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尔·雷丁:知识分子之深本溯源
《立法者与阐释者-英-齐格蒙.鲍曼》作者:立法者与阐释者-英-齐格蒙.鲍曼 2017-04-13 11:00
但是,大多数定义都避而不谈其真正的实质:这些定义者通过把社会定义为两个不同的领域,已假设他们拥有划界之合法权利。与避而不谈实质问题正好相反,他们显然仅仅关注界线的此处;他们装作只局限于阐述此处的特征,并且对这种界定活动所必然导致的分裂后果保持缄默。大多数定义拒绝承认其目的就是要造成两个领域的分离(并使两者间的这种特定关系合法化),拒绝承认使两者相分离,就是这种定义活动的raisond‘etre,而非它的副产品。
于是,那些最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定义的创造者们在对既存的或所主张的社会关系进行探讨之前(正是在这种社会关系中,被定义的集团从社会其他部分中分离出来),已在试图罗列一张名单,上面写着知识分子的种种特权。在这样的一种定义过程中,遭到忽视的,与其说是作为一个集团的知识分子的任何特质及其所有物,不如说是社会关系本身对分离出来的知识分子整体的建构作用。成为知识分子之后,定义者们随即寻求把他们的这种分离地位重新构造为一种自我认同。自我定义是知识分子独特的活动方式,这种独一无二的活动方式掩盖了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即:这种自我定义不过是既定社会结构及置身其中的既存的(或所主张的)社会地位的再造和强化。
上述的这条规律鲜有例外者,除非知识分子把他们关注的焦点集中到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会;而这另一个社会与本社会之间的差异愈大,便愈能使他们脱离上述规律。知识分子自身的实践活动具有明显的结构特征,但若只牵涉本社会,此种结构鲜能显现出来,而在涉及解释其他社会的知识的时候,一个参照性的架构便会从他们的实践结构中显现。一个集团出于维持或强化自身地位这一现实原因,不可避免地会采用自我欺骗的手法,当它需要与一种异己的体验相冲突时,这种自我欺骗便会过分(其实效果适得其反)。列维-斯特劳斯和伽达默尔都曾说过,只有与另一种文化或另一种文本遭遇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遭遇”是从一种纯粹认知。理论态度的角度来说的),知识分子才能够“理解他们自己”。事实是,与他者的遭遇乃是自我认识的首要条件;以理论术语来表达,就是让对他者而言是前理论的、潜意识的、含混不清的东西具体化、对象化。
跨文化阐释这一实践活动所具有的自我去蔽的特征,在美国著名人类学家保尔·雷丁的研究工作中获得了最为清晰的阐明。雷丁曾长期致力于对“原始世界观”(原始社会中的各种意识、宗教观、道德体系和哲学)的研究,因此,他在这一领域的成功并不让人感到吃惊。人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一问题中,构成研究者视角的各种要素明确地进入了研究活动中,而研究者的视角对于他对自身在观念世界中的作用的理解是直接相关的。如果雷丁没有到原野中去搜寻那些“原始神学家们”,就谈不上真正地把握“原始宗教”;他努力去理解原始哲学,而这就要求他找到原始哲学家(至少是能够听懂他们)。如果一个人想要理解在研究者本人之社会中,是怎样的一种过程,才导致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建构的,那么,他将会发现雷丁的研究方法是具有启发性的。
首先,雷丁发现在原始社会的“原始住民中,有两种基本的性格类型,一种可以被称为‘教士-思想者’类型,另一种可以被称为‘普通信徒’类型;对于普通信徒的身分的认定,其行动是首要的依据,而对教士-思想者来说,行动则是次要的;普通信徒关注宗教现象的效果,教士-思想者则关注对宗教现象的分析”。起初,存在着一种对立,即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与一个占人口极小部分的集团之间的对立:前者奔走于谋生等日常琐事,例行公事似地周而复始地生产他们生存必需的条件,他们在此意义上“行动着”;后者不“行动”,只是反思“行动”,“真正的虔诚的信徒……通常只有极少数人”。这种对立同时表明了一种关系:那个少数人集团,仅仅是为了“无特性的”大多数人的某些特征(更准确地说,特征的缺乏)而“存在”;也就是说,正是由于在多数人集团中,有一些必要的东西是匮乏的或是有缺陷的,这样,少数人集团才“应运而生”;这个少数人集团在某种意义上是“无特征的”多数人的必要补充;而在另一种意义上,比之于多数人集团,少数人集团是派生出来的存在,甚至可以说它是一种寄生的存在。
雷丁对处于这种复杂关系当中的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了清晰的阐述。“原始住民对生存斗争中的不确定性怀有深深的恐惧。”不确定性(uncertainty)始终是恐惧的根源。行为的偶然性是一种在人的生存斗争的成败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的要素,结果的出乎意料性是绝对的,人们无法对生活整体中的许许多多的未知事物进行控制,这些东西永远导致了一种精神上的严重不安,人们为此而痛苦,渴望能够通过现实行为对不确定性进行控制,并由此获得安全感,或者,他们渴望在意识层面上对可能来临的事物有所认知。这种强烈的渴望产生了最早的那些传奇故事,其中充斥着魔术师、教士、科学天才、政治预言家或行家里手这一类角色。
起初,宗教教义的阐发者无意中利用了普通人的那种不安全感……。他们详细描述了这样一种理论:人身边的有关人与世界的一切有价值之物,甚至那些确定的和可预知的事物,都被危险所包围,并深深地陷入危险之中,只有用一种特殊方法,也就是用宗教教义的阐发者本人设计并加以完善的方法,才能摆脱这些危险。
对“不安全感”的利用表现在如下假设中: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视角,这种视角只有一些与众不同的人在特殊的条件下才能获得,这些人能够通过逻辑深入偶然性的表面的深处,以使这种偶然可以被预知。最初,宗教教义的阐发者就把知识作为操纵命运的手段;雷丁认为,这种知识活动的关键在于,“使对于主体的强制转变为对于客体的强制”(正如弗兰西斯·培根所说的“人们通过对于自然法则的服从,以成为自然的主人”,当时他所生活的社会正在从雷丁所谓的延续了千百万年的Naturgeschichte时代的进程中走出来)。一旦命运的决定要素被客体化了,一旦通过强制、机巧或诱惑的手段以使外在对象服从的力量否定了主体的意愿,那么,对于原始住民来说,知识就成了能够满足他们对于确定性的渴望的唯一合适的力量。作为知识的代言人,这就是知识拥有者的权力。宗教教义的阐发者对普通民众的不安全感进行操纵和利用,他们的那种特定的方式,以及后来的种种诸如此类的方法,强化了“知识者”特征:知识者的存在,既是他们的这种实践方式的前提,也是这种实践的必然结果。
然而,我们还可以从雷丁的分析中得到更多的启发。宗教教义的阐发者们所宣传的那种知识决没有仅仅局限于在“普通人”意识中缠绕着的那种有形的恐怖,也没有被后者所预先注定。知识求索过程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神秘莫测的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最初是为了控制不确定性而创造出来的方法,却激发了一个无限的、自我推进的、自我扩张的进程,这一进程使得这种努力不可能有一个终点,并且不可能产生一种精神平衡和实践控制来取代不确定性状态(既存的生活过程的种种变数)。这一进程一旦启动,即便是那些显而易见的“不变的及可以预测的”事件,实际上也“为危险所困,并深陷于危险之中”。“知识/权力”关系显现为一种无限的自我生长的机制,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它就不再依赖最初的动机,它已经创造了使自身得以进一步延续并发展壮大的条件。更多的不确定性被创造出来,更多的恐怖被引入“普通人”的生活世界。诸知识领域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实践相去甚远,知识的重要性及其自称的效用已无法被“普通民众”的主观的表面印象所验证。这种状况自然进一步地强化了知识及其守护者的权力,事实上,他们的权力已无懈可击,难以匹敌。
在“宗教教义的阐发者”和“普通民众”之间,在“倾心于观念的人”和“关注观念之效果的人”之间所作的区分,虽不能说有非常大的害处,但也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社会权力分配的严重失衡,正是由这种区分所酿成的,它不仅导致了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及有权利使用社会剩余产品等方面的严重的两极分化,而且,它还奠定了一种依赖型的对立关系,后者或许是这种区分的最重要的后果。这下,行动者依赖于思想者;普通人如果不求助于并接受宗教教义的阐发者的帮助,就无法处理他们的日常生活事务。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普通人现在是不完善的、有缺陷的和不够格的。没有一种确切无疑的方法,使这种异常的隔阂彻底修复。由于存在着这种永恒的隔阂,社会便永远需要那些巫师、魔法师、教士和宗教学家,需要他们持续不断地对对立的两极进行调解。
由于普通人的生存要求,由于在他们的生存活动中不确定性的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对知识的需求(从而对知识的依赖程度)也在增长,巫师、魔法师们也就愈是能够独霸其权力。因此,有如雷丁所指出的,宗教教义的阐发者们被“扩张自身权威”的念头激励,或者,用一种更具讽刺意味的说法,被“获得并提高”他们的“经济保障”的**推动,他们能够采用的最有效的策略就是以某种方式操纵普通人的信念,增强他们的不确定性的感受,增强他们个人抵抗不确定性的灾难性的后果时的无能为力感(这一策略是运用控制论一般法则的一个实例,根据这一法则,系统愈复杂,它的子系统便“愈是不稳定”)。倘若对于控制不确定性所不可缺少的知识是非常玄奥的(秘不示人则更好),倘若对于控制不确定性所必需的那些手段无法为普通人占有,或者,倘若在控制不确定性过程中,巫师、教士这一类人的参与被看作是必不可少的因素,那么,就能最大限度地增强普通民众对于不确定性的感受及其无能为力感。在“知识专家一普通民众”的关系史上,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对这些原则的所有的巧妙运用。
雷丁对知识分子角色进行了语用学的研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雷丁企图把原始哲学家这一类型的人物追溯到其最早的源头:巫师。
在像爱斯基摩人和阿兰达人这种组织简单的社群中,巫师和医士的最根本的特点在于,他们都属于神经癫痫症那一类。同样非常明显的是,当我们进入有着更为复杂的经济组织的部落社会时,他们的这些特点依然存在,不过变成了更高级的新的形式。对于其中的原因,我们已经作了解释:当那些僧侣的报酬增加后,吸引了许多正常人进入僧侣的行列。但这个时候,僧侣的行为模式已经固定了,那些并不具有神经质特点的巫师也不得不接受这些程式,这些程式的形成及其最早的发展当然应该归功于后来者的那些具有神经质特点的前辈和同事们。这种程式……由三部分构成:首先是对神经质这一气质类型以及一种现实痛苦和出神状态的描述;其次是对与团体其他成员强制性的隔绝状态的描述,这种隔绝既体现在肉身的层面上,也体现在精神的层面上;最后是对或许可以被最为适当地称作对于其目的的一种过度的相关性的详细描述。从第一部分中产生了一种关于本性的理论——僧侣必须经受磨难的考验;从第二部分中产生了一种关于禁忌和净化的信仰;第三部分所形成的理论是这样的:无论是执著于某种目的,还是依附于某种目的,僧侣的身分都与“精神之所有者”这一概念相关。
这是一个长期不懈的改造历史的过程,在这里,我们无意于探讨这一过程的是非曲直;我们所关注的,仅仅是把这一过程看作是一个在本质上无法检验的“关于起源的神话”。雷丁指出,当代知识分子角色的合法性要素与民族学文献中普遍描绘的巫师的特点有着惊人的相似,这与我们所研究的问题直接相关。倘若我们细细研究了巫师的各种特征,对当代知识分子的基本特点也就一览无余了。在不同的时代,知识分子表现出不同的样态,这些样态构成了纷繁错杂的色彩和样式,上述特征通常就隐藏在这些变化多端的、互相纠缠着的色彩和样式的下面。现在,我们可以对这些样式的基本形式进行考察。
磨难、净化和执著,这三种基本要素,以及将要讨论的构成僧侣权威之合法性的恒久的要素,它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公开宣称并阐明了僧侣与俗界的分离。他们把僧侣的智慧或技艺置于普通人无法企及的地位,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抬高了僧侣的生活方式,贬低了凡俗生活,他们提出了一种作为服务和自我献身的卓有成效的统治关系。
纵观历史,到处可以发现此三种基本要素(至今未变)。鉴于每一个时代它们有着不同的主导形式,“磨难理论”可以体现为:**的禁欲主义,自我奉献,僧侣式的谦卑,十年寒窗的苦读生涯,弃绝世俗享乐的生存方式。“禁忌与净化”理论尤其为众多思想家热情地阐述着:从持禁欲立场的古代作家、放浪形骸的浪漫艺术家,到主张“价值中立”和摒弃立场的现代科学家以及寻求确定性的主张“先验还原”的自我强制(auto-violence)的胡塞尔主义者,其范围可谓无限广大。“禁忌与净化”理论使知识者的分离处境在某种程度上被制度化,体制外的东西被认为是不纯的,可能已被污染,同时。这一理论精心论述了用来防范非法者侵入的实用标准,后者在所有时代都有,不过以现代为甚。“执著”理论或许最有可能抵制制度化。不过,作为一个职业的神话,它从未被制度所放弃。知识者在开始其职业生涯的时候,不管身处僧界还是俗界,必须发誓完全地、彻底地献身于追求智慧的事业,用他们卓有成效的技能来武装自己;通过强调他们只能站在这一立场上——除此之外,别无选择,从而使他们的立场受到职业的保护。
自我牺牲的活动引导了知识的诞生,而知识却消除了这种自我牺牲的荣耀性与高贵性。手段及其效用彼此为对方捧场,这一进程一旦发动,彼此的权威性便不断得到强化,彼此各自为对方提供合法性。其后果便是,原来它们的有效性是由社会对于它们的需求来检验的,现在,在一定程度上,它们从这种社会需求中独立出来了。“形式理论”(formulations)享有崇高的声望,原因是普通人没有能力,也没有愿望来理解创造形式理论的“形式理论家们”所追求的那种生活。另一方面,形式理论的论述者们不间断地创造这种享有崇高声望的形式理论,以维持他们崇高的社会地位。现在,研究者们和形式理论之间的关系,仅仅是相互需要,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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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那些最有影响的知识分子定义的创造者们在对既存的或所主张的社会关系进行探讨之前(正是在这种社会关系中,被定义的集团从社会其他部分中分离出来),已在试图罗列一张名单,上面写着知识分子的种种特权。在这样的一种定义过程中,遭到忽视的,与其说是作为一个集团的知识分子的任何特质及其所有物,不如说是社会关系本身对分离出来的知识分子整体的建构作用。成为知识分子之后,定义者们随即寻求把他们的这种分离地位重新构造为一种自我认同。自我定义是知识分子独特的活动方式,这种独一无二的活动方式掩盖了其更为广泛的内容,即:这种自我定义不过是既定社会结构及置身其中的既存的(或所主张的)社会地位的再造和强化。
上述的这条规律鲜有例外者,除非知识分子把他们关注的焦点集中到了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社会;而这另一个社会与本社会之间的差异愈大,便愈能使他们脱离上述规律。知识分子自身的实践活动具有明显的结构特征,但若只牵涉本社会,此种结构鲜能显现出来,而在涉及解释其他社会的知识的时候,一个参照性的架构便会从他们的实践结构中显现。一个集团出于维持或强化自身地位这一现实原因,不可避免地会采用自我欺骗的手法,当它需要与一种异己的体验相冲突时,这种自我欺骗便会过分(其实效果适得其反)。列维-斯特劳斯和伽达默尔都曾说过,只有与另一种文化或另一种文本遭遇时(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遭遇”是从一种纯粹认知。理论态度的角度来说的),知识分子才能够“理解他们自己”。事实是,与他者的遭遇乃是自我认识的首要条件;以理论术语来表达,就是让对他者而言是前理论的、潜意识的、含混不清的东西具体化、对象化。
跨文化阐释这一实践活动所具有的自我去蔽的特征,在美国著名人类学家保尔·雷丁的研究工作中获得了最为清晰的阐明。雷丁曾长期致力于对“原始世界观”(原始社会中的各种意识、宗教观、道德体系和哲学)的研究,因此,他在这一领域的成功并不让人感到吃惊。人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一问题中,构成研究者视角的各种要素明确地进入了研究活动中,而研究者的视角对于他对自身在观念世界中的作用的理解是直接相关的。如果雷丁没有到原野中去搜寻那些“原始神学家们”,就谈不上真正地把握“原始宗教”;他努力去理解原始哲学,而这就要求他找到原始哲学家(至少是能够听懂他们)。如果一个人想要理解在研究者本人之社会中,是怎样的一种过程,才导致了知识分子的自我建构的,那么,他将会发现雷丁的研究方法是具有启发性的。
首先,雷丁发现在原始社会的“原始住民中,有两种基本的性格类型,一种可以被称为‘教士-思想者’类型,另一种可以被称为‘普通信徒’类型;对于普通信徒的身分的认定,其行动是首要的依据,而对教士-思想者来说,行动则是次要的;普通信徒关注宗教现象的效果,教士-思想者则关注对宗教现象的分析”。起初,存在着一种对立,即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人,与一个占人口极小部分的集团之间的对立:前者奔走于谋生等日常琐事,例行公事似地周而复始地生产他们生存必需的条件,他们在此意义上“行动着”;后者不“行动”,只是反思“行动”,“真正的虔诚的信徒……通常只有极少数人”。这种对立同时表明了一种关系:那个少数人集团,仅仅是为了“无特性的”大多数人的某些特征(更准确地说,特征的缺乏)而“存在”;也就是说,正是由于在多数人集团中,有一些必要的东西是匮乏的或是有缺陷的,这样,少数人集团才“应运而生”;这个少数人集团在某种意义上是“无特征的”多数人的必要补充;而在另一种意义上,比之于多数人集团,少数人集团是派生出来的存在,甚至可以说它是一种寄生的存在。
雷丁对处于这种复杂关系当中的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进行了清晰的阐述。“原始住民对生存斗争中的不确定性怀有深深的恐惧。”不确定性(uncertainty)始终是恐惧的根源。行为的偶然性是一种在人的生存斗争的成败中起着极其重要作用的要素,结果的出乎意料性是绝对的,人们无法对生活整体中的许许多多的未知事物进行控制,这些东西永远导致了一种精神上的严重不安,人们为此而痛苦,渴望能够通过现实行为对不确定性进行控制,并由此获得安全感,或者,他们渴望在意识层面上对可能来临的事物有所认知。这种强烈的渴望产生了最早的那些传奇故事,其中充斥着魔术师、教士、科学天才、政治预言家或行家里手这一类角色。
起初,宗教教义的阐发者无意中利用了普通人的那种不安全感……。他们详细描述了这样一种理论:人身边的有关人与世界的一切有价值之物,甚至那些确定的和可预知的事物,都被危险所包围,并深深地陷入危险之中,只有用一种特殊方法,也就是用宗教教义的阐发者本人设计并加以完善的方法,才能摆脱这些危险。
对“不安全感”的利用表现在如下假设中: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视角,这种视角只有一些与众不同的人在特殊的条件下才能获得,这些人能够通过逻辑深入偶然性的表面的深处,以使这种偶然可以被预知。最初,宗教教义的阐发者就把知识作为操纵命运的手段;雷丁认为,这种知识活动的关键在于,“使对于主体的强制转变为对于客体的强制”(正如弗兰西斯·培根所说的“人们通过对于自然法则的服从,以成为自然的主人”,当时他所生活的社会正在从雷丁所谓的延续了千百万年的Naturgeschichte时代的进程中走出来)。一旦命运的决定要素被客体化了,一旦通过强制、机巧或诱惑的手段以使外在对象服从的力量否定了主体的意愿,那么,对于原始住民来说,知识就成了能够满足他们对于确定性的渴望的唯一合适的力量。作为知识的代言人,这就是知识拥有者的权力。宗教教义的阐发者对普通民众的不安全感进行操纵和利用,他们的那种特定的方式,以及后来的种种诸如此类的方法,强化了“知识者”特征:知识者的存在,既是他们的这种实践方式的前提,也是这种实践的必然结果。
然而,我们还可以从雷丁的分析中得到更多的启发。宗教教义的阐发者们所宣传的那种知识决没有仅仅局限于在“普通人”意识中缠绕着的那种有形的恐怖,也没有被后者所预先注定。知识求索过程的最显著特点就是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神秘莫测的新的问题又产生了。最初是为了控制不确定性而创造出来的方法,却激发了一个无限的、自我推进的、自我扩张的进程,这一进程使得这种努力不可能有一个终点,并且不可能产生一种精神平衡和实践控制来取代不确定性状态(既存的生活过程的种种变数)。这一进程一旦启动,即便是那些显而易见的“不变的及可以预测的”事件,实际上也“为危险所困,并深陷于危险之中”。“知识/权力”关系显现为一种无限的自我生长的机制,在人类历史的早期,它就不再依赖最初的动机,它已经创造了使自身得以进一步延续并发展壮大的条件。更多的不确定性被创造出来,更多的恐怖被引入“普通人”的生活世界。诸知识领域与“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实践相去甚远,知识的重要性及其自称的效用已无法被“普通民众”的主观的表面印象所验证。这种状况自然进一步地强化了知识及其守护者的权力,事实上,他们的权力已无懈可击,难以匹敌。
在“宗教教义的阐发者”和“普通民众”之间,在“倾心于观念的人”和“关注观念之效果的人”之间所作的区分,虽不能说有非常大的害处,但也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社会权力分配的严重失衡,正是由这种区分所酿成的,它不仅导致了社会地位、社会影响及有权利使用社会剩余产品等方面的严重的两极分化,而且,它还奠定了一种依赖型的对立关系,后者或许是这种区分的最重要的后果。这下,行动者依赖于思想者;普通人如果不求助于并接受宗教教义的阐发者的帮助,就无法处理他们的日常生活事务。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普通人现在是不完善的、有缺陷的和不够格的。没有一种确切无疑的方法,使这种异常的隔阂彻底修复。由于存在着这种永恒的隔阂,社会便永远需要那些巫师、魔法师、教士和宗教学家,需要他们持续不断地对对立的两极进行调解。
由于普通人的生存要求,由于在他们的生存活动中不确定性的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对知识的需求(从而对知识的依赖程度)也在增长,巫师、魔法师们也就愈是能够独霸其权力。因此,有如雷丁所指出的,宗教教义的阐发者们被“扩张自身权威”的念头激励,或者,用一种更具讽刺意味的说法,被“获得并提高”他们的“经济保障”的**推动,他们能够采用的最有效的策略就是以某种方式操纵普通人的信念,增强他们的不确定性的感受,增强他们个人抵抗不确定性的灾难性的后果时的无能为力感(这一策略是运用控制论一般法则的一个实例,根据这一法则,系统愈复杂,它的子系统便“愈是不稳定”)。倘若对于控制不确定性所不可缺少的知识是非常玄奥的(秘不示人则更好),倘若对于控制不确定性所必需的那些手段无法为普通人占有,或者,倘若在控制不确定性过程中,巫师、教士这一类人的参与被看作是必不可少的因素,那么,就能最大限度地增强普通民众对于不确定性的感受及其无能为力感。在“知识专家一普通民众”的关系史上,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对这些原则的所有的巧妙运用。
雷丁对知识分子角色进行了语用学的研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雷丁企图把原始哲学家这一类型的人物追溯到其最早的源头:巫师。
在像爱斯基摩人和阿兰达人这种组织简单的社群中,巫师和医士的最根本的特点在于,他们都属于神经癫痫症那一类。同样非常明显的是,当我们进入有着更为复杂的经济组织的部落社会时,他们的这些特点依然存在,不过变成了更高级的新的形式。对于其中的原因,我们已经作了解释:当那些僧侣的报酬增加后,吸引了许多正常人进入僧侣的行列。但这个时候,僧侣的行为模式已经固定了,那些并不具有神经质特点的巫师也不得不接受这些程式,这些程式的形成及其最早的发展当然应该归功于后来者的那些具有神经质特点的前辈和同事们。这种程式……由三部分构成:首先是对神经质这一气质类型以及一种现实痛苦和出神状态的描述;其次是对与团体其他成员强制性的隔绝状态的描述,这种隔绝既体现在肉身的层面上,也体现在精神的层面上;最后是对或许可以被最为适当地称作对于其目的的一种过度的相关性的详细描述。从第一部分中产生了一种关于本性的理论——僧侣必须经受磨难的考验;从第二部分中产生了一种关于禁忌和净化的信仰;第三部分所形成的理论是这样的:无论是执著于某种目的,还是依附于某种目的,僧侣的身分都与“精神之所有者”这一概念相关。
这是一个长期不懈的改造历史的过程,在这里,我们无意于探讨这一过程的是非曲直;我们所关注的,仅仅是把这一过程看作是一个在本质上无法检验的“关于起源的神话”。雷丁指出,当代知识分子角色的合法性要素与民族学文献中普遍描绘的巫师的特点有着惊人的相似,这与我们所研究的问题直接相关。倘若我们细细研究了巫师的各种特征,对当代知识分子的基本特点也就一览无余了。在不同的时代,知识分子表现出不同的样态,这些样态构成了纷繁错杂的色彩和样式,上述特征通常就隐藏在这些变化多端的、互相纠缠着的色彩和样式的下面。现在,我们可以对这些样式的基本形式进行考察。
磨难、净化和执著,这三种基本要素,以及将要讨论的构成僧侣权威之合法性的恒久的要素,它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公开宣称并阐明了僧侣与俗界的分离。他们把僧侣的智慧或技艺置于普通人无法企及的地位,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抬高了僧侣的生活方式,贬低了凡俗生活,他们提出了一种作为服务和自我献身的卓有成效的统治关系。
纵观历史,到处可以发现此三种基本要素(至今未变)。鉴于每一个时代它们有着不同的主导形式,“磨难理论”可以体现为:**的禁欲主义,自我奉献,僧侣式的谦卑,十年寒窗的苦读生涯,弃绝世俗享乐的生存方式。“禁忌与净化”理论尤其为众多思想家热情地阐述着:从持禁欲立场的古代作家、放浪形骸的浪漫艺术家,到主张“价值中立”和摒弃立场的现代科学家以及寻求确定性的主张“先验还原”的自我强制(auto-violence)的胡塞尔主义者,其范围可谓无限广大。“禁忌与净化”理论使知识者的分离处境在某种程度上被制度化,体制外的东西被认为是不纯的,可能已被污染,同时。这一理论精心论述了用来防范非法者侵入的实用标准,后者在所有时代都有,不过以现代为甚。“执著”理论或许最有可能抵制制度化。不过,作为一个职业的神话,它从未被制度所放弃。知识者在开始其职业生涯的时候,不管身处僧界还是俗界,必须发誓完全地、彻底地献身于追求智慧的事业,用他们卓有成效的技能来武装自己;通过强调他们只能站在这一立场上——除此之外,别无选择,从而使他们的立场受到职业的保护。
自我牺牲的活动引导了知识的诞生,而知识却消除了这种自我牺牲的荣耀性与高贵性。手段及其效用彼此为对方捧场,这一进程一旦发动,彼此的权威性便不断得到强化,彼此各自为对方提供合法性。其后果便是,原来它们的有效性是由社会对于它们的需求来检验的,现在,在一定程度上,它们从这种社会需求中独立出来了。“形式理论”(formulations)享有崇高的声望,原因是普通人没有能力,也没有愿望来理解创造形式理论的“形式理论家们”所追求的那种生活。另一方面,形式理论的论述者们不间断地创造这种享有崇高声望的形式理论,以维持他们崇高的社会地位。现在,研究者们和形式理论之间的关系,仅仅是相互需要,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