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 我为什么不是一个保守主义者
《自由秩序原理-英-F·A·哈耶克》作者:自由秩序原理-英-F·A·哈耶克 2017-04-13 10:46
自古到今,自由的真诚朋友可以说寥寥无几,而且自由所获得的成功也始终是少数者努力的结果:他们之所以胜出,其原因乃是他们一直与其他辅助者相联合,尽管这些辅助者的目标常常与自由人士本身的目标不尽相同;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联合始终存在着危险,有时甚至是灾难性的,因为这为反对者提供了正当的反对理由。
——阿克顿勋爵(Lord
Acto
n)
1.一个多世纪以来,大多数被认为是进步的运动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不断侵蚀着个人自由,而与此同时,那些珍视自由的人士在反对这些运动的方面也倾注了大量的精力。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这些珍视自由的人士却发现自己在很多时候竟与那些习惯于抗拒变迁的人处于同一阵线。从当下的政治现实情势来看,他们除了支持保守党派(the
conservative parties)以外,通常没有别的选择。但是我们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尽管我在本书中所试图界定的立场也经常被称作为“保守主义的立场”,但事实上它却距传统上这一名称所指称的立场之含义相去甚远。不加辨析地看待这两种立场,当会导致极大的危险,因为它会使人们把自由的捍卫者与真正的保守主义者混为一谈:自由的捍卫者与真正的保守主义者之所以会共同反对那些发展趋势,乃是因为他们各自的理想都遭受到了同等程度的威胁,但是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他们的理想实际上并不相同。因此,将本书所采取的立场与长期以来为人们所公认的——可能也是较为确切的——保守主义的立场做出明确的界分,是颇为重要的。
严格意义上的保守主义,乃是一种反对急剧变革的正统态度,这很可能是一种必要的、且毫无疑问也是一种广为人们持有的态度。在法国大革命以后的一个半世纪里,保守主义在欧洲政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兴起之前,保守主义的对立面一直是自由主义。在美国的历史中,则不存在与此类似的冲突,因为欧洲所谓的“自由主义”,在这里正是美利坚政体赖以建立的基本传统:所以美国传统的捍卫者亦就是欧洲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欧洲版的保守主义(the
European type of conservatism),由于具有着一种多少有些独特的性质,所以与美国传统并不相容;然而,晚近那种试图把这种保守主义植入到美国的做法,却使得既有的混乱变得更加一发不可收拾了。更为糟糕的是,在这些人做出这类努力之前,美国的激进派人士和社会主义者已经开始以“自由主义者”自称了;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些不尽相同的立场,加以严格的辨析。出于某种考虑,我暂时还是把我自己所采取的立场继续称作自由主义者的立场,但是我认为这一立场既与真正的保守主义立场根本不同,亦与社会主义的立场大相径庭。我必须坦率承认,我对把自己的立场称作自由主义的立场也忧心忡忡,所以我将在后文为自由党派(the
party of liberty)考虑一个更合适的名称。我之所以要这样做,不只是因为“自由主义者”一词在今天的美国已成了频繁导致误解的根源,而且也是因为在欧洲,居于支配地位的唯理论的自由主义(rationalistic
liberalism)长期以来一直就是社会主义的先驱之一。
在这里,我将首先指出那些在我看来对于那种名符其实的保守主义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反对意见。保守主义,从其性质来看,无法对我们现在的行动方向提供一种替代性选择。它或许能通过对当前潮流的抗拒而成功地延缓那些并不可欲的发展变化,但是由于它并不能指出另一种方向,所以它也就无力阻止它们继续发展。正是基于这一原因,保守主义的命运就必定是在一条并非它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上被拖着前行。保守主义者与进步党人之间的持久论战,只能影响后者在当代的发展速度,而不能影响其发展的方向。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尽管“进步之轮需要有一个制动装置”,然就我个人而言,我却无法满足于仅仅使用这个制动装置。这是因为自由主义者必须首先追问的,并不是我们应当发展得多快、多远,而是我们应当向哪里发展。事实上,自由主义者与今天的集体主义激进分子间的差异,要比保守主义者与这些集体主义激进分子间的差异大得多。保守主义者对于那些不利于其社会发展的偏激影响,一般只持有一种温和且适中的反对态度,而今天的自由主义者却必须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反对为多数保守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所共同拥有的一些基本观念。
2.人们一般就上述自由主义者、保守主义者和集体主义者三方的相对立场所给出的图景,与其说是厘清了他们间的真正关系,不如说是更加掩盖了他们间的真正关系。人们通常都将他们三方的不同立场置于一条水平线上加以理解:社会主义者在左端,保守主义者在右端,而自由主义者则在中间的某个位置上。这种图景可以说造成了最大的误导。如果我们真的需要图解,较为恰当的做法乃是用一个三角形来表示他们间的关系:保守主义者已占据其间的一角,社会主义者竭力把他们拉向另一个角,而自由主义者则试图把他们拉向第三个角。但是,由于社会主义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能够强力拖拉,所以保守主义者一直趋向于追随社会主义者的方向,而不是自由主义者的方向,并且在一定的时距内接受那些因激进主义者的宣传而谋得尊重的观点。保守主义者不仅向社会主义者妥协,而且还常常掠其之美,这已经成了一种惯常之事。保守主义者由于没有自己的目标,所以只能是“中间道路”(the
Middle Way)的倡导者,而且他们也只为一种信念所支配,这个信念就是真理一定存在于两个极端中间的某个地方——结果,不论哪一翼出现一种更为极端的运动的时候,他们都会随之转移其立场。
因此,在任何时候,欲恰当地描述保守主义的立场,都要视现行发展趋势的方向而定。由于过去数十年中的发展主要是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进行的,所以从表面上看,保守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都在竭力延缓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速度。但是,就自由主义而言,其要害在于它试图迈向另外一个方向,而不是处于原地不动。的确,自由主义曾一度得到了人们较为广泛的接受,它的一些目标也几近于实现;正是这个事实在今天常常使人们产生这样一种印象:似乎自由主义正在逆行,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是,这种印象与事实不符,因为自由主义从来就不是一种向后看的学说。毋庸讳言,自由主义的理想从来就没有获得过充分的实现,而且自由主义也从来不曾停止过追求或展望对既有制度的进一步改进或完善。自由主义并不反对进化和变革;凡是在自生自发的变革被政府的控制所窒息的地方,自由主义便要求对政策进行重大修改。就目前的大多数政府行动而言,当下世界的自由主义者几乎没有理由期望维持现状,亦不可能不要求变革。实际上,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在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最为迫切需要的乃是彻底清除对自由发展所构成的一切障碍。
在美国,人们仍然有可能通过捍卫长期确立起来的制度来保护个人自由,但是我们绝不能以这个事实来掩盖上述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区别。对自由主义者来说,美国的那些制度之所以极具价值,主要不是因为它们已确立久远,也不是因为它们是美国的,而恰恰是因为它们符合自由主义者所珍视的理想。
3.在我对自由主义者的态度与保守主义者的态度之间所存在的主要的明显区别进行讨论之前,我必须首先强调指出,长期以来,自由主义者亦从一些保守主义思想家的著作中获得了颇多教益。我们(至少是在经济学领域之外)从他们对于业已确立的各种制度的价值所进行的令人尊敬的和值得称道的研究工作中,获得了诸多对我们理解一个自由的社会来说具有真正贡献的精辟洞见。不论柯勒律芝(Coleridge)、伯纳尔德(Bonald)、De
Maistre、Justus Moser 或 Donoso Cortes
这些人在政治上有多么反动,他们还是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或研究路径发展起来以前,就已经对种种自生自发形成的制度(如语言、法律、道德和风俗等等)所具有的意义做出了颇为深刻的理解,而自由主义者极可能已从中得益良多。但是,保守主义者对自由发展的赞誉论说,一般来讲只适用于过去的那些自由发展。他们的特点就是缺乏勇气去迎接同样属于不是出于设计的种种新变化,而正是在这些变化中会生发出人类奋斗所依凭的各种新工具。
上文所论使我们看到了保守主义者的倾向同自由主义者态度间的第一个根本区别。正如保守主义论者自己也常常承认的那样,保守主义者的态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恐惧变化,怯于相信新事物,而自由主义者的立场则是基于勇气和信心,基于一种充分的准备,即使不能预知变化将导向何方也要任它自行发展。如果保守主义者仅仅是不喜欢制度和公共政策发生迅猛激烈的变化,那么我们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大加反对的;而且仅就这点而言,主张谨慎、稳健和渐进的观点,也确实很有说服力。但是,事实上保守主义者却倾向于根据他们怯懦的思路运用政府的权力去阻止变革或者限制变革的速率。在对未来进行展望时,保守主义者又对自生自发的调适力量缺乏信任,然而正是对这种自生自发调适力量的信任,使得自由主义者毫不犹豫地接受各种变革,即使他们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些必要的调适。事实上,自由主义者认定,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市场所具有的自我调节力量无论如何都能够做出适应新情况的必要调适,尽管任何人都无从预见这些力量在每一个具体的情势中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人们之所以常常不赞成任由市场自发地起作用,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乃是人们无力想象离开了审慎考虑的控制以后如何能够在需求和供给、出口和进口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上达致某种必要的平衡。保守主义者,只有在确信有某种更高的智慧在关注和监督着变革进程的时候,只有在知道有某个权力机构在负责使变革“有秩序地”(orderly)展开的时候,才会感到安全和满意。
保守主义者这种不敢相信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的特点,是同它的另外两个特点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是它对权力机构的偏爱,二是它对经济力量的不理解。由于保守主义者不相信抽象理论和一般原则,所以它既不理解一项自由的政策所依凭的那些自生自发的力量,也不拥有一个制定政策性原则(principles
of policy
)的基础。在保守主义者看来,秩序乃是权力机构不断加以关注的结果;因此,为实现秩序这一目的,就必须允许权力当局根据特定情况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而不能用僵化的规则将它束缚起来。遵从原则,实则预设了对社会各种努力得以协调所依凭的一般性力量的理解,但正是这样一种关于社会的理论,特别是有关经济机制的理论,是保守主义明显缺乏的。保守主义者在如何维持社会秩序的一般认识方面是如此地贫乏,以致于他们的现代追随者在试图建构一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时,都会毫无例外地发现他们所求诸的几乎全是那些自视为自由主义者的著作家。麦考利(Macaulay)、托克维尔、阿克顿勋爵和莱克(Lecky)等人,当然都认为自己是自由主义者,而且也为人们所公认;即使是埃德蒙·伯克,自始至终也是位“老辉格党人”,而且他如果知道有人会将他视作托利党人的话,那么他也定会感到不寒而栗的。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主要的问题上做进一步的讨论:一是保守主义者对业已确立的权力机构所采取的行动往往表示出一种特有的亲善态度,二是保守主义者的主要关怀乃在于如何使这种权力机构的权力不被削弱,而不在于将它的权力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这种态度和关怀很难与维护自由的立场相容。从一般的层面上看,我们或许可以说,只要强制或专断的权力被用来实现保守主义者认为是正确的目的,那么他们就不会反对这种强制或专断的权力。他们确信,如果政府掌握在正派人的手中,它就不应当受到太多僵化规则的束缚。既然保守主义者在本质上是机会主义者且毫无原则可言,那么他们的主要期望也就必定依赖于明智善良者的统治——然而,这种统治所依据的不仅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希望见到的那种示范,而且还要依靠人们赋予他们并由他们强制实施的权力。如同社会主义者一般,保守主义者较少关注应当如何限制政府权力的问题,他们更为关注的则是由谁来行使这些权力的问题;同时,如同社会主义者一样,保守主义者还认为自己有权将他们所持的价值观念强加给其他人。
当我说保守主义者没有原则时,我并不是想说他们没有道德信念(moral
con- viction)。事实上,典型的保守主义者通常都是具有极强的道德信念的人士。我说保守主义者没有原则,实是指他们并不具有这样一些政治原则,亦即那些能够使他们与持有不同道德价值的人进行合作以建立起一种双方都能遵循各自信念的政治秩序的原则。正是对这类能够使不同的价值共处共存的政治原则的承认,才使得人们有可能在使用最少的强力的情况下建立起一个和平的社会。对这类原则的接受,意味着我们同意宽容善待许多我们不喜欢的事情。当然,较之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保守主义者的许多价值观念,对我更具吸引力;但是对一个自由主义者来说,他个人赋予特定目标的重要性,并不足以构成强迫他人去追求这些目标的充分理由。我相信,我在本书第三部分所做的讨论,将被我的一些保守主义的朋友们视为对现代流行观点的“妥协”,并且会对此感到震惊。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可能同他们一样不喜欢现行的一些措施,并可能就这些措施投反对票,但是我知道,事实上在这方面我还拿不什么一般性的原则,可以使我说服那些抱有不同观点的人,并向他们指出在我们彼此共同期望的受一般性原则指导的社会里,是不能允许人们采取那些措施的。欲与他人一起成功地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忠诚于一个人自己的具体目标,而且还需要对某种类型的秩序有一种智识上的承诺,在这种秩序中,即使在那些对某个人来说是根本性的问题上,也应当允许其他人追求不同的目的。正是出于这一原因,自由主义者认为,道德理想和宗教理念都不是强制所能施加的恰当对象,但是不无遗憾的是,无论是保守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都不承认强制所应当具有的这种限制。我有时觉得,自由主义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它认为,那些关于行为善恶的道德观念,并不能证明强制为正当,因为这些道德观念本身亦不能直接干涉或侵入他人确受保护的领域;而正是自由主义所具有的这一特征,使其既明显区别于保守主义,也根本区别于社会主义。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翻然悔悟的社会主义者在保守主义老巢里要比在自由主义阵营里更容易找到新的精神家园。
最后,保守主义者的立场还依赖于这样一种信念,即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存在着一些受到公认的优越者,他们所承袭的生活标准、价值观念和社会地位应当受到保护,而且他们对公共事务也应当比其他人有更大的影响力。当然,自由主义者并不否认某些优越者的存在——这是因为自由主义者并不是平均主义者——但是,他们却不承认任何人拥有判定谁是优越者的权力。保守主义者倾向于捍卫某种业已确立的等级制度,并且希望权力机构能够保护他们所看重的那些人的社会地位;然而自由主义者却认为,任何对业已确立的价值的尊重,都不能证明下述做法为正当:为了保护这些优越者免受经济变革力量的冲击而诉诸特权、垄断或任何其他源出于国家的强制性权力。虽然自由主义者充分认识到了文化精英和知识精英(cultural
and intellectual elites)在文明进化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但是自由主义者还是认为,这些精英并不具有特权,他们必须在同样适用于所有其他人的规则之下通过对自己的能力的证明来维护其地位。
与此紧密相关的乃是保守主义者对民主的一般态度。我在上文已经明确指出,我并不认为多数统治是一种目的,相反,我认为它仅仅是一种手段,甚或可以认为它是我们所必须加以选择的诸种统治形式中所具危害最小的一种形式。但是,我相信,当保守主义者把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些弊端归罪于民主制度时,他们实际上是在自欺欺人,因为毋庸置疑,首恶乃是无限政府(unlimited
government)。这意味着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行使无限的权力。现代民主政府所拥有的权力,坦率言之,若是为某些少数精英所掌握,会更加令人难以忍受。
我们应当承认,只是当权力为多数控制的时候,人们才开始认为对政府权力做进一步的限制是不必要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民主制度和无限政府之间的确存在着某种联系。但是,我们所要反对的并不是民主制度,而是无限政府。同样,我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使我们认为,我们不应当像限制任何其他形式的政府那样,去学习限制多数统治的权力。无论如何,与任何其他制度的优点相比,民主制度作为一种和平变革和政治教育的手段具有更大且更多的优点;因此,我无法对保守主义的**倾向抱有丝毫同情。对我来讲,实质性的问题不是谁来统治,而是政府有权做什么。
保守主义者反对过多的政府管制,绝非出于原则的考虑,而是其关注政府的特定目标所致,这一点在经济领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保守主义者通常都反对工业领域中的集体主义措施和指令主义(directivist)措施,在这方面自由主义者常常能够与他们结盟。但是与此同时,保守主义者通常又是保护主义者(protectionists
),且频频支持农业领域中的社会主义措施。尽管今天在工业和商业中所存在的种种管制措施,主要是社会主义观念的结果,但是在农业领域中所具有的同等重要意义的那些管制措施,通常却是由保守主义者在更早的时候提出并采用的。此外,许多保守主义领导人还曾同社会主义者争抢风头,竭尽各自之能事,对自由企业大加贬损。
4.我在前文中早已指出了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在纯智识领域里的种种区别,但是我在这里必须把它们再提出来进行讨论,这是因为保守主义者在这个领域中的特殊态度并不只是保守主义自身的一个严重弊端,而且还倾向于损害任何与之结盟者的目标和它自己的目标。保守主义者想当然地认为,是新观念而非其他任何东西更能引起变革。但是,从保守主义者的观点来看,他们之所以惧怕新观念,乃是因为保守主义者自身并没有独特的原则可资抗拒这些新观念;更有进者,由于保守主义者不相信任何理论,并且除了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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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顿勋爵(Lord
Acto
n)
1.一个多世纪以来,大多数被认为是进步的运动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不断侵蚀着个人自由,而与此同时,那些珍视自由的人士在反对这些运动的方面也倾注了大量的精力。然而在这一过程中,这些珍视自由的人士却发现自己在很多时候竟与那些习惯于抗拒变迁的人处于同一阵线。从当下的政治现实情势来看,他们除了支持保守党派(the
conservative parties)以外,通常没有别的选择。但是我们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尽管我在本书中所试图界定的立场也经常被称作为“保守主义的立场”,但事实上它却距传统上这一名称所指称的立场之含义相去甚远。不加辨析地看待这两种立场,当会导致极大的危险,因为它会使人们把自由的捍卫者与真正的保守主义者混为一谈:自由的捍卫者与真正的保守主义者之所以会共同反对那些发展趋势,乃是因为他们各自的理想都遭受到了同等程度的威胁,但是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他们的理想实际上并不相同。因此,将本书所采取的立场与长期以来为人们所公认的——可能也是较为确切的——保守主义的立场做出明确的界分,是颇为重要的。
严格意义上的保守主义,乃是一种反对急剧变革的正统态度,这很可能是一种必要的、且毫无疑问也是一种广为人们持有的态度。在法国大革命以后的一个半世纪里,保守主义在欧洲政治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在社会主义兴起之前,保守主义的对立面一直是自由主义。在美国的历史中,则不存在与此类似的冲突,因为欧洲所谓的“自由主义”,在这里正是美利坚政体赖以建立的基本传统:所以美国传统的捍卫者亦就是欧洲意义上的自由主义者。欧洲版的保守主义(the
European type of conservatism),由于具有着一种多少有些独特的性质,所以与美国传统并不相容;然而,晚近那种试图把这种保守主义植入到美国的做法,却使得既有的混乱变得更加一发不可收拾了。更为糟糕的是,在这些人做出这类努力之前,美国的激进派人士和社会主义者已经开始以“自由主义者”自称了;因此,我们必须对这些不尽相同的立场,加以严格的辨析。出于某种考虑,我暂时还是把我自己所采取的立场继续称作自由主义者的立场,但是我认为这一立场既与真正的保守主义立场根本不同,亦与社会主义的立场大相径庭。我必须坦率承认,我对把自己的立场称作自由主义的立场也忧心忡忡,所以我将在后文为自由党派(the
party of liberty)考虑一个更合适的名称。我之所以要这样做,不只是因为“自由主义者”一词在今天的美国已成了频繁导致误解的根源,而且也是因为在欧洲,居于支配地位的唯理论的自由主义(rationalistic
liberalism)长期以来一直就是社会主义的先驱之一。
在这里,我将首先指出那些在我看来对于那种名符其实的保守主义最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反对意见。保守主义,从其性质来看,无法对我们现在的行动方向提供一种替代性选择。它或许能通过对当前潮流的抗拒而成功地延缓那些并不可欲的发展变化,但是由于它并不能指出另一种方向,所以它也就无力阻止它们继续发展。正是基于这一原因,保守主义的命运就必定是在一条并非它自己所选择的道路上被拖着前行。保守主义者与进步党人之间的持久论战,只能影响后者在当代的发展速度,而不能影响其发展的方向。但是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尽管“进步之轮需要有一个制动装置”,然就我个人而言,我却无法满足于仅仅使用这个制动装置。这是因为自由主义者必须首先追问的,并不是我们应当发展得多快、多远,而是我们应当向哪里发展。事实上,自由主义者与今天的集体主义激进分子间的差异,要比保守主义者与这些集体主义激进分子间的差异大得多。保守主义者对于那些不利于其社会发展的偏激影响,一般只持有一种温和且适中的反对态度,而今天的自由主义者却必须以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反对为多数保守主义者与社会主义者所共同拥有的一些基本观念。
2.人们一般就上述自由主义者、保守主义者和集体主义者三方的相对立场所给出的图景,与其说是厘清了他们间的真正关系,不如说是更加掩盖了他们间的真正关系。人们通常都将他们三方的不同立场置于一条水平线上加以理解:社会主义者在左端,保守主义者在右端,而自由主义者则在中间的某个位置上。这种图景可以说造成了最大的误导。如果我们真的需要图解,较为恰当的做法乃是用一个三角形来表示他们间的关系:保守主义者已占据其间的一角,社会主义者竭力把他们拉向另一个角,而自由主义者则试图把他们拉向第三个角。但是,由于社会主义者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能够强力拖拉,所以保守主义者一直趋向于追随社会主义者的方向,而不是自由主义者的方向,并且在一定的时距内接受那些因激进主义者的宣传而谋得尊重的观点。保守主义者不仅向社会主义者妥协,而且还常常掠其之美,这已经成了一种惯常之事。保守主义者由于没有自己的目标,所以只能是“中间道路”(the
Middle Way)的倡导者,而且他们也只为一种信念所支配,这个信念就是真理一定存在于两个极端中间的某个地方——结果,不论哪一翼出现一种更为极端的运动的时候,他们都会随之转移其立场。
因此,在任何时候,欲恰当地描述保守主义的立场,都要视现行发展趋势的方向而定。由于过去数十年中的发展主要是沿着社会主义方向进行的,所以从表面上看,保守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都在竭力延缓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速度。但是,就自由主义而言,其要害在于它试图迈向另外一个方向,而不是处于原地不动。的确,自由主义曾一度得到了人们较为广泛的接受,它的一些目标也几近于实现;正是这个事实在今天常常使人们产生这样一种印象:似乎自由主义正在逆行,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是,这种印象与事实不符,因为自由主义从来就不是一种向后看的学说。毋庸讳言,自由主义的理想从来就没有获得过充分的实现,而且自由主义也从来不曾停止过追求或展望对既有制度的进一步改进或完善。自由主义并不反对进化和变革;凡是在自生自发的变革被政府的控制所窒息的地方,自由主义便要求对政策进行重大修改。就目前的大多数政府行动而言,当下世界的自由主义者几乎没有理由期望维持现状,亦不可能不要求变革。实际上,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在当今世界的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最为迫切需要的乃是彻底清除对自由发展所构成的一切障碍。
在美国,人们仍然有可能通过捍卫长期确立起来的制度来保护个人自由,但是我们绝不能以这个事实来掩盖上述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的区别。对自由主义者来说,美国的那些制度之所以极具价值,主要不是因为它们已确立久远,也不是因为它们是美国的,而恰恰是因为它们符合自由主义者所珍视的理想。
3.在我对自由主义者的态度与保守主义者的态度之间所存在的主要的明显区别进行讨论之前,我必须首先强调指出,长期以来,自由主义者亦从一些保守主义思想家的著作中获得了颇多教益。我们(至少是在经济学领域之外)从他们对于业已确立的各种制度的价值所进行的令人尊敬的和值得称道的研究工作中,获得了诸多对我们理解一个自由的社会来说具有真正贡献的精辟洞见。不论柯勒律芝(Coleridge)、伯纳尔德(Bonald)、De
Maistre、Justus Moser 或 Donoso Cortes
这些人在政治上有多么反动,他们还是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或研究路径发展起来以前,就已经对种种自生自发形成的制度(如语言、法律、道德和风俗等等)所具有的意义做出了颇为深刻的理解,而自由主义者极可能已从中得益良多。但是,保守主义者对自由发展的赞誉论说,一般来讲只适用于过去的那些自由发展。他们的特点就是缺乏勇气去迎接同样属于不是出于设计的种种新变化,而正是在这些变化中会生发出人类奋斗所依凭的各种新工具。
上文所论使我们看到了保守主义者的倾向同自由主义者态度间的第一个根本区别。正如保守主义论者自己也常常承认的那样,保守主义者的态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恐惧变化,怯于相信新事物,而自由主义者的立场则是基于勇气和信心,基于一种充分的准备,即使不能预知变化将导向何方也要任它自行发展。如果保守主义者仅仅是不喜欢制度和公共政策发生迅猛激烈的变化,那么我们也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大加反对的;而且仅就这点而言,主张谨慎、稳健和渐进的观点,也确实很有说服力。但是,事实上保守主义者却倾向于根据他们怯懦的思路运用政府的权力去阻止变革或者限制变革的速率。在对未来进行展望时,保守主义者又对自生自发的调适力量缺乏信任,然而正是对这种自生自发调适力量的信任,使得自由主义者毫不犹豫地接受各种变革,即使他们不知道如何实现这些必要的调适。事实上,自由主义者认定,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市场所具有的自我调节力量无论如何都能够做出适应新情况的必要调适,尽管任何人都无从预见这些力量在每一个具体的情势中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人们之所以常常不赞成任由市场自发地起作用,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原因乃是人们无力想象离开了审慎考虑的控制以后如何能够在需求和供给、出口和进口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上达致某种必要的平衡。保守主义者,只有在确信有某种更高的智慧在关注和监督着变革进程的时候,只有在知道有某个权力机构在负责使变革“有秩序地”(orderly)展开的时候,才会感到安全和满意。
保守主义者这种不敢相信无法控制的社会力量的特点,是同它的另外两个特点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是它对权力机构的偏爱,二是它对经济力量的不理解。由于保守主义者不相信抽象理论和一般原则,所以它既不理解一项自由的政策所依凭的那些自生自发的力量,也不拥有一个制定政策性原则(principles
of policy
)的基础。在保守主义者看来,秩序乃是权力机构不断加以关注的结果;因此,为实现秩序这一目的,就必须允许权力当局根据特定情况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而不能用僵化的规则将它束缚起来。遵从原则,实则预设了对社会各种努力得以协调所依凭的一般性力量的理解,但正是这样一种关于社会的理论,特别是有关经济机制的理论,是保守主义明显缺乏的。保守主义者在如何维持社会秩序的一般认识方面是如此地贫乏,以致于他们的现代追随者在试图建构一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时,都会毫无例外地发现他们所求诸的几乎全是那些自视为自由主义者的著作家。麦考利(Macaulay)、托克维尔、阿克顿勋爵和莱克(Lecky)等人,当然都认为自己是自由主义者,而且也为人们所公认;即使是埃德蒙·伯克,自始至终也是位“老辉格党人”,而且他如果知道有人会将他视作托利党人的话,那么他也定会感到不寒而栗的。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主要的问题上做进一步的讨论:一是保守主义者对业已确立的权力机构所采取的行动往往表示出一种特有的亲善态度,二是保守主义者的主要关怀乃在于如何使这种权力机构的权力不被削弱,而不在于将它的权力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这种态度和关怀很难与维护自由的立场相容。从一般的层面上看,我们或许可以说,只要强制或专断的权力被用来实现保守主义者认为是正确的目的,那么他们就不会反对这种强制或专断的权力。他们确信,如果政府掌握在正派人的手中,它就不应当受到太多僵化规则的束缚。既然保守主义者在本质上是机会主义者且毫无原则可言,那么他们的主要期望也就必定依赖于明智善良者的统治——然而,这种统治所依据的不仅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希望见到的那种示范,而且还要依靠人们赋予他们并由他们强制实施的权力。如同社会主义者一般,保守主义者较少关注应当如何限制政府权力的问题,他们更为关注的则是由谁来行使这些权力的问题;同时,如同社会主义者一样,保守主义者还认为自己有权将他们所持的价值观念强加给其他人。
当我说保守主义者没有原则时,我并不是想说他们没有道德信念(moral
con- viction)。事实上,典型的保守主义者通常都是具有极强的道德信念的人士。我说保守主义者没有原则,实是指他们并不具有这样一些政治原则,亦即那些能够使他们与持有不同道德价值的人进行合作以建立起一种双方都能遵循各自信念的政治秩序的原则。正是对这类能够使不同的价值共处共存的政治原则的承认,才使得人们有可能在使用最少的强力的情况下建立起一个和平的社会。对这类原则的接受,意味着我们同意宽容善待许多我们不喜欢的事情。当然,较之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保守主义者的许多价值观念,对我更具吸引力;但是对一个自由主义者来说,他个人赋予特定目标的重要性,并不足以构成强迫他人去追求这些目标的充分理由。我相信,我在本书第三部分所做的讨论,将被我的一些保守主义的朋友们视为对现代流行观点的“妥协”,并且会对此感到震惊。但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可能同他们一样不喜欢现行的一些措施,并可能就这些措施投反对票,但是我知道,事实上在这方面我还拿不什么一般性的原则,可以使我说服那些抱有不同观点的人,并向他们指出在我们彼此共同期望的受一般性原则指导的社会里,是不能允许人们采取那些措施的。欲与他人一起成功地工作和生活,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忠诚于一个人自己的具体目标,而且还需要对某种类型的秩序有一种智识上的承诺,在这种秩序中,即使在那些对某个人来说是根本性的问题上,也应当允许其他人追求不同的目的。正是出于这一原因,自由主义者认为,道德理想和宗教理念都不是强制所能施加的恰当对象,但是不无遗憾的是,无论是保守主义者还是社会主义者都不承认强制所应当具有的这种限制。我有时觉得,自由主义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它认为,那些关于行为善恶的道德观念,并不能证明强制为正当,因为这些道德观念本身亦不能直接干涉或侵入他人确受保护的领域;而正是自由主义所具有的这一特征,使其既明显区别于保守主义,也根本区别于社会主义。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翻然悔悟的社会主义者在保守主义老巢里要比在自由主义阵营里更容易找到新的精神家园。
最后,保守主义者的立场还依赖于这样一种信念,即在任何一个社会中,都存在着一些受到公认的优越者,他们所承袭的生活标准、价值观念和社会地位应当受到保护,而且他们对公共事务也应当比其他人有更大的影响力。当然,自由主义者并不否认某些优越者的存在——这是因为自由主义者并不是平均主义者——但是,他们却不承认任何人拥有判定谁是优越者的权力。保守主义者倾向于捍卫某种业已确立的等级制度,并且希望权力机构能够保护他们所看重的那些人的社会地位;然而自由主义者却认为,任何对业已确立的价值的尊重,都不能证明下述做法为正当:为了保护这些优越者免受经济变革力量的冲击而诉诸特权、垄断或任何其他源出于国家的强制性权力。虽然自由主义者充分认识到了文化精英和知识精英(cultural
and intellectual elites)在文明进化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但是自由主义者还是认为,这些精英并不具有特权,他们必须在同样适用于所有其他人的规则之下通过对自己的能力的证明来维护其地位。
与此紧密相关的乃是保守主义者对民主的一般态度。我在上文已经明确指出,我并不认为多数统治是一种目的,相反,我认为它仅仅是一种手段,甚或可以认为它是我们所必须加以选择的诸种统治形式中所具危害最小的一种形式。但是,我相信,当保守主义者把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些弊端归罪于民主制度时,他们实际上是在自欺欺人,因为毋庸置疑,首恶乃是无限政府(unlimited
government)。这意味着任何人都没有资格行使无限的权力。现代民主政府所拥有的权力,坦率言之,若是为某些少数精英所掌握,会更加令人难以忍受。
我们应当承认,只是当权力为多数控制的时候,人们才开始认为对政府权力做进一步的限制是不必要的。在这个意义上讲,民主制度和无限政府之间的确存在着某种联系。但是,我们所要反对的并不是民主制度,而是无限政府。同样,我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使我们认为,我们不应当像限制任何其他形式的政府那样,去学习限制多数统治的权力。无论如何,与任何其他制度的优点相比,民主制度作为一种和平变革和政治教育的手段具有更大且更多的优点;因此,我无法对保守主义的**倾向抱有丝毫同情。对我来讲,实质性的问题不是谁来统治,而是政府有权做什么。
保守主义者反对过多的政府管制,绝非出于原则的考虑,而是其关注政府的特定目标所致,这一点在经济领域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保守主义者通常都反对工业领域中的集体主义措施和指令主义(directivist)措施,在这方面自由主义者常常能够与他们结盟。但是与此同时,保守主义者通常又是保护主义者(protectionists
),且频频支持农业领域中的社会主义措施。尽管今天在工业和商业中所存在的种种管制措施,主要是社会主义观念的结果,但是在农业领域中所具有的同等重要意义的那些管制措施,通常却是由保守主义者在更早的时候提出并采用的。此外,许多保守主义领导人还曾同社会主义者争抢风头,竭尽各自之能事,对自由企业大加贬损。
4.我在前文中早已指出了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在纯智识领域里的种种区别,但是我在这里必须把它们再提出来进行讨论,这是因为保守主义者在这个领域中的特殊态度并不只是保守主义自身的一个严重弊端,而且还倾向于损害任何与之结盟者的目标和它自己的目标。保守主义者想当然地认为,是新观念而非其他任何东西更能引起变革。但是,从保守主义者的观点来看,他们之所以惧怕新观念,乃是因为保守主义者自身并没有独特的原则可资抗拒这些新观念;更有进者,由于保守主义者不相信任何理论,并且除了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