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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杂事项二∶和主人抱抱兼逛街?!(2/2)

(吾命)魔王的爱妻~作者:绿水灵 2017-02-01 23:49
多说了几次。」

    「大概多说了一百次或者两百次┅┅好啦!我至少说了五百次,可以了吧?不要再看著我了啦!」

    「队长,你可以让我去换回原本的衣服吗?」我脸上的表情可说是很困窘,早知道,坚持到底不要穿!

    「蛤┅┅」他一脸“不要”的看我

    「我可是很难得的可以看见奶穿女装耶!」

    「之後,我找个时间去买行不行?」

    「粉红,奶这件多少我跟奶买了!」队长指了我身上的衣服

    什麽?!队长,你要自掏腰包买?!

    粉红手上的棒棒糖掉到地上

    「你是说真的?!太阳,你不会又发烧了吧?!」

    「┅┅我要买奶有意见?」

    「不是,那本来就是要送她的。」

    「┅┅」

    「好了!我一定要去换回原来的服装!」我挣脱队长的手,跳下并跑到那间房间找回我的衣服

    「不要啦!莉雅!」

    队长,不管你怎麽说,我一定要换回来!

    「呜┅┅」队长一脸哀怨的看著我

    怎样!队长,你知道你刚刚的表情是多想吃掉我啊!

    「粉红,你把上次那只生命戒指借给罗兰,我再用圣光盖过他的黑暗气息,这样应该就不会被发现了,我可以带他出去逛逛。」队长提议

    闻言,连罗兰都露出了期待的眼神,看来他果真被关太久了。

    粉红更是双眼放出光,大声回应∶「好!不过,我也要一起出去玩!」

    队长翻了个白眼,粉红也不甘示弱嘟起嘴,露出一副「不给我跟,就都别想去」的表情。

    最後,一致决定所有人都出去逛逛┅

    ☆

    罗兰换上了正常且有点破烂的衣服、粉红把皮肤换上正常的颜色穿上魔法袍、队长穿了那会说话的衣服、我则是换上粉红另一件可以外出的小礼服。

    综合以上,队长穿的衣服在我们四人行中是较明显的那位┅

    「虽然只是逛街,但是也不知道会不会发生什麽事情,所以,我们就先来串供吧,我们就装作是四兄妹,离家出来冒险。」队长提议著

    所以,罗兰是大哥,战士;队长是小哥,刺客;粉红是最小的妹妹,见习魔法师;而我,是卡在队长和粉红中间的妹妹兼姊姊,职业┅┅是专门负责他们三餐的厨师。

    「我比罗兰大,爲什麽我要当弟弟?」队长抗议

    「因爲你比他矮。」

    「只有矮几公分而已,而且哥哥不一定比弟弟高,这纯粹是偏见!」

    我点点头,在我那世界,确实有一大半以上的哥哥、姊姊比自己的弟弟、妹妹还要来的矮┅

    「因爲你没有他强。」

    「谁说的!我有龙的圣衣、超强自愈能力、魔法、还有死灵法术零零总总加起来,总该有他强了吧!呃┅┅应该有吧?!」

    「因爲你看起来没他可靠。」

    最後,队长妥协,乖乖当他的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