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交友和著述 一、交友述要(2/2)
《潘季驯评传》作者:潘季驯评传 2017-02-13 11:48
门谈到常居敬,说他"丰仪端伟,才识优深,漱狱频年,衡鉴不淆,而神明共颂,摄府巨邑,奸蠹顿革,而风采殊观。"请求让他继续协助自己工作。万历五年十二月,潘季驯即将离任之际,又上疏大力荐举常居敬,说他"谳狱则奸蠹悉厘而心存平恕;查盘则侵渔尽发而事鲜依违。"①潘季驯的悉心保举使常居敬十分感激。后来常居敬升任刑科给事中,奉命于万历七年巡视潘季驯所主持河工,归朝后,他在一系列报告中对潘季驯的治河功绩作了非常精彩的总结和理论概括,对于促进朝廷支持潘季驯的治河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介绍和沟通作用。
潘季驯也对此十分满意,后来他在亲自选编治河专著《何防一览》时,竟在第14 卷中一下子收录了常居敬撰写的七篇奏疏。可见他们在治河主张上的见解是多么的默契。第三位人物是当时致仕在南昌家中的原兵部左侍郎万恭。
由于万恭在明代中叶治河史上的特殊地位,以及他与潘季驯在治河思想上的特殊关系,我们在这里作一重点介绍。万恭(1515~1592 年),字肃卿,号两溪,江西南昌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明人邓以赞在《两溪万公墓志铭》中介绍说:万恭很小的时侯,就以"弱冠就试乡学",他的天质聪明给当时④ 《贺大宫保大司空印川公治河功成序》,见王世贞:《弇山人四部汇续稿》卷二七,《四库全书》第一二八二册,页三六三。
⑤ 《寿宫保大司空印川潘公六十序》,见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汇续稿》,《四库全书》第一二八二册。
⑥ 《御史大夫印川潘公七十寿序》,见王世贞:《弇山人四部汇续稿》卷三六,《四库全书》第一二八二册,页四八二。
① 《僦奄潘公墓志铭》,见王世贞:《弇州山人续稿》卷一一五,《四库全书》第一二八三册。
② 见王世贞:《贺大宫保大司空印川潘公治河功成序》。
③ 参见王世贞:《与潘中丞书》。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六,《四库全书》第四三○册,页一一七。
任江西按察副使的徐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批他补博士弟子,仍时常在学习上"冠其曹"。嘉靖十九年才25 岁就"领乡书"成为举人。嘉靖二十三年登进士榜后授南京文选主事,历考功郎中。有一次寿王过南京,随行太监欲令诸官朝王妃,万恭独上前厉声斥之曰:"礼不朝后,况妃乎!"此举遂止。
此事使万恭名声大振,就迁光禄少卿,入改大理寺。嘉靖四十二年北方鞑靼人兵寇通州,在首辅徐阶的荐举下,万恭升兵部侍郎代原任侍郎蔡汝捕,遂又代李燧任戎政左恃郎。万恭到职后,列上选兵议将、练兵车火器诸器,皆报可。后遭给事中胡应嘉劾,改任山西巡抚。刚到职,就遇"寇犯龙须墩,恭伏兵击却之。未几,寇五万骑至朔州川,恭与战老高墓,列车为阵,发火器,寇少却;忽风起,火反焚车,寇复大至;(恭)诸将殊死战,寇乃去。
事闻赉银币。巡抚故无旗牌,恭请得之。"万恭巡抚山西时,"滨河州县屈河套寇东掠,岁凿冰以防。恭为筑墙四十里,教人以耕及用水车法,民大利之。"①后于嘉靖四十四年丁母忧归。至隆庆六年春,方以故官总理河道、协助朱衡治水三年。又于万历二年四月被动,归家居20 余年,以后再未仕。
关于万恭与潘季驯的关系,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起源于如下一桩历史公案:究竟是谁在明代治河史上首先形成并提出了"束水攻沙"的治河理论?
前已述,万恭于隆庆六年春二月接替潘季驯任总理河道大臣。那可能是他们两人第一次直接交往。万恭治水三年,随后就写出了治河专著《治水筌蹄》,正是在这部著作中,万恭较为明确地提出了"以堤治河"、"束水攻沙"的观点。根据原水利电力出版社1985 年出版的《治水筌蹄》(影印本)
中编译者的观点,万恭的《治水筌蹄》成书及初次刊刻时间,"约在万恭任期以内",现存最早藏本(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本)刊于万历六年前后。①根据这个线索,近些年来水利史界的有关专家几乎一致认为是由万恭首先提出"束水攻沙"理论,而由潘季驯加以实施和完善了的。②其实,通过前面音章对于潘季驯治河活动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早在嘉靖四十五年潘季驯第一次主持治河期间,就提出了治黄保运的"复故道"观点,而到此时,万恭还从未涉足过治河事务;到了隆庆五年,潘季驯第二次总理治河期间,他在管河郎中张纯等人的协助下,已经通过认真的观察和总结,比较系统地提出了筑堤堵决、束水攻沙的观点,③而万恭从嘉靖四十四年丁母优回江西老家,直到隆庆六年二月方才离开家乡,以故官总理河道,协助朱衡治水,然后又于万历二年四月被劾,归家居20 余年,以后再未仕。由此看来,无论从治河实践的先后时间顺序,还是从有关治河观点提出的先后时间顺序上,万恭都决不可能在潘季驯之前。
当然,对于万恭的有关贡献,我们还是应当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应当承认,万恭作为潘季驯第二次治河的继任人,在实践上接受井进一步推行了治黄保运、"束水攻沙"的治河主张,在理论上也进一步总结并发展了潘季驯的有关治河思想,他的著作《治水筌蹄》在理论意义上也完全可以和潘季驯的《河防一览》形成姊妹之篇。虽然,《治水筌蹄》作为专著在书坊出版① 见《明史·万恭传》。
① 见朱更翎整编:《治水筌蹄》,水利电力出版社1985 年版,第3 页。
② 参见《治水筌蹄》整编说明,《中国水利史稿》(下册)等书。
③ 参见本书第四章的内容。
的时间可能要早于《河防一览》,④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否定潘季驯在"束水攻沙"理论上首创地位的理由。
笔者认为,明代黄河治理问题上"束水攻沙"理论的首创者和最早实践者无疑都是潘季驯。万恭的地位在于进一步接受并在实践中推广了这个理论。万恭的《治水筌蹄》是在潘季驯的大力扶植下得以成书和刊行的。潘季驯晚年又在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这一思想。
还应当指出,尽管在万恭和潘季驯的治河著作中都没有谈到对方的影响和贡献,但是实际上两人之间确实有着相当密切的交往关系。其实,早在隆庆六年以前,潘、万二人就可能互有所闻。因为他们二人都算是前首辅徐阶的得意门生,都是由徐阶一手提拔起来的。嘉靖四十二年潘季驯从顺天府调入哀师大理寺任职时,万恭刚由大理寺少卿调任兵部侍郎,潘季驯对于万恭的为人不会不预闻;同样,潘季驯在嘉靖四十五年和隆庆五年两次总理治河的业绩,万恭也不会充耳不闻。特别是隆庆六年万恭接替总河职务之后,由于他以前没有搞过治河工作,更需大量借鉴潘季驯的有关治河经验,大量阅读潘氏留下的治河文件和档案。这样他无疑会对潘季驯其人其事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敬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潘季驯隆庆六年以前所提出的治河见解和遗留的文字材料,实际上已经成为万恭写作《治水筌蹄》的直接素材。由于潘季驯、万恭之间有这么一段治河史上的交情,因此当万历四年潘季驯赴任江西巡抚之后,马上和住在南昌家中的万恭取得联系。两人会很快见面叙旧,谈起昔日治河的甘苦,河工上的旧人,河情的变化,乃至于交流治河经验,切磋治河方略,都应属自然之理。也许就是在这个时候,万恭萌发了总结昔日治河经验,编撰成书的念头。因此笔者认为,万恭的《治水筌蹄》不是在他主持治河期间写成刊印的,而是在他于万历二年被劾回家后,在江西的家乡里写作的。因为只有从这个时候起,他才有时间有精力去从容总结和整理自己治河三年的经验。而且笔者还推测,万恭《治水筌蹄》的写作手稿,一定经过潘季驯的审阅或修改。因为从书中表达的文字来看,许多观点和表达法部与潘季驯隆庆五年主持洽河时有关奏疏中的观点和表达法十分接近,两个人的思路也很容易衔接。因此我认为,万恭《治水筌蹄》的最早刊印时间下会早于万历四年,也许在万历五年的某个时候,而且刚一刊出,潘季驯就率先得到了万恭赠予的印本。这样,当万历六年潘季驯第三次赴任"总河"职务时,才会马上把这本同样代表了自己基本主张的治河专著托付给总河衙门里的下属官员,让他们作为本次治河的一本指导性工具书"重刊"印行了。
因为,如果没有现任总河潘季驯的点头应允和出面支持,决不可能由总河衙门里的一名官员出面,于万历六年公开刊行这样一本书的。①下面的几条史料,可以实际地证明在万历四年到万历五年的这段时间里,潘、万二人的特殊友好关系:史料一,万历五年十二月,潘季驯即将从江西离任之际,曾奏上一本《荐举人才疏》,其中特别荐举了江西的杰出人才万恭。文中写道:"原任兵部左侍郎今听用万恭,高明爽朗之度,雄伟特达之才,论事真如指掌,投艰尤④ 《河防一览》的前身《宸断大工录》出版于万历八年,比《治水筌蹄》晚1-2年。参见本章第二节内容。
① 现存《治水筌蹄》最早印本(清华大学图书馆珍藏)下卷末页刻有"后学长洲张文奇重刊于南旺公署"。
据《山东全河备考·职制志》载,张文奇于万历五年至七年任"南旺分司"。此时正是潘季驯第三次主持治河期间,张丈奇乃其属可断犀。"显然,如果潘季驯对万氏没有熟悉的了解,是决不会作出上述评价,并专门荐举他的。另外,与万恭同时彼荐举的人中间,有原任广东按察司副使李才学,此君的儿子正是万恭的女婿。有原任南京刑部尚书李迁,他也是万恭的同乡和好友。潘季驯在疏文中称赞他们是:"皆为江右杰出,所当荐扬者也,"①由此可知潘季驯在巡抚江西期间与万恭等人的交往是相当密切的。
史料二,潘季驯巡抚江西期间的奏疏文集《督抚江西奏疏》②于万历七年在王世懋的主持下第一次刊印成册时,文前就有李迁、万恭二人分别撰写的《序言》。其中在万恭所写的序言中,充满了对潘季驯治理才能的惊叹和赞美。他说:我与潘公相识在治黄的工作中,那时我就对潘公博大精深的"涣然之思",视死如归的"浩然之气",运筹帷幄的"汪然之度"感到十分钦佩。"余讶潘公技也,识也,固至是哉?"但在那个特殊的历史环境中,潘公没有能回答我的疑问,而是满怀冤屈默默地"返倬乎震泽,息揖乎霅溪,举余之所讶者尽弃之"。几年以后,天子复命潘公巡抚江右,那时的江西是盗匪横行,吏治不通,整个社会一片混乱。"大臣束手莫能治,小吏掩耳莫敢问。"但是潘公进入豫章之后,"日疏所以囹治安策闻于上,??逾年凡五十奏,制皆曰可,且下所部记录。"短短的一年时间,江西全境就恢复安定,社会面貌焕然一新。然后天子又召潘公大治河漕,潘公又使"饷道之安,复若江右之安。"万恭惊叹地说:按照人们的常识,"吴之舟不可以燕,晋之挽不可以越,尤不能使之驰,虎不能使之腾,技固有所不相通,识固有所不贯哉。"但是我现在所看到的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潘季驯治国国安,治河河平,竟使不相通的知识和才能溶为一体,运用自如。"识者谓:潘公能以吴舟之燕,晋挽适越,又能以龙驰以虎腾,技涉乎相通之渊,识游乎相贯之原,非技亦非识,畿乎道矣!"对潘季驯的才识如此崇拜,把潘季驯誉为得道之人,这个评价可以说是相当高了。另外,潘季驯第三次治河的文稿汇编《宸断大工录》于万历八年第一次刊印时,万恭也是该书的首席参校人。
①这些史料说明他们之间不仅交往密切,而且思想观点也颇为沟通。如果潘、万二人关系只是平常,那么以万恭的身分、资历和个性,是决不会屈尊为潘季驯的著作写序言作校勘的。
史料三,万恭一生写了许多著作,可惜大多已散轶失传。其中有一部《洞阳子集》,大量记述了作者经世致用的珍贵思想材料,特别是详细记叙了从嘉靖到万历年间江西省实施"一条鞭"法改革的历史沿革。但国内几乎已见不到此藏本。本世纪30 年代,著名经济学家梁方仲先生在日本留学时,曾于日本宫内省图书宗见到此书,大为感叹:"诚为天址环宝矣!"为此,梁先生大量摘录了此书中的原始材料,其中在《洞阳子集·再续集》卷一中,就有一篇《赠潘印川司寇序》,其中写道:"万历丁丑(即万历五年),大江之西??吏又不能画'一条鞭'法,数议变更。百姓廪廪,莫必旦夕之命。
赈夫赈妇,又竟缘为奸,日以赝金撄人货,吏法令非行也。天子又亟出潘中丞治大江之西。逾年,定条鞭,严保甲,清驿传,通万历制钱法,??百姓① 《荐举人才疏》.见《潘司空奏疏》卷七,《四库全书》(影印本)第四三○册,页一八七。
② 《督抚江西奏疏》及其《序言》,明万历刻本,北京图书馆古籍部善本室珍藏。
① 参见《明经世文编》中所录《宸断大工录》。
为之谣曰:'条鞭遍天下,保甲甲天下,驿传传天下,钱法法天下。'诚德之也。"①文章大约写于万历六年初潘季驯彼任命为刑部右侍郎之时,是对潘季驯巡抚江西期间所作成绩的一个高度总结,其褒扬赞美之词跃然纸上。表明在改革朝政、推行"一条鞭"法问题上,万恭与潘季驯也完全是站在同一政治立场上,是潘季驯巡抚江西期间的坚定支持者。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到潘季驯与万恭的私人交情决非一般。
① 参见《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 年版、页一九四。
潘季驯也对此十分满意,后来他在亲自选编治河专著《何防一览》时,竟在第14 卷中一下子收录了常居敬撰写的七篇奏疏。可见他们在治河主张上的见解是多么的默契。第三位人物是当时致仕在南昌家中的原兵部左侍郎万恭。
由于万恭在明代中叶治河史上的特殊地位,以及他与潘季驯在治河思想上的特殊关系,我们在这里作一重点介绍。万恭(1515~1592 年),字肃卿,号两溪,江西南昌人,嘉靖二十三年进士。明人邓以赞在《两溪万公墓志铭》中介绍说:万恭很小的时侯,就以"弱冠就试乡学",他的天质聪明给当时④ 《贺大宫保大司空印川公治河功成序》,见王世贞:《弇山人四部汇续稿》卷二七,《四库全书》第一二八二册,页三六三。
⑤ 《寿宫保大司空印川潘公六十序》,见王世贞:《弇州山人四部汇续稿》,《四库全书》第一二八二册。
⑥ 《御史大夫印川潘公七十寿序》,见王世贞:《弇山人四部汇续稿》卷三六,《四库全书》第一二八二册,页四八二。
① 《僦奄潘公墓志铭》,见王世贞:《弇州山人续稿》卷一一五,《四库全书》第一二八三册。
② 见王世贞:《贺大宫保大司空印川潘公治河功成序》。
③ 参见王世贞:《与潘中丞书》。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六,《四库全书》第四三○册,页一一七。
任江西按察副使的徐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批他补博士弟子,仍时常在学习上"冠其曹"。嘉靖十九年才25 岁就"领乡书"成为举人。嘉靖二十三年登进士榜后授南京文选主事,历考功郎中。有一次寿王过南京,随行太监欲令诸官朝王妃,万恭独上前厉声斥之曰:"礼不朝后,况妃乎!"此举遂止。
此事使万恭名声大振,就迁光禄少卿,入改大理寺。嘉靖四十二年北方鞑靼人兵寇通州,在首辅徐阶的荐举下,万恭升兵部侍郎代原任侍郎蔡汝捕,遂又代李燧任戎政左恃郎。万恭到职后,列上选兵议将、练兵车火器诸器,皆报可。后遭给事中胡应嘉劾,改任山西巡抚。刚到职,就遇"寇犯龙须墩,恭伏兵击却之。未几,寇五万骑至朔州川,恭与战老高墓,列车为阵,发火器,寇少却;忽风起,火反焚车,寇复大至;(恭)诸将殊死战,寇乃去。
事闻赉银币。巡抚故无旗牌,恭请得之。"万恭巡抚山西时,"滨河州县屈河套寇东掠,岁凿冰以防。恭为筑墙四十里,教人以耕及用水车法,民大利之。"①后于嘉靖四十四年丁母忧归。至隆庆六年春,方以故官总理河道、协助朱衡治水三年。又于万历二年四月被动,归家居20 余年,以后再未仕。
关于万恭与潘季驯的关系,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起源于如下一桩历史公案:究竟是谁在明代治河史上首先形成并提出了"束水攻沙"的治河理论?
前已述,万恭于隆庆六年春二月接替潘季驯任总理河道大臣。那可能是他们两人第一次直接交往。万恭治水三年,随后就写出了治河专著《治水筌蹄》,正是在这部著作中,万恭较为明确地提出了"以堤治河"、"束水攻沙"的观点。根据原水利电力出版社1985 年出版的《治水筌蹄》(影印本)
中编译者的观点,万恭的《治水筌蹄》成书及初次刊刻时间,"约在万恭任期以内",现存最早藏本(清华大学图书馆藏本)刊于万历六年前后。①根据这个线索,近些年来水利史界的有关专家几乎一致认为是由万恭首先提出"束水攻沙"理论,而由潘季驯加以实施和完善了的。②其实,通过前面音章对于潘季驯治河活动的介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早在嘉靖四十五年潘季驯第一次主持治河期间,就提出了治黄保运的"复故道"观点,而到此时,万恭还从未涉足过治河事务;到了隆庆五年,潘季驯第二次总理治河期间,他在管河郎中张纯等人的协助下,已经通过认真的观察和总结,比较系统地提出了筑堤堵决、束水攻沙的观点,③而万恭从嘉靖四十四年丁母优回江西老家,直到隆庆六年二月方才离开家乡,以故官总理河道,协助朱衡治水,然后又于万历二年四月被劾,归家居20 余年,以后再未仕。由此看来,无论从治河实践的先后时间顺序,还是从有关治河观点提出的先后时间顺序上,万恭都决不可能在潘季驯之前。
当然,对于万恭的有关贡献,我们还是应当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应当承认,万恭作为潘季驯第二次治河的继任人,在实践上接受井进一步推行了治黄保运、"束水攻沙"的治河主张,在理论上也进一步总结并发展了潘季驯的有关治河思想,他的著作《治水筌蹄》在理论意义上也完全可以和潘季驯的《河防一览》形成姊妹之篇。虽然,《治水筌蹄》作为专著在书坊出版① 见《明史·万恭传》。
① 见朱更翎整编:《治水筌蹄》,水利电力出版社1985 年版,第3 页。
② 参见《治水筌蹄》整编说明,《中国水利史稿》(下册)等书。
③ 参见本书第四章的内容。
的时间可能要早于《河防一览》,④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否定潘季驯在"束水攻沙"理论上首创地位的理由。
笔者认为,明代黄河治理问题上"束水攻沙"理论的首创者和最早实践者无疑都是潘季驯。万恭的地位在于进一步接受并在实践中推广了这个理论。万恭的《治水筌蹄》是在潘季驯的大力扶植下得以成书和刊行的。潘季驯晚年又在实践和理论两个方面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这一思想。
还应当指出,尽管在万恭和潘季驯的治河著作中都没有谈到对方的影响和贡献,但是实际上两人之间确实有着相当密切的交往关系。其实,早在隆庆六年以前,潘、万二人就可能互有所闻。因为他们二人都算是前首辅徐阶的得意门生,都是由徐阶一手提拔起来的。嘉靖四十二年潘季驯从顺天府调入哀师大理寺任职时,万恭刚由大理寺少卿调任兵部侍郎,潘季驯对于万恭的为人不会不预闻;同样,潘季驯在嘉靖四十五年和隆庆五年两次总理治河的业绩,万恭也不会充耳不闻。特别是隆庆六年万恭接替总河职务之后,由于他以前没有搞过治河工作,更需大量借鉴潘季驯的有关治河经验,大量阅读潘氏留下的治河文件和档案。这样他无疑会对潘季驯其人其事有了更多的了解和敬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潘季驯隆庆六年以前所提出的治河见解和遗留的文字材料,实际上已经成为万恭写作《治水筌蹄》的直接素材。由于潘季驯、万恭之间有这么一段治河史上的交情,因此当万历四年潘季驯赴任江西巡抚之后,马上和住在南昌家中的万恭取得联系。两人会很快见面叙旧,谈起昔日治河的甘苦,河工上的旧人,河情的变化,乃至于交流治河经验,切磋治河方略,都应属自然之理。也许就是在这个时候,万恭萌发了总结昔日治河经验,编撰成书的念头。因此笔者认为,万恭的《治水筌蹄》不是在他主持治河期间写成刊印的,而是在他于万历二年被劾回家后,在江西的家乡里写作的。因为只有从这个时候起,他才有时间有精力去从容总结和整理自己治河三年的经验。而且笔者还推测,万恭《治水筌蹄》的写作手稿,一定经过潘季驯的审阅或修改。因为从书中表达的文字来看,许多观点和表达法部与潘季驯隆庆五年主持洽河时有关奏疏中的观点和表达法十分接近,两个人的思路也很容易衔接。因此我认为,万恭《治水筌蹄》的最早刊印时间下会早于万历四年,也许在万历五年的某个时候,而且刚一刊出,潘季驯就率先得到了万恭赠予的印本。这样,当万历六年潘季驯第三次赴任"总河"职务时,才会马上把这本同样代表了自己基本主张的治河专著托付给总河衙门里的下属官员,让他们作为本次治河的一本指导性工具书"重刊"印行了。
因为,如果没有现任总河潘季驯的点头应允和出面支持,决不可能由总河衙门里的一名官员出面,于万历六年公开刊行这样一本书的。①下面的几条史料,可以实际地证明在万历四年到万历五年的这段时间里,潘、万二人的特殊友好关系:史料一,万历五年十二月,潘季驯即将从江西离任之际,曾奏上一本《荐举人才疏》,其中特别荐举了江西的杰出人才万恭。文中写道:"原任兵部左侍郎今听用万恭,高明爽朗之度,雄伟特达之才,论事真如指掌,投艰尤④ 《河防一览》的前身《宸断大工录》出版于万历八年,比《治水筌蹄》晚1-2年。参见本章第二节内容。
① 现存《治水筌蹄》最早印本(清华大学图书馆珍藏)下卷末页刻有"后学长洲张文奇重刊于南旺公署"。
据《山东全河备考·职制志》载,张文奇于万历五年至七年任"南旺分司"。此时正是潘季驯第三次主持治河期间,张丈奇乃其属可断犀。"显然,如果潘季驯对万氏没有熟悉的了解,是决不会作出上述评价,并专门荐举他的。另外,与万恭同时彼荐举的人中间,有原任广东按察司副使李才学,此君的儿子正是万恭的女婿。有原任南京刑部尚书李迁,他也是万恭的同乡和好友。潘季驯在疏文中称赞他们是:"皆为江右杰出,所当荐扬者也,"①由此可知潘季驯在巡抚江西期间与万恭等人的交往是相当密切的。
史料二,潘季驯巡抚江西期间的奏疏文集《督抚江西奏疏》②于万历七年在王世懋的主持下第一次刊印成册时,文前就有李迁、万恭二人分别撰写的《序言》。其中在万恭所写的序言中,充满了对潘季驯治理才能的惊叹和赞美。他说:我与潘公相识在治黄的工作中,那时我就对潘公博大精深的"涣然之思",视死如归的"浩然之气",运筹帷幄的"汪然之度"感到十分钦佩。"余讶潘公技也,识也,固至是哉?"但在那个特殊的历史环境中,潘公没有能回答我的疑问,而是满怀冤屈默默地"返倬乎震泽,息揖乎霅溪,举余之所讶者尽弃之"。几年以后,天子复命潘公巡抚江右,那时的江西是盗匪横行,吏治不通,整个社会一片混乱。"大臣束手莫能治,小吏掩耳莫敢问。"但是潘公进入豫章之后,"日疏所以囹治安策闻于上,??逾年凡五十奏,制皆曰可,且下所部记录。"短短的一年时间,江西全境就恢复安定,社会面貌焕然一新。然后天子又召潘公大治河漕,潘公又使"饷道之安,复若江右之安。"万恭惊叹地说:按照人们的常识,"吴之舟不可以燕,晋之挽不可以越,尤不能使之驰,虎不能使之腾,技固有所不相通,识固有所不贯哉。"但是我现在所看到的却完全是另外一种情况:潘季驯治国国安,治河河平,竟使不相通的知识和才能溶为一体,运用自如。"识者谓:潘公能以吴舟之燕,晋挽适越,又能以龙驰以虎腾,技涉乎相通之渊,识游乎相贯之原,非技亦非识,畿乎道矣!"对潘季驯的才识如此崇拜,把潘季驯誉为得道之人,这个评价可以说是相当高了。另外,潘季驯第三次治河的文稿汇编《宸断大工录》于万历八年第一次刊印时,万恭也是该书的首席参校人。
①这些史料说明他们之间不仅交往密切,而且思想观点也颇为沟通。如果潘、万二人关系只是平常,那么以万恭的身分、资历和个性,是决不会屈尊为潘季驯的著作写序言作校勘的。
史料三,万恭一生写了许多著作,可惜大多已散轶失传。其中有一部《洞阳子集》,大量记述了作者经世致用的珍贵思想材料,特别是详细记叙了从嘉靖到万历年间江西省实施"一条鞭"法改革的历史沿革。但国内几乎已见不到此藏本。本世纪30 年代,著名经济学家梁方仲先生在日本留学时,曾于日本宫内省图书宗见到此书,大为感叹:"诚为天址环宝矣!"为此,梁先生大量摘录了此书中的原始材料,其中在《洞阳子集·再续集》卷一中,就有一篇《赠潘印川司寇序》,其中写道:"万历丁丑(即万历五年),大江之西??吏又不能画'一条鞭'法,数议变更。百姓廪廪,莫必旦夕之命。
赈夫赈妇,又竟缘为奸,日以赝金撄人货,吏法令非行也。天子又亟出潘中丞治大江之西。逾年,定条鞭,严保甲,清驿传,通万历制钱法,??百姓① 《荐举人才疏》.见《潘司空奏疏》卷七,《四库全书》(影印本)第四三○册,页一八七。
② 《督抚江西奏疏》及其《序言》,明万历刻本,北京图书馆古籍部善本室珍藏。
① 参见《明经世文编》中所录《宸断大工录》。
为之谣曰:'条鞭遍天下,保甲甲天下,驿传传天下,钱法法天下。'诚德之也。"①文章大约写于万历六年初潘季驯彼任命为刑部右侍郎之时,是对潘季驯巡抚江西期间所作成绩的一个高度总结,其褒扬赞美之词跃然纸上。表明在改革朝政、推行"一条鞭"法问题上,万恭与潘季驯也完全是站在同一政治立场上,是潘季驯巡抚江西期间的坚定支持者。当然,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到潘季驯与万恭的私人交情决非一般。
① 参见《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中华书局1989 年版、页一九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