷起,年复一年,几何而不至夺河哉?今有遥堤以障其狂,有减水坝以杀其怒,必不至如往时多决。纵使偶有一决,水退复塞,还槽循轨,可以日计,何患哉???故治河者惟以定议论,辟纷更为主,河决未足深虑也。"①可见问题不在实际存在的困难有多大,而在我们有没有信心去克服它,相信不相信自己的实践力量。

    "臣窃谓天下之事,不日益则日损,而夫人之情,不日检而日弛。"②干什么事情都是一样的,只要我们闻决不丧志,采取高筑堤防,综合治理的积极措施,千秋万代地实践下去,"世世守之,世世此河也。"这正是潘季驯积极治河,人定胜天思想的生动体现。

    (二)藐视鬼神、巧借鬼神的无种论思想

    众所周知,治河工作所面对的常常是复杂多变的动态运行的自然河流。

    封建社会落后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又为人们探索河流运动规律设置了重重障碍,因此在封建社会的治河活动中,拜神褐庙、祭祀鬼神的现象是屡见不鲜的。人们普遍认为江河变化无常暴涨决溢的灾害现象都是由水里的神灵决定的,人力根本无法抗衡。由此人们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江神"、"河伯"、"海龙王",认为在这些神灵面前顶礼膜拜求得平安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且① 潘季驯:《两河经略堤决白》。

    ② 潘季驯:《河议辩惑》。

    ③ 潘季驯:《河议辩惑》。

    ① 《河议辩惑》。

    ② 潘季驯:《申明修守事宜疏》,见《河防一览》卷一○。

    不说早在中国历史上最古老的卜巫著作《周易》中就已经记载了君王率领民众进行抗洪活动之前先要祭祀王庙的史影;①也不说在春秋战国时期许多地方盛行的为"河伯"娶亲的习俗;亦不用说西汉初期因黄河瓠子决口20 余年,汉武帝亲率文武百官赶赴治河工地负薪堵瓠子决口,也要先行祭祀"河神",沉白马玉壁,以示恭敬;就是到了明、清时期,拜神庙祀河神也仍然被看作是决不可忽视的重要札仪。新来河官上任,先要统帅文武随从赴河神庙(龙王庙)贡献祭品,通报姓名,求得通融。一项治河工程举行开工典礼,也要由治河主官督率众人在河神塑像面前献上"三牲"贡品,再三祷告,求得谅解。这种情形在明清时期的河务活动中已经成为一种官方的礼仪制度,谁若轻视河神,违反了这个规矩,他就会受到上至衙门官员,下到普通夫役众口一词的指责唾骂。因此在中国古代水利史上虽然曾经出现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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