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关于美国和民主社会中的荣誉(2/2)
《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作者:论美国的民主-法-托克维尔 2017-04-13 11:54
量,而且周围到处都是他们还不能开发的财富。这样的人民所担心的并不是个别人的倾家荡产,而是全体人的游手好闲。在经营工业企上表现的大胆精神,是他们迅速发展、国力强大和国威四扬的主要原因。对于他们来说,创办工业就象买政府发行的彩票一样,少数人总是不断输钱,而国家却永远赚钱。因此,勇敢经营工业的精神,便受到这个国家人民的青睐和尊重。但是,所有冒险经营的企业,又会殃及热心于此道和相信它的人的财产。把冒险经商视为一种美德的美国人,无论如何不会瞧不起冒险的人。
因此,美国对破产倒闭的商人特别宽容,他们的荣誉不会由于这样的意外而受到损害。在这方面,美国人不但与欧洲各国人民不同,而且与当代的一切商业国家的人民不同,以致他们在地位和需要上也与其他国家的人民毫无共同之处。
在美国,对待败坏民风的纯朴性和破坏婚姻的一切劣行严于其他一切国家。乍一看来,这与他们在其他方面表现的宽容似乎有令人不可理解的抵触。同一个民族,奉行既放纵又严肃的道德,也使你感到吃惊。
但是,这一切又不象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互无联系。在美国,舆论对于有利于工业发展和国家繁荣的爱财之心只是轻轻地鞭挞,而对于涣散人们追求财富的精神和破坏事业的成功所不可缺少的家庭内部秩序的伤风败俗行为却大加口诛笔伐。因此,美国人不得不服从他们的通行习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又可以认为他们把荣誉寄托于做一个纯洁无瑕的人上了。
美国人的荣誉观与欧洲的古荣誉观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认为勇敢是美德之首,是做人的最必要的美德,但两者并不是从同一角度来看待勇敢。
在美国,好战的勇气并不受到太高的表扬。美国人认为最好的和最值得称赞的勇敢,是敢于冲破海洋的惊涛早日抵达港口,毫无怨言地忍受荒漠中的艰苦和比所有的艰苦更难于忍受的孤寂。这种勇敢可使他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在他们几乎不知不觉之中荡然无存,然后又能使他们以新的努力去积累新的财产。这种勇敢对于维持和繁荣美国社会是极其必要的,因而受到美国社会的特别尊重和推崇。个人一流露缺乏这种勇气,就必然被人看不起。
我现在来说最后一个特点,以突出本章的中心思想。
在象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里,财产对生活的保证并不太大,而且不是可靠的保证。在美国,所有的人都劳动,劳动可使人得到一切。这使荣誉观发生了转变,而新的荣誉观则反对游手好闲。
我在美国有时见到一些有钱的年轻人,他们虽然从心里不愿干苦活,但也不得不操一种职业。他们的家庭出身和家产,本可以使他们清闲自在,但舆论坚决反对他们如此,他们也不得不服从舆论。在贵族仍同冲击他们的激流进行斗争的欧洲,我却经常见到一些日益穷困潦倒的人,为了不让与他们相同的人耻笑而游手好闲,他们宁愿清品受罪而不肯劳动。
哪一个人不能从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劳动观中发现两种性质完全不同但均来自荣誉观的行为规范呢?我们的先人所标榜的荣誉,实际上只是许多荣誉中的一种。他们使类概念具有了种概念的内涵。因此,尽管民主社会和贵族时代都有荣誉观,但不难发现它在民主时代有另一种表现形式。
在民主时代,不仅关于荣誉的规定与以前不同,而且我们还可以发现,这方面的规定虽然为数不多和不够明确,但人们更能顺从它们。
等级在民族中始终处于非常特殊的地位。全世界没有一处例外,到处都有经常是由同一家族组成的小团体,比如中世纪的贵族。这种小团体的目的,就是把文化、财富和权势都集中在自己手里,并永远垄断和世袭下去。
但是,一个团体的地位越高,它的特别需要也越大,适应它的需要的荣誉观点也越增加。
因此,关于荣誉的规定,在没有等级制度的国家总是少于其他国家。如果建成使任何阶级都难于存在的国家,则有关荣誉的规定便将减少到为数不多的几条公约,而且这几条公约也会逐渐接近绝大多数人所采用的道德准则。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里,有关荣誉的规定将不会象在贵族国家那样离奇和为数众多。
但是,它们要比较含混,这是上述的原因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由于荣誉的标志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显著,所以必然往往难于区别。
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人们只是一代一代地徒然相传,上一代没有给后一代留下什么新东西;每个家族就象一个不死而又一动不动的人;条件在变,而思想却永远未变。
在这样的国家里,每个人眼里所见到的总是老一套,头脑里所想的总是从同一个观点出发;他们的眼光逐渐深入到最微小的细节,而他们的理解力,久而久之,也就不能不变得清晰明确。因此,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其判断荣辱的独特观点,而且能把每个观点清晰准确地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永远不会如此,因为那里的全体公民都在动,社会本身每天在改变面貌的同时也在改变它的观点和需要。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只能略知有关荣誉的规则,而很少有时间去仔细研究它。
即使社会是静止不动的,依然难于规定荣誉一词应有的含义。
在中世纪,由于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荣誉观,所以从来没有一个同时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荣誉观,这就使各个阶级的荣誉观得以具有稳定而明确的形式;而且由于具有同样荣誉观的阶级的成员立场完全相同和一致排外,自然愿意接受专为他们规定的法律的条款,所以一个阶级的荣誉观更能具有稳定而明确的形式。
因此,有关荣誉的规定就变成一部把一切细节都事先考虑到和安排好的完备而详尽的法典,成为衡量人的行为的固定的和条理分明的规范。在象美国这样的一个民主国家,由于等级的界限已经消失,全社会已经形成统一的整体,社会成员虽不完全相同但很类似,所以不能事先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荣誉和哪些行为是耻辱。
不错,在这个国家的人民内部存在着的某些全国性的需要使他们对荣誉产生了共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并不是同时产生的,产生的方式也从来不同,对每个公民的思想的影响也不一样。他们也有关于荣誉的法律,但它往往没有注释。
在象我们法国这样的民主国家,这方面的情况还要混乱得多。这首先是因为在我们国家,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个阶级在还不具备混合的条件下就开始互相混合起来,彼此每天都把自己的荣誉观带进对方的成员中间,这些荣誉观不但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彼此抵触;其次是因为在我们国家,每个人都喜欢凭自己的所好随便丢弃祖先的一部分观点和保存另一部分观点;最后是因为在这样多的自我任意判断下,就无法建立起关于荣誉的共同规范。因此,要想事先规定哪些行为为荣或为辱,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令人痛苦的时期,但为时不会太久。
在民主国家,荣誉是一个不够清楚的概念,其影响力也必然不强,因为对此难于准确而坚定地实施一项可以得到公认的规范。舆论虽然是荣誉规范的当然的和最有权威的解释者,但由于它不清楚根据什么去褒贬,所以在作判断时只有迟迟疑疑。有时舆论自相矛盾,而更多的时候是置之不理和听之任之。
在民主制度下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相对软弱,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贵族制国家,只是某些少数人持有同样的荣誉观,而且这些人往往自成一个集团,永远同其他人隔离。因此,他们的荣誉观容易同他们所特有的思想混合并结为一体。在他们看来,荣誉是他们在人们面前显示身分的标志。他们积极地利用有关荣誉的各种规定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而且如果允许我说的话,我说他们还要使自己的激情服从这些规定的支配。
当我们看到中世纪的习惯法载有关于以决斗来断定是非的条款时,会感到我所说的这个情况更加真实。这项条款写道,贵族在他们发生纠纷时,以长矛和剑作决斗的武器;而平民之间只能用棍棒决斗。而且习惯法补充说:“鉴于平民没有荣誉”。它的意思不是说,象我们今天所想象的这些人是卑贱的,而只是表示在判断贵族的行为和平民的行为时不能使用同样的标准。
乍一看来令人吃惊的是:荣誉的影响力最大的时候,有关荣誉的规定一般说来也最离奇古怪,以致使人觉得这些规定越背离常理越容易被人遵守,有时甚至由此认定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有关荣誉的规定太荒谬。
事实上,强大和荒谬有共同的来源,而不是前者来因于后者。
需要越特殊和越为少数人所思慕,荣誉观也越离奇古怪,而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出现了这种特殊的和为少数人所思慕的需要。因此,荣誉的影响力的强大并非来因于荣誉观的离奇古怪,而是离奇古怪和强大都来自同一原因。
我再作一点说明。
在贵族制国家里,所有的等级各不相同,而且固定不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住在他不能离开的地区,在那里他与同他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谁也不必担心或害怕生活不下去,不管地位怎么低都有饭吃,谁也不会因为聪明或愚昧而受到褒贬。
而在民主国家里,情况就不同了。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混杂在一起,互相不断往来;舆论抓不住把柄,它所谴责的对象可以立即隐藏起来,躲避它的指控。因此,荣誉在民主国家不太使人值得自豪,也很少有人当众显示。因为荣誉只是给人看的,所以它与纯洁的德行不同,德行是依靠本身而存在,而且满足于自我作证。
如果读者完全了解了上述的一切,那就一定会发现身分平等和我们所说的荣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和必然的关系。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这种关系至今还没有人明确地指出过。因此,我要做最后的努力,使其昭然若揭。
即使一个民族与人类的其余部分隔绝,放弃人类固有的某些一般需要,那它也会有自己特别利益和特别需要,并且很快会在内部形成自己的关于褒贬或被它的公民称为荣辱的一定观点。
如果在这个民族的内部形成了一个同周围的其他一切阶级隔绝并有自己的特别利益的阶级,那末,这些特别利益又会使它产生特别观点。这个阶级的荣誉观是由本民族的特别观点和本阶级的更加特别的观点混合而成的,与人类的单纯的和一般的观点相差得使人难于想象。我的论述即将结束,现在再回过头来进行总结。
各个阶级正在互相混合,特权已被取消。民族的全体成员又恢复为彼此相似和平等的人,所以他们的利益和观点正在融合,而被每个阶级用来评定荣辱的一切离奇古怪观点也行将消失。荣誉观只能来自民族本身的需要,而不能有其他来源。每个民族的荣誉观都有自己的个性。
最后,如果可以假定所有的种族将会融合为一体,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将会达到利益一致和需要一致,彼此之间不再在任何标志上有所区别,那就再也不用按所规定的不同标准评价人的行为了,而是要全按同样的标准彼此相待,用天良向每个人揭示的人类一般需要作为共同标准。这样,这个世界上就将出现自然和必然要寓有褒贬思想的简单的共同是非观。
如果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我的全部思想,那就是:人们之间的差异和不平等使人们产生了荣誉观,而随着差异和不平等的消逝,荣誉观也将逐渐冲淡,最后同它们一并消失。
因此,美国对破产倒闭的商人特别宽容,他们的荣誉不会由于这样的意外而受到损害。在这方面,美国人不但与欧洲各国人民不同,而且与当代的一切商业国家的人民不同,以致他们在地位和需要上也与其他国家的人民毫无共同之处。
在美国,对待败坏民风的纯朴性和破坏婚姻的一切劣行严于其他一切国家。乍一看来,这与他们在其他方面表现的宽容似乎有令人不可理解的抵触。同一个民族,奉行既放纵又严肃的道德,也使你感到吃惊。
但是,这一切又不象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互无联系。在美国,舆论对于有利于工业发展和国家繁荣的爱财之心只是轻轻地鞭挞,而对于涣散人们追求财富的精神和破坏事业的成功所不可缺少的家庭内部秩序的伤风败俗行为却大加口诛笔伐。因此,美国人不得不服从他们的通行习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又可以认为他们把荣誉寄托于做一个纯洁无瑕的人上了。
美国人的荣誉观与欧洲的古荣誉观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认为勇敢是美德之首,是做人的最必要的美德,但两者并不是从同一角度来看待勇敢。
在美国,好战的勇气并不受到太高的表扬。美国人认为最好的和最值得称赞的勇敢,是敢于冲破海洋的惊涛早日抵达港口,毫无怨言地忍受荒漠中的艰苦和比所有的艰苦更难于忍受的孤寂。这种勇敢可使他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在他们几乎不知不觉之中荡然无存,然后又能使他们以新的努力去积累新的财产。这种勇敢对于维持和繁荣美国社会是极其必要的,因而受到美国社会的特别尊重和推崇。个人一流露缺乏这种勇气,就必然被人看不起。
我现在来说最后一个特点,以突出本章的中心思想。
在象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里,财产对生活的保证并不太大,而且不是可靠的保证。在美国,所有的人都劳动,劳动可使人得到一切。这使荣誉观发生了转变,而新的荣誉观则反对游手好闲。
我在美国有时见到一些有钱的年轻人,他们虽然从心里不愿干苦活,但也不得不操一种职业。他们的家庭出身和家产,本可以使他们清闲自在,但舆论坚决反对他们如此,他们也不得不服从舆论。在贵族仍同冲击他们的激流进行斗争的欧洲,我却经常见到一些日益穷困潦倒的人,为了不让与他们相同的人耻笑而游手好闲,他们宁愿清品受罪而不肯劳动。
哪一个人不能从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劳动观中发现两种性质完全不同但均来自荣誉观的行为规范呢?我们的先人所标榜的荣誉,实际上只是许多荣誉中的一种。他们使类概念具有了种概念的内涵。因此,尽管民主社会和贵族时代都有荣誉观,但不难发现它在民主时代有另一种表现形式。
在民主时代,不仅关于荣誉的规定与以前不同,而且我们还可以发现,这方面的规定虽然为数不多和不够明确,但人们更能顺从它们。
等级在民族中始终处于非常特殊的地位。全世界没有一处例外,到处都有经常是由同一家族组成的小团体,比如中世纪的贵族。这种小团体的目的,就是把文化、财富和权势都集中在自己手里,并永远垄断和世袭下去。
但是,一个团体的地位越高,它的特别需要也越大,适应它的需要的荣誉观点也越增加。
因此,关于荣誉的规定,在没有等级制度的国家总是少于其他国家。如果建成使任何阶级都难于存在的国家,则有关荣誉的规定便将减少到为数不多的几条公约,而且这几条公约也会逐渐接近绝大多数人所采用的道德准则。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里,有关荣誉的规定将不会象在贵族国家那样离奇和为数众多。
但是,它们要比较含混,这是上述的原因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由于荣誉的标志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显著,所以必然往往难于区别。
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人们只是一代一代地徒然相传,上一代没有给后一代留下什么新东西;每个家族就象一个不死而又一动不动的人;条件在变,而思想却永远未变。
在这样的国家里,每个人眼里所见到的总是老一套,头脑里所想的总是从同一个观点出发;他们的眼光逐渐深入到最微小的细节,而他们的理解力,久而久之,也就不能不变得清晰明确。因此,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其判断荣辱的独特观点,而且能把每个观点清晰准确地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永远不会如此,因为那里的全体公民都在动,社会本身每天在改变面貌的同时也在改变它的观点和需要。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只能略知有关荣誉的规则,而很少有时间去仔细研究它。
即使社会是静止不动的,依然难于规定荣誉一词应有的含义。
在中世纪,由于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荣誉观,所以从来没有一个同时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荣誉观,这就使各个阶级的荣誉观得以具有稳定而明确的形式;而且由于具有同样荣誉观的阶级的成员立场完全相同和一致排外,自然愿意接受专为他们规定的法律的条款,所以一个阶级的荣誉观更能具有稳定而明确的形式。
因此,有关荣誉的规定就变成一部把一切细节都事先考虑到和安排好的完备而详尽的法典,成为衡量人的行为的固定的和条理分明的规范。在象美国这样的一个民主国家,由于等级的界限已经消失,全社会已经形成统一的整体,社会成员虽不完全相同但很类似,所以不能事先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荣誉和哪些行为是耻辱。
不错,在这个国家的人民内部存在着的某些全国性的需要使他们对荣誉产生了共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并不是同时产生的,产生的方式也从来不同,对每个公民的思想的影响也不一样。他们也有关于荣誉的法律,但它往往没有注释。
在象我们法国这样的民主国家,这方面的情况还要混乱得多。这首先是因为在我们国家,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个阶级在还不具备混合的条件下就开始互相混合起来,彼此每天都把自己的荣誉观带进对方的成员中间,这些荣誉观不但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彼此抵触;其次是因为在我们国家,每个人都喜欢凭自己的所好随便丢弃祖先的一部分观点和保存另一部分观点;最后是因为在这样多的自我任意判断下,就无法建立起关于荣誉的共同规范。因此,要想事先规定哪些行为为荣或为辱,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令人痛苦的时期,但为时不会太久。
在民主国家,荣誉是一个不够清楚的概念,其影响力也必然不强,因为对此难于准确而坚定地实施一项可以得到公认的规范。舆论虽然是荣誉规范的当然的和最有权威的解释者,但由于它不清楚根据什么去褒贬,所以在作判断时只有迟迟疑疑。有时舆论自相矛盾,而更多的时候是置之不理和听之任之。
在民主制度下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相对软弱,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贵族制国家,只是某些少数人持有同样的荣誉观,而且这些人往往自成一个集团,永远同其他人隔离。因此,他们的荣誉观容易同他们所特有的思想混合并结为一体。在他们看来,荣誉是他们在人们面前显示身分的标志。他们积极地利用有关荣誉的各种规定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而且如果允许我说的话,我说他们还要使自己的激情服从这些规定的支配。
当我们看到中世纪的习惯法载有关于以决斗来断定是非的条款时,会感到我所说的这个情况更加真实。这项条款写道,贵族在他们发生纠纷时,以长矛和剑作决斗的武器;而平民之间只能用棍棒决斗。而且习惯法补充说:“鉴于平民没有荣誉”。它的意思不是说,象我们今天所想象的这些人是卑贱的,而只是表示在判断贵族的行为和平民的行为时不能使用同样的标准。
乍一看来令人吃惊的是:荣誉的影响力最大的时候,有关荣誉的规定一般说来也最离奇古怪,以致使人觉得这些规定越背离常理越容易被人遵守,有时甚至由此认定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有关荣誉的规定太荒谬。
事实上,强大和荒谬有共同的来源,而不是前者来因于后者。
需要越特殊和越为少数人所思慕,荣誉观也越离奇古怪,而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出现了这种特殊的和为少数人所思慕的需要。因此,荣誉的影响力的强大并非来因于荣誉观的离奇古怪,而是离奇古怪和强大都来自同一原因。
我再作一点说明。
在贵族制国家里,所有的等级各不相同,而且固定不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住在他不能离开的地区,在那里他与同他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谁也不必担心或害怕生活不下去,不管地位怎么低都有饭吃,谁也不会因为聪明或愚昧而受到褒贬。
而在民主国家里,情况就不同了。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混杂在一起,互相不断往来;舆论抓不住把柄,它所谴责的对象可以立即隐藏起来,躲避它的指控。因此,荣誉在民主国家不太使人值得自豪,也很少有人当众显示。因为荣誉只是给人看的,所以它与纯洁的德行不同,德行是依靠本身而存在,而且满足于自我作证。
如果读者完全了解了上述的一切,那就一定会发现身分平等和我们所说的荣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和必然的关系。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这种关系至今还没有人明确地指出过。因此,我要做最后的努力,使其昭然若揭。
即使一个民族与人类的其余部分隔绝,放弃人类固有的某些一般需要,那它也会有自己特别利益和特别需要,并且很快会在内部形成自己的关于褒贬或被它的公民称为荣辱的一定观点。
如果在这个民族的内部形成了一个同周围的其他一切阶级隔绝并有自己的特别利益的阶级,那末,这些特别利益又会使它产生特别观点。这个阶级的荣誉观是由本民族的特别观点和本阶级的更加特别的观点混合而成的,与人类的单纯的和一般的观点相差得使人难于想象。我的论述即将结束,现在再回过头来进行总结。
各个阶级正在互相混合,特权已被取消。民族的全体成员又恢复为彼此相似和平等的人,所以他们的利益和观点正在融合,而被每个阶级用来评定荣辱的一切离奇古怪观点也行将消失。荣誉观只能来自民族本身的需要,而不能有其他来源。每个民族的荣誉观都有自己的个性。
最后,如果可以假定所有的种族将会融合为一体,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将会达到利益一致和需要一致,彼此之间不再在任何标志上有所区别,那就再也不用按所规定的不同标准评价人的行为了,而是要全按同样的标准彼此相待,用天良向每个人揭示的人类一般需要作为共同标准。这样,这个世界上就将出现自然和必然要寓有褒贬思想的简单的共同是非观。
如果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我的全部思想,那就是:人们之间的差异和不平等使人们产生了荣誉观,而随着差异和不平等的消逝,荣誉观也将逐渐冲淡,最后同它们一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