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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巡按广东,屡建奇功(2/2)

潘季驯评传作者:潘季驯评传 2017-02-13 11:48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16 页。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一。

    上,突然有18 名蒙面强盗乘夜打进县衙门,捉住舒颛,逼打索银。在杀死舒颛及家人后,将舒的金银首饰衣服财物抢劫一空。案发后,潘季驯赶赴现场处理案件。在评价舒颛被杀一事的缘由时,他在奏疏中断然写道:"舒颛居官不检,积有余资、即奉改调,又复延住,慢藏诲盗,自取杀身,诚不足惜。"这个评断把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归咎于贪官舒颛,认为正是他的品行不端,巧取豪夺,才导致了杀身之祸,真是死有余辜。这里明白地表达了潘季驯对贪官的憎恶之情。

    又如《贪酷有司缠讼未结疏》中的案例①:广东省潮州府揭阳县,背靠群山,濒临大海,山上有强盗割据,海口常有倭寇袭扰,屠戮人民,焚荡芦舍,民不聊生。当此非常之际,县府本应组织人民,抵抗倭寇,保境安民。恰恰相反、该县知县蔡明复不仅不履行职责,反而助纣为虐,巧取豪夺,成为比山贼、倭寇更为凶残的"官匪"。潘季驯在奏疏中愤怒地揭露道:"知县蔡明复赃私数以累万、告讦人连百家,据其情词,各有指实。

    淫刑以逞,不惟孤人子、寡人妻,而且至有一户连尸一代绝嗣者。极欲以饕,不惟破人产、荡人家,而且至十室九空、十村半窜者。积害盈庭,流毒遍邑,酷声昭著,秽迹彰闻,词出库里,怨结士民。闻事固已心寒,读词不觉流涕,似应不待听问之毕而即当追夺者也。"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集官匪于一身的混账知县,赃迹早已败露,秽声也早已彰闻,本应立刻逮捕法办,而"有司"当局却网开一面,放其回家省亲去了。更可气的是,当该县儒学生员萧兴衡等人持状上诉后,蔡明复却操纵县衙反诬萧兴衡等人是"豪恶生员,侵占城池,马道聚众,殴伤公差"。社会黑暗竟达如此之地步!对于这桩案件潘季驯在奏疏中虽然没有做出最后的处理意见,但是将上述案件原原本本,不加掩饰地如实汇报,却反映了他对于时局的焦虑心情。另据申时行《潘公传》中记录,说潘季驯"巡按广东,首逮潮阳令之贪墨者,吏闻多解缓去,风裁肃然。"看来就是指的这个案子。说明潘季驯不仅将真实案情上报朝廷,而且还亲自采取措施,逮捕处置了揭阳县令蔡明复,并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应,对一小撮贪官污吏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当时广东人民面临的另一个重大威胁,就是倭寇的不断袭扰。而潘季驯巡按广东期间,在打击倭寇的斗争中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有一次,一伙侵扰广东沿海的倭寇发生了内证,结果暴露了他们在内地的"耳目",一个名叫秦金的世家大豪。潘季驯得知情报以后,马上派人找来秦金,揭露其阴,重罪之,并命其带罪立功,"厉使击贼,"季驯随后督兵助之。结果大破倭寇,俘虏甚众。但是在向朝廷奏报歼敌大捷的疏文中,潘季驯却从请功者名单中悄悄抹去了自己的名字,"竟不以捷闻。"有人奇怪地问他为什么要把名字抹掉,他平静地回答说:"吾不欲越俎而自力功。"①因为朝廷授予他的职责是纠察政府官员的风纪,领兵打仗已经超出了他的职权范围,故有此说。

    王锡爵《潘公墓志铭》中说:"其在广东、江西破海寇及平宁州盗,皆先计擒其党魁,功最著,而公耻自言赏,不尽行。"其中,就包括了这件事情。

    (三)积极推行"一条鞭法"改革

    潘季驯作为一名忠于职守的巡按御史,在广东的两年期间,面对那样一种剥削和压迫极为残酷、社会矛盾极为复杂的动荡局面,除了向朝廷大声疾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二。

    ① 申时行:《潘公传》。

    呼多派清官良吏之外,他自己也通过调查研究,提出并制定了一些大胆的经济改革方案,试图以此来减轻人民群众的赋税负担,缓和官府与民众之间的尖锐矛盾。这就是后来被人们称之为"一条鞭法"的赋税改革办法。

    有关潘季驯本人在广东推行"一条鞭法"的思想,流传下来的只有一篇不完整的《上广东均平里甲议》①。从文章内容来看,主要是表现在简化役法上,即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合并力差于银差、以银代役。同时,改革里甲制度让里长"止在官勾摄公务",而将甲首"悉放归农",把原先夹在官府与普通民户之间那种半官半民、官民不分的行政组织变成由官府直接领导的行政组织,从而取消了官府与普通民户之间一个重要的中间环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里甲吏胥和里长等资产大户对普通民户的中间盘剥,同时也有利于官府对赋役征收的进一步控制。

    另据申时行《潘公传》说,潘季驯在广东"所兴汰厘剔,具为规条以奏,名曰《永平录》,岭南奉为洁令。"这个《永平录》究竟是指此篇奏疏中的详细内容,还是另外有一个更系统的文件?现在已经无从探究了。

    关于潘季驯在广东"均平里甲",制定《永平录》的记载,除了《潘司空奏疏》之外.《明史·潘季驯传》中也有记录。《学庵类稿》谓此议已发"条鞭之端",然止行于一方,未能遍也云云。《民国感恩县志》卷六《经政志·均平》、《咸丰琼山县志》卷八《经政志·均平》中也都均有潘季驯"乃定'永平录'行之,合并厢里"的记载,说明潘季驯的上述改革措施当时在广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推广。

    由于他在巡按广东期间毫不留情地打击贪官污吏,又积极推动"一条鞭法"的改革,还经常深入民间,不耻下问,因此博得了广东民众的热情欢迎。

    当时的人们评价他说:"虚心尽下,虽袯■塞贱,人人得尽所欲言,民隐吏蔽,无隔阂者。"①清代《广东通志》卷四○《名宦》条中,在总结潘季驯按治广东的政绩时也称:"嘉靖戊午以御史按广东,风裁大著。惩贪吏,除积恶,解烦议,定均输。百姓怀其惠。比代去,遮首留之,祀于郡学西偏。"申时行的《潘公传》还说,潘季驯离开广东时,"父老遮首挽留,不可,则肖像以祠。""其为政所至,民多立祠画像。"可见其政治上得民心之处。《潘季驯墓志铭》中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说潘季驯广东受代时,忽一日有三老人求见,年皆百岁,说:"我辈隐深山,绝城市,多者百年,少者五六十年。今闻使君冶状,且旬月北去,愿求一识须耳。"公遂起。立堂前,三老绕身熟睹之,良久乃出。王锡爵在文中感叹地说:"公行咸奔集挽留,百里间为之塞衢罢市。公之惠爱能得人心如此!"上述语言虽有过分赞誉之处,但潘季驯在广东巡按期间,确实作了不少利国利民的好事。对于作了好事的人,人民和历史是不会忘记他的。

    ① 见《潘司空奏疏》卷一。

    ① 申时行:《潘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