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必然联系”的观念(2/2)
《人类理解研究-英-休谟》作者:人类理解研究-英-休谟 2017-04-13 11:45
们立刻看到,即在最习见的事情中,也和在最反常的事情中一样,原因中的能力也是一样不可了解的;此外他们也看到,我们只是凭经验得知各种物象的寻常会合,而却不能理会到所谓联系的那种东西。在这里,许多哲学家又以为自己被理性所驱迫,不得不在一切情形下,来求助于俗人在神秘而超自然的情形下所求助的那种原则,来求助于俗人在寻常情形下从不求助的那种原则。他们承认,心和智慧不只是一切事物的最后的原始的原因,而且是自然中一切事情的直接的唯一的原因。他们妄称,普通所谓原因的那些物象,实际上只是一些生縁(Occasions);各种结果的真正直接的原则,并不是自然中任何能力或力量,只是最高神明的一种意志,因为那种神明愿意让某一些特殊的物象永久会合在一块。他们不说,一个弹子所以能运动另一个弹子是凭借于它从自然的作者所得来的一种力量;他们说,在这里只有神明自身借其特殊的意欲来推动那第二个球。他们说,神明在管理宇宙的设计中立了一些普遍的法则,由于这些法则,第二个球才被第一个球的冲击所决定,来运动。不过哲学家在继续考察之后,却又看到,我们固然完全不知道各种物体的相互作用依据于什么能力,可是我们也一样不知道,心物的互相影响依据于什么能力;我们在后一方面,和在前一方面一样,都不能借自己的感官或意识找寻出最后的原则来。因此,同样的愚昧又迫使他们达到同样的结论。他们说,神明是灵物联合的直接原因;我们心中所以产生感觉,并不是因为我们的感官受了外物的刺激;生起这种感觉的乃是全能的“造物者”的一种特殊的意志,那种意志跟着感官的一种运动才刺激起那种感觉来。同样,我们的肢体所以能发生位置的运动,并非因为我们的意志有什么能力,乃是因为“上帝”自己愿意来帮助我们那原无能力的意志,并且愿意促动我们所误归于自己能力的那种运动。哲学家还不安于这种结论。他们有时还把这种推论扩展到心理的内部作用上。我们心中所见或所想的各种观念,只是“造物者”给我们的一种启示。当我们随意地思维任何物象,并且把其影象产生于想像中时,那并不是我们的意志能创造那种观念,只是万能的造物者把它呈现于我们的心中(译者按:这一段是指拍克莱的哲学说的)。
因此,按照这些哲学家的意见说来,样样事情都是充满了上帝的。他们不只说,一切东西所以存在都是凭借于他的意志,一切东西所以有能力都呈由于他的许可,他们还不以此原则为满足,他们还进而把自然和一切被造事物的一切能力都剥夺了,使它们之依靠神明更为显然,更为直接。他们不知道,借这种学说,他们就减低了他们在表面上崇拜的那些品德的庄严,而并不能扩大它们的庄严。我们如果假定神明把一些权力让给较低的被造物,那倒比说他借自己的直接意志来产生样样事物,更能证明他有较大的权力。我们宁可假定,神明在创世时就用极完备的先见,把宇宙结构设计好,使它自动地借自己的适当作用,就可以来实现上帝的一切意旨;而不可假定,伟大的造物主不得不时时刻刻来调整宇宙的各部分,并且借他的气息来鼓动那个大机器的全副轮子,因为前一种假定更能证明他有较大的智慧。
但是我们如果想对这个学说加一种较有哲学意义的反驳,那下述两种反省或者已经够了。
第一点,在我看来,主张最高神明有普遍能力和作用的这种学说,过于大胆了,一个人只要明白人类理性的脆弱,以及它的作用所能及的狭窄的范围,那他就难以相信这种学说。使我们得到这种学说的那些论证纵然是很合逻辑的,但是那一串论证既然使我们得到那样奇特而且远离日常生活和经验的一种结论,所以它正不免使我们猜想(纵非确信)它已经使我们进到我们的官能所不能及的地方了。在我们尚未达到我们学说的最后阶段以前,我们早已就入了神仙之乡;在那里我们并没有任何理由,来信托我们的普通的论证方法,来相信我们的寻常比论和可然的推断,还有任何根据。我们的测海线太短了,并不能测量那样深广的一个深渊。我们纵然自诩说,我们的每一步骤都被可然性和经验所指导,但是我们应该相信,我们如果把所想像的这种经验应用在我们所完全不能经验到的题目上,那这种经验实在没有任何根据。不过关于这一层,我们以后还有机会来论及(第十二章)。
第二点,我看不到这个学说所依靠的论证有什么力量。我们诚然不知道,各种物体是借什么方式来互相影响。它们的能力或势用是完全不能理解的。但是我们不是一样不知道,心、甚至于最高的心,凭借什么方式或能力来影响自己或物体呢?我请问你,我们是从什么根源获得那个能力观念的?我们在自身并没有这种能力的感觉或意识。我们只是由反省我们自己的心理官能才得到最高神明观念。如果我们的愚昧可以作为排斥一种事情的一种正当理由,那我们正可以根据同样原则否认最高神明有任何能力,一如否认最粗重的物质有任何能力一样。我们不能了解最粗重的物质的作用,我们也一样不能了解最高神明的作用。构想运动起于冲击,果然比构想运动起于意志较为困难么?我们所知道的,只是我们在两种情形下的完全无知①。
①我也无须详细考察新哲学中所常谈的物质的惰性(Visinertia)。我们借经验看到,一个在静止中或在运动中的物体,如果没有新的原因来改换其状态,那它永久会继续现在的状态。我们还借经验知道,一个被推进的物体由推进它的那个物体所受的运动正等于它自己所得的。这些都是事实。我们虽叫这个为惰性,但是我们只用此种名称来标记出这些事实来,并不妄谓自己有任何惰力的观念,正如我们在谈说引力时,我们所指的只是一些结果,而并没有了解那种活动的力量似的。牛顿并不想把次等原因的一切力量都剥夺了,虽然他的一些信徒曾经努力根据他的权威来建立那种学说。正相反的,那位大哲学家还正求助于一种以太的活动流体来解释他的万有引力;虽然他很谨慎谦和,只认那种学说是一种假设,并教人没有进一层的实验就不可坚持。我承认,各种学说的命运也真有点奇特。笛卡尔只暗示出神明有万能的唯一的能力,但是他并不曾坚持这个学说。马尔布兰希(Malebranche)以及别的笛卡尔学者却以此种学说作为他们全部哲学的基础。不过这种学说从前在英国却没有什么势力。洛克,克拉克(Clarke)和库德渥滋(Cudworth),从来没有注意这种学说,他们都一律假设物质有一种实在的能力——虽然这种能力是附属的,由神明得来的。究竟这种学说凭借什么方法通行于英国现代的哲学家中间呢?
第二节
我们这个论证已经拉得太长了,现在我们可以迅速地作一个结论。我们已在所假设的各种根源中来找寻过能力观念或“必然联系”的观念,但是结果终于失败了。我们似乎看到,在各种物体作用的单一例证中,我们虽极其用心地来考究,也并不能发现出任何东西来;我们只能发现出各种事情相继出现,可是我们并不能了解原因所借以进行的任何能力,和原因同其假设的结果间的任何联系。在思维人心在身体上所加的作用时,也有同样困难——在这里我们也只看见后者的运动跟着前者的意志而来,但是我们却不能观察到,也不能构想到结合那种运动和那种意志的纽带,或人心产生这个结果时所凭借的力量。意志对它自己的官能和观念所有的能力,也并不丝毫容易了解些。因此,总起来说我们都看到,全部自然中并没有任何一个联系的例证是我们可以想像得出的。一切事情似乎都是完全松懈而分离的。一件事情虽然跟着另一件事情而来,可是我们永远看不到它们中间有任何纽带。它们似乎是“会合”在一块的,却不是“联系”在一块的。凡不曾呈现于我们的外部感官或内部感官的任何东西,我们对它既不能有任何观念,所以必然的结论似乎就是说:我们完全没有“联系”的观念或“能力”的观念,而且这些名词不论用于哲学推论中或用于日常推论中,都是绝对没有任何意义的。
不过还有一种方法可以避免这种结论,还有一个来源是我们所未曾考察到的。当任何自然的物象或事情呈现出来时,我们并不能凭任何聪明或洞见,离了经验来发现、来猜想,将有什么事情由此产生出来,我们的先见也并不能达到直接呈现于记忆和感官前的那个物象以外。纵然有一个例证或一次经验,使我们看到某一件特殊的事情跟着另一件事情而来,我们也没有权利来构成一个概括的规则,或者来预言在相似的情形下将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一次实验,不论如何精确而确定,我们也不能根据它来判断自然的全部程序,我们果真如此判断,那就正可以说是一种不可原谅的大胆行为。但是某一种特殊的事情如果在一切例证下,总和第一种事情会合在一块,那我们就会毫不迟疑地在一件事情出现以后来预言另一件事情,并且来应用那种唯一能使我们相信任何事实或存在的推论方法。因此,我们就叫一件事情为原因,另一件事情为结果。我们假设它们中间是一种联系,并且以为原因中有一种能力可以使它确然无误地产生出结果来,而且使它的作用有最大的确实性和最强的必然性。
由此看来,各物象间这种“必然联系”的观念所以生起,乃是因为我们见到在一些相似例证中这些事情恒常会合在一块。这些例证中任何一种都不能提示出这个观念来——纵然我们在一切观点下,一切方位下来观察它。但是在一些例证中,也并没有什么东西和一个例证有差,因为我们假设那个例证是和它们确乎相似的。不过在相似的例证屡见不鲜以后,人心就受了习惯的影响,在看到一件事情出现以后,就来期待它的恒常的伴随,并且相信那种伴随将要存在。因此,我们在心中所感觉到的这种联系,我们的想像在一个物象和其恒常伴随间这种习惯性的转移,乃是一种感觉或印象,由这种感觉我们才生起能力观念或“必然联系”的观念来。在这里并没有别的东西。你纵然在各方面来仔细考察这个题目,你也不会给那个观念找出任何别的来源来。这就是单一例证所以异于许多相似例证的所在,因为我们由单一例证得不到这个联系观念,而许多相似的例证却可以把这个观念提示出来。一个人在第一次看到“冲击作用”所引起的运动的传递(如两个弹子的相击)以后,他并不能由此就下断言,前一种冲击是和后一种传递相联系的,他只能说它们是互相会合的。但是他在见了数个相似的例证以后,就声言它们是联系在一块的。究竟有什么变化发生了,使他生起这个“联系”观念呢?并没有别的,他只是现在“觉得”这些事情在他的想像中联系起来,而且他能迅速地由一件事情的出现来预言另一件事情。因此,当我们说一个物象和另一个物象相联系时,我们的意思只是说,它们在我们的思想中得到一种联系,因而生起这种推断来,并且依据这种推断就可以互相证明对方的存在。这个结论是有几分奇特的,不过它似乎是建立在充分的证据上的。人的理解纵然有一种概括的疑虑,而且对于任何新奇的结论也常发生怀疑,但是那也似乎不能减少这个结论的明显性。一些结论倘能发现人类理性和能力的弱点和狭窄范围,那是最契合于怀疑主义的。
除了现在这个例证而外,我们还能拿出更可靠的例证,来证明人类理解的愚暗和脆弱到了可惊的程度么?因为各种物象之间如果有任何关系是我们所应该完全知道的,那一定是因与果的关系。在实际的事实和存在方面,我们的一切推论都是建立在这种关系上的。只有借这种关系,我们才能远在记忆和感官的当下证据以外,来相信任何物象。一切科学的唯一直接的效用,正在于教导我们如何借原因来控制来规范将来的事情。因此,我们的思想研究和考究一时一刻都赞在这个关系上。——但是我们对于这种关系所有的观念是十分不完全的,所以我们要想给“原因”下一个正确的定义,竟至于不可能,我们只能根据与原因以外的东西给它下个定义。相似的物象是恒常和相似的物象会合在一块的,这是我们经验到的。按这个经验,我们就可以给原因下一个定义说,所谓原因就是被别物伴随着的一个物象,在这里我们可以说,凡和第一个物象相似的一切物象都必然被和第二个物象相似的物象所伴随。或者换一句话说,第一个物象如不曾存在,那第二个物象也必不曾存在。一个原因出现以后,常借习惯性的转移,把人心移在“结果”观念上。这一层也是我们所经验到的。因此,我们也可以按照这种经验给原因再下一个定义,说原因是被别物所伴随的一个物象,它一出现就会把思想转移到那另一个物象上。这两个定义虽都是由原因以外的一些情节推得的,但是我们并不能改正这种缺点;我们也并不能得到任何较为完全的定义,来指示出原因中究竟有什么情节,可以使它和结果相联系。我们对这种“联系”观念,而且我们对于自己所想要知道的东西,也没有丝毫清晰的意念,虽然我们努力来构想它。我们说,这条弦的颤动是这个特殊声音的原因。但是我们这种说法究竟有什么含义呢?我们的意思或是说,这个颤动是被这个声音所伴随的,而且一切相似的颤动都曾被相似的声音所伴随;若不如此说,就是说,这个颤动是被这个声音所伴随的,而且在颤动一出现以后,人心就在感觉发生以前,立刻构成了声音的观念。我们只可以在这两种观点下来考察因果关系,但是除此两种观点以外,我们便对这种关系没有任何观念①。
①按这些解释和定义看来,能力观念也如原因观念一样,是相对的。两者都指向于一种结果,或和前一种事情常相会合的另一种事情。人们假定,一个物象中有一种未知的情节,可以决定它的结果的程度或数量,当我们来考究这种情节时,我们便叫它是那个物象的能力;因此,一切哲学家都承认,结果就是计算那种能力的尺度。但是他们如果有任何如实的能力观念,那他们为什么不来衡量原因自身呢?人们常争论,正在运动中的物体的力量是和它的速度成比例,抑或是和它的速废之方成比例。他们如果有任何能力观念,那他们不必比较它在相等时间内或不相等时间内的结果,就可以决定这种争论,因为他们本可以直接来测量,来比较。
至于力量、能力和势用等等名词,它们虽常见于普通的谈话中和哲学中,可是这也并不能证明,我们在任何例证下熟悉了因果间的任何联系原则,也并不能证明,我们可以解释因生果的最后道理来。寻常人所用的这些名词只附有粗疏不全的意义。他们的观念是很不定、很混乱的。任何动物在促使外物运动时,总有努力的感觉,而且任何动物在被一个运动的物体所打击以后,也都会有一种感觉。这些感觉虽然是属于动物的,而且我们由此也并不能先验地得到任何推断,可是我们容易把它们影射在无生物上,而且我们容易假设,在它们传递或接受运动时,它们也有感觉。至于所施展的各种力量,我们如果不曾想到其中有任何运动的传递,那我们就只考察各种事情在经验上的恒常会合;不过在各种观念之间,我们既然感觉到有一种习惯性的联系,所以我们也仍把那种感觉转移在外物上。我们往往把各种内在的感觉归于引起它的那些外物,这乃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
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一章推论的大意总述一遍。每一个观念都是由先前的一种印象或感觉摹拟来的;而且我们如找不出某种印象,那我们可以确乎相信,也没有相应的观念。在物体或人心作用的单一例证中,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产生出“能力”印象或“必然联系”这个印象来,因而也就不能提示出这种观念来。但是许多一律的例证如果出现了,而且同一物象如果恒常被同一事情所伴随,那我们就开始有了原因和联系的意念。我们在这里就感觉到一种新的感觉或印象,感觉到一个物象和其恒常的伴随之间在我们思想中或想像中有一种习惯性的联系。这个感觉就是我们所追求的那个观念的来源。因为这个观念既然起于许多相似的例证,而不起于任何单一的例证,所以它的生起一定是凭借于多数例证和单一例证所差异的地方。但是它们所差异的情节,也只有想像中这种习惯性的联系或转移。在别的一切特殊情节下,它们都是一样的。在两个弹子相冲击后(仍返回到这个明显的例解上去),我们总常见有运动传递出去,而且我们以前所见的第一个例证和现在能呈现于我们的任何例证都是精确相似的。不过我们在一开始并不能由一件事情推断出另一件事情来,而在我们经历了一长串一律的例证后现在就可以推断了。我不知道读者是否能够迅速地了解这一层。我如果一再费话来阐述这一点,或者在各种观点下来考察它,那它或者会更为含混,更为复杂。在一切抽象的推论中,往往有一种观点,我们只要侥幸碰到那个观点,那比世界上一切雄辩和辞藻还更能例解出那个题目来。我们只求努力达到这个观点;至于修辞的华藻,则我们可留待那些宜于修饰的题目。。我如果一再费话来阐述这一点,或者在各种观点下来考察它,那它或者会更为含混,更为复杂。在一切抽象的推论中,往往有一种观点,我们只要侥幸碰到那个观点,那比世界上一切雄辩和辞藻还更能例解出那个题目来。我们只求努力达到这个观点;至于修辞的华藻,则我们可留待那些宜于修饰的题目。
因此,按照这些哲学家的意见说来,样样事情都是充满了上帝的。他们不只说,一切东西所以存在都是凭借于他的意志,一切东西所以有能力都呈由于他的许可,他们还不以此原则为满足,他们还进而把自然和一切被造事物的一切能力都剥夺了,使它们之依靠神明更为显然,更为直接。他们不知道,借这种学说,他们就减低了他们在表面上崇拜的那些品德的庄严,而并不能扩大它们的庄严。我们如果假定神明把一些权力让给较低的被造物,那倒比说他借自己的直接意志来产生样样事物,更能证明他有较大的权力。我们宁可假定,神明在创世时就用极完备的先见,把宇宙结构设计好,使它自动地借自己的适当作用,就可以来实现上帝的一切意旨;而不可假定,伟大的造物主不得不时时刻刻来调整宇宙的各部分,并且借他的气息来鼓动那个大机器的全副轮子,因为前一种假定更能证明他有较大的智慧。
但是我们如果想对这个学说加一种较有哲学意义的反驳,那下述两种反省或者已经够了。
第一点,在我看来,主张最高神明有普遍能力和作用的这种学说,过于大胆了,一个人只要明白人类理性的脆弱,以及它的作用所能及的狭窄的范围,那他就难以相信这种学说。使我们得到这种学说的那些论证纵然是很合逻辑的,但是那一串论证既然使我们得到那样奇特而且远离日常生活和经验的一种结论,所以它正不免使我们猜想(纵非确信)它已经使我们进到我们的官能所不能及的地方了。在我们尚未达到我们学说的最后阶段以前,我们早已就入了神仙之乡;在那里我们并没有任何理由,来信托我们的普通的论证方法,来相信我们的寻常比论和可然的推断,还有任何根据。我们的测海线太短了,并不能测量那样深广的一个深渊。我们纵然自诩说,我们的每一步骤都被可然性和经验所指导,但是我们应该相信,我们如果把所想像的这种经验应用在我们所完全不能经验到的题目上,那这种经验实在没有任何根据。不过关于这一层,我们以后还有机会来论及(第十二章)。
第二点,我看不到这个学说所依靠的论证有什么力量。我们诚然不知道,各种物体是借什么方式来互相影响。它们的能力或势用是完全不能理解的。但是我们不是一样不知道,心、甚至于最高的心,凭借什么方式或能力来影响自己或物体呢?我请问你,我们是从什么根源获得那个能力观念的?我们在自身并没有这种能力的感觉或意识。我们只是由反省我们自己的心理官能才得到最高神明观念。如果我们的愚昧可以作为排斥一种事情的一种正当理由,那我们正可以根据同样原则否认最高神明有任何能力,一如否认最粗重的物质有任何能力一样。我们不能了解最粗重的物质的作用,我们也一样不能了解最高神明的作用。构想运动起于冲击,果然比构想运动起于意志较为困难么?我们所知道的,只是我们在两种情形下的完全无知①。
①我也无须详细考察新哲学中所常谈的物质的惰性(Visinertia)。我们借经验看到,一个在静止中或在运动中的物体,如果没有新的原因来改换其状态,那它永久会继续现在的状态。我们还借经验知道,一个被推进的物体由推进它的那个物体所受的运动正等于它自己所得的。这些都是事实。我们虽叫这个为惰性,但是我们只用此种名称来标记出这些事实来,并不妄谓自己有任何惰力的观念,正如我们在谈说引力时,我们所指的只是一些结果,而并没有了解那种活动的力量似的。牛顿并不想把次等原因的一切力量都剥夺了,虽然他的一些信徒曾经努力根据他的权威来建立那种学说。正相反的,那位大哲学家还正求助于一种以太的活动流体来解释他的万有引力;虽然他很谨慎谦和,只认那种学说是一种假设,并教人没有进一层的实验就不可坚持。我承认,各种学说的命运也真有点奇特。笛卡尔只暗示出神明有万能的唯一的能力,但是他并不曾坚持这个学说。马尔布兰希(Malebranche)以及别的笛卡尔学者却以此种学说作为他们全部哲学的基础。不过这种学说从前在英国却没有什么势力。洛克,克拉克(Clarke)和库德渥滋(Cudworth),从来没有注意这种学说,他们都一律假设物质有一种实在的能力——虽然这种能力是附属的,由神明得来的。究竟这种学说凭借什么方法通行于英国现代的哲学家中间呢?
第二节
我们这个论证已经拉得太长了,现在我们可以迅速地作一个结论。我们已在所假设的各种根源中来找寻过能力观念或“必然联系”的观念,但是结果终于失败了。我们似乎看到,在各种物体作用的单一例证中,我们虽极其用心地来考究,也并不能发现出任何东西来;我们只能发现出各种事情相继出现,可是我们并不能了解原因所借以进行的任何能力,和原因同其假设的结果间的任何联系。在思维人心在身体上所加的作用时,也有同样困难——在这里我们也只看见后者的运动跟着前者的意志而来,但是我们却不能观察到,也不能构想到结合那种运动和那种意志的纽带,或人心产生这个结果时所凭借的力量。意志对它自己的官能和观念所有的能力,也并不丝毫容易了解些。因此,总起来说我们都看到,全部自然中并没有任何一个联系的例证是我们可以想像得出的。一切事情似乎都是完全松懈而分离的。一件事情虽然跟着另一件事情而来,可是我们永远看不到它们中间有任何纽带。它们似乎是“会合”在一块的,却不是“联系”在一块的。凡不曾呈现于我们的外部感官或内部感官的任何东西,我们对它既不能有任何观念,所以必然的结论似乎就是说:我们完全没有“联系”的观念或“能力”的观念,而且这些名词不论用于哲学推论中或用于日常推论中,都是绝对没有任何意义的。
不过还有一种方法可以避免这种结论,还有一个来源是我们所未曾考察到的。当任何自然的物象或事情呈现出来时,我们并不能凭任何聪明或洞见,离了经验来发现、来猜想,将有什么事情由此产生出来,我们的先见也并不能达到直接呈现于记忆和感官前的那个物象以外。纵然有一个例证或一次经验,使我们看到某一件特殊的事情跟着另一件事情而来,我们也没有权利来构成一个概括的规则,或者来预言在相似的情形下将来会有什么事情发生。一次实验,不论如何精确而确定,我们也不能根据它来判断自然的全部程序,我们果真如此判断,那就正可以说是一种不可原谅的大胆行为。但是某一种特殊的事情如果在一切例证下,总和第一种事情会合在一块,那我们就会毫不迟疑地在一件事情出现以后来预言另一件事情,并且来应用那种唯一能使我们相信任何事实或存在的推论方法。因此,我们就叫一件事情为原因,另一件事情为结果。我们假设它们中间是一种联系,并且以为原因中有一种能力可以使它确然无误地产生出结果来,而且使它的作用有最大的确实性和最强的必然性。
由此看来,各物象间这种“必然联系”的观念所以生起,乃是因为我们见到在一些相似例证中这些事情恒常会合在一块。这些例证中任何一种都不能提示出这个观念来——纵然我们在一切观点下,一切方位下来观察它。但是在一些例证中,也并没有什么东西和一个例证有差,因为我们假设那个例证是和它们确乎相似的。不过在相似的例证屡见不鲜以后,人心就受了习惯的影响,在看到一件事情出现以后,就来期待它的恒常的伴随,并且相信那种伴随将要存在。因此,我们在心中所感觉到的这种联系,我们的想像在一个物象和其恒常伴随间这种习惯性的转移,乃是一种感觉或印象,由这种感觉我们才生起能力观念或“必然联系”的观念来。在这里并没有别的东西。你纵然在各方面来仔细考察这个题目,你也不会给那个观念找出任何别的来源来。这就是单一例证所以异于许多相似例证的所在,因为我们由单一例证得不到这个联系观念,而许多相似的例证却可以把这个观念提示出来。一个人在第一次看到“冲击作用”所引起的运动的传递(如两个弹子的相击)以后,他并不能由此就下断言,前一种冲击是和后一种传递相联系的,他只能说它们是互相会合的。但是他在见了数个相似的例证以后,就声言它们是联系在一块的。究竟有什么变化发生了,使他生起这个“联系”观念呢?并没有别的,他只是现在“觉得”这些事情在他的想像中联系起来,而且他能迅速地由一件事情的出现来预言另一件事情。因此,当我们说一个物象和另一个物象相联系时,我们的意思只是说,它们在我们的思想中得到一种联系,因而生起这种推断来,并且依据这种推断就可以互相证明对方的存在。这个结论是有几分奇特的,不过它似乎是建立在充分的证据上的。人的理解纵然有一种概括的疑虑,而且对于任何新奇的结论也常发生怀疑,但是那也似乎不能减少这个结论的明显性。一些结论倘能发现人类理性和能力的弱点和狭窄范围,那是最契合于怀疑主义的。
除了现在这个例证而外,我们还能拿出更可靠的例证,来证明人类理解的愚暗和脆弱到了可惊的程度么?因为各种物象之间如果有任何关系是我们所应该完全知道的,那一定是因与果的关系。在实际的事实和存在方面,我们的一切推论都是建立在这种关系上的。只有借这种关系,我们才能远在记忆和感官的当下证据以外,来相信任何物象。一切科学的唯一直接的效用,正在于教导我们如何借原因来控制来规范将来的事情。因此,我们的思想研究和考究一时一刻都赞在这个关系上。——但是我们对于这种关系所有的观念是十分不完全的,所以我们要想给“原因”下一个正确的定义,竟至于不可能,我们只能根据与原因以外的东西给它下个定义。相似的物象是恒常和相似的物象会合在一块的,这是我们经验到的。按这个经验,我们就可以给原因下一个定义说,所谓原因就是被别物伴随着的一个物象,在这里我们可以说,凡和第一个物象相似的一切物象都必然被和第二个物象相似的物象所伴随。或者换一句话说,第一个物象如不曾存在,那第二个物象也必不曾存在。一个原因出现以后,常借习惯性的转移,把人心移在“结果”观念上。这一层也是我们所经验到的。因此,我们也可以按照这种经验给原因再下一个定义,说原因是被别物所伴随的一个物象,它一出现就会把思想转移到那另一个物象上。这两个定义虽都是由原因以外的一些情节推得的,但是我们并不能改正这种缺点;我们也并不能得到任何较为完全的定义,来指示出原因中究竟有什么情节,可以使它和结果相联系。我们对这种“联系”观念,而且我们对于自己所想要知道的东西,也没有丝毫清晰的意念,虽然我们努力来构想它。我们说,这条弦的颤动是这个特殊声音的原因。但是我们这种说法究竟有什么含义呢?我们的意思或是说,这个颤动是被这个声音所伴随的,而且一切相似的颤动都曾被相似的声音所伴随;若不如此说,就是说,这个颤动是被这个声音所伴随的,而且在颤动一出现以后,人心就在感觉发生以前,立刻构成了声音的观念。我们只可以在这两种观点下来考察因果关系,但是除此两种观点以外,我们便对这种关系没有任何观念①。
①按这些解释和定义看来,能力观念也如原因观念一样,是相对的。两者都指向于一种结果,或和前一种事情常相会合的另一种事情。人们假定,一个物象中有一种未知的情节,可以决定它的结果的程度或数量,当我们来考究这种情节时,我们便叫它是那个物象的能力;因此,一切哲学家都承认,结果就是计算那种能力的尺度。但是他们如果有任何如实的能力观念,那他们为什么不来衡量原因自身呢?人们常争论,正在运动中的物体的力量是和它的速度成比例,抑或是和它的速废之方成比例。他们如果有任何能力观念,那他们不必比较它在相等时间内或不相等时间内的结果,就可以决定这种争论,因为他们本可以直接来测量,来比较。
至于力量、能力和势用等等名词,它们虽常见于普通的谈话中和哲学中,可是这也并不能证明,我们在任何例证下熟悉了因果间的任何联系原则,也并不能证明,我们可以解释因生果的最后道理来。寻常人所用的这些名词只附有粗疏不全的意义。他们的观念是很不定、很混乱的。任何动物在促使外物运动时,总有努力的感觉,而且任何动物在被一个运动的物体所打击以后,也都会有一种感觉。这些感觉虽然是属于动物的,而且我们由此也并不能先验地得到任何推断,可是我们容易把它们影射在无生物上,而且我们容易假设,在它们传递或接受运动时,它们也有感觉。至于所施展的各种力量,我们如果不曾想到其中有任何运动的传递,那我们就只考察各种事情在经验上的恒常会合;不过在各种观念之间,我们既然感觉到有一种习惯性的联系,所以我们也仍把那种感觉转移在外物上。我们往往把各种内在的感觉归于引起它的那些外物,这乃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
现在我们可以把这一章推论的大意总述一遍。每一个观念都是由先前的一种印象或感觉摹拟来的;而且我们如找不出某种印象,那我们可以确乎相信,也没有相应的观念。在物体或人心作用的单一例证中,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产生出“能力”印象或“必然联系”这个印象来,因而也就不能提示出这种观念来。但是许多一律的例证如果出现了,而且同一物象如果恒常被同一事情所伴随,那我们就开始有了原因和联系的意念。我们在这里就感觉到一种新的感觉或印象,感觉到一个物象和其恒常的伴随之间在我们思想中或想像中有一种习惯性的联系。这个感觉就是我们所追求的那个观念的来源。因为这个观念既然起于许多相似的例证,而不起于任何单一的例证,所以它的生起一定是凭借于多数例证和单一例证所差异的地方。但是它们所差异的情节,也只有想像中这种习惯性的联系或转移。在别的一切特殊情节下,它们都是一样的。在两个弹子相冲击后(仍返回到这个明显的例解上去),我们总常见有运动传递出去,而且我们以前所见的第一个例证和现在能呈现于我们的任何例证都是精确相似的。不过我们在一开始并不能由一件事情推断出另一件事情来,而在我们经历了一长串一律的例证后现在就可以推断了。我不知道读者是否能够迅速地了解这一层。我如果一再费话来阐述这一点,或者在各种观点下来考察它,那它或者会更为含混,更为复杂。在一切抽象的推论中,往往有一种观点,我们只要侥幸碰到那个观点,那比世界上一切雄辩和辞藻还更能例解出那个题目来。我们只求努力达到这个观点;至于修辞的华藻,则我们可留待那些宜于修饰的题目。。我如果一再费话来阐述这一点,或者在各种观点下来考察它,那它或者会更为含混,更为复杂。在一切抽象的推论中,往往有一种观点,我们只要侥幸碰到那个观点,那比世界上一切雄辩和辞藻还更能例解出那个题目来。我们只求努力达到这个观点;至于修辞的华藻,则我们可留待那些宜于修饰的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