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檀园集》
《施蛰存作品集》作者:施蛰存作品集 2017-04-13 14:05
自来读中国诗者,辄好读唐宋,即研究诗学者,也总是首先注意于唐宋,其实明朝
一代,短短二百七十余年中,诗风之丕变,较之唐宋,实更为繁复。我常常觉得明朝诗
人的纷争,其留给我们的最好的成绩,乃是他们的诗论。除了整部的诗话或其他论诗的
书不算,试看自唐以来文人的别集中,论诗之处,有多于明人者乎?我们倘若能从明人
的文集中,逐一摘出其论诗的文字,加以整理,一定能够对于,不但明代的诗,甚至自
古乐府以迄于唐宋的诗,得到许多研究材料的。
明代最后一个诗派是由被称为“嘉定四先生”的唐时升,程嘉燧,娄坚,及李流芳
所建立的。这四个人生当公安竟陵炽盛之时,虽然又都与三袁钟谭相熟识,但是他们对
于诗的主张却另有独立的意见。娄坚曾说:“近世之论,非拘求于面目之相肖,即苟为
新异,抉摘字句为悟解,如是焉已。凡为诗若文,贵在能识真耳,苟真也,则无古无今,
有正有奇,道一而已矣。”他所谓“拘拘求面目之相肖”,显然是指的王李之摹古,而
“苟为新异,抉摘字句为悟解”,这句话就不客气地道出了公安竟陵诸人评选之风的弱
点了。在下一句中,他又提出了一个“真”字,我们倘若要寻找一个字来代表嘉定四先
生的全部的诗论,也许这个“真”字是最适当的了。
我未尝见唐时升的《三易稿》,但曾见他的《与曾长石书》,其中有这样一节:
“作诗之道,非难非易。易,故三百篇多出于野夫游女,难,故成一家言者,代不数人。……
臂锦组织,一经一纬,一玄一素;虽由女工之手,而必成于杼轴;疏密轻重,各有其度,
不可违也。能取古人之言而吟讽之,嗟叹之,久之知其言之所以然,又知其言之不得不
然,由是而得之杳冥之中,出之恍惚之际;不规规于古人,而自与之合,如是知不为作
者笑矣。”即此一节,已可想见他对于古人诗的全部态度。他虽然要“取古人之言而吟
讽之,嗟叹之”,但并不是要如王李辈的剽窃古人的风格与形式,而是要“知其言之所
以然,又知其言之不得不然”,这就是要参悟一种自然的,同时又是必然的表现法。所
以,“不规规于古人,而自与之合”,这所“合”者,也并不是“面目之相肖”,而是
自己的诗与古人所作的诗有一个共同点,这共同点自然就是“真”。
我曾见七卷本的初刻《松园浪淘集》,全是诗,没有文,所以程嘉燧的诗论无从参
证,但是最近却买到了那非常推崇他的李流芳的《檀园集》,使我得以引录几节李流芳
的诗论来作唐娄两家的意见的参证。
李流芳的诗的见解,最足以与唐时升的话相表里而为娄坚所提出的“真”字作注脚
者,乃是《蔬斋诗序》里的一节:“杜子美云:‘语不惊人死不休’,而白乐天诗成,
欲使老婢读之皆能通其意,两人用心不同,其于以求工,一也。然余尝有疑焉,以为诗
之为道,本于性情,不得已而咏歌嗟叹以出之,非以求喻于人也。激而亢之而使人惊,
抑而平之而使人通,岂复有性情乎?曰:非然也,夫人之性情与人人之性情,非有二也,
人人之所欲达而达之则必通,人人之所欲达而不能达者而达之,则必惊;亦非有二也。
然则求工于诗者,固求达其性情而已矣。诗之传也,久而且多,凡为诗者,不求之性情,
而求诸纸上之诗,掇拾饾饤而为之,而诗之亡也久矣。”
对于一般人所认为绝对不同的两种诗的艺术观,给予了一个共同的理论的根据,这
实在是很足以提供给我们现代的文艺批评家作参考的。我们倘若以杜子美的“语不惊人
死不休”主义作为现代的注重文学的艺术价值的这派文艺观的典型,而以白乐天的“欲
使老婢读之皆能通其意”作为现代的主张大众语文学这派文艺观的典型,而以李流芳的
方法解释之,那么我们同样也可以从这一向被误认为是相互的仇敌的两者之间,获得一
个本质上的共同点。文艺作品,不仅是诗,但尤其是诗,所表现的对象,无论怎样的繁
复错综,总之是作者的一种感触(sensibility)亦即是李流芳之所谓“性情”者也。无
论这个作者要怎样地注意于艺术价值之崇高,要怎样的辞藻华丽,风格新颖,甚而至于
要求着语必惊人,他的目的还是在于要表现他的感触,正如那些竭力使自己的作品大众
化,而希望“老婢皆能通其意”的作家一样。以忠实地表现其感触,即所谓“求达其性
情”,为一切作家对于一切文艺作品之最终目的,则前者固然是“求工”,后者亦何尝
不是“求工”呢?表现人人所欲表现的感触,自然而然地会写出老婢皆能通的文章来,
表现人人所欲表现而不能表现的感触,则也自然而然会创造出惊人的句法来——这并不
是句法本身能惊人,人因为自己不能如此表现而惊耳。也并不是作者必须要作惊人之句,
乃在此时此地,非此惊人之句不可耳。故李流芳断然曰:“两人用心不同,其于以求工,
一也。”
李氏既然以杜子美白乐天两人的好像是绝不相同的作诗法,解释作同样是“求工”
的结果。而他对于“求工”的见解,除了上文说明了是“求达其性情”以外,我们还可
以从《沈巨仲诗草序》中看到一句较具体的话:“诗非能为工之为工也,能为工而不必
工之为工也。”此语大是精微!但与“求达其性情”一语参详起来,似乎一则偏重精于
内容方面,一则偏重于形式方面了。然而这两者是分拆不开的。夫性情既达,则内客工
矣,内容工则形式自然亦工。若读诗者有形式未工之感,必然是没有了解到作者的性情。
何以不能了解作者性情?曰:非性情不真,即作者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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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短短二百七十余年中,诗风之丕变,较之唐宋,实更为繁复。我常常觉得明朝诗
人的纷争,其留给我们的最好的成绩,乃是他们的诗论。除了整部的诗话或其他论诗的
书不算,试看自唐以来文人的别集中,论诗之处,有多于明人者乎?我们倘若能从明人
的文集中,逐一摘出其论诗的文字,加以整理,一定能够对于,不但明代的诗,甚至自
古乐府以迄于唐宋的诗,得到许多研究材料的。
明代最后一个诗派是由被称为“嘉定四先生”的唐时升,程嘉燧,娄坚,及李流芳
所建立的。这四个人生当公安竟陵炽盛之时,虽然又都与三袁钟谭相熟识,但是他们对
于诗的主张却另有独立的意见。娄坚曾说:“近世之论,非拘求于面目之相肖,即苟为
新异,抉摘字句为悟解,如是焉已。凡为诗若文,贵在能识真耳,苟真也,则无古无今,
有正有奇,道一而已矣。”他所谓“拘拘求面目之相肖”,显然是指的王李之摹古,而
“苟为新异,抉摘字句为悟解”,这句话就不客气地道出了公安竟陵诸人评选之风的弱
点了。在下一句中,他又提出了一个“真”字,我们倘若要寻找一个字来代表嘉定四先
生的全部的诗论,也许这个“真”字是最适当的了。
我未尝见唐时升的《三易稿》,但曾见他的《与曾长石书》,其中有这样一节:
“作诗之道,非难非易。易,故三百篇多出于野夫游女,难,故成一家言者,代不数人。……
臂锦组织,一经一纬,一玄一素;虽由女工之手,而必成于杼轴;疏密轻重,各有其度,
不可违也。能取古人之言而吟讽之,嗟叹之,久之知其言之所以然,又知其言之不得不
然,由是而得之杳冥之中,出之恍惚之际;不规规于古人,而自与之合,如是知不为作
者笑矣。”即此一节,已可想见他对于古人诗的全部态度。他虽然要“取古人之言而吟
讽之,嗟叹之”,但并不是要如王李辈的剽窃古人的风格与形式,而是要“知其言之所
以然,又知其言之不得不然”,这就是要参悟一种自然的,同时又是必然的表现法。所
以,“不规规于古人,而自与之合”,这所“合”者,也并不是“面目之相肖”,而是
自己的诗与古人所作的诗有一个共同点,这共同点自然就是“真”。
我曾见七卷本的初刻《松园浪淘集》,全是诗,没有文,所以程嘉燧的诗论无从参
证,但是最近却买到了那非常推崇他的李流芳的《檀园集》,使我得以引录几节李流芳
的诗论来作唐娄两家的意见的参证。
李流芳的诗的见解,最足以与唐时升的话相表里而为娄坚所提出的“真”字作注脚
者,乃是《蔬斋诗序》里的一节:“杜子美云:‘语不惊人死不休’,而白乐天诗成,
欲使老婢读之皆能通其意,两人用心不同,其于以求工,一也。然余尝有疑焉,以为诗
之为道,本于性情,不得已而咏歌嗟叹以出之,非以求喻于人也。激而亢之而使人惊,
抑而平之而使人通,岂复有性情乎?曰:非然也,夫人之性情与人人之性情,非有二也,
人人之所欲达而达之则必通,人人之所欲达而不能达者而达之,则必惊;亦非有二也。
然则求工于诗者,固求达其性情而已矣。诗之传也,久而且多,凡为诗者,不求之性情,
而求诸纸上之诗,掇拾饾饤而为之,而诗之亡也久矣。”
对于一般人所认为绝对不同的两种诗的艺术观,给予了一个共同的理论的根据,这
实在是很足以提供给我们现代的文艺批评家作参考的。我们倘若以杜子美的“语不惊人
死不休”主义作为现代的注重文学的艺术价值的这派文艺观的典型,而以白乐天的“欲
使老婢读之皆能通其意”作为现代的主张大众语文学这派文艺观的典型,而以李流芳的
方法解释之,那么我们同样也可以从这一向被误认为是相互的仇敌的两者之间,获得一
个本质上的共同点。文艺作品,不仅是诗,但尤其是诗,所表现的对象,无论怎样的繁
复错综,总之是作者的一种感触(sensibility)亦即是李流芳之所谓“性情”者也。无
论这个作者要怎样地注意于艺术价值之崇高,要怎样的辞藻华丽,风格新颖,甚而至于
要求着语必惊人,他的目的还是在于要表现他的感触,正如那些竭力使自己的作品大众
化,而希望“老婢皆能通其意”的作家一样。以忠实地表现其感触,即所谓“求达其性
情”,为一切作家对于一切文艺作品之最终目的,则前者固然是“求工”,后者亦何尝
不是“求工”呢?表现人人所欲表现的感触,自然而然地会写出老婢皆能通的文章来,
表现人人所欲表现而不能表现的感触,则也自然而然会创造出惊人的句法来——这并不
是句法本身能惊人,人因为自己不能如此表现而惊耳。也并不是作者必须要作惊人之句,
乃在此时此地,非此惊人之句不可耳。故李流芳断然曰:“两人用心不同,其于以求工,
一也。”
李氏既然以杜子美白乐天两人的好像是绝不相同的作诗法,解释作同样是“求工”
的结果。而他对于“求工”的见解,除了上文说明了是“求达其性情”以外,我们还可
以从《沈巨仲诗草序》中看到一句较具体的话:“诗非能为工之为工也,能为工而不必
工之为工也。”此语大是精微!但与“求达其性情”一语参详起来,似乎一则偏重精于
内容方面,一则偏重于形式方面了。然而这两者是分拆不开的。夫性情既达,则内客工
矣,内容工则形式自然亦工。若读诗者有形式未工之感,必然是没有了解到作者的性情。
何以不能了解作者性情?曰:非性情不真,即作者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