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台州动力(2)(2/2)
《激活: 谁启动了中国经济》作者:《21世纪经济报道》 2017-01-13 12:33
有人把当地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形容为“哥儿们”,而官方和企业自己的提法则是:同路、同道。史晋川教授指出,关于东亚经济发展中政府的作用,学术界一直有两种对立的传统观点,一是认为东亚经济的成功要归因与强势政府克服了市场机制的失灵,二是断言“东亚奇迹”的出现恰恰在于政府不干预市场。“世界银行1993年出版的《东亚奇迹:经济增长和公共政策》可视为这一争论的分水岭。”史晋川说,它使得人们不再坚持认为,是因为东亚地区的政府极少对经济进行干预才使得东亚经济表现得如此不俗。
台州政府的行为方式似乎可以印证上述学理之争。然而,相对于曾经被奉为温州经验之一的“政府无为而治论”,台州政府的改革动力到底来自哪里?
“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利益机制是形成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动力机制。”台州课题报告中这样总结。史晋川认为,首先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主要是采用经济指标进行,即通过就业、增长和税收来间接地传递政治意图。其二,随着中国放权让利改革战略和财政分灶吃饭体制的推行,地方政府具有了独立的行为目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向上级讨价还价的能力及政绩显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实力,而这种实力又是由当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来体现的。只有当企业的利润目标和扩张动机得以实现,才可能推动本地的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从而有助于实现地方政府的垄断租金最大化目标。”史晋川指出,“正因如此,台州地方政府作为权力中心的行政代理人,才既有动机也有能力为谋求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的制度安排而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当然,一些历史偶然也是促成今天现实的要素,“比如,部分地方政府官员比较开明。”
这一点,应该可以从当年温岭县社队管理局的陈心鹤等人身上得到体会。
台州的合作经济虽产生、发展于“割资本主义尾巴”和“姓社姓资”争论不休的年代,但台州的部分开明干部对此则给予了启发、支持和保护,并给它们定性为“股份合作制”,戴上集体企业的“红帽子”。
到了对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年代,虽然全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当时未曾启动,但整体出售国营企业的做法实际上在1993年下半年台州就开始实质性操作。当时台州市体改委和乡镇企业局部分开明的干部,经常下企业考察,对企业情况比较熟悉,深切感受到乡镇集体企业治理结构差和绩效低下,并且这种感受随着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外部竞争的愈演愈烈而日益加深。因此,他们顶着上面的压力,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企业改制中实现了众多突破。
台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主任梁雄军曾告诉调研组的专家,“由于我们当时实际改得早,也因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和职工乐于这么做,就改得快。等到上头知道出来反对,工作的大头已落地,加上无文件可查,上头也奈何不得。另外,上头说要让我们改,我们表示改,但实际上没去改,也无法改。”
但一个尚存的疑问是,在理论上同样应该具有“有为冲动”的温州政府,早期为什么实行了“无为而治”?
浙大汪炜教授就此谈道,台州所说的这种政企“哥们”关系,还与台州人的历史禀赋有相当关系。“台州人与温州人都受到了临海文化的熏陶,因而特别崇尚自由贸易。但不同之处在于,台州在地理位置上更靠北,历史上受中原文化影响更深,更具府制传统,因而与政府关系更紧密。”
“台州商人与政府的谈判能力更强。”汪炜说,他们研究了吉利集团的李书福的创业经历,发现这是一个不断突入各种发展壁垒的典型案例,因而他们将李称为“政治经济学家”。
“温州老板是不会介入汽车业这种行政壁垒森严的领域的,温州人会不自觉地回避与政府打交道。”汪炜说。
而记者还发现了另一个或许可资佐证的事实——浙江唯一一个具有**党代表身份的民营企业家,正是台州飞跃集团的邱继宝。
(本报记者王云帆)
台州政府的行为方式似乎可以印证上述学理之争。然而,相对于曾经被奉为温州经验之一的“政府无为而治论”,台州政府的改革动力到底来自哪里?
“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利益机制是形成地方政府在制度变迁中的动力机制。”台州课题报告中这样总结。史晋川认为,首先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主要是采用经济指标进行,即通过就业、增长和税收来间接地传递政治意图。其二,随着中国放权让利改革战略和财政分灶吃饭体制的推行,地方政府具有了独立的行为目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向上级讨价还价的能力及政绩显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实力,而这种实力又是由当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来体现的。只有当企业的利润目标和扩张动机得以实现,才可能推动本地的经济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从而有助于实现地方政府的垄断租金最大化目标。”史晋川指出,“正因如此,台州地方政府作为权力中心的行政代理人,才既有动机也有能力为谋求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利的制度安排而与上级政府讨价还价。”当然,一些历史偶然也是促成今天现实的要素,“比如,部分地方政府官员比较开明。”
这一点,应该可以从当年温岭县社队管理局的陈心鹤等人身上得到体会。
台州的合作经济虽产生、发展于“割资本主义尾巴”和“姓社姓资”争论不休的年代,但台州的部分开明干部对此则给予了启发、支持和保护,并给它们定性为“股份合作制”,戴上集体企业的“红帽子”。
到了对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年代,虽然全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当时未曾启动,但整体出售国营企业的做法实际上在1993年下半年台州就开始实质性操作。当时台州市体改委和乡镇企业局部分开明的干部,经常下企业考察,对企业情况比较熟悉,深切感受到乡镇集体企业治理结构差和绩效低下,并且这种感受随着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外部竞争的愈演愈烈而日益加深。因此,他们顶着上面的压力,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企业改制中实现了众多突破。
台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主任梁雄军曾告诉调研组的专家,“由于我们当时实际改得早,也因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和职工乐于这么做,就改得快。等到上头知道出来反对,工作的大头已落地,加上无文件可查,上头也奈何不得。另外,上头说要让我们改,我们表示改,但实际上没去改,也无法改。”
但一个尚存的疑问是,在理论上同样应该具有“有为冲动”的温州政府,早期为什么实行了“无为而治”?
浙大汪炜教授就此谈道,台州所说的这种政企“哥们”关系,还与台州人的历史禀赋有相当关系。“台州人与温州人都受到了临海文化的熏陶,因而特别崇尚自由贸易。但不同之处在于,台州在地理位置上更靠北,历史上受中原文化影响更深,更具府制传统,因而与政府关系更紧密。”
“台州商人与政府的谈判能力更强。”汪炜说,他们研究了吉利集团的李书福的创业经历,发现这是一个不断突入各种发展壁垒的典型案例,因而他们将李称为“政治经济学家”。
“温州老板是不会介入汽车业这种行政壁垒森严的领域的,温州人会不自觉地回避与政府打交道。”汪炜说。
而记者还发现了另一个或许可资佐证的事实——浙江唯一一个具有**党代表身份的民营企业家,正是台州飞跃集团的邱继宝。
(本报记者王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