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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细之恋

亦舒中短篇小说集作者:亦舒中短篇小说集 2017-04-13 13:57
    阿细之恋:

    我的名字叫阿细。

    我知道我知道,说起“阿细”,你会想像到一个广东籍妙龄女子,知识程度并不高,美目皓齿,瓜子口脸,皮肤微棕,黑油油的一根粗辫子,穿香云纹唐装衫裤……

    但我不是女人。

    我是男人。

    我甚至不“细”,我身高六尺零半寸,重一六○磅,网球好手,自由式泳赛常常夺冠军。阿细!

    名字的来源是这样的:外祖母是广东人,嫁给上海人。妈妈又嫁上海人,因此外婆觉得家中没啥广东味道,适逢我生下来只得五磅六安土。OK,叫阿细。

    家中叫惯,不觉得。“阿细,明天去看电影吗?”

    “阿细,暑假去巴黎吗?”

    “阿细,怎么还没有正式女朋友?”

    但是外头的朋友听见这名字,先是吃惊,后来就笑得昏倒,成为取笑的题材。

    到了多伦多,庆幸得很,我用英文名字“约翰”,或是中文名字“瀚”,洋人干脆叫我“赵”,阿细失传了,大转变。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妹妹来多伦多大学看我。

    在食堂陪我吃饭,她不停的叫我阿细,阿细。

    ──“阿细,取杯咖啡给我。”

    “阿细,端张椅子来。”

    我跟她说:“我是你的亲大哥,请不要叫我的小名。”

    她耸耸肩。

    那时有个洋妞坐在旁边,奇怪地问:“你为什么叫你哥哥AHSAI?他明明叫约翰。”

    我要阻止妹妹已经来不及,妹妹若无其事地说:“哦,那是他的昵称。”

    洋妞兴趣来了,“什么意思?”

    “细?小的意思,TINY,MINUTE。”妹妹看着我笑,陕陕眼。

    我央求那洋妞,“请别告诉其他的人,求求你。”

    洋妞笑,“为什么?我认为太可爱了。”

    妹妹问:“你叫什么名字?”

    洋妞答:“珍纳。”

    妹妹购瞄她,跟我说:“她至少有三十八寸胸。”

    我说:“别老土,每个鬼妹都有大胸脯。”

    “你看她那身肉,马上想到床。”妹妹挤眉弄眼。

    “别这样好不好?”我抗议。

    珍纳一点不在乎,笑眯眯地听着我们两兄妹说国语。

    “你不喜欢她?”妹妹诧异。

    “不。”

    “喜欢谁?”

    “本系的一个中国女孩子。”

    “去追呀,”

    “无从下手。”

    “什么意思?”

    “她假装看不到男人。”

    “喜欢女人?”妹妹问。

    “肯定不是。”

    “性冷感?”

    “妹妹……”

    她耸耸肩。

    那个珍纳显然已经接受了妹妹的勾搭,坐看不走。她问:“你小吗?不小吧?”她笑,“六尺高的男孩子不算小尺码了。”

    我觉得世界反了,良家男人惨遭调戏。

    所以我喜欢孙明媚。她是纯东方的。

    在图书馆见到她,像是见到一尊高贵的佛像。

    沉默,宁静,端庄,秀丽。

    挺直鼻子,明亮眼睛,唯一现代的是她略翘的嘴唇,使她有种骄傲的感觉。

    当她写功课的时候,漆黑的长发垂在一边,习惯性地手摸着下巴。一件淡色上等的凯丝咪毛衣,一条窄脚牛仔袂,一双KICKERS球鞋。

    我喜欢她。喜欢她的一切。她的相貌,她的身材,她的举止,她的声音。我告诉自己:赵阿细,你碰上你等待的女神了,她与我心目中的标准完全符合。我甚至爱上了她的双手。没有指甲油、修长,有点倔强,艺术家型,性感的。

    我也见过她游泳,她是个好泳手,穿黑色一件头泳衣,你知道,真正游泳的人不会穿比基尼,但她那件泳衣非常漂亮,里在她细长的身裁上,胸脯是完美的半圆型。

    那次我趋向前去与她打招呼。

    她正用白色的大毛巾擦头发,对我的笑容视若无睹,冷冷瞥我一眼,随即走开。

    于是赵阿细发呆地站在池畔,涨红着脸。

    老实说,我还没有受过这种待遇。女人喜欢我。

    像这珍纳,她就喜欢我。

    一日下午敲门进我宿舍,问我要不要喝咖啡,拿了杯咖啡进来坐在我床上,摆出种种“花花公子”杂志模特儿的姿态。我不是不觉得她肉感,但有些男人不喜欢这种飞来艳福,信不信由你。

    然后珍纳不耐烦了,她站起来,去把窗帘拉拢,转过头来向我微笑。

    我吓得马上过去,把窗帘“沙”的一声再拉开。

    她懂得我的宪思,我也懂得她的一意思。

    她无可奈何的离开我的房间,到门口时媚声问:“下一次?”

    后来有人知道了,都很惋惜。男同学都说,赵某在“为国争光”。

    但是孙明媚当我不存在。

    她对所有的同学都如此,换句话说,她不喜欢跟人来往,放了学自己开部小车子回家,上课准时坐在讲室,脸上没有什么表情,拒人于千里之外。

    她连要好的女朋友都没有。

    我把孙明媚的事都告诉妹妹。

    妹妹感叹的说:“真聪明,女朋友要来干嘛?她往往是跑去告诉别人你的鼻子是整容的那个人,女朋友!”

    我诧异,“做人难道不需要伴?”

    “要,要一个好的男朋友,二人世界。”

    “孙明媚没有男朋友。”我说。

    “你怎么知道?也许她与人同居,也许她男朋友在家里,也许她已经结了婚。”

    “我依然觉得她是独身的。”我坚持,“看得出。”

    妹妹说:“努力追呀,阿细。”

    “我胆子细。”我说:“如果我不喜欢她,那无所谓,追不到拉倒,但现在……”

    妹妹度假完毕就回去了,但我那个小名,也传遍全校。珍纳有意无意间表示那是她的“独家报导”,真受不了。

    虽然这样,只要在学校里见到孙明媚的踪影,我总是迫在后面的。

    网球场、饭堂、同学会、宿舍咖啡吧。

    我总是走过去,说声:“嗨。”

    有时候她看我一眼,有时候不。我无从打听她的消息,她只与华特教授比较来往密,有时也到华特家晚膳。

    因此我设法去相熟华特。

    华特教统计学。孙明媚读电脑统计,与我一样。

    “聪敏的女孩子。”华特惊叹。

    “有男朋友吗?”我渴望知道。

    华特马上明白了。他笑,“年轻人,看中了她?你不是第一个呢!”

    “我知道。但有没有办法帮我忙?”我补一句,“教授,给我面子,我也是统计学学生。”

    华特沉吟半晌,拍拍我肩膀,“好,星期六夜我请她吃饭,你也来。”

    我大喜欲狂,差点没昏过去。

    星期六。我买了一盒雪茄、一盒巧克力到华特家。我看见明媚,心狂跳,她看见我,只略略点头。一整个晚她很大方沉默,我看看她的侧面正面,她的身型姿态,心中得到最大的满足,但是她那么冷淡,不大肯说话,偶而点点头,就这样。

    华特低声说:“小伙子,你要进攻呀!”

    “啊,”我叹口气,“她冷如冰霜。”

    “溶化她!”教授挤挤眼。

    她尽与师母谈些琐事,我真是插不进嘴。

    到临走,我跟她说:“明媚,我送你回去。”

    她把我从头看到脚,再从脚看上头。我的笑僵住在那里。

    她淡淡的说:“我有开车来,不用你送。”

    我才知道自己有多笔,我应该事前打电话给她,约她一起来,那么名正言顺的送她走。

    可是我相信她也不会接受我陪她进出。我爱的人不爱我。呜呼!

    华特说:“赵,你简直像木头!”

    我像木头?真想叫他去问问珍纳她们,那不过是因为我尊重孙明媚。

    蓄意之安排失效,我只好自己打真军。

    在饭堂见到她,我捧着盘子过去与她一道吃,坐在她对面,她看我一眼,不响。

    我陪笑,“天气越来越冷了。到这里住上几年,居然也颇为习惯。”

    她斯文地吃着猪排,并不回答。

    “功课有困难吗?”我问。

    她吃完了,把刀叉放下,向我点点头,站起来走开,一言不发。

    我目送她走开,一个红头发的女孩走过来坐下,她向我笑,“嗨!阿细。”

    气得我。

    “你是谁?”

    “我?”笑,“我是莉莉安,珍纳的好友,珍纳说你是柳下惠。”

    “珍纳是大嘴巴。”我说:“对不起,吃饭时我喜欢独坐。”

    莉莉安摇头,笑“啧啧啧。”

    我愤怒地离开。

    第二天,我又到食堂去碰明媚。追求女孩子,皮要厚。

    她在翻笔记,一边喝着牛奶,全神贯注。瞧到她那可爱认真的样子,我心就软了。我终于碰到我的克星,除她以外,我根本不想动其他念头。

    我也取一杯牛奶,坐到她对面。

    她照例不抬头。

    我咳嗽一声。

    我问:“什么书?好看吗?”

    她缓缓抬起头来,看着我。哗,她的眼睛,清澄如湖水。

    我嚅嚅的说:“不吃点东西?三文治?”

    她仿佛要开口了,我的心跳加速。

    但是忽然之间有一个女声叫:“阿细,阿细!”

    珍纳与莉莉安,还有一个金发女郎,三个洋妞一齐向我走过来。

    我急,我必须解释,但是明媚冷冷的合上书本,站起来,摆一摆她的黑发,走了。

    我一股恶气全出在珍纳身上。

    我吼:“叫我作什么?我欠你什么?”

    珍纳吃惊。“你怎么了?我们只不过想请你去打网球。”

    “你几时不好请?你不见我在与朋友说话?”

    莉莉安说:“阿细,你怎么了?”

    “别叫我阿细,我不喜欢人家叫我阿细!”

    珍纳忽然哭起来。

    那金发女郎说:“珍纳,我们走吧。”

    我才觉得自己是多么粗暴无礼,我叹口气。

    我说:“对不起,珍纳,”我拍拍她的肩膀,“别打网球,大家去喝杯啤酒吧,来,我请客。”

    珍纳总算破涕为笑。

    瞧,孙明媚完全控制了我的情翻。

    金发女郎问:“那是你女朋友?”

    我说:“是就好了。”我欲借酒消愁。

    金发女郎笑说:“我叫西西莉亚。”

    好得很,西西莉亚、珍纳、莉莉安。不读来的全来了,该来的那个却没来。

    孙明媚,为什么拒我于千里之外?

    同学们知道这事,都笑说:“原来赵只有在外国女人重中吃香,哈哈哈,在自己人前处处碰壁。”

    再过几天,快圣诞节,雪落得好大。我在食堂又碰见孙明媚。

    她戴着一顶红色绒线帽,非常精神,独自在吃汉堡包,大口大口咬着,神情趣致。我的灵魂完全飞到她身边去。

    我苦笑,拿出一个角子,我喃喃地念:“字面便不过去,人像便过去。”

    把角子一丢,覆在手中,一打开,原来是人像。再过去试一试运道。

    我假装轻松地趋向前去,“嗨!明媚。”

    她看着我。

    我问:“圣诞节上哪里去?会不会到纽约?抑或上欧洲?有什么打算?”

    她一声不发,拿起食物,走到第二张桌子去坐下,继续吃她的汉堡包。

    我简直不相信有人会这样的无倩,脸上顿时霓虹灯一般一阵青一阵红一阵白,耳朵火辣辣热起来,巴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

    呆了半晌,看看她喝完最后一口可乐,头也不回的走了,背影又俊俏又轻快,我又爱又恨,心中像大海起了波浪,眼泪差点没桥下来。

    她不爱我?

    不不,她甚至不喜欢我。

    那一天我实在很闷,约莉莉安与珍纳出去散步。

    莉莉安说:“这么冷,如果你一定要人陪你散步,我们这里的芝儿喜欢跑步,芝儿的同房贝贝也喜欢,你到我们的宿舍来,五点,她们会在门口等你。”

    我无所谓;反正都是同学。我们大学有七千多个同学。

    芝儿与贝贝穿好运动服在接待处等我。

    她们长得很好看,你知道,廿岁出头,青春活泼,但是外国女人再美都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世界小姐也不过如此,高鼻子大眼睛小嘴巴,没有灵魂感,不比中国女子,像孙明媚,简直嘴角都孕带诗意。

    她们陪我在校园内跑步。有一条窄窄的跑道的雪被铲清,湿濡濡地,春天相信不会远了。

    但是如果没有爱情,春天与冬日有什么分别?

    啊我在渡日如年。

    我们连跑三个圈子,我觉得兴趣索然。

    芝儿撑着腰间:“怎么?阿细,没兴趣?”

    “你怎么也知道我叫阿细?”我气问。

    贝贝耸耸肩,“每个人都知道。”

    芝儿看着我笑,“你是不是在恋爱,阿细?心不在焉的,没想到男孩子也这么痴情。”

    “是。”我郁郁不乐,“我所爱的人不爱我。”

    芝儿说:“阿细,这是很普通的故事,世上不如意之事常**。我们喜欢你。”

    我埋怨,“你们予我麻烦多多。”

    “太不公平,阿细,”贝贝笑,“我们岂不是朋友?”

    芝儿喷着白气玩,“我知道珍纳喜欢你,阿细。”

    贝贝说:“我也喜欢你,阿细,我不会介意与你约会。”

    “谢谢。”我不是不感动的。

    “但是我们知道你是君子。”贝贝笑说。

    我说:“君子要回去了。”

    贝贝看天空,“天黑得早。”

    我把她们送回女生大楼,迎面而来的正是我朝思暮想,梦寝难忘的意中人孙明媚!我又惊又喜,惊的是这次不知道又该如何遭她白眼,喜的是又获得目睹倩影的机会。

    明媚手挽着针线篮子,戴一副连指绒线手套。漆黑的眼睛骨溜溜,朝我身上一转,马上避得我远远,往另外一条路上去了。

    我眼睁睁地望看伊人远去,跌脚说:“她真当我是大麻疯!”

    贝贝说:“阿细,再见。圣诞我们回家,假期后再见。”

    “再见。”我说。

    芝儿也说:“再见。”

    我取过车子,一路驶回宿舍。

    因为雪厚路滑,我把车开得很慢,心想:明天要把车子送到车行去,车服上要缚上铁链才行。

    咦,那不是孙明媚?为什么一个人踽踽而行?上哪儿去?这么夜了,又冷。

    我把车停下来,响号。

    她看见车里是我,脸色大变,马上加紧脚步。

    我把车窗放下:“明媚,请上车来,我送你一阵。”

    她脚步更快。

    “明媚。”我一边叫一边把车子加速。

    她几乎在奔跑,忽然脚下一滑,摔了一跤。

    我一吓,连忙停下车.下车去扶她。

    她挣扎看起来,推开我,沉着声音:“不要动!别碰我!”

    把我当作什么洪荒猛兽了。

    “明媚。”我说:“为什么拒我于千里之外?”

    “我不符合你的要求!请你快上车走,”她铁青着脸,“快走,不然我要叫了!”

    我既好气又好笑,“你把我当什么?色狠?色魔?好,一不做二不休,你大声喊吧,反正这条路没有人,你叫破了喉咙也没有用!”我马上做一个狞笑,“哼哼哼!”我扑上去。

    谁知道她伸手给我两个巴掌,毫不容情。

    我气了,一手抓住她的手,“你太不讲理了!我完全是善意,你如果不想与我做朋友可以说个分明──”

    她出力把我一推,暗蒙蒙中我脚步一滑,整个人向后倾,是,不错,最不幸的事发生了,我身后是一个大池塘,校园最好的景色,春天有成群鸭子游泳的池塘,此刻结了层薄的冰,我一跌下去,冰“喀嚓”裂开,我听到孙明媚的尖叫,然后是我自己堕水的声音。

    我并不害怕。

    开头冰水浸过我的身体,我只觉得麻辣辣地,我沉下水,天黑了,我找不到冰破的那个洞,我游上去,用肩膀顶冰,我心中很镇静明白,如果冰厚顶不穿,我就完了。

    但幸亏冰很薄,我的头冒出水面。

    我叫:“救命!”

    路边已经停着一辆警车,四个警员闹哄哄地用手坦探照灯射过来,大声呐喊。

    “别怕!”

    “支持着!”

    “我们马上来,”

    但是我一路上撞碎冰块,游到塘边,他们只要把我拉上岸就行了。

    我双脚踏到地上,风吹上来,才觉得寒冷,牙齿马上上下双撞。

    警察们说:“快!快脱衣裳,脱光!”

    我连手指都僵硬了,不能动,浑身痛得针剌般,不禁大喊一声。

    他们七手八脚的帮我剥下裤子外套、衬衫毛衣、鞋子袜子,一丝不挂,然后用条大毯子里住我,把我推上警车。

    “往哪儿去?”我颤抖着问。

    “医院!”他们说:“年轻人,你差点丢了你的命!这么冷的天掉到池塘里,幸亏那个女孩子看见你,又幸亏我们经过,不然,哼哼。”

    我说:“谢谢。”

    我这时才想起明媚。她现在怎么想?她满意了吧,看我当众脱衣。

    到医院当然是例行检查一番,喝了热茶,拿了药。

    我没生肺炎。

    但重伤风。

    卧病达两星期。天天在床上哼哼唧唧。

    所有的女郎都来看我,也有些寄卡片与送花来。

    我躺在床上度过我的圣诞与新年。

    珍纳与莉莉安天天来陪我说话,明媚芳个杳杳。

    我非常闷,拼命吃巧克力,体重起码增加十磅。拼命看武侠小说,眼睛都痛了。

    我又经常午睡。

    睡着以后,不愿醒来,我想我是为想念明媚而病了。

    一日下午,我睁开眼睛,闻到一阵香味。

    这不是完妹们用的廉价古龙水。

    我的心狂跳,连忙转头。

    一个女孩子背我站着,在看楼外雪景,乌油油黑发垂在肩上。是孙明媚。

    我呆着,听着自己的心跳声。

    她缓缓转过头来,看见我已经醒了,吓一跳。

    “舒服一点吗?”她问我。

    我点点头。

    她勉强笑一笑,“我早该来了。”

    我看看她。什么叫秀色可餐?呵,今天的晚餐可以省下了。她竟主动来看我。

    “那日……真对不起。”

    不不,没关系,没关系。

    “吃了苦吧?差点出了事呢!”她不是没有歉意的,“我太不当心。”

    跌下池塘?小事小事。一星期跌一次都不多,如果因此可以获得她的青睐。

    “你怎么不说话?”

    “我?”我才醒悟过来,“我?我不敢说,我怕你又要走。你不喜欢我说话。”

    她笑一笑。“我以为你生气了。”

    “不不不。”我说:“怎么会呢?”

    “你不知道,自从警察把你救走后,起码有一个星期我都在担心,我以为你会向警方投诉我蓄意谋杀。”

    “不不不。”我说:“明媚,但你为什么要推我?”

    她的脸红一红,“我不喜欢你。”

    “为什么?”我问。

    “你私生活太不检点?”她坦白的说。

    “我?”我指着自己鼻子,鼻涕淌下来,我连忙用手帕擦干净。

    “是。”

    我生气,“当然我不是处男!这就是你不喜欢我的原因?”

    “她们说你房内夜夜有不同的女伴。”

    “天!”我以手覆额。

    “有时还有两三个。”她说:“我亲眼见过好几次。你在女生宿舍里艳名远播:‘阿细,可是重要的地方不细。’”

    我大叫:“天呀天!”

    明媚说:“我不想接近你。”

    “天大的冤枉!冤枉!”我嚷。

    “可是人们这样传说,我想我的名誉会受损失,所以还是避着点好。你如此不堪,那日小路上

    又黑又静,我不是不怕的。”

    有人推门进来,是珍纳,捧看一大束玫瑰。

    我的心况下去,谣言谣言!误会又加深了。

    珍纳一点也不介意我与明媚两个人四只眼限看她。她慢条斯理,自顾自的把玫瑰插好。

    她闲闲的接口:“怕他?怕他干嘛?!我才不怕,我在这间房里拉上窗帘,坐在他床上,嘿!你猜他做什么?把窗帘再拉开来,赶我出房!”

    我狂喜,可爱的珍纳!解铃还须日铃人。

    我可以看得见明媚的眼睛亮了一亮。

    “珍纳!”我跳起来拥抱她。

    珍纳瞥明媚一眼,“别忘形,”她笑,“我要走了。”

    她掩上门离去。

    我轻松的说:“看,谣言。”

    明媚绽出一个笑容,转头背看我。“还有其他那些呢?”

    我说:“为了罚你推我落水,今夜你得请我晚饭。”

    “你起得了床?”

    我狞笑,把她拉到我身边,趋脸过去,“呵呵呵,我岂止起得了床,哈哈哈!”

    她笑出来。“当心我把你推到浴缸去。”

    哈哈哈。我的心在笑。把我推到爱河去吧,春天要来了。

    采访奇遇:

    我自立法局回来,把文件放桌上,阿王说:“总编辑找你,急得一级火警似。”

    “为什么?我们又不是报纸,再急,杂志也得下个月才出版。”

    “你对我嚷,有什么用?”阿王笑,“他找你就是找你。”

    老总的女秘书薇奥拉出来见到我,“噢,你回来了,老总找你。”

    我笑道:“这上下全世界都知道他找我,恐怕他裤子掉了下来,要我替他提着。”

    我跟薇奥拉进老总房间,老总看我一眼,他说:“不,我的裤子并没有掉下来!”

    “啧啧,”我说:“本社的墙壁太薄,什么话都让别人偷听得到。”

    “施小姐,你别这么轻薄好不好?”老总拍一下桌子。

    “做记者不与别人打成一片是不成的。”我说。

    “那是你的逻辑,好了,”他板着面孔,“周小姐去度假,雷叔生病告假,你暂时替一替他们,出差去钉一件新闻。”

    “我不去!我为什么要替他们?他们是娱乐部份的,我干嘛去做那些新闻?”

    “没人,你非去不可。”他巴辣得很。

    “那我引咎辞职。我才自立法局出来,明天还得去律政司署,我分身乏术。”我抗议。

    “你不用去律政司署了。”老总说。

    “卑鄙。”我说:“我不会接受这个任务。”

    “看,施,人们对明星感兴趣得多。”他企图说服我。

    “我真的不想去。”我说:“我对明星没有兴趣。”

    “你的职责。”老总警告我。

    “我只负责经济版。”我说。

    “请你帮帮忙好不好?”老总声音放软了。

    我想到我的饭碗问题。或者我替他做这件事,下次要求加薪的时候会容易点。

    “那个明星叫什么名字?他制造了什么大新闻?!”

    “他将与美国一间电影公司合作拍片,投资很大,新闻会轰动。”老总的声音很吸引。

    “呵?真的吗?他叫什么名字?”我问。

    “施,你永远不看报纸是不是?他叫郭建华。”

    我摇摇头,“从没听说过,对不起,给我一张照片看看。”

    “你在外国读书,行为举止像外国人,脾气也像外国人,你对香港几时会发生点兴趣?”老总简直在诅咒我。

    “把他的电话地址拿来。”我伸出手。

    “电话地址?”老总嘿的一声,“你以为他是涯丰银行的总经理?他的秘书小姐还会安排一个茶会给你?你要亲自上门去找,并且得看他的心情如何,接不接见你。”

    “有这么厉害?”我说:“算了,我不去。”

    “去去,限你三天把新闻采访回来。”他把我推出房门。

    郭建华。人海茫茫,我上哪儿找他去?

    我打个阿欠,想回家睡觉。我问小李子,“喂,你有郭建华这个明星的地址电话吗?”

    一

    “有。”小李子答:“但是这电话不算数,千篇一律由他秘书接听,千篇一律地告诉你郭先生不在家。”

    “他住在什么地方?”我问。

    “不会有人开门的。”小李子说。

    “那么如何与他接触?”我厌憎地说:“OK,即使他值一百万元,我也不稀罕,我又不想发他的财。”

    “但你的饭碗呢?”小李子笑。

    “周小姐与雷叔陷害我,雷叔一定有办法找到姓郭的,雷叔连英女皇都有神通见得到。”

    “相反的,雷叔因年前一段新闻得罪了郭某,闹得很不渝快。这样吧,我开车送你到郭宅去看看,如果运气好,他也许在,至少你可以留一张便条──”

    “咄!我干嘛要热面孔去贴他的冷屁股?”我怒问。

    “这是你的工作。”小李子收拾文件夹子,“一个好记者发掘新闻,原应千方百计,有什么丢脸?施,你那种态度,只好在家当大小姐。”

    “我不干了,我回大学去。”

    小李子看看我讪笑,“你总有毕业的一天,你总不能老死在大学里吧?施,别逃避现实,来,我陪你走。”他把照相机抛给我。

    我接住。“这是莱加,我不惯用。”

    “小姐,别撒娇了,开步走,一、二、三!”

    车子开到石澳,一列洋房。小李子在其中一幢停下来。

    我说:“钱赚得不少哩。噢小李子,这社会是不公平的,大学毕业生捱看做一份低微的工作,而这种人却其乐融融地做南面王。”

    “够了,”小李子笑,“大学毕业生一毛子一打,超级明星好久也找不到一个。”

    “只不过是有些猪猡特别幸运。”我叹口气,下车。

    我走到洋房面前,脚才跨过花圃,两只大狼狗便施施然走出来睛看我。

    我说:“狗儿,别发狠,我也肖狗,来,让我们看看主人在不在。”

    狗儿都喜欢我。我发狠地敲门,它们只是蹲在那里看。敲半晌,没人应。住这样的房子,佣人总有个吧?才要踢门,举起脚,门打开了。

    一个剪平顶头的小子前来开门。他看看我举起的脚,看看我。“找谁?”他问。

    “郭建华。”我说。

    他上下打量我,“他不在。”

    “我知道他不在,他要是在也不算大明星,我知道他是出了名喜欢摆架子的。”我不在乎地。

    “你是什么地方找他?”他问。

    “城市杂志。”我说:“你告诉他城市杂志要访问他──”我起疑,“你是谁?”

    “我是这里管家。”他说:“你呢?你姓什么?”

    “管家?你没穿制服。”

    “主人不在,省得穿,”他抹抹鼻子,“喂,你叫什么?”

    “我姓施,朋友叫我阿施。”我说:“这个郭建华到底几时回来?看,我真的没有太多的时间,他要是对访问者没兴趣,那就拉倒。”

    “啧啧啧。”他看着我,手叠手,摇头,“我的天,好大的派头,好大的脾气。”

    “郭连华到底几时回来?”我再问。

    “我实在不知道。”他说。

    “你叫什么?”我问。

    “小张。”他随口答。

    “小张?”我瞪看他。

    “是,如果你有时间,访问我也一样.郭建华的生活起居习惯,我全知道。”他微笑。

    “好是好。”我说:“多谢你合作,但是我得拍照,找不到他人,”我扬扬相机,“我交不了差。”

    “那没关系,迟下再拍照。”他说:“先访问我。”

    “OK。”我说:“明天有空吗?明天我再来,希望他会在。”

    小张摇头,“没希望,他不会回来。”

    “他在哪儿?”我压低嗓子,“在小妞家?”

    小张笑,雪白的牙齿,“也许是。”

    “咱们明天见,下午两点,你等我。”

    “一言为定。”

    我拿起相机,拍了几张照,都是他家四周围的风景。

    “多谢,再见。”我向小张摆摆手。

    “再见。”

    我弃出去,等事于口合。

    小李子问:“怎么?去了这么久?见到本人没有?”

    召见到。”我说:“你以为真命天子这么容易见得到?我只见到他的管家,这人傻呼呼的说了很多话,倒是一个老好人。我们明天再来。”

    “我们?你的意思是,明天你自己再来。”小李子笑。

    “不要脸。”我说:“改天你别有事求我。”

    小李子笑。

    我一夜不得好睡,整夜做梦看到郭建华,脸上包一块白布,面目模糊,不肯接受我的采访。

    白天醒了,我回社里把照片冲印出来。稍迟叫车子赶往石澳。

    那傻蛋小张来开门,破粗布裤,光着膀子,一头一脑的汗,双手是泥。他是一个壮健精神的家伙。

    “嗨,你来了。”他说。

    “是,郭建华呢?”

    “告诉你他不会在。我在整理花圃,要不要来看看?”

    “好。”我跟去。

    “看这些洋水仙。”他骄傲地。

    “哗。”我说。

    地蹲下来,这里弄弄,那里动动,一副专家相。

    “郭建华喜欢花?”我问:“他叫你种的?”

    “嗯。”

    “你是管家兼园丁?”我笑,“还兼什么?”

    “洗刷泳池,”他笑,“开车,打扫地方,有时还煮菜招待客人。”

    “啊!原来郭这么倚赖你,他自己做什么?”

    小张耸耸肩,“拍戏。”

    “他是个好演员?”我问。

    “大概是。”小张看着我,擦一擦鼻子,“阿施!你大概不是本地人?”

    “谁说不是?”我反问。

    “你拿什么护照?”

    “英国护照。”我说。

    “自英国回来多久?”他问。

    “七个月。”

    “在城市杂志服务多久?”

    “五个月。”

    “所以,充其量你是个游客。”

    “为什么?”我不服气,“为什么?”

    “你连郭建华都不认识。”他说。

    “我见到他自然会认识他,”我说:“一个明星当然有明星的样子,不是说着玩的。”

    “啊,”小张笑,拍掉手上的泥,“到屋子里来坐,别老晒着。”

    “谢谢你。”我跟他走。

    “你多少岁了?”

    “廿一岁。为什么?”

    “我简直不能相信天下有你这么天真的人。”他笑。

    我说:“别取笑我,我知道我是迟钝一点,但是不久将来,我也会受环境污染,变成一个锋芒毕露的聪明人,然后再变成大智若愚的险恶人。”

    他吐吐舌头,“了不起。”

    “小张,别瞧不起我。”我笑。

    一进客厅,我眼睛一亮,布置得真是雅朴,一套美国殖民地时期的桃木家具,水晶与银子的装饰,舒服大方名贵。我在灰色的沙发里一躺,叹息一声。

    “喝什么?”他问。

    “矿泉水。”我说:“加冰,加一片柠檬。”

    “真会享受。”他进去了。

    我拿起相机,麡滞珮钟拍照。

    小张拿着矿泉水与啤酒出来。“嗳嗳,你别拍照,这里不准拍照。”

    我拿起水杯喝一口。“你别这么赤胆忠心的好不好?肉麻死了。”我看看水杯,“哗,这杯子都是水晶雕花的。”

    小张凝视我,忽然笑了,“你简直是个小泼皮,念的是什么科?新闻系?”

    “有什么用?做明星才好呢!看,住这么豪华的房子,泡那么多的妞,就凭这么个混混。”我摆摆手。

    “你为什庆叫郭建华‘混混’?”小张不服气。

    “他不是吗?”我反问:“连访问都不肯接受,那么多人爱戴他,要看有关他的报导,他却对群众不负责任,有什么用?不是好汉。”

    小张沉思。

    “喂,你想什么?”我问。

    “你说的话。”他说。

    我说:“你快把他揪出来吧!”

    小张摇摇头。

    “怕他辞掉你?别那么没骨气。”我说:“别怕。”

    “其实他也是一个普通人,没什么好写的。”小张说。

    “他成了众人的偶像,这不简单吧?”我说:“当然可以为。”

    小张笑笑。“各人的机缘不同。”

    我喝一大口水。“谁说不是?像我,大太阳的东奔西走,看别人的眼睛、鼻子,多痛苦,我也是人呀!”

    “是,不但是人,而且是头等样的人。”小张笑,“小姐,别在那里吹苦水了。”

    “郭建华几时回来?”

    “不知道。”

    “他长年累月不回家,我真交不了差。”我失望。

    “这篇访问对你很重要?”他问。

    “上头交下来的,办不好,要充军,刺配北大荒。”

    “在哪里刺金字?”小张笑,“额角?除颊?有没有预先剌好字样,留空……州?”

    “哟,真能说会道的。”我没面子。

    “就你一个人会看水浒?”他笑。

    “我说小张呀,你这人倒是很有趣,”我也笑,“如果郭建华有你一半可爱,访问他就不会痛苦了。”

    “你根本没见过他,你怎么知道他人好不好?你连他面长面短都不清楚。”

    “我白知道.他是一个娘娘腔,苍白漂亮的男人,感情脆弱、自尊中夹带自卑……”

    小张掩嘴笑。

    “笑你的屁!”我说:“我要走了。”

    “施,你说话好不粗俗。来,我送你出去。”他站起来。

    “我要回社里交底片。”我站起来。

    “你知道吗?谁也没在这里拍过照。”

    “啊?”我说:“对我青睐有加?这怎么敢当呢?”我笑,“我岂不是受宠若惊?哈哈哈!”

    小张瞪着我。“做你男朋友那个人,真是倒霉。”

    “哦,”我说:“我跟男朋友说话的语气,不是这样的,请你放心,谢谢你让我拍照,我虽然没见到郭建华本人,但也交得了差。”

    “你打算怎么写?”他有兴趣的问。

    “哦,很简单,”我用手打演一摆手势,“头条是:神秘人物郭建华──”

    “很好。”

    “他与美国人的合作怎么了?”我问。

    “来,我请你吃茶,慢慢告诉你。”

    “如果这是你的家,那多好,我们就可以在这里慢慢谈。”我说:“但是我们不要沾郭建华的光,不要去睬他,好不好?”

    小张笑,很赞许。“对,到市区我家去。”

    “你有家?”我问。

    “嗳,你少看不起人,”他拍拍我肩膀,“施,咱们是老友记是不是?”

    “当然。”

    他把我送回市区,我把底片交菲林房,然后到他家去。小张开一部本田雅廓,但是开得很潇洒,他在市区的家居然是一层稀见的旧楼,我觉得他真是幸运,租得到这种房子。

    一打开高高的大门,进去是木板地,酸枝与云石家愀,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么美丽的家,小张真跟郭建华一样的会享受,看来他这份管家薪水还真不赖。

    客厅四角摆着奇花异草,颜色调和。

    我叹气,“我住得太破了。”我可怜与同清自己。

    “别这么说好不好?”他笑。

    “这房子什庆时候拆?”我问。

    “别愁,你少幸灾乐祸,好久也不拆呢!地产主人因打官司动不了这块地皮。”

    我坐在一张真皮s型爱情椅上。好了,我该开始工作了。

    小张递给我一杯矿泉水,开始说给我听:“美国人愿意的,但是欧美版权归他们,东南亚版权归郭。郭不过想赚点钱──我觉得郭建华拒绝访问是因为一般人以为他想扬名国际影坛,实在不敢如此抱负。”

    “他是个怪人,是不是?”我问。

    “并不是,他平易近人,当然,每个人在社会上都有敌人,有时候为了保护自己不要吃亏也得罪不少人,你们城市杂志接过郭的律师信。”

    “是吗?我竟不知道,”我吃惊,“为了什么中。”

    “一年前,你们有不负责的报导暗示郭建华吸毒,乱搞男女关系。你不觉得郭的拒绝是有道理的吗?”

    我的心沉下去。

    “所以他们派我来。”我气愤的说:“是因为其他的人心虚,根本不敢来。小小的一间杂志社也搞人事倾轧。做好这件事,我少不免遭人忌,做不好,责任在我身上,向老板交待一声,叫我卷铺盖。”

    “女孩子最好嫁人。”小张说:“社会上的痛苦最好由男人坦当。”

    “可惜大男人少。”我叹口气,“我这篇访问还是要交出去的。”

    “打算辞职?”小张问。

    “啊,小张,你没听说过吗?到处乌鸦一样黑。”我笑,“我还得做下去。”

    “你的性格很坚强。”小张称赞我,“我很欣赏你。”

    我用力屈了屈手臂,显示我的肌肉,“强壮?当然。”我大笑起来,合上笔记本子。“本来我是做经济版的,专门跑立法局、股票行、期货行、律师楼,没想到有这次奇遇。”

    “你想不想见郭建华?”他凝视我。

    “想!”我大喜过望。

    “真的想?”小张问:“你仿佛对他有偏见。”

    “我想到经济学家的‘气球原则’。”我说:“一只载人昀气球升空、遇难,必须减重,当然是把最废物的那些人先丢下来,总不能扔机械师与医生吧?当然先扔电影明星与足球明星。我有什么偏见。”

    他迟疑很久,不答。

    “或者我们普通人妒忌电影明星,”我笑笑,“一般人对于从事表演专业的明星有种复杂的情感,像郭建华,他生活上碰到的不愉快一定更多。”

    小张不出声。

    “你能令我见他一次吗?我不会问损害他的问题。”我说:“请你安排我见他。”

    “他或许不信任记者。”

    我问:“你信任我吗?”

    “我?我信任你。很奇怪,我是信任你的。你有异一般记者,你比较尊重你的访问对象,也有分析力。”

    “也不是,”我温和的解释,“我们杂志社的记者水准都很优秀,可惜为了吸引读者注意,不得不哗众取宠一点,请原谅。”

    “干脆说他生了大麻疯好了。”

    “那不行,”我笑,“那我第一个先跑,你是他管家,你也是麻疯。”

    “到底几时让我看到他?”我问。

    “这样吧,你把稿子先交掉,别烦呀,交掉之后再见他。”

    “那我还见他干什么?我本人对明星一点兴趣也没有。”我说。

    小张笑,“那见不见也随得你。”

    我拍他的肩膀:“小张,你为我做这么多事,我是很感谢你的。”

    “不用客气。”

    “我得走了。”我说:“改天见。”

    “施,慢着。”他叫住我。

    “什么?”我转头。

    “我可以约会你吗?!”

    “当然。”我说:“打电话到我办公室来。”

    “家里电话呢?”

    “我几乎睡在办公室里,打到我家也没有用。”

    “你不想我打罢了。”他说。

    我笑笑。“三四五六六七。”我说:“打个够。”

    “谢谢。”他大喜。

    我们一起离开他的家,我还要到律政司去。

    那天回到家,我为自己煮了咖啡,把座椅安排得舒服停当,然后坐下来,写了一篇关于郭建华的稿子,捱到半夜两点半,觉得很满足。刚擦擦疲倦的眼睛,电话铃响起来。

    是小张!我想,想到他,忽然开心起来。

    接了话筒,原来是小李子。

    “怎么啦?”小李子笑问:“明天是你最后的审判。”

    “放心,什么都有了。”我不服气,“马到功成。”

    “用了你女人的天生魅力?”他笑。

    “也不见得我运气比你们好。”

    “恭喜你啊!”小李子说。

    “不用。小李子,这次派这样的工作给我,是不是为难我?”

    “这……你知道,总得有人去采访这段新闻。”

    “何必偏偏选中我?”

    “你单身一个女孩子,没有家累,又刚出来做事,又不是老总的心腹,不陷害你,陷害谁?”

    小李子真是坦白。我长长太息一声。

    “别灰心,到处乌鸦一样黑,那个机构都一样。慢慢你就会知道。”

    我问:“我那些照片放出来没有?”

    “放出来啦,精彩得不得了。”小李子说:“恭喜你,你真是个记老。”

    “可惜让你们的冷水泼得不清不楚,已经不打算做下去。”

    “老总看过照片,单等文字稿。”他说。

    “明天就交上来。”我说,“写得还不坏。”

    “你终于见到郭建华了!”

    “我没有见到。”我诧异地说:“怎么?”

    “没见到他?没见到他会有他的照片?”

    “谁的照片?”

    “郭建华的照片。”

    “别乌搅。”

    “谁乌揽?你今天中午交上来的照片,”

    “那是小张。”我说:“郭的管家。”

    “怎么小王小张?我们做哪一行的?连大名顶顶的郭建华也不认得?喂,施,你不是受了什么刺激吧。”

    我心中灵光一闪,我明白了。

    “喂?喂?施?”

    我放下电话。

    小张。郭建华。

    这坏人,见我不认得他,便来开我这种玩笑。说他恶意,他又没有,说他好意,为何开我这种玩笑?

    我想到我对他说过的话,脸红耳赤,下不了台,我真是太粗心大意,自己出了丑。

    我叹了一夜的气,第二天一早把稿子交出去,向老总辞职。

    他大惊,苦苦挽留我。

    “施,你做得这么好,为什么要辞职!”他说:“是别家杂志挖角?别去相信他们,做生不如做熟。”

    “年纪轻的人有理想,”我说:“我不想做下去。”

    “施──”

    “我做到下个月底。”我说。

    “喂,施!”

    我推开门出去。到了褛下,看到小张坐在一辆开蓬“黑豹”中等我。

    “施!”他叫我。

    穿一身白。我斜眼看他,居然颇像个明星,只是心地狭窄,为人险诈。

    “嗨,郭建华。”我冷冷的说。

    “上车来,你答应过我,我可以约会你的。我也答应过你,让你见到郭建华。”

    “我不喜欢你耍手段。”

    “施,此地无人不认识我,那天我一开门,好家伙,你居然看看郭建华问郭建华在不在!算我错,是我错,你先上车来,咱们不是老友记吗?”

    “小郭才是我的老友。”

    这时候忽然有一个人冲过来,举起照相机就拍照.停睛一看,那记者却是小李子。好,下期杂志又多一条新闻:“本刊编辑与大明星情史内幕”。小李子大笑着跳着跑开。

    而郭建华说:“上车吧,我就是小张呀!”

    我上车。“小张,瞧我慢慢泡制你!”我只好笑了。

    费薇思:

    她每天早上来买一个三文治,咸牛肉夹芝士,面包不用烤。一元半。

    我总留意她,因为她有一张很稚气的脸,常常笑,头发直直,喜欢穿白衣服。我常常注意女孩子,因为年龄关系,总没有廿一岁的男孩子不看女孩子的,是不是?

    父亲包下这间办公厅的饭堂,我放暑假,所以一清早便被逼来帮忙,不到两个星期便熟练得要死,从厨房做到侍者,比外头雇的人总强点,因为我是父亲的儿子,事事替他着想。

    父亲跟母亲说:“我们三代都开餐室,没想到儿子去念土木工程。”

    “工程师有什么不好?”母亲说:“说出去总比做餐馆好听点。”她偏偏嘴。

    母亲说得也有点道理,但是父亲不服气。“好听,好听有什么用?你天天把‘工程师’三个字搁嘴里念三十遍,我又不相信了,告诉你,如今我们也置着三四层楼宇,做堂倌有啥不好?将来儿子毕业去教书,那薪水还不够他娶老婆,不如帮我把饭店做发达了好。”

    母亲说:“世世代代在蝇头小利里打滚,谁看得起你!当然是读书人清高,你没听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这是你的虚荣感!”父亲提高声音,“有几个钱,就学清高。”

    我笑笑。他们才我一个儿子。母亲嫁父亲时已经二十八岁,本来很不愿意嫁入一片小饭店,真的嫁了,两夫妻感情又很好,父亲很尊敬母亲,一般有关文件的事,都取得母亲同意:母亲念的书比较多。

    如今饭店变出三间,加上这个蒸蒸日上的饭堂.可是正如母亲说,这一行事事得亲力亲为,不高尚。倒不如一个大学教授,两袖清风,潇洒风流,叫人崇敬。做生意也行,要做船,做银行,出入华尔街,这种小生意…但父亲是个忠实的小商人,我相信他是唯一报足入息税的商人。他们两个我都爱。

    我第一天上工便注意到费薇恩。她是大学生,毕业后刚找到工作,把学校的青春纯洁带到办公室,然后使这个小小的饭堂也沾着光。

    母亲对“大学生”是很敏感的。

    以前我有一个小女朋友,才看三次电影,母亲就反对。“我打听过了,她家里开家庭式胸围厂!你想想,多难为情。”

    我不觉得难为情,但因为我是母亲的唯一儿子,所以不再与这小女孩来往,人家心中一定不太高兴。

    母亲应该喜欢费薇恩——她的同事连名带姓地叫唤她。我听到,所以知道她的名字。

    这个女孩子有本事在阴霾中带出阳光,她那浓眉大眼使我印象深刻,我暗暗的记念她。

    每天早上,我为她准备好一份咸牛肉芝土三文治,因为她上班总有点迟到,赶着要,我不想她等太久。

    每天早上她都说“谢谢”,很温和很亲切。但是她对每个人都很和蔼亲切,作不得准。

    她那种风度姿态,都是我心仪的,不过我天生内向,不敢主动追求。

    母亲很快知道了,做独生儿子就是这点不好,母亲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我一个人身上,躲也躲不过。

    妈妈这次很鼓励我,“去呀,跟她说呀。别让她以为你是食堂里的小工。”

    我说:“如果她喜欢我,她不会介意我是小工或者老工。”

    “你开玩笑!如今的女孩子多么聪明,小工还想娶老婆?连女工都想嫁总经理。”

    “是你的统计报告吗?”我问。

    “哼!”

    宝薇恩忽然不再买三文治。有一个男孩子陪她来吃早餐。

    我看到他们两人双双进来,马上呆住,心里一阵心酸,呵,我想…我迟了一步。

    母亲比我更错愕,脸上悔恨交织。一副“你看你,白白错过了良机”的表情。

    他们叫早餐要煎双蛋,两个人对著有说有笑,然后那男孩子放下钱,与她一齐离去。我尽量往好处想:或者他们是同事,在门口遇见,一道吃早餐而已。于是心中略宽。

    午后我把那份咸牛肉芝士三文治自己吃掉。所有的芝土都黏在牙齿上,很不是滋味。

    夜间母亲喃喃的说:“这呆子,这么好的女孩子叫别人捷足先登。这大学毕业女孩,又有工作,比不得那些黄毛丫头,专门想男人请跳舞请看戏,野人似的。”

    父亲故意抬杠,“或者人家看不起咱们是做小生意的呢!”

    “怎么会!人家嫁你吗?人家嫁的是你儿子,你儿子是个读书人。”

    “公平竞争,现在追求还来得及。”父亲看我一眼。

    “迟一步差得远,女朋友先叫人摸手摸脚的,有什么好处?”

    “你现在还存这种封建思想?可难怪人家说你小家子气,你要不要先问人家是不是处女才让儿子请人看电影?”

    “去你的!”

    但是他们从此一起吃早餐。亲亲密密。我在柜台后看著有七分难过,有三分高兴,总算他们走的路顺利,我并不是小器的人,那个男孩子看看倒也一表人材,高高大大,应该是一对。

    不过周末我比以往更寂寞,十分落落寡欢。

    开头的时候我该立刻上前跟她说:“我在港大的土木工程已是最后一年,我父亲是三间饭店的主人,我不是小工。”

    母亲的话对,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一样东西或是一个人,若果没有旁人来争,不会受太多的重视,被人得了去,往往才会忽然稀罕起来。

    暑期很快会过去,回到学校,离开食堂,从此我便见不到赛薇恩。届时什么事也没有。

    (什么事也没有?)

    我向父亲要求:“我想休息,你食堂另外找人吧。”

    父亲暴跳如雷。“我哪里临急临忙的找人去?你这个儿子难道我是白养的?你好意思说得出口?”

    “我真的不愿意再去做。”

    “你不愿意也得去!”父亲大力拍桌子。

    “好,好,”我叫不过他,“我去我去。”

    “哼!”

    父母亲大人都“哼”过我了。

    人家还是成双成对的来吃早餐,奈何。年轻人的感情突飞猛进,很快已经手拉手,由朋友进入情人阶段。吃早餐的时候各人用一只手,另一只手拉住对方的手。

    母亲那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喃喃的说:“好轻佻!蜜要调油,才一个月不到就到这种地步。”

    我心里也觉得太快。但是宝薇恩眼里嘴边都是笑,女孩子在恋爱中都美得要命,走一步都

    精神些。她抬头看看男友的时候,温柔又温柔。

    她午间从来不在饭堂午餐,恐怕是嫌菜式不好,有人请了出去吃饭。但是早餮必然风雨不改。

    暑假太长了,整整两个月。眼睁睁看年别人亲热。但这一对儿又忽然不见人,一连六七日都没来。怎么,连早餐都转移阵地?

    恐怕是请假到别的地方去玩了。

    果然。等他们回来的时候,两个人都晒成棕色的皮肤,尤其是费薇恩,健康的肤色配看白色裙子,美得眩目。她既成事实地成为别人的女朋友,我反而死了心,她来说“双煎蛋两份”的时候,我居然大大方方的问她:“到外地去旅行吗?”

    她一怔,很友善的笑,然后说:“是,我们到菲律宾去过一星期。”

    “好玩吗?”我礼貌地。

    “太阳很好,亚洲不过是这个样子,”她可爱地耸耸肩,缩缩鼻子,“但假期短,不能去较远的地方。”

    “哦”我还想再说几句,但是她的男朋友走过来打断我们。

    他以很敌意的眼光看一看我,然后蔑视的皱皱眉,对女朋友说:“说这么多干什么?我们去那边坐吧。”

    她只好向我笑,跟他回到那边。

    我有点生气。后来就释然,各人的性格不同,我何必与他计较。也许我学历比他好,也许家境也好得多,但“君子不病人不知,病不己知也”,我难道与他吵架不成?

    我只替费薇恩不值,这男孩子品格不好,眼睛长额角头,乱看不起人,俗云:宰相肚里可撑船,越是小人物越嚣张。即使我是小工,跟他女友多说几句话,他也不必这种态度。小工也是人。

    我去唁唁打听他的底子,查出来,原来是保险部账房的书记,一千数百薪水。

    不过费薇思不是那种势利的女孩子,斤斤计较男朋友的收入,如果两倩相悦,一千数百,算得什么?

    我始终不出声,但是心中懊悔,我的条件各方面都比这个人好,但是我没有胆子,略为犹疑,已被人追了去。而我不满一意这个男孩子的为人。从小处看大处,可以知道一二。

    没多久,一日早上,我正低头在擦桌子,有人对我说:“三文治。”

    我抬头,是费薇恩,她的男朋友并没在她身边。

    我有点奇怪,我问:“咸牛肉夹芝士?”

    她点点头,神情有点郁郁寡欢。我立时明白:他们两人有龃龉了。

    我马上替她做好三文治递上去。

    我想跟她说话,但是忍住了。我该说些什么?

    反正倩人们吵嘴,立时三刻就和好没事,何必替他们担心。

    可是我猜得不对,短短一个月内,他们自认识到吵嘴,再隔几天,我看到那个男孩子带着另外陌生女孩进来吃早餮。没想到一个小书记居然这么吃得开,我很生气,他怎么把前头那人忘得这么快!

    费薇恩跟着进来,装若没看见这两个人,跟我说:“三文治。”我照着做给她,她的眼泪像要夺眶而出。

    我心里叫着“不值得,不值得”,但是说不出口。我把三文治夹得很厚,希望她吃得多点,人长胖点,抵抗这场“疾病”。女孩子们真是怪怪的,才一个月嘛,就爱得这么深。

    我想趁这个空档与她说话,又有乘人之危的感觉。但我终于鼓起勇气来。

    “工作还好吗?”我问。

    “很好,谢谢。”她答。

    “你可是港大的?”我问。

    “不是,我在美国加州念的书。”她答。

    “我在港大。”我连忙照母亲所嘱,表明身份。

    “啊!”她有点讶异。

    该死,难道我的样子看上去活脱脱是后生?

    “这食堂…”我尴尬的解释,“我父亲包办,所以我在这里帮手。”

    “呵。”她又是这个字,但这一回没那么惊异。“你们的三文治做得顶好吃。”

    “是吗,”我连忙接上去,“其实午餐也还过得去,便宜,六块钱一客,就是招呼稍微不周。”

    她笑一笑,取起三文治。

    “午间如果你有空,来吃中饭好吗?”我连忙问她。

    她还是笑笑,不置可否。

    中午她没有下来。有一个伙计请假,我做了个人仰马翻,心中很失望,一直盯着食堂入口处,但是她没有来。

    她对我没有兴趣。

    这一阵虽然心情不好,不过她打扮上仍然不含糊,仍然是雪白的夏日衣饰,头发漆黑垂直,一个美丽的对比。

    母亲说:“儿子,你太不精明,她第一次推你,你可以试第二次,甚至是三次四次,脸皮那么薄,怎么会有女朋友?你的底子不差哇!”

    父亲:“你别老在那里出主意装手势好不好?儿子迟几年交女朋友,不见得就是要做和尚。”

    母亲说:“你懂什么!老婆要多少有多少,拣好的就难。”

    父亲:“你不是嫌这个费小姐轻佻吗?”

    母亲:“也罢,如今女孩子,像这样已经不容易了。”

    父亲讽刺地:“难得有你满意的人。”

    过一天早上,我把三文治递给她的时候,乘机说:“昨天中午你没来。”

    “我没来?”她一怔。

    “是呀。”我硬看头皮,“我等你,替你留一张小桌子呢。”

    “呵?你约遇我?”她歉意,“我没听清楚。”

    “那么今天吧,今天我们做鱼,味道不错,十二点半,那边的小桌子,等你。”

    “好的,我来。”她说。

    “真的?”我大喜过望。

    “自然。”她笑一笑,走了。

    一朝的时间过得特别慢,我心中忐忑。

    好不容易等到十二点半,她的花边麻纱白裙子在入口处出现,我还来不及心跳,心马上沉下去。那个讨厌人物也跟在她身后。

    我真不明白这男人有什么好处。许有我看不见的优点,我不懂得。

    他们两个人坐在我预留的座位上,我走过去招呼他们。

    费薇恩见到我,有点歉意,她说:“对不起,我的朋友也一道来吃饭。”

    “请坐。”我酸溜溜的说。

    “别客气。”她说。

    我倒很想得开,她那个男友却发作起来:“你跟这种小厮也眉来眼去,有三日三夜的话好说!”

    我怔住,反问:“你侮辱谁?”

    “我骂你!”他声势汹汹。

    “你骂我?你凭什么骂人?”我问。

    “我爱驽你这种人,就骂你!”他把手指指到我鼻子上。

    我忍不住,揪住他的外套,把他整个人自椅子里抓起来,我那六年的洪拳并没有白练,他吓得脸色发白。

    他还想伸拳头打我,我把他的手臂往后拧,痛得他冒冷汗。

    我低声说:“你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说完后把他摔在椅子里。

    他说:“你你你…”

    “我怎么样?”我走开,心里憋得想炸开来。

    后来我一连三天没有去做工,被父亲骂个臭死。

    反正快开学了,骂由得他骂去。

    一日早上我在厨房做好工,因为不用做侍者,所以在后面广场练跳绳。跳到一半,地上忽然多了一个影子。我转头,是费薇恩。

    她身后没有那个讨厌的男人。

    她说:“对不起。”

    “对不起。”我也说:“我对不起。”

    “我真不知道他是那么粗鲁的一个人。”费薇思说。

    “不好。”我说:“现在明白可不迟。”

    “真是…而且人品也坏,见一个爱一个。”她说。

    “没关系,那么现在你决定不睬他了?”

    “当然,”她苦笑,“天下那有这庆幸运的人,一碰上就恋爱,然后结婚至寿终正寝。”

    “有是有的,不过也不值得庆幸,很乏味的。”我说。

    “你倒是一个有趣的人。”她笑笑,“很看得开。”

    “工作还开心吗?”我又问她这句话。

    “工作倒还好,你知道咱们女人对工作的态度:可有可无,谁还真做一辈子呢,又有几个创业立名的?不过是混口饭吃,消磨时间,如此而已。”

    我笑笑。“我今年也毕业了,男人做工,态度不同,我觉得男人若不把工作做好,得不到女人尊敬。”

    她点点头,这倒是真的。男人需要工作带来的美态,像你昨天看见的那位先生,他跟我说他是副经理,后来证明原来只是一个书记,不要怪我们女人势利,忽然之间他在我心目中便贬了值——不知为什么。”

    “因为他说谎,你看轻他。”我说。

    “大概是。”她说。

    “暑假后我不能再上工。”我说:“我可否打电话给你?”

    “当然。”她把公司的电话告诉我。

    我默然。我还以为有点希望,现在知道问题不在这里,她无论有没有男朋友,都不会看中我。

    “上班时间到了。”我提醒她。

    “是的。”她说“再见。”

    “再见。”我说。

    她转身走,背影婀娜多姿。

    她不喜欢我,我仰天叹口气。

    母亲说:“喂,人家费小姐现在没男朋友了。”

    “我知道。”我答。

    “你还等什么?”母亲瞪看我。

    “妈妈,我约过她多次,只是她没有兴趣。”我分辨。

    “没有兴趣,怎么可能?你什么地方差了?”

    “这与我的条件无关,人家不喜欢我,我是皇子人家还是不喜欢。”

    “天下有这么傻的女孩子,以后我再也不管这件事。”

    “谢谢天。”我嘘出一口气,她青不管就好。

    每天早晨她仍然放下一元半,咸牛肉夹芝士三文治。我把食物递过去。我们的交往限于此。

    终于有一天我说:“这是最后一天了。”

    “最后一日?”她不明白。

    “是。”我说:“明天我回去念书。”

    “啊是。”她想起来,“你要回港大,是的。”

    “我有空可以打电话给你?”我问。

    “自然。”然而这不过是客套。

    我知道。

    “再见。”她说。

    “再见。”我说。

    我回去读我的土木工程。身边有很多女同学走来走去,打扮得花枝招展,也有太阳棕的皮肤,也有白裙子,但是看来看去,没有像费薇恩这样的,真是除劫巫山不是云。这是我的不幸。

    父亲一日回来跳脚:“真倒霉!我竟不知那小子的手脚不干净!你想想,食堂一个月才赚多少?他竟卷了逃走,又是老朋友的儿子,人家父母跪下来苦苦哀求,我不能报警,可是现在食堂里真没有人做,我自己又走不开。”

    母亲:“你跳有什么用?难道叫儿子停学去帮你?”

    父亲的眼光落在我身上。

    “你——”我恐惧的退后一步。

    “你放了学尽打球看戏逛街,你为什么不来帮帮我忙?”

    “我。”我说:“我不高兴在这种地方兜圈子,我情愿做些有益身心的事。”

    “好,我告诉你,你老子的身心决要崩溃了,你难道不关心?”

    “你想我怎么样?”我问。

    “早上来帮忙,星期三星期六你没事,也来帮忙。”

    “那我岂不成了这个食堂的奴隶了!我原本当是暑假工作,真是的!”我埋怨。

    “我养你这么大,你竟想做哪吒?”他喝问。

    “好,我去我去!”我大嚷。我翻不出托塔天王的手掌。

    我其实不介意做油腻的工作,但是我十分介意再度看到费薇恩。

    见到她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我答应:“我明天一早便去,好了吧,爹你请息怒吧。”

    “这才是好儿子,你想想,八点到九点,赶到学校才九点半,你十点钟才有课,急什么?”

    但是见到费薇恩,我说些什么才好?真是的。

    再约会她?我并没有那样的厚面皮。

    我在厨房自自然然做好一份咸牛肉三文治,专门等费薇恩来拿。

    但是一个早晨又一个早晨,不见她的影子。

    怎么一回事?难道她不吃三文治了,在别的地方早餐?我又渴望见她,又不想见她,在厨房中精神恍惚是危险的,刀一滑,差点没切掉手指,也去掉一层油皮,血流如注,我用纱布包裹手指,长叹一声。

    多少英雄美女都过不了这一关,我只是个凡人,为情烦恼也是应该。

    我去打听费薇恩的下落,别人告诉我,她已离开了工作岗位。我如五雷轰顶般。“人呢?”到什么地方去找她?他们也不知道,只晓得她现在政府办公。“什么部门?”不清楚。逐个部门打电话去找吧。我一整个早晨捧看电话,拨烂了手指:市政事务署、政府新闻处、差饷估计处、户口统计处、警务署、民政司署、房屋司署。我既不知她的职位,又不知道她详细一切,老是说:“……我是她的同学,回来看她,我只能在香港逗留三天,是,她叫费薇恩,约廿二岁,是,很漂亮。……”

    找了一个上午,都找不到她。

    政府部门。在下午我抽空再找,终于在税务局找到了。她来听电话时说:“我是费薇恩,阁下是谁?”我呆住。竟不知如何回答才好。我忘了为何找她,只知道必须要找到她,见一见她。

    “你记得管食堂的那个人吗?”我硬着头皮问。

    “呵,记得,当然。我也想告诉你我转了工作,但是又看不到你,”她的声音很愉快,“有什么事吗?”

    “没有什么事,只是想……见见你。我没有事。”

    那边怔一怔。

    “能约出来吗?”我问:“如果没空晚饭,午饭也可以。”

    “晚饭吧。”

    “明天,明天行吗?”我问:“明天不行后天。”

    “明天好了——”

    “谢谢你,我在你写字楼门口等,你可记得我的样子?”

    “嗳,别这样好不好?”她笑,“当然记得。”

    “明天见。”

    “再见”。”她挂上电话。

    我放下听筒的时候只觉一手心是汗。希望她明天不要再带着一个男朋友出来。否则我的皮再厚,也不能够再打电话给她。我摸摸面孔,其实皮也够厚的了。

    回家猛照镜子,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不讨费薇恩欢喜,以前约会女孩子仿佛没有什么困难。

    第二天我五点钟便到税务局楼下等,我早已打听好,政府各部门的下班时间是五点十五分。

    我站在门口踱来踱去,门口等女友的男生很多,并不觉异相。我穿着白卡其裤子,白T恤,我的“校服”,也没有刻意打扮,一手抱着帆布袋。

    费薇恩准时下楼,我的心落地,她单独一个人。

    我叫她:“费薇恩。”

    她转过头笑。我觉得她的笑容比任何女孩子都漂亮,她的眼睛比任何女孩子都亮。“费薇恩。”

    我说。

    “放学啦?”她问我。

    “早放了。”我说:“到什么地方去吃杯茶?吃饭时间还没到。”

    “早点吃也好。”她看看我,“赞成吗?”

    “唔,我知道有个地方,来,跟我走。”我往前走。

    “你这个人,怎么一离开饭堂,就完全不同似的。”她笑。

    忽然之间我觉得我受的委屈已达到巅峰,再也没法子忍受下去,我反问:“是不是以前太像一个小厮,现在比较像个大学生?”

    她一征,站在路边,脸上微微变色。

    我顾不得那么多,如果她给我来个不理不睬,掉头就走,我也认命,但不把心中的话说清楚,我真快要生肺病了。

    “你看我不起,是不是,因为我整天站在柜台后面,一毛两毫的收帐,身上围着白围裙,拿着块布抹桌子?你这次出来是因为我苦苦哀求你次数太多?你同情我?你可怜我?”

    她站在路边,看看我,不响。

    说完这番话之后,我才害怕,怕她走掉,我抓住她的手臂说:“费薇恩。”人来人往,我再也看不到其他面孔,我只看到费薇恩。

    费薇恩低下眼睛。

    我把目光盯在她脸上,她也快离我而去,我以后再也看不到她。人生便是这样,想要的永远得不到。

    我自口袋里掏出一包东西,递过去,我悲哀的说:“芝土咸牛肉三文治,做给你吃的。”

    她接过,忽然笑了一笑,开口问:“就吃这个?晚饭呢?”

    “晚饭?”我问。

    “我一心一意出来与你吃饭,怎么,你不去?”她问。

    “你——你还肯去?”我瞪大眼睛。

    “当然。”她耸耸肩,“你大声说话,你以为我会怕?”

    “费薇恩。”我拥抱她。

    “喂!这么多人看看!”她笑。

    呵这咸牛肉芝土三文治的事总算完美结束。费薇恩我爱。

    两个女人:

    这一回茉莉是真生了我的气了,一个星期不睬我。连花都不收。我想我已经黔驴技穷,得想别的法子,于是开了车子到她门口去等她。

    第一日投铃,没人应。我看看表。她一定还在屋内。她故意躲我。为了避免妨碍她上班的时间,我识趣地离开。第二天,我又去按铃,这一回门外连报纸都没有拾进去,由此可知是因为她早出门,所以会这样子,她放意躲我。

    第三天,我索性坐在车子里等她下楼。可是她从后门走掉了。必然是在窗口看到我的车子停在楼下吧。

    茉莉仿佛是下定决心要与我断绝关系。一个女孩子,千万不要让她静十天以上,如果她熬得了十天,就可以熬一个月,熬得一个月,就可以熬一年,一年不见我,我就失去这个女朋友了。

    我一定要见到她。

    于是我到码头去等她。

    那日微微细雨,等得我十分凄凉。我等女孩子,从来不超过十五分钟,出了名的迟者自误。但是茉莉,她对我这么好……真是好,太好了,以致我一直欺侮她。

    她对我一向抱着“你有空,我陪你。你没空,我等你”的态度,她真是好。

    但我一次又一次的激怒她,因为我无法拒绝“外界”的引诱,茉莉是不错的女孩子,她秀气,她漂亮,她具风韵,但是天下的女孩子那么多,个个有不同的好处,我偶然与她们约会,茉莉知道了,便生气。

    这次生气是因为我送另外一个女孩子回家,推掉她的约会,被她知道了,因此生气。

    天下是有这种人的,看到人家的男朋友与别的女人在一起,来不及地通知事主,不过是妒忌。

    他只有一个女朋友,也许连一个也没有,而我有很多,多得令他晚上睡不看,因此他做这种事。

    下流、卑鄙。

    而且我知道这个小人物是谁,他是多年前追求茉莉不遂的一个中年男人。

    这种人!我咒骂着他。他以为茉莉离开了我,便会重投他的怀抱吗?做他的春梦。可是他抱着两败俱伤的心理,如此这般干一下也是好的。

    茉莉出来了,在雨中她既不打伞又不容雨衣,穿一套西装,急步地跟人群一起走。今天她没有化妆。我觉得她的腿特别长,脸特别白,模样儿额外的出色。我吞一口唾沫,叫她。

    “茉莉!”

    她没听见。

    我按车号。她也没有听见。我连忙跳下车子,奔上去,“茉莉!”我把手按在她肩上。

    她转过头,看到是我,不禁一呆,有一刹那的失落。

    我抓紧她手臂,“茉莉。”我把她拉进车子,“茉莉。”

    她再也支撑不住,任我抱紧她,我吻她濡湿的头发。

    我开车把她送到公司,放下她,约她吃午餐。

    我的心宽不少。我确是爱她的,我真的是,为了她,我上周末都不敢出去,一直坐在家中等她的电话,她没有打给我,她从来没有打电话给我的习惯。茉莉是一个好风度的女孩子,她的理由:“你要找我,总找得到。如果事情坏得要我找你了──也不必了。”

    今天总算又把她哄回来。

    我不能失去她。我想:也许她想结婚,女孩子仍都想结婚。我们先订婚吧!订好要戒指。我一定要买只戒子。可是钻石在今日的价钱!

    我自私的想:买一只两克拉,稍微过得去的戒子要五万元以上。如果把这五万元加上旧车价,我可以换一部很好的跑车。

    还是先探探她的口风吧,

    午饭时候,她脸上还有一层霜。

    我单刀直入:“茉莉,我们订婚好不好?”

    她淡淡的看我一眼。“我应该高兴雀跃吗?”

    “茉莉,别生气了,我是认真的。”

    “我知道你认真,你太自爱,叫你说这句话也不容易了,这算是求婚?”她问。

    不,这不是求婚。这不过是安抚她。我当然不能这么老责地告诉她。

    我说:“订婚下一步当然是结婚。”

    她笑了,“你再想想清楚。”

    “只要你说‘好’,我马上去买戒子。”

    “我并不需要这种怜悯施舍,我仍年轻,你爱拣拣挑挑,或许我也可以这么做。”

    “茉莉,你少激我。”

    “我为什么激你?你又不吃这一套。”

    “但你是爱我的,茉莉。”

    “每一个人的容忍力都有个限度。”她说。

    “你以前说话不是这样的。”我抗议。

    “你以前对我也不是这样的。”她说。

    这顿午餐吃得非常不如意,回到写字楼我闷闷不乐。女人就是这个样子,不管时代多进步,她们总对男人如家畜,巴不得在他们身上烙上一个火印。连茉莉都这样。

    OK我承认我目前没有诚意要结婚,但至少我早已决定,如果结婚,一定会娶这个女子,这还不够?

    我很不高兴。

    毕竟她下班的时候,我还是接了她。

    她说:“我家里有客人。”

    “谁?”我诧异。她一向独住。

    “以前英国的同学。”她说:“在香港停数天,买点东西回英国结婚。”

    “中国人?”我问。

    “自然。”茉莉说。

    我送茉莉上楼。“无端端来一个客人,多么不便,你为什么不叫她去住酒店?”

    “这是我的住宅,我爱怎么就怎么。”她说。

    她的语气越来越强硬,使我反感。我的确是错在先,但现在她的面子不都是挽回来了,何必还这样子对我。现代女性已失去以前女性的美德,可是保存着一切劣根性。

    我不悦的说:“你们两个人有伴,我不留下来了。”

    “我不会勉强你的。”她说。

    她想跟我吵架?

    我沉默地等她开了门,转头想告辞走,但是一眼瞥到门口鞋架边的一双鞋子。五号半的“卡珊达拉”凉鞋,今年最流行的紫色猄皮。

    我马上改变主意。我想见这双鞋的女主人。

    茉莉把鞋子拾回故在架子上。一边喃喃的说:“今年夏天都流行猄皮,叫人只能穿一季,害死荷包。”

    我沉默地跟她进去。

    一部手提录音机在播歌:洛史超域的沙哑声音:

    ──“我不想再说

    你如何碎了我的心

    噢心──”

    一个女孩子背着我们坐在房中床上喁喁说电话,声音低不可闻,她有很长的头发,很卷,一边用手不停的掠着,一下又一下,非常的不耐烦,非常使人心跳,手上的钻戒闪闪生光。

    “祖莲──”茉莉叫她。

    她转过头来笑一笑,容貌使我心悸。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美女!上帝。

    她放下电话站起来,向我说:“我知道你是谁,茉莉常常说起你。”

    我尽量放得自然,坐在沙发上,她把茉莉拉到一角,像说着什么知心话。她身上披着一袭长袍,料子也不算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身上的曲线却一寸寸露在外边。她的头发无穷无尽地卷着麻花,几乎垂到腰间。

    我是一个男人,我马上想到的是:这一头头发在床上是多么的诱惑。

    我喝一口水,叹声气。没法子。我永远不能专一,我永远眼睛在瞄别的女人。对不起,茉莉。

    只听得茉莉说:“好,那么你去吧,好自为之。”

    “嗯。”祖莲点点头,“我去换衣服。”

    茉莉问:“你跟不跟我吃饭?我有空。”

    茉莉的脸清纯像女学生,太简单太空洞,有点乏味,我兴致索然,而且又觉得疲倦。

    我说:“我回去了,这几天一直没睡好,朝朝一早起身去等你。”

    “好,你回去吧。”她声音里带点失望。

    我原本可以陪她去吃饭。但是月底,口袋里的钱也不够。上个星期因得罪了她,送花送糖,用掉不少。长久与女朋友开销是最累的。但结婚?我不知道。结婚后孩子又随时会跟着出世。我很爱孩子,但人家的孩子与自家的孩子又不同。自己的孩子一生一世都耽那里,是心头上的一块铝。而且生命有什么一意义。永远痛苦多过快乐,平静的生活比痛苦更惨,人静下来便是统一的黑暗,我害怕黑暗,因为死亡也是黑暗。

    我需要茉莉,因为她是如此忠心的朋友,永远愿意陪伴我。不过我一生只能活一次,我不相信一段婚姻可以维持三十年,即便可以白头偕老,也实在太厌闷。人应该迟婚,女人三十五,男人四十,大家想清想楚,寻个伴侣终老,到十年八年之后,双方即使厌倦,那一头也差不多近矣,大可以平安无事地一道寿终正寝,岂不是美,也不必要孩子。

    可是茉莉反对我的论调,她认为传宗接代是我们人类的天职,我不是有什么特别的理想,而是自私、逃避。也许是真的,我不否认。

    那夜我并没有早睡。我一个人在公寓中听音乐。十一点半的时候茉莉打电话来。

    她说:“我很寂寞,与你闹意气那一阵子,整个人没有生气,日子不再有希望,我自暴自弃的想:‘算了,既然他不把我当一回事,就此完了也好。’偏偏那数日又下雨,我既没吃好,也没睡好。直到那日早晨你在我肩上拍了一下,我看到你的脸,只觉得第一个细胞忽而活了,然后像亚米巴繁殖似的,一传二,二传四,四传八,一路倍下去,全身暖起来,我发觉我又活了。可是又一直认为自己没出息。我想了又想,认为大家应该坦白一点,拖下去无益,我不能一辈子做你的女朋友,女人……过了这几年,也就完了。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那种超级女人是例外。”

    “茉莉──”我很难过。

    “你听我把话说完。我与你认识这么些日子,自问从来没耍过花怆,我对你如何,相信你是知道的。”

    “茉莉。”

    “你想想清楚,如果不能再进一步,那么我们暂时先不见面一段时期。我不是威胁你,你别误会。我只是心灰,你老是把我吊在半空,让我情绪很抑郁很不安,你离开我,我譬如自己‘死’一段日子,也许比死还难过,但是时间医治一切忧伤,总会痊愈,现在拖下去,我心一直淌血,伤口不好,日子难受。”

    “茉莉──”

    “我不是洒狗血,你想想清楚再答覆我。”

    “茉莉,我上你家来。”我跳下床。

    “我家有客人,你忘了?”

    “那么你下楼来,我来接你。”

    “何必呢。”

    “我们结婚吧,茉莉,我们明天去买婚戒。”

    “你──”

    “我想清楚了,有多少男人能够得到一个真心爱他的女人?你的薪水比我的还高六十五港元,你不是为饭票,茉莉──”

    “你听我说──”

    “不,你听我说。我马上来上

    我披上外套去接她,她在楼下等我。我们紧紧的拥抱。那夜茱莉宿在我家。早上我比她早起,她雪白的脸上犹自带着微笑。

    我想,就是她吧,若没有缘份,我们到不了一起。

    第二天早餐的时候我说:“我暂时搬到你那里去,这里重新装修,周末我们去选家具与墙纸。

    待这里装修好了,我们再一起搬过来。你说如何?

    “如果你要钻石,我有几万元在银行,结了婚的人,开开日本小房车算了,也不必贵跑车。如果不要首饰,那么家可以‘豪华’一点。”

    她低头想:“我觉得家比较重要。”

    “手指光光也不好看。”我说,“家里东西可以慢慢置,我替你拿主意,你还是先买戒指吧。”

    她笑了。

    我颇知道女人心中想些什么。唉女人。而男人,男人明知她们的小心眼想的是什么,男人还是投降了。因为男人少不掉女人,女人也少不掉男人。

    我们似模似样的进行起来,叫了装修师傅,到婚姻注册处排日期,商议妥三年之内不谈生育,分配将来的开销──房子是自己的,不付租.家用由我拿出来,她的零用我也负责。

    我搬到她的公寓里去。而祖莲也住在那里。

    茉莉的公寓有两间睡房.原来也无所谓,我可以与茉莉同睡,偏偏茉莉又要面子,不肯跟我睡,要与祖莲同房。

    “同房怕什么?她不是你老朋友吗?”我问:“你们女人真奇怪,要这种面子,又说是朋友,又坚持她住你家中……如果我是你,赶她去住酒店,免得麻烦。”

    “你们男人哪里知道?”

    “好,随得你。”

    茉莉由一个人独居变成三个人住。屋子里堆满东西,有些是茉莉的“嫁妆”,有些是祖莲买了预备带往外国的,两个准新娘子叽叽咕咕的说个不停。

    我看着她们,心中想:难怪以前的男人要三妻四妾,如果女人门都能如此和平共处,倒也是闺房之乐。我不羞耻,我不相信天下有不想女人的男人。

    祖莲很少在家。说起长途电话来是好几十分钟的。我尽量低看头不去看她。她实在太美丽,我看了实在心动。

    有一日下午,我自己下班回去,因茉莉亲戚家有应酬,到家祖莲没出去,在那里哭。

    “祖莲!”我惊异,“你怎么了?”

    她摇摇头,不肯说话,长发都黏在脸上,纠缠不清,我坐下来拨开她头发,替她擦眼泪。

    “什么事?”我低声问。

    “没有事。”她答。

    “等茉莉回来,你与她商量。”我说。

    她的眼泪又珠子般淌下来。这个女人,连哭的时候都这么美丽。我叹一口气。

    “女人哭都是为男人,你是为了未婚夫?”

    她不肯回答,把头埋在我胸前。

    我嘴里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还怕找不到伴?一天要多少个都有,你别伤心别担心──”但是渐渐没了声音。

    我轻轻拥着她的肩膀,发誓一辈子没碰过这么柔软的身躯。她像是融化在我胸膛上。

    我轻轻的咽一口唾沫,轻轻的说:“我陪你出去喝杯东西散散心,你别难过。”

    她使劲的摇看头。

    我很忐忑,茉莉是随时会回来的,这是她的家。没有女人肯为我如茉莉为我。男人,玩是可以的,随时把握机会玩,但是把一个好女友如茉莉玩得不见了,那就划不来。

    我说:“茉莉快回来了。”

    我把她放在沙发上,去倒水给她喝,电话铃响起来。我接听,是茉莉打来的。

    “我不回来吃饭,可能有人到那边装窗帘路轨,你去看看。”

    “好的。”我说。

    我听完电话,祖莲已经换过衣裳,用毛巾擦脸,把头发拨到脑后。

    她穿一件极薄的衬衫,牛仔裤,别有风情。

    我说:“我们出去吃饭吧,茉莉不回来。”

    “我不想出去,厨房好像有点面包,冰箱有沙拉。你吃不吃?”

    “也好,我做咖啡。你呢?喝什么?”

    “咖啡好了。”

    我到厨房去,她在我身后。

    我转过头。

    她说:“对不起。”眼睛还是红红的。

    我笑一笑。心不住的狂跳。天生尤物是有的。

    我们坐在小饭桌前对着吃三文治。我与茉莉在这里吃过多次,但感觉是不同的,我与茉莉实在太心平气和,相敬如宾。

    祖莲问我:“茉莉什么时候回来?”

    “我不知道。”我说。

    “她真幸运,嫁得你这样的如意郎君。”

    “我?我并不是好男人,我的坏习惯是:‘吃着碗里,瞧着锅里’。”

    “人的常性,”祖莲闷闷的说:“男男女女都一样。”

    我忍不住:“我不相信你男朋友还会见异思迁。”

    她托看头笑出来“你以为我会放盅?”

    “可见你这么美!”我嚷。

    “也许我没有灵魂呢!”她说。

    我说:“别这么说自己,有不如意的事,慢慢说。”

    “不如意的事有什么可说的?”她摇摇头。

    我按住她的手,她抬起头来,似在等待什么。我很怀疑,她是不是诱惑我?抑或她的一举一动根本就充满着诱惑?

    放弃这个机会,以后就没有了。冒险与茉莉的女朋友搞关系?我又害怕。在这里?不,不能在这里。

    我放下咖啡杯,再问:“要不要出去走走?”

    她点头。

    我们开车到郊外,在草地上散很久的步,终于在沙田酒店里,她背叛了朋友,我背叛了未婚妻。

    事后我问她:“为什么选我?”

    “身边只有你。”就是那么简单。

    我的心一寒,马上想起茉莉的有情有义。

    “你呢?”她问我,“你为什么肯出来?”

    我也简单的说:“因为你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她仰起头笑。“可是你娶的还是茉莉。”

    我反问:“我也有可能娶你,可是你对我会有真心吗?”

    “你呢?真诚需要时间培养,我们有时间吗?”她问。

    “你肯不肯为我拿出时间来?”

    她躺在床上,被罩掩在胸前,长发散到肩上,我忍不住吻她的肩膀。

    她说:“我是没有灵魂的人。”

    “我要回去了。”我说。

    她嘲笑地说:“没结婚就是个老婆奴。”

    我转头说:“蝴蝶也会老的。”

    她笑,“总比蚂蚁在地上爬一辈子的好,人各有志。”

    我在扣衬衫扣子,闻言一怔,低头想想,也真是事实。我以后的生活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赚了钱交给老婆,老婆拿去开销掉,下个月再去嫌,永远黑暗的循虑。到时**便是性的发泄,再没有激情,一星期三次,做完转个身睡熟,像刷牙,天天做,乏味之极。于是在空虚中生孩子。孩子与父母同样寂寞,便名正言顺再生一个弟弟或妹妹来陪他……

    这样的生活,确是我要的?

    我坐在床沿呆住。

    祖莲把脚踏进一双黑色漆皮高跟鞋,黑色暗花的丝袜包住线条美丽的小腿。如果我不结婚,也许还有机会认得很多的祖莲,累管累,到底是真正活着的。

    我说:“谢谢你,祖莲。”

    “谢我?为什么要谢我?我们不过是同时享受罢了。”

    “你会不会结婚?”

    “我?”她说:“不知道,当适当的人出现,我会的。我不太想这个问题。我与茉莉不同,她一心一意想嫁你,为你做三十年的奴隶老妈子,头发上染满油腻,腰身一日粗似一日,故意丑化自己,越丑越有功劳,越是得意:‘看!不是为这个家庭牺牲,我才不会变成这样!’有些家庭主妇们是最懂得洒狗血的女戏于。懒惰的女人喜欢早婚,自父母家跨入失家,在这之前,她的光阴是虚渡的──小妹虚渡十八个春天。嫁过去之后,她的光阴是牺牲掉的,嫁老公一吵架,便嚷:‘我为这个家牺牲了十三年……’因为她不敢出来社会做一个有身份的人,因为她们没有这个能力,没有这份斗志,她们效弃做人的机会,改做附属品,这不是我的志愿。”

    “你愿继续做一只蝴蝶?”

    “生活:真正的存在。”她扬扬头发,“结了婚我还是我自己,我的颜色,我的自由。”

    “这是你失去未婚夫的原因?”

    “或许,但是我没有后海。”祖莲说:“赚回来的钱如果只为着三餐开销,不能装扮自己,不能买书看画册,不能到尼泊尔旅行,活着做什么?”

    她拿起手袋,打开酒店房门,走了,并没有叫我送她。

    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很久,然后才回家。

    茉莉在等我,身边有两件行李。

    “这是怎么回事?”我明知故问。

    “这是你的行李,你取了回家吧!”她很平静。

    “茉莉!到底是怎庆一回事?”

    “祖莲已经搬到酒店去了,你还不走?”她仍没有动怒。

    “祖莲与我有什么关系?”我说:“你别发疯,你老是为芝麻绿豆事胡闹,我可没功夫每次哄你。”

    “你可以走了。”她说。

    我急:“茉莉──”

    “不必解释。我已看得你一清二楚。”她说。

    “你不原谅我?”我认了。

    “一次又一次,怎么过得了一辈子?新婚夜难道你还躺在别的女人床上?”

    “你可想清楚了,这次我一走,再也不会回来。”

    “你不回来最好,等于放我一马,救了我。”她说。

    我跟她说:“男人都是一样的,赶明儿你结了婚,不见得那个男人一生一世只与你一个女人上床。你想想,这件事在廿世纪末是可能的吗?”

    “总没有你这么过份,快走!这是我的家!”

    我挽起两只箱子就走,回到自己的公寓去。装修公司把屋子凿得像防空洞,一阵油漆味。我胡乱睡了一夜,第二天发风疹。

    一边看医生我一边检讨自己。风疹好了,公寓也装修完毕,我坐在客厅中看着全新的地毯墙纸,觉得分外讽刺。

    我不打算回去再哄骗茉莉,我的心理没有成婚的准备,我还想多逛几年,越拖下去越是耽误她的青春,青春对于茉莉这样的女人是特别重要的,因为她没有其他。

    我觉得抱歉,因为茉莉对我实在好,俱单是好也不能解决三十年共同生活的闷厌。以前的夫妻尚能不停的生孩子来解闷,现代的夫妻能做什么?每五年离一次婚?那不如不结婚。

    我希望茉莉原谅我,不要恨我一辈子。

    我恢复了王老五生活。我不属于任何人,也没有人属于我。当然有失落感……以前我是被爱的,被爱是多么幸福,可惜女人们一爱便想结婚。

    下雨的周末再也没有人煮熟咖啡给我喝。我终于失去了茉莉,而且我思念她。

    再回去求她,她未必不答应我,但是有什么意义呢,对她不公平,她所需要的,我不能给她,目前她或许很难受,晚上睡不着,因为她运气不好,认识一个倒霉的男人。

    我在报上看到茉莉的结婚启事。

    小小段的,用红色圈住,她在加拿大多伦多结婚了。新郎的名字很普通,并不是什么名人,他们会生活得很愉快──然而什么叫愉快,什么叫不愉快呢?

    我走在路上,…日常办公,谁也没骂我打我,老板们也没有欠我薪水,又不欠衣缺食的,但是我的生活又有什么愉快可言。

    你让我娶茉莉,我不会高兴。人一堕入传统的壳就不能翻身。你让我跟祖莲,我也是不高兴,我怎么管得住这么不羁的女人──只有千年做贼的,没有千年防贼的。我只好再去找一个适合我的女人,或者是茉莉与祖莲之间那一类。

    或许一生也找不到。但愿我清醒如这两个女子,知道我自己需要的究竟是什么。

    妹妹的香港:

    我对丈夫吼道:“你放下你那些鬼报纸好不好?家里搞成这个样子,你还有心思看报纸?”

    丈夫放下报纸,他呻吟一声,“我怎么那么倒霉?既碰见了妻的更年期,又遇上了女儿的青春期,做人大痛苦了。”

    “你难道不知道?我们回来已经三个月了,放暑假也已经一星期了,可是这一星期里妹妹没有跟我说过十句话,也不跟小朋友上街,她总是一个人关在房里发呆,有什么好处?你对女儿也大不关心了。”

    “我能做什么呢?或许她累了,也许她还未习惯香港,你是母亲,你去跟她说话,我有什么办法?”

    “我发觉你的口气一天比一天象个丈夫。”

    “真奇怪,我们的女儿都快十六岁了,难道我还不是你的丈夫?”

    “你当心妹妹变成问题儿童。”

    “我才不但心呢。”他瞪我一眼,“咱们没钞票,宠不出问题儿量来。”

    “你去看看妹妹。”

    “她又没生病,有什么好看的?小孩子最避忌大人对他们过份注意,你就让她自由发展好了。”

    他咳嗽一声,“当年我也建议过,多养一个,好给她作个伴。”

    我冷笑,“生命是玩偶?胡乱制造?亏你还为人师表呢。”

    他又举起了报纸。

    我到房间去看妹妹。她什么也不做,只是蜷缩在床上,小小的房间开足了冷气,还是有点闷热,上两个月她才中过一次暑,又因水土不服,脸上长了好些痘子,成天没精打采,懒洋洋的,这样子还不累出病来。

    我问她:“妹妹,都三个月了,还是想着英国老家?”

    “嗯。”她给了我一个字。

    “当初搬回来,我们也曾征求过你的意见,你说无所谓,怎么现在又这样呢?”

    “CUT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她笞。

    我摇摇头。这孩子,自幼我也教过她一点诗词歌赋,没想到她临急给用上了,还真的用得不错,这样子中西合璧还真少有。

    “妈妈,他们不喜欢我,而且我也不喜欢他们,”她用英语说:“学校里中国人把我当英国人,英国人把我当中国人,我不能再忍受下去了。至少在伦敦,我是他们其中一份子,吵架闹事做功课,我全有份,不像现在,我一走到课室,同学们连忙噤声散开,好像我是间谍。为什么,妈妈?”妹妹抬起头问。

    “你自己没有与新朋友合作,美芳她们约你去放风筝,你为什么不去?”我用国语问。

    “上帝我主,”妹妹以手覆额,“放风筝,只有小孩子才放风筝,我为什么要去?三次了,我为她们付冰淇淋的钱以及付车钱,她们从来没有还过,我不要再去了。”

    “看,妹妹,这边的风俗不一样,她们不是占你便宜,她们没有自己买冰淇淋是因为她们把你当朋友了,友谊不是以金钱算的。”

    “这种友谊我不要!米高与我都是把零用钱算得清清楚楚的,他买给我一个冰淇淋,我也还他一个冰淇淋。”

    “你想念米高了是不是?但是我不是前天才让你打电话给他了吗?那个电话起码要十五磅呢,你们至少说了九分钟。”

    “我想念每一个人,妈妈,我永远忘不了他们。米高、伊安、爱丽臣、艾莲、夏洛蒂、哈里、莲达、戴安娜。我想他们,我不应该离开伦敦,我应该一个人留下来的。”

    “如果你一个人留在伦敦,”我忽然气愤起来,孩子般的说:“你难道不想念父母?自幼我使教你孟子的故事;你这么不孝顺吗?”

    “看,妈妈,我已经被东方与西方撕裂了。”她说:“我这样躺着很好,你不要吵我好不好?”

    “你这样跟妈妈说话吗?”我责问她。

    妹妹尖叫起来,“你走出我的房间好不好?我快精神崩溃了!”

    我连忙走出她的房间。这是我们母女俩生平第一次吵嘴。

    丈夫说:“或许她的同学妒忌她。”我说:“她的老师说她怪。我也生了好一阵气,怪?我女儿有什么怪?在英国十五年零九个

    月,只有夸奖她的人,想不到回到自己的土地上,妹妹变得怪了,到底是什么怪?快有人就说她有毛病了。”

    “他们不明白妹妹,妹妹像是一个外国人,要真是金头发蓝眼睛,他们又原谅她了。”

    “真可笑,妹妹在英国,全班六十人,只有她一个是黑头发,要受歧视,该在英国受。”

    “可是中国人接受能力非常的慢,我在大学里也发现了这点困难。”丈夫说:“学生听话,但是不吸收。”

    “你发现了困难?”我搔搔头,“我在此间也不受欢迎呢。我一说我不会打牌,也不喜欢逛街,那些太太们一个个把我当白痴似的,还暗里说我天天一条牛仔裤,不知老之将至,我都弄糊涂了,不要说妹妹。”

    “适应新的环境是很困难的,别忘了我们在英国已经过了廿五年。”

    “可是去年暑假回来做游客时,香港还不是好好的一个香港?只是天气热一点而已。”

    丈夫也不太明白,他只是一下一下的敲着烟斗。过了很久他说:“真好笑,今天有同事劝我到舞场去逛逛,不要老喝啤酒解闷,我说我想到跳舞,自然会跟太太去。”

    我笑,“不得了,我索性跟妹妹联合起来,咱们赔这里的大学三个月薪水,一齐回英国去吧。”

    “入乡随俗,可是我们一家三口看情形都不是俗人。”

    “妹妹,她也许爱上米高了。”

    “不会的,他们小孩子。”

    “在父母眼中,子女永远是孩子。”我说:“我跟她一样不习惯。我就是喜欢英国这些太太们,有空做家务,尽管街角上有面包店,但是她们还是自己在家烤一个。当然也不见得个个人太太都这么好,但也不像这里那么喜欢说闲话。昨天明明是插花班,结果变成公审大会,硬是说一位倪小姐的坏话,说人家与男戏子轧姘头,又勾引有妇之夫,现在又说在动一个有钱人家少爷的脑筋。我很为这位小姐抱不平,看来她不能够自杀谢世,也得结婚谢世,平头整面地做一个单身女人,虽然吃自己饭,穿自己的衣服,也是难的。”

    “你的牢骚倒是比妹妹还多,也许这位倪小姐就是这么一个人呢?”丈夫笑道。

    “断然不会的,真的这么厉害,她们又不敢说了,给人家冲上来刷上一个耳光,那怎么办?”我反问:“划得来吗?”

    “……也许是吃醋。”丈夫说。

    “太空闲。”我说:“家家都有着佣人,十指不沾阳春水。”

    妹妹这时候出来了,“妈妈,对不起,刚才我太粗鲁了。”她吻我一下。

    “没关系。去跟爸爸说说话,说国语吧。”

    “说国语他们也听不懂,我还不如说英文,那广东话我是一辈子也不打算学的了。”妹妹说。

    这小孩子每一个细胞都恨香港,但是往年她暑假回来,临走总是买了大量的纪念品,到了伦敦,又给同学看她晒得有多黑多漂亮,如今真的回来了,却又这样。

    我说:“妹妹,你再闷,妈妈教你看红楼梦好不好?现在开始看还来得及。”

    丈夫跳起来,“什么是毒草?这本书就是毒草,早该烧掉埋掉的,你自己成日价‘好了’、‘好了’还不够,还要吊煞鬼劝上吊劝女儿也一起看这种书?”

    妹妹笑了,露出雪白短短的牙齿,还有什么比一个年轻女孩儿的笑更动人呢?她说:“什么**?我倒也要看看,妈妈,拿来我看。”

    “你要是决定看呢,”我慎重的说:“就非得一直看下去,看出个所以然来不可,否则妈妈情愿送你到隔壁去看打牌。反正做女人只有两条路可走,看了红楼梦的绝不能打牌,打牌的女人决不看红楼梦。”

    丈夫跌脚叹道:“看!像入魔教之前发的誓似的。”

    女儿说:“我约了人去买点衣服穿,她们说我穿得像个女童军,一点女人味道都没有。”

    “谁说的?”我反问:“我觉得你穿得很帅,每个人都觉得你穿得很帅,为什么没有女人味道?”

    丈夫偷偷的说:“你妈妈便是没有女人味道。”

    我冷笑:“恐怕是没有妖精味道吧?”

    “爸爸妈妈别吵架好不好?一定是太热了,每个人都想吵架。隔壁的家明叔叔跟我说:‘二手车与二手老婆是我所不要的。’”妹妹说话一块一块,像她那年龄。

    “谁是家明叔叔?”我差点昏过去。对小孩子说这种话,居心何在?

    “家明呀,他说:二手车经过第一手车主习惯性的开过了,很难经过第二个车主而不坏,老婆也一样,对她再好,她还是会想着以前的丈夫,以前的孩子。”

    我叹口气:“还有这种事!”

    丈夫笑。

    妹妹说:“好,时间到了,我出去,一下子就回来。”

    “如果不回来晚餐,请拨电话。”

    我说:“对妹妹说话,多用中文,你不是广东人吗?用广东话更好,别用那么多的英文,她的英文已经够好了。”

    “好好好。”丈夫退回去看报纸。

    妹妹出去了,我回到厨房里做菜。我买了一本中文的烹饪大全,但是丈夫还是情愿吃简单的三文治红茶,纸杯与纸碟子,吃完之后一丢了之。我深为自己庆幸着,本来就该如此,谁馋嘴谁就得花钱请厨子,请不起厨子只好安份一点。似乎很多男人都不明白,都向人诉说太太做不了好菜。

    他们最爱诉苦,还有妹妹口中那个“家明叔叔”,被女朋友撇了,一天到晚说那个女的“假眼睛假鼻子假下巴,都是假的,连牙齿都是假的”。我在这里听了头皮发麻,弄不清楚地是那一门的好汉。

    来说是非者,便是是非人。

    做好了罗宋汤,又烤了三盘子的小蛋糕。

    妹妹回来了,倚在门口,一头大汗。她打开冰箱,自己做了个喷火美人吃。我问她:“买了什么?”她答:“没什么。衣服都是日本人做的,日本味很重,穿上了好像穿和服似的,受不了。”她停了一停,“我烧得八国联军入北京的时候,偷得最多伦得最精的是英国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日本人真是……”

    我看了她一眼,时间多了,一个人便想得多,想得多便敏感,这是不贰的理由。“结果买了什

    么?”

    “两双鞋。”她把鞋盒子打开了。金色的鞋。我看一看,没出声,过一阵子她说:“它们不难看,我想我不能穿妈妈也能穿。”

    我松一口气。“今天晚上你预备干什么?”

    她说:“好香的牛肉汤,如果米高在的话,一定喝很多。跟米高在一起最高兴了,往往要等到照镜子的时候,才会知道自己是黄种人。我的意思是——你是明白的,我并不是想做白种人。”

    “我当然明白,妹妹,”我说:“我的确明白。”

    “我肚子很饿。”她说:“但是什么都不对胃口。”

    “先吃点东西。”我说:“天气真越来越热,受不了。”

    “妈妈,明天我们出去吃饭好不好?”

    我们还是照着老规矩,出去吃饭算是大事,可是香港人仿佛是天天上街吃的,每家餐馆里都挤满了人。我叫她去问爸爸。她听话的去了,回来说爸爸也想换换口味,于是我们一家三口决定出去吃。明天。

    “晚上你陪爸爸看电视。”我建议。

    “我想看‘流行曲首榜’,我已经三个月没有看到大卫宝儿了。”妹妹一肚子的火,“我不要看这些三八兮兮的人提着剑,戴个假头发追追赶赶的,还演到三点钟呢,对面那家人也就看到三点钟,吵得要死,睡不了觉。”

    我暗笑,把妹妹的怨言集中在一起;岂不便是“市民心声”吗?

    “明天早点起来,打网球去。”

    “说起网球便气,还打网球呢!什么名贵的运动!只有两个球场,没有一个人真会打,又是水门汀地下,一点气氛都没有!那时候我们天天在公园打,隔三步路便是一个公园,就跟——”妹妹低头想一想:“就跟他们搓麻将一样的方便普遍。”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妹妹也笑,丈夫探头进厨房问:“什么事笑成这样?”

    妹妹说:“或者我可以回学校的泳池游泳,但是我那两套泳衣都是你去巴黎的时候给我买回来的,是不是?同学们见了都挤眉弄眼的,好奇怪,穿都快穿破了。”

    丈夫看着女儿,摇摇头:“怨声载道。”

    我说:“决要民不聊生了。”又笑。

    “妹妹,再试一下,看有没有办法适应。”她父亲替她打气,“你只是一个小女孩,你一定可以的。”

    妹妹说:“我再试试就是了。”

    “看,妹妹,”我说:“除了巴黎,最美丽的城市便是香港了,你要以任香港为荣呀,买东西与吃东西都那么便宜。”

    “我还是去洗澡吧,耽会儿没有水了。”她走了。

    我看着丈夫,“我是不会放她一个人回英国的,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我可不希望她嫁洋人,生一堆杂种,我还是希望她看好红楼梦……这次回来,大部份是为了她。”

    丈夫耸耸肩,“我倒是高兴的,”他开了罐冰啤酒,“又回来了,明明是华人,却拿洋人的薪水,三两年下来就有储蓄了,一样教书,洋小子野性难驯,我又是有色人种,怎么跟他们吵?现在这些学生真听话也真可怕,叫他们长便长,叫他们扁便扁,一个教授便是一个神,我再不习惯,那种飘飘若仙的感觉也还是好的。”

    “你别回家来飘就好。”我说。

    “我饿了。”他说。

    “我陪你吃。”

    他自己做香肠热狗,妹妹洗完澡也出来吃一个。我注一意到她胖了,没有运动便会胖。

    我到她房里,她又躺在床上。

    我摇摇头。我拨开她的头发。“头发该修了吧?”

    “他们剪得不好,又贵,我还是喜欢菲立的手势。”

    “妹妹,你不能把香港变成伦敦的雪莱区呀。”

    “我不管。”她呻吟一下,“米高看到他们把我的头发剪成这样,不知有何感想。”

    “你真的这么想米高?”

    “我想每一个人,每一样东西,”她跳起来,“还有我们的狗,阿飞。”

    “你知道吗?妹妹,”我说了老实话:“昨晚我梦见詹普森太太来借一点黑胡椒。”

    妹妹“哦”的一声,“这便叫‘病成方寸’,我不喜欢香港。”

    “方寸是什么?”我马上问。

    她指指胸口。

    我微笑,其实妹妹怎好算外国人,她虽然在那里乱用成语,但是她的中文比起一般香港同年龄的孩子,那是好多了。有一段时间我母亲来与我们同住着。母亲与我的感情时好时坏,但是那一段日子却是和谐的。她把她能教的全教了妹妹。仿佛历史重演,我学过的“汴水流,泗水流”,我学过的木兰词,全部到了妹妹的口中,母亲得到了满足。

    后来妹妹便一直学中文,放了学到一个老亲家去,打打闹闹,也看完了西游记,哪吒的“吒”老记不住。她很喜欢中国东西,那怕是一把扇子也是好的,大概是洋人眼里的中国,浮面的,靠不住的。

    就像香港,也怎么能够代表中国?浮面的,靠不住的,是不是为同样的原因妹妹失望了。恐怕到了台北她更受不了,她到底是个孩子。

    那天就这样混过去了,谁也没太好的心情。

    第二天一大早就倾盆大雨,我们对雨是习惯了的,但是水龙头却没水,这不习惯。

    晚上一齐去吃馆子,我特地叮嘱妹妹,“穿胸罩。”

    上次她没有穿胸罩,一件雪白的小T恤,引得整个饭店的人的眼睛像苍蝇见了血似的。妹妹的胸部发育得好得出奇,再也没料到的。

    “妈妈,很热。”她说:“我在英国从来不穿的。”

    “那是因为你还小,而且在英国谁都不穿。快,听话,防止胸部下垂。”结果她穿是穿了,穿个纱的比不穿又更引诱了一层。妹妹迟早是个问题人物。她穿了新买的金色鞋子。我注一意到她的足踝上有条细细的链子。我问:“那是什么?”她答:“足踝链子,看到没有,两个心型的坠子,性感。

    刚刚才买的。”

    我说:“我只觉得俗。”

    “妈妈,这是香港,你不能清教徒似的。”

    看谁在教训谁。

    我问:“你认为米高会喜欢吗?”

    “我不大认为那很重要,”妹妹说:“米高在八千里路外,万一地看见了而不喜欢,我可以拿掉。”

    “你们母女俩少争吵好不好?”丈夫高声的说。

    我们总算到了天香楼,妹妹坐在那里渴望着她的叫化鸡。吃这种专门喂游客的东西,我深觉不好意思,然而到了天香楼,香港也就比较可爱得多了。

    丈夫忽然说:“宋教授也来了,我过去打个招呼。”

    他过去了。妹妹的眼光跟过去。那边也是一桌三个人。不过朱教授带的是他的儿子,十**岁模样,非常的不耐烦,坐在那边用筷子敲桌子,被宋太太喃喃的教训及安抚着。我忍不住笑,年轻的一代真难管。

    没多久丈夫过来了,宋太太说他们家的女佣人跑了,没奈何,现在天天夜里在此吃饭,儿子刚从美国回来,闹得人仰马翻。

    “回来过暑假?”

    “不,”丈夫说:“宋太太不肯放他回去了,年轻人大学刚拿到学位,怎么肯听话,天天吵。”

    “年纪这么轻便拿到学位了?了不起,”我说:“看上去才十**岁,还是个大孩子嘛。”

    丈夫说:“是呀,我也奇怪着,他入学早,今年廿岁多一点点。”

    “是独生子吧?”我问。

    “不就是。”丈夫说:“所以宋太太疼成那个样子。”

    妹妹也朝那边看一看,但是没说什么。

    我算看:“妹妹的预科还剩一年,明年进大学,廿一岁也好毕业了。”

    妹妹不做声,吃她的八宝饭。

    宋家他们先吃完,到我们这一桌来打招呼。宋太大非常的客气,口口声声的称赞妹妹:“真标致,听说功课也非常的好,是不是?女儿有女儿的好处,真是小鸟依人的。”

    妹妹被她说得不好意思,连忙站起来说:“宋伯母过奖了。”妹妹就是这一点叫人没法子不疼她,走在外头,她是非常得体的,绝不会丢了大人们的面子。

    宋太太拉着妹妹的手,一定叫她到宋家去玩,没奈何,妹妹与他们约好了礼拜天,我也得去。看来宋家也是蛮寂寞的。他们那个儿子不大说话,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觉得他很漂亮,这么漂亮而功课又好,那太难得了。

    他们说了好一阵话才走的,我们才继续吃完甜品。这在外国也是不可能的吧,外国人讲礼节,我们讲舒服。

    妹妹说:“宋哥哥念的是MIT。”

    “呵!”我大表敬意,“什么科系?”

    “高能物理。”妹妹说。

    “是吗?”我一点也不懂,“你几时问他的?”

    “当你们说:‘——天气好热哈哈哈——’的时候。”

    “他有没有问你念什么?”我问。

    “有,我说了,英国文学。”妹妹忽然笑了一笑,“比起他那个;好像非常渺小的样子。”

    “才不会,人们记得爱恩斯坦,也一样记得拜伦与济慈。”

    “他很骄傲。”妹妹说。

    “是有一点。”我说:“你也很骄傲,年轻人看上去都像一只只的小孔雀,都那么骄傲。”

    丈夫说:“这一代又比我们强了多少!一个个说出来都有名堂的,我们那个时候挣扎多久,才考到一个奖学金。”他很感慨。

    我说:“你也不要太天真,尽往好的地方想,那日我经过一间汽车修理行,要面几个学徒,汗流浃背地在做工,人家也不是大好青年?”

    妹妹说:“不要紧的,我看报纸,好像最近最红的一个功夫片明星,便是汽车行里出身的,这是香港,只要有机会,不怕难做人上人。”

    我笑说:“你少跟我做那副小大人的样子。”

    礼拜天约好宋家的,但是临时教会中的牧师要我到医院中做探访工作,我想一想,便叫妹妹独自去,叫她买一盒蛋糕。她大力呻吟,表示被我陷害,她不肯去陪老太太消磨一个下午,情愿在家里闷着,后来被我教训一顿,才呼天抢地的去了。

    非常意外,在医院我碰见了宋太太,原来我们是同一个教会的。宋太太问:“那么妹妹是在我们家了?”我说:“是呀,我叫她来陪陪你谈天。”宋太太笑了,“你说这巧不巧?刚好小雷要去打球,我把他留住了——现在倒好,两个年轻人可以说说话。”我谦道:“只怕妹妹年幼无知,倒把宋哥哥得罪了。”

    我与她结伴同行,她一边告诉我她那小雷如何嫌香港繁华空洞,要赶回去修硕土博士。她死不放行,现在这孩子天天在家闹个没完没了。我跟她说我们那妹妹也一样,连香港的水都嫌是酸的。

    我们俩苦笑。

    结果我们自医院出来,小雷与妹妹俱不见了,宋太太认为他们可能结伴看电影,我想想,小雷是比那个家明可靠得多了,不会出问题的,顶多两个人路不熟,走走也走回来了,我很放心。

    妹妹这些日子这么寂寞,求伴是人性的表现,她一个人窝在家中,我多怕她会窝出病来,说也奇怪,自从她认得小雷以后,仿佛不那么埋怨香港了。

    隔没多久,她与小雷两个人踏脚踏车到郊外,还买了两只装蚱蜢的竹篮子回来,两个人非常有交通的样子,我们家里像是有点恢复在英国那样模样了。

    又隔没多久,妹妹开始称赞香港的好处,她说:“虽然没有水,可是买得到菲奥路昔的牛仔裤,我与宋哥哥一人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又说:“山顶那条小路项美丽,走一圈要两小时。可是真的看山下美得……”

    我与丈夫面面相觑。是不是小雪带她发现了香港的美。在她眼中香港变了个样子,也不吵看回英国了。我叹口气,女大不中留。

    宋太太跟我说:“奇怪,小雷最近安静不少。前天借他爸爸的照相机,替朋友拍照去了,大概水土渐渐服了。本来嘛,是中国人,怎么反而不习惯中国的地方呢?”

    我一个字不敢说。

    果然,隔没多久,妹妹捧着一大音照片回来说:“我觉得香港太上照了,非得寄去给同学们看看不可。”照片自然是小雷拍的。

    小雷现在也常常来接妹妹,现在他不骄傲了,现在他神气有点羞涩,妹妹也只会躲在他身边偷偷的笑。

    时间过得快,又开学了。

    我有意无意的说:“香港真不方便!那日我去看医生,才是个伤风,又要等,诊金又贵。”

    妹妹安慰我,“妈妈,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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