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漫步小说网 > 其他书籍 > 亦舒中短篇小说集章节目录 > 伊人

伊人

亦舒中短篇小说集作者: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2017-04-13 13:57
    伊人:

    姊姊的新居落成,请吃饭。

    这一顿饭打算自下午四点吃到午夜十二点。

    因为姐姐是个风骚人物,平时以沙龙女主人姿态出现,专与丈人雅士名人吃饭谈天,她出钱出地方,他们出力气出时间,家中时常高朋满座。说穿了,还不是因为嫁得好。

    这三个字是做女人的要诀。

    能够做到这一点,其他一切不重要。

    是否貌仅中姿,才能平庸,脾气浮躁…一切不重要。

    她丈夫宠她,她是小皇后,他出去打仗,把专利品抬回来,奉献给她享用,她闲着没事,专与夫家的人玩政治,恃着丈夫撑腰,把对方杀得片甲不留,数十年就这么过去了。

    山中方三日,世上已千年。

    我们都老了在这里了,她仍然娇滴滴天真十分,你说,是不是各人各运有别?

    真羡慕她。

    有峙侯,她也可以很讨厌,譬如说,硬要我进姊夫的公司做事。

    我自己有小生意,也干得不错,有事姊夫拉我一把,我不介意,且非常感激,但叫我归入他麾下,我不感兴趣。I

    靠人没味道。

    小小一点施舍,把你的壮志磨尽,以后时间全用在报恩讨好上头,很难再振作起来有什么作为……

    这种例子见得多了。

    好好的,念管理科硕士的年轻人学成归来,到姊夫那种油炒版行业去混,黄马褂穿上就脱不下来,白白浪费了文凭……

    姊姊是那种颇为霸道的人,一不小心,被她支使得团团转。

    别看她软棉棉的,威逼利诱起来,有她一套功夫,能把姊夫这种雄才伟略的男人哄得这么妥贴,当然有一等一的功夫。

    她的新居是法国宫廷美术式,三层高,前后花园。

    开头是想建成凡尔赛宫模样,后来倒不是钱不够用,而是地方不够用了,才适可而止。

    饶是这样,也够瞧的,壁纸是锻质大玫瑰花,配金边水晶镜,镜面上再凿洞挂古董钟,四周是古色古香的假画,有些仿林布兰,有些仿拉斐尔,琳琅满目。

    沙发与窗帘全是大大小小的玫瑰花,地毯边上也滚着花,务必使客人明白什么才叫做花团锦簇。

    水晶瓶子中也插满大束鲜花,每盏灯都是水晶,垂着璎络,如泰山压顶,伸手可及。

    沙发上是大大小小的七彩垫子,以及一只只瓷器的勤物模型,还有银相框、人高的花瓶、多宝格……唯一使人心神安宁的是天花板。

    美丽的天花板倒是纯白色的。

    没法度,这便是姊姊。她的生命也似这间屋子,繁荣美丽,无中生有。

    她一早通知我,关于这次的盛会。

    叫我早到,但我没有为她告假,做到六点钟才开车上山去参加庆祝会。

    人已经有点累。

    她府上衣香鬓影,好几十个客人已经抵达,泳池边已排开香槟鱼子酱,音乐喧天。

    我要找个地方睡一睡。

    与姊姊打招呼之后。我走进图画室,那里有一长长凳,可供我睡上半小时。

    踏进图画室,脱掉外套,松了领带,刚想倒向沙发,发觉有人比我先到。

    不,不是他,是她。

    差点睡到她身上去。

    这女子穿着一身白衣,脸朝内,一动不动,伏在沙发上酣睡,背部随呼吸一起一伏,似只原始小动物,十分可爱。

    她倒是会享受。

    我只得提起外套,到书房去。

    书房内开了两桌麻将,地上有人赌沙蟹。

    上楼到客房,小表妹与男友在接吻。

    主人房里表姊夫在休息。

    婴儿房有保母打盹。

    天下虽大,无容身之处。

    于是回到图画室,关上门,下锁,往地毯上一躺,也顾不得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了。

    一下子便进入梦乡,鼻端隐约间似闻到女客身上的香气。

    睡不了多久,有人大力敲门。

    我转过身,不去理睬他们。

    待一觉醒来,天已全黑。

    有人大力擂门,是姊姊的声音:“小弟,你是不是在这里?开饭了。”

    我挣扎着起身,脖子有点酸,应道:“来了。”一看表,已经八点。

    长沙发上也有动静,那女子醒来了。

    她举起双手伸懒腰,眼睛半开半闭,似婴儿般大声打个呵欠,搔搔头发。

    我呆住了。

    这般性感姿态何尝多见,也许她平时不是个绝色,但--此刻她美到极点。

    至此她才发觉有人盯着她看,脸红了,又惊惶,更是在现代妇女身上难得一见的表情。

    我痴痴地陶醉地瞪着她,她难为情到绝顶,跳起来,踢到鞋子,套进去就匆匆打开门,走掉了。

    我却在房中呆了好一会儿。

    真是难得的一刻,她们早已练成金刚不坏之身,很少有元神出窍的时候,竟被我捕捉到,可谓眼福不浅。

    姊姊出现。“喂,你躲在这里干么?”

    我没有回答。

    在大厅,目光游走,寻找刚才那个女郎。

    不见人。

    会不会即使面对面,我也不会把她认出来?

    她使人想起喝了雄黄酒之后睡着的妖精,露出原形,一醒来,面目全非。

    我一直找到九点钟,肯定她不在人群中,索然无味,用鹅肝酱夹了面包吃下,草草喝杯白酒,便打算打道回府。

    趁姊姊不在,自落地长窗溜走。

    今天不枉此行。

    打个呵欠,发觉自己腰酸背痛,真的要回家早睡,什么及时行乐,也得够体力了才行。

    姊姊的房子在一条短短的私家路尽头。

    上了车还听见细碎的音乐传出来,就这样便吃喝玩乐一辈子。

    有人过这种生活会腻,但不是姊姊,她活得实在高兴,这也是福气。

    第二天我下午两点打电话过去,她还没起床。

    这个女人,前辈子不知做了什么,今世可以享福至此。

    今天是雷雨天,同事回来衣履尽湿,还有,地下铁路发生障碍,有几个女孩子迟到半小时以上,还要怕上司责备。

    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但姊姊的福分使她幸免于难。

    大家做?狗,她做人上人。

    钻石似眼乌珠大,奈何。

    三点才起床,忙得不得了,她说,要洗头修指甲,还有,要准备今晚的宴会,服装准备好了,但得起出去取银行保险箱内的珠宝,今晚要戴。

    “我有要紧事见你。”我说。

    “说呀。”

    “见了面才好说。”

    “我给你十分钟,不说拉倒。”

    “你这样对弟弟?”

    “你昨天怎么对我?嘎,嘎?”

    “昨天有个穿白衣的女孩子---”

    “一半人穿白,另一半穿黑,我不知你说谁。”

    “她长得很美。”

    “我的朋友都是美人,我不知你指谁。”

    看,存心同我玩。

    我干笑。“她长头发。”

    “不是长头发就是短头发。”

    “姊姊...”

    “我真的不知道你说谁。”

    “长头发、白衣服、长得美。”我重复。“手脚很细,穿双桔红鞋。”

    她沉默一会儿。“一点概念都没有,时间到了,我要去做头发。”

    “劳烦你动动脑筋好不好?”

    “我没有脑!”

    她真生气了,啪一声挂断电话。

    我看着话筒,她恼我昨天没替她撑场面。

    女人。

    姊姊也是女人。

    于是我亲自登门去道歉。

    她已自美容院回来,面孔皮光肉滑,享福的人到底不一样,城市污染与她无关,她都不接触温室外的空气。

    自保险箱内取出红蓝两色宝石,正在脖子上比划,尚未决定以哪套亮相。

    我拼了老命拍她马屁,希望她回心转意。

    肉麻之词滚滚而出:“这套好,这套似葡萄子,衬得皮肤更白,皮肤好真是天生的,姊姊你天赋真好,穿黑色晚礼服才能突出……”自己先起了鸡皮疙瘩。

    暧呦,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只要是颂赞之词,再浮再老土姊姊也照单全收,丝毫不觉有什么不妥,她对我同心转意。

    当下她穿戴好了,站起来转个圈。“如何?”

    “美极了。”我叹息。

    是很美,俗艳无比,那些钻石差点把她压得背脊都弯了,你别说,石头与白金都有重量,那种累赘的项链怕没有半公斤重。

    此刻姊姊比许多明星还够派头。

    生意人是该娶这么个女人。

    她说:“这样吧,我把那日未婚的女士仍再请一次,届时你来瞧瞧,可好?”

    我吻她的手。“陛下,你的好心,永志难忘。”

    她唁唁笑起来。每个女人都自视为女皇,问你怎么办?

    姊姊女皇终于答应帮我的忙。

    我屏息等那日来临。

    姊姊安排这样的节目是能手,吃喝玩乐是她专修科,研究院程度。

    她藉词生日,请小姐们来喝下午茶,晚上,另有节目。

    几岁?不详,我自然是知道的,但吃了豹子胆也不敢透露真相,想死还容易些。

    过些日子,她会认是我妹妹。

    这些是题外话,且说当日驾临,我泱心去寻找我那梦中之女(可不是,我俩在同一间房间内一起,作过梦)。

    光是穿这衣服,就得仔细思量,不能太过隆重,也不能太过随便。

    挑领带的时候,忽然觉得疲倦,坐在床沿,思潮起伏。

    该结婚好好组织个家庭,小两口子,下了班往家赶,温存温存,吃口稀粥也香甜。

    这样子挑领带扮花蝴蝶在花从兜搭真使我疲倦,还要到几时呢?都二十好几了。

    找到这个女孩子就好开始追求。

    追求也是最累的一件事,不过自古雄性动物都要向雌性下功夫。有没有看过“生命之源”这种益智影集?阳性生物都出尽百宝向雌性追求……

    想大多了,好出门了。

    妹妹其实做得很露骨,那么多女孩,才我一个男人。不过她们都似不介意。

    一共十八位。

    她不在。

    没有一个是长发的,大部分留时髦的极短的发型:脑后剃出一个尖,额角一束短发直竖出来,两鬓用发胶腊得亮亮的。

    千篇一律。

    女人的头发,应浓而厚,长而密,如海藻,异性可以用手挽起,把鼻子埋进去深深嗅吸。也许她们时间不够,也许赶潮流,竟淘汰了长发。

    衣服,我不喜欢垫肩的衣服,大衣或者尚可原谅,但她们连小背心、衬衫都加垫,都似美式足球员,这潮流已有七、八年,尚未过去,讨厌。

    我同姊姊说:“她不在。”

    姊姊困惑。“那么是有夫之妇。”

    不像,她不像。

    有夫之妇看得出来,婚姻幸福的,大多有副舒泰的样子,婚姻不好,又有凄苦之状。

    独身女子再寂寞,也带些高贵出世的味道,一眼看出来。

    “不,不可能,是你漏请了她。””

    姊姊啼笑皆非。“我的朋友,我不知道?”

    “你一向糊涂。”我抱怨。

    “可不是,我一直是小迷糊。”姊妹附和。“但外头不知多少人认为我精明厉害,你说,我多委曲。”她非常遣憾。

    我这一句话说到她心坎里去,大有知姊莫若弟之感。

    “那么,她到底是谁?”

    “我不知道。”

    “想一想。”

    “真是长头发?”她问。

    我肯定。

    “除了我,没有人肯留长发。”姊妹说:“没有人长发披肩。”

    轮到我糊涂了。一

    我到底有没有见过这个女子,抑或一切是我的幻象?

    坐在图画室中:我发呆发足一个下午。

    那班女孩子玩得兴起,踢掉鞋子,跳起牛仔舞来。

    我用手托着头,不出声。

    没有女孩子主动同我说话,她们都不在乎了,普通男人救不了她们。夜里再罗曼蒂克,天一亮,她们还不是得回到公司,再一次打仗。

    除非是姊夫这样的英雄,另当别论。

    她们都看穿了。

    到下午五点,吃了甜点咸点茶或咖啡,大家都散场。

    我躺在图画室那张长凳上,鼻端似又闻到那阵香气。

    那个下午真浪漫,可遇不可求。

    姊姊送完客回来,也坐在我对面纳罕。

    给她这件事做也好,省得她闲得慌。

    她问:“会不会是没有请帖,趁人多混进来?”

    “不,她不象女混混。”

    “这倒奇了,依你说,她气质也不错?”

    “上佳。”

    姊姊在生活上不知多有门槛,她说的全是金科玉律,一定要听。

    我点点头。

    “我能为你做的,到此为止。”

    “谢谢。”我是由衷的。

    她同我说:“想象总比现实好,许多女友立定旨意要嫁偶像,真的嫁过去了,也不过如此,总与理想有出入,有时一辈子追求理想追不到,更有意思。”

    没想到姊姊忽然说出这番话来,我大为感动,肃然起敬。

    没多久我也走了。

    怎么可能这么顺利与她再度相逢,我应早猜到,伊人不知在何方。

    姊姊的话甚有道理,也许伊人只在那一刻显得美丽,不过不让我亲眼再见她,我不会相信。

    过了一段日子,我并没有在姊姊面前提起,她早就忘了,忙着学书法,忙着研究古董,忙着结交权贵…最要紧即学即用,立刻见效。

    我许久没到姊姊家去。

    我的家与的姊姊家截然是两回事

    面积不算小,但几乎没有家具,空荡荡的感觉非常舒适,连床都没有,睡在地毯上,也不需要杂物架子,书本全放地上,我并不搜集任何东西,无论是什么用不着的东西都舍得扔掉。

    两姊弟性格上竟有这么大的差别。

    或者一娶妻,她会带来两千件衣服、七百双鞋子。是,她也带来爱,不过什么都是有两面,有其利必有其弊,哪里去找十全十美的人?

    一直胡思乱想。

    姊姊又来找。“我们有个演艺会,要不要来?都是闺秀们,自弹自唱。”

    我的妈!

    她们以为有几个钱,连天分都可以硬上,佩服佩服。于是唱歌似杀鸡,表演芭蕾如贵妃醉酒…还有些要开画展、写书、做设计,务必努力做到才貌双全。

    “我不去。”

    “你不想旯见见那长发女人?”

    “她会来?”我的心咚一跳。“你知道她是谁了?”

    姊姊狡绘地说:“我不知道哇,俱她来无影去无踪,你能放弃机会吗?”

    我一口气顶住。

    “来吧。”她似有读心术。

    “几点?”

    “下午二点。”

    去瞄一瞄,立刻就走。

    免得被女人当呆瓜:老有这么一个男生,无所事事,在姊姊家中兜圈子。

    我还是没有看到她。

    这次有个长发女郎,不过头发不是直的,烫得很鬈,十分娇俏,不是我喜欢的那种。

    她们各展才能,我开了一瓶七三年的宝多,独自斟着饮。姊夫最高兴的一件事便是我欣赏他的藏酒,他不会介意。

    我打算从书房长窗溜走。

    走过金鱼池,到了车库,看到一个女子站在一架敞篷车旁,掀开了引擎盖,不知在研究什么。

    我好心问:“什么不妥?”

    自问会修车,技术不坏。。

    她不睬我。

    “是不是电池用尽?”我走过去问。

    很普通一句问话,,谁知她勃然大怒,抬起头来,抢白我:“关你什么事?”

    她一抬头,我就呆住,遍寻不获,原来就是她。

    但火气这么大!此时她圆睁着眼,扭曲嘴巴,额上露青筋,凶巴巴地,一点不似伊人。

    仍然是那头秀发,仍是白衣,但她不是她。

    我呆子似瞪着她,十分震惊,十分失望。

    车子里也坐着一名女子,相貌略差,但态度好一百倍。

    她很过意不去。“小妹,你怎么蛮不讲理?这位先生,对不起,我们的车子抛锚,你能帮我们看看吗?”

    说着她也下了车,手中提着梵哑铃盒子,看样子是表演者之一,开车送她来的,当然是她的小妹了。

    话没说完,那小妹伸脚踢车身。“来这种见鬼的地方,用这部见鬼的车。”

    如此凶暴,叫我看不顺眼。

    我冷冷说;“光骂见鬼,车也不会好起来。”

    这下子她真要与我拼命了,若不是她姐姐拉住她,她会扑上来咬断我脖子。

    这么暴躁的女性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我冷了半截,人是找到了,问你敢不敢追!

    难怪姊夫爱姊姊,拾她抓大权,这十年八年,我都未见过姊姊对姊夫呵过大气,说过重话。

    虽说现代女性经济独立,不用仰男人鼻息,也不必这般待人。

    当下我检查引擎,把电线驳好,一扭匙,发动车子,立刻忙不迭离开现场。

    那位做姊姊的追上来问:“先生贵姓?谢谢你。”

    她小妹还在骂,那一点点小事,对她来说,如丢了一枚原子弹,吃不消吃不消,这样的女于如何对着一辈子。

    我逃难似的进屋里,倒在沙发上喘息。

    苦笑,去追呀,伊人!

    或者这刚巧是她最丑的一面,不知是运气好抑或运气不好,刚刚看到她最美与最丑的一面,黑白强烈的对比,当中的一列灰色已不能引起我的兴趣。

    唉!

    最怕凶恶的女人。

    喘气未平,发觉自己又回到图画室,也罢,累了,睡一觉吧。

    一看长椅,噫,无巧不成书,又躺着一个人,又是女孩,又是长头发。

    她正在酣睡,面孔埋在椅垫底下,胸脯一起一伏,似只小动物。手指纤细光洁,手臂上有太阳棕。看样子也是个美貌女子。

    怎么样?

    要不要叫醒她?

    破灭一个美梦,又升起一个希望,要不要再试一次?

    我犹疑很久。

    怎磨老有人在这张长椅上寻好梦?

    害我进退两难。

    呆了很久很久,才下定决心,悄悄站起未,悄悄离去。不行的,单凭一刹那的印象是不行的。这样就断定她是否终身伴侣实在太孩子气太感性。

    待她醒来再说,有机会慢慢观察再说。

    我点起一枝烟,走到客厅,有位小姐在表演钢琴独奏,其他的女士们静心欣赏。

    这班女性唯有在静寂的时候才露出一分气质。

    我在一个角落的空椅上坐下。

    那个坏脾气女孩已经不在,她姊姊则坐在近窗处,微仰着脸听演奏,黄昏夕阳恰巧罩在她身上,在她头发脸庞上圈出一道金边。

    这时刻她又何尝不美。

    每个人都有他最好看的一刹那。

    姊姊有,我也一定有。我换一个姿势,把左腿搁到右腿上去。

    我在等图画室那女孩睡醒,起身,我要拿她同室内其他小姐们比较一下。

    此刻姊姊似乎看穿我的心意,在另一角,她向我眨眨眼。

    我朝她扬扬眉毛。

    我的伊人,你在何方?

    天使任务:

    我是天使。

    真的天使,不是人们口中的安琪儿。

    你知道,人类百年归土之后,灵魂由上帝接收。坐在他右边,听他的旨意行事,我就是那种天使。

    每个天使担任不同的任务,我那组的工作,主要是排解男女之间的感情纠纷,对了,部门就叫做感情司。

    有人说,一天到晚在微不足道的、无聊的、幼稚的儿女私情中打滚,简直没出息。

    天使同事间,有些处理战争、发明,以及社会的阴暗面,工作的前提庞大得多,当然,他们的责任也不轻,但爱情也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人们为爱情所作出的牺牲,断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说得清,这股力量,历古至今,缠绵不清,人类只要有生命一日,它就如藤缠树,抵死不放。

    我们的责任,就是解关树与藤之间的结。

    忙得不得了。

    几乎每个同事,每天都要处理一件个案,奔波得我有一阵子要求调职。

    但是老板不允,他说我做得好,可以继续干下去。

    今早,她给我一份文件,我一看资料,就懒洋洋,不起劲。

    又是三角恋爱。

    老板说:“女主角情绪非常激动,怕生意外,你下去,去看看。”

    人们为爱情所做出的一切,真不可思议。

    昨天碰到罗密欧,才取笑他,他讪讪解释,当时不知哪儿来的一股浊气上涌,白白丢了小命,害父母伤心,今后得好好劝谕世人: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话虽这么说,罗君也真的忏悔,可是我可以保证,如果让他再活一次,他一定再度看不开。

    谁不知道百步之内必有芳草等等这些理论,但当事人遭遇情变,大都痛不欲生。

    下去的时候,在途中遇到小王子。

    他刚刚淋完那株玫瑰花,在读圣德修伯里为他所著的传记。

    我问他好。

    他忧郁的说:“他们还在沙漠中等我回去呢。”

    我鼓励他:“现在玫瑰长伴你身旁,再也无憾,你应当笑出你那著名银铃般的笑声。”

    他牵牵嘴角,不语。

    我摇头叹息,且撇开他不理,上我的路途。

    没走几步,又看到一个美丽而瘦削的少女在吟哦。

    她说的是“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疑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

    唉,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她是谁。

    我朝她笑一笑。

    只见她荷着花篮花锄往前面去了。

    我连忙集中精神,办理我今天要处理的个案。

    资料所示,主角住在亚洲丹凤市落阳路三号。

    我冉冉落在目的地。

    是她了。

    她在哭泣。

    伏在书桌上,双肩耸动,哀哀落泪。

    多么浪费,大好年华,宝贵的时光,花容月貌,如此虚掷。

    女郎阿,女郎,还有更重要的事等着你去做呢。

    我轻轻咳嗽一声。

    她根本没有注意。

    我见得多了,他们浸淫在苦海中,对身躯四周围的物与事,都不再有兴趣。

    我打开文件夹子,查看她的名字。

    姓周,叫周建国。

    还建国呢,父母为她取这样的名字,当然希望她有一番作为,但此刻的她已不得哭死算了,国家与她何尤哉?

    我拣张舒服的沙发坐下,提高声音叫她:“周建国。”

    她一呆,抬起头,与我打一个照面,粗眉大眼,正是二十世纪末期最流行的样子,算得上是个标致的女子。

    我查看资料。“啧啧啧,北美洲美利坚合众国史丹福大学毕业的管理科硕士,由此可知学历帮不了什么。”

    她擦擦眼泪,惊疑地问:“你是谁?”

    “我是来照顾你的天使。”

    “胡说。”

    “真的,我来救你于水火。”

    “你连翅膀也没有!”她凶巴巴的说:“讲,你是怎么进来的?我要报警拘捕你。”

    我呆住,这小姐,狗咬吕洞宾,看样子她肯为男同胞牺牲,但不一定会对一名天使和颜悦色。老板交代的差使越来越难做,遇到这种难题,天使都要引咎辞职。

    “你是男是女?”她指着我问。

    我委曲的解释:“天使根本没有性别。”

    “怎么没有,邱比特是小男孩,维纳斯是美女。”

    “那纯是画家鲍蒂昔里的想像力。”

    “你到底是谁?”

    我压下怒气。“看,你到底需不需帮忙?”

    “你真的可以帮我?”

    “算了算了。”我站起来预备离开。

    世界变了,世风日下,早百多年,人们只要听到天使下凡,还不是又跪又拜的,现在他们看多了科幻小说,对一切超现实现象早有心理准备,见怪不怪,造成我们工作上的困难。

    “慢着。”她叫住我。

    我停步。“周小姐,请给我应有的礼貌,别对我吆吆喝喝。”她们这一代女性身居要职,对下属吆喝惯了,一时改不过来。

    “对不起,你真的是来拯救我的天使?”

    我早跟老板说过、最好发派身分证明文件给我们,省却一番唇舌。

    “我来帮你拯救你自己。”

    “如果你真是天使,请发出雷电霹雳,叫史天生与伊利沙白张立刻死在我面前。”

    这一男一女,一定是她的情敌了。

    我摇摇头。“你心中不应有这么多恨。”

    她睁大双眼,激动地挥舞着双手。“你要是知道他们如何对我,你就不会这样说。”

    “我全知道。”我扬扬文件夹子。“全在这里。”

    “史天生是我小中大学同学,伊利沙白是我至爱的表妹,他们背着我私恋,你说,罪名该是什么?”

    我既好气又好笑。“你们三人机会均等,背着你私恋又如何呢?人是有权利变心的,你要是高兴的话,也可以背着他们私恋呀。”

    “你到底帮谁?”

    “我不能草菅人命,而目前你的情绪极端激动,不适宜讨论这个问题,你需要休息。”

    我摸摸她头发,使她镇静,她渴睡起来,我移动她的躯体,使之躺卧在床上。

    我得去访问史天生这个家伙。

    他在大学任教,目前正在放假,他与周建国都是高级知识份子,但谈起恋爱来,还不是昏头昏脑的。

    赶到大学教职员宿舍,发觉他正在打字机前忙着著书立说。

    史天生长得很英俊,气质上佳,也只有这样的小生,才配闹三角恋爱。

    我隐身在一边,看他做些什么。

    只见他啪啪啪按一会儿打字键,便皱着眉头把纸拉出,揉得稀皱,丢进字纸篓,站起来长吁短叹,在房中苦苦踱步。

    照这样的速度,史天生到八十岁也写不出一篇报告。

    这班年轻人是为了什么呢?我原先还以为三个人当中至少有两个应该高高兴兴,谁知连男主角都愁眉苦脸。

    他重复着适才的一连串动作,足足有三小时之久。

    我忍不住站出来。“喂!”

    他见到我,吓一跳。

    “伊利沙白张呢?”我问他。

    他瞪看我。“你是谁?”

    我不回答。“你与伊利沙白应当如鱼得水才是呀。”

    他颓然坐下,用手托着头,说不出话来。

    “回答我。”

    “她根本没有爱过我。”

    什么?可新鲜了,这变成四角恋爱了。

    “愿闻其详。”

    “你到底是谁?”

    “你别管,有人听你诉苦,你管是谁呢,说呀。”

    “伊利沙白利用我。”

    “嘿,”我冷笑。“自己把持不定,又赖别人。”

    “是,”他低下头。“是我不好。”

    “你与她们表姊妹俩也认识不少日子,好意思弄成这这局面?”

    “是我处理得不好。”他脸色灰败。

    “伊利沙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得到我之后,即时甩开我,她说她并不爱我,只是做戏,要煞一煞表姊的威风。”

    我大大的纳罕,这位小姐太任性了,怎么拿这种事来开玩笑?

    我问:“你到底爱谁?”

    他搔搔头发,答不上来。

    糊涂账。

    看样子我还得听听伊利沙白那笔。

    “伊利沙白在哪里?”

    “她同男伴旅行去了。”

    “哎呀,那你岂不是驼子摔跤?”

    史天生恼羞成怒。“你到底是谁?跑了来啰啰嗦嗦,追根究底,冷言讽刺,说,你是谁?”

    我看看他。

    外型似绣花枕头,内容似草包,我们其实不应插手他们的私事,随他们去闹个天翻地覆好了。

    “我会怎么样?”

    我说:“其实只有几个答案:(一)三个人同归于尽,(二)你同周建国重修旧

    好,(三)你与伊利沙白张终成眷属,(四)你一个也得不到,从头开始。”

    “不不不,”史天生惨叫。“我再也没有精力从头开始。”

    “那么同归于尽。”

    “不不不,不可以。”

    “那么挑一个。”

    “我要周建国。”

    “你自己说的,不准反悔。”

    “其实我深爱她──”

    “是是是,只不过一时花多眼乱,这种话我听多了。”

    “都是我的错。”

    “那么赶快前去认错呀。”

    史天生露出惊讶的表情来。“你根本不知道她,你很久没有出来走了,现代女性不原谅做错事的男人,她不会再要我。”

    “不会的,我刚才见过她,她伤心得不得了。”

    “她巴不得将我碎尸万段。”

    “这倒是真的。”

    “你明知如此,还叫我去认罪?她会侮辱我,然后赶走我。”

    “活该!”

    史天生又捧住了头,好像这个动作会令他痛苦减轻似的。

    “这样吧,我替你去做中间人,探探她口气。”

    “你真的那么好心?”他追问。

    我一挥手,已经离开大学宿舍。

    伊利沙白在什么地方?

    满山遍野的找,终于在美丽的爱琴海边,找到浑身晒成古铜色的她。

    “你。”我叫她。

    她看看身后。“叫我?”

    “不然还叫你身后的那只海龟不成?”

    伊利沙白不怒反笑,“你是谁,这么放肆?”

    “你闯了祸,倒跑这里来度假?”

    她冷笑一声,“我与人一无杀父之仇,二无夺夫之恨,闯什么祸?别小题大作,语不惊人死不休。”

    哎呀呀,一个比一个厉害,叫我怎么应付?

    “你干么害周建国?”

    “啊,你替她出气来了。”

    “人家小俩口子好好的,你岂可横刀夺爱?”

    “如果真是好好的,我可破坏不了,物必自腐而后虫生。”

    “你这小妞恁地可恶!”

    “你同情建国,一口咬定她白我黑,我同你多说一句都是多余!”

    “喂喂喂,你别走,你来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同事?”

    她又坐下来,收敛刚才嚣张的神情,沉思起来。

    我松口气。

    “你是谁?”她起疑,“如何晓得我在这里?”

    唉,一则无人会相信我,二则天使这个身分也不甚矜贵,我胡诌:“我是私家侦探。”

    “呵,是谁聘请你的?”

    “史天生。”

    “他?他爱的还是周建国。”

    “你肯定?”

    “当然,不过建国时常给他脸色看,他抱着示威的态度,同我约会两次,即时被建国轰走。”

    “为什么又偏偏找到你?”

    “我失恋、寂寞、痛苦,只想有人陪着说说话、散散心。”

    “啧啧啧。”

    “后来见闹僵了,急急退出,我不会爱史天生,他不是我那一型。”

    “瓜田李下,你应避嫌。”

    “谢谢你的马后炮,现在我知道了。”

    “向建国鞠个躬不就行了?”

    “别天真,她老人家才不吃这一套。”

    我沉吟。“你决定退出这三角关系?”

    伊利沙白举起三根手指发誓。

    “两姊妹相亲相爱才是。”

    “她比我大两岁,一直气焰凌人──”

    “小姐,你也不是省油的灯。”

    伊利沙白这才不出声了。

    “记住,你甘心退出,以后不准再犯。”

    “有女友的男人已不准追,那我怎么谈恋爱?”

    我也很踌躇。“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我得同去查查条例。”

    她也捧着头。

    谁胜,谁败?三个人都不快乐。

    “你的男伴呢?”

    “我一个人出来的。”

    “史天生说你与男友同来。”

    “他发神经。”

    我叹口气,再也说不清,不如回到周建国身边去。

    每个案件进行到一半,天使要做述职报告。

    我向老板评叙经过。

    他说:“那你令周建国与史天生重修旧好吧。”

    我委曲的说:“我不想做这份工作。”

    老板说:“这个岗位很有意义,况且你驾轻就熟,做得很有成绩。”

    “其他的同事都认为我得了一分优差,专门管民间小布尔乔亚阶级的男女私情,置社会的大前提不理。”

    他问:“你在乎他们想什么?”

    “当然在乎。”

    他笑,“天使不应小器,去,继续你的工作。”

    “是。”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对老板诉苦。

    自然,我的工作也有沉闷的一面,但是总比制造武器、繁殖细菌来得愉快。唉,什么样的工作都得有人肯做。

    周建国已经停止哭泣。

    这真是一件好事。

    “嗨。”我说。

    “又是你。”她说。

    “史天生肯向你道歉。”

    她白我一眼。“我不是要他道歉,我要他死在我跟前。”

    老天!

    “我叫你做一件事,你做的却是另一件事。”

    “他死了对你有什么好处?”

    “好处,到这种关头,已不是好与坏的问题。”

    “太激烈了。”

    “我们在谈恋爱,不是打草地网球。”

    “他们都肯向你道歉。”

    “我不接受。”

    她美丽的眼睛射出怨毒的眼光,绿油油地,像一只要复仇的猫。

    他们都是这样,同样的一双眼睛,在爱的时候,神色温柔热情,可以将对方融解。

    恨的时候,又似将射出飞剑,刺杀对方。

    这一股力量,倘若用在正途上,社会的进步不知有多神速。

    但不,他们用来谈恋爱。

    我坐下来,这样耗下去,我怎么下班呢?我已经很累了。这会儿,连我都学会用手捧着头。

    她看见我怪可怜的,便问:“酒?”

    “威士忌加水。”

    “有品味。”她赞我。

    “谢谢。”

    她问:“不管你是什么性别,你有没有异性朋友?”

    “现在没有,以前,嗳,生前有。”

    “生前,你是男是女?”

    “这么私人暖昧尴尬的问题,我不欲作答。”

    “你根本没有诚意交朋友。”

    我啼笑皆非。“我不是来参加社交活动的,我来救人。”

    “救什么?”她冷笑,很自嘲的说:“我不见得会自杀。”

    “但你那么沮丧。”

    “一年两年三年,迟早会过去,要不十年八年,”她喝尽杯中之酒。“我不为自己担心。”

    “可是你这种态度却令我们担心。”

    “不用,”她消沉地长叹一声。“我会活下去。”

    “来来来,振作一点。”

    她苦笑。“要是你真想帮我,介绍个好男友给我。”

    咦,这倒是个好主意。

    “但你与史天生有夫妻的缘分。”

    她说:“你可以改变一切。”

    “我要先与老板商量。”

    “算了。”

    我有点技痒。“你看中谁?”

    “有钱的、英俊的,胜过史天生百倍。”

    “来,我带你出去找理想的人才。”

    “你擅作主张,老板不会骂你?”

    “为了你,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周建国看看我。“要是你是男人,倒是满讨人喜欢的。”

    吃起我的豆腐来。

    “我们逛去。”我说。

    先带她到娱乐场所,参观公子哥儿的众生相。

    “看到没有,全是金牌王老五,我一下令,他们都会来追你,不过娶了你之后,天天照样来这种地方坐。”

    周建国笑。“你令我觉得做女人没前途。”

    “挑中了谁没有?”

    “被你吓坏,我们走吧,有没有比较殷实的?”

    “有。”

    又带她到小型住宅区,看小职员的家庭写照。

    他们的母亲负责家务,弟妹一大堆,虽是品学兼优的好男子,怕只怕做他们的伴侣不容易。

    周建国瞪我一眼,不语。

    “为着显示我的公平,现在给你看中等人才。”

    她开口了。“你存心让我嫁不出去。”

    “才怪,我不把你嫁出去、根本交不了差。”

    “喂,你可不许净为交差,便把我嫁予牛鬼蛇神。”

    “你再不听话,我也许真会那么做。”我瞪她一眼。

    我发出我的绝招,把她带往大学宿舍。

    我们腾云驾雾,一刹那便到达史天生的住所。

    周建国一看苗头不对,立即抗议:“我不要见他,我不要见他。”

    我拍一拍她,她顿时收声。

    只见史天生无限悲伤,长吁短叹,口中念念有辞,叫着周建国的名字。

    “如何?”我问周建国。

    她不语。

    “再给他一个机会吧。”

    她仍不语。

    史天生多天没刮胡髭,形容憔悴,看上去怪可怜的。

    “自作自受。”周建国说。

    “你也会犯同样的错。”

    “谁说的?同他在一起这么久,我的双眼没有看过别的异性。”

    “将来,在你们婚后十周年,你会犯错,而他亦会原谅你,你们可以互相扯平。”

    “啊,是吗,真的?”她心平气和了。

    我点点头。

    “愿闻其详。”

    “天机不可泄漏。”

    “去你的!”

    “我保证你不会吃亏。”

    “真的?”

    “你看他苦恼的样子。”

    “像条哈巴狗。”

    “可不是。”

    周建国长长叹口气。

    “去,与他重修旧好吧。”

    她沉默。

    我知道她的心意,在她身后推她一把。

    这一推,使她现了形,史天生看到了她。

    “你!建国,你什么时候进来的?怎么我没看到你?”

    周建国没回答他,转过头来看我。

    我朝他俩笑笑,转身就走。

    吁,功德圆满,我好度假去了。

    我挥一挥汗,打道回府。

    照资料显示,史天生与周建国将会有二十年的缘分,然后在周建国四十六岁那年,他们会离婚。

    一切已经注定在簿籍上,逃不脱,避不过。

    且看看下一个任务又是什么,唉,想必亦是大小同异,不是努力撮合,就是叫他们下决心分手。

    无聊?也许,但是这是我的任务。

    天使神圣的任务。

    夜之女:

    有些人属于日间。

    朝早闹钟一响,纷纷起,精神饱满地梳洗穿衣出门工作,为自己也为社会,贡献每日最好的时刻,晚上,他们回家休息,共聚天伦。

    但是也有一群人,在别人熄灯睡觉的时侯,才开始活动,他们属于夜。

    缪斯是夜之娇女。

    自幼是这样。

    一玩玩到半夜,早上起不来,用锅铲也铲不起她去上学,故此父母送她念下午班。

    真妒忌。

    我是那种甘于认命的人,不认也不行,家长古板,没有幽默感,送女儿去念修女学校全女班,早上七点正便要起身,迟了要挨打。

    小学便吃苦,往往睡到半夜(那时缪斯大约还在玩),便自床上惊醒,大声问:“妈妈,妈妈,闹钟响了没有,我会不会迟到?”大人保证我还可以畅睡五小时,我才倒下床。

    可是每次往往太过放心,错过了时间,匆匆忙忙,赶得哭出来,半夜恶性循环,又跳起来问,又睡过头......受尽折磨,自幼觉得生命没有意义。

    缪斯那边是个不同的故事。

    小学毕业后,她继续念国际学校,连中文都放弃了,同学大部份是洋人,校规松懈,自由散漫,十点钟到课堂,不过旷一节课,不算什么,成日挂住搞派对,兜搭男同学,享受人生。

    我呢,仍在尼姑学校被迫做高材生,味同嚼蜡,为着不使父母失望,硬生生扮演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角色,多么吃力,我的童年与青少年时期,过得并不愉快,一年只有看三场电影的余暇。

    当然,我是很久之后才认识缪斯的,不然更加痛不欲生,因为不明何故他人可以逍遥法外。

    同年的她与我接收命运安排,长大了。

    我们在加州的柏克莱相遇。

    那是大学一年。

    我照例痛不欲生的用功用功用功。

    一个星期六下午,伏案写家书,有人咯咯咯敲我宿舍门。

    我大声叫:“不,我没有茶,没有咖啡,没有牛奶,没有20元出借。”

    房门被推开,一张笑脸伸进来,“嗨。”

    哗,那精致五官,那把长达腰际的头发。

    我叹口气,“咖啡在书桌上。”

    “你是林志远是不是?”她咪咪笑。

    “是。”

    “你编派的电脑程序惊动了系主任是不是?”

    “你要什么?”

    “没什么,”她坐下来,“大家唐人,或许你可以帮我忙。”

    我忍不住问:“头发要怎样才可以留得那么长?”

    “哦,把做功课的时间拿三分一出来打理它。”

    “真的?那么功课呢?”

    “管他呢。”她眼睛勾人魂魄般眯一眯。

    “我知道你是谁。”我也想起来,“你是缪斯,早有人告诉过我。”

    她仍然笑,“我们两人都有名气,不容易呢,学校有万多名学生。”

    我又问:“腰身怎么可以维持那么细?”

    “把做功课的三分一时间用来运动。”

    “真的?那么功课呢?”

    她再次既嗲且腻的说:“管它呢。”

    “你不是来念书的吗?”我大惊失色。

    “我就是与你来商量这件事。”

    “什么?”

    “用你多余的时间,为我做家课。”

    “不行。”

    “每小时一百元。”

    “美金?”

    “是。”

    “不用偷不用抢?”

    “不用。”

    “行。”

    我很想赚点外快,学费几近天文数字,生活指数又高,唉,只要干得来,不犯法,无所谓。

    “你住这里?”

    “是。”

    “没有私人浴室?”

    “没有。”

    “何不搬到我公寓来,有的是空房间。”

    “租金?”

    “大家是好朋友,不用付房钱。”

    我走了运了,“那么我帮你做家务。”

    “不不不,有墨西哥人来做家务。”

    “无功不受禄呢。”

    “孔夫子那套不流行了,”她朝我眨眨眼,“少林寺功夫才吃香呢。”

    之后我发觉,缪斯没有在中午十二点之前起过床。

    那年直作得我眼发白,她,她玩得天昏地暗,你不能说她没下过功夫。

    住在同一间公寓,却很少见面,我六时起床,九时睡觉,她约三时回来,天朦亮才休息。我们相安无事,互以字条通讯息。

    她念英国文学,功课不是不多的,我用电脑帮忙,写完一篇又一篇,自己变了半个诗词专家。

    第一年的主考人是威廉斯,他见了缪斯双膝会发抖,不用担心。

    第二年换了罗拨逊,缪斯通过考试,但是人家离了婚。

    第三年换安得孙太太,大家都以为缪斯要转系,谁知到学期终结,她俩成了谊母女。

    毕业那一年,缪斯取得文凭,她同我说,“林,我应杀你灭口,你知道太多秘密”。

    但我们成功了。

    我头上已长出白发,她娇嫩如我第一日见她。

    我俩学成归家。

    我说:“缪斯,且看你那套,在社会行不行得通。”

    “你输梗了。”她笑。

    她居然照老例拉我与她同住。

    是这样的,我们太过了解对方,一旦反目为仇,后果堪虞,只得一直做朋友做下去。

    奇怪,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和平相处。

    我是全白,她是全黑。

    缪斯说:“很少有人不认为自己白雪雪。”

    “你怎么起身去上班?你全无早晨。”

    “但我有夜晚。”

    “有什么工作是晚上开始的?”

    “我住东方,到西方工作,刚刚日夜颠倒。”

    缪斯就是这种人。

    她找到工作,而且是不大用白天起床的工作。

    她在电影公司做总策划的助手。

    电影公司是少数重色重于一切的地方,缪斯站出来比他们旗下任何一颗明星更艳丽,更会得打扮,更会得玩更懂得应酬,他们如获至宝,重重地用她。

    她中午十二时上班,还戴太阳眼镜,因为眼睛肿,每夜仍然三四点钟才上床,工作不是不吃力,但娱乐即工作,工作即娱乐,照她自己话说,贴了钱到那圈子做一分子,也是值得的。

    你说她多幸运。

    她老板是个潇洒有内容的才子,我见过一次,真正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朝上流,没话说。

    难怪缪斯说,她要做到六十岁。

    而我,在银行电脑部做小小主任,刻板,沉闷,劳累,受气,工作时间有时长至十小时,成日嘴巴唯唯诺诺,没一点真心意,毫无发挥余地,渐渐失望,继而伤心,唯一的逃避是看电视戏剧节目与睡觉,我想四十岁退休。

    缪斯在周末见我埋头苦睡,便拍拍我,“这样会胖的,没有成年人一天可以睡十二个小时。”

    “别吵我。”

    “起来,同你吃早餐。”

    “你怎么起来了,才七点。”

    “我还没有睡呢。”

    你听听。

    “我很倦,别理我。”

    “你脑部缺氧了。”她摇我。

    “唔,唔。”

    “介绍男孩子给你。”

    “不要不要,不要你那些浪子。”

    “什么浪子,你以为浪子会看中你?”

    “不中最好,喂,对了昨天的奖卷没有,也许中了,中了就不用上班。”

    “休息半年吧,日日挤地车吃三文治,活脱脱一个小白领,这疲倦是闷出来的。”

    我听了缪斯这知心话,鼻子发酸。

    “当年锋芒毕露的高材生到哪里去了,嗯?”

    “被生活谋杀了。”

    “别怨天尤人。”

    “我不同你,我没有才华在社会上扬名立威,你让我睡下去吧。”

    她硬把握拉起来,我踢叫,她力气大得很,我们俩滚在地上,一直挣扎至客厅。

    终于是我投降,她逼我穿上衣服出去散心。

    我只肯穿橡筋裤头的牛仔裤与大毛衣,但去到目的地,即时后悔了。

    即使是星期六清晨,美丽的圈中人还是毫不松懈,打扮合时,神采飞扬。更显得我独自憔悴。

    一桌桌的人过来打招呼,缪斯与他们聊天,调笑,应对,恰到好处,我反而心平气和,我,没有这种本事,活该做这种灰秃人工作,而缪斯,人与工一般宝光灿烂。

    索性大吃起来,就在这个时候,缪斯脸色突变,端坐收敛,并暗示我留意左方。

    我转过头去,左方坐着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很普通相貌,在鄙公司数一数,起码百多个。

    “谁?”我问。

    “我仰慕的人。”

    “不是开玩笑吧。”

    “绝不,一年多了,他对我爱理不理,等他开口约我等得脖子酸。”

    “人就是这点贱。”

    “别挖我痛处好不好?”

    “那种人稀疏平常。”

    “胡说。”

    “不象是贵行业的人。”

    “他是总公司派来的电脑工程师,为咱们装设一套设备,工毕就要回去。”

    “回去哪里?”

    缪斯垂头丧气,“老家。”

    物以罕为贵,浪子太多,傻子吃香。

    “你看他多有专业的尊严。”

    真要命。

    “唉呀,他朝我们这里看来了!”

    象是世界末日一样,缪斯魔疯了。

    “不得不,他走过来了。”她慌张起来。

    我抬起头来,与他四目相投,确是个端正的好男子,但一点异样触觉都没有,再看缪斯,她面色也变了,这人,也算是见过世面的,怎么搞的。

    那位男士开口,“缪斯,这位小姐是--”

    “我姓林,是缪斯的朋友。”爽快地自我介绍。

    缪斯目瞪口呆,一派死相,做得太过明显。

    男士收下我的卡片,把他的卡片给我,礼貌地退下。

    我还未知发生什么,缪斯眼红了。

    “你太不识相。”

    “什么?”

    “我先看到他。”

    “啊,你误会了。”

    “你为何把卡片给他?”

    “这是我惯性动作。”

    “真后悔把你带出来。”

    “喂喂喂。”

    “我真早该把你消灭。”

    “喂。”

    她拂袖而去,她是认真的,真要我结账。

    回到了家,还唠叨。

    我问她:“是不是要我搬出去?”

    这才不响了。

    岂有此理。

    明明无中生有,我脱了衣裳再继续睡觉。

    此后电话一响,她就问是不是那位小生打来。

    很不幸,小生电话在傍晚七时抵达。

    我说声“啊,你找缪斯。”

    “不,我找林志远。”

    “为什么?”

    “不为什么,听说你也作电脑?我发现本市的线路......”说了一大串专用名词。

    “不不不,”我忍不住与他攀谈起来,“那是因为......”还他一大堆道理。“呵,”他象是茅塞顿开,“真要多多讨教,出来吃饭细谈如何?”

    我也并不笨,即时明白这是醉翁之意,连忙说,“不。”

    “为什么不?”

    “不。”我挂上电话。

    这种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不值得为他坏了姐妹感情。

    睡知缪斯冲进来说:“为什么不去?”

    “偷听,真下流,窃听。”

    “你尽管去好了。”

    “别管闲事。”

    “别为我牺牲。”

    “啐,你妈才为你牺牲,我对那人根本没有兴趣。”

    “违心啊。”

    我把她关在门外。

    不可理喻。我们一公司都是这样的人,她却当什么宝贝。

    但缪斯是认真的,她开始检讨自己。

    “奇怪,我明明比你漂亮。”

    “留些面子给我好不好?”

    一灰儿又说,“是什么吸引了他呢?”

    我不去理她,但她又说:“会不会是你有什么隐藏的优点是同性看不到的?”

    你瞧,有这样的朋友,谁还需要敌人。

    一边厢英俊小生又不住骚扰我。

    老实说,我也看不出这人有什么好处,值得缪斯为他日夜牵挂。

    一日他索性找上门来。

    我看见他,“谁请你上来的?”

    “缪斯。”

    “她不在,她今夜有宴会,要午夜以后才回来。”

    “不会吧,她指定要我今天这个时候上来,叫我看看你们的洗衣机,暖风机与许久都不生效的录音机。”

    这倒是真的,这些必需品出问题已有好一段日子。

    “你不介意我进来吧?”

    他微笑,露着雪白的牙齿。

    我只得让他进来。

    一边问他:“你几时走?”

    他一怔,“修好就走。”

    “不,缪斯说你工程完毕要回祖家。”

    “啊,那件事。”

    他带着工具箱子,打开来,用具齐备。

    “有没有啤酒?”

    “友。”

    “本来想回去,此刻他们高薪聘我,使我犹疑。”

    “那个圈子薪水高得惊人。听说不少名策划,什么都不用干,年薪也百万以上。”

    “没有那么多。”

    “暖风机有什么不对?”

    “螺丝松掉。”

    “就这么一点点毛病?”

    “可不是。”他很有深意地看我一眼。

    忽然之间我的面孔涨红。

    很久没有在周末说说笑笑,通常星期六家里只剩我一个人,缪斯中午出门,要待三更才出现,我只有寂寞地对劳电视机做人。

    老实说,我也不知毛病出在哪里,以至这么无聊的过日子,他的出现,似把僵局打破。

    “啧啧啧,电视天线破得这样。”

    我紧张,“我是电视迷,拜托格外留神。”

    他又笑,这次我不再介意,他是真的来修电器,绝非藉词上门搭讪,而且神乎其技,三两下手势便药到病除。

    我看着他,“如果我问你会不会修浴室莲蓬头,你会生气否?”

    他十二分诧异,“你们女孩子住这间破屋到底有多久了?”

    “本来不是破,住了就破了。”

    他卷起袖子,继而连水厕都替我们整妥,我感激流涕。

    我说:“还有--”

    他叫起来,“不行了,花一年时间都整不了。”

    “还有啤酒。”

    “啊,吓坏我。”

    已经做了整整四小时。

    缪斯真伟大,利用她的魅力,无往而不利。

    小生看了我一眼,“不是为了你,才不做苦工。”

    为我?顿时受宠若惊起来,傻傻的坐着,不由得承认他确是个人才,本是专业人士,又这么能做家里事,手势整整有条,说不定还会炒两味......你看,这成了什么世界,男人希望娶到高薪老婆,而女人又希望未来对象能住持家务。

    我环顾家居,他一进门,所有的灯泡都亮了,真棒。

    而我最低限度,似乎应该请他吃一顿晚饭。

    我建议吃意大利菜。

    他斜斜地看我,“我到情愿你欠我这个人情,我知道你不肯同我吃饭。”

    “你还记着?太小器。”

    “现在你该知道我与缪斯并无特殊关系。”

    “她仰慕你。”

    “于是你相信了。”

    我一愕,“缪斯这顽皮虫。”

    “你知道就好,”他站起来,“我要走了,回家要洗刷一番。”

    “喂!”

    “还有什么没修好?”他温和的问。

    “我的脑袋,缪斯何以故弄玄虚?”

    他扯扯我的头发,“真傻,还吃饭不吃?”

    “上哪里?”

    “跟我走。”

    “她干嘛故弄玄虚?”

    “要你注意我。”

    这倒是,不然我不会对他有印象,也不会知道他有这么多优点。

    “你随她摆布?”

    “本来不,后来一看到你,认为值得。”

    “会吗,我有什么好处?”

    “你笨。”

    他把我拉出门去。

    那夜缪斯等着我呢。

    “怎么样,到什么地方去玩?”她兴奋得很。

    我倒床上,“只是聊聊天而已。”

    “有希望没有?”

    我想很久,“大概有。”

    “不要想太远,有约会就开心。”

    “你呢,这么为我设想,你自己呢?”

    “我?”

    “是呀。”

    “我?”

    “你。”

    “我这个人......有点麻烦。”

    “怎么,要求太高?”

    “你认为伴侣最要紧有什么条件?”

    “互相爱护,互相了解。”

    “我主张疯狂恋爱。”她说。

    “成日搂在一起?”

    “不不,记得罗拨逊吗?”

    “为你离了婚的助理教授。”

    “其实不是那么一回事,你门都错了,我与罗拨逊,最接近的一次,是在教务处玻璃回旋梯外头,那一日阳光特别好,寒假还未结束,学校几乎没有人,我甫出教务处,便看到他。

    “我并没有停下来,一直走到贴近玻璃,才站住,离他约有十公尺,他也没有走近,只是远远的问:“缪斯,你选了我那科?”

    “我说是,然后两人相对十分钟,我说“我要走了。”他也说:“那么下学期见。”就是那样。”

    我呆呆倾听。

    “你明白吗,你是明白的。”

    “然后他离了婚?”

    “我完全不知发生了什么事。”

    “你向往距离十公尺的感情?”

    “接近了还有什么味道?早上起来,再俊俏的男女还不都是那样子,都得赚钱养家,经受压力,生老病死。”

    “换言之,你不会同任何人做柴米夫妻。”

    夜之女将一生浪漫地游戏人间。

    “这真是性格的悲剧,”缪斯说:“其实要是肯发掘一下,家居生活也许有很多好处。”

    “你鼓励我?”

    “是。”

    “谢谢你。”

    “替你庆幸。”

    这是缪斯第一次对我诉心事,也是最后一次,往日我总以为她一点正经没有,现在知道她有她的理想,最最不切实际,最最动人。

    不久我与她介绍的人便正式走在一起。

    缪斯的眉宇间开始露出沧桑,然而她知道她在做什么吧。

    搬出来那日,依依不舍,与她相识近十个年头,投注的感情,真不算少。然而我们是两条路上的人,日与夜始终有个界限。

    所遗憾的事,从头至尾,她始终能帮到我的忙,因为我所要的东西,实实在在,有色有相有嗅,而我却帮不了她。

    -完-

    更好的:

    丽娜家里是有些钱的,听说流行旗袍,一做就四、五十件。然而这并没有剥夺她诉苦的权利,她那轻快的怨言有不少是智慧之珍珠,每次与她喝茶,我都尽量吸收,获益匪浅。

    丽娜今日说:“这么虚荣的社会,只要有钱,就条条大路通罗马。”

    我侧着眼看她。“不要这么势利,好不好?”

    “真的,每个人都有一个价钱。”丽娜扬着手。“我看得多了,别忘了我爹爹的嗜好是收集人。”

    “人总有感情的。”我说:“譬如说我同你,我同你之间,有什么价值观念?外头从来不晓得我认识你,我又一向没有求过你。”

    “湘云,你真是难得的。”

    “所以什么事不能一概而论。我知道以你的身分做人是为难的,谁不想在你身上捞一点便宜,但总有例外。”

    “湘云,”她按住我的手。“我不会天真到以为成年人与成年人之间会说**裸的老实话,但我相信你不会对我说谎,如果你遭遇到更大的引诱,你会不会高价出售你自己?”

    我莫名其妙。“我不明白,”我说:“怎么出售?谁要买我?阿拉伯哪个酋长老眼昏花?”我笑起来。

    “对了,如果他要买你,你会怎么样?”

    “丽娜,你在说什么?”

    “回答我。”丽娜睁大了双眼。

    我想一想。“我会叫杨志安同他说:‘这女人是我的老婆,眼看手匆动。’”

    “嘿!你根本没想清楚。”丽娜失望的说。

    我反问:“你以为我会借阿拉伯人私奔?”

    “想想你会得到的享受!”

    我假装贪心地大力吞一口涎沫。“私人的岛屿、喷射机、数百克拉钻石,与皇亲国戚做朋友……使我所有的敌人的眼睛掉出来!”

    “不用说得这么远,湘云,难道你不希望目前的生活可以提升一步?”

    “你也知道我不会对你说谎,丽娜,当然,有许多个星期一的早晨,我发誓我愿意将灵魂卖给魔鬼,如果他可以使我不必上班而有收入。”

    “看,如果有人可以提供给你贵妇似的生活,每日早上十一点才起床,与丈夫吃过午饭,才去洗头逛街喝下午茶,晚上接了丈夫赴宴……你会愿意吗?”

    “据说那样的生活,也是很闷的。”

    “嘿!酸葡萄。”丽娜说:“我怎不见我两个嫂嫂闷死。”

    “而且我已经结婚,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道德沦亡,什么样的难关都可以为金钱克服。”

    “丽娜,你太偏激,”我说:“我知道我同志安有一定的默契,我们是可以白头偕老的,我们虽然吵吵闹闹,但这无损于大局。”

    “是吗,信心十足?”

    “唔。”

    她凝视我很久。“可是你目前的生活是这样枯燥辛苦,与你小时候的憧憬完全不一样。”

    “没法子,我们总得与现实妥协。”

    “湘云,别忘了我们是中小学同学,我很了解你的性格。”她问:“你确实不再要‘更好的’?”

    “所以我们是好朋友。来,别钻牛角尖了,我要赶回家去与丈夫同聚。”

    “好,我送你。”

    “哗,不用挤地铁,太理想了。”

    她说:“凭你这样的人才,想过好一点的生活,也不是太难的。”

    我笑问:“你愿意拉皮条?”

    “去你的!”

    到家,杨志安在看报纸。

    放下公事包,我就开始做家务,志安在一旁熟练的相帮。我们太有默契了。

    我忽然转头问:“志安,我们就这样劳碌一辈子?”

    他说:“不会的,有一天我会发财。”

    “怎么发呢?”我有点怀疑。

    “买些酵素回来搁饭中吃下去。”他吻我额头。

    “很渺茫的,”我笑。“没有科学根据。”

    “你跟陈丽娜喝茶去了?”

    “是的,你怎么知道?”

    “每次见了那妖女回来,你总有类似的牢骚。”

    “胡说,人家不是妖女。”

    “不是才怪。饱食终日,无所事事,”志安不悦。“怎么,又向你炫耀什么?”

    “什么都没有。”

    “我不相信,迟早她会教壤你。”他总觉得我是个纯洁的小人儿。

    我忍不住笑。“来,吃完饭早些休息。”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赶出门去,是个下雨天。

    毛毛雨已经多日,我都没理会,伞重,天天带进带出非常麻烦,不起劲,天天赌雨不会变大。

    今天输了。

    自地铁站钻出来,雨像落面筋似,溅在地上雨花四射,要不是赶计程车,那风景是可观的。

    我耸耸肩,冲出去拦车子。

    一个大汉自横处杀出,大力撞开我,窜上唯一的空计程车。

    我喃喃的咒骂:“中国就是这样强的。”

    快变落汤鸡的时候,一辆黑色的平治滑停在我面前,司机推开了门。“湘云!上来。”

    我先听到他叫我,心想今早交了老运,这会是谁呢?先上车再说。

    我跳上车,司机递上手帕,“擦擦头发,”他热络的说:“这种雨天,最容易着凉伤风。”

    他是个英俊的年轻人,我发誓没有见过他。

    “志安好吗,这家伙,还是不送你上班?”他笑问。

    显然同我们是很熟的,只是我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他,照说我们没有什么朋友,这样出色的人物,应该不会忘记。

    “他在九龙你在香港,也难怪,”他继续说:“这一阵淡季,他的生意受不受影响?”

    “惨澹经营,”我说:“可以辞的人都辞掉了,剩一个秘书,景气再不起色,他就得扮女声接听电话了。”

    年轻人哈哈大笑起来。

    他平安将我送到公司,告诉我:“我就在你后面那层大厦办公。”

    “华美银行?”

    “是的,”他取出名片给我。“我看你并没有记起来我是谁。”

    我一脸尴尬。“对不起。”

    “不要紧。”他向我扬扬手。

    我看看名片:“何以祥,华美银行财务部副总经理”唔!还是想不起来,这人会是谁。

    中午丽娜打电话来。“出来吃中饭。”

    “我最怕赶来赶去。”

    “又吃饭盒子!”

    我悠然答:“有什么不好?何必端架子?在文华吃个三明治好滋味吗?还不照样同是天涯沦落人,中饭吃得再名贵也禁不住老板的吆吆喝喝,最好不要做,像你大小姐,多帅。”

    “你什么都一套歪理,自得其乐。”

    “唉呀,你想我该怎么样,哭呀?”我笑。

    她忽然蛮不讲理起来。“你有什么资格这么快乐?天天坐牢似的上班,累得贼死,回家还要服侍杨志安。”

    “喂,我老板找我,不说了。”我挂上电话。

    丽娜的话令我三思,真的,有什么好高兴,难为我日日起早落夜,兴致勃勃。嘿,这就是我过人之处,我耸耸肩,这就是我的性格。

    下午她又打来。

    “什么事?”

    “外头有什么新闻?”她问。

    “喏,甲小姐同乙小姐终于吵翻了,众人为了使她们的友谊永固,找丙小姐出来做中间人鲁仲连,甲小姐仍然生气,丙小姐又替自己不值,乙小姐未见声张。”

    “还有没有别的?”

    “没有别的,圈子里除了谁同谁吵架,一点鲜的都没有。这群人太没出息,谁都不会去拿个诺贝尔奖同来石破天惊一下。”

    她补一句:“或是谁去嫁个酋长。”

    我笑问:“经济不景气会不会间接减少离婚?大家都抱着得过且过之心……”

    “你办了移民没有?”丽娜忽然想起来。

    “花旗国公民,你消息太不灵通,各超级大国不接受申请移民已超过十二个月了。”

    “美国好像没有。”

    “以咱们两夫妻目前的收入状况,恐怕连申请旅游护照都没资格,你开什么玩笑。”

    “可是这也并没有影响你的心情,你仍然很快乐。”

    “连我自己都奇怪。”我说。

    “再见。”

    “丽娜,你最近有点怪怪的。”

    “我知道,生活太无聊。”

    “运用那万能的金钱,来消遣解闷呀。”

    她不发一语,挂上电话。

    我发了一阵子呆。

    晚上同志安说:“我有种感觉,我同陈丽娜多年的感情与友谊,怕要告一段落。”是第六感。

    “真的?这真要好好庆祝一下。”

    “很可惜的事,”我白他一眼。“你少幸灾乐祸。”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别再运用成语了,人家这么说我同你,你有什么感想?”

    “我同你?我同你怎么一样?我同你是结发夫妻!”

    我不去回答他。

    过一会儿听他问:“你同陈女士怎么了?”

    “说话不再投机。”

    “我一直奇怪你同她有什么好说的。”

    “她一直问我为啥那么高兴,咦,我总不能把我的痛苦印成招贴四周围张扬呀。”

    “于是你被得罪了,小女人。”

    “你不帮我?”我睁大眼睛。”

    “为这样的小事同二十年老朋友闹翻?男人才不会这样。”

    “你不是一直不喜欢陈丽娜?”

    志安拍拍我肩膀。”但老朋友是老朋友。”

    我觉得志安很高贵很正直,有一句说一句是他的特色,君子爱人以德,他不是纵容老婆至不可收拾然后转头弃之的男人。

    我睡得很安乐,我的满足感不是装出来的。

    第二天,我甫出地铁站,那辆黑色的车子便驶近。

    我上车,看着司机,问他:“我们到底在什么地方见过?抑或从来没有见过?”已经有拒人之意。

    “见过的,”何以祥从容不迫地说:“在陈丽娜的生日派对中,你与志安同来,坐我们对面,说了半天的话。湘云,你好斗胆,这么健忘,又这么凶巴巴!”

    我涨红面孔。是有这么一次,丽娜二十九岁生日,把我们请去吃饭跳舞,当晚有许多新的朋友,香槟象水那样地喝,每个人情绪都很高涨。

    我说:“那是两年前的事了。”

    “两年,”他感喟。“时间过得多么快,那时你刚刚结婚。”

    “对不起,刚才我太过分。”

    “不要紧。如果我长得象个吊膀子的,也不能怪谁。”他苦恼地皱皱鼻子。

    我笑。”这两日都这么巧?”

    “不是巧,来接女朋友,她失约,索性改接朋友,我在这里已经苦侯半小时。”

    “谁那么没心肝?”我很替他不值。

    “一个迟早要后悔的女人。”他说。

    我点点头。“我相信,现在好的男孩子不容易找。”

    “湘云,我觉得志安真好福气。”

    “你与我相识尚浅,未明所以,”我笑。“事实不是这样的。”

    “到了,湘云,一会儿一起吃午饭如何?”

    “我只有一个钟头。”

    “谁不是?”他笑。

    他把我带到马会去,很近很静,替我叫一个海鲜沙拉,非常好吃,我胃口奇佳。

    年事渐高,中午吃了热的东西,老是想睡觉,是以老吃蹩脚三明治,十分枯燥,今天中午算是发现新大陆。

    “你吃那么多,不怕胖?”何以祥问我。

    “从来没有担心过。”我笑。“劳动量大,没有多余的卡路里。”

    他静静的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地伸一个懒腰。“以祥,几时你到我们家来,我做菜给你吃。”

    “真的?你公事那么忙,回家还要煮饭?”

    “这是我的嗜好,爱吃什么?”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是上海人?我想念上海菜。乌贼烤肉、咸菜炒肉丝笋丝、百叶结鸡汤、清炒鸡毛菜,唉,极普通的家常菜,馆子都做得太油腻。”

    我讶异。“我也是上海人,这些菜是我拿手,志安是广东仔,他老嫌放油多,不大爱吃。”

    “呀?”以祥跳起来,眼看要批评志安没有品味,终于忍住。

    我忽然有点不大好意思。“你周末来如何?”

    “好,这星期六下了班就来,我负责买菜。”

    “好的。”我又放下心。“我与志安会好好招待你。”

    以祥这么神气聪明爽朗,多一个他这样的朋友,求之不得。如果他不嫌弃,真可以常常来我们家。

    那日下班到家,志安有重要的消息等着我宣布。

    我拍手说:“咱们中**彩头奖了。”

    “没有那么幸运啦,我要到内地去接洽一宗生意,后天启程。”

    “嘎,那么仓卒?”

    “才去一个星期而已,成功的话,今年的花费不用担心,再看明年有没有机会发财。”他趾高气扬的搓着双手。

    志安一向是乐观者中之佼佼者。

    “好,”我与他接一个响吻。“祝你马到成功。”

    “我会跟你通电话。”他说。

    “暧,周末我约了人来吃饭,要不要推掉他?”

    “不用,你自已招呼他得了,否则一个人闷着没节目,怪无聊的。”

    “几时这么体贴起来?”

    “怕你跟阿拉伯酋长跑掉。”

    那日睡到清晨五点,忽然热醒,思潮起伏,日间公司里与生活中所受的委屈,全部纷杳而至,涌进脑袋。一霎时握紧拳头,觉得做人实在苦闷无味。

    我深深叹口气,幸亏不常失眠,否则真是减寿。随即又想到丽娜不知睡得好不好,金钱只能买到床而买不到睡眠,不过躺在席梦思上失眠总比躺在路边失眠好,她睡不着时想什么?那么无底深渊似的寂寞……我很同情她,我羡慕她一柜子的衣服以及其他的特权,但做人要是做全套的,整个包装来算,做陈丽娜也并不划得来。

    也许我祀人忧天,也许她睡得很好。

    第二天我面孔浮肿。

    志安没发觉。老夫老妻,他不注意这些。

    我想避开以祥的车子,故意早到十分钟,但是他已经在等我。

    他说:“今天是特意等你,我已甩掉那个小姐。”他看我一眼。“你老穿得那么素……咦,今天精神好差,怎么搞的?”他倒是看出来了。

    “天气热。”我说。

    “闹情绪?”

    “像我们这种年纪的人,早就没有清绪了。”我笑。

    “你控制得真好,丽娜有你一半成就,已经不得了。”

    “她不同,这是她带来的福气,是应该的,”我认真的说:“她何须唯唯诺诺,笑脸迎人,弯腰哈背。她又不吃开口饭,又不用求人。出来做事的人,自然是和颜悦色的好,俗云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你有没见过一些吃着大众传播饭的人?一边求人一边得罪人,真可怜。”我停一停。“口气像不像老太婆?”

    “你也不必求人呀。”以祥说。

    我想一想,略感满意。诚然,我与志安自成一国,有我们小天地,自给自足,他帮我,我助他,外头有什么横风横而不必去理它,这就是结婚的好处了。

    谁有钱谁威风谁倒霉谁沦落都成为与我们无关的身外事,所以为这个家再辛苦点还是值得

    人生道路并不好走,实在需要一个伴侣。

    我心有一丝温柔的牵动。

    “中午要不要出来吃饭?”

    “今天要到中环开会。”

    “那么允许我接你下班。”

    “以祥,”我犹豫。“这不大好吧,长贫难顾。”

    “只是一程,我又不是送你到家,顺路。”

    我想一想,这也倒是真的。

    我同他说,“周末志安不在香港,他要出门,我们改在外头吃饭如何?”

    “什么?又要逼我到外头去吃?我不干,你说好要显手艺的,非下厨不可,如果不方便,你到我家来好了,我有老情人,我们不会单独相处--你就是忌讳这个,是不是?”

    我只好笑着说好。

    他真是个聪明人,什么都觉察得到。

    “这样吧,一并把丽娜也约出来,你同她说明来龙去脉。”

    他皱眉。“这么多人!”

    “什么?才三个人而已。”

    “我看看她有没有空,你也应该知道,她晚上的约会,排得密密麻麻。”

    我送志安到飞机场回来就收到以祥的电话。

    “丽娜不在香港,她到南美洲去了。”

    “那好,明天下班见。”

    “明早你开志安的车上班?”他很关心的问。

    “不。”我说:“我不开车。”

    “为什么不?”他大表意外。

    “省一点,隧道来回已是十元,还有停车场每小时五元计,干么?”

    “你也太贤良了!湘云,多少收入只及你三分之一的女人已经嫌地铁臭,你何必太刻薄自己?”

    我陪笑。

    “真是,那杨志安不知几世修到,也许真是他天生的福气,不由人羡慕。”

    “我的缺点也很多,不足为外人道。每个人都有缺点优点,以整个包装示众,像一种化妆赠品,有些颜色适用,有些简直可怕,可是总括来讲有可取之处,就没有关系,可以放心采用。我们明天见吧。”我不是没有感慨的。

    第二天他把我接到他家去。

    车子驶向郊外的道路,我就知道他非富则贵,到达他家门,我张大了嘴。

    一整座红砖的房子有三层楼高,半新曹的英式建筑,高贵而纯朴。我哗的一声。“人间仙境!”

    客厅是白色的,宽敞无比,放着酸枝色的家具,没有一件多余的装饰品,落地长窗透进充足的光线,可以看到海景。

    我们挽着菜进厨房,老佣人迎出来接过。

    “这么美的房子,你一个人住?”我问:“比丽娜的家还要漂亮!你父亲是谁?”我很讶异。

    “一定是我父亲的?”他无奈的问。

    “看,就算你出娘胎就开始赚大钱,你也赚不到这层房子。”我笑。

    心中无限羡慕。我最爱宽大的居所,装修得极其简单责用,像这里一样,这种屋子像家,是个生孩子的好地方,小孩再多都不觉得烦,随他们满屋子奔跑,自由自在。

    他带我参观每间房间,我不住的赞叹,等到参观完毕,佣人已经把食物全都准备好。

    我做个现成的大厨,一下锅就做好三碟简单的上海小菜,复杂的留待下午再做。

    这一顿钣吃得晚,三点钟才收拾桌子,因此吃得特别多,我有点昏昏欲睡,大屋子空气通爽,我在一张白色的沙发上靠着,听细碎的音乐,如登仙境一样。

    此地无案牍之劳形,没有什么是要担心的,我已经三十多岁了,下半世如果可以在这间屋子里无所事事的度过,倒也真够理想。

    地方这么大。志安一直想找一间工作室……可是凭我们的力量,要得到一间这样的屋子,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我太奢望。

    而幸运的以祥,他一生下来就拥有这一切,还有点闷闷不乐呢,谁说人不是最奇怪的动物。

    我的思想飞出去老远。

    “湘云,在想什么?”

    “这间屋子,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屋子。”

    “谢谢你。”

    “快快结婚吧,以祥,生很多孩子,让我们替你高兴一下。”

    他说:“找不到对象。”

    “真的,要配得上这间屋子的女子……”

    “而且不要忽然变种作怪,替我出主意装手势,要改变我这里的装修。”他微笑。

    “一定有贤慧的女孩子。”

    “现在每个人都为自己。”他斟出白酒,“老是想:对方能给我多少,是否愿意供养我,日后我生活有多威风……很少有人象你,湘云,这么美,这么天真,而这么真挚。”

    “我?”我指着自己的鼻子,禁不住大突起来。“我以为你在说白雪公主……哈哈哈哈。”

    “还这么乐观!”他懊恼地说:“你与现代价值观念脱节,你根本不属于这个势力虚荣的社会。”

    “可是我看见这间屋子,也禁不住悚然动容。”他把我赞美过度。

    “只有你配做这里的女主人。”他忽然说。

    我一怔,放下白酒的水晶杯子,我没有听错吧?

    他在说什么?这个新朋友露骨地在暗示什么?

    我缓缓抬起头,替自己解围。“怎么,你打算以低价将这幢房子卖出?恐怕我们连保养费都付不起。”

    “湘云,这太幽默了。”

    我说:“我是个已婚妇人。”

    “爱志安?”

    “自然。”

    “我看你们也并不是轰轰烈烈的。”

    我笑出来。“诚然,我从来没有为难他,也从来未曾制造过为他自杀的机会,这样的爱不够标准吗?”

    “不够,爱情是紫色的天空、白色的云、音乐、舞蹈、焰火──”

    “钻石、游艇、名气……”我接下去。“我们两个人的思想有点距离。”

    “但是你比谁都有资格享受爱情。”他英俊的面孔趋向前来。

    我拍拍他的肩膀,“我们别再讨论这个令人尴尬的题目,不然的话,我就要提早告辞了。”

    他凝视我,深深叹一口气。

    “或许有机会,你应当接近志安,他有许多优点,我跟他学会很多。像自得其乐,像充满信心,像好学不倦。他是个好伴侣。”

    “拿我比他呢?”以祥问。

    “你也有许多优点,你有了不起的家世,你也很好学,你英俊、聪明、小心,懂得人的心理、会享受,哗,如果我是个廿三岁的姑娘,追得腿跟发酸也要把你追到手。”

    “现在呢?”他问。

    “又来了。”

    “回答我呀。”

    我看看他。“现在我的丈夫是杨志安,衣不如新,人不如旧。”

    “没有更好的了?”

    “你想想,以祥,这世界上,会有免费的、不劳而获的东西?爱情也需要耕耘,否则何以为继?”

    他吁出一口气。“你太理智。”

    “志安这么好,我还到外边犯险?我当然理智。”

    “说来说去,我还是比不上志安。”他颓然。

    “算了吧,志安是一个很普通的人,你何必要斗赢他?”

    “为了你呀。”

    “越来越好笑了。”我正色说。

    “并不是笑话,本来倒是为求一笑,但经过接触,我觉得你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女人。”

    “什么为求一笑?”这裹面有故事。

    “你与你那可笑的价值观念!”

    我等他说下去。

    “有些女人死命说对钱没兴趣,到头来发现最虚荣的原来是她,为一点点蝇头小利就放弃人格,飞身而上。”

    我问:“你何必费时间去证明人家是否口对心?那是个人自由。”

    “可是丽娜想知道你是否口不对心。”

    我只花十秒钟便想通整件事,我“霍”地站起来。

    “我要走了。”

    “湘云──”

    她派何以祥来证明我是否能够抗拒诱惑,看一个“更好的”男人出现后,我是否会仍然坚持志安是我理想的配偶。

    我一刹那非常愤怒。

    陈丽娜实在大无聊了,她生活闷得几近流泪,所以才会找一个真挚的二十年老朋友来开这种玩笑。

    这是一种疯狂、歇斯底里、不负责任、破坏性、心理变态行为。

    我为她难过。

    二十年的友谊就因为有人一时发起神经而告消失。

    我的气忽然平了。

    损失的不是我,而是她。

    她需要我更多。从此以后,谁听她吹牛、胡诌、示威?谁在午夜接她的电话,谁在她寂寞的时倏陪伴她,谁规劝她,给她忠告?

    既然她不重视这个朋友,我干么要觉得不快?我有工作,她没有。我有丈夫,她没有。我有家庭,她没有。

    诚然,她有钱,愿她与她的金钱快乐,哈利路亚。

    我气真的平了。

    “来,”我说:“何以祥,送我回家,这条路上没有公车。”

    “湘云,你真了不起。”他很佩服的说,他看出我心理变化。

    我说:“走吧。”

    “湘云,丽娜一向爱开玩笑。”

    我不置评,现在无论说什么都不恰当,诋毁丽娜,我也变成小人,放过她,更是虚伪的圆滑,最好什么都不说。

    “而且你已经过试炼,你不折不扣是个忠心的好女人,你怕什么?”

    我仍然不出声。何必分辩?我人格如何,轮不到陈丽娜与何以祥来置评。

    “丽娜这个人很爽直,”他一路开车一路说:“心中不藏什么。”

    我最恨所谓爽直的人,心里有什么说什么,他自己的屎事肯不肯说出来?在人前胡作非为的人,全仗着“我够爽直”这四个字,他发起疯来扼死阁下,还算是美德呢,因为他想什么做什么,不藏奸心里。

    好不容易到了家,我心平气和地同何以祥说,“我以后再也不要见到你。”

    “湘云,太晚了,”他说。“我要追求你。”

    我警告说:“我丈夫会打断你的腿。”

    “不会的,我不相信,这世界上只有陈丽娜既天真又愚蠢,我会同他公平竞争。”

    “省一省功夫吧。”

    他瞪着我。

    “跟丽娜说,我并不是一个那么忠心的女人,想深一层,也许只因为这个‘更好的’还不够好,假如真的好到世界上无双的地步,也许我会考虑变节。”

    “我有什么不好?”他大为震惊。“我还不够好?”

    我摇摇头。“真说出来就没味道了,再见。”

    他很失措,大概没有想过自己居然会不够好。

    回到家,关上门,我放下手袋,伸个懒腰。

    当然还不够好,年轻女孩子一见到他也许就种情了。那不过是因为她们还年轻的缘故。

    他有什么好?同我一般做一份工,开家里的车子,住家里的房子,他老子只要钩钩手指尾,他就扑过去听命,这种富家子头脑最清醒,凡事看父亲的主意行事,因为他清楚的知道,没有他父亲,他什么也不是。

    偶然也会出现一个怪胎,一定要娶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女孩,正式结婚也捡不到便宜,在冷宫住几年,还不是苦得知难而退。

    看太多了。

    如为这样的人才就动了心,太幼稚可笑。

    丽娜最幼稚可笑。连生她的气都不是,我叹息。二十年朋友。但朋友是长期论功过的,

    真不知应不应同她翻脸。

    电话铃响了。

    我去接听,是志安。

    “我刚到旅馆。”他说:“怎么?没出去吃饭?”

    “已经回来了。”我说。

    “好吗?”他故意夸张。

    我看看手表。“别神经,才分别五小时而已。”

    “如隔三秋。”

    “我也是,志安。”

    “明天再通电话。”

    “再见。”我说。

    他也说再见。

    我舒服的放下电话,搁起双腿。

    电话又猛地响起来。

    又是志安?我连忙再听,他忘了什么?

    “湘云?”是丽娜的声音。

    “是。”我与平时无异的回答她。

    “以祥在我这里。”

    “啊。”我没接下去。

    “他骂我一整个晚上了,要我向你道歉。”

    “是吗?为什么要向我道歉?”

    “是我不好──”

    “你没有什么不好,我并不介意。”

    “真的,湘云,我开了你一个玩笑。”

    “你不过是受人利用而已。”我说。

    凡人都觉得被人利用,这句话四季通用,比称赞她是个美女还管用。

    “那么你不生气?”

    “当然不生气。”

    “我实在是不应该──”她说。

    无味的假话滔滔不绝的自我嘴巴里流出来。“什么不应该,你对我好还来不及呢,我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应该,大家像姐妹一样,快别说这种话,我要睡觉了,改天再谈。”我不想多费劲。

    “湘云,我约你,你还会出来吗?”

    “当然出来,”我讶异的说:“为什么不出来?”挂上电话。

    生气?生气就表示重视这个人,干么要生气?很久以前就觉得与丽娜有隔膜,现在不过证实了这一点。

    我上床休息。星期日什么都没发生。

    第二天照样的出门到地铁站,看到何以祥的车子在门口等我。

    “湘云。”

    我同他打个招呼,继续往地铁站走去。

    他自车中跳出来,“湘云!”

    我一刻不停的开步走。

    他说:“上车来。”

    我说:“地铁会比你快。别跟着我了,别浪费时间,外头有那么多美丽的女孩子,都肯为管接管送付出很大的代价,别在我身边兜来兜去。”

    我钻入地底。现在怪没有地洞钻的人,真的可以得其所哉了。

    我顺利到办公室,他打电话来,我不听。

    应付这种事件我是老兵,哪个女人二十多岁时没有拒绝过一打半打的不贰之臣。

    据经验所得,这些人一过了头半个月,还不是去腻别人了,谁也没有为谁殉情自杀,或是伤风鼻塞。也难怪丽娜要大声疾呼,说现代人的感情不值一提。

    下班他的车子在门口等,我假装看没见,扬手叫计程车。到了地铁站,蓦然发觉他站在我身边。

    他跟我一起进车厢。咦,这人把车子丢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一直没有跟他说话,他也没有出声。

    到了家他问我:“不请我上楼?”

    “很倦了,改天志安回来,他同意的话,请你上来吃饭。”我温和的说。

    他摊摊手。“我跟下去也是白跟?”

    “白跟。”

    “送花也没有用?”

    “完全不管用,对这类手法,我完全免疫,以祥,我身经百战,再大的阵仗都见过,你早休息吧。”

    “我们是朋友?”

    “绝对不是仇人。”

    他拍拍双手。“那么再见。”

    我朝他摆摆手。

    志安那天向我报告,工作进行顺利,他可以比预期时间早二日回家,我欢呼。

    他笑。“看样子没有酋长看上你。”

    “真的,没有。”我说。

    何以祥经过一天就放弃了。他那种人要一天见效的,追求一个上午,下午就恋爱,晚上卿卿我我,到清早烟消云散。再去追求另一段故事。

    速食面即溶咖啡的时代,什么都要快,什么都要物有所值。何以祥今天已经亏了本,当然不能再蚀下去。

    我叹口气,想到我十多岁的时候,男孩子仍是浪漫的,花一束束的送,一点要求也没有,甚至没有问是否收到,默默的心怀。还有送书、送时间、送关怀的入。

    不比现在,现炒现卖,花都送到公司去,多一双眼睛行注目礼就更划得来。女人现在都不流行坐在家中了。

    我无端的怀起旧来。

    今日的少女生不逢辰,不知她们损失了多少,难怪丽娜……我仍然怀念丽娜。

    我拨电话给她。“喂,出来喝茶,明天下班等你。”

    她狂喜,几乎哭了。

    友谊万岁。老朋友给香蕉皮踩一下,也就算了,况且谁损失了什么?眼睛鼻子依旧在。

    见到她,她紧紧握住我的手。“我以为你一世不睬我了。”

    “舍不得,”终于说了老实话。“真不明白老夫老妻怎么说离婚就离婚。那么多恩怨,一时怎么理得清,我真是舍不得与你断绝邦交,咱们的感情再多瘢痕,也胜过泛泛之交那种无懈可击的客套。”

    “湘云。”

    我们互相拍击对方的背部。

    我说:“你介绍的那个更好的人,真的非常丢脸。”

    “你的要求太高。”她说。

    “不是,我这个人做事四平八稳,安全度很高。好那一、二倍,三、四倍,都是不够的,要好一百倍那才管用。”

    “哪里有那样的人!”

    “有。”

    “谁?”

    “令尊大人。”

    “去你的!”

    “我真的要走了,我要去接志安回来。”

    我与丽娜在茶室门口道别。

    志安匆匆忙忙的自飞机场奔出来,四处探头张望,这家火,一点也不潇洒,真服了他。

    “湘云!”

    我趋上前去。

    “哗,如隔三秋。”他又是那句话。

    我笑了,更好的?甚么叫做更好的?

    没有谁是更好的,连我自己都不是别人心目中更好的,我们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少作梦为上。

    选妻记(上):

    挑老婆我想是难事。或者不应该这样说,人人都娶了老婆,可是我不要那样的老婆,走了出去会给人笑的,千疮百孔的毛病,背着这种老婆一辈子,是非常可怕的事,况且还格调奇低的女人,也处之泰然的,这是他们的本事,他们的要求低,但凡要求低的人都幸福。

    譬如说阿王,咱们大学里的同学,娶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做老婆,广东人,可是很高大,又黑,一把声音像张爱玲形容的,“就似一块刀片,刮得人生病”,坐下来就把鞋脱了,搁在椅子上,坐得一只肩膀高,一只肩膀低。阿王闷声不响的喝着啤酒,一点痛苦也没有,好像已经习惯了,几乎有点欣赏。吃完饭之后,我足足有三年没有见阿玉。我受不了这个刺激。

    还有阿陈,也是同学,娶的是女护士。在香港女护士算是白衣天使,有点地位的,病人会哄上去,“姑娘姑娘”的叫,在英国女护士没人看得起,谁娶了护士就像娶了大麻疯,起初我也不明白这个道理,后来看到了这些华籍女护士的行径,心里也很清楚,因此但凡见到娶女护士的老朋友,还是退避三舍,免得送上门去,这些护士看脱光衣服的男人看多了,那种眼光老是想把一切男人的衣服脱光,以便遮掩她们工作低微的自卑感,当然我是一向相信古人说话的。古人说“百步之内,必有芳草”,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我见识浅窄。

    我于是失去了阿陈这个朋友。他的护士老婆有七八个妹妹在马来西亚半岛不知道那个小乡村耽着,见了有鼻子眼睛的男人就想替她的同胞手足做媒。无异这女人是个可敬的姊姊,时时刻刻想着家人。

    那么还有张傻。这个人大家叫他傻,是因为他用功读书,小时候他妈一直把他背在背上,所以他两条腿有点弯弯的,走起路来,两只手臂晃来晃去,也就像一只大猴子。张傻人不错,功课也过得去,所以大伙儿顶欢喜地,张傻也娶了老婆,香港小姐,甘三四岁,常作其爱娇状,充十六七岁。

    这位香港小姐发娇发嗲,咱们看了寒毛直站班,但是张傻自以为艳福不浅,来得个得意,就冲着他这份得意,我们也替他高兴起来。他那老婆五短身裁,头大手大脚大,一张脸烧饼似的,五官挤在当中,说话喜欢以“哼!”字带头,朋友们被她哼得心惊肉跳。张傻开头以节蓄带她到中国饭店去吃叉烧包,吃久了没了钱,只好在宿舍做速食面,拿一块卷心菜用白水煮,很“有情饮水饱”的样子,可是那位小姐的脸色之难看,也不用说了,她那四十寸的高度,撑着一双六七寸高,早不时兴的木拖,在地上顿足的声音,响闻十里。可是后来也结了婚,大概是双方都没有碰到更好的人。

    我还没说完呢,还有小李子,一手网球打得奇好,娶的是台湾小姐,又白又嫩又漂亮,走出来也大大方方,英文说得不好,小李子爱妻以德,请她免开尊口,倒也相安无自事,我看着很羡慕,觉得台北居然有这么可爱的小姐,飞机票再贵,也得到台北去一次瞧个分明。

    小李子婚后不到半年,家里忽然多了一大堆亲戚,什么小姨小舅岳母大人,都来投奔他,家里弄得像梁山水泊聚养德一般。三个小姨天天说:“姊夫,这巧克力好好吃呵!”

    这岳母坐那里嘻嘻的笑,再也没回台北的意思。我觉得小李子应该马上改行研究地质学,看什么地方有金矿可掘。

    是呀,我这几个老朋友都成家立室了,过得很幸福。将来白头偕老,是绝对没问题的,他们的老婆都靠他们吃,说什么都离不了饭票,他们又是念过书的正人君子,绝对不敢抬“妻子如衣服”出来,头发是迟早要白的,没问题。没问题。

    不过我以冷眼旁观的镇静观察了这么久,觉得老婆是再容易找没有了,可是找个体面的老婆,太难太难。大家别以为我是大男人主义,专挑剔人的,不不,我自己也不过是六十分人马,怎么好意思去娶个十全十美的女子,不过仿佛是老夫子劝咱们的:“无友不如已者”,我一直遵守着这句话。

    我是独生子,不为自己着想,也得为我父母的孙子、曾孙设想,我总是希望后代比我略为优秀一点,至少也不能比我差劲,所以我的老婆大人身怀重责,我的老婆不能随便乱拣。

    因为我是诸老友中唯一的王老五,所以身份特殊,非常的吃香,阿陈阿王小李傻张他们都劝我早日结婚。

    阿王说:“一点也不好.但是咱们都上了老臭当,不甘心你逍遥法外所以一定要把你拖下水。”我觉得结婚像他们这种结婚,简直是倒了几辈子的霉,天堂有路倒不走,地狱无门闯进去,又不是真正谈爱情谈得死脱,不过是糊里糊涂的上了那些女人的当,不但要养她们一辈子,还得听她们唠叨一辈子。那阿王的广东老婆才好玩,阿王听个电话,她那刮人的声音就直向:“谁?什么人?什么人?”阿王算是卖给她了,况且这种事,一不能怨父母,二不能怪社会,一辈子从此壮志消沉,做这些庸俗女人的装饰品,唉,活着有什么意思?

    我在英国也恋爱过一次。她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因为太好了,而我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人,所以她没有成为我的妻子。她长得很美。至少我认为她是美的,情人眼里出西施,说不定小李子也认为他老婆美得死脱,不然小李子不会心甘情愿的做她的奴隶。

    我那个女朋友的名字叫如意。

    她虽然叫着如意,可是一辈子如意的事并不太多,功课是好的,因为她自己非常的用功,一点也不取巧。相貌是好的,因为她打扮得干净合时,潇洒中带点修饰。品德是好的,没有一点轻桃,平常总是冷冷淡淡,不能算是喜怒不形于色,却永远不会得意忘形。她自幼父母双亡,家中略有几个钱,因为兄嫂侄子实在太多,剩到她手中,家私所余无几,她若开口争论过,兄嫂们倒还不这么恨她,偏偏她并不计较,分多少她拿多少,兄嫂做了明显的坏人,很不甘心她,视她是陌路人,从来不通信。过年人人有陈皮梅之类的吃,她没有,也不稀罕,她什么都不稀罕,守着一点钱读书。

    阿陈的那个护士太太最不喜欢她,那护士要替她打维他命针,如意不肯,那护士因为考试没及格,有自卑感,以为如意看不起她,便出去说了如意两车坏话。

    小李子说“家明,你那女朋友目中无人。”

    哪个人背后不说人?哪个背后不被人说?如意却不说人。

    如意有一次说:“他们没有什么值得说有,这种人全世界都的,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我兄嫂也就是这个款。在世界上得胜的全是他们。”大概如意是对的,将来火星火袭地球,靠这些人搓麻将的声音,就可以把外太空人吓走。

    我与如意来片了一段时期。如意是个沉默的女子,那一年她二十二岁,照她自己说,是嫁人的年龄了。她心目中的丈夫是要富有的,唯有嫁一个富有的丈夫,可以使她永远脱离她家中那班亲戚,非但要富有,而且要王公爵般的富有,她并不要在她家人面前炫耀,但是她要籍此弥补她幼年时的不快。

    我只能算是她的朋友。她努力的读书,进的是剑桥语言系,中英文是毫无问题的,法文与德文一流,日文俄文也懂得点,拉丁与希腊文成绩也好,此外还抽空研究美术,网球游泳骑术也过得去。总而言之,她有资格做一个贵夫人。如意穿起轻纱夜礼服来比一般电影明星的气派是好得多多了。

    我们相见的最后一晚,如意开着一部黑色的林宝基尼爱斯百达来的。身上披着一件银狐,益发衬得一张脸像白玉一般。车子与皮大衣都是一个男人送的。

    她并不如意,脸上没有什么笑。

    我看看她,也看看她的车子。

    她问说:“咱们毕业了,听说你决定动身回家?”

    我坦白的说:“我最恨移民,死赖在人家国度里不走,我是一定马上回家的。”

    “你回香港?你能忍受香港那种半中不西?你回台北?能够忍受黄色电影当前奏的国歌?你回新加坡?你能忍受他们叫国语为华语?”

    我说:“可以眼开眼闭。”

    “我也可以留在英国开眼闭。我做人除了读书之外,一直眼开眼闭。父母去逝的时候,我才十二岁,若果省事一点,也可以跟了去,免得零零碎碎的受罪。既然活下来了,若果认真,是不行的。”

    “你是要结婚?”

    “是的,那人比我大二十五岁。因为他儿子跟我差不多大,所以他不愿意把我们的事公开。我也乐得安静,不然刚避开了自己家里那一班人,又得伺候他家里的人。现在好得多,钱,他有的是,我是不必但心了。”

    我问:“你快乐吗?”

    如意笑了一笑,“什么是快乐?你看小李子他们快乐吗?他们自己顶乐,我倒是很可怜他们。”

    “你……难道不想念家人?”

    “我想他们有什么用?他们要想我才行呀。回了家,他们又不懂剑桥牛津,能够派我用场的,叫我做这个做那个,我做小妹,犯不着替他们做。觉得我没什么好利用的,嫌我碍手碍脚,我回去做什么?”

    我们俩静默了很久。

    我说:“我是…很喜欢你的。”

    她淡漠的说:“这话我听了多少次了。我相信你是有诚意,但是有诚意又怎么样呢?这些对我不合用,我不想利用你人家有老子娘姊姊姊夫奶妈姑婆一门子的人撑腰,我有什麽我一开口就是错,不开口也是错。大学生问鲁迅:‘我们年青的一代,应该争取什么?’鲁迅答:‘要先争取言论自由,然后,我在告诉你们争取什么。’什么是安全感?钱是安全感。你别瞧你那班朋友,我还没看不起他们,他们先要看不起我,放着三叉八卦的那些老婆们不管一下,专门斜着眼批评我,真是奇迹出现,老婆倒是自家的好了,再不上台盘也还是美的,王八对上了绿豆,你喜欢我没用。”

    她一直是笑着的。那时候纷纷的落下了雪。我想告诉她我爱她,我愿意娶她为妻,咱们到一个寂寞的地方去,终老一生。

    天下这么大,总有一个角落可以避开这些男人女人,总有一个地方听不见麻将声,打儿子骂老公的声音,我与她总有办法可以逃得远远的。

    但是我没有出声。

    雪纷纷的落在她的银狐大衣上,我们很客气的的拥抱一下,分了手。

    她开走了她的跑车。

    据说她住在伦敦附近的雪莱,旁边住一个著名的歌星。后来我不知道如意怎么样,既然有了钱,生活就容易过。我没有她联络过。这里要说的,可不是如意的故事,而是如何拣老婆的故事。

    后来我们分了手,我回了家,找到了工作,数年内升了好几级。

    我有点心里变态,喜欢欺侮手下的英国人,常常把他们的报告狠命的扔过去,喝道;“改过!”不知为什么,实在读书的时候也没受过他们什么气。气是哪里都受的。

    相信英国女皇也多多少少的受点气。

    父母觉得我是结婚的年龄了,便给我介绍女孩子。

    我不反对盲婚,盲婚是好制度。婚姻成功,归功自己的努力;不成功,可以怪媒人、介绍人、父母、女家、社会,离了婚也心安理得,而且相亲的时候可以看到许多怪现象,看不中可以不娶。自己去拣老婆,劳神伤财,缠住了甩不脱,叫天不应喊地不灵,妈的,一辈子就完蛋了,人又没有几辈子好活,坑死在一个蠢女人的手里,说什么也划不来,简直对不起祖宗十八代,还是相亲好。

    所以当母亲说:“替你介绍女朋友吧。”

    我大大声,来不及的说:“好呀!”

    吓了父亲一跳。这年头的父母,下意识希望子女叛逆,以便他们到处诉苦,引以为荣,可是我一向是个乖儿子,读书没出过毛病,又不轧姘头,到头来,居然同意相亲,父母能不吃惊。

    他们给我介绍的一个女孩子,叫凯莎玲是读商科的,七八个月内学了些打字速记的东西,是女秘书,还没有做花瓶的资格,花瓶也不是容易当的。

    她长得不难看。我对女孩子相貌并不苛求,樱桃小口、汪汪的大眼睛往往看上去很俗气,女孩子的五官最主要是配搭得好,使人看上去自然舒服。这个凯莎玲眼睛太大了一点,有点凶相的活泼,说不到十句话,便吐吐舌头。她不讨厌,但是我不欣赏这一类型的女子。在另外一个男人眼中,或者可以一见钟情,我不过与她客客气气的吃一顿饭,反正这顿饭是我们家请的,她又没损失。再说我顶不喜欢女秘书,做这种工作做久了,没意思,跟空中小姐一样,完全不需要用大脑,等于一部简单操作的机器,就因为工作时不需要费力,所以空下来就好高骛远,想入非非。

    这凯莎玲说着一口广东英语,我敷衍着她。我是一个十分虚伪的人,对谁最客气,就是最看不起谁,这凯莎玲不大会得看人脸色,有点钝。

    她身上穿一袭日本时装,因为个子极矮,所以看上去比真实年龄小了一大截,对着这样的女子,我觉得我不是男人,因为她不像女人。

    我们吃饭挑在一间夜总会,大概是方便我们跳舞,可是从头到尾我没有请她出去舞池。

    我与如意也没跳过舞,大家是学生,没那么多的时间与金钱。我不知道她现在如何,毕竟她是我唯一倾心的女子,她美丽,走出来一派风流的样子,脸上那种含蓄的表情,看得出她不如意的地方。

    这个凯莎玲比起她是幼稚园程度,小家碧玉,但是没吃过什么苦,也没有资格吃苦,坐在井中,观着她那一方天,非常的开心,她根本不知道世界有多大,可以学的东西有多少,她什么都不晓得,所以在打字机与速记本子里,她是一个快乐的人。

    但是这种女人多数非常的有一手——猎取男人做丈夫,当饭票.男人们不是不肯,只是她还不配。配不配也是运气问题。小车阿陈他们那些宝儿又何尝配了,这事不是我可以说得的。我是一个眼中揉不进一粒沙子的人,介绍一个这么普通的女人给我,我心里莫名其妙的揶了起来,相信如意知道了,也同样的生我气。

    饭后我并没有送她回去,我与父母三个人回家了。到了家默默无语,有点不快,还是盲婚好,说不定我也就跟凯莎玲这种人结婚,最多子孙笨一点丑一点——人还是笨好,他们在知识学问方面笨了,往往在世俗上有意想不到的机智与聪明,往往活得风调雨顺。

    母亲说我没精打采的。

    我说:“妈妈,难道这里的女孩子都是这个样子?没有好一点的了?”

    妈妈问:“你要怎么样子的?刚才选了香港小姐,难道要那种才行?”

    “算了算了,我老婆的大腿屁股是留着我一个人看的。”

    “那你要什么样子的?”妈妈问:“说个清楚,今天这位小姐,是较为普通一点,但是也有好处,至少不会打扮得长气似的——也很难说,才见过一次面,谁晓得德性如何?打字小姐……说什么也得门当户对。你在大学廿年,就没看到一个喜欢的?”

    我笑:“有啊,日本三菱工业的老板,就有个女儿在剑桥,追得动吗?”

    妈妈不响了。我不高兴追求女人。男人女人都是人,干么要我去追求?买花送糖,劳神伤财,热面也去对冷屁股。女人都是抬举不得的,对她们好一点,她们就顺着竿子爬上来了,我自己没老婆,可是我见过我朋友的老婆,我很害怕,娶了诸如此类的老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定是痛苦的吧。

    也许久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了,苦只苦了旁观者,因此咱们只好远远的避着。

    临走的时候,我也与老阿王他们交换了地址电话,觉得将来还是要见面的,现在觉得没有希望。

    做一个男人,我对于婚姻存着无限的疑惑。无疑对于女人,结婚是一件好事,是个归宿,嫁到了一个好的瘟生,做女人一生衣食不用愁,非但长期饭票到手,连带一家人也沾了光,所以每一个女人都该结婚。但是结婚对男人有什么好处?本来自自由由的一个人,娶个不相干的女人,天天噜噜苏苏,伸手要钱。

    娶个不相干的女人,天经地义的要对她负责,照顾她父母兄弟姊妹.过生日过节要送她礼,天天对着她,直到老死,这是什么意思?是呀,她陪我睡觉,如今找女人陪着上床还不容易?要多少有多少。是呀,她为生儿育女,但是我并不喜欢孩子,我又不能保证我的子女是优秀品种。说到伴侣,伴侣又不一定要结婚,伴侣有男有女,谈得来,相处得好的都是伴侣,不一定是黄脸婆。多少个男人的老婆是好伴侣?小李花了十年攻读电机,他老婆连他的论文第一页也没看懂过,那些女的穷她们一生功夫吃吃吃,睡睡睡,诉苦诉苦,搓麻将,孩子一个个生下来,碰到什么不高兴的事,反咬一口,说她的青春是男人遭蹋掉的。女人这种不负责任的脾气不改,男女是无法平等的。

    不娶老婆也不要紧,只是日子寂寞一点,没个说话的人,周末坐在家里,看看报纸看看书,时间一秒秒的过去。我很为自己可惜着。以前读书的时候还可以钻实验室,打网球,现在就是闷坐,把右腿搁在左腿上,十分钟转变一个姿势,再把左腿搁在右腿上。这样一坐可以坐掉一整个周末。这使我想起阿王,至少他有孩子,有老婆,有这么些人在他面前吵着闹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一辈子混完了,像我这么清醒,这么挑剔,似乎是有点活该的。

    于是我打电话把凯莎玲约了出来。

    她有一点点的意外,恐怕是装出来的——“啊,宋家明。是的,我当然记得……是吗?看电影吗?今天?真不巧,我约了女朋友,是真的约,怎么办呢?一早就约好的,这样好不好——什么?把她也叫出来?你不介意?也好,我跟她说去,好的,晚上七点,你来接我们?唔——好。”

    她哪里约了什么女朋友。真约了女朋友,也不会在我跟前提,约了男朋友是真的,但是那男人条件恐怕比我还要差,所以一推就被凯莎玲推得影子都没有。现在她还得去拉一个女朋友出来。

    凯莎玲不是一个讨厌的女孩子,解解闷想必也是好的。

    我是一个男人,自然有着一般男人的通病,所以即使对她没有多大的兴趣,也还是把她约了出消磨时间,其实约会这样的女孩子最好,我又不爱她,心不惊肉不跳。想起当年如意……明知她不会嫁给我,听到她的婚汛,一颗心还是像灌了铅似的,一直往下沉——

    (好像缺了一些字)可是那样子非常的单薄,骨头并没有多大的份量,物以类聚。

    凯莎玲替我介绍:“这是朱迪。”偏偏谁都有一个英文名字。

    凯莎玲当下毫不客气的坐了我身边的那个位子。一辈子没坐过车的女人都是这样,来不及的霸占女主人的车位,也不懂得礼让礼让,那朱迪只好坐在车后。

    我们找了一个地方喝东西,她们两人各以英文叫了柠檬茶,我喝卢恩堡啤酒。

    她们问着我有关剑桥的种种。我有女同坐,还是觉得十分的寂寞,因为她们不是我的知音,我始终有种怀才不遇的感觉。但是我还是礼貌的应对着。我是这样的虚伪,连我自己弄不清楚,我是不是寂寞,我是不是满足,我是不是空虚。

    天气很热,茱迪穿着人造纤维的衬衫,闷得透不过气来。

    凯莎玲穿一件小裙子,已经洗得褪了色,我并不十分注重女孩子的衣着。只要大方干净便可以。如意穿衣服是穷讲究。我曾经取笑她是衣服的奴隶。她说:“我是心甘情愿的。”并不生气。她偏爱芝士布与牛仔布,身上差不多总是蓝白两色。其实她对衣服很随便,大衣脱下来随地一扔,下课又拣回来穿,那派不在乎是少见的。以前跟她在一起,并不觉得她高,后来才觉得她又高又细,实在是理想的衣服架子。

    多想也没有用,现在她恐怕子孙满堂了。真正不可思议,四年来我竟没有找到对象。四年了,寂寞伴我到如今。如果我肯略为迁就一下,三个月后,凯莎玲就可以成为宋太太,迁就抑不迁就?这是难题。

    凯莎玲问我:“爱下棋吗?”

    我答:“不会下棋,国际棋也不会,只懂围,不过常常输。”

    她问:“玩牌吗?”

    我答:“不会,桥牌扑克十三张沙蟹一概不会。”

    她笑:“大富翁也不玩?”

    我又说:“不会。”

    “集邮吗?”

    “不集,集不起。靠信封上剪下来那种集邮,是小学生的玩意儿。”

    “啊,那么你闲了干什么?”

    我忽然微微一笑,“请女孩子们吃茶聊天。”

    她们忍不住叽叽咯咯的笑起来。

    这一顿茶喝得并不闷气,简直有点好玩。

    凯莎玲说:“听说你喜欢看书。”

    “谁说的?”我反问。

    “妈妈说。”她问:“看什么书?”

    我笑答:“花花公子杂志。”

    她们又笑。这么容易笑。一定很快乐吧?我竟被她们的快乐感染了,也微微的笑了起来。一顿茶吃了好些时候。末了说要去看电影我结茶帐,她们每人吃了两块蛋糕。像她们这种女孩子;自然不懂客气,男人付帐是天经地义的事,妓女出卖**,她们出卖笑容,因为陪我坐过了,笑过了,所以我付钱是夭经地义的,不为什么,只因为她们是女人,我付得很乐意,因为我接受了她们的笑容。

    我要去看亚黛尔H的故事。她们不肯,要着乱世佳人。看国语片她们是不屑的,然而五十步笑五百步,非要看乱世佳人。我说看巴里林顿吧,我喜欢玛莉贝伦逊。凯莎玲问谁是那个女的。我买了一本法文版时式杂志,给她看。朱迪马上尖叫起来,说:“凯莎玲,你比她还美呢。”结果我们去看了乱世佳人。

    我的高兴一扫而光。

    有一个女明星对她的追求者说“我们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我与凯莎玲倒是一起活在地球上,不但活在地球上,而且活在亚洲,而且活在一个城市里。但是我们的志趣不一样。

    乱世佳人不是一部坏电影,但即使是乱世佳人,她们也还没看懂,她们有她们的聪明智慧,只是没用在看电影这种不实际的地方。人各有志。电影散场之后,我礼貌的送了她们回家,她们笑着说着,我便渐渐地有点累。

    回到家,刚好是吃饭的时间。妈妈说:“我以为你在外头吃饭。”由此可知我的事情,她都知道。

    凯莎玲有可取之处,每个人都有可取之处,假如我肯花十年八年的时间来把她潜移默化,她也会成为一个很大方的女子,可惜我没这种心思。

    我是一个自大的男人,一只猪,男权至上的猪。我的好处是我有胆子承认。女人,如果我把十年的心思花在一个女人身上,我还有什么时间来创业立业?女人应该由她们的母亲来教导,不是丈夫们的责任。

    妈妈说:“其实凯莎玲也不错,家里稍微差一点,却也好,那种人家的女孩子没架子,与公婆容易相处,父母是极开通的,巴不得她嫁了出去。她中英文也还过得去,也有一技之长,看样子也是个会做家务的人,双手指节很粗,你要是再嫌,就没法子了,要找个公主?”

    我笑:“公主?安妮公主、嘉琳公主?我还不要呢,妈的。眼界就是浅,没见过好的女孩子,拉在罗里是菜。真正标致的女孩子,你还没见过呢!”

    妈说:“你见过了?你为什么不带回来我瞧瞧?”

    “她也嫌我呀。”

    “可不是。你挑人,人也挑你,这一辈子做光棍?我告诉你,我们可不急,有没有孙子,不在乎,现在什么时代了?有了儿孙也是白有,反而白操心,我可不会去开桐堂门哭祖宗,我并不逼你娶老婆。”妈妈笑。

    过了两天,我自己跑去看了亚黛尔H的故事。看得很是伤心。倘若我能为如意那样子,我不枉活了一生,如意也不枉活了一生,可惜我们都是凡人,不能够那样子,我很为自己伤心。

    戏院里有双双对对的所谓情侣,头碰头,手缠手的,似乎是爱上了,不久也是要结婚的。结婚比喝一瓶可口可乐还便当,我有一种呕心,非常的厌恶结婚。

    (缺了一些字)我办公的地方组织的,但是不能确实。她对我有特别的好,来看经理的时候,常常与我攀谈几句。

    我对于这种另眼相看处之泰然。这位太太已是四十上下的人了。

    一日,这位欧阳太太对我说:“家明,星期六来便饭好不好?专门请你的,你帮了欧阳不少忙,他一直夸奖你,碰巧有空,来便饭,谈谈话,千万别推辞。”

    我很大方的答应下来。

    后来欧阳跟我说:“……我太太有个表妹…自美国回来,念的是美术。回来一年多了,也没找到对象,所以——家明,你是聪明人,我太太是见你年少有为,所以有意请你来吃一顿饭,你可别见怪。”

    我很乐。做男人有做男人的好处,我今年都二十九岁了,到九月份是十足十的三十岁。要是女人,早就烂茶渣了。除非家中有三姑六婆做媒,否则只好在家中孵豆芽。这是女人,但我是男人,男人又自不一样,连经理太太都看上我了,要为我价绍表妹。

    我穿了一套黑西装,准时赴约,两手空空,也没有买礼物。买什么?香港人什么没有?买了洋酒糖果饼干人家还嫌没地方放呢,索性什么也没有买。

    他们府上装修很豪华,国语片电影布景似的,东一搭西一搭,凑不上来,坐在沙发上,不大舒服。那位表妹小姐迟到。到这种年代,都一九七六年末了,还玩这种手段。

    我客气的笑着。那个表妹迟了半小时,欧阳太太不好意思,去打了个电话催,回来说刚出门,司机送的。看来娘家有几个子钱儿。然而老婆娘家有钱,与男人有什么关系呢?她又不会倒贴,反而动不动瑞架子。

    我与欧阳聊着公司里的业务,倒也不觉无聊,索性这小姐不来,也就算了。

    但是小姐还是来了。

    女佣人去开的门,欧阳太太一路高声的把她迎进来,我并没有站起来,也没抬头,一直到她走到我面前了,我才点了点头。

    欧阳太太介绍:“这是珍妮,这是我们常常提到的宋家明。”介绍人倒是一脸的笑。

    我伸手与她握了一握。这年头,没有中文名字的中国人是越来越多了。

    我看了珍妮一眼,她很漂亮一,只是年纪略大了一点,恐怕有三十四五了,非常努力的装扮着,一脸是粉,擦得很均匀,但我最不喜欢女人用粉。她又划着眼线,眼角很有点皱纹,我能够担保说,十五年前,她可以算是个好看的女人,然而如花美眷啊,似水流年,她老了。

    她的头发垂在肩膀上,鬓角上染着金棕色。我最不喜欢女人染头发。不过喜不喜欢都不要紧,我又不打算娶她做老婆。人家的女儿,我理这么多做啥?吃了饭拍拍屁股就走。

    珍妮小姐取出粉盒往脸上补粉,扑了又扑,扑了又扑,我忽然很害怕,那些粉会全落在地下。她终于收好了粉盒,又取出了烟盒,五指尖尖的夹起了香烟,我口袋里明明有一只打火机,只装作不懂,还是欧阳做好人,替这位表妹点着了香烟,她吸了两口,又按熄了,笑着与她表姐说话,一笑之下,连嘴角的皱纹都出了来。

    女人的皱纹也有美丽的、具风韵的、温柔的。但是珍妮小姐太害怕她的皱纹,太要遮盖她的皱纹,所以非常的不自在,连带我也不自在,不好意思去她看。

    如意今年多大了;应该跟我一般大,如意也该有皱纹了吧;如意不会擦粉拚命的掩饰皱纹。

    半晌,这位小姐脱了外套,里面穿个低胸的衣服,我很赞成女人穿低胸的衣裳。那时候在英国念书,才到初夏,女孩子们的低领子夏衣便出笼了,十六七岁的年纪,脸上手臂上都是金色的汗毛,皮肤是米色的,嘴唇也都是米色的,头发长长,恍恍惚惚的飘拂着,大胸脯、纤腰,一边走动,胸脯就大方自在的颤动着,看上去只觉得可爱,一点龌龊的感觉也没有,是的,我喜欢大胸脯的女孩子,我喜欢这种女孩子穿低领子衣服,我喜欢。

    但是这位珍妮小姐的低胸脯是假的,她分明穿着那种硬绷绷的垫子胸罩、拼命的把细小的胸部往当中挤,胸前堆着两块分文不动的东西,我垂下了眼睛。女人老了就完了。

    女人老了若肯承认老,便不会完结。但是女人老了往往不肯买帐,捱得一时是一时,卅五岁当是十六岁,搔首弄姿。女人,可怜的女人。

    这么刻意打扮着,然而有什么用呢?比不上小女孩子的一条牛仔裤,一件T恤衫。小女孩子的憨笑,小女孩子有权大哭、大笑,乱说话,乱做状,因为她们年轻。

    她老了,她只好端端正正的生活,循规蹈矩的做人。这位珍妮小姐若果不明白这一点,男人除了在她身上捞一把便宜之外,恐怕没有其他的企图,我有点感慨,明知留不住的东西,为什么硬要留呢?青春是留不住的。

    珍妮问我:“你是博士吧?”她微微扬起那道画出来的眉毛。

    我因为有点可怜她,故此声音特别温和,“是。”

    “为什么要念博士?”她问。

    我答:“念完学士,到社会一看,到处洪水猛兽,牛鬼蛇神,吓了半死,连忙逃回学校去念硕士,这个博士就是这么念出来的,说起很好笑,不过是为了逃避现实,读到最后,再也没得混了,还上了一年研究院,这才找了一份工作。”

    她很矜持的说:“我倒觉得博士不必念。”

    我很客气,“是呀,念完之后,确实觉得不必花这心机,可是我这人是这样,没做的事不甘心,做了才可以名正言顺的批评,没念博士,怎么有资格说博士没用呢?没到过美洲,怎么能说美洲不好呢?我年纪大了,不能像孩子们那样感情,生活对我来说,是经验的积聚。”

    她不响了,想必是没有意思,我的声调很客气,过份客气了,像是参加一个研讨会。原本可以跟她说说美术。然而她是一个这样时髦的人,恐怕也不懂美术,充期量不过是会背了几个画家的名字。她自然也有好处,只是我不欣赏的好处。像这位小姐,最好是嫁给一位富商做外室,也不能这么肯定,很多中年人喜欢年纪轻的女子。她的态度要比凯莎玲大方,两个女人要挑,还是挑她好。

    凯莎玲还没定型,可以有希望进步,珍妮已经来不及了。

    说话间她又拿着银粉盒来补粉,对着盒里的小镜子左顾右盼。我觉得这种动作十分的无礼,像对着人公开脱衣服似的,有点秽亵,相当的不惯,但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做着,好像一点信心也没有,当自己是一个幽灵,非常靠镜子才能证实她本身存在。

    我沉默着,欧阳两夫妻觉得尴尬,欧阳太太一直跟我拉扯,问我怎样还没有女朋友,是不是眼界太高了,是不是太用功读书了,是不是……我答道:“怎么会有女人看中我呢?我是这么一个普通的人。”这下头还得加一句——理想又这么高。

    我生在这个世界上,没有选择就被生下来,大哭一场之后被养大,毫无自由地被送入小学中学大学,做了男人,不能做女人,父亲叫我宋家明,我好像就得把宋家明发扬光大,光宗耀祖,我还有什么乐趣,我唯一的享受,就是好好恋爱一次,选一个我爱的妻子,渡其余生罢了,这还不够普通,我对不起自己。

    我要好好的恋爱一次,甜甜蜜蜜的恋爱一次,我要找一个好女子。我们只要互看一眼,投过去一个微笑,便知如沐春风,不枉人生一世的爱情,永永远远的在一起,不必当众拥抱。接吻,甚至拉手,不不,我与我的爱人,要活在心中,活在两个人的世界里。我们下棋,猜谜,去散步,睡午觉。我可以花一个下午的时间为她洗头发,她必须要有一头美丽的头发,好让我一次一次的在风中为她拂开、拂开。我要好好的恋爱一次,我不能够为结婚而结婚。

    欧阳太太笑说:“家明就是这样,我早说这年头沉默的男孩子是少了,家明真可爱,我老觉得他不出声,笑起来的时候,像咱们家小女儿似的,宋老太太福气多好,这么一个才貌双全儿子的。”

    珍妮小姐看情形是不反对我。但是一顿饭下来,我并没有约她。我回了家。

    做梦老看见一个女人幽灵似的扑粉,四谷怪谈似的,珍妮小姐给我一种恐惧感,这粉她要扑到几时去呢?

    妈妈去打听了回来,很不高兴的说;“这年头的男人就净懂得推销小姨,这女人卅五六了,结过婚,一个儿子都七八岁了,养在外头,现又跟人同居,既不打算拆开,却还想跟人来相亲,什么意思?人心难测,香港有多大?在打听就明明白白。”妈妈拍着大腿。

    我看着妈妈,忽然觉得她也就是个女人。

    妈妈问我,“你怎么样?我看还是凯莎玲好,人家到底还是个黄花闺女。”

    我说:“黄花闺女?什么花?什么闺?家里同哥哥姊姊三个人挤间小房间,赚那么一点小薪水,还得拿回家贴补,骗吃骗喝是拿手好戏,面皮老老,肚皮饱饱,什么好货色?”

    “难道你喜欢乱轧姘头的中年女人?”妈妈问。

    “你放心,”我笑,“你不必哭太公,我并不喜欢。”

    妈妈放下一半心,可是还是气愤,“这样的女人还拿来介绍给人家!”

    我说:“离婚也没有错。生儿子也没有错。同居也没有错。再想好好的人,也没有错,都是人情之常。”

    “那么是谁的错?”妈妈问。

    “社会的错。”我说。

    妈妈说:“去你的!见你的大头鬼。”

    我是见了大头鬼了。我想老婆,我也想如意,多少个清晨,朦朦胧胧,我恍恍惚惚的觉得有一个女子躺在我身边,好像是如意,漆黑的头发,象牙白的脸,嘴角一颗眼泪恁,她仿佛跟我说着法文,一句一句的——家明……总有一个地方,一个吃面包可以活下来的地方,家明,我们总还有精力可以再恋爱一次……真的恋爱……家明,唯有爱是真的,因为得不到爱情,所以我只好选了皮大衣、车子,洋房…家明。

    我常常为了这样的梦落泪,我与如意的关系从来没有这样亲热过,我们从来没有躺过一张床,或是一张沙发,我们最多不过面对面坐在图书馆中,她“沙沙”地在纸上写着笔记,我也低着头,完成我的功课。

    我们不是君子人,但我们的关系淡如水一般。我心中渴望她,嘴里从来没有说出来,她是一个聪明人,何必要我说出来。但我心中是这么的渴望她。

    剑桥的图书馆长那时候是只日本乌龟,很讨厌他,他做事特别的卖力,推迟还了书,谁犯了规,都得受他训,我从来不给他这样的机会,可是还是恨着他,他看着如意的眼光,使我想起南京十日的日本兵——但凡上了四十岁的日本男人,我总怀疑是杀过中国男人,奸过中国女人的,一进图书馆便不高兴。

    只有如意明白。如意说中国人根本哪里都不该去,八国联军之后,哪里都不该去。找什么意思。那时候年少气盛,值得气的事多着,什么都气。如意比我沉着,临考试的时候,紧张起来,她德文法文夹着讲,有时候用上海话说:伊根本弄勿懂,伊狄格人莫名其妙,衰到死,然后是一句英文粗口。我很庆幸我读的是机械工程。

    后来她也不过是这样,嫁了人,身份暖味,那男人很欣赏她,也很宠她,凭她的相貌,即使不识字,也还是不愁生活的,吃了那么些苦,算是满足自己,学无止境。

    追求如意的人多,有诚意的人少。

    如意对我说:“跟他们出去看一场戏,跳一场舞,又成了男朋友了,男朋友也太多了一点吧?没的坏了名誉。骨头还没那么轻。人人有个价钱,她可比她们贵一点,我很爱她,但是我从来不说。她……当我是一个朋友,她从来没想到我会爱到今天。

    后来我回来了,在暑假回来的。有一个英国同学来香港玩。我跟他出去喝醉了,我说:“菲腊,你回来英国,如果去到雪莱,请告诉如意,说我是觉得星期三是与她约图书馆见面的日子,请你告诉她”我哭了,那是三年前的事。现在也渐渐平和一点了。时间可以平复任何创伤,我上着班下着班。

    有一天下午在百货公司门口碰见了珍妮。

    是我先跟珍妮打招呼的,我知道是她先看见我,但是我不先叫她一声,她决不会先开口,实际上做女人也难。她笑了笑,站住了,她手中挽着大包大包的东西,身上穿着出色的衣裳,她穿衣服并不考究,只拣名贵的、特别的来穿,没有性格,她的化妆与发型也如此,流行什么跟什么,没有风流姿态特色。

    我不打算跟她吃茶,只站着与她聊几句,她闲地表示后天有个舞会,在乡村俱乐部,请我去,我应允了。然后她便拿出那只粉盒来扑粉,又摆头发,我十分难受地站在她身边。

    她打扮得十足,看上去不过七分美,真不能想像下了妆是什么样子,倒不如平时脸黄黄的女子,使人有一种想像——伊打扮起来是什么样子?”

    她提醒我:“后天。八点正。”

    她虽然是笑着,我还是想起红楼梦里“女儿悲”的曲子来了。

    我碰见过珍妮,但以后没有再见凯莎玲,我实在没有空跟一个打字小姐坐在冰店时说长话短的,听她们说老板有多少个女朋友,老板娘的钻戒有多大。不一定每个打字小姐都如此,总有好的,但在哪里呢?

    我有一个教授说过:“天下这么大,一定有一个梦里情人完全符合标准的,说不定正也在等着,可是在哪里呢?在火地岛?在仙西巴?在肯雅?在青岛?生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