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顺天督学到大理寺少卿
《潘季驯评传》作者:潘季驯评传 2017-02-13 11:48
嘉靖四十年(1561 年),由于巡按广东政绩卓著,潘氏被改调为河南道御史,提调北直隶学校,督学顺天。
潘季驯在顺天的时间包括赴任期共约二年多一点。但他到任后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奖拔士多斌斌显者,"因此颇得朝廷的称赞。有一次,"某大珰(注:明代对太监的称谓。)有干托,公不许,珰大愧恨。或讽公往谢,亦不应。珰亦不能有加于公。"①就在潘季驯督学顺天期间,明朝政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嘉靖四十一年五月十九日,千夫所指的严嵩被罢劾,严嵩之子世蕃亦被逮下狱,随后放归南昌家中。事情源起于严嵩妻卒,世蕃因居丧不得入宫内,留京城私邸中,严嵩遇票拟,受诏多不能答,每遣人赴家问世蕃。恰值世蕃方纵淫乐,又不能按时回答。中使回报严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又往往失上所指,平日里所撰青词,又多假他人之手,不能工,因此渐失上欢。未几,方士蓝道行以扶卟得幸。蓝故恶嵩之行径,一日,上问:"天下何以不治?"蓝道行遂诈为卟语,具道严嵩父子弄权状。上问:"上仙何不殛之?"答曰:"留待皇帝自殛。"上心遂动,产生了欲驱严嵩出朝廷的想法。恰好御史邹应龙正在内侍家避雨,从内官口中侦知此事,知道机不可失,遂连夜抗疏专劾世蕃罪状,这才发生了严嵩被劾罢官,严世蕃被逮下狱的结局。随后,朝中请官如鄢懋卿、万寀、唐汝辑等纷纷被革职闲住,"俱坐严嵩父子党也。"①严嵩倒台了,潘季驯却由顺天府调进了京师。嘉靖四十二年(1564 年)
十二月二十八日,升他为大理寺右寺丞,按制为从五品。这个任命显然同新任内阁首辅徐阶,以及吏部文选司郎中陆光祖有直接关系。徐阶和陆光祖都是潘季驯的浙江同乡,徐阶又是他当年考进士时的座师之一,陆光祖也是王世贞的同学。潘季驯同他们都有着密切的关系。现在徐阶入主内阁,急需一批廉正可靠,与严党没有瓜葛的人来填补由于严嵩垮台而导致的权力真空,以便同潜在的严党残余作斗争。而潘季驯正好是可靠的人选之一。
次年十月丙子,潘季驯又升任为大理寺左寺丞,正五品职。
四十四年六月丙戌,又升潘季驯为大理寺右少卿,从四品职。
同年十月丙寅、又升他为大理寺左少卿,正四品职。
这样,从嘉靖四十二年十二月,到嘉靖四十四年十月,不到两年的时间,潘季驯连跳四级,其升迁速度之快令人注目。奇怪的是,对于这段时间的活动,潘季驯本人没有作过任何介绍,也没有留下任何文稿。所以我们只能从其他有关材料中间接推知他的工作情况。
按明代制度,朝廷内除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外。还有都察院和大理寺两个特殊机构,专门负责监督和审理六邵工作。其中大理寺的工作主要对口刑部和都察院,即:以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负责纠察,大理寺负责驳正,它们同时被称为"三法司"制度。"凡刑部、都察院、五军断事官所推问狱讼,皆移案犊,引囚徒诣寺详谳,左右寺正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大理寺拟复平允,而后定案。①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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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驯在顺天的时间包括赴任期共约二年多一点。但他到任后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所奖拔士多斌斌显者,"因此颇得朝廷的称赞。有一次,"某大珰(注:明代对太监的称谓。)有干托,公不许,珰大愧恨。或讽公往谢,亦不应。珰亦不能有加于公。"①就在潘季驯督学顺天期间,明朝政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嘉靖四十一年五月十九日,千夫所指的严嵩被罢劾,严嵩之子世蕃亦被逮下狱,随后放归南昌家中。事情源起于严嵩妻卒,世蕃因居丧不得入宫内,留京城私邸中,严嵩遇票拟,受诏多不能答,每遣人赴家问世蕃。恰值世蕃方纵淫乐,又不能按时回答。中使回报严嵩,嵩不得已自为之,又往往失上所指,平日里所撰青词,又多假他人之手,不能工,因此渐失上欢。未几,方士蓝道行以扶卟得幸。蓝故恶嵩之行径,一日,上问:"天下何以不治?"蓝道行遂诈为卟语,具道严嵩父子弄权状。上问:"上仙何不殛之?"答曰:"留待皇帝自殛。"上心遂动,产生了欲驱严嵩出朝廷的想法。恰好御史邹应龙正在内侍家避雨,从内官口中侦知此事,知道机不可失,遂连夜抗疏专劾世蕃罪状,这才发生了严嵩被劾罢官,严世蕃被逮下狱的结局。随后,朝中请官如鄢懋卿、万寀、唐汝辑等纷纷被革职闲住,"俱坐严嵩父子党也。"①严嵩倒台了,潘季驯却由顺天府调进了京师。嘉靖四十二年(1564 年)
十二月二十八日,升他为大理寺右寺丞,按制为从五品。这个任命显然同新任内阁首辅徐阶,以及吏部文选司郎中陆光祖有直接关系。徐阶和陆光祖都是潘季驯的浙江同乡,徐阶又是他当年考进士时的座师之一,陆光祖也是王世贞的同学。潘季驯同他们都有着密切的关系。现在徐阶入主内阁,急需一批廉正可靠,与严党没有瓜葛的人来填补由于严嵩垮台而导致的权力真空,以便同潜在的严党残余作斗争。而潘季驯正好是可靠的人选之一。
次年十月丙子,潘季驯又升任为大理寺左寺丞,正五品职。
四十四年六月丙戌,又升潘季驯为大理寺右少卿,从四品职。
同年十月丙寅、又升他为大理寺左少卿,正四品职。
这样,从嘉靖四十二年十二月,到嘉靖四十四年十月,不到两年的时间,潘季驯连跳四级,其升迁速度之快令人注目。奇怪的是,对于这段时间的活动,潘季驯本人没有作过任何介绍,也没有留下任何文稿。所以我们只能从其他有关材料中间接推知他的工作情况。
按明代制度,朝廷内除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之外。还有都察院和大理寺两个特殊机构,专门负责监督和审理六邵工作。其中大理寺的工作主要对口刑部和都察院,即:以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负责纠察,大理寺负责驳正,它们同时被称为"三法司"制度。"凡刑部、都察院、五军断事官所推问狱讼,皆移案犊,引囚徒诣寺详谳,左右寺正各随其所辖而复审之"。大理寺拟复平允,而后定案。①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