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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误国仁君,是谁动了我的奶酪?(3)

老子英雄儿好汉?作者:张志君 2017-04-10 23:00
    第十六章 误国仁君,是谁动了我的奶酪?(3)

    二、“四面出击”犯了大忌,改革不是这样玩的!

    建文帝即位以后,发起了一系列政治上和制度上的改革。

    一是将被其祖父废除的“总经理”制度恢复。为此,他把黄子澄、齐泰等人都提升为事实上的“总经理”,让他们来“参国政”,将他们置于六部之上施政的地位。他们既制定政策,又执行政策,极像从前某些王朝中丞相的所作所为,仅仅缺少丞相的头衔而已。没有这个头衔只是形式上尊重明太祖的《祖训录》,因为《祖训录》是严格禁止任命丞相的。

    二是倡导文官治国。1398年年末,建文帝听了方孝孺的话把六部尚书从二品提到了一品,又在尚书和侍郎之间加了一个侍中之职。这种制度上的改变把六部尚书提到了与都司同级的地位——自从废除丞相之后都司比任何文官的品级都高。因此,在他有意识地把政府牢牢控制在文官手中时,六部尚书的地位和权威提高了。新皇帝意在搞一套新的建制,使权力归到皇帝信任的顾问名下,加强文官治国,以削弱武将们和皇子们的权势。

    三是试图废止某些严刑苛法。明太祖曾经颁行了一整套法典,使之成为全帝国的法律准则。他有时用“诰”的形式来给法典做补充,有时又用“榜文”的形式来发布典型的案例。榜文第一次出现在《大诰》中,这种《大诰》在1385年和1387年之间曾经被编纂、修订和扩充。它们出现在1397年版的《大明律》中,《大明律》把这些诰和榜文都收在它的附录中。

    建文帝认为他祖父的律令法典的某些部分过于苛严,特别是那些在诰和榜文中所定下的惩罚条款更是如此。在他即位以后,他禁止以诰文为根据来进行审理和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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