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锋芒的第一次治河活动(嘉靖四十四年~嘉靖四十五年)
《潘季驯评传》作者:潘季驯评传 2017-02-13 11:48
(一)此次治河的历史背景
嘉靖后期,黄河的河患主要集中在山东曹县以下,江苏徐州与沛县之间的三角地区。而这个地区恰巧正是山东闸河与黄河的文汇处所。黄河洪水在这个地区的分支漫流,无疑对大运河的运输和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嘉靖四十四年(1565 年)七月,桀骜不驯的黄河又一次在沛县飞云桥地区决口。开始是新集决口,尚可支吾;后来是庞家屯决口,遂致不可收拾。
全河北流,分为二支,又分而为13 支,或横绝,或逆流,股涌沛地,东注昭阳湖,散漫湖坡,达于徐州。黄水经过之处,数百里间一片汪洋,浩渺无际,而"河变"极矣。这次黄河泛滥,也给山东至江苏段的运河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以徐州为中心,"上下二百余里运道俱淤"。特别是山东运河济宁至徐州段,以往主要靠位于山东和江苏交界处的昭阳湖水济运(那时运河在湖西)。四十四年黄河决口散乱北流后,浑浊汹涌的洪水冲毁运河大堤,涌入昭阳湖中,散漫湖坡。使得山东南阳到江苏留城之间的190 多里运河全部淤毁。①汛情飞报京师,引起了新任内阁首辅徐阶的极大关注。这时庙堂之内严党已除,大权尽握,朝纲急需修补整顿。但年老昏庸的嘉靖皇帝终日不理朝政,只是一味烧香斋醮,整个国家的担子几乎全部压在了徐阶的肩上。现在又突然遇到黄河决口,漕运中断,中外汹汹。在这要命的关键时刻,原任总河都御史孙慎又抗命不职。②派谁去接替孙慎,协助在任工部尚书朱衡组织河工呢?咨谋在庭,在吏部文选郎陆光祖的推荐名单中,徐阶很快相中了刚刚被提升为大理寺左少卿的浙江同乡潘季驯。
给潘季驯的"敕谕"是在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颁发的,其大意曰:"河臣潘季驯奉敕:近年沛县以北漕河屡被黄河冲决。今特命尔前去总理河道,督率管河、管洪、管泉、管闸等官,时常来往亲历,多方经划。遇有淤塞之处务要挖浚深广。其黄河北岸各堤岸,亦要着实用工修筑高厚,以为先事预防之计。凡属地方遇有水患,即便访究水源,可以开通分杀,并可筑塞堤防处所,严督各该官员量度事势缓急,定限工程久近,分投修理。??尔为宪臣,受兹专委,尤须竭忠尽力,悉心区处,毋惑因循怠玩,虚费财力。
责有所归,尔其慎之,故敕。"③从这篇"敕谕"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明代河官中的总理河道大臣,实际上是一个集工程决策、工程实施、河工技术、工程管理、河务监督等数职于一身的高级行政官员。他必须同时精通工程技术和行政管理两个方面的业务。他既要有事无巨细运筹于帷幄之中的胆识,又要有高瞻远瞩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勇气;他既要有统帅千军万马协同施工的才能,又要有身先士卒、栉风沐雨的精神。因此在封建时代对于总理河道大臣的选派一般来说都是相当慎重的,起码应当具有才识过人、经验丰富、老成持重、众人信服等方面① 参见《明史·河渠一》。
② 孙慎抗命事,见《明实录·嘉靖实录》卷五五一:"十月丙子,命总理河道右都御史孙慎回藉候用。时河患方急,慎被命迁延,不即赴任,都给事中王元春疏劾之,故有是命"。卷五五二:"十一月已亥,升大理寺左少卿潘季驯为右佥都御吏,总理河道"。
③ 见潘季驯:《河防一览》卷一。
的品格。虽然具体到每一个任职者会有这样那样的缺憾,但是对于潘季驯来讲,这些才能品格他都十分具备。
可能是考虑到第一次从事治河工作,徐阶并没有马上让潘季驯独当一面,而是让他担任助手,主要协助刚上任的工部尚书朱衡来开展工作。
朱衡(1512-1584),字士南,号镇山,江西万安人。嘉靖十一年进士。
曾历任知县、刑部主事、郎中,出为福建提学副使,迁山东布政史、山东巡抚,后召为工部侍郎、吏部侍郎。嘉靖四十四年进南京刑部尚书。其秋,河决沛县飞云桥,淤运道百里。遂于八月改为工部尚书,总理河漕。
和潘季驯一样,朱衡也是一个廉正能干之人。他从嘉靖四十四年任工部尚书,在任长达十年(万历二年致仕)。其间,他先后与潘季驯、万恭合作治河,治绩颇著。《明史》中称他"先后在部,禁止工作,裁抑浮费,所节省甚众。"不仅如此,朱衡还擅长著述,在当时的学术思想史上也占有一席之位。他所写的《道南源委录》一书,对明代岭南地区的思想家及其学术源流作了系统的追述,是研究明代嘉靖以前岭南学术史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根据史料记载,朱衡与徐阶、张居正、高拱等人均很熟识,同海瑞的关系尤为密切。因为当海瑞在福建南平县儒学作教谕时,朱衡正在福建做提学副使,是海瑞的顶头上司,他很欣赏海瑞的思想和个性。后来海瑞调任江南赣州兴国县知县,又调任户部云南司主事,都是由于朱衡担任了吏部侍郎以后,经过推荐才得以任命的。①和海瑞一样,朱衡也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明史》上说他"性强直,遇事不挠。"由于这个原因,他在嘉靖四十五年与潘季驯治河时,因为治河见解不同,两人闹了不少矛盾。万历初,又因为他的个性不被新任首辅张居正所喜,终于被劾回家,于万历十二年去世。②从各自的经历来看,朱衡与潘季驯以前虽无很深的交往,但起码都互相认识。因为嘉靖四十一年六月潘季驯被调任顺天府督学,随后又调入北京任大理寺寺丞时,朱衡正是吏部侍郎。朱衡与徐阶的关系也非常密切,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徐阶才下决心调潘季驯协助朱衡共同治河。
虽然是合作治河,但是朱、潘二人此时各方面的差异实际上很大。从年龄上,朱衡大潘季驯将近10 岁;从学历上,朱衡是嘉靖十一年进士,比潘季驯早了18 年;从官职上,朱衡是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为正三品职,潘季驯是右佥都御史,为从四品职;从思想个性上,朱衡的个性强直,容易固执己见,而潘季驯则善动脑筋,不愿人云亦云。这样虽然他们都可能与徐阶等人关系密切,但由于是两个强人被拴到一起,产生矛盾应属预料之中,这种不悦一开始还不会暴露出来,但是以后随着工作上的进展,两个人的分歧就日渐明朗化了。
一接到朝廷的敕谕,潘季驯马上交代完大理寺的工作,离开北京,沿着大运河到当时的总理河道衙门所在地山东济宁府走马上任。根据潘季驯本人的追述,他是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初七日接旨廷谢,十一日领敕起程,于二十二日抵达济宁府,与原任总河官都御史孙慎交接的。随后即赴治河工地夏村集,①会同先期已经到达的朱衡沿河勘查去了。
① 参见《明史·朱衡传》。
② 《明史·朱衡传》。
① 夏村集在沛县境内大运河昭阳湖段,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七册,第46 页。
(二)此次治河活动的经过
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底,潘季驯与朱衡在夏村集会合。然后在有司官员的陪同下,沿着被冲毁的运河工地勘查水情。巡视路线是从山东济宁以南的南阳口出发,沿着昭阳湖的东、西两岸向南巡视,一直到达沛县境内的百中桥。在百中桥附近,发现河势分为两路,"一从留城出口经黄家闸、大小溜沟等处出境山,此则运河之故道也;一从沂山至窑沟等处出境山,此即今岁新冲之支河也。"②在巡视过程中,潘季驯仍然按照过去长期形成的老习惯,注意深入村舍堤铺,向当地的年长老人、有经验的船工,以及下级官员询问河势。当时昭阳湖西岸已被黄河洪水淹淤,潘季驯就改坐小船溯流而西,问故道于撑船的老篙师,并亲自到实地观察。①巡视的路线是大致相同的,然而在选择哪种治河方略的时候,朱、潘二人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朱衡看见原来昭阳湖西岸的运河旧渠已经淤积成陆,而湖东岸当年盛应期所凿新河故迹②尚在,地势高,河决至昭阳湖不能复东,乃定计开浚新河。而潘季驯则通过沿河调查认为新河土浅泉涌,劳费不赀,而留城以上运河故道初淤可复也,而主张复故道。两种意见争执不下,两个人又都固执己见,"由是二人有隙"。遂决定各自向朝廷奏上意见。③潘季驯先奏上的是《阅视河工疏》。他说:"议者(显然是指朱衡)谓出留城一带沙淤,挑浚工费颇巨,不若从沂山为便。但臣(指季驯自己)虑新冲支河俱系湖坡,运舟不便牵挽。"因为自沂山以下,一直到境山,六十余里俱系湖坡,深处不过三尺,沿边山势又蜿蜒曲折且夹以诸多湖岔,欲建筑运河长堤,势必困难。因此"臣度沂山一带既不可行,则留城出口在所不免。"④大概是考虑到自己今后的工作要受朱衡的节制,而且河道诸官的观点也大多倾向朱衡一边,舆论与已不利;也可能是通过进一步实地勘查,发现恢复运河在昭阳湖以西的故道确实不可能,潘季驯又于十二月初十日紧急奏上第二篇疏文《浚秦沟等处下流疏》①,他说:"见今挑浚里河(即运河新河)
以避黄水,无容别议。但里河固所当挑,而(黄河)故道犹须加意。臣阅视夏村集等处河工毕,即驾小船。??行至沛县一带地位、沿洄眺望,延袤数十里间,非洚水横流,即沙淤崇积。今虽水势稍落,然明岁霖雨时行,其害固在也,可不虑乎?"黄河变成此种没有约束的漫流之势,不加整治怎么能行?因此他把自己"复故道"的治河主张在内容上作了实质性的修改,由复运河故道改为复黄河故道。他说:臣惟治水之道不过开导上源与疏浚下流两端。
而今之所谓上源者,非新集口与庞家屯等处乎?议者谓其地远费广,且虑黄河已弃之故道开亦无益。
臣询之舆论,大略相同,委难轻议,姑置之矣。夫上源不可导,则下流② 参见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阅视河工疏》。
① 参见王锡爵:《潘公墓志铭》。
② 嘉靖七年(1528 年),总督河道都御史盛应期请改昭阳湖东为运河,以西岸为湖障,而以一湖为河流散漫之区。朱衡实际上采纳的是盛应期的观点,参见《明史·河渠志》。
③ 见《明史·河渠一》。
④ 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
① 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
在所当疏。而今所谓下流者,非秦沟浊河飞云桥与沛县西门诸水乎?秦沟浊河飞云桥等处俱各浅涩,惟西门一流,冲决长堤,逆上西北,径入湖陵城,至将鲁桥南阳等闸泉水壅阻漫流,则今日为运道之害者,西门一流为最也。
夫水性避高就下,而水势南顺北逆。秦沟浊河颇近徐、吕二洪,其流为顺;而沛县北去徐州百五十里,故飞云桥与西门之水为逆。然诸流异派而同宗,秦沟浊河之势胜则飞云桥与西门之势衰,是秦沟浊河者又飞云桥与西门水之下流也。欲杀沛县之水,非导秦沟浊河不可。
与此同时,朱衡也奏上了自己的方略《修复运河故道疏》①。他说:恢复黄河故道,臣参考地形有五不可。第一,上源新集一带无故道可因,郭贯楼以下虽有河形,但属新淤,无法驻足;第二,"黄河所经,鲜不为患"。如果现在改复黄河故道,就会把鱼(台)、沛(县)所遭受的水灾转移到萧(县)、砀(山),其结局都是一样的;第三,现在黄河的大势是向西北奔流,如果现在要从中凿渠,挽水南向,就必须在河道中筑坝横截,遏其东奔。而要想在狂澜巨浸之中,筑坝数里,那实在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第四,役夫30万,旷日持久,骚动三省,社会影响实在太大;第五,大役踵兴,工费惊人,一有不继,前功尽弃。所以复故道之举断不可行。他认为,与其花费数百万工费驱数十万役夫,于狂涛巨浸之中浚河挖泥,恢复故道,不如就在黄河南岸修筑堤防,防止黄河水再向南奔溃;而在黄河北岸,留出沛县以北数百里地区,形成一个天然滞洪区,让黄河洪水有所停潴休息;②同时疏浚秦沟(黄河的支流)的下游,最后导引停潴在这个地区的洪水慢慢泄走。至于现在的当务之急,应当是集中全力,将原来位于昭阳湖西岸的运河故道迁到昭阳湖的东岸,以保证漕运的畅通,躲开黄河的危险。
总之,一个要把恢复黄河故道作为主攻方向,一个要把开挖运河新渠作为工程重点。潘季驯与朱衡在治河方针上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朝廷一时无法作出判决,最后决定派遣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工,再作定夺。这己是嘉靖四十五年的事情了。
四十五年(1566 年)二月甲申,工部遣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道。在此之前,治河工地上曾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朱衡个性强直的老毛病这时又犯了,他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在朝廷还未做出最后决断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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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后期,黄河的河患主要集中在山东曹县以下,江苏徐州与沛县之间的三角地区。而这个地区恰巧正是山东闸河与黄河的文汇处所。黄河洪水在这个地区的分支漫流,无疑对大运河的运输和沿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嘉靖四十四年(1565 年)七月,桀骜不驯的黄河又一次在沛县飞云桥地区决口。开始是新集决口,尚可支吾;后来是庞家屯决口,遂致不可收拾。
全河北流,分为二支,又分而为13 支,或横绝,或逆流,股涌沛地,东注昭阳湖,散漫湖坡,达于徐州。黄水经过之处,数百里间一片汪洋,浩渺无际,而"河变"极矣。这次黄河泛滥,也给山东至江苏段的运河造成了极大的破坏。以徐州为中心,"上下二百余里运道俱淤"。特别是山东运河济宁至徐州段,以往主要靠位于山东和江苏交界处的昭阳湖水济运(那时运河在湖西)。四十四年黄河决口散乱北流后,浑浊汹涌的洪水冲毁运河大堤,涌入昭阳湖中,散漫湖坡。使得山东南阳到江苏留城之间的190 多里运河全部淤毁。①汛情飞报京师,引起了新任内阁首辅徐阶的极大关注。这时庙堂之内严党已除,大权尽握,朝纲急需修补整顿。但年老昏庸的嘉靖皇帝终日不理朝政,只是一味烧香斋醮,整个国家的担子几乎全部压在了徐阶的肩上。现在又突然遇到黄河决口,漕运中断,中外汹汹。在这要命的关键时刻,原任总河都御史孙慎又抗命不职。②派谁去接替孙慎,协助在任工部尚书朱衡组织河工呢?咨谋在庭,在吏部文选郎陆光祖的推荐名单中,徐阶很快相中了刚刚被提升为大理寺左少卿的浙江同乡潘季驯。
给潘季驯的"敕谕"是在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颁发的,其大意曰:"河臣潘季驯奉敕:近年沛县以北漕河屡被黄河冲决。今特命尔前去总理河道,督率管河、管洪、管泉、管闸等官,时常来往亲历,多方经划。遇有淤塞之处务要挖浚深广。其黄河北岸各堤岸,亦要着实用工修筑高厚,以为先事预防之计。凡属地方遇有水患,即便访究水源,可以开通分杀,并可筑塞堤防处所,严督各该官员量度事势缓急,定限工程久近,分投修理。??尔为宪臣,受兹专委,尤须竭忠尽力,悉心区处,毋惑因循怠玩,虚费财力。
责有所归,尔其慎之,故敕。"③从这篇"敕谕"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明代河官中的总理河道大臣,实际上是一个集工程决策、工程实施、河工技术、工程管理、河务监督等数职于一身的高级行政官员。他必须同时精通工程技术和行政管理两个方面的业务。他既要有事无巨细运筹于帷幄之中的胆识,又要有高瞻远瞩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勇气;他既要有统帅千军万马协同施工的才能,又要有身先士卒、栉风沐雨的精神。因此在封建时代对于总理河道大臣的选派一般来说都是相当慎重的,起码应当具有才识过人、经验丰富、老成持重、众人信服等方面① 参见《明史·河渠一》。
② 孙慎抗命事,见《明实录·嘉靖实录》卷五五一:"十月丙子,命总理河道右都御史孙慎回藉候用。时河患方急,慎被命迁延,不即赴任,都给事中王元春疏劾之,故有是命"。卷五五二:"十一月已亥,升大理寺左少卿潘季驯为右佥都御吏,总理河道"。
③ 见潘季驯:《河防一览》卷一。
的品格。虽然具体到每一个任职者会有这样那样的缺憾,但是对于潘季驯来讲,这些才能品格他都十分具备。
可能是考虑到第一次从事治河工作,徐阶并没有马上让潘季驯独当一面,而是让他担任助手,主要协助刚上任的工部尚书朱衡来开展工作。
朱衡(1512-1584),字士南,号镇山,江西万安人。嘉靖十一年进士。
曾历任知县、刑部主事、郎中,出为福建提学副使,迁山东布政史、山东巡抚,后召为工部侍郎、吏部侍郎。嘉靖四十四年进南京刑部尚书。其秋,河决沛县飞云桥,淤运道百里。遂于八月改为工部尚书,总理河漕。
和潘季驯一样,朱衡也是一个廉正能干之人。他从嘉靖四十四年任工部尚书,在任长达十年(万历二年致仕)。其间,他先后与潘季驯、万恭合作治河,治绩颇著。《明史》中称他"先后在部,禁止工作,裁抑浮费,所节省甚众。"不仅如此,朱衡还擅长著述,在当时的学术思想史上也占有一席之位。他所写的《道南源委录》一书,对明代岭南地区的思想家及其学术源流作了系统的追述,是研究明代嘉靖以前岭南学术史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根据史料记载,朱衡与徐阶、张居正、高拱等人均很熟识,同海瑞的关系尤为密切。因为当海瑞在福建南平县儒学作教谕时,朱衡正在福建做提学副使,是海瑞的顶头上司,他很欣赏海瑞的思想和个性。后来海瑞调任江南赣州兴国县知县,又调任户部云南司主事,都是由于朱衡担任了吏部侍郎以后,经过推荐才得以任命的。①和海瑞一样,朱衡也是一个个性很强的人。《明史》上说他"性强直,遇事不挠。"由于这个原因,他在嘉靖四十五年与潘季驯治河时,因为治河见解不同,两人闹了不少矛盾。万历初,又因为他的个性不被新任首辅张居正所喜,终于被劾回家,于万历十二年去世。②从各自的经历来看,朱衡与潘季驯以前虽无很深的交往,但起码都互相认识。因为嘉靖四十一年六月潘季驯被调任顺天府督学,随后又调入北京任大理寺寺丞时,朱衡正是吏部侍郎。朱衡与徐阶的关系也非常密切,可能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徐阶才下决心调潘季驯协助朱衡共同治河。
虽然是合作治河,但是朱、潘二人此时各方面的差异实际上很大。从年龄上,朱衡大潘季驯将近10 岁;从学历上,朱衡是嘉靖十一年进士,比潘季驯早了18 年;从官职上,朱衡是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为正三品职,潘季驯是右佥都御史,为从四品职;从思想个性上,朱衡的个性强直,容易固执己见,而潘季驯则善动脑筋,不愿人云亦云。这样虽然他们都可能与徐阶等人关系密切,但由于是两个强人被拴到一起,产生矛盾应属预料之中,这种不悦一开始还不会暴露出来,但是以后随着工作上的进展,两个人的分歧就日渐明朗化了。
一接到朝廷的敕谕,潘季驯马上交代完大理寺的工作,离开北京,沿着大运河到当时的总理河道衙门所在地山东济宁府走马上任。根据潘季驯本人的追述,他是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初七日接旨廷谢,十一日领敕起程,于二十二日抵达济宁府,与原任总河官都御史孙慎交接的。随后即赴治河工地夏村集,①会同先期已经到达的朱衡沿河勘查去了。
① 参见《明史·朱衡传》。
② 《明史·朱衡传》。
① 夏村集在沛县境内大运河昭阳湖段,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七册,第46 页。
(二)此次治河活动的经过
嘉靖四十四年十一月底,潘季驯与朱衡在夏村集会合。然后在有司官员的陪同下,沿着被冲毁的运河工地勘查水情。巡视路线是从山东济宁以南的南阳口出发,沿着昭阳湖的东、西两岸向南巡视,一直到达沛县境内的百中桥。在百中桥附近,发现河势分为两路,"一从留城出口经黄家闸、大小溜沟等处出境山,此则运河之故道也;一从沂山至窑沟等处出境山,此即今岁新冲之支河也。"②在巡视过程中,潘季驯仍然按照过去长期形成的老习惯,注意深入村舍堤铺,向当地的年长老人、有经验的船工,以及下级官员询问河势。当时昭阳湖西岸已被黄河洪水淹淤,潘季驯就改坐小船溯流而西,问故道于撑船的老篙师,并亲自到实地观察。①巡视的路线是大致相同的,然而在选择哪种治河方略的时候,朱、潘二人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朱衡看见原来昭阳湖西岸的运河旧渠已经淤积成陆,而湖东岸当年盛应期所凿新河故迹②尚在,地势高,河决至昭阳湖不能复东,乃定计开浚新河。而潘季驯则通过沿河调查认为新河土浅泉涌,劳费不赀,而留城以上运河故道初淤可复也,而主张复故道。两种意见争执不下,两个人又都固执己见,"由是二人有隙"。遂决定各自向朝廷奏上意见。③潘季驯先奏上的是《阅视河工疏》。他说:"议者(显然是指朱衡)谓出留城一带沙淤,挑浚工费颇巨,不若从沂山为便。但臣(指季驯自己)虑新冲支河俱系湖坡,运舟不便牵挽。"因为自沂山以下,一直到境山,六十余里俱系湖坡,深处不过三尺,沿边山势又蜿蜒曲折且夹以诸多湖岔,欲建筑运河长堤,势必困难。因此"臣度沂山一带既不可行,则留城出口在所不免。"④大概是考虑到自己今后的工作要受朱衡的节制,而且河道诸官的观点也大多倾向朱衡一边,舆论与已不利;也可能是通过进一步实地勘查,发现恢复运河在昭阳湖以西的故道确实不可能,潘季驯又于十二月初十日紧急奏上第二篇疏文《浚秦沟等处下流疏》①,他说:"见今挑浚里河(即运河新河)
以避黄水,无容别议。但里河固所当挑,而(黄河)故道犹须加意。臣阅视夏村集等处河工毕,即驾小船。??行至沛县一带地位、沿洄眺望,延袤数十里间,非洚水横流,即沙淤崇积。今虽水势稍落,然明岁霖雨时行,其害固在也,可不虑乎?"黄河变成此种没有约束的漫流之势,不加整治怎么能行?因此他把自己"复故道"的治河主张在内容上作了实质性的修改,由复运河故道改为复黄河故道。他说:臣惟治水之道不过开导上源与疏浚下流两端。
而今之所谓上源者,非新集口与庞家屯等处乎?议者谓其地远费广,且虑黄河已弃之故道开亦无益。
臣询之舆论,大略相同,委难轻议,姑置之矣。夫上源不可导,则下流② 参见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阅视河工疏》。
① 参见王锡爵:《潘公墓志铭》。
② 嘉靖七年(1528 年),总督河道都御史盛应期请改昭阳湖东为运河,以西岸为湖障,而以一湖为河流散漫之区。朱衡实际上采纳的是盛应期的观点,参见《明史·河渠志》。
③ 见《明史·河渠一》。
④ 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
① 潘季驯:《总理河漕奏疏》(初任)卷一。
在所当疏。而今所谓下流者,非秦沟浊河飞云桥与沛县西门诸水乎?秦沟浊河飞云桥等处俱各浅涩,惟西门一流,冲决长堤,逆上西北,径入湖陵城,至将鲁桥南阳等闸泉水壅阻漫流,则今日为运道之害者,西门一流为最也。
夫水性避高就下,而水势南顺北逆。秦沟浊河颇近徐、吕二洪,其流为顺;而沛县北去徐州百五十里,故飞云桥与西门之水为逆。然诸流异派而同宗,秦沟浊河之势胜则飞云桥与西门之势衰,是秦沟浊河者又飞云桥与西门水之下流也。欲杀沛县之水,非导秦沟浊河不可。
与此同时,朱衡也奏上了自己的方略《修复运河故道疏》①。他说:恢复黄河故道,臣参考地形有五不可。第一,上源新集一带无故道可因,郭贯楼以下虽有河形,但属新淤,无法驻足;第二,"黄河所经,鲜不为患"。如果现在改复黄河故道,就会把鱼(台)、沛(县)所遭受的水灾转移到萧(县)、砀(山),其结局都是一样的;第三,现在黄河的大势是向西北奔流,如果现在要从中凿渠,挽水南向,就必须在河道中筑坝横截,遏其东奔。而要想在狂澜巨浸之中,筑坝数里,那实在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第四,役夫30万,旷日持久,骚动三省,社会影响实在太大;第五,大役踵兴,工费惊人,一有不继,前功尽弃。所以复故道之举断不可行。他认为,与其花费数百万工费驱数十万役夫,于狂涛巨浸之中浚河挖泥,恢复故道,不如就在黄河南岸修筑堤防,防止黄河水再向南奔溃;而在黄河北岸,留出沛县以北数百里地区,形成一个天然滞洪区,让黄河洪水有所停潴休息;②同时疏浚秦沟(黄河的支流)的下游,最后导引停潴在这个地区的洪水慢慢泄走。至于现在的当务之急,应当是集中全力,将原来位于昭阳湖西岸的运河故道迁到昭阳湖的东岸,以保证漕运的畅通,躲开黄河的危险。
总之,一个要把恢复黄河故道作为主攻方向,一个要把开挖运河新渠作为工程重点。潘季驯与朱衡在治河方针上发生了无法调和的矛盾。朝廷一时无法作出判决,最后决定派遣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工,再作定夺。这己是嘉靖四十五年的事情了。
四十五年(1566 年)二月甲申,工部遣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道。在此之前,治河工地上曾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朱衡个性强直的老毛病这时又犯了,他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在朝廷还未做出最后决断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