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漫步小说网 > 其他书籍 > 建国方略章节目录 > 第二章 永久社会之成立法(1)

第二章 永久社会之成立法(1)(2/2)

建国方略作者:孙文 2017-04-18 19:27
于别室,详细审定,而即报告;或俟下会然后报告;更或饬令将职员名册抄录,或印刷多分,备为选票之用。

    至于章程规则之起草委员,必待下会而后报告也。

    以上各事,为发起一会之所必要,而不能稍为忽略者。如是暂成组织随而逐步进为永久之团体。第一会当决定下会之开会时间、地位,乃散会。

    十二节 章程及规则第一次会议所委任之起草委员,自行集会,将章程规则草就誊正,准备报告。于下期开会时认可记录之后,第一件事则为起草委员之报告。主座要请之,而委员长宣读之。先读全文,俾会员知主旨之总意,后乃分条而读之。每条当详细讨论,或加修正。第一条议定之后,主座则曰:“今开议第二条。”每条皆如是云云,至尽而止。主座随曰:“现在问题,在采用此章程为本会之章程,赞成者..”云云(如前之表决法)。规则表决式同此。

    有《模范章程规则》一份,载于附录,可为各种团体之张本。章程规则之要点,当包涵会名及其目的,职员及常务委员之数及其职务,会员之条件,取法之议则,法定之额数,修改之条例,与夫会中一切之要义。

    十三节 职员重要之职员,为会长、副会长及记录书记。若有会费,则加理财、核数二职。如事繁则当有通信书记及副书记。倘其事件为集会时所不能办者,则当举董事办之。至若小团体,而目的在互相资益而不勤外务者,则一切事务当以全体会员办之,于集会时讨论表决其大要,而细务乃授之委员。又此等资益会,其职员宜轮流充当,使各得练习其才干。如是,则全体会员皆得与闻会事,于是感情益密,结力弥坚,而平等公正之精神亦油然而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