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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走向成熟的中期治河活动 一、此次治河的历史背景

潘季驯评传作者:潘季驯评传 2017-02-13 11:48
    潘季驯的后期治河活动主要是指从万历十六年到万历二十年这一历史时期。这时他已经是一个年届70(受命时68 岁)的耄耄老人了。

    此前,在万历十二年言官与内阁的矛盾纷争中,他曾以"党庇居正"的罪名,被神宗皇帝劾罢回家。

    潘季驯虽然被黜为民了,但是他前三次治河的功绩却如昭昭日月,令朝野上下赞誉不已。以致于他离京回家之后,朝中还有不少官员上疏为他争鸣不平。如万历十三年夏四月,天遇大旱,御史蔡系周上疏,因旱言事,专谓:"古者朝有权臣,狱有冤囚则旱。今李植以至尊胁廷臣,专权之渐也。且御下欲雪枉,而刑部尚书之枉先不得雪。今日之旱,实由于此。"①此处所称刑部尚书当然就是指潘季驯。蔡系周认为潘季驯的再次被罢黜,完全是由于言官专权所造出的一桩冤案,理应得到平反昭雪。

    同一年,御史李栋也上疏讼曰:"隆庆间,河决崔镇,为运道梗。数年以来,民居既奠,河水安流,咸曰'此潘尚书功也'。昔先臣宋礼治会通河,至于今是赖。陛下允督臣万恭之请,予以溢萌。今季驯功不在礼下,乃当身存之日,使与编户齿。宁不坠诸臣任事之心,失朝廷报功之典哉?"②随后,御史董子行等亦言潘季驯罪轻责重。虽上诏俱夺其俸,但其后论荐者仍不已。

    ③对于潘季驯来说,堂堂刑部尚书被贬斥为一介平民,并没有使他感到沮丧,反而使他在精神上完全得到解脱。功成名就,爵位极矣,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因此回到家乡,潘季驯并没有困守书房,而是积极活动,四处联络,打算以自家多年的一点积蓄为本,为家乡人民办点善事。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还父亲生前之遗愿,为家乡造一座大桥。因为走出乌程县临湖东门,苕霅二水在此夹会,每当雨季来临,山洪复发,风急浪高,使航渡之船,岁有覆溺。季驯之父生前尝念及此,意欲筑桥于二水之汇,以安乡人,志未就而人已没。潘季驯每念及此,辄歔欷涕下。因此万历十二年归乡后,他马上找到乌程县令杨应聘,详细谈了自己建桥的打算。

    杨氏答曰:"建桥之政,职在有司",你那么大年纪了,何必操那么多的心呢?你只需安排家人准备好畚挶,到时候参加出工就是了。

    季驯听后正色答曰:不然。我的家乡有不好走的路,我的先父有建桥的嘱托,我理应为此尽一份责任。此等区区小事,又怎敢劳驾官府之人,惊动四乡父老呢?至于建桥费用、也不用公家出钱了,我全家可以省吃俭用,捐钱来造桥。

    于是他马上动员全家,将"夫人之簪珥捐之,郎君之佩玦捐之,舍人之长租捐之",共集得白银2500 两。从万历十三年三月开始动工,直到万历十八年十月,断断续续,历时五年,才将大桥建成。全桥长140 尺,宽20 尺,桥洞为五孔。在当时的湖州城内,可以算是数一数二的大桥了。"来往于上者,交臂接踵,如过枕席,相与欢忻,讴吟而德之。"①后来此桥被官府命名① [清]夏燮:《明通鉴》卷六八,中华书局版,第六册。

    ② [清]夏燮:《明通鉴》卷六八,中华书局版,第六册。

    ③ [清]夏燮:《明通鉴》卷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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