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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复张孟闻)〔1〕

集外集拾遗补编-鲁迅作者:集外集拾遗补编-鲁迅 2017-04-13 15:47
    孟闻先生:

    读了来稿之后,我有些地方是不同意的。其一,便是我觉得自己也是颇喜欢输入洋文艺者之一。其次,是以为我们所认为在崇拜偶像者,其中的有一部分其实并不然,他本人原不信偶像,不过将这来做傀儡罢了。和尚喝酒养婆娘,他最不信天堂地狱。巫师对人见神见鬼,但神鬼是怎样的东西,他自己的心里是明白的。

    但我极愿意将文稿和信刊出,一则,自然是替《山雨》留一个纪念,二则,也给近年的内地的情形留一个纪念,而给人家看看印刷所老板的哲学和那环境,也是很有“趣味”的。

    我们这“不革命”的《语丝》〔2〕,在北京是站脚不住了,但在上海,我想,大约总还可以印几本,将来稿登载出来罢。但也得等到印出来了,才可以算数。我们同在中国,这里的印刷所老板也是中国人,先生,你是知道的。

    鲁迅。四月十二日。

    备考:偶像与奴才(白露之什第六)西屏

    七八岁时,那时我的祖母还在世上,我曾经扮了一会犯人,穿红布衣,上了手铐,跟着神像走。神像是抬着走的,我是两脚走的,经过了许多街市,到了一个庙里停止,于是我脱下了那些东西而是一个无罪之人了。据祖母说,这样走了一遍,可以去灾离难;却病延年。可是在后我颇能生病,——但还能活到现在,也许是这扮犯人之功了。那时我听了大人们的妙论,看见了泥菩萨,就有些敬惧,莫名其妙的骇怪的敬惧。后来在学校里听了些“新理”回来,这妙论渐渐站脚不住。十岁时跟了父亲到各“码头”走走,怪论越听越多,于是泥菩萨的尊严,在我脑府里丢了下来。此后看见了红脸黑头的泥像,就不会谨兢的崇奉,而伯母们就叫我是个书呆子。因为听了洋学堂里先生的靠不住说话,实在有些呆气。

    这呆气似乎是个妖精,缠上了就摆脱不下,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不相信泥菩萨,虽然我还记得“灾离难,难离身,一切灾难化灰尘,救苦救难观世音”等的经语。据说,这并不希奇,现在不信神道的人极多。随意说说,大家想无疑义,——但仔细考究起来,觉得不崇奉偶像的人并不多。穿西装染洋气的人,也俨然是“抬头三尺有神明”,虔虔诚诚的相信救主耶稣坐卧静动守着他们,更无论于着马褂长袍先生们之信奉同善社教主了。

    达尔文提倡的进化论在中国也一样的通得过去。自从民国以来,“世道日下,人心不古”,偶像进化到不必定是泥菩萨了。不仅忧时志士,对此太息;就是在我,也觉得邪说中人之毒,颇有淋漓尽致之叹。我并不是“古道之士”叹惜国粹沦亡,洋教兴旺;我是忧愁偶像太多,崇拜的人随之太多。而清清醒醒的人,愈见其少耳。在这里且先来将偶像分类。

    据英国洋鬼子裴根(F.Bacon一五六一——一六二六)说,偶像可分为四类:——

    一 种族之偶像Idoles of the Tribe

    二 岩穴之偶像Idoles of the Cave

    三 市场之偶像Idoles of the Market Place

    四 舞台之偶像Idoles of the Theater凡洋鬼子讲的话,大概都有定义和详细的讨论。然而桐城派的文章,主简朴峭劲,所以我只取第三类偶像来谈谈,略去其他三类。所谓“市场之偶像”者,据许多洋书上所说,是这样的:——

    逐波随流之盲从者,众咻亦咻,众俞亦俞,凡于事初无辨析,惟道听途说,取为珍宝,奉名人之言以为万世经诰,放诸天下而皆准,不为审择者,皆信奉市场偶像之徒也。

    对于空洞的学说信仰,若德谟克拉西,道尔顿制,……等,此等信徒,犹是市场偶像信徒之上上者;其下焉者,则惟崇拜基人,于是泥塑的偶像,一变而为肉装骨撑的俗夫凡胎矣。“恶之欲其死,爱之欲其生”,凡是胸中对于某人也者,一有成见,便难清白认识。大概看过《列子》的人,总能记得邻人之子窃斧一段文字,就可想到这一层。内省心理学者作试验心理内省报告的,必须经过好好一番训练,——所以要如此这般者,也无非想免去了内心的偶像,防省察有所失真耳。然而主观成见之能免去,实是极难,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不过这是题外文章,且按下不讲;我所奇怪而禁不住要说说者,是自己自谓是“新”人,教人家莫有偶像观念,而自己却偏偏做了市场偶像之下等信徒也。

    崇拜泥菩萨的被别人讥嗤为愚氓者,这自然不是希罕的事,因为泥菩萨并不高明,为什么要低首下心的去做这东西的信徒呢?然而,我想起心理分析学者和社会心理学者的求足(Compensation)说,愚夫愚妇之不得于现实世界上,能像聪明人们的攫得地位金钱,而仅能作白日梦(day dreaming)一般,于痴望中求神灵庇佑,自满幻愿也是很可哀怜,很可顾念的了。对于这班无知识的弱者,我们应该深与同情;而且,你如果是从事于社会光明运动者,便有“先觉常后觉”觉醒他们的必要。——但是知识阶级,有的而且是从事社会光明运动者,假使也自己做起白日梦来,昏昏沉沉的卷着一个偶像,虔心膜拜顶礼,则岂不可叹,岂不可哀呢!

    近来颇有人谈谈国民性,于是我就疑心,以为既然彼此同为中华民国国民,所具之国民性当是相同,那末此等偶像崇拜也许是根据于某一种特性罢,虽然此间的对象(偶像)并不相同。这疑心一来就蹊跷,——因为对象之不同,仅是程度高下的分别,不是性质的殊异。倘使弗罗伊特**说(Freud^s concept of libido)是真实的说话,化装游戏(Sublimation)这个道理,在此间何尝不可应用?做一会呆子罢,去找寻找寻这特性出来。

    我当然不敢说我这个研究的结果十分真确,但只要近乎真的,也就不妨供献出来讨论讨论。

    F.H.Allport〔3〕的《社会心理学》第五章《人格论》,“自己表现”(Self expression)这一段里,将“人”分作两类,自尊与自卑(Ascendance and Sub_mission)又外展与内讼(ExtroversionandIntroversion)。他说:

    最内讼的人,是在幻想中求满足。……隐蔽之**,乃于白日梦或夜梦中得偿补之。其结果遂将此伪象与真实生活相混杂连结。真实的现象,都用幻想来曲解,务期与其一己所望吻合,于是事物之真价,都建设在一个奇怪的标准上了。……白痴或癫狂的人,对于细事过分的张扬,即是此例。懦弱,残废,或幼年时与长大之儿童作伴。倘使不幻想满足的事情,就常常保留住自卑的习气。慑服,曲媚于其苛虐之父执,师长或长兄,而成为一卑以自牧之奴儿。不敢对别人表白自己的意见,……逢到别人,往往看得别人非凡伟大,崇高,而自己柔驯屈伏于下。

    节译到这里,我想起我国列圣列贤的训诲,都是教人“卑以自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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