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神宗赵顼(2/2)
《帝王用人的学问: 中国历代帝王用人哲学》作者:吴榆山 2017-02-09 12:24
”然后向宋神宗阐述了自己的意见,宋神宗觉得很适合自己的想法,于是让他回去拿出一个详细的改革条陈。王安石等这个机会都几十年了,于是回去后当晚拟就了条陈,第二天呈宋神宗。宋神宗阅后大喜,任命王安石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正式改革。他首先创设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具体负责变法事宜,由自己和枢密副使韩绛兼领,并启用了一批新人,任命吕惠卿任“检详文字”,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任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放手进行改革。
不久,王安石相继提出了变法的主要内容:
一、青苗法。这个办法就是我们上文提到的他在鄞县试用的那个接济百姓的办法,推广到全国实行。
二、农田水利法。由政府出面,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促进农业发展,从产出上解决粮食问题。
三、免役法。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可以不再自己服役,改为交纳免役钱代替,以前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纳。然后由官府雇人服役。从而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增加了政府收入。
四、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然后按土地的多少以及肥瘠征税。力图抑制土地兼并,增加政府收入。
五、保甲法。政府把百姓按住户重新组织,每十家为一保,每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有两个男丁的,抽一个当保丁,农闲练兵,战时随军队作战。
从上面的内容看,王安石的变法确实有助于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增加政府收入,但是也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因此遭到了许多朝臣的反对。面对这些压力,宋神宗有些动摇,就询问王安石:“现在人们到处议论变法,批评变法不怕天变,不听舆论,不守祖宗的规矩,如何是好?”王安石早就预料到变法的这些阻力了,于是坦然答道:“陛下认真处理政事,怎会天变?陛下经常征询意见,怎么能说没有照顾舆论呢?至于祖宗规矩,本来就是应当顺应新情况加以改变的。”宋神宗受到王安石的鼓舞,暂时安定下来。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正式改革。他首先创设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具体负责变法事宜,由自己和枢密副使韩绛兼领,并启用了一批新人,任命吕惠卿任“检详文字”,章惇为编修三司条例官,曾布任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放手进行改革。
不久,王安石相继提出了变法的主要内容:
一、青苗法。这个办法就是我们上文提到的他在鄞县试用的那个接济百姓的办法,推广到全国实行。
二、农田水利法。由政府出面,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促进农业发展,从产出上解决粮食问题。
三、免役法。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可以不再自己服役,改为交纳免役钱代替,以前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纳。然后由官府雇人服役。从而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增加了政府收入。
四、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然后按土地的多少以及肥瘠征税。力图抑制土地兼并,增加政府收入。
五、保甲法。政府把百姓按住户重新组织,每十家为一保,每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有两个男丁的,抽一个当保丁,农闲练兵,战时随军队作战。
从上面的内容看,王安石的变法确实有助于巩固宋王朝的统治,增加政府收入,但是也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因此遭到了许多朝臣的反对。面对这些压力,宋神宗有些动摇,就询问王安石:“现在人们到处议论变法,批评变法不怕天变,不听舆论,不守祖宗的规矩,如何是好?”王安石早就预料到变法的这些阻力了,于是坦然答道:“陛下认真处理政事,怎会天变?陛下经常征询意见,怎么能说没有照顾舆论呢?至于祖宗规矩,本来就是应当顺应新情况加以改变的。”宋神宗受到王安石的鼓舞,暂时安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