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对真实意志或公共意志概念的心理学阐释
《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英-鲍桑葵》作者: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英-鲍桑葵 2017-04-13 12:07
(一)本章的目的是要帮助读者把国家或社会的概念和存在于个体精神中的实际个人意志的概念结合起来。①我们已经看到,如果把自我的重心抛到我们总想视之为个性的范围以外去,如果承认在我们的清醒意识中一般只稍有反映的一种自我和一种利益是我们真实的本质,因而对我们来说是绝对必要的,那么,只有这样才能使自治得到解释。我们已经知道,所有正确的理论和有效的实践都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或信念②:社会的共同的自我或道德人格比表面上的个人更真实;我们也曾按照卢梭提供的线索批评某些人的实际意志是有缺陷的和有矛盾的,并在体现社会精神的法律和制度中去寻找对它作出解释并使之完善的办法。
①参看第2章,第40页。
②对于这里给这种信念提供的理论形式可能会完全否定的人当然也可能有这种信念。边沁与穆勒对大我的存在就具有比任何人都要强烈的实际信念。
但是,社会与国家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数不清的人群。实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机构;不善于思考的公民几乎说不出他认为这些机构是由什么组成的。虽然法律和习俗比较接近于我们通常所认为的“意志”,它们也还是容易被当成是一种无生命的物质力量,普通人的生动意志与它们几乎无关或完全无关。
因此,我们的目的是要说明,当我们谈到国家、社会、法律和制度能体现“意志”时是什么意思;还要说明我们所理解的个人怎么可能和这个不断变化但决不会完全消失的意志具有同一性。一个人的真实自我怎么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存在于他的正常自我之外,而且是某种他只能偶尔明确地掌握但决不能完全掌握的东西呢?
(二)我们想这样开始:(1)指出构成我们的理智的各个组织或系统与构成社会的各个组织或系统之间的类似之处;继而(2)说明它们是同一事实达到某种程度的不同表现。
1.我们可以注意一个整体的各个部分之间两种不同程度的联系,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之为“联合”和“组织”。
(1)当两个人的联系非常密切,你只要看到一个就料到会看到另一个时,可以把他们叫做伙伴。而任何一种经常性的集团,从一个盗贼团伙到一个科学或慈善机构,都可以称之为联合。可能是由于它的确切含义来自动词“联合”,因而“联合”这个名词含有这样的意思:若干原来各自独立的单位被有意识地汇集到一起,而且可以再分开。然而,“社会”这个词就没有这种动词上的含义,而且尽管一种“联合”可以自称为“一个社会”,却不能把“社会”叫做“联合”。我们谈到“社会”时,并不强调把若干各自独立存在的成分汇集到一起这一面,因而我们习惯于用这个词指一种自然的组合,在正常情况下我们无论如何都不会认为这种组合是有意识的和易于解体的。一旦把国家看成是一种“联合”,那就意味着提出一种关于国家性质的明确的理论,诸如赫伯特·斯宾塞把国家和股份公司相比所包含的那种理论。
现在“联合”这个词最常用来表达精神因素之间的联系,——类似于被叫做伙伴的若干人之间的联系。如果有两个精神因素联系得非常紧密,只要想到一个,就会联想到另一个,那就可以说它们是“有联系的”。如果火车的汽笛声使我想到火车就要开动了,那就可以说,在我的思想中,“火车开动”这个概念是和“火车鸣笛”这个概念有联系的。它们早已纳入同一个心理群或统一体,因而我们想到一个就会联想到另一个,正如我的朋友甲出现时,他的亲密伙伴乙大概离他并不远。
这里我们可以注意一下这两种联合模式即人的联合与精神因素的联合的类似之处。按照一般人对这两种情况的看法,我们是在探究若干天然独立的单位纯属偶然的联合。在两种情况下,联合者都无须为现在的联合找出比过去的联合更好的理由。它们的本性中没有任何本质的或基本的联系,即使它们再次分开,它们也不会因分离而受到严重影响。
当然,这种单纯联合的观念,甚至对最偶然的参与者之间的联系来说也不甚适用。任何一种联合,无论是亲密伙伴之间的,还是观念之间的,都是种种特性之间的联系,因而也就是有关方面的性质之间的一般性联系。人们结成真正的伙伴关系不会是毫无理由的;观念实际上也并不像物质单位或原子那样,单靠并列一下就会结合在一起,因而一旦从遗忘的冥府中抽出一个就可以带出另一个来。伙伴的联合和观念的联合都具有这种倾向:特性的一般性联系在起作用,一有机会就会通过实际环境的各个方面表现出来。当这种联合由于双方同时出现而变得明显时,二者的本性就获有它们在分开时所没有的表现机会。
但是,尽管所有这些都是真实的,并且只要仔细分析一下联合的实例就会明白,相对说来,实际上寻常的联合往往取决于这样一些特性:它们非常表面化,以致凡属同一领域的个体似乎都可以建立联系。因此,和任何一种比较彻底的联系相比,这种联合都可以说是偶然的,纯粹是由并列的偶然性决定的。
(2)让我们把刚才称之为联合的这种联系和我们同意称之为组织的那种联系比较一下。
我们知道,大致说来,联合者①汇集在一起,只是因为他们发现他们在一起。这就是说,他们联合起来后还是和以前一样,如果要分开,也不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这种联系基本上还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联系。它们缺乏一种以各种方式而又根据一致行动的原则来支配范围广大的成员的计划性。
①任何一种“联合”可以说通常都有一定的目的,而且如上所述,联合者的确是汇集在一起了,而且并不觉得他们仅只是在一起而已。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和他们的整个本性比较起来,为了某种有限的目的——复本位制、博爱、政治理由——而联合起来的人的确觉得他们不过是在一起罢了。爱嘲讽的人会说他们是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动物园,这种联合一旦解体也不会对他们的本性有任何明显的影响。不过,显然有一些目的会深入人的性格,还有一些则比较肤浅;而这不过是说明我们的这一论点:最偶然的联合乃是一些非真实的特性的一般性联系。
像前面一样,我们还是从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开始,把一群人和一支军队进行比较,以说明这种区别。一群人的精神确实曾被当作一种真实的社会精神的样本。但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它不过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在扩大和加强了的规模上的一种表面联系。像人们在街上相遇一样,通过情绪的感染和最短暂的思想感情的交流,每个人既影响他周围的人,同时也受他们的影响。对他们都起作用的必然是这些人们所共有的东西,而他们的相遇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原因的,除了当时看到和感到的以外,他们并不知道彼此还有什么共同之处。这群人确实可能“一致行动”;但是,即使这样做了,其智力和责任感的水平通常也是特别低的。他们除了能一时互相影响外,并无任何共同之处。谈不上什么一致的行动、认真的思考和批评。每个人去做或思考的事情不同时不可能只抱有一个目的。这群人只是作为一群人在行动,因为它各部分的联系只是个人同个人之间的联系。任何一种联系若能形成一个完整组织,就会对每个成员的性格提出要求,而这种要求是纯属偶然的联合所无法满足的。
一支军队①和一群人一样,也是由一群互相有联系的个人组成的。每个人和与他站在同一队列或与他共度闲暇时间的人必然会互相影响。我们可以顺便指出,这些影响本身比一群人的成员之间的影响具有更持久的性质,它们也必然会因我们就要谈到的另一种联系的影响而有所改变。因为人与人之间“联合”的链节并不是军队行动中的决定力量。一支军队就是一部机器或一个组织,它因行动计划而结合在一起,体现这种计划的一方面是军官,另一方面是服从的习惯和经训练而具备的素质:每一个人只愿意而且能够听从军官的指挥,而不受周围人的影响。决定军队行动的是将军的部署,而不是像在一群人中由一人传到另一人的那种影响。换句话说,每个人都要按一个庞大整体的行动而行动,尽管这个整体的各个部分大多跟他并无直接联系。他并不仅仅参照周围人的行动来决定自己的行动。这就是说,军队是一个系统或有组织的群体,它的性质或体现在其结构中的主导思想决定它的各个部分或成员的活动和关系。这两种决定方式的区别在阅兵日看得很清楚:我们先看到阵容整齐的队伍在操场上行进,然后看到这群人零乱地散开去休息或恢复精神。因此,我们所讲的组织是跟联合相对立的,决定其成员行动的是他们所属的有组织团体的计划或一般性质,而不是相对来说按照偶然的并列关系把他们联合起来的那些直接联系。①
①斯托特先生的《分析心理学》中的一段话使我想到了这个例子。
①这种差别当然基本上只是个程度问题。起作用的始终是一个统一体成员之间的一般联系;唯一的问题是统一体的性质,以及由此而决定的这种联系的性质。
在精神的活动与构成中也可以看到联合与组织之间的这种区别。纯粹的联想意味着,任何感觉或观念都可以使人绝对想到同一精神统一体中任何与之已发生联系的精神因素。对纯粹联想的研究,有时被认为在《爱玛》中的人物贝茨小姐身上可以看到。也许,正如在一位清醒的智者身上几乎不可能看到真正无拘无束的联想一样,我们可以说贝茨小姐这个人物比较敏感,也比较符合人的天性;也就是说,她是一个具有那种纯粹联想倾向的研究对象,这种倾向表现为不断地产生联想而又不断地受到抑制,或者说“被赶回”到主题上去——这是借用沃尔特·司各特描写这样的一个爱联想的谈话者①被听者拉回到他的话题上去的说法。
在精神世界和在物质世界里一样,较高层次的联合就是组织。组织的特点是受一个总计划的控制②而不受各部分的并列关系的支配。像贝茨小姐这个人物所表现的那种迂曲的思路,乃是由于不受任何总计划的控制所致。每一个观念——每一个有重要意义的词——实际上都有数不清的联想。如果思路没有确定的总方向,没有经过选择的有效控制力量,那么,每一个主要的词都可以使之完全转向。③可能由我们自由支配的众多概念尤如一个完全由转车台组成的复杂的铁路系统,火车可以通过任何一个转车台改变行驶方向。能联系上下文作出解释的辨别力足以说明这点。任何缺乏这种辨别力的人可能会不断出错,没有改正的希望。
①《海盗》(Pirate)中的克劳德·哈尔克罗。
②关于这种控制的心理学理论可参看斯托特的《分析心理学》,第2卷,第3页。
③如果没有足够的控制力,无法讲完一句重要的话,那当然是精神失常或白痴的表现。
与这种迂曲的思路相反的,是诸如论证那样的一系列思想。在一系列思想中,一个总的观念规定了方向或形成“主题”,即限制了所谓论述的范围。注意力完全受总观念的引导,不受任何无关的兴趣或联想的干扰。例如,假设总观念是财富和美好生活的关系。经验表明,要抵制在考虑这种关系时会产生的各式各样的兴趣和困扰,是非常困难的。方便而又诱人的获取方式,方便而又有趣的消费方式,会作为与主题无关的联想闯入脑际,转移对这个问题的注意力:“既然我懂得‘更多’,更适合讨论这个问题的人是我还是别人呢?”必须努力控制,以便牢记我们关于生活中美好事物的概念的一般性质,并注意关于获取和消费的种种联想;只有在这些联想似乎有可能促成这个概念时,控制的努力才意味着计划或总观念在各种各样可能的经济环境下都占据支配地位。我们是在谈理论还是实践,这并不重要。在这两种情况下,坚持不背离主题的控制能力和显示其自身的理性系统在本质上是一回事。事实上,每一种精神都或多或少受到占支配地位的观念的控制,这些观念属于习惯性的成见,并决定思想的经常性偏见。有一个著名的故事,说的是一个旅客在乘火车时对同车厢的旅客提出一个问题,然后根据各人的回答来鉴别他们的职业。他的问题是:“什么东西会毁掉其本身的成果?”据说一个博物学家的回答是“生命力”,一个军人的回答是“战争”,一个学者的回答是“克罗诺斯”①,一个记者的回答是“革命”,一个农民的回答则是“公野猪”。②每一个答案都由那个占支配地位的偏见或观念所决定——这个占支配地位的偏见或观念从可能的答案中挑选出一个与受其控制的总的精神体系相称的答案。必须牢记,选择同时就是创造。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讲,周围的事物整个说来总是不熟悉的,规定或计划必须在跟过去任何情况都不完全相同的条件下表现自己。这时它并不像一个击球手击球时想起以前的某个动作那样单纯地重复过去的东西,而是按照它必须在其中活动的新的环境条件表现出能反映其性质的思想或行动。①因为,这是一种普遍倾向,即一项计划只是部分被界定,而且正在通过加工提供给它的材料进一步对本身加以界定。
①克罗诺斯是希腊神话中的播种与收获之神。——译者
②施泰因塔尔,见詹姆斯的《心理学》,第2卷,第108页。
①参看斯托特先生有关“比例制”的论述,《分析心理学》,第2卷,第167页。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精神有其占支配地位的特性,但它并不是一个以同样方式完全组织在一起的单一系统。它可以说是由若干这样的系统构成的,这些系统可以有不同程度的彼此联合、漠视和对立。每一个这样的系统或一组观念和经验都自有其占支配地位的计划和控制思想或行动的倾向。而且,一般说来,当一个系统处于活跃状态时,所有其它系统会静止不动;当我们致力于一个连贯的思想活动或追求时,我们就不去注意属于任何另一系统的种种联想。每一个这样的系统或一组思想,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统觉团”,因为它是因一个共同的规则或计划而结合在一起的一套观念,只要这个系统处于活跃状态,能够产生知觉的观点就要受它的支配。没有某种“统觉”,即精神中没有某种能够使新东西被分类的观点,就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知觉。眼睛只能看到视力所及的东西。因此,某些最显著的统觉例子系出自这类基本事例:在缺少更好的系统时,一种实际上和主题关系很少的系统就活跃起来了,原因就在于必须有某个系统起作用,而最邻近的那个系统便会作出反应。幼儿把橘子叫做“球”;波利尼西亚人把马叫做“猪”。这些都是能引起新感觉的统觉的最接近的“项目”或规则。我们应用的每一个科学概念,我们涉及的每一组关系,以及我们熟悉的每一种追求,都是这种“统觉团”或注意力的规则或计划的实例。根据共同的经验我们知道,精神中一个这样的因素在我们全神贯注于另一个因素的活动时是怎样完全静止不动的;例如,当我们把一些野花当作杂草从庭园里清除出去时,我们会完全无视它们的植物特性,而当我们专心研究它们的植物特性时,我们又会完全不管它们是“花”还是“杂草”。在每个统觉团的活动中,只要它是根据一个有系统的整体的一般性质来支配思想,而不是通过由个体对个体所施加的孤立的吸引力,我们就获得了一个与联合迥然不同的组织的例子;或者可以说,这是整体与部分之间有系统的联系或联合的例子,这与同样的原则只是偶然地表面地在个体与个体之间起作用是截然相反的。
必须补充说明的是,这种计划或有系统的联系可以是无意识的。控制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的概念并非都是抽象形式的明确观念;而且即使一个人知道自己的主导思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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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看第2章,第40页。
②对于这里给这种信念提供的理论形式可能会完全否定的人当然也可能有这种信念。边沁与穆勒对大我的存在就具有比任何人都要强烈的实际信念。
但是,社会与国家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数不清的人群。实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机构;不善于思考的公民几乎说不出他认为这些机构是由什么组成的。虽然法律和习俗比较接近于我们通常所认为的“意志”,它们也还是容易被当成是一种无生命的物质力量,普通人的生动意志与它们几乎无关或完全无关。
因此,我们的目的是要说明,当我们谈到国家、社会、法律和制度能体现“意志”时是什么意思;还要说明我们所理解的个人怎么可能和这个不断变化但决不会完全消失的意志具有同一性。一个人的真实自我怎么会在很大的程度上存在于他的正常自我之外,而且是某种他只能偶尔明确地掌握但决不能完全掌握的东西呢?
(二)我们想这样开始:(1)指出构成我们的理智的各个组织或系统与构成社会的各个组织或系统之间的类似之处;继而(2)说明它们是同一事实达到某种程度的不同表现。
1.我们可以注意一个整体的各个部分之间两种不同程度的联系,我们可以把它们称之为“联合”和“组织”。
(1)当两个人的联系非常密切,你只要看到一个就料到会看到另一个时,可以把他们叫做伙伴。而任何一种经常性的集团,从一个盗贼团伙到一个科学或慈善机构,都可以称之为联合。可能是由于它的确切含义来自动词“联合”,因而“联合”这个名词含有这样的意思:若干原来各自独立的单位被有意识地汇集到一起,而且可以再分开。然而,“社会”这个词就没有这种动词上的含义,而且尽管一种“联合”可以自称为“一个社会”,却不能把“社会”叫做“联合”。我们谈到“社会”时,并不强调把若干各自独立存在的成分汇集到一起这一面,因而我们习惯于用这个词指一种自然的组合,在正常情况下我们无论如何都不会认为这种组合是有意识的和易于解体的。一旦把国家看成是一种“联合”,那就意味着提出一种关于国家性质的明确的理论,诸如赫伯特·斯宾塞把国家和股份公司相比所包含的那种理论。
现在“联合”这个词最常用来表达精神因素之间的联系,——类似于被叫做伙伴的若干人之间的联系。如果有两个精神因素联系得非常紧密,只要想到一个,就会联想到另一个,那就可以说它们是“有联系的”。如果火车的汽笛声使我想到火车就要开动了,那就可以说,在我的思想中,“火车开动”这个概念是和“火车鸣笛”这个概念有联系的。它们早已纳入同一个心理群或统一体,因而我们想到一个就会联想到另一个,正如我的朋友甲出现时,他的亲密伙伴乙大概离他并不远。
这里我们可以注意一下这两种联合模式即人的联合与精神因素的联合的类似之处。按照一般人对这两种情况的看法,我们是在探究若干天然独立的单位纯属偶然的联合。在两种情况下,联合者都无须为现在的联合找出比过去的联合更好的理由。它们的本性中没有任何本质的或基本的联系,即使它们再次分开,它们也不会因分离而受到严重影响。
当然,这种单纯联合的观念,甚至对最偶然的参与者之间的联系来说也不甚适用。任何一种联合,无论是亲密伙伴之间的,还是观念之间的,都是种种特性之间的联系,因而也就是有关方面的性质之间的一般性联系。人们结成真正的伙伴关系不会是毫无理由的;观念实际上也并不像物质单位或原子那样,单靠并列一下就会结合在一起,因而一旦从遗忘的冥府中抽出一个就可以带出另一个来。伙伴的联合和观念的联合都具有这种倾向:特性的一般性联系在起作用,一有机会就会通过实际环境的各个方面表现出来。当这种联合由于双方同时出现而变得明显时,二者的本性就获有它们在分开时所没有的表现机会。
但是,尽管所有这些都是真实的,并且只要仔细分析一下联合的实例就会明白,相对说来,实际上寻常的联合往往取决于这样一些特性:它们非常表面化,以致凡属同一领域的个体似乎都可以建立联系。因此,和任何一种比较彻底的联系相比,这种联合都可以说是偶然的,纯粹是由并列的偶然性决定的。
(2)让我们把刚才称之为联合的这种联系和我们同意称之为组织的那种联系比较一下。
我们知道,大致说来,联合者①汇集在一起,只是因为他们发现他们在一起。这就是说,他们联合起来后还是和以前一样,如果要分开,也不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这种联系基本上还是个体与个体之间的联系。它们缺乏一种以各种方式而又根据一致行动的原则来支配范围广大的成员的计划性。
①任何一种“联合”可以说通常都有一定的目的,而且如上所述,联合者的确是汇集在一起了,而且并不觉得他们仅只是在一起而已。不过,这只是表面现象。和他们的整个本性比较起来,为了某种有限的目的——复本位制、博爱、政治理由——而联合起来的人的确觉得他们不过是在一起罢了。爱嘲讽的人会说他们是组成了一个特殊的动物园,这种联合一旦解体也不会对他们的本性有任何明显的影响。不过,显然有一些目的会深入人的性格,还有一些则比较肤浅;而这不过是说明我们的这一论点:最偶然的联合乃是一些非真实的特性的一般性联系。
像前面一样,我们还是从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开始,把一群人和一支军队进行比较,以说明这种区别。一群人的精神确实曾被当作一种真实的社会精神的样本。但实际上完全不是这样。它不过是个人与个人之间在扩大和加强了的规模上的一种表面联系。像人们在街上相遇一样,通过情绪的感染和最短暂的思想感情的交流,每个人既影响他周围的人,同时也受他们的影响。对他们都起作用的必然是这些人们所共有的东西,而他们的相遇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原因的,除了当时看到和感到的以外,他们并不知道彼此还有什么共同之处。这群人确实可能“一致行动”;但是,即使这样做了,其智力和责任感的水平通常也是特别低的。他们除了能一时互相影响外,并无任何共同之处。谈不上什么一致的行动、认真的思考和批评。每个人去做或思考的事情不同时不可能只抱有一个目的。这群人只是作为一群人在行动,因为它各部分的联系只是个人同个人之间的联系。任何一种联系若能形成一个完整组织,就会对每个成员的性格提出要求,而这种要求是纯属偶然的联合所无法满足的。
一支军队①和一群人一样,也是由一群互相有联系的个人组成的。每个人和与他站在同一队列或与他共度闲暇时间的人必然会互相影响。我们可以顺便指出,这些影响本身比一群人的成员之间的影响具有更持久的性质,它们也必然会因我们就要谈到的另一种联系的影响而有所改变。因为人与人之间“联合”的链节并不是军队行动中的决定力量。一支军队就是一部机器或一个组织,它因行动计划而结合在一起,体现这种计划的一方面是军官,另一方面是服从的习惯和经训练而具备的素质:每一个人只愿意而且能够听从军官的指挥,而不受周围人的影响。决定军队行动的是将军的部署,而不是像在一群人中由一人传到另一人的那种影响。换句话说,每个人都要按一个庞大整体的行动而行动,尽管这个整体的各个部分大多跟他并无直接联系。他并不仅仅参照周围人的行动来决定自己的行动。这就是说,军队是一个系统或有组织的群体,它的性质或体现在其结构中的主导思想决定它的各个部分或成员的活动和关系。这两种决定方式的区别在阅兵日看得很清楚:我们先看到阵容整齐的队伍在操场上行进,然后看到这群人零乱地散开去休息或恢复精神。因此,我们所讲的组织是跟联合相对立的,决定其成员行动的是他们所属的有组织团体的计划或一般性质,而不是相对来说按照偶然的并列关系把他们联合起来的那些直接联系。①
①斯托特先生的《分析心理学》中的一段话使我想到了这个例子。
①这种差别当然基本上只是个程度问题。起作用的始终是一个统一体成员之间的一般联系;唯一的问题是统一体的性质,以及由此而决定的这种联系的性质。
在精神的活动与构成中也可以看到联合与组织之间的这种区别。纯粹的联想意味着,任何感觉或观念都可以使人绝对想到同一精神统一体中任何与之已发生联系的精神因素。对纯粹联想的研究,有时被认为在《爱玛》中的人物贝茨小姐身上可以看到。也许,正如在一位清醒的智者身上几乎不可能看到真正无拘无束的联想一样,我们可以说贝茨小姐这个人物比较敏感,也比较符合人的天性;也就是说,她是一个具有那种纯粹联想倾向的研究对象,这种倾向表现为不断地产生联想而又不断地受到抑制,或者说“被赶回”到主题上去——这是借用沃尔特·司各特描写这样的一个爱联想的谈话者①被听者拉回到他的话题上去的说法。
在精神世界和在物质世界里一样,较高层次的联合就是组织。组织的特点是受一个总计划的控制②而不受各部分的并列关系的支配。像贝茨小姐这个人物所表现的那种迂曲的思路,乃是由于不受任何总计划的控制所致。每一个观念——每一个有重要意义的词——实际上都有数不清的联想。如果思路没有确定的总方向,没有经过选择的有效控制力量,那么,每一个主要的词都可以使之完全转向。③可能由我们自由支配的众多概念尤如一个完全由转车台组成的复杂的铁路系统,火车可以通过任何一个转车台改变行驶方向。能联系上下文作出解释的辨别力足以说明这点。任何缺乏这种辨别力的人可能会不断出错,没有改正的希望。
①《海盗》(Pirate)中的克劳德·哈尔克罗。
②关于这种控制的心理学理论可参看斯托特的《分析心理学》,第2卷,第3页。
③如果没有足够的控制力,无法讲完一句重要的话,那当然是精神失常或白痴的表现。
与这种迂曲的思路相反的,是诸如论证那样的一系列思想。在一系列思想中,一个总的观念规定了方向或形成“主题”,即限制了所谓论述的范围。注意力完全受总观念的引导,不受任何无关的兴趣或联想的干扰。例如,假设总观念是财富和美好生活的关系。经验表明,要抵制在考虑这种关系时会产生的各式各样的兴趣和困扰,是非常困难的。方便而又诱人的获取方式,方便而又有趣的消费方式,会作为与主题无关的联想闯入脑际,转移对这个问题的注意力:“既然我懂得‘更多’,更适合讨论这个问题的人是我还是别人呢?”必须努力控制,以便牢记我们关于生活中美好事物的概念的一般性质,并注意关于获取和消费的种种联想;只有在这些联想似乎有可能促成这个概念时,控制的努力才意味着计划或总观念在各种各样可能的经济环境下都占据支配地位。我们是在谈理论还是实践,这并不重要。在这两种情况下,坚持不背离主题的控制能力和显示其自身的理性系统在本质上是一回事。事实上,每一种精神都或多或少受到占支配地位的观念的控制,这些观念属于习惯性的成见,并决定思想的经常性偏见。有一个著名的故事,说的是一个旅客在乘火车时对同车厢的旅客提出一个问题,然后根据各人的回答来鉴别他们的职业。他的问题是:“什么东西会毁掉其本身的成果?”据说一个博物学家的回答是“生命力”,一个军人的回答是“战争”,一个学者的回答是“克罗诺斯”①,一个记者的回答是“革命”,一个农民的回答则是“公野猪”。②每一个答案都由那个占支配地位的偏见或观念所决定——这个占支配地位的偏见或观念从可能的答案中挑选出一个与受其控制的总的精神体系相称的答案。必须牢记,选择同时就是创造。在任何情况下,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讲,周围的事物整个说来总是不熟悉的,规定或计划必须在跟过去任何情况都不完全相同的条件下表现自己。这时它并不像一个击球手击球时想起以前的某个动作那样单纯地重复过去的东西,而是按照它必须在其中活动的新的环境条件表现出能反映其性质的思想或行动。①因为,这是一种普遍倾向,即一项计划只是部分被界定,而且正在通过加工提供给它的材料进一步对本身加以界定。
①克罗诺斯是希腊神话中的播种与收获之神。——译者
②施泰因塔尔,见詹姆斯的《心理学》,第2卷,第108页。
①参看斯托特先生有关“比例制”的论述,《分析心理学》,第2卷,第167页。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精神有其占支配地位的特性,但它并不是一个以同样方式完全组织在一起的单一系统。它可以说是由若干这样的系统构成的,这些系统可以有不同程度的彼此联合、漠视和对立。每一个这样的系统或一组观念和经验都自有其占支配地位的计划和控制思想或行动的倾向。而且,一般说来,当一个系统处于活跃状态时,所有其它系统会静止不动;当我们致力于一个连贯的思想活动或追求时,我们就不去注意属于任何另一系统的种种联想。每一个这样的系统或一组思想,在心理学上被称为“统觉团”,因为它是因一个共同的规则或计划而结合在一起的一套观念,只要这个系统处于活跃状态,能够产生知觉的观点就要受它的支配。没有某种“统觉”,即精神中没有某种能够使新东西被分类的观点,就根本不可能有什么知觉。眼睛只能看到视力所及的东西。因此,某些最显著的统觉例子系出自这类基本事例:在缺少更好的系统时,一种实际上和主题关系很少的系统就活跃起来了,原因就在于必须有某个系统起作用,而最邻近的那个系统便会作出反应。幼儿把橘子叫做“球”;波利尼西亚人把马叫做“猪”。这些都是能引起新感觉的统觉的最接近的“项目”或规则。我们应用的每一个科学概念,我们涉及的每一组关系,以及我们熟悉的每一种追求,都是这种“统觉团”或注意力的规则或计划的实例。根据共同的经验我们知道,精神中一个这样的因素在我们全神贯注于另一个因素的活动时是怎样完全静止不动的;例如,当我们把一些野花当作杂草从庭园里清除出去时,我们会完全无视它们的植物特性,而当我们专心研究它们的植物特性时,我们又会完全不管它们是“花”还是“杂草”。在每个统觉团的活动中,只要它是根据一个有系统的整体的一般性质来支配思想,而不是通过由个体对个体所施加的孤立的吸引力,我们就获得了一个与联合迥然不同的组织的例子;或者可以说,这是整体与部分之间有系统的联系或联合的例子,这与同样的原则只是偶然地表面地在个体与个体之间起作用是截然相反的。
必须补充说明的是,这种计划或有系统的联系可以是无意识的。控制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的概念并非都是抽象形式的明确观念;而且即使一个人知道自己的主导思想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