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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国学著述与我们的民族性

走进鲁迅—评论与研究作者:走进鲁迅—评论与研究 2017-04-13 14:26
    张 扬

    打开电视,这几年的“大清戏”实在太多,也实在太离谱。连琼 瑶编造“爱情”,到后来也不忘“挂靠”“大清”,于是就有了“还 珠格格”。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政治家当然出在大清,于是有“宰相刘罗锅”;中国历史上最圣明的皇帝也出在大清,于是康熙爷的聪明 睿智伟大英明,雍正爷的体察民情反腐倡廉,乾隆爷的风流倜傥超凡 脱俗连袂出台,动辄几十集,一律黄金时段。于是不论怎么换频道,都是一群脑袋后面拖着一根“猪尾巴”的阴阳头,一片鸦噪似的“喳 喳”和“奴才”“主子”“皇额娘”。大势所趋,据说京城大腕 中的男性有一半剃了锃亮的光头,以便演“大清戏”时好往上面“种辫子”……

    正是对“大清戏”特别是对“猪尾巴”深感厌恶之际,看到弘征 先生选编的《鲁迅国学文选》(岳麓书社1999年3月出版,以下简称 《文选》),而且正好翻到这么一段话:“对我最初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这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头,这才种定 了的。到得我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却了血史,反以为全留乃是长 毛(张按:民间对太平天国官兵的称谓),全剃好像和尚,必须剃一点,留一点,才可以算是一个正经人了。而且还要从辫子上玩出花样 来:小丑挽一个结,插上一朵纸花打诨:开口跳将小辫子挂在铁杆上, 慢慢的吸烟献本领;变把戏的不必动手,只消将头一摇,劈拍一声,辫子便自会跳起来盘在头顶上,他于是耍起关王刀来了。而且还切于 实用:打架的时候可以拔住,挣脱极难;捉人的时候可以拉着,省得 绳索,要是被捉的人多呢,只要捏住辫梢头,一个人就可以牵一大串。吴友如画的《申江胜景图》里,有一幅会审公堂,就有一个巡捕拉着 犯人的辫子的形象,但是,这是已经算作‘胜景’了。”

    这种美化乃至神化辫子的做法,一直延续到近年。有一部作品中 那个男主人公就有一根无所不能的“神辫”,神到成了第十九般兵器, 一甩能击断一根木柱!其实即使那些发丝全是铁丝,也做不到这一点——不信的话你用铁丝扎成一根辫子试试!

    辫子不神,那么,“美”吗?也不。上述文字摘自《病后杂谈之 馀——关于“舒愤懑”》(原载《且介亭杂文》)。在那篇文章中, 鲁迅接着写道:“不过那时(张按:指清末民初)的青年……对于拥有二百余年历史的辫子的模样,也渐渐的觉得并不雅观,既不全留, 又不全剃,剃去一圈,留下一撮,又打起来拖在背后,真好像做着好 给别人来拔着牵着的柄子。对于它终于怀了恶感,我看也是人情之常……”

    鲁迅是个百科全书的人物,他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但他最突出、 最伟大的贡献在于对我们的民族性的剖析,对其中阴暗丑恶部分的无 情揭露、鞭挞和对其中光辉优秀部分的歌颂、赞美。鲁迅死后,上海民众自发献给他“民族魂”的谥号,意谓鲁迅的品格是我们民族的灵 魂。而我们每个人都知道,如果中华民族或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能具有 鲁迅那种品格,那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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