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创作思想及书法艺术 一、变通古法的创作思想(2/2)
《王羲之评传》作者:王羲之评传 2017-02-13 11:52
晋书法艺术发展很快,书法审美观点不断变化,以追求新妍为时尚。王献之认为王羲之的书怯应该改变那种"微古"的面貌,随宜变更,符合时宜,用现代画家的话说便是"笔墨当随时代"。
法则、规范是人们在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无视和盲目地违反破坏法则、规范不利艺术创作。王献之非常重视法度。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引张怀罐《二王等书录》:献之尝与简文帝(司马昱)十纸,题最后云:"下官此书甚合作,愿卿存之。"王献之十分自信地认为自己的书法作品符合法度(合作)是值得珍藏的。但是法度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它们是发展的,辩证的。要创新,有时必须突破某些法则和规范,墨守成规在艺术上不可能有所建树。秦牧在《辩证规律在艺术创作上的运用》一文中说:"墨守成规,不敢于创造也决然和客观事物发展规律不相容的。"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反经"才能"合道"。
艺术史告诉我们"法"总是不定的,所谓"丹青无定法"也是这个意思。"法既不定"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信手涂鸦,而是要创造,要变,通过变化使之通达。自由和法则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石涛说:"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劝于化。"我们在了解规矩(经)的同时,必须懂得规矩的变通性,在了解法度的同时必须知道运用法度的灵活性。这一观点,正是王献之"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的理论的发展与具体化。王献之的书法学王姜之,但其面貌焕然一新。清王文治曾说:"欲脱右军习气,乃为善学右军。??所谓'反经合道'是也。"王献之劝王羲之改体时,"逸少笑而不答"这很符合父亲的身份,父亲感到儿子的一番话颇有见地,很是欣慰。当时王献之正是十五六岁,到他十七八岁时王羲之就逝世了,其间相隔一两年,故王羲之的"微古"的书法并未得到多少改变。
对于王献之的"破体",有人认为王羲之书法不乏其态,说明王羲之亦尝用此法,只是没有巩固罢了。到了王献之手中,更加熟练、突出,变无意为有意。其实,这并非问题的实质,如此说来王献之的破体并没有什么大的价值和创造性。关键是王献之汲取了张芝一笔书的草纵样式,而王羲之是字字独立的行草书,两种书体,迥然不同。王献之的行草书,气势贯通,飞扬纵肆,具有独特风貌。王献之在书法创新时多用郗家法,有人认为王献之与前妻离异以后,对郗氏怀有很深的留恋之情,故写字多用郗家法。笔者认为王献之原来是继承的王家法,融进郗家法是书法创作的需要,这样做的结果,与父书"故当不同耳"。使他的书法妙极神理,博古通今,有鲜明的个性。王献之的字,字形偏长,线条流便,其用笔称之为"缓异"。缓异,有人认为是晋人的书风,而王献之更加缓异。王羲之书"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这是对缓异的赞语。所谓"缓音,慢也、宽也,松也、婉也、和也;异者,惊奇、奇怪、不相同、另外的、新的"。缓异就是"清缓之韵"、"极力奔放"。
王献之的书法极富个性,有着鲜明的特色。他创造的行草夹杂的"破体",《文章志》认为是"变右军法为今体,字画秀媚,妙绝时伦"。如果说王羲之在真行方面闯出了一条新路,那末王献之在行草上写出了自己的面貌,他们各具特点都是前无古人的。
法则、规范是人们在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无视和盲目地违反破坏法则、规范不利艺术创作。王献之非常重视法度。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引张怀罐《二王等书录》:献之尝与简文帝(司马昱)十纸,题最后云:"下官此书甚合作,愿卿存之。"王献之十分自信地认为自己的书法作品符合法度(合作)是值得珍藏的。但是法度不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它们是发展的,辩证的。要创新,有时必须突破某些法则和规范,墨守成规在艺术上不可能有所建树。秦牧在《辩证规律在艺术创作上的运用》一文中说:"墨守成规,不敢于创造也决然和客观事物发展规律不相容的。"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反经"才能"合道"。
艺术史告诉我们"法"总是不定的,所谓"丹青无定法"也是这个意思。"法既不定"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信手涂鸦,而是要创造,要变,通过变化使之通达。自由和法则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石涛说:"凡事有经必有权,有法必有化。一知其经,即变其权;一知其法,即劝于化。"我们在了解规矩(经)的同时,必须懂得规矩的变通性,在了解法度的同时必须知道运用法度的灵活性。这一观点,正是王献之"法既不定,事贵变通"的理论的发展与具体化。王献之的书法学王姜之,但其面貌焕然一新。清王文治曾说:"欲脱右军习气,乃为善学右军。??所谓'反经合道'是也。"王献之劝王羲之改体时,"逸少笑而不答"这很符合父亲的身份,父亲感到儿子的一番话颇有见地,很是欣慰。当时王献之正是十五六岁,到他十七八岁时王羲之就逝世了,其间相隔一两年,故王羲之的"微古"的书法并未得到多少改变。
对于王献之的"破体",有人认为王羲之书法不乏其态,说明王羲之亦尝用此法,只是没有巩固罢了。到了王献之手中,更加熟练、突出,变无意为有意。其实,这并非问题的实质,如此说来王献之的破体并没有什么大的价值和创造性。关键是王献之汲取了张芝一笔书的草纵样式,而王羲之是字字独立的行草书,两种书体,迥然不同。王献之的行草书,气势贯通,飞扬纵肆,具有独特风貌。王献之在书法创新时多用郗家法,有人认为王献之与前妻离异以后,对郗氏怀有很深的留恋之情,故写字多用郗家法。笔者认为王献之原来是继承的王家法,融进郗家法是书法创作的需要,这样做的结果,与父书"故当不同耳"。使他的书法妙极神理,博古通今,有鲜明的个性。王献之的字,字形偏长,线条流便,其用笔称之为"缓异"。缓异,有人认为是晋人的书风,而王献之更加缓异。王羲之书"思虑通审,志气和平,不激不厉,而风规自远"。这是对缓异的赞语。所谓"缓音,慢也、宽也,松也、婉也、和也;异者,惊奇、奇怪、不相同、另外的、新的"。缓异就是"清缓之韵"、"极力奔放"。
王献之的书法极富个性,有着鲜明的特色。他创造的行草夹杂的"破体",《文章志》认为是"变右军法为今体,字画秀媚,妙绝时伦"。如果说王羲之在真行方面闯出了一条新路,那末王献之在行草上写出了自己的面貌,他们各具特点都是前无古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