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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屈伸有度(2)(2/2)

周易与人生作者:杨庆中 2017-04-13 13:58


    《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既辱且危,死期将至,妻其可得见邪!”

    “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为《困》卦六三爻辞。爻辞的意思是,困在坚硬的石头下,攀据在蒺藜一类的荆棘中,即使居家赋闲,也找不到自己的妻子。王弼注曰:“石之为物,坚不可纳也,谓四也。三以阴居阳,志武者也。四自纳初,不受己者;二非所据,刚非所乘。上比困石,下据蒺藜,而无应入,焉得配偶?在困处斯,凶其宜也。”(《周易注》)《困》卦下坎上兑,依王弼的意思,石指九四,蒺藜指九二。六三以阴居阳,乘于九二,所以有“据于蒺藜”之象。上承九四,本应该属于吉兆,但因九四已与初六相应,六三欲比不能,好比困于坚硬的巨石之下,可谓进退维谷。加之六三处不当位,即使心存抽身之念,也已是很不好办了。所以孔子说,困在不该困的地方,名声必然受到玷污;攀附在不宜攀附的处所,生命必然受到威胁。名声受辱,身陷险境,灭亡的日子即将来临,哪里还有成全家室的可能呢!

    可见,六三之凶,在于该“屈”之时不愿“屈”,想“屈”之时不能“屈”。结果必然是自取其祸,像前面所说的文仲一样。据史载,当文仲收到范蠡的来信后,称病不朝,也想做归隐的打算。但为时已晚,想“屈”也“屈”不了了,只好引颈自刎,遂了越王勾践的心愿。

    《周易》重视“屈”,同时也强调“该出手时就出手”,也就是“伸”。《系辞传》中说: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子曰:“隼者禽也。弓矢者器也。射之者人也。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动者也。

    “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是《解》卦上六爻辞。意思是说,王公发箭射击据于高城之上的恶隼,一举射中,无所不利。王弼注曰:“初为四应,二为五应,三不应上,失位负乘,处下体之上,故曰‘高墉’。墉非隼之所处,‘高’非三之所履。上六居动之上,为解之极,将解荒悖除秽乱者也,故用射之。极而后动,成而后举,故必获之而无不利也。”(《周易注》)《解》卦下震上坎,依王弼的解释,隼指六三。因为六三以阴居阳,失位;上六为阴,无应。而上六处震动之极,为解除危难的王公之象。金景芳先生说,此爻的意思是讲如何除去居高位的小人的问题。“隼于高墉之上”是阴险凶狠的小人居于高位,又处在当去未去之时,此时君子若有韬略在胸,动而锄之,必一举成功。金先生认为,孔子引用这条爻辞,就是要说明屈伸往来之理。“藏器于胸,待时而动”,即君子身上预藏成器,等待时机而行动,即是屈。“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即有所行动而毫不迟疑,即是伸。屈伸相感,则是“成器而动”,即先预备现成的器用然后再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