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制度的兴起(2)(2/2)
《企业与法律环境: 企业文化精品丛书》作者:陈解 2017-02-07 11:08
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3)代理包括对内和对外两种关系,对内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而对外是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委托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关系。
(五)代理与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他人的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区分代理与代位权的意义在于: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无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以取得代理权为前提。
四、代理的法律作用
从民法意义上讲,代理制度的作用,直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当事人民事能力之扩张,一是对当事人民事能力之补充。
(一)民事能力之扩张
民事能力之扩张表现为:借助代理人的能力,民事主体不仅可以延长其手足,而且可以延伸其意志。当某一民事主体希望在同一时间完成不同空间或者不同领域的交易活动时,其意思表示只有通过代理人而为之才能避免事必躬亲、分身乏术之苦。
(二)民事能力之补充
民事能力之补充则主要体现在法定代理制度中。法定代理制度赋予那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的监护人代理实施被监护人法律行为的权利,使被监护人欠缺的民事行为能力得到补充,从而满足了被监护人参与民事活动的需求,实现了自己平等享有民事权利的愿望。
从经济意义上讲,代理制度并非人为设计的而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代理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运用实现了“人与物”的优化组合,真正体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具体而言,代理不但促进了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并在实践中日益组织化和规范化,有利于实现经济的规模效益,节约了信息成本,降低了交易费用。
(五)代理与代位权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他人的到期债权,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区分代理与代位权的意义在于:代位权是债权人的固有权,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无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以取得代理权为前提。
四、代理的法律作用
从民法意义上讲,代理制度的作用,直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当事人民事能力之扩张,一是对当事人民事能力之补充。
(一)民事能力之扩张
民事能力之扩张表现为:借助代理人的能力,民事主体不仅可以延长其手足,而且可以延伸其意志。当某一民事主体希望在同一时间完成不同空间或者不同领域的交易活动时,其意思表示只有通过代理人而为之才能避免事必躬亲、分身乏术之苦。
(二)民事能力之补充
民事能力之补充则主要体现在法定代理制度中。法定代理制度赋予那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的监护人代理实施被监护人法律行为的权利,使被监护人欠缺的民事行为能力得到补充,从而满足了被监护人参与民事活动的需求,实现了自己平等享有民事权利的愿望。
从经济意义上讲,代理制度并非人为设计的而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代理制度在经济活动中的运用实现了“人与物”的优化组合,真正体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具体而言,代理不但促进了社会的专业化分工,并在实践中日益组织化和规范化,有利于实现经济的规模效益,节约了信息成本,降低了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