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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费厄泼赖”确该实行

走进鲁迅—评论与研究作者:走进鲁迅—评论与研究 2017-04-13 14:26
    逸 鸿

    从第1247期《杂文报》上看到转载的一篇文章《费厄泼赖确该实行》,引起我的兴趣。因为鲁迅有一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窃以为又会见到一番“反弹琵琶”,看后方知此文大有道理。只不过觉得表述还嫌不足,特从鲁迅的原意谈起,或许能作一点补遗。

    鲁迅的那篇文章在中国影响颇大,以至宣传成为一种精神——“痛打落水狗”的精神。其实,如文所述“费厄泼赖”与打“落水狗”并无直接联系,“题目上不直书‘打落水狗’者,乃为回避触目起见”,鲁迅也不过是借题发挥,拿它做文章罢了。林语堂在一文章中提到“费厄泼赖”时,以段祺瑞、章士钊为例,认为“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并把周作人“打‘落水狗’也是不大好的事”的观点补充了“‘费厄泼赖’的意义”,所以引发了鲁迅的一篇著名的议论。

    鲁迅在那篇文章里谈到“费厄泼赖”时有两个意思,一是这个说法被利用,即当革命或正义被镇压“坏人得志”时,没人提起或“叫喊仅止于叫喊,好人仍然受苦”。“然而偶有一时,好人或稍稍蹶起,则坏人本该落水了”,公理论者又大嚷起来,“好人正以为然,而坏人于是得救。……作恶又如先前一样”。他举了秋瑾的同志王金发的例子:抓住了杀害秋瑾的谋主,却因“向前看”将其释放,结果后来自己反被那家伙的积极参与而杀害了。第二是费厄泼赖“自然也非绝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说:要看清对手。”人,可以。“狗”,却不行。这些意思很明白,看看原文一目了然。

    鲁迅为什么借“费厄泼赖”做了另外的文章呢?这与当时的环境和中国的国情分不开。中国自春秋战国时代以来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史,讲究的是“谋略”,讲究的是不择手段,不管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只要达到目的就是成功,就是英雄。“五霸七雄”也好,“合纵连横”也好,哪里有一点“游戏规则”的影子?宋襄公超前了一点,想“费厄”一下,结果大败而归不说,还被后人讥为“蠢猪式的仁义道德”。秦末楚汉相争,刘邦对外对内前后不一,终于打得天下,以开国皇帝汉高祖的牌位载入史册,除去顺应历史潮流的因素外,也留下了发人深省的名剧《鸿门宴》和名言“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之类的历史文化遗产,当然,还留下了“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警醒。他的对手项羽、韩信在他面前永远是傻傻的。中国历来的宫廷之变及社会上的各种斗争几乎从未有人问过手段合不合法、正不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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