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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后记(2/2)

疯癫与文明-法-福柯作者:疯癫与文明-法-福柯 2017-04-13 12:10
是:主体以什么代价才能讲述有关自身的真理?主体以什么代价才能讲述自身作为疯人的真理?把疯人说成绝对他者,不仅付出了理论代价,而且也付出了一种制度的乃至经济的代价。”

    福柯本人在1961年为此书做的内容提要中说:“在蛮荒状态不可能发现疯癫。疯癫只能存在于社会之中。它不会存在于分离出它的感受形式之外,既排斥它又俘获它的反感形式之外。因此,我们可以说,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疯癫是作为一种美学现象或日常现象出现在社会领域中;17世纪,由于禁闭,疯癫经历了一个沉默和被排斥的时期。它丧失了在莎士比亚和塞万提斯的时代曾经具有的展现和揭示的功能(例如,麦克白夫人变疯时开始说出真理)。它变得虚假可笑了。最后,20世纪给疯癫套上颈圈,把它归为自然现象,系于这个世界的真理。这种实证主义的粗暴占有所导致的,一方面是精神病学向疯人显示的居高临下的博爱,另一方面是从奈瓦尔到阿尔托的诗作中所能发现的抗议激情。这种抗议是使疯癫体验恢复被禁闭所摧毁的深刻有力的启示意义的努力。”

    他在《疯癫与非理智》的初版前言中则表示,他的计划是在“伟大的尼采式求索的光辉照耀下”展开一系列“文化边界”研究。除了这部疯癫史外,他还准备研究“被绝对分离出来的梦幻和性禁忌的历史”。理由是,“处于西方文化的各种极端体验的中心的,无疑是悲剧体验——尼采曾证明,作为西方世界的历史基础的悲剧结构不过是对悲剧及其沉寂后果的摈弃与遗忘。”但是,以这种体验为中心,还有许多其他体验。它们每一种都触及西方文化的边界。“一种文化用划定边界来谴责处于边界之外的某种东西。”正是这些边界标示出一种文化的性质。由此可见,福柯旨在用被拒斥的历史体验来批判现代西方文明。

    福柯的多数著作都是采用了史学研究的形式。福柯本人力图用他的“考古学”和“系谱学”来埋葬传统的历史学。他批判西方文化中的“求真意志”,揭示各种人文科学知识与权力运作的关系,从而动摇传统历史所标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但是,在一些史学家看来,福柯有时走得太远了,他甚至“虚构”历史。例如,有的史学家曾询问福柯:本书中描述的一个重要历史现象“愚人船”,究竟是当时文学艺术中的形象,还是确有史实依据?福柯对此支支吾吾。对于本书中的另外一些论断,也有史学家根据史料予以否定。尽管如此,《疯癫与文明》仍然作为福柯的主要代表作之一而受到普遍的重视。中译本是根据缩写本翻译的,曾于1992年在台湾出版。

    在翻译过程中,曾就拉丁文问题向马香雪先生请教。此次交由三联书店出版,又做了仔细的校订。在校订过程中,参考了孙淑强、金筑云的译本《癫狂与文明》(浙江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在此一并致以谢意。

    福柯的这本书引用了大量档案资料、历史文献和文艺作品,我们不揣浅陋,对人名、事件及相关知识尽可能地做了一些简单的注释,并以“译者注”字样标出。其他未予标明者则是原书注释。

    199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