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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技术(续)(2/2)

人类学-英-爱德华.泰勒作者:人类学-英-爱德华.泰勒 2017-04-13 11:44
掘可食用的根,如图43中所描绘的。如果注意到植根和挖根过程之间的近似性,那么就可以较有把握地推测,开始耕地的部落,能够用先前只挖根的那些同样的木棍来耕地。实际上,作为简陋的农业工具的那些削尖了的木桩,也像在欧洲一样,在美洲也被发现。用形如宽头的枪矛、剑或桨那样带平刃的工具来挖掘,是一种改进。现代的铁锹就是这种形式。

    最重要的工具——锄头,来自镐或斧。新喀里多尼亚人的木镐是用来作武器和种植薯蓣的工具,而非洲的铁刃斧,是装在狼牙棒上,要变成锄头,只要把刃横装就行了。奇怪的是,只能想象的那种最简陋的锄,是欧洲的。它甚至比北美印第安人妇女用来掘地种玉米的锄头还要简陋,它是用糜鹿的肩胛骨固定在木棍上构成的。这就是在图43中描绘的瑞典锄头。它是一根简单的粉枞木桩,下端有一个削尖了的突出的杈。在古代瑞典,就是用这个奇异的工具来耕地;一两代前,它在森林里的农民部落中还能够看到。

    瑞典的传说使我们了解到农业是如何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开始使用木锄是较为困难的。人们在地上拖曳它,用这种方法深耕出沟痕来。后来,工具就由两部分组成,上面有农夫的把手,和供拉这个原始犁的人用的杆或辕。以后,犁头镶上了铁头,最后,用双牛或双马代替人拉犁。

    显然,锄头就是这样在到此之前的上千年中转化为犁。图44描绘的就是古代埃及的农业。在犁后面走的,是用一张奇怪的锄打碎土块的劳作者。那锄有个长长的弯木刃,用绳子缚在把手上。我们如果看看犁本身,就会发现,它是用同样的锄头构成,也是用绳子缚着。只是在这里,它是较为沉重的,并且装有两个供农夫用的把手,以便农夫能够驾御它,并把它紧压在地上,同时,由两头牛把它拖向前进。尼罗河流域曾是农业高度发展的最早区域之一,看了这里所引用的图画,我们几乎有权想象:这一伟大发明出生时我们在场,目睹了犁是如何产生的。给它装上沉重的金属犁头,赋予它以这样的形式,能使它像一把连续的梳子把草土块翻卷起来;把铧固定在前面,以便翻起前列的剖面;把所有的工具都装置在轮子上:所有这些改进,在罗马奴隶时期就已经闻名了。在现代,农夫已经不必跟着把手走了,而汽犁获得了比牛或马更加强大的动力。然而任何人,只要他看一看这一工具发展的较早阶段,就能够在最完善的现代犁中,认出拖曳在地上的原始的锄。

    甚至现时还作为遗留而存在着一种野蛮时代的耕种荒地的方法。显然,这种方法告诉我们,人,当他开始确立对当时只是到处采集野生根茎、干果和浆果的原始森林的控制权力时,是如何耕种的。这种原始的方法还是由哥伦布发现的。他在西印度群岛登陆以后,看到土著们正在清理某些地区,把灌木丛削除并就地烧掉。用这类简单的方法,不仅消灭森林,而且把烧剩的灰用作田地的肥料。迄今为止,这种现象在印度山区部落中间仍然还可以看到。这些部落在这一小块土地上耕种若干年后,就转移到一块新的土地上。在瑞典,用火烧耕种土地的方法,不但作为一种非常古老的地方性的方法保留在传说中,而且直到现代,在偏僻的地方依然存在。这告诉我们,早期的部落,当它们移居欧洲时,它们的简陋农业也便随身带来。

    看到现代的英国农场,我们不应当认为它是一下子完善起来的。现代农场经济的农业,在它的后面有一部漫长而完整的转变史。它发展的最重要阶段之一,就是多年以前这一时期,欧洲的大部分都首次以农村公社的方式来进行耕种。移民的部族占据一片空旷的土地,在这一部族的茅屋周围,拥有广阔的田野,这个部族像个大家庭一样,从一开始就共同清理和耕种这块土地。后来,经过多少年之后,把可耕地重新划分为家庭管理区段的习俗形式,但是全部农村田地仍然继续由整个公社来耕种。公社在这时还是袭用农村族长所确定的那种方式来工作。甚至在俄国,这种体制的遗迹经过了封建时代,在现时地主和佃农的时代,仍然还保留着。在许多英国伯爵的封地里,迄今依然可以看到大公社田的分界。这些公社田按长分为三段,每段横着又分成若干区,由各个家庭耕种。这三段田按照旧的三区轮种体制进行耕种:一段田休耕,同时,其他两段田种两种庄稼。

    现在我们转到研究驯养动物的历史。驯养人所容易接近的动物,像鹦鹉和猴子,现在的原始林间民族仍在进行。他们在这类养驯的宠儿身上获得了特殊的乐趣。文化最落后的部落,为了看家和狩猎也饲养着狗。但是,人只有达到较高文化水平之后,才开始为了用作食物的目的而饲养和繁殖动物。在遥远的北方,在北方鹿的故乡,可以很好地按迹探求从狩猎生活向游牧生活的过渡。爱斯基摩人只是猎取北方鹿,然而西伯利亚的部落,就已经不只是猎取鹿,而且也驯养鹿。例如,通古斯人就住在自己的畜群旁边,他们牧养畜群不只是为了奶和肉,也为了用畜皮做衣服和帐篷,用筋做绳子,用骨和角做工具,在从一地向另一地转移的时候,鹿也就成了驾车和驮物的工具。这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最简单的游牧生活的标本,我们也就没有必要再对众所周知的较发达的游牧部落作详细的描述,这些部落带着自己的帐篷,在中央亚细亚草原或阿拉伯沙漠从一地向另一地转移,为自己的牛和羊、骆驼和马寻找牧场。

    在流浪的狩猎生活和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两者虽都是从一地向另一地转移,但是它们的境遇极不相同。狩猎者过着设备极为简陋、极不舒适的生活,并且有时还遭受到饥饿生活的全部痛苦。对于逐水草而居的牧人来说,狩猎仅仅是生活的补充手段。他的畜群保障着他来日的生活。他有珍贵的牲畜,可以向城市居民换取武器和布匹。在他们的队伍中,有自己的铁匠,而他们的妇女则纺毛线,织毛布。把农业和畜牧业结合在一起,就像上面刚提到过的我们祖先在古代欧洲农村公社所经历的那样,在这种情况下,生活就达到了安乐和舒适的更高阶段。在这里,在农村村边耕种过的田野附近,夏天在小丘上和属于公社的森林里,都放牧牲畜。森林里也有猎人猎取禽兽,同时,在靠近家门的地方还有公共的草地作为牧场;在冬季,把畜群赶进天幕下的畜栏里,有干草做保障。在像英国这样人口如此稠密的国家里,古代游牧生活的最后遗迹,从夏季停止驱赶畜群进山那个时候起,就消失了。

    担心食物之外,保卫自己避免危险,是人的最重要的要求。蒙昧人不得不击退扑向他们的猛兽,他们也纵犬追捕并消灭它们。但是,他们最危险的敌人,还是那种具有和他们相同的动物形态的生物。战争在最低级的文化水平上就已经开始了。人借助对付猛兽的狼牙棒、枪矛和弓来反对人。皮特-里弗斯将军指出,人在战时是带着怎样的规律性,采用了从低级动物那里学会的方法,如他的武装模仿动物的角、爪、牙齿和尾针,直到包括尾针的毒。人还用模仿动物的皮和鳞的甲胄,来保护自己,而他的战争方法,像设伏兵和设立哨兵,首领在前面率部队进攻,发出威武的喊声进行战斗,也全是从鸟兽那里学来的。

    上面我们已经研究了进攻性武器的最主要类别。给箭涂上毒药以加强其杀伤力,这在全世界的原始部落中都是常见的。例如,布须曼人把蛇毒和大戟汁混合在一起,而南美的蒙昧人,用长期斋戒来准备一种神秘的行动,在秘密的森林深处煮一种使人麻痹的毒箭。在那秘密的地方,对那个可怕的过程,妇女连一眼也不许观看。毒箭也闻名于古代社会,正如谈到奥德修斯的那几行诗所证明的。奥德修斯到厄皮尔去,是为了寻找涂他那青铜箭头的杀人毒药。

    战士的甲胄如何起源于动物的天然铠甲,这是不言而喻的。动物的皮本身就可以用作甲胄。例如,在博物馆中就可看到用加里曼丹岛的熊皮制成的甲胄或用埃及的鳄鱼皮制作的胸甲。骑兵胸甲和销甲的名称本身证明,它们起初是由皮制成的。苏门答腊的布吉人(Bugis)制作胸甲,是把食蚁兽退鳞时所甩掉的小鳞片缀在树皮上,再把它们像甲片般一个叠一个地安放上,如同动物本身那样。萨尔马特人也用同样方法模仿动物的自然装备,他们把切割下来的马掌片叠放得像松果的鳞片一样,缝合在一起。采用金属以后,在上述这类技术的基础上就产生了希腊人模仿鱼鳞和蛇鳞的鳞甲,其实他们的锁子甲是一种金属制的网状服。中世纪战士的甲胄仍然跟它的古代形式相近,全身从脚到头都用铁鳞服,由锁子甲(亦即环状的网)或那种仿效蟹和龙虾的彼此联结的铁片覆盖起来。装饰我们城堡大厅的最晚期的甲胄,就是这样。火药应用之后,甲胄就开始不用了:除了钢盔以外,所有其余留作武器的,供展览的要比供实际应用的多。

    盾牌同样如此,在某些时期它曾是军人甲胄的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可是从步枪时代来临之后,它就完全被弃置于一旁。按照现代关于盾牌的概念,它有点像一个大屏障,后面可以掩蔽战士,不过,最初目的显然并非如此。原始的盾牌大概只是用来抵挡打击,像澳大利亚的狭窄的回击棒那样使用。这种回击棒中间手拿的地方,宽度仅四英寸,然而土著能以惊人的灵活性用它打掉枪矛、苏格兰高地居民的不大的圆形皮盾,是一种比其他更长期地保留在开化的欧洲继续使用的盾,这种盾同样作为防御性武器而被熟练地运用,可以用它打落梭镖,挡回枪矛或剑的攻击。不难看出,这类回击的盾牌跟那种早期的战争方式是有联系的。那个时候,战斗只是白刃战,而每一个战士必须自己防护自己。但是,当战斗要由靠拢的队伍进行的时候,就要用大盾牌来掩蔽了。古代埃及军人就用它们——像墙一样——掩蔽自己;希腊或罗马的突击队在它们的掩护下,得以不顾雨点般向他们降落的石头和枪矛,爬到要塞墙的最跟前。

    蒙昧人和野蛮人有出其不意地进攻敌人的习惯,他们力图将他杀死,就像杀死野兽一样,特别当刻骨的个人仇恨或血族复仇支配了他们的时候。但是,即使是原始部落,也能把这类杀人行为跟正常的战争十分清楚地区分开来。从事这种正常的战争,与其说是为了互相屠杀,不如说是为了获得强有力地解决双方争端的胜利。例如,澳大利亚的土著们早就不是单纯的杀人。他们之中某个部落给另一个部落送去一束捆在枪头上的鸵鸟羽毛,就表示要在第二天开战。到规定的时间,双方便以战斗的方式相遇。战士们的身体,为了造成可怕的模样,涂上了彩色花纹。他们在空中挥舞着枪矛和狼牙棒,并使武器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大声责骂,侮辱敌人。每一个战士都有一个自己的对手,因此,战斗实际上成为一系列的决斗。战斗结束时,双方枪矛乱刺,有的避开了,有的以惊人的灵活性击落了对方枪矛,直到最后,或许杀死了一个人,通常,战斗也就此结束。

    在巴西的博托库多人中,由于一个部落到另一部落的土地上去猎取野猪而发生的争端,可能会决定在粗木柱上进行一次郑重的决斗,战士们站在粗木柱上用沉重的木桩彼此成双地互相痛打,同时妇女们也互相殴斗,揪住对方的头发,彼此抓脸,直到某一方让步为止。但如果在这种小殴斗时,打架的一方拿起自己的弓箭,那么,打架就可能变成真正的战斗。当事情发展到正式战争时,博托库多人把本部族的战士列成队去反对敌人;放箭,然后喊叫着互相扑去,极为残酷地厮杀,虐杀男人、妇女和儿童。他们出动去把安居的邻人村庄抢劫一空。敌人如处在某地附近森林中,博托库多人就在周围地里插上尽可能多的尖锐裂片,好像设下一座脚蒺藜阵,以便毁伤敌人的脚,然后埋伏在大树后面或用树枝伪装隐藏起来,就用箭射击敌人。他们把战斗中杀死的人带回,在庆祝胜利的宴会上把这些死人煮熟并吃掉。在那种祝捷宴上,在野蛮的醉舞时候,他们的好战热情燃烧到疯狂程度。

    这类狂舞和好战的歌曲,是一切蒙昧人和那些甚至较有文化的部族所特有的,其目的在于鼓起和支持战斗的勇敢精神。原始部落也借助战利品,例如,将敌人的头晒干,把它悬挂起来装饰自己的小茅屋,或用敌人的头颅骨做成大杯,以保持对敌人的刻骨仇恨和战斗的自豪。北美的战争富有生动的细节,这些细节常常被写进我们的书中。人们全都熟悉那些在召开隆重的战争会议时带着号简参加的壮士,他们通过送一束用响尾蛇皮包着的箭,或者把血红的战斧插到战标上来表示宣战。我们全都读过关于印第安战士宴会的故事,在宴会上他们要吃作为忠诚象征的狗;读过关于排成一条线穿过森林的战斗部队(我们的“印第安队”的说法就是从这里来的)的故事,关于出其不意地袭击敌人阵营或村庄的故事,关于挂着从战败者头上割下的带皮头发的胜利者的野蛮舞蹈的故事,关于折磨捆在柱子上的俘虏的故事:当时甚至让孩子们放箭射杀这些敌人,而这些敌人一声也不哼地忍受着痛苦,他们在这临死前的痛苦时刻,为自己的坚贞不屈而自豪,并对自己的敌人大加嘲骂。印第安人的战术是:“偷袭如狐狸,进攻如猛虎,逃遁如飞鸟。”但在两个部落战争中,也可以看到公开的战斗:站着监视一对对战士之间的决斗或者共同混战一场。

    开化部族的战争跟蒙昧部落的战争的区别在于:开化部族的战争具有优良的武器装备,战士们受过正规战斗的训练。如果仔细看一下哪怕是在喇叭声下列队齐步前进的古埃及部队的描绘,特别是如果注意一下带着枪和盾的难以调动的步兵的枪兵密集方阵,就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正规部队对蒙昧人杂乱的战斗队的优势。由万人组成的这类埃及方阵是非常坚固的,甚至常胜的波斯人也不能将它攻破,即使是在败北的队伍中,仍然会在盾牌的掩护下继续抵挡敌人的攻击,直到塞鲁士允许以尊敬的态度接受他们的投降为止。

    埃及的部队是由不同的兵团组成的,而这些兵团又分成若干在军官统率下的较小的部分。在战斗的时候,难以调动的静止的枪兵密集方阵,占据于战斗队形的中心。在枪兵密集方阵中,布置有弓箭兵和轻装步兵,他们成散兵线行动或成展开的队形行动。同样也有投石手分队,而显贵的战士们乘着战车闯进敌军的中心。亚述的战争画证明:亚述人的军事艺术同埃及人的军事艺术处在同一个水平之上。

    希腊把军事艺术提到了非常高的阶段,而希腊文学告诉我们它的全部发展史。从《伊利昂纪》开始,描写表明:那里比起埃及来,战争和军队一开始处于较野蛮的状态之中。纪律松弛,指挥不善,希腊和特洛伊战士之间的决斗,像在蒙昧人中的那样,是在有监督队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是,转入希腊史的最后一个时期时,我们就看到,希腊人不仅已经学会了古代文明所能教给他们的东西,而且还用他们的天才影响了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他们那装备有各类武器的兵团(弓箭兵、战车兵、骑兵和枪兵方阵)服从于纪律,并按古代埃及人和亚述人的方式建立战斗序列。但是在古代,战斗仅是对对阵双方两列队伍的力量的检验。军事历史家泽诺丰描写了底比斯(Thebes)人的领袖埃帕米昂德的军事艺术的变化。在洛伊克特拉(Leuktra)城下,因为比斯巴达人的兵力弱,他便率领由五十行组成的纵队的士兵,攻击敌人由三十行组成的右翼,将它击溃;他用这种方法使敌人全线崩溃,获得了这次战斗的胜利。在曼其尼亚城下,这种作战方法运用得更加得心应手。他将自己的部队列成楔形,把较弱的队伍放置在沿着向后散开的斜线上,为的是让这些队伍在冲破敌人的阵线以后,再进入战斗。巧妙的调度成为战斗本身一样重要的战术,开始沿着这条道路发展起来了。

    我们已经使读者的注意力转向埃及和亚述的军事舞台。如果他看过某种现代军队的战斗演习以后,再看看这种两三千年前所进行的战斗描写,他就会发现,新的作战方式实质上建基于古代方式之上。

    假如把古代的较简陋的构筑防御工事和进行围攻的方法同现代的比较一下,必然也会得出几乎相同的结论。处在堪察加人(Kamchatkans)和北美印第安人水平之上的部落,善于借助堆积和围以栅栏的方法来加固自己的村寨。在古代的埃及和亚述以及邻近它们的国家里,城寨的坚固的高墙,由弓箭兵和投石兵保卫;要进攻的话,就得由突击队带着云梯来攻击。至于古代的围攻,我们可以在荷马史诗中看到它的有趣的范例。在荷马史诗里,希腊人在特洛伊城下布置了一座营垒。但是,显然没有关于全面围攻特洛伊城情况的任何介绍,利用坑道和壕堑进击的介绍更少。后来,希腊人和罗马人在围攻中采用了较高的技术,他们已经有了跟古代那种沉重而构造精巧的破城槌类似的军用机械。当时这些机械性质上跟巨大的弩弓相似,像弩炮那样。这些机械导致发明取代它们的现时的火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