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治河背景 一、黄、淮、运河合流的自然历史和明代治河政策的嬗变
《潘季驯评传》作者:潘季驯评传 2017-02-13 11:48
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①"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有没有提供现代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②这个基本观点同样适用于我们对潘季驯事迹的评价。
自从金朝章宗明昌五年(1194 年)黄河在河南阳武大决开始南流夺淮,①到清朝咸丰五年(公元1855 年)河南铜瓦厢决口为止,前后共计有600 余年。从地理学的角度来看,黄河南流,破坏了淮河流域地区内稳定的自然水系,迫使山东的位、泗诸水系和安徽、江苏的颖、涡、睢、淮诸水系都成为它的支流。
自从金、元到明朝嘉靖时期的300 多年间,黄河的主流是极不稳定的,它在以郑州附近为顶点,北至山东东平州,南到安徽颖州的扇面形广大地域里,或决或塞,南北游荡,变居不定,给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广大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参见图示3-1)。②明初,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出于政治和军事上的考虑,决定把国都迁往北京。为了调运江南粮食供给京师和北部边防驻军,明永乐九年(公元1411 年)命工部尚书宋礼等重修会通河,沟通了从江南到北京的水上交通线。从此,南北大运河就成为明清两代封建王朝赖以生存的主要经济命脉,维持大运河的漕运也就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政治问题。
由于黄河基本上是西东方向行流,而大运河则是南北方向通运,黄、运交叉成为无法避免的格局,因此黄河就与大运河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明代永乐朝以后的200 多年间,封建政府的治河均是以保漕为出发点的。这是明代治河不同于以往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一大特点。
明代黄河绝大部分时间是夺淮入海。黄河在上游河南、山东、安徽境内多支分流以后,在江苏淮阴附近的清口与淮水同汇为一河,经云梯关奔流入海。清口原是泗水注淮的水口。此时变成黄淮交汇之口,亦即洪泽湖的出口。
洪泽湖承迎淮河的来水,既要接济运河用水,又要拦蓄到相当高程,以抵御黄河泥水倒灌,并用洪泽湖的清水冲刷黄河泥沙。所以在明代中叶,清口地区的治理,便成为解决黄、淮、运三河关系的关键一环。
对于黄、淮、运三河的关系,清代水利家郭起元有一段比较概括的描述:"洪泽湖,汉为富陵,隋为洪泽渠,宋为陈公塘。自元以来,淮流胥汇于是,并阜陵、泥墩、万家诸湖而成为一,统明洪泽湖。盖当黄、运之冲,而承全淮之委者也。淮合诸水汇储于湖,出清口以会黄。清口迤上为运,湖又分流入运河以通漕。(淮)向东三分济运,七分御黄,而黄挟万里奔腾之势,其力是遏淮,淮水少弱,浊流即内灌入运,必淮常储其有余而后畅出清口,御黄有力,斯无倒灌之虞。故病淮并以病运者莫如黄,而御黄即以利运者莫如① 《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512 页。
② 《列宁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第150 页。
① 关于黄河南流夺淮的准确年代,学术界有不同看法。明人潘季驯认为是宋神宗十年(公元1077 年);黄河水利委员会的《黄河水利史述要》中认为是宋建炎二年(公元1128 年);这里采用大多数人所认可的主明昌五年(公元1194 年)的说法。
② 黄河流路图引自黄河水利委员会主编的《黄河水利史述要》,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第242 页。
淮。淮、黄、运尤以治淮为先也。"①由于黄、淮、运合流所呈现的十分复杂关系,治河保运又必须同时考虑导淮的因素,这是明代后期治河的又一大特点。
黄河南流以后的多支分流局面,除了其固有的自然地理原因和多沙易决特性外,明代中叶以前治河政策的偏向也是促成黄河游荡的重要因素。就明代而言,从明初起,到嘉靖年间,治河者多采用北岸筑堤、南岸分流,以保证漕运畅通为主的政策。明代最早主张分流的人是宋濂,他在《治河议》中指出,在黄河激流怒涛的情况下,治黄的关键问题在于"分其流",流分则"势自平",流不分则"其势益横"。但宋濂写《治河议》时,大运河还未修复,漕运还未成为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故他主张将黄河水"南北分流",多支泄洪。他说:"以数千里湍悍难制之河而欲使一淮以疏其怒势,万万无此理也。??其若浚入旧淮河,使其水南流复于故道,然后导入新济河,分其半水,使之北流似杀其力,则河之患可平矣。"②但明永乐九年以后会通河开浚,漕运问题日益重要,再分河北流,常常会冲毁运道,阻断漕运,因此北岸筑堤、南岸分流就成为主要的分流政策了。
如弘治年间(1493 年)巡按河南御史涂升说:"今京师专籍会通河漕岁粟数百万石,河决而北,则大为漕忧。"因此他提议"杀水势于东南,必须筑堤于西北,??排障百川悉归东南,由淮入海,则张秋无患,而漕河可保矣。"①嘉靖年间担任总理河道都察院御史的刘天和在向朝廷献策时也说:"臣等以为,黄河之当防者,惟以北岸为重。"他因此十分赞赏睢人蔡石冈的这么一段话:"黄河南纵,国家之福,运道之利也。当冲郡邑,作堤障之,不坏城郭已矣;被灾军民,免其租役,不致流徙已矣。"②在这个方针指导下,明代嘉靖以前的几次治河活动都把"分疏之法"作为决策的主要内容。
如明代景泰年间的徐有贞治沙湾决河,就是如此。明景泰三年(1452年),黄河冲决沙湾运道北岸:"掣运河水入盐河,漕舟尽阻。"上派徐有贞主持治理。徐有贞经过勘查后,提出了治理沙湾决河的三策:第一,仿照汉代王景之法,设水门以调节运河水量。他说:"世之言治水者虽多,然于沙湾,独乐浪王景所述之水门之法可取。"实际上是一种分疏减水的措施。
第二,开分水河以分杀黄河水势。他认为:"凡水势大者宜分,小者宜合。
分以去其害,台以取其利。今黄河之势大,故恒冲决;运河之势下,故恒淤浅,必分黄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自从金朝章宗明昌五年(1194 年)黄河在河南阳武大决开始南流夺淮,①到清朝咸丰五年(公元1855 年)河南铜瓦厢决口为止,前后共计有600 余年。从地理学的角度来看,黄河南流,破坏了淮河流域地区内稳定的自然水系,迫使山东的位、泗诸水系和安徽、江苏的颖、涡、睢、淮诸水系都成为它的支流。
自从金、元到明朝嘉靖时期的300 多年间,黄河的主流是极不稳定的,它在以郑州附近为顶点,北至山东东平州,南到安徽颖州的扇面形广大地域里,或决或塞,南北游荡,变居不定,给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广大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参见图示3-1)。②明初,太祖朱元璋建都南京。明成祖朱棣即位后,出于政治和军事上的考虑,决定把国都迁往北京。为了调运江南粮食供给京师和北部边防驻军,明永乐九年(公元1411 年)命工部尚书宋礼等重修会通河,沟通了从江南到北京的水上交通线。从此,南北大运河就成为明清两代封建王朝赖以生存的主要经济命脉,维持大运河的漕运也就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政治问题。
由于黄河基本上是西东方向行流,而大运河则是南北方向通运,黄、运交叉成为无法避免的格局,因此黄河就与大运河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明代永乐朝以后的200 多年间,封建政府的治河均是以保漕为出发点的。这是明代治河不同于以往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一大特点。
明代黄河绝大部分时间是夺淮入海。黄河在上游河南、山东、安徽境内多支分流以后,在江苏淮阴附近的清口与淮水同汇为一河,经云梯关奔流入海。清口原是泗水注淮的水口。此时变成黄淮交汇之口,亦即洪泽湖的出口。
洪泽湖承迎淮河的来水,既要接济运河用水,又要拦蓄到相当高程,以抵御黄河泥水倒灌,并用洪泽湖的清水冲刷黄河泥沙。所以在明代中叶,清口地区的治理,便成为解决黄、淮、运三河关系的关键一环。
对于黄、淮、运三河的关系,清代水利家郭起元有一段比较概括的描述:"洪泽湖,汉为富陵,隋为洪泽渠,宋为陈公塘。自元以来,淮流胥汇于是,并阜陵、泥墩、万家诸湖而成为一,统明洪泽湖。盖当黄、运之冲,而承全淮之委者也。淮合诸水汇储于湖,出清口以会黄。清口迤上为运,湖又分流入运河以通漕。(淮)向东三分济运,七分御黄,而黄挟万里奔腾之势,其力是遏淮,淮水少弱,浊流即内灌入运,必淮常储其有余而后畅出清口,御黄有力,斯无倒灌之虞。故病淮并以病运者莫如黄,而御黄即以利运者莫如① 《列宁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512 页。
② 《列宁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第150 页。
① 关于黄河南流夺淮的准确年代,学术界有不同看法。明人潘季驯认为是宋神宗十年(公元1077 年);黄河水利委员会的《黄河水利史述要》中认为是宋建炎二年(公元1128 年);这里采用大多数人所认可的主明昌五年(公元1194 年)的说法。
② 黄河流路图引自黄河水利委员会主编的《黄河水利史述要》,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第242 页。
淮。淮、黄、运尤以治淮为先也。"①由于黄、淮、运合流所呈现的十分复杂关系,治河保运又必须同时考虑导淮的因素,这是明代后期治河的又一大特点。
黄河南流以后的多支分流局面,除了其固有的自然地理原因和多沙易决特性外,明代中叶以前治河政策的偏向也是促成黄河游荡的重要因素。就明代而言,从明初起,到嘉靖年间,治河者多采用北岸筑堤、南岸分流,以保证漕运畅通为主的政策。明代最早主张分流的人是宋濂,他在《治河议》中指出,在黄河激流怒涛的情况下,治黄的关键问题在于"分其流",流分则"势自平",流不分则"其势益横"。但宋濂写《治河议》时,大运河还未修复,漕运还未成为重要的社会经济和政治问题,故他主张将黄河水"南北分流",多支泄洪。他说:"以数千里湍悍难制之河而欲使一淮以疏其怒势,万万无此理也。??其若浚入旧淮河,使其水南流复于故道,然后导入新济河,分其半水,使之北流似杀其力,则河之患可平矣。"②但明永乐九年以后会通河开浚,漕运问题日益重要,再分河北流,常常会冲毁运道,阻断漕运,因此北岸筑堤、南岸分流就成为主要的分流政策了。
如弘治年间(1493 年)巡按河南御史涂升说:"今京师专籍会通河漕岁粟数百万石,河决而北,则大为漕忧。"因此他提议"杀水势于东南,必须筑堤于西北,??排障百川悉归东南,由淮入海,则张秋无患,而漕河可保矣。"①嘉靖年间担任总理河道都察院御史的刘天和在向朝廷献策时也说:"臣等以为,黄河之当防者,惟以北岸为重。"他因此十分赞赏睢人蔡石冈的这么一段话:"黄河南纵,国家之福,运道之利也。当冲郡邑,作堤障之,不坏城郭已矣;被灾军民,免其租役,不致流徙已矣。"②在这个方针指导下,明代嘉靖以前的几次治河活动都把"分疏之法"作为决策的主要内容。
如明代景泰年间的徐有贞治沙湾决河,就是如此。明景泰三年(1452年),黄河冲决沙湾运道北岸:"掣运河水入盐河,漕舟尽阻。"上派徐有贞主持治理。徐有贞经过勘查后,提出了治理沙湾决河的三策:第一,仿照汉代王景之法,设水门以调节运河水量。他说:"世之言治水者虽多,然于沙湾,独乐浪王景所述之水门之法可取。"实际上是一种分疏减水的措施。
第二,开分水河以分杀黄河水势。他认为:"凡水势大者宜分,小者宜合。
分以去其害,台以取其利。今黄河之势大,故恒冲决;运河之势下,故恒淤浅,必分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