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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序(2/2)

尼耳斯·玻尔哲学文选-丹麦-N·玻尔作者:尼耳斯·玻尔哲学文选-丹麦-N·玻尔 2017-04-13 11:47
一提的“影响”。例如基尔凯郭尔,玻尔在上大学时确实读过他的书,但那只是欣赏了他的文笔和机智,而不是欣赏他的观点,而且从那以后就不曾提到过他。这一点曾经得到玻尔夫人的亲口证实。至于玻尔和赫弗丁的来往,否尔霍耳特认为那只是师生和世交的往还(赫弗丁是玻尔父亲的好友),而不是哲学观点上的共鸣。这一点,有人却不同意。译者曾亲眼看到否尔霍耳特和一位丹麦青年在玻尔研究所的午餐室中展开了辩论。但我觉得,那是他们对于什么是“影响”抱有不同的理解。如果只考虑对于“互补性”思想的影响,恐怕否尔霍耳特还是对的。

    否尔霍耳特承认自己不懂物理学,但他还是写了一本论述玻尔的物理学的书。那本书用的是丹麦文,我看不懂,但我相信他又一次强调了玻尔在物理学方面的“独创性”。这也完全是对的。如果物理学家们认真考虑一下,我相信多数人也会相信这种独创性。现在人们对玻尔的原子结构理论已经习以为常了,不觉得那里边有什么“了不起”了。但是如果任何稍微有点头脑的人结合当时的历史形势仔细想一想,而又并未抱有极端的偏见的话,他就会承认那种理论确实是十分“独创的”(与众不同而没有先例)。这表明玻尔很擅于“独创”,因此如果认为他在哲学方面也会搞出些“独创”的东西来,那也不会是什么大言欺世的。

    至于说玻尔是唯心论者、实证论者还是什么别的“论者”,那也应该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按照霍纳的说法,有一位胡克尔先生曾经让玻尔试穿了七种“哲学外衣”,结果发现全都不合体。那么,当年我们那种在玻尔头上乱扣帽子的作法也就越发感到汗颜不已了。在这方面,有一段爱因斯坦的言论很能说明问题。他在晚年写的一篇“自述”中谈到了“科学家”(他)的哲学体系,那其实是他的“夫子之自道”。他写道:

    “他[即科学家,或爱因斯坦自己]

    在系统的认识论学者眼中必然显现为一个无原则的机会主义者:他显现为一个实在论者,因为他企图描述一个独立于知觉动作的世界;显现为一个唯心论者,因为他把概念和理论看成人类精神的自由创造(而不是从经验上给出的东西中逻辑地导出);显现为一个实证论者,因为他认为他的概念和理论只在它们给感官经验之间的关系提供一种逻辑表象的程度上才能解释得通。他甚至可以显现为一个柏拉图主义者或毕达格拉斯主义者,因分他认为逻辑简单性的观点是他的研究工作的一种不可缺少的行之有效的工具。”

    在这里,爱因斯坦给“科学家”或他自己穿上了至少四套“哲学服装”,它们都有一定的合体性,但又不完全合体。这也许是绝大多数自然科学家的通例(但有程度上的差别,见否尔霍耳特的书),他们仿佛是一些“业余画家”,其画作中兼有巴洛克、洛可可和古典的诸派作风。至于认为概念和理论是人类精神的“自由创造”,这是爱因斯坦从来就明白宣布的观点,但是玻尔却很少提到这一点,他总是说人们在科学工作中是向自然提出问题。这倒使我又回忆起一些往事来。当年我们搞“批判”时,也有人组织力量“批判”过爱因斯坦,当然把他说得“唯心”得不得了。但是当人们“批判”玻尔时,又因为完全不懂量子力学到底是怎么回事而假借了爱因斯坦和玻尔的争论来低毁玻尔,这时爱因斯坦便似乎是很“唯物”的了。其实,如果只用从前那种断章取义的办法,而且是处于一种不许对方开口的政治一社会气氛之下,我完全能够举出许多貌似肯定的“证据”来证明玻尔比爱因斯坦“唯物”得多。然而那有什么意义呢?一切都是“瞎掰”!

    否尔霍耳特同意霍纳等人的看法,认为不能唯一地把玻尔划入任何一个单独的哲学流派。但是他却情不自禁地指认玻尔是一个“实在论者”,因为玻尔一直确信原子的实在性。这话也是对的。例如,在他的“诺贝尔演讲”《原子的结构》的开头处,玻尔说:

    原子理论的当前状况是以一个事实为其特征的,那就是,我们不但相信原子的存在已经不容置疑地得到证明,而且我们甚至相信自己具有了关于个体原子的组成部分的详细知识。

    假如玻尔像我们当年所诬指的那样是一个“马赫主义者”(“实证论者”),他能说出这种自打嘴巴的话来吗?

    但是,当年咱们还有一个很自信的观点,认为外国人说的“实在论”就是当时中国人(和苏联“老大哥”)说的“唯物论”。这话对吗?外国人说的“实在”到底是什么意思?我觉得那似乎不仅仅包含那种死硬的“物质”而还包含一些别的什么。不过我自认是“哲学门外汉”,所以不敢乱发谬论,也希望比我更加门外汉的“著名学者”们今后尽可能忍着点儿,不要随随便便地就闹太多的“信口雌黄”的大笑话才好!因为那太丢人了!

    不过,在咱们中国,还有一个“神话”比否尔霍耳特所批驳的那些“神话”更流行得多和更荒唐得多,那就是玻尔哲学和东方文化的关系问题。

    当60年代中“亚圣”罗森菲耳德访问日本时,他曾在京都见到日本物理学家汤川秀树。他问汤川,日本物理学家们曾否像他们的西方同道们那样在接受和领会“互补性”方面感到困难。据说汤川作了否定的答复,他说,在“我们”看来,玻尔的论点一直是相当清楚的。他并且笑着说,“你知道,在日本,我们不曾受过亚里士多德的腐蚀。”

    美国物理学家J.A. 惠勒,也算是玻尔的知音,他在1981年访华时曾经说过:

    “一路上我都似乎在感到我是用两双眼睛在看,用两双耳朵在听。一双眼睛和耳朵是我自己的,而另一双眼睛和耳朵则是玻尔的。”

    当谈到 1937年玻尔的访华时,他提到了玻尔用“阴阳符号”来象征性地表示互补性。他说:

    “在西方,互补性观念似乎是革命性的。然而玻尔非常高兴地发现,在东方,互补性观念却是一种自然而然的思想方法。”

    我真庆幸咱们中国那些最爱无事生非、大吹大擂的街头混混儿们竟是如此地孤陋寡闻,以致他们没听说过这两段掌故。不然的话,这岂不会成了他们那惊人混乱的头脑中的两大硬块,至死也不得痊愈吗?汤川是得了诺贝尔奖的人物。惠勒没得过诺贝尔奖,但他是一代奇才费曼的老师。他们两位“老人家”说的话还会有错吗?

    然而不然,汤川的话也许可以代表他本人,而绝不能代表别的日本物理学家,而且就连他本人到底懂得多少互补哲学,我们也不掌握任何资料。至于惠勒的说法,那恐怕只能算是全出误会,而且大有对中国文化“过誉”的意味。假如玻尔真在1937年“非常高兴地发现”了那样美妙的现象,他一定会在文章中、演讲中、通信中明显地提到。然而就我们所知他从来没有提过这种事情,我们和惠勒先生怎么会知道他曾否“发现”过呢?

    问题主要出在那个“阴阳符号”即我们所说的“太极图”(俗称“阴阳鱼”)上。关于这个问题,译者在一段小文中作过国内最详细的介绍,但是混混儿们竟不肯寓目,却单单选中最荒唐的错误材料作为他们“立论”的依据,真乃天下之大怪事!

    窃以为,人们并不能排除玻尔在1937年在南京、上海、杭州或北平看到过“阴阳鱼”的可能性。那时中国大街上许多店铺门口都有这种符号(药铺、卖“坎离砂”的铺子等等),而对事物感受很敏锐的玻尔注意到这种东西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然而此事井无文献证据,我们也只能存疑而已。

    1947年,玻尔62岁时,丹麦政府决定授予玻尔以”宝象勋章”。那是一只金质的长鼻子象,大小略如人的手掌。这是丹麦最高的勋章,一般只授予王室人员或外国元首,连首相都得不到它,老百姓得到者更加少见。因此,获得这种勋章就意味着被封为贵族,受勋人应有自己的族徽。所谓族徽是小桌面大小的一个竖着的椭圆,上面的花纹叫做“纹章”,其体裁必须遵守“纹章局”的规定。玻尔亲自设计了族徽上的纹章。这时他遇到了一个“两难问题”。一方面,“互补性”思想是他平生最得意的成就,他当然希望把它在族徽上表示出来。但是,按照他在各种场合下的反复阐述,互补关系中的两个方面是绝不可能结合成一种统一的、无逻辑矛盾的图景(picture)的;也就是说,任何图案都不可能正确地表示互补性。另一方面,族徽上的纹章只能是一个图案。这不是很难两全的问题吗?当时玻尔的亲密助手是罗森塔耳,罗森塔耳的夫人是研究中国史的专家,汉名柯汉娜。正当玻尔踌躇不决时,汉娜向他推荐了中国的“阴阳符号”(太极图)。玻尔觉得这个图案还算好看,就采用它作了自己族徽的中心图案。

    这一来造成了极大的误解。包括物理学家在内的全世界的人们有几人真正理解玻尔的互补哲学?人们看到这个“阴阳符号”,觉得好玩;又因为它来自“东方”,先入为主地使人觉得它充满了“神秘”气味。于是人们立即把“互补哲学”和“阴阳符号”联系了起来。其实二者十分不同。中国人头脑中的“阴”与“阳”绝不是“互补的”。故宫中有“交泰殿”,为皇帝“大婚”之所,取“阴阳交泰”之意。既然可以“交泰”,就不可能有互义的含义。

    但是人们不管那一套,还是硬把互补性和“阴阳符号”联系起来,甚至等同起来。你走在哥本哈根的大街上,随时可以看到“阴阳符号”。它出现在人们的戒指或耳坠上,出现在卡车的车厢板上或超级市场的销售广告上。玻尔文献馆中藏有许多照片,其中一张上有一个美国人在演讲,他在黑板上画了各种形式的“阴阳符号”,有闭合的,有开放的,还有的周围衬着火光,真像中国神怪小说上的插图。1995年5月,“石油大学(北京)”建立了一座玻尔铜像,这是世界上第一座玻尔全身塑像。我们邀请了玻尔的次子汉斯·玻尔(和他的儿子克里斯蒂安·玻尔)来参加塑像的落成典礼。汉斯在致词中也提到了“阴阳符号”。我在丹麦,每当有人介绍新朋友,当说到我是中国人时,对方也往往提起“你们中国的‘阴阳符号’”之类。这一切都常使我大感尴尬。我不便向人家仔细解释(那要费很多时间),多数情况下只好含糊答应。

    幸好,所有这一切只是说说而已。丹麦的对玻尔稍微作过一点研究的人全都不把它当真。多数人都用所谓“丹麦人的幽默”来对待它。例如,玻尔也有一次提到过“中国的”一句谚语,但是经过考证,人们认为那很可能是出于玻尔的误记。至于那本神乎其神的“易经”,玻尔在他的全部著作中确确实实一个字也没有提到过。但是,许多东西一到咱们中国人手中,往往就会发生“本质的变化”。近几十年来,中国的许多“伪学术”得到了“蓬蓬勃勃的发展”。于是谬说纷呈,梦话连篇,全都假“研究”之名出而现世。在这种是非不明的情况下,玻尔和他的族徽也倒了霉。

    有一位先生,自称“本着物理学的思维和方法,科学地探讨”什么问题。他单单选中了一本书的汉译本,那里把“族徽”错认成了“勋章”。这是我所见过的唯一错误实例,而那位先生偏偏就选中了它。他并且绝对无根据地写道:“按惯例,在勋章上应该镌刻受奖人的‘族徽’。”这实在连梦话、醉话也不如了!今按玻尔得到的是勋章,不是奖章,他是“受勋人”,不是“受奖人”(二者意义大不相同)!在君主国家中,勋章的事情关系到国家制度,一切都有确定的条令,不是按什么“惯例”办事的。至于在手掌大小的勋章上“镌刻小桌面大小的”族徽,那更是连最擅于造谣的文章作者也办不到的。连一点起码的常识也没有,竟敢挥笔为文,其胆大妄为的程度,实足惊人!

    我相信,他从来没读过(也绝不可能读懂)任何一篇玻尔的文章。只凭道听途说、胡思乱想就来大谈玻尔的“互补原理”(他称为“并协原理”)。谈到“太极图”,他更是大说昏话,把“光速”说成“动极”,把“绝对零度”说成“静极”。如果这样的胡乱编排也算得什么“物理学的思维和方法”,那物理学家们不如趁早自杀吧!

    他又说,“彼消此长,此消彼长,一对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而又相互补充,……谁也离不开谁,绝对不能截然分开。”看样子,这就是他所“理解”的互补原理了。然而,假若玻尔的思想竟然能够总结成这样几句陈辞滥调,那还有什么学术可言!事实上,他的这几句自鸣得意的咒语,恰恰和“互补性”的思想“绝对”相反,可以说是一种“反互补性”的思想,如果这也配称为“思想”的话。那么,既然你压根儿就没梦见过什么是“互补性”或称“并协原理”,你的那些滔滔不绝、纠缠不清,自我欣赏、混乱视听的絮语,岂不成了“绝对”毫无意义(而却很丢脸和很有害)的一堆废话?(而且“一对……双方”云云也绝对不通!)

    你所标榜的古本“八卦太极图”明明早已受到人们的厌弃,所以才有“今本”太极图出世。那种古本,乃出诸神秘主义的理学家的故弄玄虚,实为伪学术的一例,和今天许多胡乱宣扬“易学”的东西如出一辙。你现在非要抱残守闷、死灰复燃,把“古本”封为“家珍国宝”,也不觉得太糊涂、太狂妄、太对不起真正的中国文化吗?多少年来,头脑稍微清醒的人们都对那种念念有词的“道学家”没有好感,所谓“太极圈儿大,先生帽子高”,就是说的他们——当然,此点也是你那混乱“思维”中不可能想到过的!

    另一位“著名学者”写道:“玻尔认为,量子论的认识问题在中国古代哲学家——老子那里早已碰到了。”我们要说,这样的言论全属无中生有,栽赃诬赖。你应该去查玻尔的全部著作,就可以知道玻尔从来不曾这样地“认为”。另外,什么叫“量子论的认识问题”?那无论如何总应该是和“量子”有点关系的“问题”吧?“古代哲学家”梦见过“量子”吗?这岂非天外奇谈的大笑话乎?这样的例子也十分不胜枚举。

    近年以来,中国的“伪学者群落”大见兴盛。他们妄自尊大,眼高于顶,自许“精英”,大言欺世,故弄玄虚,色厉内荏,头脑空洞,逻辑混乱,制造假货,自作广告,大大污染了我国的学术空气。然而,“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让我们希望本书的出版能起一点“正视听”的作用吧!

    当年出版三本小册及其他几种书籍时,曾得到商务印书馆的高崧兄和吴亻隽深兄的热情支持,我至今感之。可惜高兄已于数年前谢世,不能亲见此书的问世,思之泫然!此次出新版,预先得到丹麦友人奥格.玻尔(Asge

    Bohr)教授的正式授权,出版过程中得到商务印书馆郭继贤先生的多方协助,统此志谢!

    1998年2月25日,戈革记于京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