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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练(2/2)

亦舒中短篇小说集作者: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2017-04-13 13:57

    这个时候我才看清楚她。

    她赤足,足趾搽鲜红油彩,穿件丝睡袍。外买一件是狐狸皮,脸上化妆残了一半,但五官仍然明艳照人,一双眼睛水汪汪,嘴角含春,正在咪咪笑,适才的惶恐一扫而空。

    这简直是奇遇。

    我冷冷的说:“小姐,让我送你到附近的警局去。”

    “你不去我也要去,你瞧瞧我随车子。”

    “我购给你。”

    她居然还拿着一只晚装手袋,这时我看清楚她穿着的不是睡袍,而是晚服。

    她放下手提着的高跟鞋,打开手袋,小小的袋里塞满千元钞票,她取出一叠,塞进我上衣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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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去报警,换一辆车算了。”

    哗,我几乎忍不住要叫出来,我发财了。

    “小姐,我觉得应当照规矩做。”

    她用力按住我的口袋。

    “先生,我做什么都是合法的,我朋友弄坏你车子,由我来赔,也是很应该的。”

    她的声音很动听。

    我叹口气,“修理不需要这么多钱。”

    “我的朋友脾气不好,你还是换一辆吧。”

    我迟疑。

    “你帮了我,我很感激。”她微笑,“现在,请你把车子开到夕照路。”

    “小姐,你要当心。”

    “谢谢你。”她向我挤挤眼睛。

    我把车飞驰到夕照路,她在转角地方说:“就是这里。”

    我停下车子。

    她开车门下车,对我说:“把车子号码撕下,车子扔到弃车场,知道吗?”

    我忍不住问:“你是什么人?你的朋友又是什么人?”

    “啧啧啧,别多事。”她又是嫣然一笑,风情万种地穿上鞋子,扬扬头发,走了。

    她的影子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我呆呆的坐在车内,我忘记我喝过酒,我甚至以为我在做梦。

    这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我终于回到现实世界,把车子开到弃车场,用工具拆开车牌,取走一切文件拍拍手离去。

    我打算去买一部半新车?

    我是一个小职员,平日的进账只够开销,这笔钱可算是横财,当然不会推掉不要。

    我决定将之袋袋平安,这是我冒险赚得的。

    回到家中,

    我洗把热了脸,搓搓手,把刚才的事从头想一遍。

    我相信该艳女会得保护她自己。

    漂亮女人行走江湖极有一手,轻视不得。

    我打个呵欠,倒在床上。

    做了许多乱梦,梦见自己被彪形大汉追斩,又发觉天亮,掏出钞票一看,全部变了冥币。

    待闹钟响,我起床做了一杯茶饮,急急打开报纸,并没有什么新闻。

    大都市里什么不会发生,别太担心,我安慰自己,没有人会查上门来。

    我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市民,如果昨夜拒绝义载艳女,也许她真的会遭遇不幸。

    踌躇了几日,见没事,平日事务又忙,渐渐淡忘。

    闲时想起来,只觉那女郎实在长得漂亮,一个尤物、毫无疑问。

    钞票是真的,她并不是鬼,是人。

    但我没有用它来买车,我把它放进银行,改用地下铁路。

    我没有想过会得再见到她。

    夜间,到酒馆林立的地方去站一站,可以看到许多美女,都是大眼睛高鼻子,都烫着长发发,但说到风情,很少有胜过我那神秘尤物。

    她当然不是正经女人。

    正经人都有一份定时的工作,过正常的生活,有一个家庭,断然不会在凌晨时分穿着薄若蝉翼般的裙子被人追杀。

    新的一年一晃限过去四份之一。

    我仍然没有升级,仍然没有中六台彩,仍然是一名王老五。

    肯嫁我的女人我不屑娶,我肯要的女人看也不看我,真是世上最大的悲剧。

    就是这么虚度了廿余个春天。

    生活可以说是荒唐的,也有女人说我长得俊朗,真正寂寞时,我也会得花钱找一点欢愉。

    见过的女人不少,但比起神秘女郎,真的差好一大截。

    很快到春夏交接的时间,大老板一年一度酬谢伙计,把他的游艇开出来,请行政部一班手足携眷去共同耍乐。

    我并没有带女友,船一到深海便跳下去游个早泳,其他人组成队,在甲板上搓牌。

    然后我看到了她。

    化了灰我也认得她。

    她坐在快艇上,穿件电光紫一件头薄膜似的泳衣,又湿了水,紧紧搭在**上,皮肤旱晒成古铜色,头发扎在脑后,双腿搁在快艇驾驶盘上。

    不单是我一个人看到她,很多男人也正朝她行注目礼。

    我心中犹疑:该不该上去同她打招呼呢。

    她也许已经不记得我。

    即使记得我,也没有什么意思,那件不愉快的事,还是忘记的好。

    我没有上前打招呼。

    谁知我们的老板却叫起她的名字来。他用手装成卷筒状,“莉莉,莉莉。”

    她扬起头,丰满的唇呶一呶,“来了。”

    接看一个鲤鱼打挺,以一个美妙得不能形容的姿势翻身落水,溅起一片狼花,朝大船游去。

    是什么路窄?竟又遇上了。

    我们老板是中年人,自以为潇洒,其实也就是个中年人,肥肚子,双下巴,秃顶,什么都有,但是他也颇有一点钱。

    当下他抖开一张大白毛巾,趁莉莉爬上船,把她裹起来,她格格地笑,他趁势过她搂在怀中,旁若无人,咱们这一班职员,假装没看见。

    我缓缓游过去,在船头上船,在自助餐桌子上,找了东西吃。

    每次运动完毕,肚皮特别的饿。为了肚子,有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呢。

    “嗨。”

    我始起头。

    是莉莉。

    她倒是不避忌。

    我朝她点点头,并没有太热情,假装失忆。

    “你好。”她说。

    我喝了一口啤酒,不回答。

    “又遇上了。”她分明记得我是谁,真好记性。

    “你没事吧。”我含蓄的问。

    海水的蓝色映到她眼睛里去,她眨眨大服,“现在没事了,谢谢你。”

    我仍然只点点头。

    “你在天昌行做?”

    “是。”

    “莉莉!”老板大声叫她,“过来。”

    她耸耸肩,不去了他。

    这口饭也不好吃,总而言之,受人钱财,替人消灾,你看我好,我看你好,实际的酸甜苦辣,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老板一身肉颤颤巍巍的走过来,神情不满兼夹疑惑,“莉莉,我叫你,你没听见?”

    莉莉趁他尚未近身,飞快的对我说:“今夜八点,黑天鹅。”

    她随即转身,一只手指戳到老板的胖脸颊上去,“我要回市区,马上!”

    我暗暗好笑,她并不是驯服的小羊,我早知道,有人出动到武器,她还未曾就范。

    那日我们很早回岸。

    回家,躺在床上问自己:八时,黑天鹅,要不要去?

    不去的话,故事到此为止。

    去呢,又会拖一条怎么样的尾巴?

    她是危险人物,我最个小人物,往往牺牲得不明不白的便是我这种人。

    我为她做了一件事,她已经报答我,事情到此为止,不必节外生枝。

    看看时针跳动,一直到九点。

    她会生气吧,那样的一朵野玫瑰,几时受过男人冷落?怕真会跳破了脚。

    我在床上辗转反侧。

    电话铃响了。

    我有第六感,跑去接听。

    “在家?”她立刻问。

    我不出声。

    “怕老板找你麻烦?”

    我不知说些什么好,只咳嗽一声。

    “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只不过想同你叙一叙,出来走的人,最忌忘恩负义。”

    我只得干笑。

    “怕?”

    “唔。”

    “怕什么?”

    “怕被你吸引住,难以自拔。”我不得不说了老实话。

    她满意的笑,“不知多少人排队要见我,我也不屑,我主动约你,你却失约。”

    “对不起。”

    “我仍在黑天鹅。”

    “我不来了。”

    “要不要我上门来?”

    “不敢当不敢当。”我知她说得出做得到。

    不论她跟谁,都不是好相与的人物,我不敢太岁头上动土。

    “好吧,”她说:“你是正人君子,我不来招惹你。”

    我松一口气。

    她挂断电话。

    我很怅惘,对于自己的自制力,非常的不满。

    第二日老板就召见我,莉莉还是给我麻烦。

    他问:“昨日在船上,莉莉同你说什么?”

    我故意不明:“莉莉?”

    “我的女朋友。”

    “呵,她,没有呀,她说天气很好,阳光明媚,是个出海的好日子。”我打着哈哈胡扯。

    “就那么多?”他并不相信。

    “确是那么多。”我也没预期他会相信。

    他示意我走。这种行为,表示他对自己没有信心。

    果然,到了月底,我被开除掉,补了三个月薪水,经理同我解释,不是我做错什么,而是因为经济问题裁员,他愿在推荐信中写明,我心知肚明,一言不发。

    反正在这家公司没有太大的发展,找口饭吃,无论哪里都可以。往上窜是要讲机缘的,只有很少数的人才可以遇到贵人相助,才能出人头地。

    我并不觉得有什么损失。

    这就是孤家寡人钓好处。

    莉莉的消息很灵通,她摸上门来看我,向我致歉。

    仍是水汪汪双目,仍是蜜色的皮肤,身上最时髦的新装。女人,女人真有办法,她们如果立定主意要往上爬,高下立见,几时见过愁钱的女人?三两下手势,个个都是老板娘嘿。

    我正在看报喝咖啡,也没刮胡子一拉开门,见是她,立刻想到自己不修边幅,活活

    一个失业的潦倒汉,先笑起来。

    她一叠声道歉。

    我说:“算了,那种薪水,做满一个月,还不够你们买半件晚装。”

    谁知莉莉坐下来,正颜的说:“本市遍地黄金,要发财还不容易,财主多如牛毛,怎么样赚得人的尊敬,才是正经。“

    我一呆,马上微笑,“你尊敬我吗?”

    她点点头。

    我给她一杯咖啡。

    “你到底是干哪一行的?”我问她。

    “你还不知道吗?”她向我眨眨眼。

    真活色生香.浑身发出无限的诱惑力,散着香气,举手投足,都展示天赋本钱,即使穿着宽抱大袖,凹凸分明的身裁若隐若现,柔若无骨。

    这样的女人,坐在写字问中捱八个小时未免暴殓天物,她应当有一份神秘职业。

    我清清喉咙。

    她问:“我可以帮你什么?”

    “你真的要帮我?”我问。

    “是。”她凝视我,要融化我。

    “不是又给我钱吧。”我微笑。

    “我可以助你做小生意。”

    她是只魔鬼。“不用,我不是那块材料。”

    “打算另外找一份工作?”她很热心。

    我点点头,不想透露太多。

    “过几日我要到那骚去,你反正有空,不如我们同行。”

    我对她倒真有默兴趣。那骚。我向往良久,抽得浮生数日闲,蓝天伯沙绿水,棕榈阳光鲜花,与她那样的女人去渡假,真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这是天赐的良机,怕只怕她幕后的老板要把我脖子扭下来。

    我缓缓摇头,“不。”

    她失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如果她肯应允任何一个富商去陪他旅游,回来的时候。银行户口中都会多一笔六位数字吧。

    我这小子,我这穷措大大不识抬举了。

    我说:“莉莉,我们永远是朋友。”

    她斜着身于看我一眼,“你会吗?我不相信。”声音嗲且腻。

    真不明白天下怎么会有她这样的女人。我所认识的女性,尤其是写字间那一群,都是苍白的、疲倦的,干瘪的,纵使从前美丽过,此刻也为生活的担子压得透不过气来,强自欢笑,却没有快乐可言。

    即使是欢场中女性,也没有及莉莉这般,浑身似要发出光彩,亮晶晶,无论是头发皮肤,眼睛嘴唇,都似带着精光。

    她简直是神话中那种妖精变幻的美女,才能有这样的神采。

    难怪男人们要前仆后继地追着她,供给她豪华生活。

    我对她说:“莉莉,你要当心。”

    “当什么心?”她不在乎的说.“可是要当心最后的几年?人老了就是完了,不做我

    这行,去做小职员,到头来,也未必有什么善终。”

    我苦笑。

    她给我一个电话号码,走了。

    我很快找到另外一份工作,更加喜欢在工作后去喝啤酒,更加消极,也不思上进,小人物的命运总是操纵在大人物手中,要我屈膝去求,我做不出,要他们主动来赏识我,似是不可能的事,我也不觉得怀才不遇,老板付五千,我做五千元的工作,老板付一万,我做一万元的工作,於是我自得其乐的生活下去。

    那是一个五月的早上。

    大老板召见我,我进去见他,他同我说,小部门中有个主管的缺位,他此刻升我,望我好好的做。

    我呆半晌,哗,鸿鹄来了,千载难逢,我精神大大的振奋起来,一整夜没睡。

    怎么会,才进去两个月,我以为老板连我的姓名都不晓得。

    过一日我便去履新职,薪水只涨了两千块,但已获得同事们无限艳羡。我慨叹,在我

    们小世界中,类似琐事便可令人笑,令人哭,多么卑微。

    如果我自信有才,可叹声怀才不遇,偏偏我又不信自己有什么才华。

    话虽如此,升一级还难不倒我,做得头头是道。

    我一直不明白其中奥妙,直至一日,我再度有机会走进老板房间,一眼看到银相架中的一帧照片,才如梦初醒。

    是谁?

    还会有谁?

    我的恩人莉莉小姐。

    我顿时啼笑皆非,这个无处不在,只要有男人,她便有办法的女人!

    她存心要帮我,回报我,并旦瞒着我。我也不好拆穿她,反正我的薪水还得靠我努力去赚。

    这个美丽的女人对我的行踪了如指掌,幸亏是个美丽的女人。

    我终于遇见她。

    在我最常报到的啤酒馆,她过来与我打招呼。

    我让坐,替她叫饮料。

    我问她,“你是怎么说的?说我是你表哥?”

    她笑。我也笑。

    我说,“弄得不好,我又得走头。”

    “我说你是我舅舅。”

    我说:“天。”

    “做下去,本事是你自己的,不过你会发觉,你不必应付复杂的人事关系。”

    “因为有你代办?”

    “是。”

    “你是为了我,才去结识这个男人?”

    “可以这么说,他很好,慷慨、温柔、斯文,同你前任老板完全不同。”

    “我为你高兴。”我略带讥讽。

    “我亦为你高兴。”莉莉也很厉害。

    我摇摇头,大笑。想胜过她是不可能的事,她才是真正的强者。

    “你放心,我会好好的做下去。”

    她点点头,喷出一口烟,“好好做,好好成家立室,生儿育女。”

    我没有听错吧,她声音中似有一丝凄徨。一定是听错了,我已喝下三公升啤酒。

    “谢谢你,莉莉。”

    “我们已经扯平,嗳?”

    “你根本什么都没欠我。”

    “你这个人,一定不肯同我有什么瓜葛。”

    “难以高攀。”我笑。

    “如果你有孩子,我要做他给教母。”莉莉忽然说。

    “哗。”我吹—声口哨。

    那一日我不让她送我,我自然也没有送她,我们各自回家。

    卧床上了很久,是该成家了。莉莉说得对,她绝对不胡涂,胡涂的只是我。

    娶妻生子也是人生中大事,孩子,可爱的孩子,像世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非要亲力亲为不能赚得,我也希望有—两个同我相似的孩子,同样的无能,同样的幼稚,同样的享受生活。

    过几日我便开始留意写字楼中有无可能性的人选。一时间找不到亦不要紧,一年半载,总有收获。陈小姐不错哇,人很文静。李小姐极活泼。张小姐收入不菲,有嫁妆。都有可取之处。

    我们不可能找到全美的人,正如世上没有真正全美的钻石,每个人都有优点,也有缺点,只要拉扯得过就算了,做人要求不能太苛。

    不久将来,我总会找到对象。

    有一日夜里,我正睡得香甜,忽然门铃急响,一连串不停,我自梦中惊醒,跳起来开门。

    是莉莉,她站在门外,我看看时间,三点半,对她来说,真是夜未央,对我来说,天快亮.要去办公了。

    “进来。”

    她一头撞在我怀中,哭了起来。

    我两只手很自然的抱看她,把她拉进屋子,关上门。

    “什么事,什么事,慢慢说,这么有办法的人还要哭,咱们这等小人物真是死无葬身之地。”

    我用手帕替她抹眼泪。

    她呜咽:“我不做了。”

    “好极了,你也颇有节蓄了吧,不做只有更好。”

    一定是在什么财主那里受了委屈,谁在工作上没遭遇过委屈呢,神通广大的莉莉也不例外。

    “你爱我吗?”她忽然抬起头来问。

    我努力控制着自己,“我很关心你。”

    即使她的眼睛红肿,头发散乱,那更增加一种原始的野性美,拥她在怀,我心跳得要裂胸而出。

    “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陪我到外国去,我要开始新生活,陪我一块儿去,我有足够的本金可以吃利息,两个人的生活不用愁,我在温哥华市中心罗布臣街有层上下打通的公寓,你会喜欢的……”

    我轻轻掩住她的嘴,“你会喜欢一个跟住你吃饭的男人?”

    她怔住,大眼睛徨然。

    “莉莉,我们两人不是同路人,我们只可以到此为止,你明白吗?再也不能进一步,请珍惜我们的感情。”

    她又伏在我膝上一会儿,然后镇静下来,飞快在我脸上物一下,“我走了。”

    “我送你。”

    “不必,”她拉拉皮裘,“我会好的,一下子我就想通了,我不会时时这样软弱。”

    “莉莉——”

    她紧紧抱我一下,然后打开门,出去。

    我要抓她,只碰到她皮裘的一角。

    她翩然走了,我却倚在门框良久,又不知下一次见她是在什成时候,什么地方。

    我的心刺痛。我们只有这样分手。

    我们只有做朋友的缘份。

    快乐:

    抱着弟弟自医务所出来,天已经黑了,下班时分,交通挤得不得了,一大推人站在停车湾旁等计程车,人人憔悴而心急,巴不得一个箭步上去抢到空车,好回到家洗个热水澡休息,从头来过。他们当然不会对抱着病重的少妇礼让。

    弟弟在怀中越来越重。

    他疲倦的说:“妈妈,我口渴。”

    这两岁半的孩子是我宝贝,听到他如此诉苦,我心急如焚。

    正在顿足,无措,忽然有一辆雪白的大型房车滑过来,停在我面前。

    有人叫我:“周光楣?”语气并不十分肯定。

    谁,谁会这样叫我?只有中学同学才连名带姓叫我。

    抬起头,只见一位浓妆时髦的女子坐在车中,摇下车窗,正向我招手。

    我冲口而出:“马咪咪。”

    “唉呀,果真是你,快上来,我送你。”

    我也顾不得客套,街上风又大,像是随时要下雨的样子,碰到救星,立刻抱着弟弟跳上车。

    “谢谢你。”

    “住哪里?”马咪咪问我。

    我说出地址。

    弟弟挨在我胸口睡着了。我双臂酸软。

    味咪打量我,我也打量她。

    我说:“你越来越神气,你瞧你标致得!”

    她说:“刚才塞车,我看到一位太太抱着孩子站在那里等车,心中就想,糟了,这一等怕要个多小时,香港人多没礼貌,不会让她的。没想到是你。”

    “是。”

    她拨开弟弟的衣领看清楚他的小脸,她失声,“噫,同徐士用长得一模一样,好不俊朗。”

    “过奖!这么小,哪里奋得出。”

    “他的脸好熨。”

    “发寒热,我带他出来看医生。”

    咪咪犹疑地问:“你们生活好吗?”

    “好呀,谢谢你。”

    “去年在聚餐会见过士用……你怎么没出现?”

    “我没得空,弟弟下面还有小婴。”

    “什么,两名了?”

    我愉快地点点头。

    她细心的问:“有没有佣人?”

    “有一个菲律宾工人,非常合作。”

    咪咪欲言还休,看我数眼。

    我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多年老同学。

    过半晌她说:“你太辛苦了。”

    我换个题目,“这辆车,是传说中的劳斯莱斯吧。”

    “不是,是宾利,宾利比较含蓄?”她说。

    我什么都不懂,对牛弹琴,说了也是白说。

    “士用好吧。”

    “很好。”

    “升级没有?”

    “前年升过一次。”

    “现在有房屋津贴吧。”

    “有。”

    “士用是个君子,像一般君子,他不会同人去争,在现今社会是吃亏点。”

    车子顺利的把我送到目的地。

    我抱着孩子下车。

    我再三同咪咪道谢后才告别。

    回到家,士用来应门,直怨我。

    “急煞我,什么地方去了,要看医生,为什么不等我回来。”

    “没事没事,打一针,明早就退烧。”

    女佣把弟弟接过去喂药,我到婴儿房去看妹妹。

    “辛苦你了。”土用在我身后说。

    “累吗?”

    “还好。”我伸个懒腰。

    在晚饭桌子上,我同他说,我碰见马咪咪。

    土用放下报纸,笑问,“她还是那个样子?”

    “是的,”我莞尔,“坐司机开的大车子,穿得似要去喝喜酒,超级生活水准。”

    土用打趣地说:“你也有司机呀,我就是你司机。”

    我说:“何止,你还是我朋友,导师,有时客串厨师及褓姆,更是我的爱人,孩子们的爹。”说看自己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光媚,你可快乐?”士用问我?

    “大部份时间是。”我点点头。

    “你对生活很满意?”

    “很多时候是。”

    “你不觉得清苦?”士用又追问。

    “土用,如果我们也算清苦,未免太过,”我温和的说:“有佣人,有车子,自置产业,安居乐业。”

    “可是你白天要辛劳工作,晚上又得看护孩子,结婚至今足有四年,我一件首饰也未曾买给你……但是你看马咪咪。”

    “那我不如羡慕英国女皇,她生活更豪华,快睡吧。”

    一宿无话。

    咪咪认为她占尽上风,第一,她家境富有。第二,

    她本人比我能干、在公司的职位也比我高。第三,她比我漂亮。

    女孩子漂亮有三分靠打扮,她十分会粉饰自己,我站在她身边,肯定不会有人注意我,当然是她抢镜头。

    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对土用发生兴趣,土用比较适合我,他很朴素很平凡,安份得几乎没有出息,只懂得做妥份内的工作,同我一样。

    可是晶光灿烂的马咪咪偏偏就是喜欢他。

    士用很技巧的与她保持段距离,同时又怕我误会,故此有一段时间生活非常尴尬。

    我们宣布婚讯时她不相信,把士用约出来,问他:“你选她,为什么?”

    土用很诧异,那么聪明的女子竟会问出这么愚蠢的问题来。

    他答:“当然因为我爱她,同时我觉得她适合做我终身伴侣。”

    马咪咪还说.“士用,你不够胆量接受挑战,你只敢与比你更低的女人在一起。”

    这话非常具侮辱性质,士用在很久以后才告诉我,但我没有生气,不是器量大,而是我自觉非常幸福,不想再为小事劳气。

    咪咪至今还没有结婚。

    她脾性那么怪,趣味那么特别,很难找到对象。

    不过也不是每个女人都渴望过主妇生活,她在社交圈很活跃,一年出门旅行三西次,她有她的乐趣。

    我没想到第二天马咪咪就来找我。

    我在写字楼做得手忙足乱,一时间没想起她是谁。

    “哦,咪咪,好吗,昨天真感激你。”

    “要不要出来吃午饭?”

    她约会我?真奇怪。

    “好哇,”我只得说:“什么地方?”

    “嘉蒂斯吧,明天中午一点整。”

    “明天见。”

    士用叫我不要去。“她分明是要在你跟前示威。”

    我并不知道那著名的饭店在哪里,经过打听,

    才摸上去。

    咪咪比我先到,我笑着同她说,我找了半晌。

    她说:“我天天在这里吃饭。”

    我说:“你倒是有时间。”

    “我不想刻薄自己。”

    “花得起无所谓。”

    “真的,年终一收税单,自己都吓一跳,既然赚得来,也要花得去。”

    “吃什么?”我问:“同你一样吧。”

    她为我点茶,细细端详我,“你一点也没有老。”

    “那里老得那么快,”我笑,“大家廿馀岁的人。”

    “可是他们说生养之后老得快,”她停一停,“我倒是不介意生。”

    “嗳,我们喜欢孩子,”我有点难为情,“在今日彷佛是很难得的一件事。”

    “不错。”

    “但孩子是这么可爱。”我更加歉意。

    “这我不否认,不过做人太痛苦。”她摇摇头。

    “咪咪,像你这样的人上人,都说痛苦,那我们真个是死无葬身之地。”

    “你不会明白,快乐与财富及权势无关。”她说。

    菜上来了。

    我不发一言,我一无钱,二无势,这里没有我发表意见的馀地,我不能有酸葡萄心理,硬派人家富家女得不到快乐。

    “士用很爱你吧。”她说。

    “老夫老妻了,他很顾家,我们很少出来应酬。”

    “那岂不是与社会脱节?”

    “也不会,我们看报纸,”我微笑,“当然!本市哪家会所最时髦,哪家的土可最有气派这些,我们可不知道。”

    “不闷?”

    “自然不。妹妹出生后,忙得透不过气来,全家人一碰到床就熟睡,叫都叫不醒。”

    “嘿,我能一口气睡三十个小时,”我自嘲,“猪型,我都不明白什么样诗情画意的

    人才有失眠趋向。”

    咪咪点着一枝烟,也不再吃东西。

    过一会儿她说:“我总是无法入睡。”

    “是不是缺乏运动?”我关心,“有时候思想过度也会睡不善。”

    “我不开心。”她缓缓说。

    我忍不住说:“我肯定你不是不快活,只不过这一阵子你情绪低潮。”

    “昨日在街上遇见你,说及土用,说及孩子,你的脸上简直发出圣洁的光辉,我真羡慕。”

    “味咪,做我们这种小家庭主妇是很闷的,不适合你,我也肯定你不会想做,否则的话,只要你一点头,大把人当三生修来的福气。”

    她不言语,像是不愿说太多。

    这一日,她戴着一只蓝宝石戒指,戒面足有一毛钱硬币那么大,四周都镶着钻石。很漂亮,我也羡慕她呀,女人有谁不喜首饰?

    回到家,土用定要追问我们说过什么来。

    我依实陈词,他不悦。

    “你对马咪咪说太多了,她对你诉一两句苦,就是要套你心中话,你是好心安慰她,说做主妇闷,她一转头,就同别人说:徐士用的妻子说:做徐太太顶闷。”

    我失笑,“我不相信她会那么无聊。”

    “你非要等上当不可。”

    “她不是那样的人,她什么都有,怎么会来找我麻烦。”

    士用忽然嘻皮笑脸,“什么都有?她可没有我。”

    我立刻骂士用,“死相!”

    我不相信是因为士用的缘故,士用也不相信,他在说笑。

    约半个月以后,我又接到她的电话,要约我们两夫妻去她家吃茶。

    士用说不行,我们要同弟弟去祖父家——“真无聊—成日便吃茶看戏,闲得慌。”

    “光楣,以后不理这个女人行不行。”

    “不行。”

    “这又奇了。”

    “何必故意疏远她呢,我们心中又没事。”

    “看来你也蛮工心计的。”士用说。

    “那自然,我并不是昨日才出生的。”理直气壮。

    我回绝了马咪咪。

    这年头,准备好筵席发出帖子,不一定有人来入席,但凡有点原则的人,都不肯一而再,再而三的沾光。

    我向咪咪道歉,“要我们全家出动是很麻烦的。”

    “那么你一个人呢?”

    “改天我回请你如何,]我推她,“改天再约。]

    “现在说妥好不好,“她不知恁地,一定要咬住我不放,“下星期五,我来接你。”

    “到时再说,那一日,我好像要带孩子去打针。”

    “别再找籍口,”她笑,“到时我来接你吧。”她挂上电话。

    我拿看话筒呆半晌,你说奇不奇,她忽然对我发生这样大的兴趣,非得缠住我不可,说没有用意是假的,但到底她想在我身上得到什么?

    我没告诉士用,怕他小题大做,骂我不会说“不”。

    到了星期五,她在楼下等,这次换一架深蓝色大车、更加具气派。

    我想看看她葫芦内卖什么药。

    嘴里说:“我只有一小时午饭时间。”

    “可怜的光楣。”她笑着摇头。

    今日她精神仿佛很好,情绪也有进步,摆明车马,她高高在上,陪我这个土包子出来见识。

    我把心一横,罢,偶尔迟到一阵也不怕,我倒要看看她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去。

    车子往郊外驶去,平稳快捷,车外一切风尘都与我们无关,车内似仙界一般,我觉得很轻松,我不介意偶尔出来散散心。

    车子驶至一座两层高白色建筑物,幽静堂煌,花园种植各式奇花异卉,美得似童话世界。

    我喝一声采:“这是什么会所?”

    马咪咪说:“这是我的家。”

    “哗,”我说,“你好帅。”

    她笑说:“请进来。”

    门一打开,佣人列队出来称呼她。

    她招呼我在蓝白二色的客厅中坐下,我边啜蜜瓜汁边听她说话。

    客厅落地长窗对牢泳池,风景好得不能形容,我啧啧称赞,一边又说:“有钱真好。”

    “家父去世后,这幢房子给了我。”

    我们四处逛了一下,每间房都美奂美仑,花过一番心思,单是卧室连更衣室兼书房及私用卫生间已有我们徐宅整个单位大。

    了不起,我不再怪马咪咪口气大,应该如此,她有这个资格,不必过谦。

    我不停说好。

    参观完毕,她叫佣人开饭,精美清淡的三菜一汤也是刻意搭配。

    我这个客人做得很舒畅适意。

    她并没有拖住我!一点整她便叫司机开车送我们出去,我只会迟到三十分钟,不算过份。

    在车中我与她说:“我见过那么多房子,电影布景除外,数这间最美。”

    她忽然说:“如果徐士用娶的是我,他可以住在这间屋子里。”

    马咪咪好大胆。我一怔,便随即说:“你说笑。”

    “是,我说笑,他不希罕,他是个君子。”

    我说:“你也是个淑女,你一直对他很关心。”

    “你喜不喜欢这幢房子?”

    怎么,要把它送给我们?“当然喜欢,”我笑说。

    “给你住的话,你会不会开心?”

    我答:“如果是士用给我住的,当然开心。”

    “你看我住在这么豪华的宅子里,不会妒忌?”

    她的问题越来越过火,我全力以赴,“不会,什么都吃醋,那还得了,本市亿万富翁排长龙那么多,我怎么会妒忌。”

    她气馁,“我就是不明白,怎么你会比我快乐。”

    咪咪一下子收敛所有的笑容,面色阴黯?

    我不知说什么才好,车子很快送我回写字楼。

    她心理上有个障碍。

    为什么一定要比我快乐?

    我怎么会成为她的竞争对象?

    是因为士用的原因?

    她要证明些什么?

    她仍爱着士用?

    心中有一万个问题,问不出口,也不会得到答案。

    她说话这么露骨,这么偏激,一定要阔给我看,富给我知道,好使我产生不快。

    我的不快是否等于她的快意?

    即使是为报复,也太迟一点,我与士用结婚已四年。

    士用说得对,要疏远她。

    我问他:“土用,你坦白对我说,马咪咪有没有找过你?”

    “当然有。”

    什么?我膛目,“你从来没对我说起过。”

    “有么好说,像你郎君我这般风流潇洒的男人,追求者不知凡几,何劳一一枚数。”

    “别说笑,她找你做什么。”。

    “吃茶吃饭之类,有时候也故意说有生意介绍我。”

    “她是要拆散我们?”我怔怔的问。

    “不会的,真金不怕洪炉火。”

    “你有没有出去?”

    “当然没有。”

    “脚在我身上,她怎奈我何,你以为我像你,软弱不堪?“

    “你怎么知道我去过她家?”我惊问。

    “她同我说的,”士用拍拍我肩膀,着傻瓜,怕什么!你们两个都是女人,不会有误会。”

    我闷闷不乐。

    “她可有向你示威?”士用问。、

    “也不是,她很怪,先是抱怨几句,炫耀几句,后又讽刺几句,试探几句,我被她弄得六神无主,她情绪非常不稳定,我同情她不是,生她气又不是,同她计较太没器量,若无其事又似没血性,唉,这样的朋友真难结交。”

    “别理她,难道你我还要同情她不成?她现在是本市数一数二的阔女,有事没事,寻我们开心。”

    “能不能化敌为友?”我有我的想法。

    “咄,你别多事,谁有这个空。”

    她似乎只想证明一件事:她不快乐是事实,但作为徐士用这穷小子的妻子,我更不快乐。

    她一定要我比她更不开心。

    天底下竟有这样的女人。

    我在心底盘算很久,想解开这个结。

    士用一定会怪我多事,我却不这么想。

    我主动约马咪咪出来。

    她有点意外。

    我笑说:“地方由你挑,我去的地方你受不了。”

    那日我先带弟弟去打针,在约好的地方等她。

    马味咪看到我带看孩子,倒是一呆。

    我坐到车上才替弟弟穿回外套,他挣扎着叫,伸腿踢,野蛮得如一只小猢狲。

    我无奈的说:着你看,咳嗽未退,又不敢揍他,否则一哭起来,马上呕吐,你这架“天天一样。”我说:“味咪,烦你叫司机弯到西环去,快过年了,我要办货。”

    “货,什么货?”

    “七色大礼,送到公婆家去呀,什么发菜蚝干、冬菇虾米、元贝腊肠、什么都要,买好几斤,还得慢慢挑。”

    她张大眼,“他们又给你什么?”

    “一封红封包,五十块钱。”这是事实。

    “我的天,你哪来的开销?”

    “平时省吃省用,”我笑,“你身上任何一套洋装,我都没资格穿。”

    弟弟一定要爬到前座去。

    “这孩子好顽皮。”

    “跟他斗得精疲力尽。”

    “上次见到他好乖。”

    “那次他病傻了。”

    在南货店我买一大堆东西,好几袋,全放到马家大房车後面。

    我说:“现在可以去吃饭。”

    弟弟在吃巧克力,一脸咖啡色糖酱,我用纸巾替他擦,咪咪穿着浅色套装,躲得远远。

    我说:“士用两个姐姐嫁得不错,很喜穿戴,我都觉得自己不够华丽,不过我同士用说,总不能去借呀。”故意瞄瞄咪咪身上的金银珠宝。

    咪咪叹口气,“你的生活听上去也很复杂。”

    “谁说不是。士用本来帮他大伯做事,一次吃饭,他大伯把手搭在土用的肩膀上,眼睛看着我说:“你别弄错……我是老板,你是伙计。”老人家怕我是小掘金娘子,我无所谓,土用却很生气,过不久就辞工。谁家没有势利的亲戚,不高兴过时过节也得对着,闷死人。”

    咪咪不知如何搭嘴。

    “一家不知一家事,嫁过去好几年,还未能适应。”

    “我看你挺能干。”

    “没办法,我总得撑看——弟弟,你给我坐下来——我最怕生病,—躺下来,千头万绪的家事,没人理。”

    “不是有佣人?”

    “她算是很能帮手!可惜一个小婴儿已够她做,晚上那顿只得由我来。”

    “你下班还要煮饭,”咪咪张开口合不拢,“怎么可能?”。

    “说起不怕你见笑,有时由我做好,叫她来吃。”

    “太过份。”

    我笑:“听来彷佛很夸张,其实全是真话。过完年士用加薪,或许可以用多一个打杂。”

    “你看上去顶乐观活泼。”

    “是我的家我的孩子、当然要付出代价,不然怎么办?”我笑一笑,“味咪,我同你说过,你不会做我。”

    弟弟嚷着要上厕所。

    咪咪惊问我:“他才两岁多,你已不能控制他?”

    “你没有见家那个呢,七个月已经像小流氓。”

    “你放意吓我。”

    “我吓你干么,”我莫名其妙,“你又不想拿我的位置,做我这份工。”

    咪咪看看我,侧过头,眼睛看窗外的风景,我也不自语,车里只馀下弟弟的歌声。

    她那么聪明,应当看出来,做小家主妇颇需要点天份。

    我缓缓说:“幼时听过一则童话:甲抱怨他肩膀上负担重,要同乙换,碰巧乙也嫌重,於是同意对换,谁知背着对方的包袱,更觉痛苦不堪。”

    咪咪没有回答我。

    “快乐是一种心境。你有烦恼我也有,人人都有。你有乐趣我也有,人人都有。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

    她还是不响。

    “司机先生,请你驶往东区,我们想回家。”

    咪咪转过头来,“改天再吃饭吧。”

    我紧紧抱着弟弟:“怕只怕丢不下这个宝贝。”

    我问士用,“马小姐还有没有同你联络?”

    他装作很惆怅的说:“没有,不知怎地?断了音讯,大概终于心死了。”

    也许我自暴其丑感动了她,更可能的是,她对这项游戏已经玩腻,现在她又去羡慕别的女子,画家、演员……认为她们比她快乐。

    她有的是钱,有的是时间。

    我有家有孩子。

    世事原是很公平的。

    Baby Blue:

    第一次看到她,她脖子上悬一条金链,金线绕出BABY

    BLUE字样。

    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当然。混血儿,眼睛很大,高鼻子,穿那种宽大但如果身栽好只有更诱惑的衣服,衬着别致的饰物,令人行注目礼。

    她穿大衬衫,牛仔裤,嘴里还嚼口香糖。

    只听得表娘在背后骂她:“这只狐狸精,干么又来了,她知不知范家同她已没有任何关系。”

    我好奇起来,“她是谁?”我问。

    妈妈立时白我一跟,“别问那么多。”

    但我已不能控制我的好奇心

    大姐随我的目光看过去,嗤的一声笑出来,“还女孩子呢,那我也是女孩子。”

    “喂,说呀,她是谁。”

    “那是你宗表哥离了婚的妻子。”

    我大吃一惊,“宗表哥结了婚我怎么不知道?”

    “你在外留学,当然不知道。”

    “说给我听。”

    “关你什么事。”

    “说嘛。”我拉住她的手。

    “不是都说了吗,离了婚。”大姐甩开我。

    我在人群中找宗表哥。

    他如平常那般沉默,拿着鸡尾酒,站在一角。

    “毕业了,不走啦,打落凡间,要找工作做。”

    宗表哥看我一眼,拍拍我肩膀,“你怕什么,无论哪个叔伯的公司或厂总用得到人才。”

    他是一个内向的年轻人,动不动还会红面孔,我真不能想像他会在短短的时间内秘密结婚,且又离了婚。

    “表哥,那是你妻子?”我索性单刀直入。

    他一呆,目光有点呆滞,点头:“是。”

    “从没收过你的喜帖,怎么一回事?”

    “没有请客。”

    “已经离了婚?”

    “约翰,别再问下去。”他有点激动。

    我说:“对不起,但我俩自幼一齐长大,我不但好奇,同时也关心你。”

    “总而言之,我做错了。”他低头说。

    “那么她今天又怎么会来?”

    “她说喜欢参加订婚酒会,请求我让她来,我觉得无所谓,她又与珍表妹蛮谈得来。最主要的是,我想见她一面。”

    “仍然爱她?”我还在发问。。

    宗表哥点点头。

    “她叫什么名字?”

    “蓝宝。”

    呵,所以配着BABY

    BLUE字样的项链。

    我真想知道整个故事,但每个人都不愿多说,我又不忍逼宗表哥说出全盘真相。

    珍表妹穿着缎子小礼服亮相,她未婚夫一表人才,站在她侧跟,接受祝贺。

    这个叫蓝宝的女孩子第一个过去亲吻她。

    那么多人,只有她衣冠不整,彷佛旅行返来,但这并不损害她的美丽,她一派自在,并不介意人们怎么看她。

    我很佩服她。

    表姨仍然喃喃地表示不满,“神经病,离婚也由她自己提出,此刻又跑来坐着。”

    我把以上的资料略作整理,得到的结论如下:宗表哥娶蓝宝这个女孩子,是因为他爱她。我知道叔叔及婶婶的脾气,他们一直希望得到名门闺秀作媳妇。当然不会喜欢像蓝宝这么不羁的女子,况且又是混血儿。所以宗表哥这头婚事没有得到大人的支持,过不久,基于一些原因,他们离了婚,分手由蓝宝提出。

    蓝宝大概什么也没有得到,因为宗表哥一角钱也没有,叔叔把一切财产提在手中。

    今天她来范家的喜庆场合,分明是示威。

    亲友间开始窃窃私语。

    我走过去,向她自我介绍。

    “你好,我是范约翰,我们还未见过面。”

    她有一丝诧异,随即说:“我听宗说起过你。”

    我轻轻托看她手肘,引她出花园。

    我说:“你的眼睛是褐色的,并不是

    Baby

    Blue。”

    她一听,仰头笑起来,半晌说:“你比阿宗活泼。”

    我说:“宗表哥是君子。”

    “呀,是,君子。”

    我们在花园散步。

    “结婚多久?”

    “一年半。”。

    “住在什么地方?”

    “我的家里。”

    我说:“宗表哥一直没向我提起。”

    “一开头。双方都知道不会长久。”她非常无所谓。

    我看她一眼。

    “你故意引开我?”

    我点头,“我们去市中心喝杯东酉,别使他们尴尬,来。”

    她摇摇头,“我为什么要听你的?”

    我想一想,“因为你我同是不羁的人。”

    她笑出来,“好。”

    “我说的是真话,大人不止一次害怕我会把表妹表弟们带坏。”

    她是个很爽快的人,表面上一切不在乎,内心世界则不得而知,如果她尚有内心世界的话。

    我开始了解宗表哥为什么会喜欢她,她跟他完全不同,他在她身上获得另一境界的芬芳及刺激,使他迷恋不已。

    蓝宝是中葡英混血儿,父亲是西洋人,母亲上海人,她会说流利的葡语、英语、粤语及沪语,却只念到中学毕业。(这就嫁到范家来了,啧啧啧,范家根本不当中学生是念过书的人,堂弟妹他们至少捞个管理科硕士才敢返家,不成才如我,也混到博士衔头。)

    她做过许多工作:人寿保险经纪、文员、时装店售货员、模特儿、教健身操、推销化妆品……都没做得长。

    这类女孩子在大都市中多得数不清,本市起码有三十万名,但蓝宝长得特别美丽。

    她在很偶然的机会认得宗表哥,他立志追她,拿着信用卡买尽名贵的礼品来奉献给她,才三个月,她便答应跟他,那时候,她在美容院教按摩。

    婶母气得几乎爆血管,据蓝宝说,就是为看好玩,她才嫁阿宗,看看那五十多岁,体

    重超过七十公斤的专横老太太能拿她怎么样。

    她转着咖啡杯,感喟的说:“不过阿宗最惨,几乎被家人赶出来,又断了他经济来源,

    我是同情他,才同他分手,好让他回家。”

    我啼笑皆非:“他可以找工作,那里就像阿芒与茶花女了。”

    “一万数千,要来作啥?”没想到蓝宝口气那么大。

    “那么,你现在的生活如何?”

    “好得不得了,我刚自巴黎回来,下个月又去埃及。”她朝我眨眨眼。

    “同谁去?”我微笑问。

    “六月去东京则同阿宗。”她答。

    我也早猜到他俩藕断丝连。

    她侧头看看我,“你很聪明,比阿宗精灵一百倍。”.

    “所以你不会爱上我这样的人,尽避我们两兄弟都姓范。”

    她立刻答,“像你这样的性格,也不会轻易爱上人。”

    喝完咖咪,我把她送回家,她住在草莓山的洋房,此刻想必有人上门替她按摩,她不必做任何事了。

    我觉得宗表哥是个妙人,自助这么斯文、听话,品学兼优,规规矩矩,烟酒不来,是我们小一辈中模范生,大人叫他坐便坐,叫他站便站。可是後来他背叛得多彻底。

    我莞尔,真幽默。

    我回到范宅,派对还没有散。

    妈妈瞪着眼问我:“你同那女子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想说去风流,又不敢,只得答:“把她送走,免得尴尬。”

    妈妈狠狠说:“这种女人,近不得!“

    我不相信耳朵。妈妈一直保养得很好,五十多岁,看上去如四十多岁人,衣着摩登,谈吐文雅,但不知怎地,如今为着针对篮宝,口吐老虔婆语录。

    阿宗过来同我说:“谢谢你,约翰。”

    我拍拍他肩膊,“她很可爱。”

    “我知道你会同情我。”

    我不响。

    他无法照顾蓝宝,自身又陷入窘境,是她想出这个办法:他回家来继续做其大少爷,她在外头做,名日分手,其实比以前更接近。

    不过阿宗是痛苦的,他不能单独拥有蓝宝。

    蓝宝倒不在乎,或老她掩饰得好,我不清楚。

    妈妈那夜还在说:“幸亏离了婚,阿宗还可以从头来过。”

    我问:“是无条件分手?”

    “怎么会,听说你叔父还是花了钱的。”

    “多少?”

    没见提起,吃了哑巴亏,折了威风,自然不说,你那叔父……阴沟里翻船……当年与你父亲争遗产那个狠劲也不要去说他了,气也气死,吓也吓死,都说现眼报……”

    我微笑说:“妈妈,你老了。”

    我同阿宗说:“或许你可以带着她到外国去,我记得你们一家都用外国护照。”

    “她不愿去,说无聊。”

    真是个奇女子。

    “在这里要什么有什么,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到外国守在屋子里煮饭洗衣看电视,她不习惯。”

    “你们两个都已被这富庶的社会宠坏。”

    阿宗不出声。

    我听说叔叔叫他再婚,介绍许多女孩子给他。

    “不。”他说。

    他解开衬衫钮扣,给我看他挂着的项链,与蓝宝那条一模一样,写着BABY

    BLUE。

    这对夫妻,不知可怜抑或可笑。

    他廿五,她才廿一。

    “她怎么会有一个这样的名字?”

    “她母亲希望她有一双蓝宝似的眼睛,小时候,人们叫她蓝宝宝。”

    嘿。

    “她母亲做什么工作?”

    “一间英资洋行里做女秘书。”

    “她现时在哪里?”

    “心脏病去世,才活了三十五岁。”

    又是一个故事?在那个年代,女郎们都穿高领子窄身旗袍,且有衬裙,都镶狗牙花边,一蹲下,看到两层袍叉。

    “她父亲?”

    “回国去了。”

    “哪个国,英?葡?”

    “不知道,他是香港出生的。”

    “蓝宝自幼生活并不不好过。”阿宗说。

    “可以想像得到。”

    “她曾经报名竞选香港小姐。”

    “没选上?”

    “没有?”

    “她样子太野。”

    “她自己也这么说。”

    “你们打算一直这样下去?”

    阿宗摊摊手。

    蓝宝同一个商人走得很近,半山洋房由他租给她住,五万元一月租金,还供她用两部车。这件事很公开,范家每个人都知道,人家为着表示大方,当面一字不提,背后当然先是咒骂,后又称善,刻薄的叔叔终於碰着定头货,丢尽脸。

    她随商人去了埃及,阿宗便很低沉,开始喝酒。

    我去打听过,那商人相当殷实,对蓝宝很好,他在韩战期开始发迹,做出入口,卖巧克力及车辆给美国人运到南韩,赚了一大笔,继而买许多房子,眼光很准。在本市虽无名气,但实力不下於范家。

    等蓝宝回来,我去探访她。

    那位殷商碰巧在家。

    经佣人传达,她披着家居袍子出来见我,并不怪我冒昧。

    “呀,约翰。”她如称呼自家的兄弟。

    殷商自饭桌上询问:“是谁?”

    蓝宝随口答:“我表弟。”

    我忍不住要笑,这样的陈腔滥调亏她答得出来,还能通用吗?

    谁知那殷商“啊”地一声,深信之,并且说:“随便坐,别客气,我要回公司去。”

    他便由司机送出来。

    到这时候我暗暗佩服这个老人。

    是要这样子,否则的话,如何叫蓝宝服帖,单有几个臭钱是不够的。

    “阿宗情绪很低落。”

    她听后不语,点起一支烟,吸几口,又按熄,拉拉衣襟,缩缩鼻子,一连串小动作,看得我目不暇给。

    “我也很苦闷。”

    “如果你愿意与他重修旧好,我愿意帮忙。”

    “长贫难顾。”

    “贫?你们俩太过就於逸乐,距离贫还有一大段路,”我有点生气,“人生目标是什么,总要清楚点,要钱不要心,要情不要金,你们的毛病是贪。”

    她把脸理在手中,过很久说:“约翰,你说得有道理。”

    我叹口气,看看她住宅的环境,装修得十分华丽堂煌,却又不落俗套,范家并比不上。

    我说:“他对你很好。”

    蓝宝幽幽说:“太好了,给我足够的钱,又给我充份的自由,所以我也不便太过份。”

    我坐在柔软的沙发上说:“我看得出来。”

    “他向我求婚?”

    我意外,扬起眉毛。呵,求婚。

    “老头向你求婚?”

    “他并不那么老,才六十二。”

    “‘才’六十二!”我说:“你几岁?你才廿一。”

    “又怎么样?”

    “他可以做你太公。”

    她又笑,“又怎么样?”

    我无言。

    最后我问:“你不是真的考虑嫁他吧?”

    她耸耸肩。

    “告诉我。”

    她没有回答了。“别跟阿宗说。”

    “我不认为他会伟大得去自杀。”我说。

    “好。”。

    住进金屋的人很难再搬出来。

    洋房外小径两边种满鸢尾兰,青莲色花瓣柔软地在风中拂动。

    她是不会出来的了,我知道。

    阿宗酗酒。

    沈婶诉苦,苦得几乎滴血,乖儿子变成这样,亲友又不同情他们,怎么办好?

    我同妈妈说:“宗表哥仍然爱蓝宝。”

    “我们也听说。”

    “叔婶不能爱屋及乌?”

    妈妈问:“你说什么?”

    “把蓝宝叫回来,让她与宗表哥重拾旧欢,我保证天下太平。”

    “这怎么可以!”

    “如果他们爱宗表哥,有什么不可以。”

    妈妈沉吟半晌,捏看手,“我去同他们说,如今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如果宗表哥不是到很差的地步,他们才不肯委屈。

    妈妈哺喃自语,“这个小掘金娘子,好不刁钻,”忽然转到我这边来,“你不会这么做吧,约翰你不会陷父母於不义吧。”

    有时她用辞怪得不得了,我笑出来。

    此刻宗表哥由模范生变为劣等生,大家敬而远之,他地位一落千丈。

    为可惜宗表哥之馀,也不禁暗暗心凉。

    叔叔那时最爱说:“约翰什么都好,就是(数我的缺点),如果能像我们阿宗一半就好了。”

    说多了,仿佛我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心中讨厌他,他还不知道。

    爷爷虽然七十多岁,但头脑还很清醒,非常留意哪个孙子听话,哪个不能成才之类,你说,不是断我路是什么。

    如今,阿宗在爷爷面前,也不很馨香了,哈哈哈哈。

    叔叔想约蓝宝出来,她不肯,拒绝,摆架子。

    我偷笑。

    婶婶出马,也遭同样待遇。

    我到底不忍心,一个电话把她叫出来。

    “为什么我请你,你就出来?”

    “因为我们还算是朋友。”

    我问:“为何多月不见阿宗?”

    “无可奉告。”

    “不要耍我。”

    “你们范家到底想怎么样。”

    “大人打算牺牲自尊,请你打救阿宗,他越来越颓废。”

    “我并不是神医。”

    “给你们一笔开销,送你们往外国,你去不去?”

    她犹疑。我心头一宽。她还是爱阿宗,不然不会有保留。

    “你算是说客?”

    “我哪有资格。”

    她看到空气里去,目光有点呆,凝重的脸蛋很像洋娃娃,美则美矣,毫无灵魂。

    她维持这个姿势很久,然后说:“好,你同他们说,我肯去,不过我有条件。”

    真的?我没说出口,我不相信。

    由我做中间人,替蓝小姐及范家三老爷安排了约会,蓝宝自然知道怎么开条件,如今

    她可以扬眉吐气了。

    谁也不用替她担心。

    只知道谈判成功,宗表哥开始收拾行李,他们的目的地是纽约市。

    多好,我想,反正不过是叔叔的九牛一毛,反正迟早都得留给宗表哥使用,乐得预支,皆大欢喜。

    听说(一切都是听说)钱已经过户。

    又听说叔叔不肯写蓝宝的名字,必须他们两人同时签名才拿得到钱用。

    她向我道谢。

    “我一直喜欢你。”

    “真的?”她眨眨眼。

    “真的。”

    她笑,“如今阿宗可以脱离家庭到别处去吸口新鲜空气,真替他高兴。”

    “你的苦肉计成功得很哇。”我说。

    “什么苦肉计?”她不悦。

    “不是你教他堕落萎靡来恐吓他父母?”

    “当然不,”她有点愤怒,“你们范家的人老以为别人要占你们便宜,连你也不例外。”

    “蓝宝,说老实话,你是有点手段的。”

    “约翰,你也有好处呀,因为这件事,你也收过一笔车马费。”

    我尴尬的笑。。

    蓝宝非常尖锐,什么也给她猜中。

    “同你说,你也不相信,我是为阿宗好,他再留在范家,真会变成一个废物。”

    “难道你不为自己?”我问,“只要两个人的签名……你叫他签,他是不会不签单。”

    她大笑,“所以说你们范家的人都糊涂,我没想到连你也在内。”

    “怎么?”我不服气。

    “你去问阿宗,我把条款改了,只要他一个人签字,便可得到一切。”

    我呆住。

    我瞪着蓝宝。

    “算了,”她温和寂寞的说:“你是不会明白的,你们范家……”

    “告诉我!”我冲口而出:“我愿意知道。”

    “我不会跟阿宗去纽约。”

    “什么?”

    “我不去,他一个人去。”

    我如堕入五里雾中,“我不明白。”

    “我说得再明白没有,我认为他应当好好独立生活,有一段冷静期,把事情想清楚,决定新方向,才从头努力,我帮了他一个小忙,使他不必担心这段日子的生活费用,如此“如果我不用一点小手段,他父母怎会放他走。”

    “你呢,你留在此地干什么?”

    “我?你猜猜。”

    猜不到。

    “会不会是——”

    “我答应嫁我男朋友。”

    “不可以,你与阿宗是相爱的,如今范家已准——”

    “哼,范家,你们以为你们是什么?”

    “蓝宝,不要赌气。“

    “我才不会,我不想背着他过一辈子,与他在一起,我将永远忘不掉他为我作出的牺牲,何苦,我有我的世界,我有我的天地。”

    我听得呆了?

    真没想到她这么倔强。

    “他大后天要走了。”

    “他可知道你不与他同行?”

    “知道。”

    “他舍得?”

    “他是受过教育的人,知道怎么做才对。”

    “对不起,我看错了你。”我低下头。

    “不要紧,我也看错了你。”

    我啼笑皆非,既惭愧又不好意思,一时说不出话来。

    她仰起头,“我要走了。”

    她用手拨一拨金项链,发出悦耳的铮一声,金链闪一闪,上面写着BABY

    BLUE。

    真是一个难忘的女子,又偏有着这么难忘的名字。

    试练:

    “是吗?”她眯着眼睛问:“上帝真的与我们同在?你真相信?”

    说话的时候,她并不安份,双腿不停的弹动,一边听耳筒收音机,还连带咀嚼口香糖,半丝诚意也没有,脱口而出,问我这么严肃的问题。

    她的头发剪成一层一层,熨得似铁丝般,四处洒开,发消已经焦黄,头顶还染著一片彩蓝。浓厚的化妆搭在脸上,却掩不住她精致的五官。

    如果把化妆抹掉,发型改一改,换掉身上的衣服,她也许就是一般人所说的青春玉女。

    如果她肯换下身上的衣服,如果她身上穿的可以算是衣服——那些黑色的,一条一搭,拉过来又扯过去的廉价时装,线口早已松掉,纽子一半掉下来,似在身上披一张肮脏的床单。

    很多人问过我这样的问题:你真相信上帝?

    自从在初三,我决定读神学做牧羊人以来,连父母亲都这样问过我。

    活泼顽皮的同学们,也不放过我。

    我早有一大套理论,随时取出与他们辩证,但今日,被这女孩子一问,我竟然答不出来。我在教会里,已经接近休息的时分,聚会早已散去,只剩下我与清洁工人。

    刚要走,她进来了,背着大袋.手上戴露指手套,足上共穿两只镶花边的袜子,银色皮鞋,脖子上挂满假珠子,大耳环。

    她像棵装饰好的圣诞树。

    我忍不住微笑。

    从前,他们称这种不羁的少女为女阿飞,现在真不知这叫什么,想必有个专用名词。

    她扭着走过来,一边诧异的问:“怎么,现在流行白衬衫卡其裤?不会吧,这么土。”

    “我是本教会的弟兄。”

    “呵!什么叫弟兄?”

    “在教会中,人人像兄弟姊妹一样。”

    谁知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引得她轰然大笑,弯下腰,踢足。

    这样的女孩子,怎么会走进来?

    她自己告诉我,“我偶然路过,经过这里,好奇,进来瞧瞧,弟兄,你看我,还有救没救?”

    我温和的说,“上帝救世人。”

    “是吗,上帝真与我们同在?你真相信?”她问。

    我说:“是,我相信。”

    “怎么会,怎度可能,他在什么地方,他看到你,看得到我?说来听听。”

    “请来做礼拜,牧师会得告诉你。”

    她扁扁嘴,“拉客!”

    “今天我们要休息了。”

    “逐客?”

    她牙尖嘴利。

    我捡起公事包离开,她紧紧贴在我身后。

    她嘴巴在哼一首歌:“你你你,你使我震荡……”

    奇怪,她跟牢我干什么?

    司机看到我,把车子驶过来。

    她吹口哨,“没想到你是富家子。”

    我拉开车门,她忽然开进车子,“送我一程。”她已经坐好。

    我很犹豫,请客容易送客难,不过有司机在,我也不怕。

    她狡猾的笑,“上帝救世人,你刚送我一程都不肯,说时容易做时难。”

    她也说得有理。

    她向我挤挤眼,“上主连麻风病人都医,你呢?”

    我没想到她知道这么多典故,不禁看她一眼。

    她得意洋洋地说:“幼时,我上过主日学呢。”

    “去哪里?”我问。

    她双眼骨碌碌的转,“兜兜圈子再说。”

    我同司机说:“先把我送回去,随即送这位小姐。”

    司机在倒后镜看她一眼,不作声。

    “你这么傲慢,怎么做个好弟兄?”她问。

    我在家门前下了车。

    她也说得对。理论上我很明白,越是罪人,越需要赦免,但真正看到她那样的女子,先吓个半死,动弹不得,她还不算是坏人,只不过背境环景与我略有不同而已。

    回到家,我想了很久,她是否来试练我的人?

    那夜我睡得很坏。

    第二天出门去上课,有人在门口叫住我。

    “嗨。”

    是昨天那女孩子,今日改穿窄裤靴子,坐在栏杆上,半仰起头,眼睛仍眯成一条缝。

    她寻上门来,怎么办?只得沉着应付。

    “不睬我?对对对,分别为圣,你是圣人,我是罪人,哈哈哈哈哈你不救我吗,你看着我沉沦?”

    我转身沉着的答。“小姐,如果你有困难,我愿意与你参详,但如果你只为取笑我,恕我对你冷淡。”

    她一呆。

    我已经上了车。

    我益发觉得,做牧者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放学,她已不在,当然,傍晚时分,正是他们开始出动的好时光,我摇摇头,回房温习功课。

    对牢课本,我却在想别的问题。

    我一直坐在台前到深夜,唱机放着柴可夫斯基的钢琴协奏曲,近十二点时,天下起雨来。

    窗口朝花园,玻璃上发出嗒嗒声,我开头以为是雨声,后来觉得声音太大,起了疑心,看出窗户外,只觉漆黑一片,再凝睛,忽而看到花丛树影中有一张面孔,吓得我跳起来。

    鬼?

    书生在书房夜读,女鬼出来引诱他,这些故事在今日还会发生?

    我退至房间一角发呆,那是一个女人的面孔,她伸出手来拍我的窗门,一边张开嘴叫,我听不到声音,因为玻璃隔着我们。

    我终於鼓起勇气,过去打开窗门一条缝。

    那女子喘息,“放我进来!”

    她整个身子被雨淋湿,头发黏在脸上,化妆品糊掉,青一团紫一团。

    她突叫,“放我进来,他们在追我,快放我进来。”

    我认出她,她就是那个问我是否真信上帝的女孩子。

    “我是苏珊,你认得我,快放我进来。”

    我把窗户推开.风跟雨立刻飘进书房。

    “我开门给你。”

    “不,来不及了,快。”

    她已攀进窗门,我一拉,她耸身跳进来,一跤摔倒在地上。

    我扶起她。

    她雪雪呼痛。

    “你受伤?”我惊问。

    “快把窗帘拉拢。”她咬紧牙关。

    我立刻放下帘子。

    到这个时候,我发觉她脸上肿的青的不是化妆,而是伤痕,手臂上有条伤痕,正在流血,衣服上全是泥浆,又撕成一条一条。

    我扶她进浴间,“快洗一洗,然后让我看要不要叫医生。”

    “不,不要医生。”她惊惶欲绝。

    “看,”我问:“你不相信我?你不相信一个信上帝的人?”

    她过半晌,只得点点头。

    我回房去取了我的卡其裤与衬衫给她换。

    她进浴室去。

    我说:“别锁门,有什么事我可以知道。”

    她点点头。

    她遭人殴打。谁?当然是仇人。

    这样的女孩子平日撩事斗非,得罪人不会少,同她作对的,说不定也是一帮年纪相仿的女孩。

    为一点点小事,或为争台子,或为争男友,甚至是看不顺眼,都可以拔出刀子相向。

    可怕。

    这样一个可怕的女子,此刻就在我家的浴室里。

    我不禁头痛起来。

    她出来了。

    我抬眼看去,几乎不认得她。她浑身经过洗刷,一切铅华尽去,头发驯服,面孔素净,至今我才看清楚她的五官,不失秀丽,她脸颊上有瘀青,嘴角碎裂,肿出一大块,手臂那条缝子足有十公分长。

    我立刻打电议召医生来。

    “他们会发觉我在此地。”、

    “不会的,你放心好了。”

    “谢谢你,”她低下头来。

    穿着男装的她有一股特别的味道。

    我说:“这样打扮岂不是更好。”

    她不出声,靠在沙发上,没一下子就彷佛憩看了。

    医生在三十分钟后到达,替她料理伤口。她肩膀上有刺青,是一条青色的小蛇,栩栩如生。

    医生看我一眼,留下药走了。

    “好好休息。”他吩咐。

    苏珊问:“他会不会说出去?”

    “绝对不会,你放心,这位医生在我们家出入,超过十年。”

    她看看四周,“你很富有。”

    “我父亲的环境相当过得去。”

    她又跳起来,

    “他会赶我出去。”

    “我父母在美国渡假。”

    她松口气。

    “饿?”

    她点点头。

    “爱吃什么?”

    “三文治。”

    “可以,我叫人替你做。”

    “有没有酒?”

    “有,不给你。”

    “求求你。”

    “不行,医生开出的药有镇静成分。”

    她懊恼的问:“我为什么要听你?”

    “因为你在我家。”

    她气馁,但眼睛犹自闪着野性的光芒。

    她的故事,可以猜到七成。

    堕落的少女,大多来自不愉快家庭,家中孩子多,挤在一道,父母疏於管教,她们又不安贫,结交损友,一下子就沦为不良份子。

    苏珊不知有多久没回家了,奇是奇在她不愁穿,亦不愁吃。

    我问:“今天的意外是怎么发生的?”

    她不在乎的说:“争。”

    “争什么?”

    “客人。”

    “你已出来赚钱?”

    “当然,否则谁负责我的生活?我父亲因工受伤,躺床上已有六年,我母亲在精神院,我有四个弟妹,大哥在狱中,二姐在女童院守行为,你还要听下去吗?”

    夸张得如一篇社会小说。

    我问:“你会不会改过自新?”

    我等待着她轰然大笑。

    她没有,她叹口气,“改过后又如何,到工厂去做一份工,重新找朋友?太累了,人家也不会接受我,我现在过得不错,很多大学生的收入还不够我好。”

    她做的是什么?我不敢问。

    “我每天只要工作三小时,每星期三次,嘿,多么舒服。”

    我忍不住说,“那为什么要被人追杀?”

    她开上尊嘴。

    她们因自卑的缘故,最喜夸张,又爱面子,爱幻想。

    “改过之后,至少可以做正常的人。”

    她不出声。

    佣人送来三文治,她吃完,问我在什么地方睡。

    “你睡客房。”

    “你们有钱人。”她的声音有点毒,“房间空着没人住,我们是睡地上大的,天气热,地下也不够睡,只得带张席,睡到门外去。”

    我不敢出声。

    幸亏她笑一笑,“对不起。”

    “不妨。”我带她进客房。

    我一夜不寐。

    想到很多问题,最后频频读诗篇第二十三篇,读到天明。

    苏珊发很高的寒热,我再召医生。

    医生看我很认真的样子,告诉我,“只是受风寒,放心。”

    我只得把她留几天,待她痊愈了再说。

    苏珊开始胡言乱语,一时说爱她的外婆回来了,又他时求人不要追牢她。

    忽然指着天花板说:“你是谁,快走快走。”大哭起来。

    医生说:“有些人是会发梦呓的。”

    我很镇静。

    我请了几天假守在屋子里,待她痊愈。

    年轻力壮,到底好得快,又有医生专心照料,连她其他的小毛病也联带治妥。

    退热己是五天之后。

    她瘦许多,脸上的瘀肿全消,人更加清秀。

    我问:“好吗?”

    她点点头,“一辈子人,最舒服是这几天。”

    “来吃些香米粥。”

    她默默看我一眼。

    苏珊的戾气大减,言语斯文有礼,居移体养移气,成个人变了。

    我问:“你打算怎么样?”

    “好了就走。”

    我说:“回到原来的地头去?”

    “路是人走出来的。”

    她微笑,“同上帝爱世人一样老土。”

    “不要亵渎上帝。”

    “你住在一幢有七间睡房的住宅中,当然觉得上帝存在。”

    “你现时也住在这里呀,你不感激他?”

    苏珊一时答不上来。

    “如果你需要辅导,我可以帮你。”

    她问非所答:“你父母几时回来?”

    “起码要等下个礼拜。”

    “我可否多住数天?”

    “自然,不过我要上学。”

    “上学。”她苦笑,”我们像是活在两个世界里。”

    “你并无毒瘾,你很容易改过自新。”

    “让我想一想。”她敷衍着我。

    我叹口气。

    周末,我没有出去,暗中注意她的动静。

    她用我家的电话来同手足联络,这会给我们麻烦,但我并无阻止她。

    我留意她说话,看看有否用黑社会术语,她声音压得很低,听不见。

    “当然要钱……好,出来找你……那一帮人,静下来了?唔唔,好好,是。”

    打哑谜一般。

    她这几日很静,跟我当初看见她时有很大的分别。

    我去上学那日,她要跟我出街。

    “干什么?”

    “买些日用品。”

    “又要化那种妆,穿那种衣服?”

    她微笑,“你不是要管我吧?”

    我看她一眼,“我是纯为你好。”

    那一日,在学校表,闭上眼睛,便想起她,像是遭狐惑一般。

    放学思忽赶回去.她在书房不知写什么,我唤她,她抬起头来,脸上已化了妆,身也穿着新衣服。

    “可是要走了?”我问。

    她斜着身子,侧着头看我,“怎么、不舍得?可是还要救我?”

    我的心一震,立刻努力压抑自己,立刻眼观鼻,鼻观心,淡淡的答:“你先要自救。”

    “是吗,上帝不救我?”她笑盈盈的说。

    我看着她,不忍再让她堕落,但确又没有办法救她,我没有能力长时期收留她?亦不会娶她,供养她,她自然也不会为我丧失自由。

    我在呆想,她已坐下。

    “我想向你借钱,”她说。“你有钱吗?你肯借吗?”

    “我只有数千元现款。”

    “嘿!”她冷笑,“果然,有没有信用卡?”

    “我有一张附属金卡。”

    “咄,我也有,此刻金卡满天飞,啥稀奇。”

    我有点悲哀,这个野性难酬的野猫型女子、我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问:“你需要多少?”

    “你尽身边所有给我好了,别担心,我会还你。”

    我进房去拉开抽屉把钞票数给她。

    “要不要我签欠单?”她笑问。

    “你会回来吗?”

    “我回来,呵,对,上主医治十个麻风病人,只有一个回来,有九个不知所踪。你要我回来?”

    她对圣经故事真是很熟的。

    “我愿意做你的朋友。”

    “我不回来,也是为你好。”她叹口气,“你想想,似你这么白璧无瑕的一个人,同我这样的女人做朋友

    ,会有什么后果?”

    “你住在象牙塔中,我住在阴沟里,我们不可能做朋友。”

    “那你当初为什么跟着我?”

    “因为你好玩。”

    “现在不好玩?”

    她摇摇头,“你对我不错,我不忍心提这个玩字,要玩,我找别人玩?”

    这么豪爽,居然放过了我,但我反而恍然若失。

    “我还要在这里躲一躲,过三两天,就可以走。”

    司机告诉我,这一两日,已经有形迹可疑的男女在门外徘徊。

    找上门来了。

    “有什么举止?”

    “还没有,但是否要报警?”

    我想一想,“不用。”是敌是友还分不出来。

    司机根警惕,“我们要留意门户。」他向苏珊的背影呶一呶嘴。

    “我省得。”

    “老爷大后日回来。”

    “我知道。”

    “那位小姐不是把这里当联络站吧。”

    我同司机说:“你不用操心。”

    我在这个家的地位并不高。

    去上学时,我留意门口,果然有人鬼鬼祟祟的探望,但看到我并无行动。

    我有点忐忑,同这些人扯上关系,是祸不是福。

    我问苏珊:“有没有看到那些人?”

    “什么人,”她若无其事,“你别多心。”

    “别瞒我,如果你当我是朋友,别瞒我。”

    “有我在,他们不会伤害到你。”

    我无言。

    那夜睡到一半,只觉有一个人在我脸上呵气。

    我惊醒,伸手一挡,碰到柔软的身体,我回过神来“苏珊?下得我一身冷汗。”

    她向我靠过来。

    我心跳得如要自喉咙跃出,半睡半醒,似幻以真。

    她睡在我身边,把头搁在我臂弯里。

    我的心在那一刹间,忽然明澄,了无杂念。

    我并没有推开她,但轻声问:“这是干什么,引诱我?”

    “不,报答你。”

    “我不需要你报答,而且这样做法也不对。”

    “别在这种时候说话。”

    多年的修练到底使我与普通男人有点分别。

    “苏珊,你误会了,这种原始的办法,是行不通的。”

    她大惑不解,“你不喜欢我?”

    “正如你说,就因为喜欢你,所以才不同你玩。”

    她沉默,身体离开一点。

    我暗自松一口气。

    她说:“我不知道有什么其他的办法可以报答你。”

    “你可以答应我,以后切勿这样用你的身体。”

    “我除了身体,一无所有。”

    可怜的苏珊。

    我叹息一声。

    她又伸出手臂紧紧抱住我、

    我要开灯,她阻止我。

    “别,别动。”

    我说,“天快要亮了。”

    “你真是一个好人。”苏珊说。

    “你也可以做一个好人。”

    她打一个呵欠,“可惜好人都是大闷人。”

    这个女孩子,复是复杂到绝点,个也简单到顶点。

    我轻轻起床,立刻穿上外衣,改坐到沙发上去,与她维持距离。

    刚才真是险过剃刀边缘。我怔怔的想,但是我有没有后悔?我的信仰、教育与性格都令我临崖勒马,但是我心中的真意愿究竟是怎么样的?我答不上来,也不敢答。

    我用手捧着头,思想良久。

    我所认识的女孩子,个个斯文有礼,多多少少带些做作,教养使她们紧紧戴看面具,越是矜持越是假,越是与众不同越矫情……

    苏珊与她们完全不同,那么多男人喜欢坏女人,不是没有道理的,她们豪迈、激情、自然、充满诱惑,野玫瑰、水远在男人生命中添增色彩火花。

    我梳洗后上学,一路上感慨万千。

    那日回来,司机说,苏珊已经离去,同日大门外可疑人物也同时失踪。

    司机的语气很安慰,由此可知,他已担心良久。

    一个字也没有留下。我找遍客房,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有,多么爽快,要来就来,要去就去,没有再见,没有眼泪。

    以后还会见到她吧,总会有机会的,人与人生间的缘份奇得不能冉奇。

    每次我在礼拜堂,总留意门口,等一个美艳不羁的女孩子来问我;“你信上帝,真的?”

    真的。

    我不会忘记她。

    夏竹:

    大雾,港督府杜鹃花开得遍野漫山。

    我早换上夏季衣裳,冒着重伤风的危险,偷得一些浪漫。

    去年选购冬装的时候,兴致勃勃的,多么向往它们的松软厚实,一到季末,马上改爱轻俏的细麻布。

    人。

    人就是这样,得陇望蜀,心变得快。

    工作还是那份工作,老英国人被调回祖家去——大家松一口气。

    老英早年不知在本国做啥子工作(清道夫?书记?),早不可考,来到殖民地着实威风数十年,丰厚的薪水,数十名大学生被他呼来喝去,一千平方米的公家宿舍,然而他还是遗憾公司没有替他安排一个苏茜黄,于是他自己动手,但凡平头整脸的打字员,都得被他约过,有志气的自然同上司哭诉,没志气的却以为自己登龙门。

    老英没有道德,得了甜头还要四处宣扬,什么露茜有臭狐,莲达爱磨牙之类,把整个办公室弄得似马戏班。

    现在终于走了。

    跟着那几个有靠山的女职员也自动辞职,写字楼一刹时清爽起来,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好有一比:守得云开见月明。

    我们几个经理买了香槟庆祝。

    事后有反**的沉闷,天气不好是最大原因,去年春季早已有激辣辣的太阳,一身白衣,不知多么飘逸。今年细雨不绝,问你怎么穿白色的衣服?雨水和着煤烟灰落在面孔,回到办公室用纸巾抹脸,黑墨墨。

    要在香港做美女单凭天赋本钱是不够的,还得要有与小都市恶劣的环境搏斗的勇气。

    我渐渐丧失了这股冲劲。

    这个春天,我知道会有事情发生。

    每个春逃诩有。

    但我没想到见梅超群会在这种情况底下。

    那日倾盆大雨,我手中持伞,但是也被那种形势吓住,才早上十点多罢了,重雾中隐隐约约看到嫣红姹紫,雨像面筋似落下来,持伞的人都通湿,飞溅的雨水无处不在,我有点紧张。

    这么美,这么凄迷,身边却没有一个人。

    这些年来,我可不介意出丑的时候没人拉我一把。只要牙齿和血吞,谁知道我跌倒爬起过?很多事不必宣扬,过一阵子强逼自己忘记,也就没事人样。

    但是此情此景这么美丽,身边少个人,却大煞风景,我不原谅命运的安排。

    我呆呆的着着山坡上加纱的绿油油树木,脚变了不随意肌,不想动。

    就在这个时候,身边忽然有人感慨的说,“这么大的雨。”

    保养得非常好,但仍然是中年男人。

    我不出声,没有搭腔,眼光仍然看向前。

    只需要一眼,就知道他不是闲杂人等。居移体养移气,日子久了,耽在皇宫里,乞丐会得变王子,王子沦落在贫民窟,长远也就成为同道中人。

    这个中年人一看就知道他享福不是一年两年间的事,一只鳄鱼皮公事包已用得有点残旧,西装料子名贵,裁剪合身,穿在他身上舒服熨贴。

    可以猜想得到开黑色丹姆拉的司机正在不远之处等他。

    发达之人通常会经过三个阶段,第一是苦苦挣扎期,第二是飞扬跋扈期,第三是炉火纯青期。

    这位先生无异已经到了第三期境界。

    他开始对他的名誉身份地位有点厌倦,当然不会放弃,因他是神经正常之人,不过多多少少想返璞归真,所以才站在这里与陌生女子搭讪。

    不过人怎么可能走回时光隧道。

    以前。

    以前怎么同。

    以前他没有金钱,以前他也没有肚脯。这世上一切都要靠自己的劳力与时间去寻找,太痛苦了。人生是一个悲剧。

    雨渐下渐小,开始有鸟呜声,这半山一带就是有这种好处。

    我撑起伞预备离开。

    那边有人问:“小姐,借你的伞。”

    我抬头,还是那个中年人。

    我没有出声,把伞往他脑袋上移。

    “谢谢。”

    我朝下阿厘毕道走去,他跟着我。

    我经花园道,他也跟着我。

    我走到雪厂街,他还是尾随着我。

    借伞。

    多年以前,一个叫白素贞的女人,借了一把伞给一位男士,招来弥天大祸。

    现在的女人可抬头了,你管我是不是妖精托世,总之你情我愿为上。也没有这种管闲事的人了吧。

    我走进麦当奴去买汉堡包,那位仁兄居然跟着进来。

    我忍不住说:“雨停了。”

    “这是我的卡片,小姐。”

    我说:“没有必要。”我没有伸手接。

    他僵在那里,我转身走开,买了点心我站着吃起来。

    他走了。

    大概是第一次向陌生女人搭讪,没有经验,惨败。

    我看看表,擦擦手,回写字楼。雨已经停了。

    经过五光十色的窗橱,我留恋一阵,并没有太大的兴致,一件T恤二千六百元,再高薪的职业妇女,1个月穿三件T恤就白做了,有什么好看的。

    我静静的回写字楼,做那些刻板的与无聊的功夫。

    电话铃响个不停,听完一个又一个。

    我取起话筒时发觉右手臂酸软。

    “古夏竹小姐。”一位男士。

    “我是,哪一位?”

    “我叫梅超群。”

    “梅先生,我可以为你做什么?”我问。

    我有点不耐烦,“梅先生?”

    “我想,“他开口,“我想报你借伞之恩。”

    我呆了很久很久,我的天,我终于弄清楚他是谁了,但是这么文艺腔,肉麻兮兮的,叫我受不了。

    “梅先生,”我安抚他的神经,“萍水相逢,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你是怎么找到我电话的?”

    “我叫司机钉着你,尾随你进公司,然后问接待员:刚才那位小姐是谁?”

    “为什么费这么大劲?”我问:“因为我长得像你少年时代的女朋友?”

    他不出声。

    梅超群?没听说过。这城里的亿万富翁不胜枚举,谁耐烦一一记清他们的面孔名字。

    下班,照例像被炸弹炸过。

    买了鲔鱼寿司饭盒回家吃。

    有一个中年男人要报我恩。

    我又不敢轻举妄动,唉。

    小祝打电话来,我嚷:“你行行好,把我带出来走动走动,我闷到抽筋。”还矜持干什么鬼,且顾眼下。

    “我就是要提携你。”他神气的说。

    “提吧提吧,到什么地方去?”

    “我与莉莉与朋友约好了跳舞----”

    “跳舞?咦——免费给人搂搂抱抱。”

    “又来了!”

    “我去到,光坐在那里,可以吗?”

    “那你去干么呢?”小祝问。

    我说:“我闷。”

    “活该你闷死。”

    “你们开车来接我,我决定出来。”

    小祝两夫妇真是没话说,开车来接了我出去。

    我这个人是该死,到了的士高便闷闷不乐,他们还替我找了个男伴,是个年轻的留学生,蛮可爱的,才去了纽约四年,明明是香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忽然说广东话就不准了,s音全部变sH,时常问我:“对了……这个怎么说?”

    我觉得很闷。我开始明白为什么女人要喜欢徐少强。

    我用手摸着下巴,累得慌。

    我同他们说:“我上洗手间。”

    “喂你----”小祝想阻止我。

    我已经站起来。

    我并没有打算再回去,我嚼口香糖,穿着跳舞裙子,拿着一罐可乐,坐在街边看霓虹。

    有辆黑色的大房车经过,忽然又倒车,缓缓停在我面前。我睁大眼。

    呀,是那个中年人。

    他也瞪大眼,“是古小姐?”

    我点点头。

    “你怎么搞成这样子?白天你多么斯文正经。”

    “两面人,”我边嚼糖边说:“我是两面人,白天那份工作仅够糊口。现在我出来找外快。”

    司机下来开门……

    “上车来。”他说:“别坐在路边,快要下雨了。”

    我摇摇头,“太危险,小妹不是不谙世事的低能儿。”

    “你胡说什么呢?我女儿还比你大呢。”他说。

    “咦,”我说:“不久之前,彷佛还有人说要报恩。”

    在黑暗中,我都看得出他忽然涨红了面孔。

    “上车来吧,我送你回家。”他说。

    可以猜想他当初的勇气已经消失,不过仍然落落大方。

    我扔掉可乐罐子,跟着他上车,说出地址。

    司机与后座闻有一块玻璃隔开。

    我问:“你的女儿比我大?”

    “廿四岁了。”

    我说:“不比我大,我廿六。”

    “刚才去跳舞?”他问:“年轻真好,可以有这种乐趣。”

    “是迫于无奈,在家闷得慌----告诉我,为什么中年人不可以去跳舞?”

    “跟谁跳?”他苦笑。

    “太太、女朋友,女儿。”我闲闲举几个例子。

    “我妻子会骂我神经病,女儿嫁在外国,女朋友则不方便公开亮相。”

    我笑,“做人原来这么多顾忌。请再告诉我,你结婚多少年了?”

    “三十年。”

    “这算是什么,访问?干么不问你父母亲?”他略为轻松,笑了出来。

    “不好意思。况且我父母并不恩爱。”

    “跟一个人生活三十年,熟得不能再熟——你有没有兄弟姐妹?就变成兄弟似的,一切都有默契,我们互相忍耐了解……但是没有火花。”

    我看他一眼,“你太贪心,不是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火花,况且……你年纪也大了。”

    他很悲哀,“年纪大?年纪大的人就什么都不配拥有?”

    “不不,可是你已经有了许多其他的东西!像财富、像名誉,还不快活吗?火花有什么用?地铁中不少年青男女相拥而坐,旁若无人,但那种火花真令人心惊胆颤。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你已经坐在实利里面,还要火花?”

    他沮丧的说:“听听谁在教训我。”

    我柔声问他,“你向我借伞,就是为了火花?”

    “不是。”

    “那是为什么?”

    “怕淋湿身体。”

    轮到我笑起来。

    车子一直在市区内兜圈子。

    我看看时间,才九点多。

    我说:“肚子饿,请我吃东西。”

    “求之不得。”他大悦。

    我们到了吃牛肉的地方,我叫了十二安土的T骨,外加蔬菜无数,一路喝酒,最后还撑下甜品。

    梅超群睁大眼睛,“你这一顿吃的,比我妻子一星期的食物还多。”

    我向他解释:“我是劳动人民,吃不够会眩倒在地。”

    我知道那种太太,死命节食。也难怪呢,一点劳心劳力的事都没有,你说,单逛时装店试新衣能消耗多少能量?像我们,只需老板一整天从早到晚的无理取闹,就可气得消瘦一公斤,我知道,我试过。

    我跟他的距离有多么大。

    也许三十五年前,甚至四十年前。他的初恋情人也吃得那么多(发育时期)今天看到我,他的心牵动。

    “你不怕发胖?”他问我。

    我给他看我的手臂,“要与男同事斗力,”又指指脑,“要与男同事斗智,胖有什么关系?”

    “你不爱美?”他更讶异。

    “没有心思想到那么奢侈的事上去。”我说:“现在我们正挣扎求存。”

    “我不相信。”他说。

    “你与时代脱节久了。”我说。“付帐吧。”

    时间不早了。

    第二天小祝两夫妇声讨我。问我那个男生有什么不好,说真的,叫我具体的批评他,我也说不上来,谁敢说他不好?什么样的男人都有女人嫁。我唯唯诺诺,支支吾吾,“天气好潮湿,墙壁淌水。”我说。

    莉莉的注意力被移转,便开始诉说天气恼人,洗完的衣服全不干,浑身骨节酸软之类。

    有同事经过,见我手持电话筒已有十分钟,开始加以白眼。我藉故向莉莉道别。

    没法子,时间卖了出去,就是卖了出去,我可以选择坐家中死命打电话,但我会比现在更快活吗?

    我的右手臂又发酸了。一定是这个天气。

    洋紫荆稍后要开放了吧?但我真正向往的,是十四乡那边一整条马路的影树。

    渐渐我就不喜欢瓶花,要看花的时候,就出到街上,看活生生在生长的花,看它盛放看它凋谢,欣赏其生命感。

    整个玻璃窗上面凝满水珠。南中国的着名回南天。

    小祝问:“放假你要到什么地方去?”

    “迪士尼乐园;日本开了新的迪土尼乐园,你不知道?”

    “这种地方有什么好去?我真不明白你。”

    我埋头在手臂中说,“你有很多事不明白,但是你很幸福。”

    “我们看不出你为何这样烦恼,年轻貌美,什么都不缺。”

    我摊开手,戏剧化且文艺腔地说,“啊,恼人的春天!我所欠缺的是火花。”

    “火花。”我抄袭了梅超群。

    他再来约我吃饭的时候,我公然答应。

    我换旗袍,与他经过餐馆的镜子,看看镜里的反映,也不觉有什么不妥。廿多岁的女人与五十多岁的男人走在一起,能否产生火花是另外一件事,但看上去并没有白发配红颜的感觉。

    近代女人老得太快,忧愁过多,工作繁重。

    我们坐下来,他鼓励我叫最好的白酒。我并没有那样做,我并不是嗜酒者,分不清好歹,何必浪费。

    饭吃到一半,他忽然对我说:“我过去那边一下。”

    我很讶异,他是个极有礼的人,照说没有理由吃到一半要走开一下。如果是普通朋友,点个头也已经足够。

    他走到一大桌人的那边,站在那里讲了一会儿话。

    一位中年女士看看我,与他不知说什么,又有一个跟我年龄相仿的女郎拉住他不放。

    过了约莫十分钟,他过来。

    我没有出声,问人家的私事是不智的。

    他却说:“是我的太太与女儿请亲戚吃饭。”

    我一听立刻难以下咽,什么?他的太太?我再加以注意。

    那位中年太太很瘦削,打扮华丽高贵而时髦,是那种两万块钱买件维孔那呢大衣的人。

    比起她的品味与风度,我粗糙得像街边的小女孩。

    我问:“你知道她们会来这里?”

    梅超群很镇静,“不,我不知道,她亲戚很多,又爱同他们吃饭,这种场合,我很少出席。”

    “你说我是谁?一家敌对洋行的行政秘书?”我问。

    他很诧异,“我为什么要撒谎?我说你是我朋友。”

    “什么?”我问,“她会放过你?”

    “我们是三十年的夫妻了。”他莞尔,“你不懂得我们的关系,你还以为她是争风喝醋的小姑娘?”

    “可是也不能不闻不问呀。”

    他这一次没有回答,完全不出声。

    我确是不明白,看来他们之间有个默契,作妻子的并不追究他在外头的自由。

    那餐饭我吃得打背脊骨落,觉得上了当。

    梅超群把我送回家的时候,我一句话也没有说。

    真是奇怪,他们这种关系,太过大方,太过懂事,控制感情如机械人,我真的不明白。

    将来有一日我给了婚,遇到丈夫同别的女人在饭店吃饭,我就不会讲究风度。

    我会----

    我问自己!你会怎么样?

    上前去抓住那个女人厮打,上演六国大封相?

    我默默的考虑一会儿,冲口而出,“我也不会!”

    “你说什么?”梅超群问。

    “没什么。”我叹口气。

    我也只好佯装看不见,回到家再说。如果对方敷衍我几句,我也只好信他----不然还为这个离婚不成?日子久了,习惯成自然,明知问了也等于白问,于是就开始装聋作哑,不然怎么办呢?限于环境,不是说离婚便可以离婚的。

    “到家了。”

    我下车,示意他不必送我。

    “你一个人住?”他问我。

    我点点头。

    他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一个人住。”

    “再见。”我说。

    我并没有打算再见他,我有点犯罪感。

    当他再来电的时候,我说:“我不想出来。”

    “为什么?”

    “怕。”

    “怕什么?”

    是,怕什么呢。如果要找刺激,现在是时候了,许多女人为了逞强,抢别人的丈夫显威风是闲事。但不知怎的,我却提不起劲来。

    也许别人疯狂恋爱了,而我没有。

    我抗议,“为什么选中我?”

    “为什么不是你?”他反问。

    “你口气怎么像小流氓?”

    “压抑太久。”他笑。

    这么说来,我真是倒霉。没有引诱,没有烦恼,多一层顾虑,加一层忧虑,我笑了,看来第三者也得付出代价,而且是不轻的代价。

    “车子六点整在你门口等你。”

    “给我洗把脸的机会,六点半。”

    不是我也会是别人。我耸耸肩,为什么不呢。人就是这样开始犯罪的。其实正确的想法是:“是他人好过是我”或是“永不是我”,不过我做不到。

    我是那种模棱两可的“好坏人”,受到坏影响,随时变坏,受到好影响,又马上良心发现。换句话号,我是个最平常的普通人。

    跟梅超群在一起,当然有好处,他有耐心,使人舒服,他有钱,可以供给享受,他不像少年男人,请吃一顿饭,立刻要得回报酬,他对我亦不会提出诸多要求,他开明、成熟、教会我许多,包括做人处事的道理。

    我们约会着。他并没有采取物质攻势,从他那里,我什么也没有得到,但温情是最重要的。一个年轻女人,在香港这种社会,如果立定主意要找几个钱,只要略具姿色,并不是太难的事,一下子便可成为大都会的传奇。

    只是温情更为重要。

    我马上觉得了。

    十九岁离开家到外国去念书,到如今好几个年头、我都靠自己的一双手支撑,像无数独立的女性,许多不如意的事在白天根本不想提,办公室生涯并不好过,多少时候,为了一件上衣与女大班的相同,便招来弥天大罪,永不超生,比一百年前在公婆手底下讨生活的小媳妇还惨情。

    现在多好,他要火花。便得到火花。我要温情,便得到温情。各得其所。

    我问:“尊夫人怎么会相信我们可以发乎情,止乎礼?”

    “她不必相信什么,她从不怀疑什么。”梅超群说。

    我不相信,梅太高估了女人的心,女人的大方泰半是无可奈何,以及没有更好的选择。

    “别怀疑了。”他微笑。“要不要到我公司来做事?我提出这个要求已经有一个月。”

    我摇头。“如果到你公司做工,不如叫你送我一层房子,让我享福。”

    “那怎么同,你这种女孩子是不会满足的,你需要的是权,到我公司,你可以得到满足。”

    “说来听听。”

    “我会给你四个到六个经理,任你调排。”

    我噗叽一声笑出来,“不敢当,我管得了这些人?”

    “谁生出来是总经理的材料?有人支持你!日子久了,发号施令,自然有个谱。”

    “那为什么不支持我开家小公司做老板?”

    “嗳,说你不懂事,做老板很头痛的,一天到晚担心利润,个个客户是祖宗,比你现在还痛苦十倍,何必从火坑跳往油锅?”

    我只想了一想,“不,我不要呼喝人,我不要号令天下。”

    “我真不明白了。”

    “多烦,当面那么多虚伪的面孔,背后那么多诅咒之词。我要这些人来拍我马屁干什么呢?宁愿在家听音乐。”

    梅超群大大的诧异,“你竟这么没有出息。”

    我欢愉的笑,“你说对了,我最大的弱点,不是不喜被人管,天下的人,都不怕官,只怕管,我的致命伤是不爱管人----一大堆莫名其妙的贩夫走卒,要我看牢伊们不要造反,你说烦不烦?”

    “这这这,这怎么说呢?”他也笑,“你这几年来是怎么做的事?”

    “会上梁山。”我用四个字说出我的痛苦。

    “要不要我买个房子给你?”他忽然问,“你根本不适合工作。”

    我微笑,“我只觉我们目前这样很好,除非你觉得不耐烦。”我心想,不耐烦就买房子给别人吧。

    他很幽默,“我是怕你认为我久久没有明显的表示而心焦,老头子是温吞水,也难怪。”

    “老头?”我四处张望,“什么老头?在哪里?我怎么没见到?谁是老头?”

    他很感激,手按在我的手背上。

    我吃笑,“你肯认自己老,我还不依呢,我可不承认同老头子走。”

    谁敢说他老,他自己爱打趣是另外一件事。我陪过他游泳、打壁球、骑马,以及其他的运动,他精力与身材都一流;许多像他那样年纪的男明星,还想演小生的角色,他也太谦虚了。

    他在我面前一直是低声下气的。

    因为我是他朋友,因为没有贪他的钱。

    因为我是他的火花。

    有意无意间,他带我去看房子。天知道这种引诱是多么难以拒绝。

    那些房子都在海旁或是山边,雪白的墙、橘红色的顶,像欧洲古老小国的情调,单是看已是一种享受,研究他的间隔层次,它的可能性,什么地方该是书房,什么地方该是图书室,一个人住这么大的地方……

    “怎么样?”梅问。

    “真好。”

    “去签字吧。”他微笑。

    我说:“有志者事竟成,从今天起我开始储蓄。”

    他笑出声来。

    “怎么?”我瞄他一眼,“莫欺少年穷,你自己也是白手兴家的。”

    “正因为如此,所以我知道你不是那种人?”

    “可是我也不能叫你送我房子。”我说。

    “我女儿最近要回来住,我们常同地产经纪联络。”

    我一怔,忽然之间头一次明白他的用意?

    他是要我熟习他的家人啊!

    是以他并不忌讳让我看到他们,知道他们动向。

    而开头,我还以为他只是不瞒着他的妻子。

    为什么他要这么做?当然是因为迟早会把我收作二房,成为他家里的一分子,他要我有心理准备;他不会离开他的妻子,他的女儿,她们必须要与我共存。

    我啼笑皆非起来。

    梅超群问:“你想到什么?你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

    我说:“我在想,你不怕令千金知道我也在找房子?”

    “怕什么?我早说过,什么都不必怕,我与你之间,决不是偷偷摸摸的。”

    “你都准备好了?”我不置信的问?

    “在第一次与你共用一把伞的时候,已经准备好了,你不认为在我这个年纪,还有什么会是偶然的吧。”他有点感慨。

    “连火花都要刻意安排。”

    “正是。”他尴尬的笑起来。

    “一切都是计划、阴谋、事事准备好了,一步一步走向成功,这是你的一贯作风。”

    “这是我的成功之处。”

    我提醒他,“对女人可不能这样哩。女人不是一宗生意,买卖,报告书、扩展计划。”

    他大惑不解,或者以前成功过许多次,这次触礁,很不以为然。

    “你特别刁钻。”果然,透露出一点心声。

    或许是。“我们走吧。”我说。

    回到自己的小公寓,只觉电梯中一阵霉味。进得门来,开足抽湿机,空气还是潮湿不堪,地方浅窄不在话下,隔壁人家开了两桌麻将,大呼小叫的打将起来。

    我捧着头叹口气。

    自暴自弃并不是太难的事。

    做不做人小老婆倒是其次,我的道德观念有异于一般人,最大的问题是我并不爱梅超群。男女之间总要有点爱意存在。尊敬他佩服他是不够的。

    第二天上班,小祝悄悄把我拉在一旁。

    他说:“大家都知道了。”

    “知道什么?”

    “你有男朋友!是阔佬。”他鬼鬼祟祟说。

    我笑,“那我还在这里同你称兄道弟干什么?”

    “过渡时期?”

    “你真会说话。”我向他睐睐眼。

    我把办公桌上的功夫推来推去,老是不想做,我心已经散了。

    中午买个汉堡包,跑到连卡佛去看古董珠宝,一边吃一边春,也不抬头看售货员的脸色,不知他们怎么想。

    我变得这样吊儿郎当,眼看就堕落了。

    回到办公室,我拾起笔来,略做几样功夫,已到下班时间,我便拾起手袋出门。

    女大班看到我,很讽刺地说:“一到时间马上就走了?”

    我只笑一笑,推门出去。

    到了时间不走干什么?会在这里等死?

    谁那么本事,谁自己做好了。我是随时可以辞职的,辞工到什么地方去?到梅超群的金屋里去?

    我笑了。

    那日我在街上溜达很久,心很低沉。

    据说是有命运的,有种女人嫁三次都做寡妇,有些每次都跟着拆白党,有些衣食不愁,有些注定要做人小老婆。

    我很沮丧。

    到底我的命运如何?

    在我前面有两条路可走。要不一直做到老,自供自足也有其一定的乐趣,嫁了人继续做,怀着孩子也继续,到五十五岁拿公积金退休,倒不是辛苦,而是闷,天天自公司到家,家回到公司,去年就腻得想大声尖叫,不要说是三十年。

    另外一条路,就是梅超群为我铺的路。

    我踯躅回家。

    梅家的司机前来对我说:“你回来了,古小姐。”

    “是。”我讶异,“梅先生在这里等?”

    “不,是梅太太。”他非常尴尬。

    我转过头去,还来不及出声,梅太太已从房车里出来。

    她穿着套名贵的丝服,首饰配得无瑕可击,但是忧伤布满她的面孔。

    梅超群还说他的妻子不会在乎。

    我朝她点点头。

    “古小姐,我在这里等你良久了。”

    “我在逛街。”我也不知为何要向她解释。

    “我女儿也在车上。”她嚅嚅地说。

    “是吗?”我看着她,“梅太太,有什么话说吧。”

    她很沮丧,“我的精神非常困惑,我丈夫老是在外头有女朋友。”

    “那你应该同他离婚。”我说。

    她很可怜地看着我。

    我笑,“啊,你不必对我说什么,我并没有跟他怎么样,我们不过是朋友。”

    “听说你们一起去看房子。”她说。

    “不是一起买房子。”我提醒她。

    她还是看着我,我不想再说下去。“我要上楼了。”

    “古小姐!”

    “没有什么好说的,梅太太,他是你的丈夫,忍耐在你,分手也在你。”

    “古小姐。”

    我转头,是他的女儿。

    “古小姐,你听我说。”

    “叫我离开你的父亲?”我笑。

    我笑:“但如果不是我,也会是其他女人,你与令堂难道就这样逐家逐户哀求以渡馀—生?”

    她怔住。

    我说:“我不是问题,我认识梅先生已经有些累,如果要跟他,早跟定了,但我们始终是朋友,我们的感情很好,但相信不会有很大的发展。”

    梅小姐同梅太太说:“妈,我们回去吧,古小姐说得对。”

    梅太太落下泪来。

    而梅先生还以为她不在乎,妄说他们之间已成为兄弟姐妹。

    我转身上楼。

    听见梅小姐说,“妈,我们真的不读来,下次还不知道要听什么教训呢!要不离开他,要不忍着他,都不必出来求人,自己打嘴巴。”

    我也听得无限凉意。

    再回头的时候,她们已经上车走了。

    从那天开始,我立意不听梅超群的电话。

    他大概是知道梅太太与我接触过、想尽办法同我解释。

    我跟他写封信,最后几段说不关梅太太的事:“——自问没法接受你的好意,性格控制命运,我的命运注定要在写字楼里渡过馀生,自力更生。目前还不想结婚,到三十五岁或许会得考虑,到时身边有点节蓄,挑个志同道合的男人结婚,也不必理他赚不赚得了。”

    我从来没有对人道么真诚过。

    隔了很久他没有回音,我只道他追别人去了。

    在写字楼依然故我,日子过得快,月底发薪就慢,我真怀疑到三十五岁是否会有节蓄。

    (长叹)

    一日下班到家,又看见梅家的司机。

    我说:“阿江,又是你?”

    “古小姐,是梅先生叫我来的。”他说。

    “啊?他人呢?”

    “他在纽约。”

    “太太精神好得多了。”看来连司机也有点安慰。

    “那你来做什么?”

    他傻气的说,“先生叫我送东西来。”

    “送什么?”

    他把一只信封交我手中。

    “谢谢你。”

    “太太也有东西交给你。”

    “什么?”

    “先生不知道太太有东西交给你,太太也不知道先生有东西交给你,但是他们两个人都有东西给你。”

    司机又拿出一个信封。

    我接过。

    两个人都有礼物给我,什么意思?

    我先拆开梅太太的礼物,是一只胸口针。古董式样,漂亮得不得了,正是我时常想要的,开心得我吹声口哨。她的一张便条说:“虽然不是你,也会是其他人!但谢谢你离开他。”

    我名正言顺的把别针扣在外套上。

    再拆开梅超群的信,这家伙,他老婆比他阔气得多,他什么都没有送我,只说:“谢谢你曾给我火花。”

    这人。

    我笑。叫自己熄了贪念。

    后来,隔了很久,天气已经很热了,我才知道梅氏夫妇搬到纽约去住,不再回香港。

    我在偶然的机会见过梅小姐一次。她对我很客气,向我点点头,并没有装不认识我。

    而我,老样子过日子。

    有时候同莉莉去逛街,有时候耽家中,很多散约,仍没有火花。

    别人成为我的火花,好过我成为人家的火花。

    继父:

    母亲告诉我,她要再婚的时候,我高兴得跳起来。

    她正在“尴尬”年龄,四十二岁,说老不老,说年轻,当然也不能够。她看上去成熟,优雅,除了笑起来时眼角有几条皱纹之外,一点也不像中年人,身裁尤其保养得无瑕可击,这样的女人,无论她是我的母亲或否,都应该有第二春。

    我举手赞成。

    “不过,”我说:“一直没听你说起,一下子到结婚阶段,可见你把秘密保守得好。”

    “事情没有九分光,不好意思嚷嚷。”

    “不用说他一定是十分人才。”

    “很不错。”母亲承认,“不然不考虑嫁给他。”

    “几时行礼?”

    “下个月十五。”

    “在什么地方结婚?”

    “纽约,然后飞到巴比多斯渡假。”

    “多好。”我笑,“真羡慕你。”

    “我还担心你会不高兴?”

    “什么的话,我都廿一岁了,还怕人抢去母亲的爱?”我拍拍她肩膀。

    母亲彷佛仍有隐忧。

    “他干哪一行?”

    “他的职业很特别,是海上油田工程师。”

    “哗,这么冷门。”我问:“他长得英俊吗?”

    “下星期我们一起吃顿饭,”母亲说:“你会见到他。”

    我故意说,“也是时候了,纸包不住火。”

    我看着母亲,她的皮肤仍然滑腻,头发如云一般,许多象她这般年纪的女人,还打前刘海冒充廿九岁半,但她一直行为端庄,想必是为我设想,免我难做。

    饭后她一个人出去,我留在家中为自己织一件花样复杂的毛衣,忙得不亦乐乎。

    父亲去世已有六年。

    他比母亲大十五年,两人非常相配,也异常恩爱。

    头两年,新寡的母亲浑身犹如掏空一般,很少说话,很少笑,寄情于工作,后来,时间或许没有治疗她的伤口,但到底她接受事实,平静下来。

    她一直控制得很好。

    或许是为我,我需要她,她不能倒下来。

    她一直有班朋友,闲时吃吃喝喝,消遣一番,有些是中学同学,有些是旧同事,相识廿年以上。

    我老认为她那些朋友中没有新血,不过是你哄我,我陪你,无聊人找个伴说说话,谁也不会论到嫁娶,一点希望也没有。

    母亲说做朋友不应讲企图,并且觉得我们这一代很残酷可怕,什么都讲益处。

    岁月如水逝去,我满以为罗曼史已与她无缘,没料到她会打算再婚,日子都定下了。

    在想像中,对方应当年近五十,风度翩翩,事业有成。他以前大概也结过婚,或许我们两家的孩子可以做好朋友也说不定。

    从此母亲有个体贴她的人,她终于苦尽甘来。

    我觉得百分之一百安慰。

    只要他对母亲好,我也会对他好。,

    他们婚后我可以名正言顺的分开往,我向往有自己的公寓已经很久。

    我几乎没拍起手来。

    只是为什么婚讯宣布得如此逼切,是母亲觉得不好意思吧。

    我放下毛线想一想,她仿佛有点踌躇。

    但母亲一向不是风骚喧哗的女子,她想得太多,从不停止忧虑。

    反正下星期便可见到我的未来继父。

    接着数日,我与她商量一些细节。

    她把房子留下来给我,婚后她搬进夫家,对方环境相当好,她可以不必工作。

    我说,“假如你们要孩子的话,还可生养。”

    母亲忽然飞红面孔,说,“神经病!”

    我不认为我的神经有问题,但不愿与她争论。

    赴宴那日,我故意打扮得年轻点,穿得比较自然,衬出母亲的成熟。

    我迟到十分钟,到了着名的西餐馆,一眼看见母亲,她席中尚有一个年轻人,我的继父却还未到达。

    我一过去,那青年便站起来替我拉开座位。

    我想他一定是继父的家人,礼貌地点点头,叫了饮品。

    母亲今日打扮得没话说,我投过去赞美的眼色。

    我问:“怎么,他还没有来?要管管他,怎么可以迟到。”

    母亲一呆,看看年轻人,不知如何开口。

    我起了疑心,双眼盯紧他们。

    那年轻人忽然说:“我就是那个人。”

    我张大咀,下巴险些儿掉下来。平日的教养不知去了哪里。

    “你?”我问。

    “是。我将娶你的母亲为妻。”年轻人微笑说。

    我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

    我在心中叫出来,不可能的事,他顶多只比我大几岁,是,不错,他很英俊,非常潇洒,斯文有礼,但他怎么可以做我的继父?

    太荒谬了,我狠狠向母亲看去,太令我尴尬。

    只见她还镇静,她向我说:“不恭喜我们吗?”

    我勉强控制自己,向他们举举杯子,说道:“我没想到。”没想到什么?我说不出来。

    我对母亲失望。

    她真的想清楚了?

    我暗暗叹口气。也许他们真的有感情,也许母亲觉得一生墨守成规,到如今略为不羁,纵容一下自己,也是应该的。

    但我闷闷不乐,怕这类不正常的婚姻难以维持。

    世上一切忧虑都涌上我心头,食而不知其味,最好的小牛肉犹如橡皮一般。

    他真是会爱她,保护她,替她着想?抑或要我的母亲百般呵护他,掉过头来照顾他?

    再过十年又怎样?那时母亲五十多,他才三十多。

    疯了,都疯了。母亲,这个年青人,还有我,居然还陪他们吃饭。

    我胃被铅顶住,我放下刀叉,放弃。

    母亲说:“你有什么意见,不妨说出来。”

    我呆若木鸡,“你们下个月结婚?”

    “是。”

    “已经决定了?”我还想有所挽回。

    他说:“当然,打算请你去观礼。”

    我一阵反感,“不,我已约好朋友往地中海渡假。”

    母亲沉默,她知道我心中想什么。

    我站起来,“我有点不舒服,先走一步,你们慢用。”我抓起手袋急步离开。

    满腔欢喜来见继父,结果落得如此下场,我的男朋友还比他老成些,让我怎么见人。

    当然母亲应为她自己而活,我早已成人,她再不欠我什么。

    我为她担心。

    我站在街上等车,忽然有人在我背后说:“失望?”

    我一抬头,是他,我未来继父。

    我冷冷说:“你应当陪着她,出来做什么?”

    年青人不响,双手插在口袋中,“给你母亲一个机会,她一直担心你不高兴。”

    “我的感受如何并不重要。”

    “她爱你。”他不以为然。

    “很明显地,她更爱你,你很有办法。”说得这么露骨,可见我对于他的厌恶。

    他很震惊,“你这么年轻,而思想却这么古旧,为什么?”

    “你不会把幸福带给我母亲。”

    “我当然会!”

    我摇摇头,有一辆空车经过,我截停它,跳上去。

    母亲回来时,我在看书。

    他自然来不及什么都告诉我母亲了,如一个争宠赌气的孩子,母亲有得苦吃。

    她轻轻坐在我床边,悄悄问我,“你不喜欢他?”

    “你可以做他母亲,”我说,“比你小几岁?”

    她不响,过一会儿说,“十五。”

    这倒是巧,父亲比她大十五岁,两个丈夫相差三十岁,几乎三份之一世纪。

    我问,“你想清楚了?”

    她点点头。

    “妈,没想到你胆子这么大,我一向不知你是个赌徒。”我放下书。

    她看看自己的双手,“我也郑重考虑过,你不知道,同他在一起,我很快乐。”

    “快乐也不定要结婚。”

    “但是他尊重我,他认为结婚比较好。”

    “你什么都听他的?”

    “他说的话都很有理。”

    我说,“他条件很好,有没有想过,他为何看上你?”

    母亲微笑,“我的条件也不错哇。”

    我一征,后来一想,觉得也是事实,我母亲并不见得配不起谁,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心便慢慢释然。

    真的,只要她快乐,为什么不呢。

    有人肯娶她,她肯嫁那人,旁人管什么闲事。

    至于将来,嗳,快乐是快乐,将来是将来。

    我缓缓伸出手去,握住她的手。

    她说:“谢谢你。”

    我仍然希望继父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中年人。

    要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接受年纪与我相仿的继父。

    “你叫他彼得便可。”母亲说。

    我无奈的笑,一切像新潮外国人一样,真是滑稽。

    我与彼得见面也无话可说。

    他很努力讨好我,但是我疏远他。

    坦白说,如果我完全不认识他,由朋友介绍,我会觉得他是个一流的男青年。

    现在我与他混得烂熟,有说有笑,又算什么呢,他名义上是我继父。

    母亲把她的东西搬往他处,一步一步来,她仍然天天在家过夜。

    但我可以觉察到气氛完全不一样,母亲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喜气,她的眼睛特别明亮,皮肤特别晶莹,脚步特别轻盈,打扮特别精致。

    恋爱中的女人。

    我苦笑,想起一句老俗语:天要落雨娘要嫁,都是不能控制的事。

    此际的母亲看上去简直与我差无多,像大姐不像妈妈,彼得爱她,给她无限信心,好过打强心针,所以爱情始终为人歌颂。

    他们俩一次两次三次地约我出去,我总是婉拒。

    我不是一个不圆滑懂事的女子,但这种三人行式聚会,我没有把握处理得好。

    既不能爱屋及乌,就必需把屋也放弃,我与母亲的感情淡了十倍不止。

    彼得一直不甘心,放学时分在校门等我。

    我一眼看过去,就知道他穿着华伦天奴的凯斯咪上装。

    老小子,真会穿,我自从第一次发薪水就想买该牌子的套装,至今还在想,他倒是一早搅通了,贴身享受,不要亏待自己。

    他在这里等我,人家会误会,说不定就以为他是我的男朋友。

    “干什么?”我不甚客气。

    “吃杯茶。”

    “干么?”

    “同你诉苦,至少我们之间没代沟。”

    我不得不笑出来,他身受那么大的压力,还可以运用幽默感,我相当佩服他。

    他拉着我到茶座坐下。

    咖啡还没上来,他就开始了。

    “别人歧视我不打紧,你应该站在我这边。”

    我分辩,“我没有反对。”

    “算了吧,一副晚娘脸。”他颓然。

    我嗤一声笑出来。

    他说:“爱也有罪?我就是爱你母亲,怎么样?”

    我略为感动,他语气很坚决。

    “我早已超过廿一岁,我有一份高薪职业,我有自主能力,我就是不能明白,人们为什么不谅解我们这段婚姻。”

    我提醒他,“彼得,她比你大十五年。”

    “我父、我母,我两个姐姐一个妹妹,也都这么说。”

    “你是独子?”我惊问。

    “是。”

    阿哈,倒霉蛋呀,舌战重雄也脱不了身,他父母咒死他。

    自然,也咒死我母亲。

    我摇头太息,妈妈,你真是何苦来,青灯古利过了这么久,忽然晚节不保,去淌这个浑水。

    “他们赞成没有?”我问。

    “我不需要他们应允。”

    这样说法,就是没应允。

    我沉默。

    我所关心的是,他们有没有仇视我母亲。

    其实不用问,还用说,恨死我母亲。一个比他们年轻有为的独子大十五年的寡妇!

    看样子彼得痛苦不止一点点。

    人都是同情弱者的,我问:“你不需要他们的谅解?”

    “需要,他们不肯给我,有什么法子。”

    “为什么一定要选我母亲?”我问:“明明有许多廿多岁的淑女任你挑。”

    “你太荒唐。”彼得瞪我一眼。

    “你想想是不是,婚后你会失去所有亲人,值得吗。”

    “值得。”

    “别赌气。”

    “我说的是真话!为什么没有人相信我?”他很痛苦,槌着桌子。

    倒底年纪轻,母亲就不会失态。

    “我绝对不是一时冲动,我一生人就是等待你母亲这样的女子:成熟、理智、美丽、温馨……”

    “理智?”我打断他,“若果她是理智的女人应当与你玩玩就算。”

    “龌龊,”他点点头,“对,最纯的开头往往有反效果,我们若果玩玩就算,不知道,多么浪漫洒脱!我们要结婚,就不为世人原谅了。”

    “彼得,”我心平气和的说,“你已得到爱情,何必再计较人家的想法?”

    他哑口无言。

    过很久很久他问我,“你呢,你接受我吗。”

    “你要镇静,与我母亲并肩作战,记住。”

    “说你是朋友,不是敌人。”他恳求。

    他们的敌人已经够多,我终于勉强点点头。

    我没有后悔,因为彼得双眼闪烁起来,能使人开心总是好事。

    也许爱情是躲不过的一件事。

    他终于找到她,但她相识他晚了十五年。

    这不是他们两人的错,在以前,她必须忍痛牺牲,但在今日,社会风气放得多,她可以名正言顺嫁给他。她快乐多于痛苦,她不介意一点点闲言闲语,她十分智慧,嫁他是嫁定了。

    母亲真是勇敢。

    我不由得想到我自己身上来。

    大后年我才大学毕业,之后还要念硕士,说不定要向博士衔头进攻,到离开大学已经差不多三十岁,还得花三五载建立事业,好了,已经是老姑婆,届时会不会遇到一个二十岁的青年?

    也许十多年后,年龄已不是问题,只要相爱,一切都可以被原谅……

    彼得的家人竟找上门来。

    是他的大姐,看到这位女士不禁喝声采,不但优雅高贵,而且有股书卷气,同彼得长得很像。

    这位小姐不会不讲理,我不用担心。我请她坐,敬茶。

    她开门见山的问我:“他们真的要结婚?”

    我摊摊手,“看样子不是玩的。”

    “要命。”

    “可不是。”

    “我们姐妹倒无所谓,父母可不开心。”

    “可以意料得到。”

    她看我一眼,“你也很尴尬吧。”

    她真体贴,多数人在这种时候再也不替人着想的。

    “会不会刊登启事?”她问。

    我答:“没听说过。”

    彼得说在美国注埠筢去渡蜜月。

    “家父母的意思是,可不可以不结婚。”

    “实不相瞒,我同彼得也说过,不行,他们一定要结婚。”

    她很为难,我们都很为难。

    “婚后……很难来往。”

    我觉得也是。五十岁的翁姑,四十多岁的媳妇,人际关系何等复杂,谁说婚姻是一男一女的事?

    彼得的姐姐又说:“我祖父母还在,七十岁,身体好得不得了,一定要喝孙子的喜酒。”

    我的天。

    但是母亲可豁出去了,什么都不理。

    我问,“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她说:“我还想问你呢。”

    又是怎么恋爱起来的?真神秘得不能形容。

    彼得的姐姐搓看手,无奈的说:「我要告辞了,打扰你,自坐半天,一点结论都没有。”

    在他的家人眼里,彼得肯定是吃了大亏,但在我眼里,母亲往后的担子可重了,但两个当事人却嫌我们噜嗦,只要我扪不理闲事,他俩也就是全世界最快乐的恋人。

    我莞尔。

    能够恋爱真是好。

    彼得的姐姐忽然说,“他们真叫人羡慕。”

    我诧异,她的想法竟与我一样,看样子彼得又多一个朋友,我内心闪过一丝喜悦。

    “替我祝福他们。”她说。

    我说:“你自己可以讲。”

    “对,我自己对他说。”她笑。

    我送她出门。

    在电梯口她看着我,“往后是亲戚了。”

    我说:“大家叫名字吧。”

    她说:“也只好这样。”

    “说服令尊令堂如何?”我试探。

    “很难。”

    我也不想勉强。

    彼得与母亲真可算落落大方。情侣那有不拉手不互相凝视的,多多少少总有点肉麻的小动作。

    有时候彼得下班后会上来与母亲计划将来生活上的细节,为他们做饮品的当然是我。

    第一个适应这种关系的也是我,我太想母亲快乐。

    我并不奢望彼得的家人会得接受母亲,也无此必要,她嫁的是彼得,不是他家人,女性到底是抬头了。

    幸好如此。

    日子越来越近,我终于应允母亲去订礼服。

    先要决定服装的颜色。粉红,咦,淡蓝,也不好,湖水绿,太深。桃子色,太娇嫩。米色,有点素。珠灰,不错。象牙色,唔……

    彼得不喜灰色。

    我瞪他一眼,“黑色如何?”

    他毫不犹疑,“只要她喜欢,我无所谓?”

    这家伙。

    终于决定用象牙色,衬珍珠好看。

    式样就好办,除了旗袍也不用想其他了,配同样的外套及缎制半跟鞋。

    料子挑到一副累丝,十分精致,大功告成。

    我问母亲要不要剪头发,看上去年轻点。

    她微笑说:“我仍然梳髻,做回我自己。”

    我怎么没想到。

    彼得若果要她看上去年轻,大可挑选更为年轻的新娘。他就是喜欢她这样子。

    “持什么花束?”我问。

    “不用花了。”

    “戴什么首饰?”我再问。

    她有一串珍珠,是不久之前买的,颜色好,粒粒一样圆,当时我还埋怨她花这个钱来买会变黄的珍珠,现在可派上用场。

    她给我看结婚戒指。“彼得送的。”她说。

    哗,真叫人艳羡,那么大的方钻,铁芬尼镶法。

    到此为止,我再也不怀疑他们两人的诚意,我得以行动来支持他们。

    撇开我的身份不顾,谁不替一对终成眷属的有情人高兴呢。

    “喂,继父,”我说:“我不去地中海了,要不要女嫔相?”

    他大悦:“我送你飞机票。”

    母亲说:“由我来。”

    我看着这一对,他们不会浪费时间为小事争吵,他们也不必为经济情况担心,他们太清醒,太知道追求的是什么。

    我由完全不接受这头婚事到完全接受,心内释然。

    我听得他问她:“快乐吗?”

    她点点头。

    蜜月回来,她就不再与我同住。

    我努力把母亲的东西整理出来,好让她带走。

    我翻到旧相片本子,里面有她与父亲的结婚照片。

    母亲穿白纱,面孔很稚气,照片拍得生硬,化妆也呆板,老实说,今日的母亲比那时更好看。

    这桢相片不必给她,留在这里与我作伴好了。

    我一直想,父亲如果知道这件事,会怎么说呢。他会不会反对,抑或赞成?

    他一向开通,知道得了绝症,一直含蓄地暗示母亲有机会要切记再找个伴。他爱她,无微不至。

    在这方面看来,母亲是个幸运的女人,两次婚姻都是完整的,幸福的。

    我吁出长长的一口气。

    临上飞机那一晚母亲没睡好。

    我听见她在客厅走来走去,吸烟,听音乐。

    天地良心,四十二岁怎么能算老,怎么能够要求她缟衣素服的过下半辈子。

    我起床叫她:“妈妈。”

    她过来我身边。

    我们两人相对无言,尽在不言中。

    她秀丽的脸一直低着。

    隔很久,我对她说:“去憩一憩也是好的。”

    她说:“你也是。”

    结果两母女都没有再睡熟。

    第二天清早送他们到飞机场。隔数日我将与他们在纽约会合。

    我与彼得的姐姐吃茶,她忽然说:“我好久没去纽约,甚至没逛过新建的皇牌大厦商场。”

    “太落后了,”我啧啧连声,“要不要同我一块去购物?”我朝她睐睐眼。

    她沉吟,“也好,”她笑一笑,“听说我兄弟彼得也在纽约,我与你一道去,十多个钟头的航程有个伴。”

    我们两人一起笑出来。

    忘记继父这个称呼,我同自己说,我们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

    彼得的姐姐说:“来,陪我去买飞机票。”

    假以时日,希望家中每个人都祝福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