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续前篇内容考(2/2)
《联邦党人文集-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作者:联邦党人文集-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 2017-04-13 11:56
这里我要贸然指出:对某些人说来,这也许是新鲜的,但却不能因而认为不怎么公正;国家权力的执行越是混合在政府的日常实践中,公民越是习惯于在日常的政治生活中接触到这种权力;他们对这种权力越是经常耳濡目染,这种权力就越加深入地进入那些感人心弦、动人情感的事物中,因而获得社会的尊重和爱慕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习惯的动物。凡是难得打动一个人情感的事情,通常对他的思想影响很小。一直远离人民、又为人民看不到的政府,难以指望引起人民的情感。结论是:联邦的权力和公民对它的感情,会由于它扩大到所谓内心关注的事物而加强,而不会因而削弱,而且随着对它的作用的熟悉和理解,借助武力的机会也就少了。权力越是通过人类情感自然流露的那些渠运转道,借助于暴力和可怕的强制方法的需要就越少。
总之,有一件事是明显无疑的:象拟议中的这种政府,避免必须使用武力的希望要比其大多数反对者所主张的那种联盟大得多。那种联盟的权力只能按照各州的政治资格或集体资格对它们起作用。已经表明:在这样的联盟里除了武力以外不可能有法律制裁;各成员的经常失职是政府结构的自然产物;这种失职现象正如它们经常发生的那样,如果要从根本上纠正,只能使用战争和暴力。
制宪会议提出的计划,通过把联邦首脑的权力扩大到一些州的个别公民身上,将政府在执行自己的法律时能够利用各州的一般行政长官。不难看出,一般认为这种做法有助于消除法律来源的一切差别,并且给联邦政府提供各州政府享有的同样便利,它的权力得到应有的服从。此外,联邦政府能对舆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起因于它有权号召整个联邦的财力物力对它帮助和支持这一重要考虑。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邦联的法律,就其所及的上述合法对象而论,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所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官员,由于神圣誓言的约束均须遵守。于是各州的立法机关、法院和行政长官均将参加全国政府在其正常而合乎宪法的权力范围内的工作,并协助政府执行法律。凡是深思熟虑探究这个情况的后果的人,会看出只要联邦的权力是以一般应有的慎重态度来行使,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预测联邦的法律能够得到正常而和平的执行。如果我们断然假设相反的情形,就可以从这种假设中得出任何中意的推论,因为即使以前的或现在设立的良好政府,由于滥用权力,也会激起并造成人民中肆无忌惮的过火行为,是确实可能的事情。即使反对新宪法的人认为,国家的统治者会对公益的动机或应尽职责漠不关心,我还是要问他们,这样的行为怎么能够促进对野心的爱好或侵犯的意图呢?
普布利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