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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信托——富可以过三代(4)

三天读懂投资理财学作者:李久佳 2017-04-14 14:44
    第八章 信托——富可以过三代(4)

    此外,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

    信托公司的管理制度

    投资信托产品伴随着信托资产所有权的转移,那么投资者难免会担心,当信托机构遭遇不可抗因素而破产时,是不是自己的信托资产也无从追查了呢?这就涉及到信托财产独立性的问题。信托这一多边利益关系的创新点也就在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所谓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指信托财产有一种独立于其他财产的性质,主要表现在:

    首先,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若受托机构(信托公司)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 另外,信托机构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

    第二,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互独立。信托机构管理运用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也不得相互抵消。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保障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的利益,不因一种信托财产受损失而危及其他项信托财产。

    第三,委托人的信托财产独立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这是一种特殊的破产隔离制度,它能保障受益人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享有其对该信托财产的权利。

    第四节 遗嘱信托——将财富传给后代

    解构了信托关系,明白了设立信托的操作原理之后,我们来介绍几项基本的信托产品。最近一些名人的遗产争夺战纷纷上演:画家陈逸飞因病猝死后,其遗孀宋美英和他的第一任妻子张芷及其子之间为了遗产闹到不可开交;国学大师季羡林,尸骨未寒,就有人开始挑起遗产纷争。反观国外,天王迈克尔.杰克逊早早决定将身后财产交付信托基金,既能照顾年幼子女,又避免了遗产争夺战。于是,国内的专家们也纷纷呼吁通过遗嘱信托来处理个人身后财产。其实,遗嘱信托在我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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