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从南京兵部到刑部尚书(2/2)
《潘季驯评传》作者:潘季驯评传 2017-02-13 11:48
② 参见张居正:《答河道潘印川》,见《张太岳集》卷三二。
① 参见夏燮:《明通鉴》卷六七。
① 参见夏燮:《明通鉴》卷六七。
② 具体举措参见潘季驯《兵部奏疏》各卷,此处从略。《潘司空奏疏》中包括了这部分奏疏。
③ 此段评语引自申时行《潘公传》。
然而在同年三月甲申,上追夺张居正官阶,居正诸所引用者,先后斥削殆尽。所推行的"新政",也都先后废止。面对局势突变的此情此景,潘季驯虽然无力挽救大局,但是在自己有限的职权范围内,他还是借颂扬神宗的仁德之意,大力宣传宽恕之政,请求给居正家属及其追随者们放一条生路。
故在这一时期潘季驯所上奏疏的相当大一部分,都是借题发挥,大力宣传慎决狱,宽考成;省刑法,广教化;广仁恩,重民命的观点。④万历十二年(1584 年)夏四月乙卯,上命籍张居正家,由司礼太监张诚及侍郎邱橓等往荆州办理。荆州守令得讯后,先期录入口,锢其门,使子女饿死者十余辈。张诚等到荆州后,又尽发居正诸子兄弟所藏,所得全部黄金不过一万,白银10 余万。而居正长子礼部主事张敬修,不胜拷掠,自缢死。
①事闻京师,时任首辅申时行等与六卿大臣合疏请少缓之。刑部尚书潘季驯又待奏《保全旧臣余孽疏》,②言:"居正母年逾八旬,旦暮莫必其命,宁能受此荼毒哉?"其语尤激楚。在这种情况下,神宗才下诏命自空宅一所,田10 顷以赡其母。而尽削居正官,夺玺书诏命,以罪状示天下。自是终万历世,无敢白居正者。③由于在治居正狱上的大胆辩言,潘季驯很快被看作是张居正在朝中的余党。会言官李植、江东之辈与内阁大臣申时行、杨巍相讦,季驯又力佑时行、杨巍,痛低言者,言官交怒。于是李植等遂劾季驯党庇居正,请求罢斥。④十二年七月十六日,明神宗朱翊钧终于下令黜刑部尚书潘季驯职为民,夺其诏命。从此,潘季驯又在家闲居四年,直到万历十六年开始他的第四次冶河活动。
④ 这些观点在潘季驯《刑部奏疏》诸文中都有充分体现,如《乞肃吏治疏》、《厘正时弊疏》、《慎决狱重民命疏》、《广仁恩重民命疏》、《推广德意疏》等等。
① 张居正家被抄事,参见夏燮《明通鉴》卷六八。
② 见潘季驯:《刑部奏疏》,北图善本库藏书。
③ 见夏燮:《明通鉴》卷六八。
④ 关于潘季驯此次被劾罢的内幕,申时行《潘公传》中有个说明,称,"时言官有所排击,欲引绳批根,以铨部格,其议曹起而哄诸大臣。乃皆抗论是非。公疏尤切直。中其忌讳,则相与仄目。公竟以蜚语激上怒,镌公秩归田里。"可见潘季驯被劾罢的真实原因是由于朝廷内部内阁与言官之间的权力之承"党庇居正"只是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