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发凡起例"太史公书"(2/2)
《司马迁评传》作者:司马迁评传 2017-02-13 12:31
人问故,可以相及,至于冯遂,建元元年尚为郎。西汉郎官"掌守门户,出充车骑",皆少年郎充任,冯遂此时不至于是六、七十老翁,设若四十左右,司马迁不仅相及,且可为忘年交。公孙季功、董生与荆柯刺秦王时的侍医夏无且交游。荆柯刺秦王在公元前227 年,下距司马迁之生公元前145 年为82 年,年齿似不相及。若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为逮及的忘年之交,二人与司马迁亦为忘年之交,年齿仍可相及。李长之先生用讳与不讳来区分谈、迁著述,是相当有道理的,但也不能绝对化。胡适之著《西汉人临文不讳考》,陈垣著《史讳举例》论汉讳诸条,指出在汉代讳与不讳有很大的伸缩弹性,这当是符合事实的。《太史公自序》说司马谈之父名司马喜,就与司马氏祖上相中山者名司马喜同名不讳,就是一例。
从称谓上立论片面性更大,可以说是没有几分可靠的。方苞以"太史公读"为司马谈,"余读"为司马迁,却不能自圆其说。如《六国年表序》,前有"太史公读《秦记》",后有"余于是因《秦记》"云云,一篇之中有两称,可以说是否定方苞立说的铁证。至于"著"与"作"之分更属妄测。
《自序》云"著十二本纪",试问"今上本纪"是"著"还是"作"呢?在《史记》中,司马谈、司马迁自称,都是"余"、"吾"、"予"并用。如司马谈临终遗嘱,就五称"余"两称"吾"。《五帝本纪赞》司马迁"余"与"予"并用。因此,用"余"、"吾"、"予"的用语不能区别司马谈和司马迁。
从思想旨趣上立论,其前提是司马谈尊道,司马迁尊儒,父子异途,思想对立。这个前提根本不能成立。《史记》效《春秋》,这一宗旨为司马谈所定,谁说司马谈不尊儒?《悲士不遇赋》充满道家色彩,谁说司马迁不尊道?谈、迁父子思想有差异,但基本一致,既非尊儒,亦非尊道,而是兼采儒、墨、名、法、道、阴阳百家之长,融会贯通自成一家。赞文帝未必不是司马迁所作。
从时间上立论,把秦汉史归于司马迁,把先秦史归于司马谈,恰与司马谈自述的思想相背。司马谈临终遗言说:"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这段话充分表现了司马谈详今略古的思想。司马迁二十壮游,既上会稽探禹穴,更在梁、楚一带调查秦汉间事,这是受司马谈指导的。从时间上来分判谈、迁父子异向,肯定也是徒劳的。
最后,顾颉刚从两个断限来判定《太史公自序》为司马谈原作也不能成立。《自序》概括全书一百三十篇大旨,是最后写成的。正因为司马迁修改了父谈计划,才在《自序》中作一交代。这两个断限的交代恰恰说明是司马迁作《自序》,而不是司马谈。
总上所述,昔贤今人考论司马谈作史篇目三十七篇,计本纪十二篇,表四篇,书四篇,世家八篇,列传九篇,五体皆备。但是立论基石不固,逻辑不周,基本不能成立,我们有理由把它推倒。假如我们把考论的三十七篇从《史记》中割裂出来,在其余篇章中去探索司马迁的系统思想,那是不可想象的。
3.对司马谈作史应如何评价。
司马谈作史,唐人己有明确论述。司马贞曰:"《史记》者,汉太史司马迁父子之所述也。"①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隋书·经籍志》都明确指出司马谈发凡起例,未就而卒,司马迁承其遗志,勒成一史。唐人的这些论述,充分肯定了司马谈的作史功绩。研究《史记》成书过程,研究司马迁成长道路,忽略司马谈是不全面的。但是,自唐以后,司马谈作史功绩被淹没,且唐人论述也过于简略。因此,近今人顾颉刚等人的考论,尽管具体成果(指司马谈作史篇目)应予推倒,而所得结论(指司马谈发凡起例,五体皆备)却是有重大参考价值的。顾氏所阐发的两个断限,论述《赵世家》的丰富史料可能是司马谈通过冯唐父子口述采集的,很富有启发意义。赖长扬解释《文帝纪》中赞语"谦让未成于今",深切惋惜,溢于言表,与司马谈歆慕封禅思想若合符节,并将《论六家要指》与《文帝纪》对照,认为司马谈推崇的黄老思想与文帝政治实践虚实相映。这样的论述方法很有见地。《文帝纪》中留有司马谈作史痕迹,无可辩驳。李长之提出讳与不讳的论证也很有参考价值。总之,顾颉刚等人的考论,提供了司马谈作史痕迹的史影,① 李长之文见《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一书中第六章第二节。赖长扬作《司马谈作史补证》载《中学研究》1981 年第2 期。赵生群作《司马谈作史考》载《南京师院学报》1982 年第2 期。比唐人论述具体,这就够了。司马谈发凡起例"太史公书",这本身是一个伟大的业绩,无论怎么评价都不过分。司马谈重振了司马氏史官世家绝学,是一个自觉的历史家。正如顾颉刚所说:"而《史记》之作,迁遂不得专美,凡言吾国之大史学家与大文学家者,必更增一人焉曰司马谈。"这个结论应予肯定。
但是《史记》最后完成于司马迁之手,司马谈的著述,对于司马迁来说就如同采择《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一样,剪裁熔铸在自己最后的定稿中,成为"一家之言"。今本《史记》一百三十篇是不容分割的一个整体,皆可视为司马迁一人之作,方能完整地系统地探索《史记》一家之言的思想。所以我们在前面论述司马谈重振天官学,制定封禅仪时,也要论述司马迁的作用和思想。我们应该承认司马谈有整篇的述史,其成果或许不止三十七篇。问题是司马谈的草创之作为司马迁所重新剪裁熔铸,因此《史记》著述代表者只能有一人焉曰司马迁。
从称谓上立论片面性更大,可以说是没有几分可靠的。方苞以"太史公读"为司马谈,"余读"为司马迁,却不能自圆其说。如《六国年表序》,前有"太史公读《秦记》",后有"余于是因《秦记》"云云,一篇之中有两称,可以说是否定方苞立说的铁证。至于"著"与"作"之分更属妄测。
《自序》云"著十二本纪",试问"今上本纪"是"著"还是"作"呢?在《史记》中,司马谈、司马迁自称,都是"余"、"吾"、"予"并用。如司马谈临终遗嘱,就五称"余"两称"吾"。《五帝本纪赞》司马迁"余"与"予"并用。因此,用"余"、"吾"、"予"的用语不能区别司马谈和司马迁。
从思想旨趣上立论,其前提是司马谈尊道,司马迁尊儒,父子异途,思想对立。这个前提根本不能成立。《史记》效《春秋》,这一宗旨为司马谈所定,谁说司马谈不尊儒?《悲士不遇赋》充满道家色彩,谁说司马迁不尊道?谈、迁父子思想有差异,但基本一致,既非尊儒,亦非尊道,而是兼采儒、墨、名、法、道、阴阳百家之长,融会贯通自成一家。赞文帝未必不是司马迁所作。
从时间上立论,把秦汉史归于司马迁,把先秦史归于司马谈,恰与司马谈自述的思想相背。司马谈临终遗言说:"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这段话充分表现了司马谈详今略古的思想。司马迁二十壮游,既上会稽探禹穴,更在梁、楚一带调查秦汉间事,这是受司马谈指导的。从时间上来分判谈、迁父子异向,肯定也是徒劳的。
最后,顾颉刚从两个断限来判定《太史公自序》为司马谈原作也不能成立。《自序》概括全书一百三十篇大旨,是最后写成的。正因为司马迁修改了父谈计划,才在《自序》中作一交代。这两个断限的交代恰恰说明是司马迁作《自序》,而不是司马谈。
总上所述,昔贤今人考论司马谈作史篇目三十七篇,计本纪十二篇,表四篇,书四篇,世家八篇,列传九篇,五体皆备。但是立论基石不固,逻辑不周,基本不能成立,我们有理由把它推倒。假如我们把考论的三十七篇从《史记》中割裂出来,在其余篇章中去探索司马迁的系统思想,那是不可想象的。
3.对司马谈作史应如何评价。
司马谈作史,唐人己有明确论述。司马贞曰:"《史记》者,汉太史司马迁父子之所述也。"①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隋书·经籍志》都明确指出司马谈发凡起例,未就而卒,司马迁承其遗志,勒成一史。唐人的这些论述,充分肯定了司马谈的作史功绩。研究《史记》成书过程,研究司马迁成长道路,忽略司马谈是不全面的。但是,自唐以后,司马谈作史功绩被淹没,且唐人论述也过于简略。因此,近今人顾颉刚等人的考论,尽管具体成果(指司马谈作史篇目)应予推倒,而所得结论(指司马谈发凡起例,五体皆备)却是有重大参考价值的。顾氏所阐发的两个断限,论述《赵世家》的丰富史料可能是司马谈通过冯唐父子口述采集的,很富有启发意义。赖长扬解释《文帝纪》中赞语"谦让未成于今",深切惋惜,溢于言表,与司马谈歆慕封禅思想若合符节,并将《论六家要指》与《文帝纪》对照,认为司马谈推崇的黄老思想与文帝政治实践虚实相映。这样的论述方法很有见地。《文帝纪》中留有司马谈作史痕迹,无可辩驳。李长之提出讳与不讳的论证也很有参考价值。总之,顾颉刚等人的考论,提供了司马谈作史痕迹的史影,① 李长之文见《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一书中第六章第二节。赖长扬作《司马谈作史补证》载《中学研究》1981 年第2 期。赵生群作《司马谈作史考》载《南京师院学报》1982 年第2 期。比唐人论述具体,这就够了。司马谈发凡起例"太史公书",这本身是一个伟大的业绩,无论怎么评价都不过分。司马谈重振了司马氏史官世家绝学,是一个自觉的历史家。正如顾颉刚所说:"而《史记》之作,迁遂不得专美,凡言吾国之大史学家与大文学家者,必更增一人焉曰司马谈。"这个结论应予肯定。
但是《史记》最后完成于司马迁之手,司马谈的著述,对于司马迁来说就如同采择《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一样,剪裁熔铸在自己最后的定稿中,成为"一家之言"。今本《史记》一百三十篇是不容分割的一个整体,皆可视为司马迁一人之作,方能完整地系统地探索《史记》一家之言的思想。所以我们在前面论述司马谈重振天官学,制定封禅仪时,也要论述司马迁的作用和思想。我们应该承认司马谈有整篇的述史,其成果或许不止三十七篇。问题是司马谈的草创之作为司马迁所重新剪裁熔铸,因此《史记》著述代表者只能有一人焉曰司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