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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历史的证据(2/2)

历史的观念-英-柯林武德作者:历史的观念-英-柯林武德 2017-04-13 11:58
能够做得到的。它们都是胡思乱想的产儿。如果它们之中有任何一种曾经为它的发明人身旁的任何一群值得注意的人所接受的话,那并不是因为它作为科学上令人信服的东西打动了他们,而是因为它已经变成了一种事实上(尽管并不必然在名义上)成其为宗教团体的正统。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是由孔德主义完成的,而在更大程度上则是由马克思主义完成的。在这些情况下,——或者无论如何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情况下,——所讨论的这种历史图式就证明了有着一种重要的魔术价值,它为情绪提供了一个焦点,因而也就力行动提供了一种刺激。在其它的情况下,它们也具有一种娱乐的价值,在精疲力竭的剪刀加浆糊的人们生活中倒不是没有它的功用的。

    但这种错觉并不是完整的,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总有一天会被一种新的、应当真正成为科学的历史学所代替,这种希望是一种充分有根据的希望;它在事实上已经实现了。这种新的历史学能够使得历史学家知道他的权威们所不可能或不会告诉他的事物,这一希望也是充分有根据的,而且也已经完成了。这些事情是怎样发生的,我们很快就将会看到。

    七 是谁杀死了约翰·道埃?

    一个星期天的清晨,约翰·道埃被人发现躺在他的书桌旁,一把匕首刺进了他的后背;这时没有一个人指望着,是谁干了这件事的这个问题,会靠着证词来解决。不大可能有任何人看到进行谋杀事件的过程。更不可能的是,谋杀者所信任的某个人会把他泄露出去。而最不可能的则是,谋杀者会走进乡村警察局去自首。尽管如此,公众要求把他缉拿归案,警方也希望这样做;虽然唯一的线索就是匕首的柄上有一点新鲜的绿漆,象是约翰·道埃的花园和修道院长的花园之间那座铁门上的那种新鲜的绿漆。

    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希望着证词到时候会垂手可得。相反地,当证词确实来到的时候,它表现的形式却是有一位年纪很大的邻家老处女来访,声称是她自己亲手杀死了约翰·道埃的,因为他卑鄙地企图破坏她的贞操;甚至于乡村的警官(并不是一个格外能干的小伙子,但很和善)也劝她回家去吃点阿斯匹林。当天晚些时候,村庄的偷猎者来了,说他曾看见乡绅的猎场看守人攀登约翰·道埃书房的窗户;这个证词就更不被重视了。最后院长的女儿极其激动不安地跑了进来,说这件事是她本人干的;它唯一的效果就是使得乡村警官打电话给当地的检察官,并且使他想起了这个姑娘的男朋友理查德·罗埃是一个医科学生,大概还知道哪儿能找到人的心脏;并且星期六夜里他是在修道院里度过的,距死者的家不到一箭之远。

    那天夜里曾有一场大雷雨,在12点和1点之间是暴雨;当检察官询问院长家的客厅女佣人时(因为那生活是很优裕的),他听说罗埃先生的鞋子那天早晨很湿。在盘问之下,理查德承认半夜时曾经出去过,但是拒绝说明去哪里和为什么。

    约翰·道埃是一个敲诈犯。多年以来他一直在敲诈院长,威胁着要公布他的死去的妻子年轻时的某些越轨行为。关于这种越轨行为,婚后六个月出生的孩子被认为是院长的女儿就是其结果;而约翰·道埃手中掌握有一些信件可以证明它。这时他已经把院长的全部私人财产弄到手了;而在那个致命的星期六的早上,他还勒索他妻子的那份定期存款,那是她托付给他照管她的孩子的。院长下了决心要结束它。他知道约翰·道埃坐在他的书桌旁一直到深夜;他知道在约翰·道埃坐着时,他的背后左面有一个法国式的窗户,右面有一件东方武器的战利品;而且在炎热的夜晚,窗户一直要开到他上床睡觉。半夜里他戴上手套溜出去;但是理查德却注意到了他的精神状态并且为此担心,他碰巧把身子探出窗外看见了院长经过花园。他赶忙穿上了衣服跟随着院长;但是他到了花园的时候,院长已经走了。这时雷雨突然袭来。同时院长的计划已经完全成功了。约翰·道埃已经睡着了,他的头向前倒在一堆旧信件上。只是在匕首已经穿进了他的心脏之后,院长才看到它们,而且看见了他妻子的笔迹。信封是写给“约翰·道埃先生”的。在此之前,他从来不知道他妻子被谁勾引了。

    苏格兰场①的侦探长詹金斯在他老朋友的小女儿的恳求之下被警察局长请了来,他在修道院的垃圾箱里发现了大量纸灰,大部分是字纸烧的,但也包括一些皮革,或许是一付手套。约翰·道埃花园的大门上油漆未干,——那天是他在午茶后亲自去油漆的,——这就说明了手套为什么要被毁掉;在灰烬之中还有一些金属钮扣,刻有牛津街上著名的手套制造商的名字,这个制造商经常受到院长的赞助。在一件外衣的右袖口上发现有约翰·道埃的更多的油漆,但样子被一片新的湿迹弄坏了,星期一院长把它给了一个值得表扬的教区居民。后来,侦探长受到了严厉谴责,因为他让院长看出了他的询问正朝着哪个方向在进行,从而给了院长一个机会服用了氰化物并瞒过了行刑人。

    ①苏格兰场为英国警察局所在地。——译者

    刑事侦察的方法并不是在每一点上都和科学历史学的方法一样,因为它们最终的目的并不相同。一个刑事法庭手里掌握着一个公民的生命和自由,因此在公民被认为享有权利的国家里,法庭就必须做出某种事情来而且要做得快。作出判决所用的时间,就是判决本身的价值(即司法)的一个因素。如果任何一个陪审员说:“我觉得可以肯定,再过一年之后,当我们都能从容地回想那种证据时,我们就会处于一个更好的地位来看它意味着什么”;那末答案将是:“你说的有点道理,但是你提议的事是不可能的。你的任务并不光是要作出裁决;而是要现在就做出裁决;你就得留在这里直到你作出了裁决为止。”这就是何以一个陪审团不得不使自己满足于比科学的(历史的)证明更少一些东西,也就是满足于在任何日常生活的实际事务中就可以满足它的那种程度上的把握和信心。

    因此历史方法的学者很难发现值得他去仔细探索那些证据的规则,就象它们在法庭中被人认可的那样。因为历史学家没有义务在任何规定的时间之内做出他的决定。对他来说,除了他的定案(当他达到这一点时)必须是正确的而外,就再没有别的问题了;这对于他就意味着,它将不可避免地要跟着证据而来。

    然而,只要把这一点牢记在心里,法理方法和历史方法之间的类比对于理解历史学就有某些价值;并且我认为有充分的价值证明我有理由在读者面前提出上述有文学风味的一个样品的轮廓,当然缺乏了任何这样的动机,它就不配受人注意了。

    八 问题

    法律学家兼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在他的一句值得记忆的话里提出,自然科学家必须要“质问大自然”。当他写这句话时,他所要否认的是,科学家对待自然的态度应当是毕恭毕敬的态度,等待着她发言并把他的理论建立在她所决定赐给他的那种东西的基础之上。他所主张的同时有着两件东西:第一,科学家必须采取主动,为自己决定他想要知道什么,并在他自己的心灵中以问题的形式总结出这一点;第二,他必须找到迫使自然做出答案的手段,设计出各种刑罚,使她不能再保持缄默。这里,就在一句简短的警语中,培根就一举而永远奠定了实验科学的真确理论。

    这也是历史学方法的真确理论,尽管培根并不知道这一点。在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中,历史学家采取了一种前-培根的哲学的立场。他对待他的权威们的态度,正像权威那个词本身所表明的,乃是一种毕恭毕敬的态度。他期待着听取他们选定要告诉他的东西,而且让他们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并在他们自己的时间里把它告诉他。甚至当他创立了历史批判,而他的权威们变成了单纯的资料时;这种态度在根本上也并没有变化。确实是有了一种变化,但那仅只是表面上的。它只不过是采用了把见证人分成为好人和坏人的那种手法。这一类人被取消了做出证词的资格;而另一类人则完全被当作是老办法之下的那些权威们来看待。但是在科学历史学中,或者说在严格的历史学中,培根式的革命却已经完成了。科学的历史学家无疑地花费了大量时间来阅读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所一直在阅读着的同样书籍,——希罗多德、修昔底德、李维、塔西伦等等,——但是他是以一种完全不同的精神在阅读他们的,事实上是一种培根式的精神。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则是以一种简单的接受性的精神来阅读他们,要找出他们都说过些什么。科学的历史学家在自己的心灵中带着问题去阅读他们;由于为自己决定了他想要从其中发现什么,他就采取了主动。再者,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是根据这种理解来阅读他们的,即凡是他们用那么多的话所没有告诉他的东西,他就永远也不会从他们那里面找到;科学的历史学家则在考间他们,要从一段话里公然提炼出某种完全不同的东西来构成对他已经决定要询问的那个问题的答案。凡在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十分自信地说“在某些作者那里并没有关于某个主题的东西”的地方,科学的或培根式的历史学家却回答说:“噢,那不就是吗?在这一段有关另一个完全不同的问题的话里,就蕴涵有那个作者对于你说在他的原文中什么也没有说的那个主题采取了如此这般的一种观点;难道你没有看见吗?”

    再用我的故事来加以说明。那个乡村警官并没有逮捕院长的女儿,也没有用橡皮警棍不时拷打她,直到她告诉他,她认为是理查德进行了谋杀为止。他拷问的不是她的身体,而是她说她杀死了约翰·道埃的这一陈述。他是从采用批判历史学的方法而着手的。他对自己说:“谋杀是一个很有力气并有某些解剖学的知识的人干的。这个姑娘并不具备第一点,而且也许并不具备第二点;无论如何,我是知道她从没有进过救护训练班的。而且,如果她做了这件事,她就不会这样急急忙忙来自首了。这个故事是谎话。”

    在这一点上,批判的历史学家就会对这个故事失去兴趣,并把它扔进字纸篓里;而科学的历史学家却对它开始感到兴趣,并且对它进行化学反应的试验。这一点他能够做到,因为他是一个科学的思想家,知道要问什么问题。“她为什么要撒谎呢?因为她要包庇某个人。她要包庇谁呢?不是她的父亲就是她的男朋友。是她的父亲吗?不是的;想不到是院长!所以那就是她的男朋友了。她对他的怀疑是很有根据的吗?也许是的;他一直呆在这里;他是够有力气的;而且他也懂得足够多的解剖学。”读者可以回想到,在刑事侦查中或然性是需要有的,其程度以日常生活的行为力限;而在历史学中我们则要求确实性。除此之外,类似之处就是完全的了。那个乡村警官(不是个聪明的小伙子,象我已说过的那样;但一个科学的思想家并不必须是很聪明的,他却必须懂得他的工作,即懂得问什么问题)受过警察工作的基础训练,而且这种训练使他懂得要问什么问题,因而就能把她亲自做出了它的这一不真实的陈述,解释成她怀疑理查德·罗埃这一真确结论的证据。

    那个警官的唯一错误就是,在回答“这个姑娘怀疑谁?”这个问题的激动之中,他没有看到“是谁杀死了约翰·道埃?”这个问题。这就是詹金斯侦探长比他高明的地方了,与其说是因为他是一个更聪明的人,倒不如说是因为他更透彻地学会了这种工作。我所看到的侦探长进行工作的方式就是这样。

    为什么院长的女儿怀疑理查德·罗埃呢?或许是因为她知道他卷入了那天夜里在院长住宅里所发生的那件奇怪的事情。我们知道在院长的住宅中发生了一桩奇怪的事情:理查德在暴风雨中走出去了,而这就足以使那个姑娘产生怀疑。但是我们想知道的事情是,是他杀死了约翰·道埃吗?如果是他,那未他是什么时候干的呢?是大雷雨暴发之后,还是之前?不是在那之前,因为在院长花园小路的泥淖里留下了两行往返的足迹,离开花园大门几码你就可以看到这些从家里走出去的足迹;所以那就是他所到的地方,那就是他倾盆大雨开始的时候走去的方向。那末,他是带着泥浆进了约翰·道埃的书房吗?不是;那里一点泥都没有。他是在进去以前脱了他的鞋吗?想一想。约翰·道埃在他被刺时是在一个什么位置上?他在他的椅子上是向后仰着还是笔直地坐着?都不是;因为那把椅子就会保护住他的后背了。他必须是向右前方斜靠着。可能是,或许确实是,他在他仍然倒着的那个位置上睡着了。谋杀者是怎样确切地动手的呢?如果道埃睡着了,就再也容易不过了:静悄悄地走进去,拿着匕首,刺了进去。如果道埃醒着,只不过是向前靠着,同样也可以干,但就不那么容易了。那么,是谋杀者停留在外面脱掉了他的鞋吗?不可能。无论是哪种情况,迅速都是头一桩必要的事;这件事必须在他向后仰或者醒来之前就干。因此,书房里没有泥浆就把理查德排除在外了。那就再问一下,他为什么到花园里去呢?是散步吗?不会在那种雷雨的轰鸣声中散步的。去吸烟吗?他们家里是到处都吸烟的。去会见姑娘吗?没有她在花园里的任何形迹;究竟他为什么去呢?他们晚饭之后一直都有他们自己的休息室,而且院长并不是一个把青年人赶去睡觉的人。他是那种大度量的人。是出了麻烦,我并不奇怪。那么,年青的理查德为什么走进那座花园去呢?是有事必须要在那里进行。是件很奇怪的事。那天晚上在院长住宅里第二件奇怪的事,是我们并不知道的。

    它可能是什么呢?如果杀人犯是从院长住宅里来的,而那种油漆也提示了他确实如此;如果理查德从他的窗户里看见了他;那末375情形就可能是,因为杀人犯是在开始下雨之前到达道埃家的,而理查德却在离开花园大门十码远的地方碰上了雨。恰恰是这个时间了。让我们看接着发生了的事吧,假如杀人犯确实是来自院长住宅的话。或许他后来又回去了。但在泥淖中没有任何足迹;为什么?因为他充分知道这个花园,尽可以踏着草地走所有的路,哪怕在那漆黑的夜里。如果是这样,那未他就非常了解院长的住宅,还在那里过的夜。那么,是院长本人吗?

    可是,为什么理查德拒绝说出是什么使得他要到花园里去呢?那必定是免得给某个人惹麻烦;几乎肯定是有关谋杀案的麻烦。不是他自己,因为我已经告诉他,我们知道他没有干这件事。是另一个人。是准呢?也许是院长。不能想到它可能是另一个什么人了。假定那是院长;他是怎么干的呢?很容易。半夜里走出去,穿上网球鞋,戴上手套。院长家的小路上非常寂静,——路上没有砂砾。到了小铁门,进入约翰·道埃的花园。他不知道门上的油漆未干吗?或许不知道;那只是在午茶以后才涂上的。因此他抓住它。手套上就粘了漆。或许外衣上也粘上了漆。从草地上走向道埃书房的窗户。道埃在他的椅子上向前靠着,或者更象是睡着了。这时做一点敏捷的工作,对一个优秀的网球运动员是很容易的。左脚进去,右脚向右,抓住那个匕首,左脚向前,它就刺进去了。

    但是约翰·道埃在那个书桌旁在做什么呢?桌上什么也没有,你是知道的。奇怪。一个人坐在一张空书桌旁边过夜吗?那里一定有什么东西。我们在苏格兰场对于那个家伙都知道些什么呢?敲诈犯,就是他。他敲诈过院长吗?而且整个晚上贪婪地注视着那些信,或者是其它什么?而如果那是院长,院长是发见他倒在那些信上睡着了吗?好了,那不是我们的事。不管它的价值如何,我们将把它移交给被告一方,我宁愿不象起诉书中那样地引用一种动机。

    “好,乔纳森,不要说得太快。你已经谈到他进来了,你还得谈到他出去。他确实是在做什么呢?大约那时开始下起了倾盆大雨。他于了事就回去。从门上釉了更多的漆。走在草地上,没有釉上泥。回到屋里。浑身湿透了,手套也黏上了漆。擦去了门把手上的油漆。上了锁。把那些信(如果是信的话),还有手套,放进了热水锅炉里,——那些灰烬说不定现在还在垃圾箱里。把所有的衣服都放进洗澡间的小橱里:到了早晨它们就会干的。它们就是这样了;但是那件外衣将会是毫无希望地变了样。那么他把那件外衣怎么办呢?首先,他会寻找那上面的油漆。如果他找到了,他就必须把那东西销毁掉;我要可怜一个男人试图在一所被女人扰乱了的家里销毁掉一件外衣!如果他没找到什么,他就肯定会把它暗地里送给一个穷人的。

    “是的,是的;这对你真是一篇很好故事;但是我们怎么能说它究竟是不是真的呢?有两个问题是我们必须要问的。第一,我们能够找到那付手套的灰烬吗?还有那些金属钮扣呢?是不是它们也像他大部分的手套呢?如果我们能找到,这个故事就是真实的。而如果我们也能找到一大堆字纸灰,那末敲诈这一点就也是真实的。第二,那件外衣在什么地方?因为如果我们能够在那上面找到约翰·道埃的一点点油漆,那末它就是我们说的情形。”

    我相当详尽地进行了这种分析,因为我希望使读者熟悉下述有关提问题的活动的论点。它们在历史学中乃是主导的因素,正像它在一切科学工作中一样。

    (1)论证中的每一步都有赖于提出一个问题。问题就是在汽缸盖里面爆炸的那种充气,它是每一次活塞冲程的动力。但是这种比喻并不恰当;因为每一次活塞冲程都不是由充满相同的旧混合气的引爆而产生的,而是由充满一种新的混合气的引爆而产生的。凡是对方法有所掌握的人,没有人会始终在问同一个问题“是谁杀死了约翰·道埃”?每一次他都问一个新问题。准备一份包括必须要提问的全部问题的目录,而且或早或迟地要问它们之中的每一个问题。这样来包罗所有的根据仍是不够的;它们还必须是以正当的次序来提问。笛卡尔,这位提问逻辑的三位大师之一(其他两位是苏格拉底和培根),坚持认为这一点乃是科学方法中的主要之点;但是就有关近代逻辑学的工作而言,笛卡尔则可能从来也没有经历过。近代逻辑学家们在合谋着伪称一个科学家的职责就是“作出判断”或“断言某些命题”或“领会事实”以及“断言”或“领会”它们之间的关系;这就说明了他们对于科学思维并没有任何一种经验,却希望把有关他们自己的杂乱无章的、无系统的、不科学的意识的阐述硬充是科学的阐述。

    (2)这些问题并不是一个人向另外一个人提出的,期待着这第二个人由于回答它们而能开启第一个人的无知。它们象一切科学的问题一样,都是由科学家自己向自己提出来的。这就是苏格拉底的观念,这一点由柏拉图把思想规定为“灵魂与自己的对话”而表达了出来;在这里柏拉图自己的文学实践使得他的对话乃是指问答过程就更加清楚了。当苏格拉底以向他们提问题来教导他的青年学生们时,他是在教导他们怎样提自己的问题,并且以例证向他们表明,最模糊的问题是多么惊人地可以由于向自己提有关它们的明智的问题而得到阐明;而不是,按我们近代反科学的认识论者的指示那样,简单地对着它们目瞪口呆,期望着当我们使我们的心灵变成一张完全的白纸的时候,我们就能“领会那些事实”了。

    九 陈述和证据

    成其为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的特征的,——从它最没有批评性的形式直到它最富有批判性的形式,——就是它必须对付现成的陈述,以及对于这些陈述中的任何一个,历史学家都有一个他究竟是不是接受它的问题;这里的接受它,意思是指重行肯定它作为他自己历史知识的一部分。在本质上,历史学对于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来说,就意味着重复别人在他以前所已经做过的陈述。因此就只有在向他提供了有关他要思想、写作等等的主题的各种现成陈述时,他才能从事工作。正是这些陈述必须被他在他的资料里发见是现成的这一事实,才使得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不可能要求科学的思想家的称号;因为这一事实使得我们不可能把对于科学思想无处不是最本质的那种自律性分派给他;在这里我所说的自律性是指成为其自己的权威的那种条件,根据其自己的首创性来做出陈述或采取行动,并非因为这些陈述或行动是由任何别人所批准的或规定的。

    由此可见,科学历史学根本就不包括任何现成的陈述。把一种现成的陈述纳入自己的历史知识的整体之内的行动,对于一个科学的历史学家来说乃是一种不可能的行动。面对着他所正在研究的那个主题的一种现成陈述,科学的历史学家从来都不问他自己:“这个陈述是真是假?”或者说“我是不是要把它纳入我的有关那个主题的历史学之中”?他问他自己的问题乃是:“这个陈述意味着什么”?而这并不等于下面的问题:“作出这种陈述的人的意思是指什么”?尽管那无疑地也是历史学家所必须间的而且是一定能够回答的一个问题。倒不如说,它等于这样一个问题,“这个人做出了这种陈述的这一事实,对于我所感兴趣的那个主题投射了什么光明呢?也就是说,他的意思是什么呢”?这可以换一种说法,即科学的历史学家并不把陈述当作陈述而是当作证据:亦即不是作为对它们所号称是在叙述着的那些事实的或真或假的叙述,而是作为另外的事实,——如果他懂得对它们提问正当的问题的话,那就可能对这些事实投射一道光明。于是在我的故事中,院长的女儿就告诉警官说是她杀死了约翰·道埃的。作为一个科学的历史学家,在他不再把它当作是一种陈述的那一点上,他就开始了认真地注意着这种陈述;那就是说,不再把它当作是关于她进行了谋杀的叙述是真是假的一种叙述,而是开始把她做出了这一叙述的事实当作是可能对他有用的一种事实。它之所以对他有用,是因为他懂得要对它问什么问题,而从这个问题开始:“她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对于陈述的“内容”,——像它所被称呼的那样,——有兴趣;他对它们所陈述的东西有兴趣。科学的历史学家则是对做出了陈述的这一事实有兴趣。

    一位历史学家所听到的一个陈述,或者说他所读到的一个陈述,对于他乃是一种现成的陈述。但是正在做出这样一个陈述的那一陈述,却不是一种现成的陈述。如果他向他自己说“我现在正在读或听一个陈述,大意是如此如此”,那未他就是自己正在做出一个陈述;但它并不是一种第二手的陈述,它是自律的。他是根据他自己的权威做出这个陈述的。而正是这种自律的陈述,就成为科学的历史学家的出发点。那个警官推论院长的女儿怀疑理查德·罗埃所根据的证据,并不是她的这一陈述“我杀死了约翰·道埃”,而是他自己的这一陈述“院长的女儿告诉我说,她杀死了约翰·道埃”。

    如果科学的历史学家不是从他所发见是现成的那种陈述之中,而是从他自己关于有人做出了这类陈述的这一事实的自律的陈述之中得出了他的结论;那未即使是没有向他做出任何陈述的时候,他也能得出结论。他的论证的前提乃是他自己的自律的陈述;并不需要这些自律的陈述本身成为有关其它陈述的陈述。让我们再一次用约翰·道埃的故事来说明。侦探长所据以论证理查德·罗埃无罪的前提,都是侦探长自己的陈述的前提,都是除了他自己而外并不依靠任何权威的、自律的陈述;它们里面没有一个是有关别人所做的陈述的陈述。根本的论点是,理查德·罗埃在离开院长住宅时把他的鞋弄上了泥;而在约翰·道埃的书房里并没有看见泥;并且谋杀的环境是这样的,使他不会停下来擦干净或者脱掉他的鞋。这三点的每一点依次都是一种推论的结论,而且它们各自所依靠的陈述,与这三个论点本身一样,都不是有关别人陈述的陈述。再一次:最后控告院长一案,在逻辑上并不依赖于任何由侦探长关于别人所做的陈述而做出的陈述。它依赖于在某个垃圾箱里的某些东西的存在,以及在以传统的牧师体裁所做的、但由于弄湿而皱缩了的那件外衣袖子上某些油漆污迹的存在;而这些事实都是由他自己的观察所证实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科学的历史学家当有关他正在进行研究的那些主题并没有人向他做出任何陈述的时候,就可以工作得更好。要回避这种可能成为对更软弱的人的陷阱的场合,就会是回避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的一种迂腐的方式了。我的意思只是说,他并不有赖于要做出这类的陈述。

    这一点是重要的,因为它靠诉之原则而解决了一种争论,这种争论即使现在不再象过去那样紧迫了,却并没有停止它在历史学家们的心灵中的反响。这是坚持历史学最终有赖于“书面资料”的那些人和坚持历史学也可以从“非书面的资料”中构造出来的那些人之间的争论。这些术语是选择得很不幸的。“书面资料”并不被人设想为排除口述的资料,或者与书写有特殊的联系而与刻在石头之类上面的有别。事实上,“书面资料”是指包含着现成陈述的那些资料,它们肯定了或者蕴涵着号称属于历史学家所感兴趣的那个主题的那些事实。“非书面的资料”是指与同一个主题有关的考古学的材料、陶瓷碎片,等等。当然,“资料”一词在任何意义上对这些都是不适用的,因为“资料”(source,来源)一词是指从其中现成汲引出水一类东西来的那种东西。就历史学来说,它指从其中现成汲引出历史学家的陈述的那种东西;而把陶瓷瓦片描述为“非书面资料”的论点,乃是表示它们并不是文件,不包含着任何现成的陈述,所以就不是书面资料(有字的陶瓷瓦片或“贝壳”[ostraka〕当然是“书面资料”)。

    实际上,在相信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乃是唯一一种可能的历史学的人,与虽不非难剪刀加浆糊的方法的有效性但主张还可能有不需要它的历史学的人,二者之间有着一种争论。按照我自己的回忆,这个争论,尽管在三十年前这个国家的学术界里就给人以一种过时的印象,却仍然在活着;有关这个问题的全部陈述,就我所能记忆的而言,都是极其混乱的;而当时的哲学家们,虽然这给他们一个极好的机会能对一个有高度哲学趣味的题目做出有益的工作来,却对这些事物毫不关心。我的印象是,这场争论终于在最软弱的妥协中失败了,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的拥护者们接受了“非书面资料”可以得出有效的结果来这一原则,但是坚持这只有在很小的规模上并且是在它们用来作为“书面资料”的辅助手段时才会出现,而且只是在有关工业和商业这类低级的问题上才会出现,而那是一个具有绅士本性的历史学家所不会探讨的问题。这等于说,历史学家们原来是被培养把历史学当作一种剪刀加浆糊的事情的,正在怯生生地开始认识到了某些完全不同的东西的可能性;但是当他们试图把这种可能性转化为一种现实性的时候,他们除了对任何最短途的飞翔而外,仍然是羽毛太不丰满了。

    十 问题和证据

    如果历史学就是指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历史学家对于有关他的主题的全部知识都要依靠现成的陈述,而他在其中找到这些陈述的原文就叫做他的资料;那未就很容易以一种具有某种实际效用的方式来为资料下定义了。一种资料就是包含着有关那个主题的一种陈述或许多陈述在内的一份原文;这种定义有着某种实际的效用,因为它有助于历史学家在一旦确定了他的主题之后,就把全部现存的文献分成为可以作为他的资料之用、因此是必须查看的原文,和不能作为资料之用、因此是可以忽略的原文。他所必须做的就是浏览一下他图书馆的书架,或有关那个时期的书目,对每个标题都问一下他自己:“这可能包含与我的主题有关的任何东西吗”?假如他自己的头脑不能作出回答的话,人们也提供了几种帮助:特别是索引和分门别类的目录学。甚至于就有了所有这些帮助,他仍然可能找不到一项重要的证词,可以供他朋友们消遣;但是在任何一个给定的问题上所存在的证词数量总是一个有限的数量,而且在理论上总是有可能穷尽的。

    在理论上,但并不总是在实践上,因为这个数量可能太大而其中某些部分又太难得到,以致于没有一个历史学家能希望看到它的全部。而且人们有时听见有人抱怨说,现在历史学的原始材料是保存得那么多,以致于使用它的任务正在变得不可能;并惋惜着书籍很少和图书室很小、从而使一个历史学家有希望可以掌握他的主题那种旧时代的好日子。这些埋怨所意味着的就是,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正处在一个二难推论的牛角尖之中。如果他关于他的主题只占有数量很少的证词,他就希望能有更多的;因为对它的任何一项新证词(如果确实是新的),都会对它投射出新的光明,而且可能使他实际上所提出的观点站不住脚。因此,无论他有多么多的证词,他那作为一个历史学家的热情却使他希望还能有更多的。但是如果他有了很大数量的证词,它就变得如此之难以驾驭并做出令人信服的叙述,以致于单纯作为一个软弱的凡人,他倒希望有更少一些。

    这种二难推论的意识,往往把人们驱入对历史知识的可能性本身的怀疑主义里面去。这诚然是很正当的,一如果知识就是指科学的知识,而历史学就是指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们用“吹毛求疵的批评”这种赐福的字样就把这个二难推论撇在了一旁,他们只承认在他们自己的职业实践中并没有发现它使他们为难;因为他们所追求的是对科学说服力的如此之低的一种标准,以致于他们的良心已变得麻木不仁了。当代生活中的这些情况是非常之有趣的,因为在科学史上我们常常会碰到它们,而且会奇怪如此之不平凡的盲目性是怎么可能的。答案就是,表现出它来的那些人是从事于一桩不可能的任务,而在目前情况下便是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的任务;而且既然他们由于实践的理由而不可能取消它,他们就只好使自己对于它的不可能性视而不见了。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由于仔细地选择他所能“侥幸成功”的主题而保住他自己免得看见他自己的方法的真相,恰好象是19世纪的风景画家由于选择他称之为可画的主题而保住自己免得看见他那关于风景画的理论是全都错了一样。那些主题必须是那样的一些主题,关于它们有一定数量的证词是可以得到的,不太多也不太少;它们不是那么一致,竟致使历史学家无事可做,也不是那么分歧,竟致阻碍了他的努力。按照这些原则去实践,历史学最坏便是一种空谈的游戏,最好则是一种雅致的事业。这里我使用的是过去式;我留给那些能做自我批评的历史学家们的良心去决定,我在什么程度上可以正当地使用现在式。

    如果历史学意味着科学历史学,我们就必须把“资料”读作“证据”。而当我们试图用我们规定“资料”的同样精神去规定“证据”时,我们就发现那是非常困难的。并没有任何简易的测验,是我们可以用来决定一本给定的书能否提供有关一个给定主题的证据的;而且确实并没有任何理由,我们应当把我们的研究限于书本。各种资料的索引和书目对一个科学的历史学家是完全没有用的。这并不是说,他不能使用索引和书目:他能够而且确实是在使用着;但是它们并不是有关资料的而是有关论文之类的东西的索引和书目;它们不是有关证据的、而是有关此前的讨论的索引和书目(这些以前的讨论他可以用来作为他自己的出发点)。因此之故,供一个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所使用的书目中所提到的书籍,其价值大体上与它们的古老性成正比;而供一个科学的历史学家所使用的书目中所提到的书籍,则其价值大体上与它们的新鲜性成正比。

    在我的故事中,只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那个侦探长在他的论证中所使用的各项证据所共有的:即它们都是他自己所观察到的事情。如果我们问这都是些什么样的事情,那就不容易给出一个答案了。它们包括象是在某些泥淖中有某些足迹的存在,它们的数量、位置和方向,它们与某双鞋所造成的痕迹的相似性,同时又没有其它的足迹;在某个房间的地板上没有泥痕;尸体的位置,匕首在他背上的位置,以及所坐的那把椅子的形状;以及如此等等各色各样的材料积累。我认为我们可以有把握这样说它:直到他对他所有的问题得到了不仅仅是概括而且是答案为止,没有一个人可能知道有什么东西在其中可能、或者不可能占有一个位置。在科学历史学中,任何东西都是证据,都是用来作为证据的;而且没有一个人在他有机会使用它之前,就能知道有什么东西作为证据将会是有用的。

    让我们这样来说明这一点,在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中,如果我们允许自己以证据这个名字来描述证词,(我承认,这是很不确切的);那未就既有潜在的证据,又有现实的证据。有关一个主题的潜在的证据,就是现存有关它的一切陈述。现实的证据则是我们决定加以接受的那部分陈述。但是在科学历史学中,潜在的证据的观念消失了;或者,如果我们愿意用另外的话来说这同一个事实的话,则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对于无论任何一种主题都是潜在的证据。这对于任何一个把自己对历史学方法的见解固定在剪刀加浆糊的模式中的人,都会是一个令人苦恼的观念;因为他要问,除非我们首先把那些可能对我们有用的事实都搜罗在一起,否则我们怎么能发现有什么事实确实是对我们有用的呢?对一个理解科学(无论是历史学的还是任何其它的)思维的性质的人,这并没有什么困难。他将认识到,每一次历史学家问一个问题,他之所以问它都是因为他认为他能回答它;也就是说,他在自己的心灵中对于他将可能使用的证据已经有一个初步的和尝试性的观念了:不是有关潜在的证据的一种明确的观念,而是有关现实的证据的一种不明确的观念。要提问你看不出有回答指望的问题,乃是科学上的大罪过,就正像是在政治上下达你认为不会被人服从的命令,或者是在宗教上祈求你认为上帝所不会给你的东西。问题和证据,在历史学中是互相关联的。任何事物都是能使你回答你的那个问题的证据,——即你现在正在问的问题的证据。一个明智的问题(即一个有科学能力的人将会问的唯一的那个问题),就是一个你认为你必须有、或者将要有做出回答的证据的问题。如果你认为你此时此地就有它,则那个问题就是一个现实问题,像是这个问题:“当约翰·道埃被刺的时候,他是在一个什么位置上”?如果你认为你将要有它的证据,则问题就是一个被推延了的问题,正像是“谁杀死了约翰·道埃”这个问题那样。正是对于这一真理的正确理解,奠定了阿克顿勋爵的伟大教诫:“要研究问题,不要研究时代”。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家们全都是在研究时代;他们对于某类一定范围的事件收集了全部现存的证词,并枉然希望着从其中会产生出某些东西来。科学历史学家则研究问题:他们提出问题,而且如果他们是好的历史学家,他们就会提出他们懂得他们做出回答的方式的那些问题。正是对于这同一个真理的正确理解,才引得赫居里·波瓦若先生对于那些满地爬着力图收集各种(不管是什么可能被设想成为线索的)事物的“人类的侦探”表示了他的蔑视,并且坚持说,侦探的秘密就在于(可能反复申说是令人讨厌的)运用他所称之为“灰色小细胞”的东西。在你开始思想之前,你不可能收集你的证据;他那意思是说:因为思维意味着提问题(逻辑学家们,请注意),而且任何事物除了与某个确切的问题有关之外,就不是什么证据。在这方面波瓦若和福尔摩斯的不同,对于最近四十年在历史方法的理解上所发生的变化是意义深长的。阿克顿勋爵在1895年在他剑桥的就职演说中,还在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极盛时期,就宣扬了他的学说;但那是曲高和寡的东西。在波瓦若先生的时代,从他的销路来判断,人们也不可能懂得太多。推翻剪刀加浆糊的历史学的原则、而代之以科学历史学的原则的这场革命,已经变成为公共的财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