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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客谈自杀(2/2)

施蛰存作品集作者:施蛰存作品集 2017-04-13 14:05
谈自杀。”

    “好吧,反正也一样。”我说。

    “那么,从你的逻辑,你是不是以为在禁止自杀以后,自杀的人就多起来了?”他

    问。

    “可以这样说,我相信。虽然这个理论用在自杀这件事情上,不容易获得明显的论

    证。”我说。

    “然则,你以为这些可笑的自杀者是前进的,是不是?”他逼着问。

    “当然,也可以这样说。”我回答,“不过,你要注意,大多数自杀者是没有叫救

    命的,他们真正做到了自杀,自然是前进的,例如轰动一时的筱丹桂就是。”

    “筱丹桂,我承认她是前进的,但是,我不了解,叫救命的难道也同样是前进的吗?”

    我说。

    “当然同样是。这分别只是一个自杀的技术问题。技术差的自杀者,使他在临死之

    前,还有能力表示他的要生命的意志,技术好的,使他在来得及表示其要生命的意志以

    前,已经死了。”我说。

    “怎么?你以为凡是自杀的人都是要生命的人吗?”他有点迷糊了。

    “很抱歉,”我说,“我在没有回答你第一个问题以前,就把你送进第二个问题里

    去了。现在让我们先来解决第一个问题。我说‘前进的’,这个状词的意义并不如普通

    人所想象的那样可尊敬。我所认为前进者,是指一些有能力有办法解决一个问题的人。

    至于那能力那办法之是否适当,是否成功,都没有关系。自杀者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

    应付他那苦难的生命,如果他根本不要生命,不重视他的生命,又何必急于要解决这个

    问题呢?因此,这就是我对于你第二问题的答案了。你也许会觉得,这里存在着一个显

    著的矛盾:既然要生命,反而以停止其生命为解决生命苦难的方法。是的,这就是每一

    个人都会有的矛盾,在自杀后叫救命的人泄漏了这个矛盾;而终于自杀的人则保藏了这

    个矛盾的秘密。”

    “很好,你解释得很透彻。但是,我还得回头来问一下,在禁止自杀以前,这些人

    难道都没有准备解决他们的问题吗?”他问。

    “何以见得?既然一问有人自杀,则那些自杀者就是自动地在设法解决其问题的人。

    这种人可以说是先知先觉的自杀者。先知先觉的自杀者多了,不免影响到社会人心,于

    是当局要禁止了。而禁止实在就无异于唤醒。先知先觉者促成了禁止,禁止反而唤醒了

    一批正在不知应该如何解决其问题的游移分子,给他们指示了出路。于是有的完成了悲

    剧,有的闹了笑话……”

    “这样说来,根本就取放任政策,不加禁止,你能担保自杀者不会互相效尤,愈来

    愈多吗?”他问。

    “如果生命的苦难只有一个方法可以解决时,这就无法担保了。”我说,“但是,

    事实上,十之九的自杀者都应该可以有别的两全之道去解决他们的问题,只是他们没有

    经过周密的考虑,却采取了一个干脆,然而是牺牲最大的方法而已。”

    我说。

    来客又对我瞪了一眼,漏出了他的昆明话:“你家说哪样?”

    “我说的是关系自杀的事。”我回答。

    “那么何以说是‘两全之道’?这‘两’字指的什么?”他咄咄逼人地问。

    “难道你以为应当说是‘自全之道’吗?我却不以为然。一个生命是个人的,另一

    个生命是人类的,虽然同时在一起。”

    “得了,别引申开去了,我该走了。除了自杀的事情以外,我今晚没有跟你谈别的,

    你下笔得放仔细。”他说着就走了。

    于是我写得了这么一篇闲文,送给论语复刊周年纪念号去助兴。

    一九四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