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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著作权法课堂(2/2)

经理人的法律修炼: 教你找到必须控制的风险作者:党小明 2017-02-09 11:29
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2.作者以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分离于作者,作者将该财产权转让后,权利的承受人即是著作权中财产权利的主体,通常也称其为著作权人。著作权人是公民的,其死亡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转移给权利承受人。著作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二)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曲艺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等。企业管理者需要注意的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文件的范围,主要包括: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作品必须有文学、艺术或者科学的内容。没有文学、艺术或者科学内容的语无伦次的乱写、毫无规则的乱划,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性地独立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而不是抄袭、复制他人的作品。“独创性”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要件。也就是说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独有的那些创造性的因素。在实践中,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往往以认定所涉及的作品是否有独创性为基础。

    举例

    王某委托李某为其设计了一个水仙的工艺图案,用于其开办的工艺厂生产的花瓶上,约定其著作权归王某所有。后王某发现该市另一工艺品店生产并销售了一种磁器,其上的水仙造型与王某委托设计的完全一致,只是多了一个蓝色底盘。王某认为该工艺品店侵犯了其著作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工艺品店认为水仙图案并不是王某独创的,并找出一本当地于此前出工艺美术的书籍为证,在该书中,有一幅水仙图案与诉争的图案在造型上完全一致,只是包在绿叶中。在这个案例中,王某的水仙图案因其没有达到独创性的要求而不被著作权法所保护。

    3.作品的内容必须能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或固定下来,能使人直接地或通过仪器设备间接地看到、听到或触到。如表现为书写、绘画、摄影、录音等形式。尚未以一定的物质形式表现出来的作者的思想,不能为他人所感知,即使有内容,具备独创性,也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