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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自杀及复仇的制度(1)(2/2)

武士道作者:(日)新渡户稻造 2017-04-14 12:42
所谓腹部脑髓、腰部脑髓,提出这些部位的交感神经中枢通过精神作用能感受到强烈刺激的学说。这种精神生理学说一旦获得承认,切腹的逻辑就容易构成了。“我打开我的灵魂的居所,让你看看它到底什么样。是浊是清?你自己看吧。”

    千万不要误认为我这是主张在宗教上或道德上认可自杀。不过,对荣誉的过高评价,为许多了断自己生命的人提供了充分的理由。有多少人默认了加斯的诗所表达的情感——

    丧失名誉时,唯死是解脱,

    若想无耻辱,死即避难所。

    欣然将其灵魂交给了幽冥!武士道在牵涉到名誉问题时,接受将死亡作为解决许多复杂问题的钥匙。因此,雄心壮志的武士认为,自然死亡是一件毫无志气的事,因为这不是虔心追求的死。我敢说,许多善良的基督徒,如果他们特别诚实,那么对于伽图、布鲁托斯、佩特罗尼厄斯,以及其他许多古代伟人自己结束他在世间的生命的崇高镇定,即使做不到极为赞赏也会感到他们的魅力吧。如果说哲学家的鼻祖(苏格拉底)之死有些自杀成分的话,难道是说过头了吗?当我们通过他的学生的记载详细读到,他尽管有逃掉的可能性却自愿地服从国家的命令——而且,他明白这个命令在道德上是错误的——他还亲手去拿毒药杯,甚至还用杯里的毒液来祭奠神灵,难道我们还不能从他的行为举止中,看出这是自杀行为吗?只不过这时并没有像通常行刑时那样的**强制。不错,法官的判决是强制性的,说:“你必须死——而且你应该亲手去死”。如果说自杀仅有死于自己之手的意思,那么苏格拉底之死显然是自杀。但是,没有任何人会责备他的自杀是犯罪。对自杀很厌恶的柏拉图,不愿意称他的老师为自杀者。

    读者当已了解了切腹并不纯是一种自杀方法。它是带有法律意义和礼法意义的制度。作为中世纪的发明,它是武士们抵偿罪过、悔过自新、免于耻辱、救赎朋友或者证明自己忠实的方法。它在作为法律刑罚来施行时,竟用庄严的仪式来执行。那是经过自杀的洗炼,没有感情上的极端冷静和举止沉着,任何人也不能实行,由于这些原因,它对于武士尤为适合。

    即便仅仅出于对考古的好奇,我也想在这里描述一下这个现在已被废除了的仪式。不过,由于这样一个描绘已经由更有能力的作者做过了,而读过这本书的人今天并不多,因而我想从这本书中作一个较长的摘引。米特福德在他所著《旧日本的故事》中,从某一日本罕见的文献中译载了一段关于切腹的专门论述,还描写了一个他亲眼所见的实际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