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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意识的本质(2/2)

惊人的假说-英-弗兰西斯.克里克作者:惊人的假说-英-弗兰西斯.克里克 2017-04-13 12:03
考虑是无关紧要的,至少目前为时过早。①

    然而,在试图揭示像大脑这样一个极端复杂的装置的工作方式时,这种态度并没有什么好处。为什么不打开黑箱去观察其中各单元的行为呢?处理一个复杂问题时,把一只手捆在背后是不明智的。一旦我们了解了大脑工作的某些细节,功能主义者关心的高层次描述就会成为考虑大脑整体行为的有用方法。这种想法的正确性可以用由低水平的细胞和分子所获得的详细资料精确地加以检验。高水平的尝试性描述应当被看作是帮助我们阐明大脑的复杂操作的初步向导。

    加利福尼亚州伯克利的赖特研究所的伯纳德·巴尔斯(BernardJ.Baars)教授写了《意识的认知理论》一书,虽然巴尔斯也是一位认知科学家,但与杰肯道夫或约翰逊-莱尔德相比,他更关心人的大脑。

    他把自己的基本思想称为全局工作空间(GlObal

    Workspace)。他认为,在任一时刻存在于这一工作空间内的信息都是意识的内容。作为中央信息交换的工作空间,它与许多无意识的接收处理器相联系。这些专门的处理器只在自己的领域之内具有高效率。此外,它们还可以通过协作和竞争获得工作空间。巴尔斯以若干种方式改进了这一模型。例如,接收处理器可以通过相互作用减小不确定性,直到它们符合一个唯一有效的解释。(l)

    广义上讲,他认为意识是极为活跃的,而且注意控制机制可进入意识。我们意识到的是短时记忆的某些项目而非全部。

    这三位认知理论家对意识的属性大致达成了三点共识。他们都同意并非大脑的全部活动都直接与意识有关,而且意识是一个主动的过程;他们都认为意识过程有注意和某种形式的短时记忆参与;他们大概也同意,意识中的信息既能够进入到长时情景记忆(long-term

    episodic memory)中,也能进入运动神经系统(motor

    system)的高层计划水平,以便控制随意运动。除此之外,他们的想法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分歧。

    让我们把这三点想法铭记在心,并将它们与我们日益增长的脑内神经细胞的结构和活动的知识结合起来,看看这样的研究方法能够得到什么结果。

    我自己的大多数想法是在与我的年轻同事加州理工学院计算与神经系统副教授克里斯托弗·科赫(Christof

    Koch)的合作研究中形成的。科赫与我相识于80年代初,当时他还是托马索·波吉奥(Tomaso

    Poggio)在蒂宾根(Tubingen,德国城市)的研究生。我们的探索在本质上是科学的。②我们认为,泛泛的哲学争论无助于解决意识问题。真正需要的是提出有希望解决这些问题的新的实验方法。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还需要一个尝试性的思想体系,它随着我们工作的进展不断加以改进和扬弃。一个科学方法的特点应是不试图建立包罗万象的理论,从而一下子解释意识问题的所有方面。也不能把研究的重点放在语言上,因为只有人类才有语言。而是应选择在当时看来对研究意识最有利的系统,并从尽可能多的方面加以研究,正如在战争中,通常并不采取全面进攻,而是往往找出最薄弱的一点,集中力量加以突破。

    我们作出了两条基本假设。第一条就是我们需要对某件事情作出科学解释。尽管对哪些过程能够意识到还可能有争议,但大家基本同意的是,人们不能意识到头脑中发生的全部过程。当你意识到许多知觉和记忆过程的结果时,你对产生该意识的过程可能了解很有限。(比如,“我如何想起了我祖父的名字呢?”)实际上,某些心理学家已经暗示,即使对较高级的认知过程的起源,你也只有很有限的内省能力。在任一时刻,可能都有某些活跃的神经过程与意识有关,而另一些过程与意识无关。它们之间的差别是什么呢?

    我们的第二条假设是尝试性的:意识的所有不同方面,如痛觉和视觉意识(visual

    awareness),都使用一个基本的共同机制或者也许几个这样的机制。如果我们能够了解其中某一方面的机制,我们就有希望借此了解其他所有方面的机制。自相矛盾的是,意识似乎如此古怪,初看起来又是如此费解,只有某种相当特殊的解释才有可能行得通。意识的一般本质也许比一些较常见的操作更容易被发现。像脑如何处理三维信息,在原则上可以用很多不同的方法去解释。这一点是否正确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

    克里斯托弗和我认为,某些问题可以暂且放在一边或者只是无保留地陈述一遍,根本无需进一步讨论。因为,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很多宝贵的时间就会耗费在无休止的争论上。

    1.关于什么是意识,每个人都有一个粗略的想法。因此,最好先不要给它下精确的定义,因为过早下定义是危险的,在对这一问题有较深入的了解之前,任何正式的定义都有可能引起误解或过分的限制:

    2.详细争论什么是意识还为时过早,尽管这种探讨可能有助于理解意识的属性。当我们对某种事物的定义还含糊不清时,过多地考虑该事物的功能毕竟是令人奇怪的。众所周知,没有意识你就只能处理一些熟悉的日常情况,或者只能对新环境下非常有限的信息作出反应。

    3.某些种类的动物,特别是高等哺乳动物可能具有意识的某些(而不需要全部)重要特征。因此,用这些动物进行的适当的实验有助于揭示意识的内在机制。因此,语言系统(人类具有的那种类型)对意识来说不是本质的东西,也就是说,没有语言仍然可以具有意识的关键特征。当然,这并不是说语言对丰富意识没有重要作用。

    4.在现阶段,争论某些低等动物如章鱼、果蝇或线虫等是否具有意识是无益的。因为意识可能与神经系统的复杂程度有关。当我们不论在原理上和细节上都清楚地了解了人类的意识时,这才是我们考虑非常低等动物的意识问题的时候。

    出于同样原因,我们也不会提出,我们自身的神经系统的某些部分是否具有它们特殊的、孤立的意识这样的问题。如果你偏要说:“我的脊髓当然有意识,只不过是它没有告诉我而已。”那么,在现阶段,我不会花时间与你争论这一问题。

    5.意识具有多种形式,比如与看、思考、情绪、疼痛等相联系的意识形式。自我意识,即与自身有关的意识,可能是意识的一种特殊情况。按照我们的观点,姑且还是先将它放在一边为好。某些相当异常的状态,如催眠、白日梦、梦游等,由于它们没有能给实验带来好处的特殊特征,我们在此也不予考虑。

    (1)

    如果这看来像是唬人的话,你不妨给我定义一下基因(gene)这个词,尽管我们对基因已经了解许多,但任何一个简单的定义很可能都是不充分的,可想而知,当我们对某一问题知之甚少时,去定义一个牛物学术语是多么困难。

    我们怎样才能科学地研究意识呢?意识具有多种形式。正如我们已经解释过的,初始的科学探索通常把精力集中到看来最容易研究的形式。科赫和我之所以选择视觉意识而不是痛觉意识或自我感受等其他的什么形式,就是因为人类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视觉。而且,视觉意识具有特别生动和丰富的信息。此外,它的输入高度结构化,也易于控制。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许多实验工作己围绕它展开。

    视觉系统还有另外的优点。由于伦理学上的原因,很多实验不能在人身上进行,但是可以在动物身上进行(这将在第九章进行充分讨论),幸运的是,高等灵长类动物的视觉系统似乎与人类有某些相似之处。许多视觉实验已经在诸如恒河猴等灵长类动物身上完成了。倘若我们选择语言系统去研究,我们就不会有合适的实验动物。

    由于我们对灵长类大脑的视觉系统具有的详尽知识(这将在第十、十一章进行充分讨论),因而我们知道大脑的各个视觉部分是如何分解视野的图像的。但我们还不清楚,大脑是怎样把它们整合在一起,以形成像我们看到的那样的、高度组织化的外部世界的景观。看来,大脑就如同把某种整体的统一性叠加到了各视觉部分的神经活动之中。这样,某一物体的各个属性(形状、颜色、运动、位置等)就可以组装在一起,不至于与视野中的其他物体发生混淆。

    这一全局过程所需要的机制,可以用“注意”很好地去描述,并且还涉及某种形式的短时记忆。有人已提出建议,这种全局的统一性,可以用有关神经元的相关发放进行表达。粗略他讲,这意味着对某个物体特性进行响应的神经元趋于同步发放,而对其他物体响应的神经元的发放则与这一相关发放集并不同步(这将在第十四、十七章进行充分讨论),为了探索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先对视觉心理学有一些了解。

    ①约翰逊-莱尔德尤其对自我反应和自我意识感兴趣。出于策略上的考虑,这些问题先放在一边。

    ①杰肯道夫用自己的行后表达这一点。他把我称为“结果”的东西叫做“信息结构”。

    ①遗传学也关心各代之间和个体内部的信息传递。但真正的突破是在DNA结构把该习语所表达的信息显示得一清二楚之后。

    ①我不想赘述巴尔斯模型的所有复杂性。为了解释意识问题的各个方面,如自我意识、自我监控以及其他一些心理活动,如无意识的断章取义、意志、催眠等,他的模型附加了许多复杂性。

    ②下文我将广泛引述科赫和我在1990年在《神经科学研讨》(Seminars

    in the Neuro sciences,SIN)杂志上发表的一篇关于该问题的文章中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