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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把联想电脑快车开到全国(3)(2/2)

联想风云: 联想管理内幕作者:凌志军 2017-02-09 11:01
联想大约占53.33%,香港导远大约占43.33%的局面。这时候,北京联想一方才开始成为大股。也就是说,北京联想成为大股东(53.33%)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要贷款给吕谭平,否则大家是相同比例。

    3. 如果北京联想不愿贷款给香港导远,他们可让出5%的股份去向任何一家银行或投资公司筹借扩股资金(凭当时香港联想的声誉,这是极容易的事),如果是那样的话,今天的股份比例将是北京联想48.33%,香港导远43.33%,某家外资银行5%,中国技术转让公司3.33%,对北京联想又有什么好处呢?

    关于“决策不民主,公司的一些重大问题没有经总裁办公会讨论”的问题。

    柳传志说,没有与倪总商量就给他配副手,做法上欠妥,忽略了应事前商量。要在董事会章程建立后,制定总裁室的决策程序,有事多商量,发挥总裁室的作用。

    关于“用人不当”的问题。

    柳传志说,上百名干部中用错了四五个,这还算多吗?大家对李勤有意见,可只有他严厉地批评过李勤,别人都不说话。

    关于“过于集权,大家都不敢表示不同意见”的问题,

    柳传志说,他是能接受意见的,如果有好多人这样认为,他应好好考虑一下。

    公司的高层经理几乎全都站在柳传志一边,这促使调查组接受了柳传志的解释,把这一事件的性质归结为“联想集团领导班子出现分歧”,涉嫌经济问题的对抗性质由此化于无形。这一调查报告经由中国科学院党组审议通过,我们择其要点记录如下:

    (1)在香港联想股票上市时,用增资的方式提高北京联想的股份比例,调整另两方的股份关系的做法,不存在问题。

    (2)大亚湾的资产产权关系是清楚的。

    (3)关于联想的重大投资决策,都向董事长做了口头汇报,并在总裁室做过商议。

    (4)“汉字系统事业部”改名不是柳传志提出的,是原汉字系统事业部的负责人和集团办的人,为了发展联想软件事业,根据汉字系统在市场中的实际状况共同提出来的,不存在“打击”的问题。

    (5)没有发现材料证明柳传志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

    在就事论事地做出这些结论之后,调查组还在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上表明立场:

    我们认为在公司怎样进行研究开发和研究开发怎样立项方面,不能由科技人员最后说了算,要由企业的总负责人根据市场和公司的情况做决策,柳传志应有更大的发言权和决策权。

    倪光南同志对联想领导层之间在工作上的分歧,简单地归结为柳传志同志个人品质问题所造成,我们认为这种考虑问题的方法是轻率的和不负责任的,在具体的做法上倪光南同志采取的是一种自己进行调查推论的方法,造成了他所提出的意见,大部分都没有确切根据,与事实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