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把卢梭的理论应用于现代国家:康德、费希特、黑格尔
《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英-鲍桑葵》作者:关于国家的哲学理论-英-鲍桑葵 2017-04-13 12:07
(一)或许从来没有别的哲学运动曾像后康德唯心主义那样将如此多的人性集中于它自身。这就不得不由本书作者在另一本书中①说明,应归功于温克尔曼的“希腊艺术的发现”是如何使它获得了无比的洞察力,得以深入了解体现在感觉对象中的心理的。现在我们要探讨其思想的另一来源。正如我们在第一章中所指出的,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的伦理与政治学说都源于让·雅克的福音,法国革命也从中引出了自己的公式。说这一学说仅仅源出于此是不正确的。伟大的哲学家都懂得如何融会贯通他们所钻研的材料;特别是近代关于“自由”的抽象概念,对黑格尔来说,已融合了希腊城邦传统的具体生活的观念,即一方面喜欢自治,另一方面喜爱美好的事物。尽管如此,在哲学史中却很少有其他联系能超过卢梭宣告自由是人的特性和由康德至黑格尔所发展了的权利哲学之间的联系。
①《美学史》(History of Aesthetic)(索南夏因出版)。
有人提出,法国、英国和德国在18世纪中的学术交流要比今天密切得多,尽管在此期间交往工具有了很大的发展。他们极力主张,民族的自我意识和各民族心理的不同的发展已经在各民族之间造成隔阂,而在上个世纪其程度要小得多。①这个学术史的问题超出了我的题目的范围;不过看来至少卢梭在德国是有影响力的,这是今天任何法国作家都不可能在国外拥有的。单是他对教育方面的影响②就构成了教育学史上的重要篇章,而且与哲学有密切的关系。我们的儿童心理学家是他的精神后裔,而且人类发展的问题确实与自由的问题密切相关。
①参看莱维—布吕尔先生的《让·雅克·卢梭对德国的影响》(De l’Influencede Jean Jacques Rousseau en Allemagne)一文,载《私立学校政治学纪事》(Annales de l’Ecole libre des Sciences Politiques),1897年7月。
②参看《康德和费希特与教育问题》(Kant et Fichte et la Problème de l’Education),1897年法文版;关于卢梭的首创精神,参看阿米耶尔的《私人日记》(Journal Intime),英译本第1卷,第202页:“让·雅克·卢梭在各个方面都是创始人。他在托普费之前开始徒步旅行,在勒内之前开始沉思默想,在乔治·桑之前开始在文学作品中描写植物,在贝纳丹之前开始崇拜自然,在1797年革命之前倡导民主理论,在米拉波和勒南之前开始讨论政治和神学,在裴斯泰洛齐之前创立教育学,在德·索绪尔之前开始描写阿尔卑斯山。”
托普费(Rodolphe Taopffer,1799—1846),瑞士小说家;贝纳丹(Bernardinde St.Pierre,1737—1814),法国博物学家;米拉波(Honoré GabrielEiquetti Mira-beau,1749—1791),法国政治家;勒南(Joseph ErnestRénan,1823—1892),法国历史学家、哲学家;裴斯泰洛齐(Johann HeinrichPestalozzi,1746—1827),瑞士教育改革家;德·索绪尔(Horace Benédict de Saussure,1740—1799),瑞士物理学家、地质学家。——译者
作为自然和感情的宣扬者和提倡反对哲学家的感情宗教的战士,卢梭在文学上的影响力是所向无敌的。他走上了1750年以前由汤姆森①的《四季》的译本在德国开始,继而由瑞士的一些评论家和反对当时流行的伪古典主义的田园诗人所开辟的道路。②青年时代在日内瓦呆过几年的雅各比把他的作为宗教真义的感受论至少部分归功于卢梭。以歌德的剧本《铁手骑士葛兹》(1773)和席勒的剧本《强盗》(1781)为标志的浪漫主义和自然主义革命是由于克林格尔的剧本《狂飙突进》而得名的,据说,后来克林格尔作出了这个惊人的论断:卢梭(通过《爱弥儿》)是这位年轻人一生中最好的导师。③甚至连席勒和赫尔德也一度热情地赞美过卢梭。特别重要的是:席勒的《美育书简》显然是针对把自然④和国家对个人的要求协调起来的问题而发的。因为,席勒认为,自然和国家之间的必要的协调的关键在于可在美好事物中发现的感情和理智的一致,这种看法使我们看到三种主要类型的经验集中于一个焦点,在三者的融合中出现了一种新唯心主义。
①汤姆森(1700—1748),苏格兰诗人。——译者
②参看著者的《美学史》,第214页。
③见前引莱维—布吕尔的文章,第330页。这个说法好像是来自一篇传奇,但我没有见过原作。
④第三封信中对假定实际存在的“自然状态”作了深刻的批判,也许确实可以说,这些信的整个主题就是“人若不停止诉诸感觉如何能够自由”的问题。
(二)回到我们现在的权利哲学这个论题上来,我们就要考虑一下卢梭的自由观和康德或后康德思想的特殊关系。也许可以引用一些有独到的见解但不能被普遍接受的著作片断,以使必须谈到的主要问题具体化。不仅是德国的诗人和感伤主义者,而且还有一些伟大的哲学家,都清楚地认识到卢梭的思想对德国天才人物的影响。“社会契约”这个概念具有一种使看到康德特别是费希特的政治哲学的现代读者感到吃惊的重要性,而且在我们看到黑格尔的著述之前是不会把对“社会契约”的字面解释同公共意志学说所表述的真理完全区别开的。撇开所有与“社会契约”字面解释有关的问题不谈,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康德、黑格尔和费希特的全部政治哲学实际上就是建立在把自由作为人的实质这一观念的基础上的,而首先提出这个观念的是卢梭——这是黑格尔的明确论断。我要从引用黑格尔的《哲学史》中的关键性段落开始,因为它们既表明了他对卢梭主张的看法,又阐明了他自己的权利学说的根据。①
在阐明卢梭认为从政府权利的一个方面即其历史的方面来看,它是依靠②暴力和强制之后,黑格尔接着说:
①黑格尔:《哲学史》(德文版),第3卷,第477页。法译本第3卷,第401页。
②在他提到的地方,即《社会契约论》第1卷第3章和第4章中,卢梭曾明确指出暴力不能产生任何权利。所以,当黑格尔说卢梭认为统治的权利按其历史来说是依靠暴力云云时,除非是说这种“历史的”情况不能说明权利,“权利”一词只是一个与之有关的名称而已,否则这样讲就是不正确的。
“但是卢梭却用自由意志证明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国家绝对有理’),而且他没有考虑国家的积极权利(或‘法律’)就对上述问题③(国家存在的理由或根据)作出这样的回答: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因为‘自由是人的特性。④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的人性。因此,不要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权利,甚至是放弃自己的义务。’奴隶是既无权利也无义务的。所以卢梭说:①‘根本问题②是要找到一种联合的形式,这种联合形式能以全部的共同力量来保护和捍卫每个成员的人身和财产,而且在这个联合体中,每一个人由于从属于这个联合体而只是在服从他自己,并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③社会契约来解决;④这个问题要靠它(按照卢梭的说法)就是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而归属的联合体。
③《社会契约论》,第1卷,第4章。
④我保留了黑格尔对卢梭原话的释义性的翻译。
①《社会契约论》,第1卷,第4章(原文如此,似应为第6章。——中文编者),参看上文第83页。
②着重号是黑格尔加的。
③④着重号是黑格尔加的。
“对这些如此抽象地提出的原则,我们不得不认为是正确的;但歧义立即就出现了。人是自由的;这无疑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在国家中不仅没有被摈弃,而且事实上是首先在那里得到确认的。本性的自由,即自由的资格,并不是实际的自由;因为没有国家,就没有实际的自由。
“但是,对‘公共意志’的误解开始于下述论点。自由的概念不应从每个人偶然的自由意志的意义上去理解,而应按理性意志即自在自为的意志这个意义去理解。⑤不要把公共意志看作表现出来的若干个人意志的总和,⑥以致认为这些个人意志仍然是绝对的;否则这个命题就是正确的:‘凡是少数人不得不服从多数人的地方,就没有自由。’更确切地说,公共意志应当是理性的意志,即使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国家并不是由个人决定的一种联合。
⑤任何东西一旦成为“为了它本身”时,就是“自在自为的”,明白而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它“本来”的样子,也就是它蕴藏的或潜在的本性的表现。
⑥卢梭的全体意志。
“对这些原则的误解,对我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与我们有关的是:这种误解会使人们意识到,人在自己的意识中把自由当作完全绝对的东西;自由意志是人的概念。自由恰恰是思想本身;一个人若抛开思想谈论自由,他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思想与其本身的同一①就是自由,即自由意志。思想只有采取意志的形式才是突破②一个人的纯粹主观性的推动力,才与一定的存在有联系,即实现了一个人的自我,因为我要使自己成为像思想那样适合于我自己的一种存在。意志只有作为思维的意志才是自由的。
“自由的原则已按卢梭的观点逐渐为世人所理解,给予了人类无限的力量,从而使人类也把自己看成是无限的。这就促成了向康德哲学的过渡,康德哲学按一种理论的观点把这个原则作为它的基础。这样就把认识③引向它本身的自由,引向一种具体的内容,②这种内容本是它在自己的意识所具有的。”
①即任何东西只要能处于自然状态,就是自由的。在黑格尔看来,这一点的最有力的例证就是体现回到本来状态或与本身一致的思想。
②即超越。
③即在哲学变成和即将变成反思的哲学之前,通过将其本身建立在自由的观念基础之上,把哲学引向检验思想在其中实现自己的生活;因此,这种生活就是“它本身的自由”——由认识构成——也就是一种“具体的内容”,即一种实际的生活制度,是使思想得以表现自己的一个客体——一种等于自由的关系。
一般说来,每一个人都知道自由的观念在康德哲学中所起的作用。然而,指出康德是多么确切地按照卢梭赋予它的形式来理解这个观念的,可能是人们感兴趣的。这里不谈康德全部教育主张的问题,①我只想提及康德早期笔记②中与《对崇高和美的感受》这本小册子有关的两段话和1796年秋首次问世的《权利哲学》中的两段话。
①参看《康德和费希特与教育问题》。
②1765至1775年的笔记。
首先要证实康德早年曾特别受到卢梭的影响。他说:③“我是个爱学习的人。我渴望获得知识,并不断地要求增长知识,而且每前进一步都感到满意。我曾一度认为这一切可以构成人类的荣誉,因而看不起无知的群众。是卢梭纠正了我的错误。那令人目眩的特殊的荣幸消失了;而且,如果我不是相信我的研究会在确立人类权利方面有益于所有的人,我就会认为自己远不如普通手艺人有用。”
③《康德全集》(德文版),第11卷,第240页。参看同书第218页。
从这些话来看,康德确定人在天地万物中的地位时,似乎是在预示他的批判哲学的思想。他紧接着说:“如果说有什么科学是人类真正需要的,那就是我所讲授的那门科学,它完全适合在天地万物中分配给人的那个地位;这是一门使他懂得应如何做人的科学。”
这有助于理解康德同一笔记中那个难以理解的段落,④ 他在那里讨论关于上帝的思想时,首先提到的是牛顿发现了复杂的行星运动规律,然后就接着说:“卢梭首先发现在人类复杂的表现形式下深藏着人的本性和看不见的规律,据此,他的观察力证明了上帝是合理的。在此以前,埃尔冯瑟斯和摩尼①的异议②一直占据着这个领域。由于牛顿和卢梭的发现,上帝被证明是合理的,从而教皇的教义也是正确的。”所谓“教皇的教义”无疑是他的莱布尼茨式的乐观主义,它建立在假设的对人在天地万物中的真正地位的洞悉基础上。③卢梭的“发现”——康德在这里将它与这种教义联系起来——必定是指卢梭关于人的天赋的美德和自由的论断,这种美德和自由会因为人在文明社会中脱离了自然分配给他的地位而丧失。显然,卢梭对文学和文明的非难这时给康德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更有意思的是看到康德用非常不同的尺度来衡量卢梭首创的从天赋的自由发展为社会的和道德的自由的理论。
现在再从《权利哲学》(1796)中引用两段仍与卢梭的说法有关的话来表明这一较晚的发展:④
④《康德全集》(德文版),第11卷,第248页。
①埃尔冯瑟斯(1696—1787),意大利教士。摩尼(约216—276),波斯人,摩尼教的创始人。——译者
②摩尼教教义。
③见上面刚刚引用过的康德的一段话。
④《康德全集》(德文版),第9卷,第42页。
“天赋权利只有一项。——自由(不受别人的意志支配)只要能按照一项普遍的规则与其他每一个人的自由共存,那就是这个独一无二的原始权利,它属于每一个有人性的人。”关于这种自由在国家中如何体现可作如下说明:⑤
⑤同上书,第160页。
“国家的三种权力(主权或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都是政权机构;而且作为必不可少的东西,它们必然是出自与国家的法规(宪法)有关的一般的国家观念,是国家的政权机构。它们包含着一个普遍的最高权力(按照自由的法则考虑,这只能是团结一致的人民)与作为被统治者组成这个权力的那群个人之间的关系;即统治者(imperans)与臣民(subditus)的关系。人民自己组成国家的行动,或者严格说来只是关于这个行动的观念,①是最早的契约,②因为单凭这个观念就可以设想这个行动是正当的;③根据这个契约,所有的人(omnes etsinguli)都要放弃他们的外部自由,以便作为一个国家的成员,亦即被看作一个国家(universi)的人民中的一员,再立即把它收回来。不能说这个国家或国家中的人为了某个目的而牺牲了一部分天赋的外部自由;而应该说是他完全抛弃了原始的没有法律的自由,以便重新得到他的全部自由——根据一种合法的从属关系,即一种权利或法律的地位,他的自由并没有减少;因为这种从属关系是出自他自己的立法意志。”面对这些普遍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康德和费希特都信奉卢梭的主张,据康德解释,原因在于当时那种不信任代议制政府的政治状况。④
①③着重号是著者加的。
②着重号是康德加的。
④《康德全集》(德文版),第9卷,第166页(议员们实际上是依附于内阁的)。参看本书第121页注释1(即中译本第146页注释③。——译者)。另参看《康德全集》第9卷,第193页,这里表明康德认为在一个真正的共和国中,代议制可能会实际存在,也会是理想的形式。整个讨论中提到卢梭的地方很多。
刚才援引的一段话当然是卢梭观点的翻版,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按我们在前面所阐释的意思修改过的。
(三)当我们转到费希特时(他早期论天赋人权的著作实际上是在康德关于这个问题的著作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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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美学史》(History of Aesthetic)(索南夏因出版)。
有人提出,法国、英国和德国在18世纪中的学术交流要比今天密切得多,尽管在此期间交往工具有了很大的发展。他们极力主张,民族的自我意识和各民族心理的不同的发展已经在各民族之间造成隔阂,而在上个世纪其程度要小得多。①这个学术史的问题超出了我的题目的范围;不过看来至少卢梭在德国是有影响力的,这是今天任何法国作家都不可能在国外拥有的。单是他对教育方面的影响②就构成了教育学史上的重要篇章,而且与哲学有密切的关系。我们的儿童心理学家是他的精神后裔,而且人类发展的问题确实与自由的问题密切相关。
①参看莱维—布吕尔先生的《让·雅克·卢梭对德国的影响》(De l’Influencede Jean Jacques Rousseau en Allemagne)一文,载《私立学校政治学纪事》(Annales de l’Ecole libre des Sciences Politiques),1897年7月。
②参看《康德和费希特与教育问题》(Kant et Fichte et la Problème de l’Education),1897年法文版;关于卢梭的首创精神,参看阿米耶尔的《私人日记》(Journal Intime),英译本第1卷,第202页:“让·雅克·卢梭在各个方面都是创始人。他在托普费之前开始徒步旅行,在勒内之前开始沉思默想,在乔治·桑之前开始在文学作品中描写植物,在贝纳丹之前开始崇拜自然,在1797年革命之前倡导民主理论,在米拉波和勒南之前开始讨论政治和神学,在裴斯泰洛齐之前创立教育学,在德·索绪尔之前开始描写阿尔卑斯山。”
托普费(Rodolphe Taopffer,1799—1846),瑞士小说家;贝纳丹(Bernardinde St.Pierre,1737—1814),法国博物学家;米拉波(Honoré GabrielEiquetti Mira-beau,1749—1791),法国政治家;勒南(Joseph ErnestRénan,1823—1892),法国历史学家、哲学家;裴斯泰洛齐(Johann HeinrichPestalozzi,1746—1827),瑞士教育改革家;德·索绪尔(Horace Benédict de Saussure,1740—1799),瑞士物理学家、地质学家。——译者
作为自然和感情的宣扬者和提倡反对哲学家的感情宗教的战士,卢梭在文学上的影响力是所向无敌的。他走上了1750年以前由汤姆森①的《四季》的译本在德国开始,继而由瑞士的一些评论家和反对当时流行的伪古典主义的田园诗人所开辟的道路。②青年时代在日内瓦呆过几年的雅各比把他的作为宗教真义的感受论至少部分归功于卢梭。以歌德的剧本《铁手骑士葛兹》(1773)和席勒的剧本《强盗》(1781)为标志的浪漫主义和自然主义革命是由于克林格尔的剧本《狂飙突进》而得名的,据说,后来克林格尔作出了这个惊人的论断:卢梭(通过《爱弥儿》)是这位年轻人一生中最好的导师。③甚至连席勒和赫尔德也一度热情地赞美过卢梭。特别重要的是:席勒的《美育书简》显然是针对把自然④和国家对个人的要求协调起来的问题而发的。因为,席勒认为,自然和国家之间的必要的协调的关键在于可在美好事物中发现的感情和理智的一致,这种看法使我们看到三种主要类型的经验集中于一个焦点,在三者的融合中出现了一种新唯心主义。
①汤姆森(1700—1748),苏格兰诗人。——译者
②参看著者的《美学史》,第214页。
③见前引莱维—布吕尔的文章,第330页。这个说法好像是来自一篇传奇,但我没有见过原作。
④第三封信中对假定实际存在的“自然状态”作了深刻的批判,也许确实可以说,这些信的整个主题就是“人若不停止诉诸感觉如何能够自由”的问题。
(二)回到我们现在的权利哲学这个论题上来,我们就要考虑一下卢梭的自由观和康德或后康德思想的特殊关系。也许可以引用一些有独到的见解但不能被普遍接受的著作片断,以使必须谈到的主要问题具体化。不仅是德国的诗人和感伤主义者,而且还有一些伟大的哲学家,都清楚地认识到卢梭的思想对德国天才人物的影响。“社会契约”这个概念具有一种使看到康德特别是费希特的政治哲学的现代读者感到吃惊的重要性,而且在我们看到黑格尔的著述之前是不会把对“社会契约”的字面解释同公共意志学说所表述的真理完全区别开的。撇开所有与“社会契约”字面解释有关的问题不谈,一个简单的事实是:康德、黑格尔和费希特的全部政治哲学实际上就是建立在把自由作为人的实质这一观念的基础上的,而首先提出这个观念的是卢梭——这是黑格尔的明确论断。我要从引用黑格尔的《哲学史》中的关键性段落开始,因为它们既表明了他对卢梭主张的看法,又阐明了他自己的权利学说的根据。①
在阐明卢梭认为从政府权利的一个方面即其历史的方面来看,它是依靠②暴力和强制之后,黑格尔接着说:
①黑格尔:《哲学史》(德文版),第3卷,第477页。法译本第3卷,第401页。
②在他提到的地方,即《社会契约论》第1卷第3章和第4章中,卢梭曾明确指出暴力不能产生任何权利。所以,当黑格尔说卢梭认为统治的权利按其历史来说是依靠暴力云云时,除非是说这种“历史的”情况不能说明权利,“权利”一词只是一个与之有关的名称而已,否则这样讲就是不正确的。
“但是卢梭却用自由意志证明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国家绝对有理’),而且他没有考虑国家的积极权利(或‘法律’)就对上述问题③(国家存在的理由或根据)作出这样的回答:人是有自由意志的,因为‘自由是人的特性。④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的人性。因此,不要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权利,甚至是放弃自己的义务。’奴隶是既无权利也无义务的。所以卢梭说:①‘根本问题②是要找到一种联合的形式,这种联合形式能以全部的共同力量来保护和捍卫每个成员的人身和财产,而且在这个联合体中,每一个人由于从属于这个联合体而只是在服从他自己,并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③社会契约来解决;④这个问题要靠它(按照卢梭的说法)就是每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而归属的联合体。
③《社会契约论》,第1卷,第4章。
④我保留了黑格尔对卢梭原话的释义性的翻译。
①《社会契约论》,第1卷,第4章(原文如此,似应为第6章。——中文编者),参看上文第83页。
②着重号是黑格尔加的。
③④着重号是黑格尔加的。
“对这些如此抽象地提出的原则,我们不得不认为是正确的;但歧义立即就出现了。人是自由的;这无疑是人的本性。这种本性在国家中不仅没有被摈弃,而且事实上是首先在那里得到确认的。本性的自由,即自由的资格,并不是实际的自由;因为没有国家,就没有实际的自由。
“但是,对‘公共意志’的误解开始于下述论点。自由的概念不应从每个人偶然的自由意志的意义上去理解,而应按理性意志即自在自为的意志这个意义去理解。⑤不要把公共意志看作表现出来的若干个人意志的总和,⑥以致认为这些个人意志仍然是绝对的;否则这个命题就是正确的:‘凡是少数人不得不服从多数人的地方,就没有自由。’更确切地说,公共意志应当是理性的意志,即使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国家并不是由个人决定的一种联合。
⑤任何东西一旦成为“为了它本身”时,就是“自在自为的”,明白而直截了当地说,就是它“本来”的样子,也就是它蕴藏的或潜在的本性的表现。
⑥卢梭的全体意志。
“对这些原则的误解,对我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与我们有关的是:这种误解会使人们意识到,人在自己的意识中把自由当作完全绝对的东西;自由意志是人的概念。自由恰恰是思想本身;一个人若抛开思想谈论自由,他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思想与其本身的同一①就是自由,即自由意志。思想只有采取意志的形式才是突破②一个人的纯粹主观性的推动力,才与一定的存在有联系,即实现了一个人的自我,因为我要使自己成为像思想那样适合于我自己的一种存在。意志只有作为思维的意志才是自由的。
“自由的原则已按卢梭的观点逐渐为世人所理解,给予了人类无限的力量,从而使人类也把自己看成是无限的。这就促成了向康德哲学的过渡,康德哲学按一种理论的观点把这个原则作为它的基础。这样就把认识③引向它本身的自由,引向一种具体的内容,②这种内容本是它在自己的意识所具有的。”
①即任何东西只要能处于自然状态,就是自由的。在黑格尔看来,这一点的最有力的例证就是体现回到本来状态或与本身一致的思想。
②即超越。
③即在哲学变成和即将变成反思的哲学之前,通过将其本身建立在自由的观念基础之上,把哲学引向检验思想在其中实现自己的生活;因此,这种生活就是“它本身的自由”——由认识构成——也就是一种“具体的内容”,即一种实际的生活制度,是使思想得以表现自己的一个客体——一种等于自由的关系。
一般说来,每一个人都知道自由的观念在康德哲学中所起的作用。然而,指出康德是多么确切地按照卢梭赋予它的形式来理解这个观念的,可能是人们感兴趣的。这里不谈康德全部教育主张的问题,①我只想提及康德早期笔记②中与《对崇高和美的感受》这本小册子有关的两段话和1796年秋首次问世的《权利哲学》中的两段话。
①参看《康德和费希特与教育问题》。
②1765至1775年的笔记。
首先要证实康德早年曾特别受到卢梭的影响。他说:③“我是个爱学习的人。我渴望获得知识,并不断地要求增长知识,而且每前进一步都感到满意。我曾一度认为这一切可以构成人类的荣誉,因而看不起无知的群众。是卢梭纠正了我的错误。那令人目眩的特殊的荣幸消失了;而且,如果我不是相信我的研究会在确立人类权利方面有益于所有的人,我就会认为自己远不如普通手艺人有用。”
③《康德全集》(德文版),第11卷,第240页。参看同书第218页。
从这些话来看,康德确定人在天地万物中的地位时,似乎是在预示他的批判哲学的思想。他紧接着说:“如果说有什么科学是人类真正需要的,那就是我所讲授的那门科学,它完全适合在天地万物中分配给人的那个地位;这是一门使他懂得应如何做人的科学。”
这有助于理解康德同一笔记中那个难以理解的段落,④ 他在那里讨论关于上帝的思想时,首先提到的是牛顿发现了复杂的行星运动规律,然后就接着说:“卢梭首先发现在人类复杂的表现形式下深藏着人的本性和看不见的规律,据此,他的观察力证明了上帝是合理的。在此以前,埃尔冯瑟斯和摩尼①的异议②一直占据着这个领域。由于牛顿和卢梭的发现,上帝被证明是合理的,从而教皇的教义也是正确的。”所谓“教皇的教义”无疑是他的莱布尼茨式的乐观主义,它建立在假设的对人在天地万物中的真正地位的洞悉基础上。③卢梭的“发现”——康德在这里将它与这种教义联系起来——必定是指卢梭关于人的天赋的美德和自由的论断,这种美德和自由会因为人在文明社会中脱离了自然分配给他的地位而丧失。显然,卢梭对文学和文明的非难这时给康德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更有意思的是看到康德用非常不同的尺度来衡量卢梭首创的从天赋的自由发展为社会的和道德的自由的理论。
现在再从《权利哲学》(1796)中引用两段仍与卢梭的说法有关的话来表明这一较晚的发展:④
④《康德全集》(德文版),第11卷,第248页。
①埃尔冯瑟斯(1696—1787),意大利教士。摩尼(约216—276),波斯人,摩尼教的创始人。——译者
②摩尼教教义。
③见上面刚刚引用过的康德的一段话。
④《康德全集》(德文版),第9卷,第42页。
“天赋权利只有一项。——自由(不受别人的意志支配)只要能按照一项普遍的规则与其他每一个人的自由共存,那就是这个独一无二的原始权利,它属于每一个有人性的人。”关于这种自由在国家中如何体现可作如下说明:⑤
⑤同上书,第160页。
“国家的三种权力(主权或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都是政权机构;而且作为必不可少的东西,它们必然是出自与国家的法规(宪法)有关的一般的国家观念,是国家的政权机构。它们包含着一个普遍的最高权力(按照自由的法则考虑,这只能是团结一致的人民)与作为被统治者组成这个权力的那群个人之间的关系;即统治者(imperans)与臣民(subditus)的关系。人民自己组成国家的行动,或者严格说来只是关于这个行动的观念,①是最早的契约,②因为单凭这个观念就可以设想这个行动是正当的;③根据这个契约,所有的人(omnes etsinguli)都要放弃他们的外部自由,以便作为一个国家的成员,亦即被看作一个国家(universi)的人民中的一员,再立即把它收回来。不能说这个国家或国家中的人为了某个目的而牺牲了一部分天赋的外部自由;而应该说是他完全抛弃了原始的没有法律的自由,以便重新得到他的全部自由——根据一种合法的从属关系,即一种权利或法律的地位,他的自由并没有减少;因为这种从属关系是出自他自己的立法意志。”面对这些普遍的看法,值得注意的是康德和费希特都信奉卢梭的主张,据康德解释,原因在于当时那种不信任代议制政府的政治状况。④
①③着重号是著者加的。
②着重号是康德加的。
④《康德全集》(德文版),第9卷,第166页(议员们实际上是依附于内阁的)。参看本书第121页注释1(即中译本第146页注释③。——译者)。另参看《康德全集》第9卷,第193页,这里表明康德认为在一个真正的共和国中,代议制可能会实际存在,也会是理想的形式。整个讨论中提到卢梭的地方很多。
刚才援引的一段话当然是卢梭观点的翻版,在很大的程度上是按我们在前面所阐释的意思修改过的。
(三)当我们转到费希特时(他早期论天赋人权的著作实际上是在康德关于这个问题的著作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