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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遗传(2/2)

论人的天性-美-E.O.威尔逊作者:论人的天性-美-E.O.威尔逊 2017-04-13 11:53
系统的探讨,遗传假说的核心直接来自于新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的见解,这种见解认为,人类天性的特征在人类进化时期具有适应性,因此,基因便在能发展那些特征的人口中散布开了。适应性的意思就是说,显示这种特征的人将其基因传与下一代的机会比不显示这种特征的人大。在这一最严格的意义上,个体之间的差别优势就叫遗传适应,遗传适应有三个基本要素:(1)个体生存力的增强;(2)个体生殖力的提高;(3)近亲生存力和生殖力的提高,这些近亲从共同的祖先那里分享了同样的基因。三种要素中任何一种的改良或者三种要素的任何组合,都会使基因具有更大的适应性,达尔文称这一过程为自然选择,它描述了一种紧密的因果循环,如果某种基因使个体倾向于某种特征——比如某种社会反应——随之这一特征又带来更高的适应性,那么,这种基因在下一代将表现得更为突出。如果自然选择后持续许多代,那优势基因就会扩展到整个群体,这一特征也就变成了物种的特征,许多社会生物学家、人类学家和其他人由此推断说,人类天性是由自然选择形成的。

    然而,一个奇怪的事实增加了分析的困难:纯社会行为和受遗传制约的行为都能适合社会生物学理论,一种几乎纯文化的社会生物学是可能的。如果仅仅赋予人类最基本的生存、繁衍动力及文化能力,人类仍可以学习到许多社会行为方式,提高其生物适应性。但是,如同我将要说明的那样,这种文化模仿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通过某些方法,可以使这种模仿与结构更为严密的生物适应形式相区别,进行这种分析要求更仔细地运用生物学、人类学和心理学技术,我们的重点将放在社会行为与社会生物学理论相适应的紧密程度上,放在遗传制约的证据上。这种证据是在人类发展其社会行为的同时所显示的各种倾向的力量和自发性中看到的。

    现在,让我用某种更有力、更有趣的方式把中心问题再表述一遍,如果人类天性的遗传成分不是起之于自然选择,那么基本的进化理论就有问题了,也就意味着进化论至少必须加以改变才能说明群体遗传变化中新的、然而迄今尚未想到的形式。因此,人类社会生物学的一个辅助目标就是要了解人类天性进化是否与一般进化论相符,对敢于冒险的生物学家来说,如果这种努力失败,那也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

    可以相当肯定地说,人类社会行为的主要遗传进化是在人类文明之前约500万年产生的。那时,人类由稀疏和相对稳定的狩猎-采集者组成。另一方面,主要的文化进化是在大约1万年前农业和城市出观以来发生的,尽管某些遗传进化在后来历史性的巨变中还在续继发生,但那只形成了人类天性一个部分特点。不然的话,现存的狩猎-采集者们和发达工业国家的人们在遗传上就会大不一样了。然而,事实证明情况并非如此。因此,在对狩猎-采集社会和更为持久的前文化游牧社会及农业社会所作的研究中,可以对人类社会生物学进行更为直接的检验。结果发现,人类学是比社会学或经济学更接近于社会生物学的社会科学。正是在人类学中,关于人类本性的遗传理论才能够得到最为直接的探讨。

    一种科学理论的威力的大小,就在于它能否把少数公理性的概念转化为对可以观察的现象的详细预测,玻尔原子论正是这样使现代化学成为可能,而现代化学又改造了细胞生物学。此外,一种理论的有效性又在于这种理论与别的理论在说明现象的竞争中其预言的成功程度,例如:哥白尼的太阳系理论经过短时间的交锋战胜了托勒密的理论。最后,当一种理论把大量事实综合成易于记忆的、实用的解释体系。当新发现的事实符合其要求时,这种理论就能在科学家中扩大自己的影响和声望。例如:地球是圆的就比地球是扁平的更为真实,对科学发展至关重要的事实,可以通过实验获得,或者通过对未受骚扰的自然现象进行富有启发性的观察获得,科学总是以这种近乎机遇的曲折方式向前发展。

    对人类天性的遗传进化理论来说,如果要使它成为实实在在的科学的一部分,我们就应该从生态学和遗传学中选择某些最好的原理(这些原理本身就以人类天性的遗传进化论为基础),并使这些原理在细节上适合人类的社会组织。这种理论不仅必须能以比传统的解释方法更令人信服的方式说明许多已知事实,而且,还必须验证以前社会科学未曾想到的对各种新信息的需要,因此,被说明的行为应该是人类行为中最为普遍的但最少理性的行为,应该是最充分地摆脱了日常见解的影响和令人迷惑的文化变迁的那一部分,换言之,这些行为应该是那些最不易受文化模仿影响的先天的生物性现象。

    这些都是年轻的人类社会生物学被迫接受的严厉要求,但是可以证明,这些要求完全是有道理的,社会生物学凭借自然科学的力量,并且最初是以不公正的心理学优势,闯入了社会科学。如果能使“硬”科学的观念和分析方法协调而长期地起作用,那么,科学和人文学这两种文化之间的划分就会消除,但是,要改变我们关于人类天性的概念,就必须用符合科学证明原则的真理,而不是使用一种新的教条来改变它,不管我们的希望有多么急切。

    下面六章的主题是以更深入的方法进行社会生物学的各种探索,这些探索有的已经相当可靠,但有的还只是大胆的推测而已,现在,先让我举两个简明的例子来说明这种方法。

    **禁忌

    是人类社会行为的普遍原则,各种文化都禁止兄弟姐妹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行为。可是,至少在兄弟和姐妹的禁忌情况下,有着一种更深刻但较少理性的强制作用:在两个一道生活的人之中,当一人或两人都长到6岁时,便会自动产生性反感,以色列海法大学的约瑟夫·谢菲尔在以色列集体农场就此所作的最彻底的研究表明,同龄人之间的性反感并不在于实际的血缘关系,在记录的2,769对夫妇中,没有一对是自从山生以来就在一起生活的同一农场的同辈人,甚至连一例异性性行为的例子也找不到,尽管农场的成年人对此并不反对,在不那么封闭的社会中,**行为确有发生。尽管发失率很低,但通常是耻辱的、受指责的行为,总的来讲,母子间的性行为最令人唾弃,兄妹间其次,父女间的性行为再其次,但是一切**行为总是被禁止的。在当今的美国,人们认为最令人震惊的色情文学之一就是关于父亲与未成年女儿之间性行为的描述。

    **禁忌有何好处?人类学家所称道的解释是,它避免了由于**行为引起的家庭成员角色的混乱,因而保持了家庭的完整,另外,由爱德华·泰勒提出并由克劳德·列维斯特劳斯在他创造性的《亲族关系的基本结构》一书中发展成为一整套人类学理论的解释是,**禁忌有利于社会集团间讨价还价地进行妇女交易,按这个观点,姐妹、女儿不是用于婚配,而是用于获得权力。

    与此相反,流行的社会生物学解释却认为家庭的完整与婚姻交易只是附产品,至多是次要的有效因素,社会生物学的解释指出了更为深刻和严峻的原因:近亲繁殖会导致严重的生理惩罚,人类遗传学家进行的若干次研究都表明,即使是一般情况的近亲繁殖都会引起孩子在体型、肌肉协调能力和学术能力上的全面降低,已发现100多种能在未经掺杂冲淡的、纯型合子状态中引起遗传疾病的隐性基因,而近亲繁殖会大大加强这种状态,根据对美国人和法国人进行的分折判断指出,每个人身上平均有4个致死基因当量:或是在纯合状态中有导致立即死亡的4个基因,或是在50%的纯合体中有引起死亡的8个基因,或是有与上等量的致死基因和致衰弱基因的混合,这些很高的数字在动物中很典型,表明近亲繁殖有致命的危险,在由于和父亲、兄弟、儿子发生性关系的捷克斯洛伐克妇女所生的161个孩子中,有15个死产或在出生后一年内死去,40%以上有不同程度的身体或智力缺陷

    单自发的性排斥规则,直觉地避免了**行为.极而言之,’也就是如果我们暂时掀开发展过程中的其他影响,尽管我们

    承认这些影响是存在的,那么可以说人受着以基因为基础的

    本能的引导。兄弟一姐妹间的性关系禁忌就是这一过程的表现,其它类型的**禁忌很可能也是如此.

    攀附婚姻

    是指妇女与财富、地位跟自己相当或优越于自己的男子结婚。在人类和大多数社会动物中,这类情况都是雌性通过对雄性的选择提高自己的地位,为什么会有这种性倾向呢?罗伯特·特里弗斯和丹尼尔·威拉德在社会生物学更普遍的研究过程中提供了重要的线索,他们注意到,脊椎动物,尤其是鸟和哺乳动物,体大健康的雄**配频率一般都相当高,而许多个小体弱的雄性完全没有交配机会。但是,几乎所有的雌性求偶都很成功,而且身体条件最好的雌性所生的后代也最健康,这些后代长大后通常也是体型最大、最强健的。后来,特里弗斯和威拉德观察到,根据自然选择理论,当雌性健康处于颠峰状态时可望生出较大比例的雄性,因为这些后代将来体型最大,求偶最成功,会繁殖尽可能多的后代,当雌性生理状态相对变差时,它们将转而增加生育雌性后代,因为这时雌性是更为保险的投资,根据自然选择理论,产生这种生殖策略的基因将压倒产生其他策略的基因而传遍群体。

    情况确实如此,关于这一特殊问题,有人对人和鹿这两类不同的物种进行了调查,环境条件对怀孕的雌性不利时,雌性的出生率就有不同比例的上升。对貂、猪、绵羊、海豹的情况调查的结果看来也和特里弗斯和威拉德的预测相一致,最可能产生的直接机制是,在不利条件下雄性胎儿的淘汰性死亡率增高。这种现象在无数种类的哺乳动物中均有记载。

    在出生之前改变性别比例当然是完全非理体的行为,事实上这只是一种生理行为。人类学家米尔德里德·迪克曼在有意识行为的范围内试验过这一理论,她曾提出,出生后的婴儿性别比例会不会因为人们采取在一定意义上适合最佳生殖策略的戮婴行为而发生改变呢?情况看来正是如此,在印度还未沦为殖民地以及成为英国的殖民地时期,女子通过与较高社会阶层的男子结婚而向社会较高阶层流动得到了僵化的习俗和宗教的认可,同时较高社会阶层杀女婴的事却不断发生。印度旁遮普贝迪地区的锡克族人是最高的宗教种性,他们以“库里-玛”著称,其意思就是“屠杀女儿的人”。他们几乎毁掉了所有的女婴,而又不惜一切地抚养儿子,以期有朝一日娶回低种牲的女子,革命前的中国,许多社会阶层也普遍杀女婴,结果也和印度差不多,即妇女带着嫁妆向社会上层流动,使财富与妇女集中在一小部分中上层阶级手中,几乎把最穷的男性排斥于生育系统之外去了。这一模式是否晋遍存在于人类文化之中,尚待考证。但在目前,即使只有少数例子,也说明有必要密切结合生物学理论来对此种现象予以重新考察。

    发性的攀附婚姻和杀戮女婴本身看起来并不是理智的过程,除了把它看作是一种遗传性倾向,是为了在与社会其他成员的竞争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后代的数量外,是难以作出其他解释的,迪克曼开始了这一研究,如果把她的研究扩大到其他社会,将有助于更严格地检验这一见解,这一研究如果成功的话,可望说明更为深层的精神过程,这种过程使人们摈弃了许多可能的理性选择,而选择了一种复杂的行动过程。

    人的天性问题还可以用其他更直接的心理学方法加以探索。非理智的和普遍存在的行为也应该比理智的、个人的行为更能抵抗文化褫夺的扭曲性后果,而较少受到作为长期理性思维中心的大脑前叶和其他更高级的大脑中枢的影响,这种行为更可能受边缘系统的严重影响,这一系统是大脑皮质古老的进化部分,位于大脑的物理中心附近,假如在解剖上大脑的高级控制和低级控制有某种程度的分离,我们就可能发现偶尔有这样的人,他们的理智能力由于某种原因受到损害后,却仍然能够保持良好的本能性功能。

    这种人是存在的,理查德·威尔斯研究智力迟钝的病人时,发现这种人可以分为明显的两种,第一种是“文化智力迟钝者”,其智力大大低于正常智力,但其行为还保留了许多人类独有的待征。他们能够通过语言彼此交流或与护理人员交流,进行许多比较复杂的行动,如独唱、合唱、听录音、看杂志、完成简单的任务、洗澡、整饰自己、抽烟、换衣服、开玩笑、指挥别人以及主动帮助别人,第二种是“非文化智力迟钝者”,他们的能力大大下降,根本不能进行上述行为,他们与他人的交流也很难说是真正的人际交流,因此,文化行为似乎是整个地植根于大脑之中,一经损害就会全部丧失。但是,“非文化智力迟钝者”仍保存着大量的更为“本能的”行为;其个体行为很复杂,而且看得出是哺乳动物的行为,他们用面部表情和富有感情的声音进行交流、检查和使用东西、**、观看别人、偷窃、占领小块地域、自卫、单独或成群玩耍,他们时时企图与别人进行身体接触,通过有力、准确的姿势表示恳求,从生物学意义来说,他们的反应实际上并无反常,只是因为命运是把这些病人排斥在大脑外皮层的文化世界之外去了。

    现在,我将尽力回答人类自身的社会行为的遗传变异到底有多大,这是一个重要而微妙的问题,人类行为仍然建筑在生理学基础之上,和哺乳动物有着最密切的关系,这一事实表明,人类行为直至最近仍然受着遗传进化的制约,如果情况确实如此,遗传变异对行为的影响甚至可能一直持续到文明时代,但是,这并不是说,这种变异现在还存在。

    对此可以设想的可能性有两种,第一种可能性是,当人类进入目前的状态时,其遗传变异性已经枯竭。人类有一组基因影响着社会行为,但只有一组。这一组基因从史前时期漫长的艰难旅程中幸存下来了,许多社会科学家明确赞成这一观点,在提到这些问题的政治意识形态范围内,许多左翼知识分子也抱相同的态度,他们承认,人类曾经历过进化,但是当人变成统一的、有语言和有文化的物种时,这种进化便终止了,早在历史时代,人类就已成为环境手中的优良粘土,任其塑造,因此,现在只有文化的进出可能发生,第二种可能性是,人类至少还存在某些遗传变异。人类可能已经停止了进化,就象旧的自然选择的生物学模式的作用已经松弛了一样,但人类仍然具有遗传进化和文化进化的能力。

    读者应注意,任何一种可能性,无论是认为人类自身的变异完全是由文化决定的,或认为这种变异是由文化和遗传共同决定的,都与关于人类天性的更普遍的社会生物学观点是一致的,这就是:人类行为最为突出的特征是通过自然选择而获得的,而且今天在整个人类中还受到一些特殊基因的约束。

    把上述可能性以一种教科书的方式表述以后,我还必须补充指出,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人类行为变异中很大一部分是以个体间的遗传差异为根据的。对人的行为有着影响的遗传变异,其存在是不可否认的。在基因的化学组成或染色体的结构和排列的种种变化中,已经确认有30多种变化会影响人的行为,有的影响表现为神经紊乱,有的影响则表现为智力损伤。其中争论最大但又最有价值的例子是XYY男性。X和Y染色体决定人的性别;XX结合产生女性,

    XY结合产生男性。偶尔,约0.1%的人获得一条额外的Y染色体,这些XYY型的人都是男性,长大成人后都是高个儿,绝大部分在6英尺以上。他们往往因精神病犯罪而坐牢或进医院,开始,人们认为那条额外的染色体诱发更具攻击性的行为,结果造成一个遗传性罪犯阶级,但是,普林斯顿大学心理学家赫尔曼·威特金及助手通过对丹麦的大量资料进行统计研究后,得出了较宽厚的解释,他们发现,XYY的人既不比正常人更具有攻击性,也不显示任何与其他丹麦人不同的特殊的行为模式,唯一反常的是他们的平均智力较低,最简单的解释是,XYY型的人被监禁的比例之所以较高,不过是因为他们不那么机灵,易被发现罢了,不过,应该注意,这一研究并未排除可能导致犯罪人格的比较特殊的素质的遗传可能性。

    事实上,若干种突变已经证实确能改变行为的特征。当两个X染色体中只传递了一个时,就会引起特纳综合症。这种病不仅智力普道低下,而且回忆形状的能力和在图形上区别左右的能力也大受损害,由单个隐性基因引起的莱斯齐-奈汉综合症,不仅造成智力低下,而且导致撕扯身体的强迫倾向,直至自我伤残,患这类疾病以及其他遗传疾病的人,象严重智力迟钝者一样。都为更好地了解人类行为提供了难得的机会,遗传分析是能够对这些病症进行最充分研究的分析形式,只要出现不正常状况,除了采取药物治疗措施,我们还可以进行严密的检查,设法确定大脑中发生了病变的部位,并用激素和其他化学物质去调解病变。而不必对大脑进行物理接触,这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机器部件的运转失常,来对整个机器进行了解。我们可不落入感伤主义陷阱,认为这是个残酷的过程,因为这样做是找到治疗这些不正常状况的最有把握的途径。

    大多数和特纳异常、莱斯齐-奈汉异常一样易于分析的强烈变异,也会引起缺陷和疾病,这对动物、植物和人都是如此,而且完全可以预料,要了解这是为什么,我们可以把遗传机制和手表的精巧结构加以比较,手表如果因为随意摇动和打击而发生变化,就象具体的化学性质因变异而被随意改变了一样,表的准确性很可能受到损害而不是得到改进。

    然而,这一系列有力的例子并没有回答遗传变异和“正常的”社会行为的进化问题。通常,和人类行为一样复杂的人类特征要受许多基因的影响,而其中每种基因仅起很小的影响作用,这些“多基因”通常不能靠探测和追溯造成它们改变的变异来确认它们,而只能通过间接的统计方法来进行估计,在人类行为遗传学中,使用最广泛的方法是比较同卵双胞胎和双卵双胞胎,同卵双胞胎由一个受精卵在子宫中发育而成,卵细胞第一次分裂产生的两个细胞并非粘在一起产生胎儿,而是两个细胞分开产生两个胎儿,因为双胞胎产生于同一个细胞、同一个细胞核和同一组染色体,因此,在遗传上他们是同一的,相反,双卵双胞胎却是两个分别碰巧进入生殖道并同时与不同的精子结合的卵细胞产生的,这样生成的胎儿在遗传上的相近性跟不同年份所生的兄弟姐妹差不多。

    同卵双胞胎和双卵双胞胎为我们提供了一次自然对照实验,作对照物的是一组同卵双胞胎,一对同卵双胞胎之间的任何差异必定是由于环境引起的(极少数新型变异除外),而一对双卵双胞胎之间的差异则可能是由于遗传或环境所致,也可能是遗传和环境之间的某些相互作用造成的,平均来看,同性别的同卵双胞胎比同性别的双卵双胞胎在身高或鼻子形状等特征上彼此更为相似,这两种双胞胎之间的差别可以看作是遗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特征的无可争辩的证明,遗传学家用这一方法揭示了遗传在多种特征形成中的作用,这些特征影响着社会关系,如计数能力、语言的流畅度、记忆、获得语言能力的时间、拼写、造句、感知技能、精神运动技能、外倾-内倾、同性恋、首次性活动的年龄、神经症和精神病的一定形式,包括颠狂与抑郁交替发生的行为和精神分裂症。

    但是,有一个问题使这些结果不能完全肯定,父母对同卵双胞胎总是同样对待,胜过双卵双胞胎——比双卵双胞胎更经常地穿一样的衣着,吃一样的饮食,在一起呆的时间更长,等等,因此,在缺乏其他信息的情况下,同卵双胞胎彼此更相象可能是由于环境影响的原因。然而,新的、更高级的技术考虑到了这一额外因素,心理学家约翰·洛林和罗伯特·尼科尔斯用这种新方法分析过1962年参加全国优秀奖学金考试的350对双胞胎的背景及成绩,对两种双胞胎之间的差异和早期环境都作了仔细的检查和衡量。结果表明,同卵双胞胎所受到的更为一致的待遇并不足以说明就是他们在一般能力、个性、特征,甚至理想、目标和职业兴趣上更为相似的原因,结论是:相似的原因或者是由于遗传上的接近,或者是由于心理学家至今尚未了解的环境因素的作用。

    我对现有资料的全面印象是,考虑到影响人类行为的遗传变化的性质和大小,人类还是一种普通动物。如果这种比较是正确的话,人类精神的统一性就不再是教条,而成为了可以检验的假说。

    我也相信,我们将很快具有能力去识别许多影响行为的基因。由于大大提高了对各种根据基因指令而形成的化学物质之间的细微差别的识别技术,过去20年来,我们对人类遗传详情的了解也已大为增加。1977年,遗传学者维克多·麦库西克和弗兰西斯·拉德尔在《科学》杂志上报道说,识别出的基因已达1,200种,其中有210种基因注位置已经在特定的染色体中确定下来。而且,在23对染色体中,每一对上至少已确定了一种基因的位置,大多数最终影响解剖和生物化学特征的基因,对行为只有极小的影响。但是,其中某些基因又以重要的方式影响行为,而有些行为的变异又和已知的生物化学变化有着紧密的联系,另外。我们还知道了激素和直接作用于神经细胞的递质如何通过共同变化而对行为产生微妙的控制。近来发现的脑啡呔和内啡呔是类蛋白质物质,结构相当简申,对情绪和气质均有深刻的影响,这些物质的一种或多种化学性质在哪怕是一次遗传变异中发生了改变,就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个性,或至少会使这个人在给定的文化环境中发展与别人不同的某种个性倾向,因此,我认为,对最复杂的行为形式有间接影响的因基的位置,不久就很可能在人类染色体上标示出来,这些基因不大可能规定具体的行为模式,也不会有具体规定某种性活动或衣着方式的突变,和别的基因相比较,行为基因更可能影响情绪反应的形式和强度范围,激发的阈值、在学习某种特定刺激方面的接受性,以及对于一些特殊环境因素的敏感方式,正是这些因素把文化进化引导向某种方向,而不是与之相反。

    了解行为是否也会体现“种族”的差异,这同样是饶有兴趣的问题,但我必须先发出强烈的警告,因为这是所有的题目中最具感**彩,最担政治风险的问题,大多数生物学家和人类学家只是在松散的意义上使用“种族的”这一表达方式。他们只想观察不同地区的人在某些特征上的遗传差异,诸如平均身高、肤色等。如果说亚洲人和欧洲人之间在某种性质上有差异,那么这种说法的意思是该特征在亚、欧人之间有着某种形式的变化,它并不意味着以这个特征为基础可以划定相互分离的“种族”范围,在亚欧两洲各自内部的不同地区,这一特征很可能还将表现出另外一些差异。而且,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各种性质-例如肤色或消化牛奶的能力-也显示出了地理(“种族”)上的差异,因此,大多数科学家长期以来就认识到,要想截然划分出各自完全不同的人类种族是徒劳的事。这样的种族实体其实并不存在。同样重要的是,生物学家、人类学家或任何人在描述某种特征的地理差异时,不应带有任何关于他所述特征的价值判断。

    现在,我们可以更为客观地问:人类特征的地理差异是不是在社会行为的遗传基础上产生的?已经有证据强有力地证明,人类各种社会之间的一切差异几乎都是以学习作用和社会条件作用为基础的,而不是遗传,然而,情况或许并不完全如此,芝加哥大学心理学家丹尼尔·弗里德曼曾根据对几个种族的新生儿行为的一系列研究,谈到过这一问题,他发现他们在身体各部分的运动、姿态、肌肉弹性以及情感反应等方面表现出了一些明显的平均差异,这些差异都无法合理地解释成训练的结果,也不能归因于子宫内的条件作用。例如,美国华人的新生儿就比美国高加索婴儿显得稳定一些,不那么容易受噪音和运动的干扰,更能适应新的刺激和不人舒适的环境,而且能更迅速地安静下来,更准确地说,任何中国祖籍的婴儿在上述行发特征方面都不同于欧洲祖籍的婴儿。

    还有些迹象表明,这些平均差别会持续到童年期。弗里德曼的学生诺瓦·格林发现,芝加哥幼儿园里的美籍华人儿童比同龄的美籍欧洲人儿童较少与伙伴接近和交往,但用在个人活动上的时间更多,气质上也显示出有趣的差别:

    虽然大部分美籍华人儿童处于3至5岁之间正是

    “高度易激发的年龄”,但他们很少显示强烈的情感行为。他们和其他幼儿园里的儿童一样地跑、跳、笑、打招呼、骑自行车、滑旱冰等等,但吵闹的程度显然较低,情感气氛显然较平静。孩子们的面部都没什么表情,这就使他们都带有一种尊严和沉着的神情,但这仅是影响总印象的一种因素。他们的身体运动似乎更加协调,没有看到跌、绊、摔、擦伤,也没有尖叫、碰撞,哭闹,甚至连其他幼儿园常有的愤怒注高声争吵也没有!也看不到孩子们为争夺东西而发生吵闹的现象,只有最温和的“打架行为”,即年龄大些的男孩子之间友好的摔跤。

    弗里德曼和同事考察的拿佛和(印第安人的一支)儿童甚至比华人儿童更好静,当把他们抱起来并往前拉时,他们也不大愿意迈步,当让他们坐下时,立刻就弯着腰,当叫他们俯卧时,谁也不想爬一爬,通常,人们把拿佛和儿童的这种消极习性归因于婴儿背篼——一种把婴儿紧紧背在母亲背上的用具,但弗里德曼认为,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拿佛和婴儿相对的沉静显然是与生俱来的特性,这种特性使他们能够很适应婴儿背篼的限制,这婴儿背篼代表了文化创造和儿童素质之间切实可行的结合。

    如果把人类看成是一种生物物种,那么,发现人类群体在其社会行为后面的生理和精神特征上有一定的遗传差异,这是不足为怪的,发现人类的这一本质并不会损害西方文明观点,我们并非被迫信奉生物学的统一性,以便肯定人类的自由和尊严,社会学者马文·布雷斯勒准确地表达了这一观念:“有人悄悄以生物学上的平等来作为人类解放的条件,这种思想严重败坏了自由概念,而且,它促使正人君子们对未来科学研究中的一些可能的、‘令人烦恼的’发现感到惊恐不安,这种不适当的反知识主义是双倍的倒退和堕落,因为它很可能是完全不必要的。”

    我要进一步指出,遗传多样性给我们带来的最大财富是希望和自豪,而不是绝望,因为我们人类是一个单一的物种,而不是两个或更多的物种,我们是一种伟大的生育体系,基因通过这一体系在每一代人中流动、混合。由于这种流动,人类世世代代都分享有一种共同的天性,在此天性范围内,比较次要的遗传影响以变化着的形式在性别之间、家族之间和整个群体之间循环,要了解这—生物学统一性的重大意义,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智力介乎黑猩猩和人之间,遗传上又永远和两者分离,语言和高等思维能力的进化仅次于人类的更新世古猿幸存至今,我们的精神该有多么痛苦!我们对它们该有什么义务?神学家们会说什么?我们是否应划分世界,把它们的智力进化引向人类水平,并且根据智力和技术平等原则订立条约,建立一个双物种领地呢?或者,我们是否应该设法使它们肯定不会发展成更高级的物种?更糟糕的是,如果我们和智力高于人类的超人类共处,而他们把人类视为仅仅是一种次要的同科动物,而且面临如何处理我们这一道德问题,那我们又将陷入怎样的困境呢?

    (谢显宁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