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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没有天赋的实践原则(2/2)

人类理解论-英-洛克作者:人类理解论-英-洛克 2017-04-13 11:45
法者,他们还能默然纵容他,不表示自己地憎恶,不稍加以刑罚么?人底**中自然含有一些行动原则,不过这些原则完全不是天赋的,而且你如果听其自由活动,它们会使人们把一切道德都推翻了。道德的法律所以要颁给我们乃是要以约束和限制这些泛滥的**,而欲达此目的,则这些法律又必须以刑赏来平压人们在干犯法律时所预期的满足。因此,人心中果真印有法律其物,则一切人类都会有一种确定而不可免的知识,都会知道,干犯法律一定能引起确定而不可免的刑罚来。因为人们如果不知道或者怀疑什么是天赋的,则所谓天赋的原则,便完全失了作用。照这样,则他们所妄想的真理和确性都是不能由这些原则得来;而且人们不论有这些原则,无这些原则,亦都处于一样不确定的游移状态中。因此,既有天赋的法律,则人们一定可以分明确知有一种不可避免的刑罚,而且这种刑罚亦足可以使干犯法律之举成为可憎恶的;如果不是这样,则人们在假设天赋的法律时。一定亦得假设一种天赋的福音——不过人们在此不要因为我否认天赋的法律,就误会我以为除了成文的法律(Positive laws),就没有别的法律。在天赋法和自然法之间,有很大的差异:一种是原始印在人心上的;一种是我们初不知道,后来渐次应用我们底自然能力才知道的。在我看来,无论人们主张说有一个天赋的法律,或者主张说,不借助于成文的启示,只有自然底光亮并不能知道任何法律:那都是各趋极端,一样离开真理的。

    14 人们虽主张有天赋的实践原则,可是并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是天赋的实践原则——各人底实践原则是有很大差异的,因此,我想,要以普遍同意底标记,来证实天赋的道德原则,那是不可能的。只这一层就足以使人猜疑,天赋原则底假设是随意采取的一种意见,因为断然主张这些原则的人们无论如何,不能告诉我们说哪些原则是天赋的。着重这个意见的人们,实在应给我们做到这一层。如果人们一面申言上帝已经在人心上印了知识底基础同生活底规则,一面可又不能给邻人以知识,不能给人类以安心,不能给他们指出,在人类所迷惑的一大些原则中,哪一些是天赋的:那么我们在此,正可以怀疑他们底知识或他们底仁心。不过真正说来,如果真有天赋的原则,则人们亦正不必以此教人。如果人们真能看到,自己心上印有天赋的命题,他们一定很容易把这些命题同后来所学的以及由此所演绎的真理,分别清楚;而且要想知道什么是天赋的真理,并且这些真理共有多少:那亦是很容易不过的事。他们一定分明知道这些真理底数目,正如同他们自己知道自己底指头有多少似的;而且各种系统一定可以给我们详细叙述出来。不过据我所知,人们既然不曾冒险把这些原则列出表来,则我们要怀疑这些天赋的原则,他们亦正不必多所非难,因为就是那些以天赋原则教人的人们,亦并不能告我们说,这些原则究竟是什么。不但如此,我们还容易看到,就是各宗派的人们纵然给我们把那些天赋的实践原则底表格列出来,他们所列举的原则,亦只是特别合于他们底假设的,亦只是适宜于证实他们自己教派底学说的。这就分明证实,没有所谓天赋的真理了。不但如此,大部分人们在自身以内并看不到有任何天赋的原则,因此,他们就否认人类有自由,并且把人看得只成了一架机器。因此,他们不但取消了天赋的原则,而且取消了一切道德的原则;因此,有些人虽然不能存想不自动的主体如何能应用法则,而在这里毕竟不能再相信有任何道德的规则了。道德同机器既然不易调和,不易符合,因此,他们既然采取机械主义:就不得不把一切德性底规则排斥出去了。

    15 我们可考察勋爵赫巴特(Lord Herbert)底天赋原则说——在我写这部书时,我曾听说,勋爵赫巴特曾经在其“真理论”(De Ve-ritate)中把这些天赋原则列举出来;因此,我就立刻就商于他底书。因为我很希望,这样大的一位天才家,应该在这一点上解了我们底疑惑,使我底探究告一段落。在论天赋本能(De Instinctu naturali)的那一章中,(76页,1656年版本,)我曾看到公共意念(Notitiae Communes)底六种标记:一为先在性(Prioritas),二为独立性(Independentia),三为遍在性(Universalitas),四为确定性(Cer titudo),五为必然性(Necessitas)(就是说它们能维持人底生存),六为契合底方式(Modus Contormationis)就是说直接的同意(As-sensusnulla interposita mora)。在他那篇简短论文——“世俗宗教论”(ReligioneLaici)——底末了,他又论到这些天赋原理说:“这些真理是到处有力量的,并不限于任何一种宗教。因为它们是为上天印于人心中的,并不束缚于任何成文的或不成文的传说”(3页)。他又说,“这些都是在内面法庭中所印的普遍的真理,它们就是上帝所写的不可磨灭的文字。”他既然数出天赋原则(或公共意念)底标记,并且说它们是上帝亲手印在人心中的,因此,他就进而把这些原则列举出来:(一)世上有最高的元宰;(二)这个元宰是必须要尊敬的;(三)能实行德性和虔诚,就算完成了对上帝底教仪;(四)我们必须由罪恶之途,返回光明之域;(五)在经过完此生以后,我们一定会受赏或受罚。我虽然承认,这都是明白的真理,而且在正确解释以后,任何理性动物都是不能不同意的,可是我想,他并不曾丝毫证明它们是内面法庭中所描写出的一些天赋的原则。因为我可以说:

    16 第一点,我们如果可以合理地相信有任何普通的意念是由上帝亲手写在人心上的,则这五个命题或则是不能概括了这些意念的,或则是多于这些意念的。因为还有别的许多命题,亦可以按照他底规则,说是导源于上帝而为天赋原则的,(至少亦可以如他所列举的这五个命题。)类如“以己所欲者施于人”这个原则,以及千百种别的考量好的原则都是。

    17 第二点,他所举的标记并不能在所有的五个命题中都找得到,就是说,第一、第二和第三三种标记,并不与任何命题完全相契;而且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同第六那五个标记,同第三、第四、第五三个命题亦并不甚合。因为我们不但从历史上知道,有许多人、许多国家怀疑或不信这些原则底全部或一部,而且我亦不知道:“德性和虔敬结合起来就是对于上帝的最好礼拜”这第三条原则,如何能成为一条天赋的原则,因为“德性”一名是不易理解的,它底意义是毫不确定的而且它所指示的对象亦是聚讼纷纭,不易知道的。因此这条原则只是指导人生的一种最不确定的原则,在实际上并无大用,因此,它亦并不配称为天赋的实践原则。

    18 我们如果再来考究“德性是对上帝的最好礼拜”这个命题底意义(因为原则或普通的意念只在于意义,而不在于声音),则我们又会看到,德性如果是指各国舆论所认为最可夸奖的那些行为,则这个命题一定是不确定、不真实的。如果德性是指契合于上帝意志的种种行为,或指契合于上帝所立规则的各种行为,如果德性是指本性善良的一种品德,而且上帝底规则,是衡量德性的唯一真实的尺度,则“德性是对上帝最好的礼拜”这个命题虽是最真实、最确定的,可是它对于人生是最无用处的,因为这个命题毕竟不过是说,“上帝乐意人们实行其命令”罢了。但是人人虽然都确知这个命题是真的,可是他们在知道时亦并不必知道究竟什么是上帝所命令的,因此,这个命题并不能成为他底行动底规则或原则,这就与他没有这个规则是一样的了。一个命题底含义如果只是说:“上帝喜爱人们实行他自己底命令”,则不论它如何真实确定,我们都可以说,很少有人肯定这一命题是一切人心上所共有的一种天赋的道德原则;因为这个命题并不能教人什么。谁要肯这样说,则他一定会以为千百种命题都是天赋的,因为有许多原则,人们虽然一向不以之归于天赋原则之数,可是要照这里的道理讲来,则它们亦可以说是天赋的了。

    19 我们如不知道那一些行为是罪恶,则第四个命题(就是说:人一定要悔改他们底罪恶)亦不能教人许多。因为罪恶一词所指的行动既然能使罪恶者受了刑罚,那么我们如果不知道,哪一些特殊的动作可以招致来刑罚,则有什么大的道德原则,可以教我们自悔,立意不做能给自己招祸的那些事呢?人们如果已经知道,某些行为是罪恶,则这个命题可以说是一个真正的命题,而且我们亦可以用它来指教他们。不过人心上如果不曾印有罪和德底特殊尺度和界限,而且这些尺度如果亦不是天赋的原则(这一层我想当然是很可疑的),则这个命题同前边的命题,都不能想象为天赋的原则,而且纵然是天赋的,亦是没有用处的。因此,我想,上帝一定不能用“罪”与“德”等等意义不确定的文字,把原则印在人心上,因为这些文字所代表的事物是因人而易的。不但如此,而且我们根本就不能假定原则能以文字表现出来,因为文字在大多数原则中都只是一些很普遍的名词,我们如不知道这些名词下所含的特殊事物,就不能理解这些名词。因此,在实践的例证中,我们底尺度一定是根据于我们对各种行动自身而有的知识的,而且行动底规则,一定是可离了各种文字而各自独立的,一定是在我们知道各种名词以前就存在的。因此,一个人无论学什么语言,无论他所学的是英文,是日文,或者根本就不学任何语言,或者根本就不知道名词底用法(如聋、哑之类)——一个人纵然有这些情节,他一定仍会知道这些规则。因此,人们纵然不知道语言、文字,纵然不知道本国底法律、习惯,亦一定会知道为礼拜上帝之故,人们应该不杀人、应该只御一女、应该不堕胎、应该不弃儿女;在自己感受穷乏时,应该不取于人,反之,在人受了穷乏时,应该供给他、救济他;在作了相反的事实时,应该悔改、应该惭愧、应该决心不再为非。一句话说,我们如果真能证明一切人类都知道都承认这一类的规则,而且这一类的规则都包含在上边所述的常用的“德”与“罪”两个字下面,则我们便很有理由来承认这一类的原则是普通的意念和实践的原则。不过归根究底,人类对于真理的普遍同意(在道德原则中如果有这种同意),毕竟不能证明真理是天赋的,因为我们正可以由别的方式来知道真理;这就是我所争执的那一点。

    20 人们反驳说,“天赋的原则亦可以堕落。”现在要反驳这一点——人们在这里或者会提供出他们那种很现成、很不关重要的答案来,他们或者会说,天赋的道德原则,可以被教育和习惯,以及同我们常相谈论的那些人底意见所污暗,因此,这些原则就会完全从人心中扫荡出去。不过这个答复是没有什么力量的;因为这个说法如果是真的,则它会消灭了普遍同意底论证,因而人们虽然以这种同意努力来证明天赋的原则亦就无济于事了。因此,他们如果还要想以普遍的同意来证明天赋的原则,则他们必须把自己宗派底信仰或私人底信仰,认为是普遍的原则。这种情形虽然不合理,可是亦不是不常有的,因为人们每爱妄自尊大为正当理性底主人翁,以为其余人类底投票和意见是不值得过问的。因此,他们底论证就成了下边这样的:“一切人们所承认为真的那些原则都是天赋的;一切具有正当理性的人们所承认的原则,亦就是一切人类所承认的原则;我们以及同我们思想一样的人们都是有理性的,因此,我们所同意的原则,亦就是天赋的”。这是一种很巧妙的辩论方法,不愧为达到真理的捷径。要不如此说,则我们便不能了解为什么有些原则是一切人所承认、所同意的,同时这些原则又要被堕落的风俗和恶劣的教育铲除于人心以外。要不如此说,我们便不能了解,为什么一切人们都承认这些原则,可是同时又有许多人否认这些原则。真的,要假设这一类第一原则,那是毫无用处的,而且这一类原则如果可以被任何人力所改移,可以被教师底意志或朋友底意见所转化,则我们有没有这些原则,都一样是无所适从的。照这样,则我们虽然夸张说有第一原则和天赋的光亮,我们亦仍然要处于黑暗和不定之中,一如完全没有这些原则一样。因为我们底规则如果会离正轨,或者我们在各种相反的规则中,不知道那一条是正确的,则有规则亦正和无规则是一样的。不过关于天赋的原则,我很希望人们告我,究竟它们是否可以被教育和习惯所淆乱、所铲除;如果它们不能被铲除,则我们定会看到,它们在一切人心中都是一样的,而且人人都会分明知道它们。如果它们可以因为外来的意念受了变化,则我们定会看到,它们在接近其泉源的时候(就是在儿童和文盲方面),一定是最清楚最分明的,因为儿童和文盲是最不容易从外面的意见接受到印象的。不论他们选取那一种意见,他们亦一定会看到,他们底意见和明显的事实及日常的观察是互相抵触的。

    21 世界中相反的原则——我们还容易看到人们底国籍、教育和性情如果不一样,则他们所认为不容怀疑的第一原则,亦只是许多不相同的意见。这些意见,有的是本身荒谬的,有的是互相对立的,因此,它们许多一定不可能都是真的。不过这一类的真理无论和理性如何违背,可是总有地方会认它们是神圣的,因此,人们在别的方面纵然理解清晰,可是他们宁愿把自己底生命和其最爱的东西牺牲了,亦不愿让自己来怀疑这些原则的真实,不愿让他人诘问这些原则的真实。

    22 人们底原则通常都是如何得来的——这种情形看来无论如何奇怪,可是它是被每日底经验证实的,而且我们如果一考察这种情形所由以发生的方式和步骤,则我们或会看到它不是那样奇特的。因为我们看到,有些学说虽然没有高贵的来源,虽然只是由乳母底迷信和老妇底权威来的,可是因为年深日久,乡党同意的原故,它们会在宗教中或道德中,上升到原则的地步。因为留心以原理教导儿童的人们(很少有人没有一套自己所相信的原则,来以之教导儿童),往往要以自己所认为合意的学说,灌注在他们那天真而无成见的理解中(因为白纸可以接受任何字迹),使他们仅守勿失,公开宣扬。这些学说既然在儿童们一有理解时就教给他们,而且周围的人们或以公开的承认,或从默然的同意,在他们生长的过程中,又逐渐把这些学说给他们证实了,因此,这些学说就逐渐获得美名,被人认为是不可怀疑的、自明的天赋真理了。这些人们纵然没有这种力量,而他们(儿童们)所奉为聪明、渊博、而虔敬的那些人们,亦会认这些命题为宗教和习俗底基础,不让人加以毁谤和鄙薄,因此,亦会发生出同样结果来。

    23 此外,我们还可以说,受了这样教育的儿童们,在长大以后,反省自己底心理时,他们一定觉得那些意见是最早就有的,因为人们拿那些意见教他们时,他们底记忆还是不能记录自己底行动的,还是不能标记什么时候有新事物呈现于自己的。他们既认这些意见是最早的,而且他们亦不知道自己对于这些命题的知识导源于何处,因此,他们便毫不客气地断言,这些命题确乎是上帝和自然在人心上所印的印纹,而不是由别人得来的。因此他们就恭恭敬敬服膺这些命题,服从这些命题,就如许多人们服从自己底父母似的。不过他们所以如此尊敬,并非因为尊敬是自然的,而且人们若不教他们来尊敬,他们亦不会自动地来尊敬。他们所以如此,乃是由于常常受那样的教训;而且因为自己记不清这种恭敬底发端,所以他们想这种恭敬是自然的。

    24 我们如果一考究人类底天性和人事底情况,则上述的情形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会发现出的;因为人们如果不耗费时光来从事于自己职业中的日常工作,则他们便不能在社会中生活;如果没有一些基础和学说,以使自己底思想有所归着,则他们底心理便不能安息。人们底理解纵然极其游移、肤浅,他们亦总有自己所崇拜的一些命题,他们亦总会把这些命题作为原则,以来建立自己底推论,并且来判断真伪和是非。不过他们有的因为缺乏技巧和工夫,有的因为缺乏研究的爱好,有的因为受人禁止,不得来随便考察,因此,他们便都被自己底懵懂、懒惰、教育、或急性所欺,轻于信任这些命题了。

    25 一切儿童和青年显然都是这样的。习俗比自然底力量还大,它只要能教人把自己底心理和理解屈从于某种事理,它就往往能使人崇拜那种事理为神圣的;因此,我们正不必惊异,成年人们为什么不肯认真地坐下考察他们自己底教条;因为他们已经迷惑于人生必需的事务,已经热中于快乐底追求,尤其因为他们底原则之一就是要使人不能怀疑自己底原则。纵然人们有闲暇、有天才、有意志,又谁敢来把自己过去一切思想和行动底基础都摇动了呢?又谁肯认自己一向完全是在错误中在世人面前丢脸呢?任何人在冒险反对其本国或本党底传统意念时,既然要到处引起人底责难来,谁还敢来干犯众怒呢?人们在稍一怀疑通俗的意念以后,既是必然要被人称为狂想者、怀疑者,无神论者,谁还有耐心甘受人这层诽谤呢?他既然同大多数人一样,以为那些原则是上帝在他心中所建立的标准,是检验他那一切意见的规则和试金石,他当然不敢怀疑这些真理了。他既然看到那些原则是他底最初思想,而且是为他人所最尊敬的,那么有什么东西能阻止他,使他不认那些原则为神圣的呢?

    26 人们既然有此种情形,所以我们很容易想象,他们为什么崇拜他们在自己心中所立的偶象,为什么亲爱他们在心中习见的意念,为什么在谬见和错误上加了“神圣”二字底标记,为什么成了牡牛和猿猴底热烈信徒,为什么以争辩、格斗和死亡来卫护他们底意见,为什么相信,只有自己所教化的人们,才是有上帝的。因为在大多数人方面,心灵底推理能力(这种能力虽然不断地要被人运用,可是人们往往不能谨慎地、聪明地运用它)如果没有基础,则它便不知如何进行。可是这些人们又因为懒散和职业、匆忙和寡助之故,并不能来透入知识底原则,把真理底根源和起点,逐步推寻出来。因此,他们便自然地而且不可避免地要采用一些借来的原则;而且因为这些原则又被人妄认为是别的事物底明显证明,因此,它们亦就被人认为是不需要其他证明的,人们如果接受了这些信条,并且恭恭敬敬照着通常的样子来服膺它们,而且在接受了以后不敢妄加考察,只是听说应该相信它们就相信不疑:则他们在受了本国教育和习俗底熏染以后,一定会认任何谬见为天赋的原则。这些人们既然常常沈思同样的对象,因此他们底视觉便模糊起来,把心中所贮的妖怪认为是神明底影象,认为是神明手造的作品。

    27 各种原则是必须要考察的——由这种过程,我们便容易看出,有许多人都会达到他们所相信的天赋原则;因为一切人类无论那一等级,都各有其所主张的五花八门的相反原则。有人如果以为人们所以相信自己原则底真理和证据,并不是由于这种方式,则他一定难用其他方法来解释:人们为什么坚信各种相反的教条,确说各种相反的教条,甚至肯毅然决然以热血来护卫各种相反的教条。如果天赋的原则有其特有的权利,让人根据它们自己底权威不经考察就来相信它们,那么,我亦不知道此外还有什么不可相信的东西,亦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被怀疑的原则。如果这些原则亦需要考察和试验,则我可以请问,天赋的第一原则可以如何试验得出。至少我亦该请问,有什么记号和标记可以使真正天赋的原则,和其他原则有所分别;这样我好在许多妄人中间,不至于在这样重要的一点上有了错误。如果人们能做到这一层,我一定可以立刻来接受那些可喜的、有用的命题。不过人们在未做到这一层的时候,我仍然可以谦恭地来怀疑;因为我恐怕,人们所拿出的唯一理由——普遍的同意——并不足以作为一种标记,以来指导我底选择,以来使我相信任何天赋的原则。就以前所说的看来,我想没有任何实践的原则是普遍所同意的,因此,它们亦就不是天赋的;这一点,我想是毫无疑问的。的;这一点,我想是毫无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