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心理学(2/2)
《人文科学认识论-瑞士-J.皮亚杰》作者:人文科学认识论-瑞士-J.皮亚杰 2017-04-13 11:43
著名的是胡尔理论和托尔曼理论。同斯金纳的观点相反,他们想使自己的理论成为解释性的,同时又拒绝采用有机论者的推断,认为这些推断要么为时过早,要么超越心理学的范围,如巴甫洛夫的反射学说就是这样。
然而,有趣的是,人们一旦放弃了还原主义的考虑以便在行为中达到心理现象的特殊性时,人们便走向了建构主义。也就是说,在设法解释新行为是如何形成时,人们在新行为不包含在先前的行为之中或由先前的行为预先形成的情况下,终于要引用部分是内生的建构。还有,一旦采用了这种建构主义态度,人们就迟早不得不求助于结构主义,也就是说求助于同原子论型的解释相对立的、带有自动调节或算子的整体形式的这种假设。
A.在这方面,从胡尔理论到托尔曼的理论过渡已经很能说明问题。胡尔的前提显然是经验主义的,当然不是斯金纳实证主义意义上的经验主义,因为胡尔不怕刺激S与反应R之间的中间变元,尽管承认它们是推论出来的。但是,他的意思是,获得行为的新东西完全来自经验的材料,因此来自于由环境提供的,其SR结合构成某种“功能复制品”的联系。但这些SR结合并不是以一种简单的相加方式积累起来的,因为形成的是一些胡尔称为“习惯的等级族”的结构整体,即一个已经形成的、为自身的习惯能成为一个更广泛的习惯的环节,也就是为一个新目的服务的手段,或者是一条最终构成一个新整体的锁链中的按顺序排列的一个环节。此外,主体的活动也没有完全被忽视,因为主体不仅重复他所获得的东西并按照反应R或刺激S的普遍化加以推广(胡尔已经预见到,刺激-反应组合的普遍化,但并没有加以运用),而且还分割和重新组合自己的反应,或促进它们接近目的(目的梯度)。但从原则上讲,主体学习的东西已经包含在客体之内,所以建构主义是最低水平的,因为它只是“复制品”的建构。
相反,托尔曼却给我们带来了两个显著的新东西。一方面,环境不再被视为由主体学习去逐个“复制”的一些独立片断所组成的一个整体。它一下子被主体组织成托尔曼称为“记号-格式塔”的有意义整体。记号-格式塔这个词本身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有“格式塔”,就是说,比如从空间组织和要通过的路线的观点来看(在有关学习的这些理论中,很长时间以来主体一直是驯化的白鼠,尽管它是已经失去啮齿行为本质的相当蜕退的动物),有结构成的整体;但也有意义,这就超出了联想主义并表明所知觉到的特征不仅结合到主体的可能动作之中,而且还与之同化。另一方面,托尔曼在学习中引用主体的基本活动,即连续的预测(期望)。预测当然是先前同化的结果,但却表明积极的和经常的普遍化,而且不局限于把同一反应用于相似的刺激,或相近的反应用于同一刺激。
从解释的观点来看,这些有关初级学习的理论除了以上已经探讨过的(第二节,C),胡尔和费彻那所研究的逻辑形式化之外,还导致了三种研究,这些研究因其普遍和现实意义值得在此一提。首先,布鲁斯和莫斯泰勒提供了学习的一个概率图式:已知以某种参数为标志的某种情况,人们在认识某些规律的前提下,就可以从中推论出,某种反应根据某种可计算的概率必将产生。这还只是以计算方式对事实状态和观察到的规律的翻译,还必须说明这些概率的原因。在这方面,哈罗提出了一个重要看法,他把对一个特定反应的学习同他称为“学会学习”的一般行为区分开来。而这确实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为如果没有一个内在逻辑推动主体把外在材料同化到他的模式论之中,同时又使他的模式论适应于外在材料的多样性,人们就看不出新东西从何而出,而且只要人们不懂得对新情况是如何适应的,那么说什么满足需要或削减需要就只能是目的论的解释。第三,在一篇对学习理论的整体研究中,阿波斯苔尔恰恰注意到哈罗的这个“Learning
sets(学习集合)”概念,他得出了一种学习的代数,其基本算子引起了主体的结构性活动这一问题。
B.事实上,这里提出的是一个先决问题,而人们正是这时开始认识到它是相当基本的问题,因为过去研究的对象不是正处于生长期的儿童,而是白鼠这一退化的动物,所以人们很少想到它的重要性,这个问题是:学习是构成初级现象并解释精神发展的呢,还是发展服从于它自身的规律,而学习在个别和非常限定的情况下只构成发展的一个多少是人为的分割部分(而这在一生中任何年龄都是如此,因为至少在职业方面,发展一直持续到衰老)?大多数有关学习的理论暗含的公设自然与前一种说法相符,而这与全部当代生物学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当代生物学把现象型反应看作是基因型或基因联合的“反应常模”的结果,基因型或基因联合的组织作用还与环境影响经常有相互作用)。相反,后一种说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它深刻地改变着问题的已知数。
如果发展确实先于学习并支配学习,这丝毫不意味着有天生的认识,或不通过学习而获得的认识,而是意味着一切学习,除包含外在材料S和可观察到的反应R之外,还包含着一整套动态协调,其逐渐平衡构成一个事实上表示一种逻辑或代数的基本因素。
因此,日内瓦国际发生认识论研究中心给自己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什么是对逻辑结构的古典的或专门的学习方式?二、一切学习,甚至对偶然的或任意的材料的学习,是否都要求逻辑?在这两点上,在那些运算结构处于不同阶段的儿童身上所做的实验结果已是相当清楚了。首先,对逻辑结构的学习(分类的包含等等)并不从外在的加强(根据结果而言的成功或失败)——这是唯一被胡尔常常引用的因素——开始。而是建立在对先决的逻辑或逻辑结构的推广与区分之上的:比方说,当人们发现到一切A都是B,但一切B并非都是A时,那么,B就比A多(包含的量化)。这种发现并非在给予回答之后简单地数一下B和A获得的。但如果人们从非分离的两类C和D的交点出发,理解就会容易一些,因为有些物体“同时”既是C又是D这个事实导致人们承认A<B来自AB<B。
当前,把学习从属于发展的这个假设启发了一系列有关保存概念的获得等的研究工作。这项工作是在英海尔德、辛克莱和博维特,以及在蒙特利尔的洛朗多和皮纳尔的领导下进行的。方法是把发展分析视为决定性的因素当作学习因素来研究,尤其是由一个运算结构过渡到另一个运算结构(或过渡到同一结构,但由于内容不同而有差距)时。这样一种假设或许应该在行为的各个层次(感觉运动的、符号学的或表象的等等)分别进行验证。但它的价值很可能是普遍性的,因为人们经常可以在感觉运动性的学习中注意到其完整倾向依赖于发展阶段的某些组织“形式”的作用(例如,一个学骑三轮脚踏车的三岁儿童可以在学会蹬满整圈之前使他的双腿作半圈的摆幅运动)。
至于学习的逻辑——以上所引的阿波斯苔尔的著述就是有关
这一课题的研究之一——马塔隆曾经能够证明,即使在偶然的学习中,选择也不仅取决于所观察到的结果,它同样也取决于主体连续动作的组织,因此策略含有一种在每一情况下都取决于主体的运算水平的逻辑。
显而易见,这些解释必然这样走向建构主义,因为不断要制定新的而且是结构主义的协调,因为这些协调采取的方式是运算逻辑的形式。研究一下古典的学习理论以何种代价才能同这些新倾向协调是很有意思的。胡尔的一个门徒,贝尔利纳,在一篇有趣的论文中,在他证明学习一个顺序系列要有一个“计算器”,即一个先决的顺序结构作为前提——这与先前的解释完全是一条线路——之后,对此有所说明。他曾经指出,要阐明刚才所指意义上的运算结构,必需引进下列三个附加物,其中后两个对胡尔的概念化有相当大的改变;(1)被胡尔所预见但未被他运用的刺激——反应的普遍化;(2)在复制——反应之外还有改变性的反应,这就等于我们的“运算”;(3)以一致性、非矛盾等因素或惊讶等因素为形式的内在加强,这就等于逻辑平衡的概念。
C.学习的问题构成生物学和心理学共同研究的一个领域,而学习逻辑的介入与生物学精神毫无相反之处,如果把这一逻辑设想为在没有导致通常称为自然逻辑的那些精神和反射的内在化之前,对动作的总协调、自动调节和自动修正的话。
但学习涉及到另一个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都感兴趣的问题,这就是对“学到”的东西的记忆或保存问题。生物学家所说的记忆,意义非常广泛,可以一直上升到免疫。当一个细菌受到抗原素打击时,它产生一种使它免疫的抗体,这时,或者是一种带有淘汰等等的遗传变异,如果人们不称之为记忆的话,或者是获得的反应(通过抗原结构中某种铸模),在这一假设之下,它们的保存可以被称为“记忆”。
在当前研究工作的情况下,必须区别三大类记忆,或者更确切地说,必须赋予记忆这一词三种不同意义,于是重要问题之一便是它们之间的关系。(1)首先是我们可以称之为“生物学家所说的记忆”,它是在个人一生中对一切习得的东西的保存,而不仅限于在行为(条件作用、习惯、智力等)这个层次所习得的东西的保存。(2)第二是只与行为相关的记忆,但这既关系到感觉运动性模式,如一个习惯模式(因此是作为动力性重复的习惯本身)的保存,甚至对“运算”(同一、系列等)模式的保存,也关系到以认识等为标志的本义的“回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心理记忆”。(3)最后是可以称为“狭义的心理记忆”的那些带有对过去显明参照的行为,其可观察的材料尤其是:(a)对眼前一个物体的认识或知觉,但作为以前已经被知觉到的物体来认识或知觉,和(b)通过图像-记忆对一个非眼前的,但作为过去已被认识而再现(通过精神图像、语言叙述等)的物体或事件的回想。
如上所述,不同程度地按照上述三种意义去理解的对过去的保存(非遗传性的),事实上提出了两个非常不同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与心理学家有关,只有第一个与生物学家有关,但第二个事实上却紧密依附于第一个。这第一个问题可以称之为对模式的保存问题,也就是说,对可重复,可应用于重新发生的情况,甚至面对新的、但在某些方面与先前情况相同的情况下可推广的整个有组织的反应总体的保存问题。第二个问题只涉及“狭义的心理记忆”,它是记忆——图像的保存问题。对此人们可以观察到记忆——图像的固定和回想或追忆,但所知甚少。所以有些学者如雅内曾认为回想实际上是历史学家那种方式的重建(“叙述行为”),而另外一些学者如弗洛伊德则认为一切记忆在保持时期都是储存在“无意识”之中的。
然而,在这两个问题中,第一个是独立于第二个的,而第二个则在很多情况下,很可能总是与第一个有关的。关于这两点的第一点,我们再说一遍,一个模式就是按照一种普遍化(既使情况相同)而重复的一处活动的表达,一个记忆在于在实际中或在思想中重新找到一个特殊的物体或事件。因此记忆的保存提出一个特殊问题,而模式的保存则与模式的存在本身是同一回事。同时,保存时间的长短完全取决于模式的运转,它由自动保存或自动调节来延续,并不需要在特殊的记忆中被承认或追忆才延续。一个动作性习惯固有的动作,如下楼梯的动作,就是这样通过动作的组织本身被保存下来的。一个共同的智力模式,一个三段论或蕴涵也是这样,不需要在每一推理需要时通过特别记忆来回想才重新得到应用。
这当然不是说模式的存在就没有问题,但那是些形式和组织问题,而且只要问题能够解决,就没有单独的有关模式保存的问题,除非再次引用曾经主导这一形式的反馈或调节,因为模式的每一运转都激活模式的组织。所以说没有模式的记忆,因为对一个模式的记忆就是这一模式本身。当生物学家按我们以上区分的三种意义中的第一种使用“记忆”这个词时,他们实际上提出的是有关习得物组织的一个大问题。同时在谈到非遗传性信息的保存时,他们使我们有希望发现,但在现象型的领域内,同遗传性信息编码组织机同的组织(由此产生对这一假设的兴趣,即RNA的完整性对这一获得性信息的保存是必需的)。
因此,从心理学观点来看,习惯模式和智力模式的保存问题与它们的组成问题是一个问题,这一点我们在讨论学习时已经谈过了。相反,“狭义的心理记忆”问题包含着一系列困难,而且这个问题当前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首先应该指出,认识记忆(上述定义的)和回想记忆在层次上有很大差别:第一种记忆从无脊椎动物,甚至低等动物身上就能观察到(因为条件作用的前提是对刺激的认识),而第二种记忆似乎与符号功能(作为表现性象征的心理图像,以及语言)相联系。因此,人只有一岁半到二岁以后,还有在类人猿那里,才有这种记忆的可能。但在这两个极端层次——人们一般只考察这两个层次——之间,日内瓦的研究者们曾经强调在儿童身上有一种中间形式:复原记忆,即用同样的材料重新构成一个轮廓,这包含着某种对记号的复认,但同时也构成一种回想,只不过是以动作而不是以记忆-图像表现出来的。这种复原记忆在模仿本身中得到了最简单的表达,因此可以认为至少从鸟类开始(很可能还有蜜蜂)就是以这种形式出现的。
至于记忆是如何保存的问题,这方面很可能总有某种复原的成分(至少在事件的先后顺序上)。这一点,尤其是一直到验证前被主体当作真的那些假记忆和认识到的那些一般总朝向最大可能性的证据的不准确性就是明证。但彭弗尔德在一些惊人的实验中已经能够证明,用电刺激颞叶可以恢复记忆,这就证实了某种保存,而且与假定的复原部分并不矛盾。
事实上,记忆(狭义的)的低级形式总是同模式的某种保存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习惯与感觉运动性智力不断包含着对有意义标记的认识,这时认识的记忆显然与模式相联,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它构成模式的形象的或可知觉的一面。复原记忆则与动作结合在一起,这就重新对某些模式显示出意义。至于处于以表象或思维为特征的高层次的回想记忆,它很大一部分是从动作模式中解放出来的,但我们可以寻思它是在什么程度上与智力模式联系在一起的。总而言之,记忆的情况同学习的情况一样,它使得可以区分出在这类研究中的正在生成的一部分倾向。一方面,对记忆的研究不能同对发展的研究分开,因为回想记忆没有任何先天的东西,它是和表象的条件——符号功能——结合在一起“建构”的。有许多心理分析学家确实把这一记忆的位置提早了许多,但这是一种未被大多数儿童心理学家所采纳的意见,而且某些专家认为,我们之所以对我们的出身和第一岁没有任何记忆,这主要不是压抑而是因为那时还不存在任何能够固定记忆-图像的表象工具。另一方面,也不能把狭义的记忆问题同模式的保存问题分开。
八、心理发生结构主义(动物与儿童)与有关智力的理论
很可能心理学的未来主要要靠比较法和心理发生方法,因为只有参与动物和儿童行为的形成和行为机制的形成(在期待研究植物的前知觉与运动之前),才能理解成人行为的性质及其机制。但人们用了很长时间来理解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普遍倾向的东西,因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儿童看作只学习在一个完全有组织的外在世界里事无记忆下的东西,尤其是成人教给他们的东西。然而,儿童给我们上的两大课是:一、世界只是在构造物体、空间、时间、因果关系,同时又构成一种逻辑的一步一步地重新创造了它的组织这种条件下,才是有组织的;二、人们也只有重新构造老师的思想,才能从老师那里学到一点东西,如果没有这一重新构造,思想既不会固定在智力里,也不会固定在记忆里(就如我们刚才所看到的,这两者密切相关)。总之,儿童心理学告诉我们,发展是天赋观念论和经验主义之外的实际建构,而且是一种结构的建构,不是孤立的习得物的相加性积累。
A.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动物生态学或动物心理学的演变经历了与儿童心理学非常类似的阶段,但这对前者或者后者都未产生任何直接影响,因为动物生态学主要是动物学家的事情。动物心理学经历了一段孤立的观察之后,按照联想主义启发的严格规则(学习理论)进入实验室,然后产生了所谓“客观主义”学派,其客观性在于把研究重新置于自然本身之中,也就是说置于机体X环境的不可分离的复杂体之中,但以系统的方式进行分析。由此重新发现了本能,但带来了大量新事实,说明了本能的复杂性。最后,继这种自然的动物生态学的创建者一代而来的是新的一代,他们不相信纯粹的天赋性,并通过强调结构的建构,而不是单纯的预先形成概念,在先天性和练习的复合体中去寻求解释。
然而,儿童心理学也经历了几乎相同的阶段。在孤立观察阶段,因此也可以说传记阶段之后,人们对儿童进行各种各样标准测验,主要是为了取得有关发展机制本身的看法,而不是概念。在这之后特别是产生了临床研究,它把儿童重新置于其生命与活动的背景之中。在这里也是一样,人们尤其强调的首先是神经系统的内在成熟因素(吉塞尔和瓦隆),然后自然是动物所无的、以延续的教育遗传形式出现的一般社会因素。最后人们强调的是,同时超越成人的机体因素与动作的结构的建构本身。
再就动物生态学而言,但不上溯到它的最初阶段,应该强调的是劳伦兹和廷伯根的客观主义所引进的一个中心思想:这就是与对外在刺激的任何“反应”有所区别的机体自发活动的概念。这种自发活动,阿德里昂早已证明了它的存在,而且一直到新生婴儿身上都能找到明确的等同物。另外,人们(高黑尔、格拉汉、布朗)早以把反射设想为从总的节奏运动开始分化的产物,但客观主义至少证明了其中某些运动的自发特征。
至于本能,客观主义提供了对人类心理学本身非常有启发性的分析,因为它使我们能更好地判断智力与有机生命的关系。倡导人廷伯根、劳伦兹和法国的格拉塞,都强调本能的基本特征是先天性,但并不因此而忽视环境的必要合作。本能行为首先以同机体激素变化相关的、引起**的倾向(求雌性,寻找筑巢的地方等等)为标志。然后开始实现阶段,但由遗传的“有意义标志”为指引:雄性的一个红斑点(在刺鱼身上)指引雌性,但却引起其他雄性与保卫地盘、巢窝相联的好斗性;看到物体可以有助于这个巢的建筑等等。需要指出的是,标记(IRM)并不总是按照一个恒常顺序激起动作,但在这一层次人们已经观察到某种与外界情况相联的适应灵活性。例如,格拉赛曾把白蚁的“stigmergies”或标记描述成一个物质球,它一旦大到某种程度,就开始变为柱子、天花板等。但白蚁巢的建造程度却是变化不定的,因为每一阶段的结果可能引起其他几个阶段,而不仅仅是一个。另一方面,本能实现的线路一旦大体上被IRM确定之后,随之而来的执行行为在各种不同实施中很快就不相同,这时就留有临时编作或后天习得等的暂时适应,而不再是遗传程序的固定展开了。
鉴于从某个阶段开始的这一新的部分适应与先天指引的混合,又由于现代生物学修改了有关现象型与遗传型关系的概念,新一代的动物生态学家在谈到先天性时极为谨慎,他们爱用“我们以前称为先天的东西”来表达先天性。勒尔曼等学者都曾强调从本能行为初始阶段开始的练习的可能性。这样,经验X成熟过程的相互作用似乎比古典著作所设想的更为密切。维奥德曾说过,洛伦兹的本能概念是一个事实上从未实现过的极限概念。
因此本能似乎包含三种要素:一是组织与调节作用——它是一切遗传的条件;二是或多或少是详细的遗传程序;三是每个个人后天习得的适应或调整。当高级灵长类动物和人的本能显露时,正是第二种要素的减弱或消失,但组织作用和适应性调整依然存在,它们构成智力的两个基本条件。努力同时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征服外在的物体,另一种是意识到和重建动作的组织或总协调的内在条件。
B.对儿童心理发生的研究尤其使我们可以进行分析的,正是智力结构的这种建构。目前许多国家按照不同倾向正在紧张地进行着这项研究。因此有必要谈谈其中几个最主要的倾向。
首先吉塞尔和瓦隆强调神经成熟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因素,人们在最初的感觉运动层次上就能看到它的效果(例如,在使视觉与攫握的成为可能的锥体束的髓磷脂化中)。但越向前发展,神经成熟(至少延续到15-16岁)就越局限于开放一些可能性,但不作程序上的确定,而可能性只有在其他因素的参与下才导致种种现实。瓦隆尤其强调姿势或加强系统成熟的作用。这种系统尽管和瓦隆视为一种积极因素的感情作用有密切关系,却为思维的图像方面(图像等)作准备。
那些持有精神生活可以还原为机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混合体这一明确的或暗含的思想的学者们时常依据的第二个基本因素是周围社会的作用:瓦隆,古老的维也纳的学派(比勒),特别是当今具有维高茨基传统的苏联心理学家们在提供有关的许多重要事实方面都作出了贡献。但另一方面,人们曾指出同样有意义的两点。第一点是儿童只在能同化成人影响的范围内,对成人的影响有感觉。布鲁纳确实认为,原则上,人们可以教给任何年龄的儿童任何东西,但在一次有关这一主题的讨论会上,一个反驳者询问他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能教会一个既非物理学家又非数学家的邻居懂得相对论。当他回答说要“三至五年”时,反驳者说:“我同意,但如果从婴儿开始,或许还需要多一二年的时间;即使不算这些,三四年的时间又把我们带回到阶段的问题上了”(阶段的连续可以加快,但不能取消)。
第二点是,除了成人对儿童的社会化之外,还有儿童之间的社会关系,而这种关系只是逐步发展的。尽管过去有关儿童语言的自我中心论述没有赢得各方面的赞同,思想必须非中心化这个概念则依然存在,因为它在社会关系方面(共同行动、集体游戏等),在思维结构方面都是可以检验的。
第三个通常引用的因素是实验在智力发展中的作用。这个作用是不可缺的,也是被大家所承认的,但应该加以一种必要的区分。的确,一方面有可以称之为广义的物理实验,也就是加作用于物体,用抽象方法从物体本身(颜色、重量等)获取有关物体知识的这种实验。这是人们通常想的也是经验主义唯一重视的实验。但另一方面还有在推理操作出现之前起着重要作用的可称为逻辑数学的实验:它也是加作用于物体,但不是从物体本身而是从这些动作本身中获取认识。比如,当儿童调换物体的顺序,重新计数以验证可换性时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这时顺序和计数都出自动作本身。有人对这一区别提出异议。他们认为,比方说,顺序和数字都是在物体之中的;然而问题在于弄清楚谁把它们放在物体之中的,是主体的动作呢,还是物体的物理性质本身?
无论是这一区别,还是对在语言之前构成的、因而独立于语言之外的感觉运动性智力的直接研究,都使人们认为智力的、尤其是逻辑-数学的运算产生于动作(譬如集合),并由内在化的动作(加法)所构成。这些内在化的动作因为表达了最一般的协调(集合联系并不仅适用于物体,也适用于几乎一切动作的协调),所以成为可逆性的(与加法相对应的是它的反面,即减法)。但对运算的研究尤其表明运算从不以孤立状态出现,而总是彼此密切联结形成总的系统,其表现为分类、系列、数字串、一一对应或一多对应序列、钜陈序列等等。从逻辑的观点来看,这些总体属于“群”、“网”(格)、“体”、“环”等众所周知的结构,同时心理分析表明这些结构事实上是“自然的”,也就是说它们是运算本身自发地构成的,而且是从各种不同“群”的较基本的结构出发的。
因此,除了人们通常用以解释发展的那些成熟过程、社会生活或实验等因素之外,还必须考虑动作的协调这一因素。这个因素是非先天性的,但却在动作的功能性展开本身的过程中得到确定,它可被称之为平衡因素。它并不是格式塔意义上的一种力量平衡,而是生物学和控制论意义上的一种自动调节,也就是表明智力同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关于有机生命所特有的各种生理常数稳定性的东西之间本质上联系的一种因素。此外,这种意义上的平衡是建立在主体对外在变化的积极补偿之上,这就导致了对可逆性的因果解释,而可逆性如果没有这些,就只能构成运算的一种纯逻辑性的特征。
这一平衡因素还解释了在结构的建构中所观察到的各阶段的顺序特征,同时也提供了各阶段连续的概率解释:某一阶段S在发展初期并不是最可能的,但一旦在S-I阶段达到了平衡,它就“变成”最可能的了。因为,一方面,在S-I中所获得的东西对于S的建构来说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所达到的平衡只涉及一个限定部分,因此是不完全的,并为新的不平衡,即解释S-I过渡到S的新的不平衡提供了机会。
C.就有关智力的理论而言,以上这些看法似乎导致某些不难意识到的结论。第一,智力远比主体意识到的各方面要丰富,因为意识只认识智力的外在结果,除非通过系统的和回溯的思考工作,逻辑与数学使结构形式化。这些结构的自然根源早已包含在现实的智力之中,但逻辑和数学一般不考虑它们的根源。至于一般的主体,也只是在智力的成绩上认识这种智力,因为他看不到运算结构,就象他也看不到自己的行为尤其是自己的机体所特有的几乎一切机制一样。因此结构的存在要由观察者来发现来分析,但主体并不知道它们是结构,他只认出自己所运用的、结构的特殊运算(而且还不是全部运算,因为他不断地无意识地运用“结合性”和“分配性”,而可换性也常常是这种情况)。
因此,结构主义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才被人们接受,而且还是作为一种其可能结果远没有全部达到的倾向,这是不足为怪的。智力的联想主义理论仍然是原子论的,摸索论试图通过多少是偶然的试验和根据结果事后对试验的选择来解释一切,就如同本世纪生物学在发现调节系统之前所作的那样。德国的思维心理学直接采用某些逻辑定律,但它没有看到在逻辑-数学和心理学双重观点上的整体结构问题。斯波尔曼的“精神发生”(《noogenese》)阐明了某些运算(关系和“相关”或双重关系的推论),但没有看到结构。格式塔心理学发现了结构,但试图把一切结构统统归并成一个标志着知觉和低级认识功能特征的、并不适用于智力的唯一类型。要揭示智力结构的特殊性,就必需有发生心理学的研究并对儿童和少年所经历的各种前运算和运算阶段有所阐明。
但这种结构主义只构成心理发生分析所提供的两种服务之一。另一种服务与建构主义有关,但也并非不重要。智力的运算结构不是先天的,而是在最优越的社会环境里,在生命的前十五年中,艰苦地发展起来的。如果说运算结构不是在神经系统里预先形成的话,那么它们也不是在只需发现它们的物质世界中形成的。因此它们是一种按阶段进行的实在建构,在每一阶段上,首先要重新建构在前一阶段获得的结果,然后加以扩大,进行新的建构。神经结构充当感觉运动性智力的工具,但后者建构一系列新结构(恒常客体、移动群、实践智力模式,等等);思维运算以运算所由生的感觉运动性动作作为依据,但以表象和概念重新建构在大大扩展最初的一系列结构之前所实际获得的东西;反射和抽象的思维把具体领域置于假设的和命题或形式的演绎领域,重新结构最初的心理运算。而在创造着的成人身上,这种不断的建构活动无限地持续着,正如各种思想形式,特别是科技思想形式所表明的那样。
九、抽象模式
在按照当代心理学的主要倾向所提供的解释类型(或它们拒绝采用的类型,如实证主义的情况:第2节)研究了这些倾向之后,现在该做一个阐明以上所说一切的相当基本的评价了。但让我们以从前面所看到的当中吸取教益作为开始吧。
我们不想过分地去推论,但我们可以说,所列举的一切运动在各种各样名称之下,在这一时刻或那一时刻都不得不部分地采用建构和结构思想。在过去,人们经常遇到一些解释方式,这些方式承认发生但不承认结构(如联想主义),或承认结构但不承认发生(如思维心理学)。但或早或晚,每一运动都遇到了这两种要求。斯金纳是不要理论的。他在输入与输出的安排中,也设法使其鸽子的活动达到最大限度并看它们建造工具结构。不坚固的结构吗?很可能,但这已经再不是简单的联想了。有机论者、物理论者、社会心理学家、心理分析专家、“行为论”专家、发生心理学家,他们或多或少都明确地、以极不相同的形式寻求建构和结构。
然而,现在需要强调的一个新事实是,几年以来,被以上提到的几乎一切学派所引用的各种不同的具体模式中或早或晚都以数学、控制论、逻辑等性质的抽象模式来表达,这就总的来说加强了走向结构主义的倾向。我们在讨论有机论(第三节)时已经看到了这方面的第一个例子。如条件反射,这个最初本质上是联想主义的具体模式,后来变成一个同时包含网的代数结构,或然性顺序以及同邻近系统有联系的“从属偶然网络”了。格式塔论的物理主义自然变成了场的方程式,但也被列文及其继承者延伸成为一种主观性强于数学性的拓朴学和向量模式。社会心理学以各种各样的代数-概率模式或图形等来表示小群体的结构。心理分析也有一位抽象理论家,即拉帕波特,他肯定会(如果他不是过早地被夺去生命的话)沿着更加精巧的唯能论这个方向(而他在恒常的精力贯注方面已经参照了达朗贝尔定理继续他的研究工作。有关学习的理论导致了一些或然性的和代数的设想,而智力的发生心理学研究自然应用了普通代数和逻辑学。
但是,显而易见,心理学在这些不同章节里所运用的结构是因领域的不同而不同的。这种差异倒是充满着希望的,因为在尊重差异和从这一结构可能过渡到另一结构的情况下,迟早会有结构的协调问题发生。然而,从这样一个变化与互反性的系统中很可能产生出今天只是作为理想的心理学的基本统一。
A.抽象模式就这样成为心理学一切领域中多少是常用的模式。为了从单纯心理学的观点来加以研究,人们出版了专门性杂志,还经常举行讨论会。因此人们不免要问,这一倾向从何而来,特别是它将把心理学的一般解释方式引向何方,在心理学对它所发现的事实的反应方面,这些解释方式构成这门科学的精华。
在其根源方面,抽象模式首先只是产生于对规律的精确陈述所作的一种能达到数量和质量上精确性的努力:费彻纳的对数规律或胡尔最初的一些学习规律只是处于这种抽象的第一阶段。一旦有许多规律要协调,就需要有一个总的演绎。胡尔随后在其形式化的系统中所达到的正是这个层次。但是尽管人们时常滥用模式这个名词,直至把心理学运用的全部推理都包括进去,可是只有当它有一个比所研究的实验领域里所考察的规律更加普遍的框框和一个不仅能列出公式和提供预测的可能性,而且还能在模式的运算变化与需要解释的现象的实际变化相一致的情况下提供一种解释源泉的框框时,这一名词才获得其充分意义。比方说,韦伯-费彻纳法则的一个概率性模式就是解释性的,如果一个其连续可能性只能成倍增长的记录机制(相遇等)与主体评价的相加系列相符合的话。
但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讲抽象模式呢?它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和需要解释的具体机制合而为一吗?而且在心理学解释的一切可能方面(有机论、社会相互作用、行为的连贯等等),人们永远只遇到一些非常具体的因素,似乎只要把这些因素列成方程式便能达到所寻求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在实际中,人们不断遇到要在各种各样中间变量中作出选择的必要性——实际上是作出结论;同时也因为在人们可能需要一个相当确切的假设性解释以指导继续研究时,由于缺乏数据,使这一选择变得困难或不可能。这时,抽象模式的巨大优点就是能从假设采用的观点中抽取充分的必要条件,并能以相当普遍的形式把条件表达出来,而且因为是抽象的,所以能适用于许多不同的具体实现。换言之,抽象模式不是与心理学所需要的、心理学继续研究中仍将建构的具体模式毫无关系,它只不过覆盖了许多可能的具体模式,因而在因为形式化不得当甚至表达不得当而过于一般的假设与经过分析随后能成立的并能经受实验检验的特殊假设这二者之间构成必要的中介。
B.此外,在抽象模式实际运用方面,以及现在应该从心理学一般倾向的观点给予抽象模式的解释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确定抽象模式对所研究的现实的客观的、也可以说是本体论的适应程度问题。当然,对注重可观察之物的实证主义来说,抽象模式达不到“实在”,因为“实在”在可观察之物之外便失去意义。因此,跟一切逻辑-数学结构一样,抽象模式只构成一种方便的语言,其方便性表现在从主体的观点来看的简单性和它具有导致预见性的能力。但这时预见的成功与模式运用的实验规律有关,而并非由于模型可能有的表达一种根本达不到的隐蔽实在的属性这种能力。相反,对于那些相信有一种超越可观察之物的实在和有因果解释之可能性的人们来说,抽象模式只有在提供能说明可观察之物的、有关实际的但仍然是隐蔽的过程的看法,并因此有利于解释时,才有意义。然而,在这一意义上的解释性模式之外,还可以从这第二个观点,设想一些仅仅有利于简便的和习俗的表象的模式,但这是在没有找到好的模式之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临时表象具有启发价值并导致更为适当的模式。
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模式的这个真实率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性的认识论问题,而且还确实起着实际作用,这就是“正常的”或高斯的分配曲线这个极为简单的例子。不久以前(至多一二代人),心理学家还依然从智力或能力如同身材那样“正常地”分配于所有同质的人群这一先验概念出发。这是一种实在论观点,丝毫不是唯名论观点,但不知不觉中,习俗主义进行了报复。也就是说,由于缺乏客观的计量单位(见第一章第四节B,b),显然(心理学实验从来只提供顺序关系)人们不得不任意选择一个度量,于是人们总能设法看到事先设想的或期望的“正常”分配。然而,专为描述“可观察之物”的“方便语言”有所不足的最好证明,就是人们开始考虑在序数的可观察之物与部分是任意的尺度之下所发生的东西,以便确定“实际上”分配是否是正常的。人们作了许多有关度量的研究,可是布特在1963年却搜集了一些纯心理学的指数,趋向于证明在智力水平分配方面,曲线的低端看来要比另一端占据着更多的位置。
在能作为解释性的模式领域里(一条“正常”的曲线还包含着对它自身解释的寻求,这对它多少带有系统性的例外更是如此)。总的倾向自然不是停留在被认为是非常方便的图式,除非为了阐述的圆滑方便起见,而且由于第二节中所指出的理由,很快就有过渡到因果解释的趋势。
C.如果从这个观点来研究抽象模式的作用的话,人们就该看到这种作用始终在于促进结构主义,而且正是在人们力求模式同主体的精神生活或行为的实际机制相吻合的情况下促进的。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模式在原则上可能带有原子论的性质,如因子模式和某些随机模式。
因数分析产生于简单的计算方法:关联的关联或四分体差。它的目的最初只是阐明直接定性分析所漏掉的“因素”。但是谁都知道,首先,人们不总是立刻明白这样找到的“因素”与什么东西相符合,或意味着什么,如著名的G因素或“普遍的努力”因素曾先后被当作智力本身的表达或计算的赝象。其次,因素的意义部分取决于所选择的试验,这是相当清楚的,而如果人们比方说把空间因素归属于感知因素而不归属于数字因素,这可能是出于选择了更为象形的而不是运算的试验的结果。这倒并不取消事实的意义,但却表明事实是同预先分类连在一起的。因此,人们就试图建立“因素的等级”或包含总的分类并证实得到的结果的体系:这正是朝向某种结构主义的一个方向。
随机模式可以有各种各样。初看起来,它们出现在某些相当带有原子论的情况之中。但一旦人们想从行为的观点评价它们的意义时,人们就不得不致力于或然性的认识论研究,从先验概率、频率和主观概率这三种观点,尤其是从概率与先后的历史顺序(顺序检验、马克夫链条等)之间的关系这个观点致力于一种有关的认识论。因此很明显,一个随机模式一旦被置于它的普遍的理论背景之中,它就带有一系列超越分散的事实并含有某种结构主义(不管是有关知觉或条件作用等等)的立场。
在这一方面,从一般的概率论模式到属于决策论或信息论的更为专门的模式的过渡是不明显的。这些专门模式在运用的概念方面给自己的概率论基础增添了越来越结构化的层次,以把主体的反应系统化。比如,把一个信息模式应用于知觉时,人们就不得不确定,在相同要素或相同等价关系的重复导致有意义的对称,而不是象一个演说家不断重复同一内容那样导致简单的同语反复的“良好形式”时,将如何去看待“多余信息”。还有,把博奕论应用于感知恒定,必须在“超恒定”(参阅第4节B)的情况下,确定把错误颠倒成正面的以免有反面错误的那些“决策”事实上是如何进行的,这就引向一种通过主体的积极补偿,尤其是预先补偿的平衡化概念,而不是一种力量的平衡,而这就导致整整一个结构主义的设想。
至于“图表模式”,人们可以把它们作为在观察者本人思想中联系主体的连续反应的一个又简单又方便的工具来使用。但很显然,一旦以纽结和箭头标志的关系与主体自己建立的关系相一致时,模式就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从这第二观点来看,图表则描述一种人们尤其可以研究其开与关、内在平衡、向量规律等等的整体结构。
空间或几何模式导致两种结果。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所描述的正是主体的空间本身,这自然导致高度的结构主义:鲁那伯格就是这样力图通过对平行“路”的知觉的研究以证明对平行性的直接印象并不伴有相应的对等距的估计,这就使他断定初级知觉空间具有黎曼特征,而非欧几里得特征(而且荣克黑尔也检验了这些事实本身的根据)。根据其它研究(中心场的异质空间等),初级知觉空间很可能是未分化的,既非欧几里得空间,也非黎曼空间,而正是这些以后的知觉活动把空间引往最经济的度量方向,也就是欧几里得的方向,因为它包含着大量的等值(尤其恰好是在平行的情况)。
在其他情况下,几何模式主要描述的不是主体的空间,而是主体在其中活动的并被认为部分决定主体反应的全部场空间。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列文的“拓扑学”例子,但很遗憾它把数学拓扑学和“真实”空间相当混乱地混合在一起,因为后者的性质不断地影响着前者的性质,以致在事实上解释很少是数学性的。尽管如此,它仍然导致一种杰出的心理结构主义。列文曾揭示出这种结构主义的因果面和空间面。
但是,当前最普遍的倾向自然是朝向导致调节的各种精神活动,尤其是在高级活动领域里的控制论模式或“模拟”模式。从格雷·沃特的有关条件作用的“乌龟”诺拉和罗森布拉特的“感觉子”(其理论还一直有争论)到阿什比的同态调节器和S·帕普特的“发生子”计划(如同儿童的发展那样,连续地分阶段地达到平衡的模式),今天存在着大量的在学习和智力的结构方面极富启发性的试验。
然而,一个控制论模式总是一个概率因素和代数或逻辑因素的复合体。因此,把逻辑运算本身作为模式来使用是很自然的,这也正是日内瓦学派有系统地所做的。它不是把模式当作从外部强加给思维(这就会成为德国的思维心理学倾向)的一个完全构造好的,因而是静态的理想,而是当作结构的等级,这种等级就能指导对建构和前后演变关系所作的心理学研究。这样一个模式的巨大优点是使人们对构成性运算进行分析,而不仅是对结果或成绩进行分析,如同其他模式经常所发生的情况那样。心理学家对这一方法往往提出异议说,这是逻辑主义,不再是纯粹的心理学了。然而,正如人们对一个实验主义者使用概率或任意一些代数函数的计算时不能指责他“搞数学”一样,人们也不能说他“搞逻辑”,如果他使用布尔代数或其他逻辑中所用的一般结构(顺序结构等)。逻辑学家的指责主要是“主体的逻辑”与逻辑本身或逻辑学家的逻辑毫不相干。但这是不言而喻的。尽管如此,这仍然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们不久就会遇到。
但是尽管本书这一节表现出坚定的乐观主义,虽然这种乐观主义部分属于希望而不是完全来自已经获得的胜利,重要的仍然是要意识到结构主义的可能限度,这种限度来自普遍心理学相对于差别心理学而言的局限性。然而,差别心理学这一心理学的最后分支提出的理论问题跟它在实用心理学方面应负责的问题,以及类型学的因子分析或各种试验(其成果还是相对的)都还没有顾得上的问题同样重要,尤其是其中之一的天才问题。因为如果说,科学或艺术等如何进行到创造的问题是普通心理学仍未解决的一个问题,那么要把握构成个人创造者的独特性的奥秘东西就更是一个大奥秘了。正是面对这些问题,人们能最清楚地看到结构主义的可能限度。尽管牛顿、巴赫和伦勃朗作为儿童可能经过了一些人们略见其可能结构的发展阶段,尽管他们的创作能够或将来能够用他们先是同化然后又大大超越了的新的结构组合去加以解释,对这些重新组织和这些超越的过程本身却很可能长时期内无法加以结构分析,这是因为它即使不算是一个本质上是个人的情况也是一个例外的情况的缘故。
十、心理学与其他科学的关系
我们已经谈过,而且也无法避而不谈,心理学同与它密切有关的学科——生物学与社会学——之间的关系。现在该谈谈它同与它关系稍远的科学,比如逻辑学、数学等等,或者和科学认识论本身的关系。至于心理学研究同社会学之外的其他人文科学之间的关系,则将在第三章中讨论。
A.初看起来,在逻辑学这一形式的、推理的和规范的科学与心理学这一具体的、实验的和丝毫不是规范的科学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过有两种考虑使它们不得不联系起来,这种联系最初并非双方所期望的,但我们将看到最近的倾向迫使人们严肃地看待这两种考虑。第一种考虑可能显得是次要的:假如符号逻辑曾经能够被称为“无主体的逻辑”,那么就不存在无逻辑的主体,而且如同这些主体能够建造“自然数”(或正整数,因为负整数还包含在许多自发动作之中)那样,他们也去建构和运用传递性以及其他许多推理,三段论、分类和序列、对应和矩阵等等,他们还服从(或多或少有效地)一些规范,如同一性、非矛盾等等。因此,这种“自然的”逻辑给心理学家提出了一个问题,使他们不得不把它与形式逻辑,即逻辑学家的逻辑进行比较。至于逻辑学家则对这种比较一点也不感兴趣,因为形式真理丝毫不以事实状态为依据(即使百分之百的主体接受这种或那种推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我们将看到,对这个问题现在人们正在重新考虑。
迫使人们进行比较的其他考虑并不来自作为技术的逻辑,而是来自它的认识论。当认识论逻辑学家对我们说逻辑只是一种言语(一种句法和一种纯化和普遍化的语义学)时,他们就涉及到心理学了。即使他们是柏拉图主义者,如初期的罗素,他们仍然涉及到心理学,因为有待研究的是活着的人如何达到永恒的理念的问题。为此罗素发明了一种专门精神功能,名为“领会”,它达到理念犹如“知觉”达到物体一样。因此,逻辑的认识论是以同心理学的比较为前提的。
此外,两个新事实又更新了这个问题并引导某些逻辑学家去对这些可能的关系作更有系统的研究。第一个事实是各种不同的、非常严密的逻辑增多了,但它们之间没有直接的世亲关系。逻辑增多的结果是,任何一种逻辑都不够丰富,都不足以“建立”整个逻辑。而且它们由于数量众多,又太不协调,也无法达到这一目的。于是逻辑学家不得不寻思怎样去建构逻辑,这就是向逻辑学家本身的心理学求援,向他们的建构历史求援。但在这种情况下,就象通常那样,历史必须有一种更为广泛的心理学研究,比方说,逻辑学家的逻辑是用何种抽象和建构方式建构起来的,从最直觉的一直过渡到最形式化的等等。这就不可能迟早不遇到智力心理学的中心问题,也就是主体在其活动过程中建构的运算结构问题。但这种运算结构不以主体的意识为中心,也不应该同标志着意识特征的、显然带有欺骗的直觉相混淆。
第二个事实后果更严重:这就是形式化的界线的发现。哥德尔定理阐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一种理论,不管它多么丰富,都不能用它本身的手段或者用它作为前提的那些理论的较弱手段来证明自己的不矛盾性:要做到这一项证明,必须求助于较“强”的手段,即建构一种更丰富的、包纳并超越前一理论的理论,并以此类推。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对一个人的智力来说——这里所谓的智力是指搞科学的智力,而不是科学一旦搞成后把科学投射到柏拉图的理念世界里的智力——演绎理论系统不再像一个建立在稳固的或至少是已完成的基础之上的、上部层层叠叠、每一层都带有决定性的金字塔了,而象是一种逐渐的建构,其中每一层次都带有空白,由下一层去填补,但条件是必须这样无限地继续下去。由此产生两个极为重大的结果。
第一是逻辑再也不能闭关自守了。它是形式化的科学,但现在形式化有了界线。于是出现在边界那边的现实似乎是一种直觉的现实,这就使人们想到也存在着一种边界“这边的东西”,这个东西逻辑或许应该加以形式化或公理化,它可能不是主体的有意识思维,而是主体的运算结构。这自然不是说逻辑就到此为止了,只是说它从这点出发(这正是亚里士多德运用三段论法所做的),然后按照它的想法把它的公理体系延伸出去。的确,从以上所述的应得出的第二个结果是逻辑结构主义不是静态的,而是建构性的。可是,这种无止境地填补不断出现在新层次的空白的逐渐建构,同智力本身的心理发展非常相似。智力的心理发展也有自己的结构建构。它的结构一个接一个地取得平衡,但总是依靠下一个结构来填补前一个的空白,以使其在更广泛的领域内重新达到平衡。
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有许多青年逻辑学家对发展心理学感兴趣的缘故。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从中寻求形式的或逻辑的真理,而是为了更好地掌握逻辑的认识论。
B.数学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属于同一性质,但更明亲密无间,这是由于数学家关心从初级水平开始的现代数学教育以及必须重视发展规律的缘故。
诚然,数学教育很大一部分取决于人们对数学的看法,因而取决于对数学认识论的看法。如果说,一个数学家当然从来不去请教心理学家如何证明一个定理,换言之,即请他参领到自己的科学的技术本身之中,那么数学的“基础”问题则是另外一码事了。而且在这个认识论的领域里——但这个领域现在已成为数学问题本身的一部分——数学家们一直分为三派,而实际上只是两派:把数学建立在逻辑之上的数学家(人们还可以把柏拉图主义者加入在内,因为他们的永恒本质包括作为初级层次的逻辑)和求助于运算活动或主体活动的数学家,如彭加勒、昂利克、布劳温和其他许多数学家(其中包括B.博雷尔的物理主义,因为他把函数看作是从物理存在中抽取得来的东西,只有当人们实际上参照物理学家用以使现象变化直至能赋予现象一个可数学计算的结构的那些动作时,它才有意义)。
然而,从这种认识论的观点上看,数学的当前趋势是朝向显然是建构主义的结构主义的。大家都知道布尔巴基学派的中心思想,它把三个大“母结构”(代数结构、顺序结构和拓扑结构)作为数学大厦的基石。这三个母结构通过分化和组合又繁衍出无数特殊的结构。可是,日内瓦的心理学家们已经能证明,这三种母结构在具体和限定的形式下,与人们在七、八岁儿童身上看到的、从形成第一批逻辑-数学运算时就有的三种初级运算结构相一致。今天,布尔巴基所说的这个“结构”概念有被“范畴”(一组客体及其全部功能)的概念补充甚而取代的趋势。但帕普特最终指出,那是一种以“数学家的”运算来替代“数学的”运算的努力。这里也一样,人们在范畴的概念中看到了相当深的心理的或“自然的”根子。林契罗维斯曾经证明不存在按“存在”这一词通常的甚至形而上学的意义而言的数学“存在”,这些所谓的存在只是按某种建构方式的同构,然后是同构之间的同构,等等。在那种建构方式中,某些心理学家又看到了这种“思维抽象”,它在更高层次上不断地重新建构它从以前各层次的动作或运算中抽取的、构成逻辑-数学结构的一般自然形式方式的东西。
心理学家在研究这一自发的或由教育方法指导的形式时,也不知不觉地或有意识地,接触到这些数学的认识论的基础问题。萨泼斯最近在“行为模式与形式化”专题讨论会上提出的一篇论文,题目就是《数学的心理学基础》。最近出版的《数学学习》分卷,其中有心理学家如柯隆巴赫、凯森、萨泼斯、布鲁纳和数学家斯桐的文章,也不断参照既关系到数学认识论,又关系到发展心理学的自发形成过程。日内瓦的研究工作更是经常同时涉及这两个方面。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D中再谈。
C.至于物理学,它同心理学的关系,除第四节中所指出的、在物理格式塔(顺着物理学→心理学家方向)和信息论(按相反方向或正反两个方向)方面的方法交流外,乍看起来似乎应当说是零。事实上,物理学认识论引起一些心理学问题,这至少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它提出了如何去理解看来是基本的永久的直觉,如对绝对时间、远距离同时性、作为微粒的物体的保存等直觉,竟能如此轻易地被相对论和微观物理学改变的问题。如果是先天性直觉或康德所说的先验形式,这些认识工具的变化倒是不可理解的。但如果站在发生心理建构主义的角度,这些变化就不言而喻了。甚至微观物理学中的波与微粒的交叉移位也使人想起四至五个月和十二至十八个月之间的儿童构成恒常物体图式的困难和心理学的明显事实,即物体的恒常性从一开始就同空间定位的可能性(还和“移动群”)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物理学同心理学有联系的第二个原因是,物理学家曾看到实验者的操作所产生的效果与出于各种现象本身之间的联系的效果这二者有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一基本事实自然引起了客观的性质问题,并导致以一种有关运算发展的心理学理论来补充布里格曼的运算主义。这一理论证明,导致客观的非中心化只是相对于观察者的自我而言的非中心化,它是同认知主体的活动所产生的、来自动作的协调(由此产生出“群”等)而不再来自孤立动作可能产生的幻觉的源泉的逻辑-数学结构相关联的。这样就解除了普朗克在答复马赫时常常强调的停论:如果物理认识开始于感觉(同孤立的动作相联系),那么客观性就是背向感觉,而不是把自身关闭在感觉之中。
事实上,物理学与心理学之间的这些公开的或潜在的联系导致了某些合作的微小开端。在这方面可以举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著名的物理学历史学家库恩的论述,他研究了物理理论更迭中的革命和“范例”(或同某些基本直觉,如牛顿的万有引力,相联系的整体概念)的变化的认识论。库恩反复强调,把这些历史-批判性分析同知觉的精神发展的心理学研究联系起来是有益处的。
另一个例子更加与人有关,但同样也能说明问题。我们知道,在古典力学中,速度被认为是物体所经过的空间与时间的一种关系,而空间和时间的长短是两个绝对者。在相对论中,时间变成相对于速度的东西,因为速度获得了某种绝对性。另外,还有大家都知道的一个时间与速度的循环:速度参照时间,而时间的长短又只是凭借速度来测量。因此,爱因斯坦早就建议我们从心理学方面来研究这两个概念的形成(在知觉和概念方面),以确定是否存在着一种与时间无关的速度直觉。可是这种直觉,我们不仅在儿童身上看到,其形式是对超越的顺序直觉(它意味着时间顺序和空间顺序,但无任何有关时间的长短和所经过的空间的衡量),而且我们还能看到,时间的概念与知觉的建构迟早要参照速度。随后,法国的一位物理学家和一位数学家,阿贝莱和马尔沃作了一次有关相对论的介绍。在介绍中,他们想方设法克服时间与速度的循环。于是,他们求助于这些概念的心理发生,结果又采用了我们所取得的有关速度-超越的结果;此外,他们通过引入一台统计弹子数的仪器、一条对数定律和一个阿贝莱群,又找到了速度构成定理而避免了任何时间-速度的循环。当然,这不是心理学对物理学家的技术的一种贡献,而是对其认识论的贡献。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D.在A、B、C中指出的心理学同精确科学(逻辑与数学)和自然科学(物理学)的每一种关系都是认识论性质的,而心理学同生物学、社会学及其他人文科学的关系则在此之外还有技术交流。这完全不是一种偶然。如果人们参照科学是一种环形或螺旋形体系的假设(参阅第一章第六节),就会懂得主体构成需要全部科学合作的一个研究对象,同时也构成为这些科学发展所必需的认识源泉。从这样一个观点出发,心理学与边缘学科之间的合作可以是技术交流,而它与形式的或具体的基础学科之间的关系只能是认识论性质的,或者是同认识的形成与基础有关的那种性质。
但认识论的性质难道不是纯哲学的吗?这在某些学者看来就意味着超科学。我们无须讨论这一问题,只须指出:(1)今天,一切先进科学都不借助各派哲学来研究自己的认识论:(2)不管何种认识论,从某些观点上看,总是参照心理学的情况。然而,尤其在后一种情况,认识论者常常会以内省和统觉作为论据来判断心理学(因为每一个人,尽管没有受过这门学科的专门训练,都
自认是心理学家,而要懂得任何发生心理学解释的困难,则需要很深的技术修养)。
因此,一些心理学家、逻辑学家、数学家、生物学家等等在日内瓦成立了一个“国际发生认识论中心”,其宗旨是系统地研究各学科特有的认识论问题与可以阐明这些问题的、有关精神和认知发展的种种事实之间的关系。上述中心已经出版了二十来部著作,内容涉及逻辑、数学(数、代数结构及其世系、函数和范畴、空间等等)、物理学等的认识论问题,特别涉及本节A、B、C、中所谈到的那些问题。
十一、心理学的应用——基础研究与 “实用”心理学
心理学涉及人的一切活动和一切情境:教育、病理状态和精神治疗、心理卫生、劳动与具有几乎一切劳动形式(尤其是工业劳动)的消遣、个人的学业或职业的选择和方向等等。因此,科学心理学从一成立时起,就自愿地或被迫地介入到应用的问题,甚而就是其中某些问题促进了它最初的实验方向(反应的时间问题就是天文学家贝索在谈到他的合作者们在测量中的个人差异并在马斯可林从格林威治辞退一个在测量中经常平均迟缓十分之一秒的观察者之后提出来的)。事实上,心理学一直处于与医学略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它不得不在掌握实验知识、尤其是在掌握使应用能有相当把握的理论知识之前,就开始应用。从科学的观点和应用本身价值和观点来看,这是好还是坏呢?
A.从这两个观点的第一个来看,应用的考虑自然会提出一些如果没有应用人们就不会想到的新问题。假如比奈不曾要求在学校内开设弱智学生班,假如当局不曾问他按什么标准来区别一个仅仅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和那些智力迟钝或弱智的学生,他也就不会同西蒙一道制定并于1905年发表他的《智力测定量表》了。这是从此风行一时的智力测验的第一个具体成果。如果没有精神病理学多次向心理分析求助,我们这一学科即心理学有整整几章就根本写不出来。而且在这一点上,应用与理论结合得很紧密,以致诸如里博、P.雅奈或弗洛伊德的著作构成纯粹心理学的一部分,而不是人们经常称为“应用心理学”的一部分。尽管如此,心理学自然还有许多甚至越来越多的临床应用,在应用中,心理学家与精神病医生各有各的专门作用可以发挥。他们的工作又转过来打开了一系列未来前景,很可能为建设他们还缺乏的(对我们大家来说,也是严重缺乏的)并成为有关人性的一种完整理论的理论系统作出贡献。
但是,为应用而提出的问题常常有些变形,甚至面目全非,这也是不容怀疑的事情。这是因为为了根据实践提出的特殊问题去寻求直接效用,人们很可能忽视其他各个方面,这些方面从理论的观点上看是重要的,甚至对问题的特殊性的理解也是必要的。同时,对效用的考虑由于一方面受预定的应用范围本身的限制,另一方面受必须工作敏捷和选择最简便方法的限制,因而很可能导致这种限制、那种约束。比奈在构思他的智力测验时,就有一个绝妙的想法,即求助于一切最最不同的功能,因为他相信智力无所不在,智力构成一切认知活动的一种总的形式。但当人们随后问他智力是什么时,他却机智地答道“就是我的测验所测量的东西”。好一个明智的回答!但在用这样制成的测量工具所达到的理论认识方面却不免令人感到不安。相反,一位物理学家只是在对被测量物和测量物本身进行极为深入的理论思考之后,才测量一种能量形式。
实际上,几乎所有的智力测定都是从一个肯定带有限制性的公设出发的,也就是只测定结果或“成绩”,而不是测定产生这些结果的运算本身。当然在物理学中,人们可以从过程的结果来测定过程,但这是因为过程和结果是同质的,而且一定的过程必定引出一定的结果。相反,在精神生活里,同样一个结果可以通过不同途径去达到,尤其是一个运算结构,它是许许多多可能的结果的源泉。人们不可能从观察到的成绩去推断出这些结果,还需要了解隐蔽的运算机制。因为要判断一个人的智力,就必须达到这个机制。尤其是对判断来说,重要的不是主体现在会做什么,而是他在许多其他情况下可能做些什么。因此,人们远在知道智力由何构成之前,已“测定”了智力,而我们仅仅开始看到智力的性质及其作用的复杂性。然而,促进这些进步的并不是“应用心理学”提供的“测验”和其他数据,而是整个无利害关系的研究,尤其是出于那些如果只考虑实用的需要可能会完全忽视的、理论和认识论考虑的研究。
从应用本身的观点上看,这一捷径有着同基础研究的捷径一样多的弊病。谁都知道,在物理-化学领域里,最不可预料的应用有时是从纯理论性的研究中产生出来的。人们经常引用我们电磁学知识的无数应用作为例子,其根源都应在马克斯韦尔的方程式中去寻找。然而这些方程式却是在完全理论性的和很大一部分是形式性(对称的需要等等)的考虑的影响下被发现的。心理学当然不以此为限。但没有东西能证明心理学家与逻辑学家在运算结构的演变关系这方面配合的研究工作有一天不会比许多测验具有更大的判断与教育的重要性。当然,测验更容易操纵(考察作为运算的运算需要长时期的训练),但意义要小得多。
总之,就我们的领域而言,犹如人们就生理学等所说的那样,应该说不存在作为独立学科的应用心理学,但一切优良的心理学,不论在哪个部分,永远可以有预料的或非预料的应用。
B.心理学最重要应用或许是在教育方面。在此,有必要首先指出,现代教育改革者中有许多人曾经是职业心理学家或直接受心理学启发的研究者,如杜威和他的兴趣概念,还有狄柯利、克拉帕雷德、蒙特索利(她首先装作对儿童心理学一窍不通,但弦外之音却是她提供的是一种更好的儿童心理学,随后她又改变了主意)、弗里埃、维高茨基的后继者等等。其次,应该指出,实验教育学,这门在各国蓬勃发展的、其目的是以实验来检验各种教育学的假设和教育方法的效益的年青学科,在它仅仅注重事实材料和规律时与心理学无关,但一旦要理解并解释这些材料和规律时,就紧密地依赖于心理学了(完全如医学依赖于心理学那样)。
心理学在教育学上最为众所周知的应用,全都是属于差别心理学的应用,换言之,属于那些把一部分人同另一部分人区别开来的特征和才能的应用。首先有各种对于落后的或一时神经发作的学生的重新适应问题。这时应区分感情因素和智力因素,而在智力因素中,又应区分一般因素和纯学校性的抑制(数学、拼写等)。由于缺少时间或训练,老师自己往往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于是许多国家在学校中设置了心理学家的职位,他们取得了很大成功,尤其这些专家若接受过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双重训练。此外,在朗读困难等等或言语障碍方面有更专门的研究,矫正儿童发音的技术也已形成,当然不用说还有心理学家对生理有缺陷的儿童如聋哑、失明儿童等教育的帮助。在学业指导方面,也需要差别心理学的其他基本应用。同时,学校心理学家的作用由于当前许多学校组织系统都预设一些班级甚至有整整一个学业指导阶段而越发重要——在这一阶段学生和家长有某种选择的自由,但自然要根据充分深入的判断与预测才能行使这种自由,而充分服人的判断与预测一般都超越老师独自一人所能建议的。
但这只是心理学在教育方面应用的一个方面。它的主要方面,也是目前很少有人强调但在将来将越来越重要的一面,是关系到教学法与思维发展规律的适应问题。杜威、克拉帕雷德和狄柯利都曾经极力强调一种积极教育所必需要的兴趣与动机的作用。而且一般来说,人们多少相信这一原则,尽管其应用还微不足道,即儿童只是通过使他们能重新发现或部分地重建真理的指导和活动获得其基本知识的,而不是把现成的、完全消化的真理接受过来。但是,关于要获得的结构的展开和建构本身方面,现代教育仍处于经验主义和机会主义阶段,这种情况有点象今天的医学,但更象十七世纪的医学。而一种科学的教育心理学或许已经可以建立起来,它必将标志着教育科学与技术的未来阶段。尽管如此,某些迹象表明这一思想正在发展着。在苏联,已有一些教育心理学研究所在通过实验研究知识的习得,动作在习得中的作用等等。数学家几乎都对按照现代数学来改组数学教育表示关注。如果还有些国家在按照传统的教学法来教现代数学的话,那么这些国家正在作出巨大努力,以调和这些要求同发展心理学的要求。在美国,有一些物理学家离开了他们的实验室,为的是抽出时间给青年学生传授实验方法,他们中有许多人还使用目前的发生心理学的材料(例如日内瓦学派的著述)。
C.心理学应用的另一个广阔领域是精神病理学。精神病理学是一个医学领域,但心理学却不断参与其内。这是由于精神病医生变成了心理学家,或者由于他们同专门的心理学家合作的缘故。精神病理学甚至对于心理学本身也非常重要。那些献身精神病理学的伟大学者同时也是心理学的大师,如弗洛伊德和雅内。但在我们研究当代心理学的一般倾向时(第二节至第九节),很难把精神病理学看作一种特殊倾向,甚至很难把它看作是学科间合作的一个例子(如第十节中的例子),这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疾病可以比作由自然组织的一种实验。它的方法在于改变或排除一个因素(如失语症中的语言),然后通过临床观察或试验对这一自然实验的结果进行研究,并按照实验的不同倾向记录在普通心理学的成果之中。第二,病理学的分离一般是按照同发生心理学的整合相反顺序进行的。因此,几乎所有的精神病理学大师都不得不以有关发展的考虑来补充他们的学说(这正是弗洛伊德和雅内的情况)。于是,这些研究工作又回到以上所考察探讨的各种倾向的范围之内了。
相反,精神疗法的医学实践本身越来越感到和心理学家合作的需要。在某些国家,如美国,没有一个精神病院,没有专门的心理学家或临床心理学家的,不管它治疗的专门范围是什么。当然,心理学家是不管心理治疗法的,因为这是医生的事,他们甚至一般也不管心理分析。他们的作用是提供对诊断有用的心理学资料。在这方面有许多著作,有的涉及对精神病患者认知功能的测验或其他检查方法,有的特别研究主体的情感反应和人格。的确,运用那些所谓投射方法,如罗彻赫测验、T·A·T(主题统觉测验)等等,都需要相当程度的训练和丰富的个人经验。纯粹心理学家如穆雷和医生兼心理学家如以前的罗彻赫本人为此而发展的心理剧和种种技巧也是如此。他们的研究迟早会有助于建立一种现在还遥远的有关人格的理论。但是,这些研究需要用一整套实验工作来补充,而实验工作往往又与临床心理学家的繁重工作难以协调。除此之外,还需要一个今天似乎仍然异常缺乏的神经病学基础。
D.除教育和病理学之外,心理学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一般工作的组织之中。一方面,它可以根据个人的水平和能力指导个人,这是继学业指导之后进行职业指导的任务。但另一方面,在合格的个人被选定和安置之后,它也可以在个人或集体工作的组织之中,制定最经济的和最合人性的技术。所谓最经济的是指广义的节省不必要的劳力或配合不当的劳力;所谓最合人性的是指出于最佳的动机。由此产生了劳动经济学,这是一门新的专业,现在发展的越来越普遍了。另外,技术的进步自然会对这门劳动心理学提出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同时,在当代人及机器的制度下,它甚至要起一种不可忽视的作用:不仅仅起缓和这种制度的危险的辅助作用,而且在这制度所要求的人的新适应的机制中还起不可缺少的齿轮作用。
热衷于应用的心理学家们都不免要吹嘘一门还很年青的学科所提供的实际可能性,这是人之常情,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当前形势的非常有利之处是,一方面,工业家、商人、军人的头脑一般都不是朴素的理想主义,他们不断要求并鼓励这样的服务;另一方面,这些领域内的研究工作经常获得物质和财政资助。对研究工作的这些激励尤其因为经常出于与本章第十一节开端所述的类似考虑而更为可观。也就是说,所要求的这种把心理学应用于工业或军队等的研究随时由研究理论的研究者主动去决定,资助者连研究直接效用也不加过问,好象他们比别人都懂得心理学的任何一点进步都能导致预料不到的应用。许多有关信息或交流理论,有关调节及其平衡条件的数学结构等等的研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
至于职业指导必须符合实际要求,无论从寻求职业而不知自己的能力、也不知这种或那种职业所需要的能力的年青人的观点上看,还是从喜欢可控选择胜于单纯的经验主义的雇佣者的观点上看,都是很容易理解的。比较令人惊奇的和比较能说明问题的则是心理学能够为工业或在初看起来良知似乎能解决一切问题的人际关系方面,提供如此众多的服务。这里,我们可以举出几个确切的事例,如瑞士一家印刷厂或巧克力制造厂,它们通过对工作简单地重新组织,甚至改变工人日常劳动中要做的动作,从而大大提高了生产率。因此在以前一个内行人看不到有可能简化和配合的地方,对个人或人际行为作一番客观研究就能提出最起码的变动。它表明习得的集体习惯多么依赖于它们的历史,以致连当今最为普遍的调节与适应都没有采用。
E.简言之,当前心理学的应用非常广泛。如果说,某些应用涉及某些与民族的未来和现状有普遍和基本利害关系的社会活动,如教育或精神医学,那么,其他的应用也不断地以往往最预料不到的方式涌现出来。然而,由于一门应用心理学建立在理论的和实际上也很完善的心理学之上而越发牢固,许多国家都遇到了心理学家的培养问题和对毕业的心理学家称号的合法保护问题。但由于大学传统的原因,也由于政府的不闻不问,和在某些情况下医生害怕竞争,这些问题仍然难以解决。心理学讲座或心理研究所和一般的文学院哲学系之间还经常存在着的联系也起着延迟作用,而心理学的最有利阵势则在理学院或者还有社会科学学院(但同生物学的联系仍是基本的)可以看到。一种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建立综合科学、社会科学、医学和文学的跨院学院。但这一办法只有在这种学院能够在专业毕业证书之外授与硕士和博士学位并享有同其他学院同等自主权的条件下才是理想的。
然而,有趣的是,人们一旦放弃了还原主义的考虑以便在行为中达到心理现象的特殊性时,人们便走向了建构主义。也就是说,在设法解释新行为是如何形成时,人们在新行为不包含在先前的行为之中或由先前的行为预先形成的情况下,终于要引用部分是内生的建构。还有,一旦采用了这种建构主义态度,人们就迟早不得不求助于结构主义,也就是说求助于同原子论型的解释相对立的、带有自动调节或算子的整体形式的这种假设。
A.在这方面,从胡尔理论到托尔曼的理论过渡已经很能说明问题。胡尔的前提显然是经验主义的,当然不是斯金纳实证主义意义上的经验主义,因为胡尔不怕刺激S与反应R之间的中间变元,尽管承认它们是推论出来的。但是,他的意思是,获得行为的新东西完全来自经验的材料,因此来自于由环境提供的,其SR结合构成某种“功能复制品”的联系。但这些SR结合并不是以一种简单的相加方式积累起来的,因为形成的是一些胡尔称为“习惯的等级族”的结构整体,即一个已经形成的、为自身的习惯能成为一个更广泛的习惯的环节,也就是为一个新目的服务的手段,或者是一条最终构成一个新整体的锁链中的按顺序排列的一个环节。此外,主体的活动也没有完全被忽视,因为主体不仅重复他所获得的东西并按照反应R或刺激S的普遍化加以推广(胡尔已经预见到,刺激-反应组合的普遍化,但并没有加以运用),而且还分割和重新组合自己的反应,或促进它们接近目的(目的梯度)。但从原则上讲,主体学习的东西已经包含在客体之内,所以建构主义是最低水平的,因为它只是“复制品”的建构。
相反,托尔曼却给我们带来了两个显著的新东西。一方面,环境不再被视为由主体学习去逐个“复制”的一些独立片断所组成的一个整体。它一下子被主体组织成托尔曼称为“记号-格式塔”的有意义整体。记号-格式塔这个词本身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有“格式塔”,就是说,比如从空间组织和要通过的路线的观点来看(在有关学习的这些理论中,很长时间以来主体一直是驯化的白鼠,尽管它是已经失去啮齿行为本质的相当蜕退的动物),有结构成的整体;但也有意义,这就超出了联想主义并表明所知觉到的特征不仅结合到主体的可能动作之中,而且还与之同化。另一方面,托尔曼在学习中引用主体的基本活动,即连续的预测(期望)。预测当然是先前同化的结果,但却表明积极的和经常的普遍化,而且不局限于把同一反应用于相似的刺激,或相近的反应用于同一刺激。
从解释的观点来看,这些有关初级学习的理论除了以上已经探讨过的(第二节,C),胡尔和费彻那所研究的逻辑形式化之外,还导致了三种研究,这些研究因其普遍和现实意义值得在此一提。首先,布鲁斯和莫斯泰勒提供了学习的一个概率图式:已知以某种参数为标志的某种情况,人们在认识某些规律的前提下,就可以从中推论出,某种反应根据某种可计算的概率必将产生。这还只是以计算方式对事实状态和观察到的规律的翻译,还必须说明这些概率的原因。在这方面,哈罗提出了一个重要看法,他把对一个特定反应的学习同他称为“学会学习”的一般行为区分开来。而这确实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因为如果没有一个内在逻辑推动主体把外在材料同化到他的模式论之中,同时又使他的模式论适应于外在材料的多样性,人们就看不出新东西从何而出,而且只要人们不懂得对新情况是如何适应的,那么说什么满足需要或削减需要就只能是目的论的解释。第三,在一篇对学习理论的整体研究中,阿波斯苔尔恰恰注意到哈罗的这个“Learning
sets(学习集合)”概念,他得出了一种学习的代数,其基本算子引起了主体的结构性活动这一问题。
B.事实上,这里提出的是一个先决问题,而人们正是这时开始认识到它是相当基本的问题,因为过去研究的对象不是正处于生长期的儿童,而是白鼠这一退化的动物,所以人们很少想到它的重要性,这个问题是:学习是构成初级现象并解释精神发展的呢,还是发展服从于它自身的规律,而学习在个别和非常限定的情况下只构成发展的一个多少是人为的分割部分(而这在一生中任何年龄都是如此,因为至少在职业方面,发展一直持续到衰老)?大多数有关学习的理论暗含的公设自然与前一种说法相符,而这与全部当代生物学的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当代生物学把现象型反应看作是基因型或基因联合的“反应常模”的结果,基因型或基因联合的组织作用还与环境影响经常有相互作用)。相反,后一种说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它深刻地改变着问题的已知数。
如果发展确实先于学习并支配学习,这丝毫不意味着有天生的认识,或不通过学习而获得的认识,而是意味着一切学习,除包含外在材料S和可观察到的反应R之外,还包含着一整套动态协调,其逐渐平衡构成一个事实上表示一种逻辑或代数的基本因素。
因此,日内瓦国际发生认识论研究中心给自己提出了两个问题:一、什么是对逻辑结构的古典的或专门的学习方式?二、一切学习,甚至对偶然的或任意的材料的学习,是否都要求逻辑?在这两点上,在那些运算结构处于不同阶段的儿童身上所做的实验结果已是相当清楚了。首先,对逻辑结构的学习(分类的包含等等)并不从外在的加强(根据结果而言的成功或失败)——这是唯一被胡尔常常引用的因素——开始。而是建立在对先决的逻辑或逻辑结构的推广与区分之上的:比方说,当人们发现到一切A都是B,但一切B并非都是A时,那么,B就比A多(包含的量化)。这种发现并非在给予回答之后简单地数一下B和A获得的。但如果人们从非分离的两类C和D的交点出发,理解就会容易一些,因为有些物体“同时”既是C又是D这个事实导致人们承认A<B来自AB<B。
当前,把学习从属于发展的这个假设启发了一系列有关保存概念的获得等的研究工作。这项工作是在英海尔德、辛克莱和博维特,以及在蒙特利尔的洛朗多和皮纳尔的领导下进行的。方法是把发展分析视为决定性的因素当作学习因素来研究,尤其是由一个运算结构过渡到另一个运算结构(或过渡到同一结构,但由于内容不同而有差距)时。这样一种假设或许应该在行为的各个层次(感觉运动的、符号学的或表象的等等)分别进行验证。但它的价值很可能是普遍性的,因为人们经常可以在感觉运动性的学习中注意到其完整倾向依赖于发展阶段的某些组织“形式”的作用(例如,一个学骑三轮脚踏车的三岁儿童可以在学会蹬满整圈之前使他的双腿作半圈的摆幅运动)。
至于学习的逻辑——以上所引的阿波斯苔尔的著述就是有关
这一课题的研究之一——马塔隆曾经能够证明,即使在偶然的学习中,选择也不仅取决于所观察到的结果,它同样也取决于主体连续动作的组织,因此策略含有一种在每一情况下都取决于主体的运算水平的逻辑。
显而易见,这些解释必然这样走向建构主义,因为不断要制定新的而且是结构主义的协调,因为这些协调采取的方式是运算逻辑的形式。研究一下古典的学习理论以何种代价才能同这些新倾向协调是很有意思的。胡尔的一个门徒,贝尔利纳,在一篇有趣的论文中,在他证明学习一个顺序系列要有一个“计算器”,即一个先决的顺序结构作为前提——这与先前的解释完全是一条线路——之后,对此有所说明。他曾经指出,要阐明刚才所指意义上的运算结构,必需引进下列三个附加物,其中后两个对胡尔的概念化有相当大的改变;(1)被胡尔所预见但未被他运用的刺激——反应的普遍化;(2)在复制——反应之外还有改变性的反应,这就等于我们的“运算”;(3)以一致性、非矛盾等因素或惊讶等因素为形式的内在加强,这就等于逻辑平衡的概念。
C.学习的问题构成生物学和心理学共同研究的一个领域,而学习逻辑的介入与生物学精神毫无相反之处,如果把这一逻辑设想为在没有导致通常称为自然逻辑的那些精神和反射的内在化之前,对动作的总协调、自动调节和自动修正的话。
但学习涉及到另一个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都感兴趣的问题,这就是对“学到”的东西的记忆或保存问题。生物学家所说的记忆,意义非常广泛,可以一直上升到免疫。当一个细菌受到抗原素打击时,它产生一种使它免疫的抗体,这时,或者是一种带有淘汰等等的遗传变异,如果人们不称之为记忆的话,或者是获得的反应(通过抗原结构中某种铸模),在这一假设之下,它们的保存可以被称为“记忆”。
在当前研究工作的情况下,必须区别三大类记忆,或者更确切地说,必须赋予记忆这一词三种不同意义,于是重要问题之一便是它们之间的关系。(1)首先是我们可以称之为“生物学家所说的记忆”,它是在个人一生中对一切习得的东西的保存,而不仅限于在行为(条件作用、习惯、智力等)这个层次所习得的东西的保存。(2)第二是只与行为相关的记忆,但这既关系到感觉运动性模式,如一个习惯模式(因此是作为动力性重复的习惯本身)的保存,甚至对“运算”(同一、系列等)模式的保存,也关系到以认识等为标志的本义的“回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称之为“广义的心理记忆”。(3)最后是可以称为“狭义的心理记忆”的那些带有对过去显明参照的行为,其可观察的材料尤其是:(a)对眼前一个物体的认识或知觉,但作为以前已经被知觉到的物体来认识或知觉,和(b)通过图像-记忆对一个非眼前的,但作为过去已被认识而再现(通过精神图像、语言叙述等)的物体或事件的回想。
如上所述,不同程度地按照上述三种意义去理解的对过去的保存(非遗传性的),事实上提出了两个非常不同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都与心理学家有关,只有第一个与生物学家有关,但第二个事实上却紧密依附于第一个。这第一个问题可以称之为对模式的保存问题,也就是说,对可重复,可应用于重新发生的情况,甚至面对新的、但在某些方面与先前情况相同的情况下可推广的整个有组织的反应总体的保存问题。第二个问题只涉及“狭义的心理记忆”,它是记忆——图像的保存问题。对此人们可以观察到记忆——图像的固定和回想或追忆,但所知甚少。所以有些学者如雅内曾认为回想实际上是历史学家那种方式的重建(“叙述行为”),而另外一些学者如弗洛伊德则认为一切记忆在保持时期都是储存在“无意识”之中的。
然而,在这两个问题中,第一个是独立于第二个的,而第二个则在很多情况下,很可能总是与第一个有关的。关于这两点的第一点,我们再说一遍,一个模式就是按照一种普遍化(既使情况相同)而重复的一处活动的表达,一个记忆在于在实际中或在思想中重新找到一个特殊的物体或事件。因此记忆的保存提出一个特殊问题,而模式的保存则与模式的存在本身是同一回事。同时,保存时间的长短完全取决于模式的运转,它由自动保存或自动调节来延续,并不需要在特殊的记忆中被承认或追忆才延续。一个动作性习惯固有的动作,如下楼梯的动作,就是这样通过动作的组织本身被保存下来的。一个共同的智力模式,一个三段论或蕴涵也是这样,不需要在每一推理需要时通过特别记忆来回想才重新得到应用。
这当然不是说模式的存在就没有问题,但那是些形式和组织问题,而且只要问题能够解决,就没有单独的有关模式保存的问题,除非再次引用曾经主导这一形式的反馈或调节,因为模式的每一运转都激活模式的组织。所以说没有模式的记忆,因为对一个模式的记忆就是这一模式本身。当生物学家按我们以上区分的三种意义中的第一种使用“记忆”这个词时,他们实际上提出的是有关习得物组织的一个大问题。同时在谈到非遗传性信息的保存时,他们使我们有希望发现,但在现象型的领域内,同遗传性信息编码组织机同的组织(由此产生对这一假设的兴趣,即RNA的完整性对这一获得性信息的保存是必需的)。
因此,从心理学观点来看,习惯模式和智力模式的保存问题与它们的组成问题是一个问题,这一点我们在讨论学习时已经谈过了。相反,“狭义的心理记忆”问题包含着一系列困难,而且这个问题当前正处于蓬勃发展时期。首先应该指出,认识记忆(上述定义的)和回想记忆在层次上有很大差别:第一种记忆从无脊椎动物,甚至低等动物身上就能观察到(因为条件作用的前提是对刺激的认识),而第二种记忆似乎与符号功能(作为表现性象征的心理图像,以及语言)相联系。因此,人只有一岁半到二岁以后,还有在类人猿那里,才有这种记忆的可能。但在这两个极端层次——人们一般只考察这两个层次——之间,日内瓦的研究者们曾经强调在儿童身上有一种中间形式:复原记忆,即用同样的材料重新构成一个轮廓,这包含着某种对记号的复认,但同时也构成一种回想,只不过是以动作而不是以记忆-图像表现出来的。这种复原记忆在模仿本身中得到了最简单的表达,因此可以认为至少从鸟类开始(很可能还有蜜蜂)就是以这种形式出现的。
至于记忆是如何保存的问题,这方面很可能总有某种复原的成分(至少在事件的先后顺序上)。这一点,尤其是一直到验证前被主体当作真的那些假记忆和认识到的那些一般总朝向最大可能性的证据的不准确性就是明证。但彭弗尔德在一些惊人的实验中已经能够证明,用电刺激颞叶可以恢复记忆,这就证实了某种保存,而且与假定的复原部分并不矛盾。
事实上,记忆(狭义的)的低级形式总是同模式的某种保存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习惯与感觉运动性智力不断包含着对有意义标记的认识,这时认识的记忆显然与模式相联,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它构成模式的形象的或可知觉的一面。复原记忆则与动作结合在一起,这就重新对某些模式显示出意义。至于处于以表象或思维为特征的高层次的回想记忆,它很大一部分是从动作模式中解放出来的,但我们可以寻思它是在什么程度上与智力模式联系在一起的。总而言之,记忆的情况同学习的情况一样,它使得可以区分出在这类研究中的正在生成的一部分倾向。一方面,对记忆的研究不能同对发展的研究分开,因为回想记忆没有任何先天的东西,它是和表象的条件——符号功能——结合在一起“建构”的。有许多心理分析学家确实把这一记忆的位置提早了许多,但这是一种未被大多数儿童心理学家所采纳的意见,而且某些专家认为,我们之所以对我们的出身和第一岁没有任何记忆,这主要不是压抑而是因为那时还不存在任何能够固定记忆-图像的表象工具。另一方面,也不能把狭义的记忆问题同模式的保存问题分开。
八、心理发生结构主义(动物与儿童)与有关智力的理论
很可能心理学的未来主要要靠比较法和心理发生方法,因为只有参与动物和儿童行为的形成和行为机制的形成(在期待研究植物的前知觉与运动之前),才能理解成人行为的性质及其机制。但人们用了很长时间来理解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普遍倾向的东西,因为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儿童看作只学习在一个完全有组织的外在世界里事无记忆下的东西,尤其是成人教给他们的东西。然而,儿童给我们上的两大课是:一、世界只是在构造物体、空间、时间、因果关系,同时又构成一种逻辑的一步一步地重新创造了它的组织这种条件下,才是有组织的;二、人们也只有重新构造老师的思想,才能从老师那里学到一点东西,如果没有这一重新构造,思想既不会固定在智力里,也不会固定在记忆里(就如我们刚才所看到的,这两者密切相关)。总之,儿童心理学告诉我们,发展是天赋观念论和经验主义之外的实际建构,而且是一种结构的建构,不是孤立的习得物的相加性积累。
A.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动物生态学或动物心理学的演变经历了与儿童心理学非常类似的阶段,但这对前者或者后者都未产生任何直接影响,因为动物生态学主要是动物学家的事情。动物心理学经历了一段孤立的观察之后,按照联想主义启发的严格规则(学习理论)进入实验室,然后产生了所谓“客观主义”学派,其客观性在于把研究重新置于自然本身之中,也就是说置于机体X环境的不可分离的复杂体之中,但以系统的方式进行分析。由此重新发现了本能,但带来了大量新事实,说明了本能的复杂性。最后,继这种自然的动物生态学的创建者一代而来的是新的一代,他们不相信纯粹的天赋性,并通过强调结构的建构,而不是单纯的预先形成概念,在先天性和练习的复合体中去寻求解释。
然而,儿童心理学也经历了几乎相同的阶段。在孤立观察阶段,因此也可以说传记阶段之后,人们对儿童进行各种各样标准测验,主要是为了取得有关发展机制本身的看法,而不是概念。在这之后特别是产生了临床研究,它把儿童重新置于其生命与活动的背景之中。在这里也是一样,人们尤其强调的首先是神经系统的内在成熟因素(吉塞尔和瓦隆),然后自然是动物所无的、以延续的教育遗传形式出现的一般社会因素。最后人们强调的是,同时超越成人的机体因素与动作的结构的建构本身。
再就动物生态学而言,但不上溯到它的最初阶段,应该强调的是劳伦兹和廷伯根的客观主义所引进的一个中心思想:这就是与对外在刺激的任何“反应”有所区别的机体自发活动的概念。这种自发活动,阿德里昂早已证明了它的存在,而且一直到新生婴儿身上都能找到明确的等同物。另外,人们(高黑尔、格拉汉、布朗)早以把反射设想为从总的节奏运动开始分化的产物,但客观主义至少证明了其中某些运动的自发特征。
至于本能,客观主义提供了对人类心理学本身非常有启发性的分析,因为它使我们能更好地判断智力与有机生命的关系。倡导人廷伯根、劳伦兹和法国的格拉塞,都强调本能的基本特征是先天性,但并不因此而忽视环境的必要合作。本能行为首先以同机体激素变化相关的、引起**的倾向(求雌性,寻找筑巢的地方等等)为标志。然后开始实现阶段,但由遗传的“有意义标志”为指引:雄性的一个红斑点(在刺鱼身上)指引雌性,但却引起其他雄性与保卫地盘、巢窝相联的好斗性;看到物体可以有助于这个巢的建筑等等。需要指出的是,标记(IRM)并不总是按照一个恒常顺序激起动作,但在这一层次人们已经观察到某种与外界情况相联的适应灵活性。例如,格拉赛曾把白蚁的“stigmergies”或标记描述成一个物质球,它一旦大到某种程度,就开始变为柱子、天花板等。但白蚁巢的建造程度却是变化不定的,因为每一阶段的结果可能引起其他几个阶段,而不仅仅是一个。另一方面,本能实现的线路一旦大体上被IRM确定之后,随之而来的执行行为在各种不同实施中很快就不相同,这时就留有临时编作或后天习得等的暂时适应,而不再是遗传程序的固定展开了。
鉴于从某个阶段开始的这一新的部分适应与先天指引的混合,又由于现代生物学修改了有关现象型与遗传型关系的概念,新一代的动物生态学家在谈到先天性时极为谨慎,他们爱用“我们以前称为先天的东西”来表达先天性。勒尔曼等学者都曾强调从本能行为初始阶段开始的练习的可能性。这样,经验X成熟过程的相互作用似乎比古典著作所设想的更为密切。维奥德曾说过,洛伦兹的本能概念是一个事实上从未实现过的极限概念。
因此本能似乎包含三种要素:一是组织与调节作用——它是一切遗传的条件;二是或多或少是详细的遗传程序;三是每个个人后天习得的适应或调整。当高级灵长类动物和人的本能显露时,正是第二种要素的减弱或消失,但组织作用和适应性调整依然存在,它们构成智力的两个基本条件。努力同时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征服外在的物体,另一种是意识到和重建动作的组织或总协调的内在条件。
B.对儿童心理发生的研究尤其使我们可以进行分析的,正是智力结构的这种建构。目前许多国家按照不同倾向正在紧张地进行着这项研究。因此有必要谈谈其中几个最主要的倾向。
首先吉塞尔和瓦隆强调神经成熟的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因素,人们在最初的感觉运动层次上就能看到它的效果(例如,在使视觉与攫握的成为可能的锥体束的髓磷脂化中)。但越向前发展,神经成熟(至少延续到15-16岁)就越局限于开放一些可能性,但不作程序上的确定,而可能性只有在其他因素的参与下才导致种种现实。瓦隆尤其强调姿势或加强系统成熟的作用。这种系统尽管和瓦隆视为一种积极因素的感情作用有密切关系,却为思维的图像方面(图像等)作准备。
那些持有精神生活可以还原为机体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混合体这一明确的或暗含的思想的学者们时常依据的第二个基本因素是周围社会的作用:瓦隆,古老的维也纳的学派(比勒),特别是当今具有维高茨基传统的苏联心理学家们在提供有关的许多重要事实方面都作出了贡献。但另一方面,人们曾指出同样有意义的两点。第一点是儿童只在能同化成人影响的范围内,对成人的影响有感觉。布鲁纳确实认为,原则上,人们可以教给任何年龄的儿童任何东西,但在一次有关这一主题的讨论会上,一个反驳者询问他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能教会一个既非物理学家又非数学家的邻居懂得相对论。当他回答说要“三至五年”时,反驳者说:“我同意,但如果从婴儿开始,或许还需要多一二年的时间;即使不算这些,三四年的时间又把我们带回到阶段的问题上了”(阶段的连续可以加快,但不能取消)。
第二点是,除了成人对儿童的社会化之外,还有儿童之间的社会关系,而这种关系只是逐步发展的。尽管过去有关儿童语言的自我中心论述没有赢得各方面的赞同,思想必须非中心化这个概念则依然存在,因为它在社会关系方面(共同行动、集体游戏等),在思维结构方面都是可以检验的。
第三个通常引用的因素是实验在智力发展中的作用。这个作用是不可缺的,也是被大家所承认的,但应该加以一种必要的区分。的确,一方面有可以称之为广义的物理实验,也就是加作用于物体,用抽象方法从物体本身(颜色、重量等)获取有关物体知识的这种实验。这是人们通常想的也是经验主义唯一重视的实验。但另一方面还有在推理操作出现之前起着重要作用的可称为逻辑数学的实验:它也是加作用于物体,但不是从物体本身而是从这些动作本身中获取认识。比如,当儿童调换物体的顺序,重新计数以验证可换性时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这时顺序和计数都出自动作本身。有人对这一区别提出异议。他们认为,比方说,顺序和数字都是在物体之中的;然而问题在于弄清楚谁把它们放在物体之中的,是主体的动作呢,还是物体的物理性质本身?
无论是这一区别,还是对在语言之前构成的、因而独立于语言之外的感觉运动性智力的直接研究,都使人们认为智力的、尤其是逻辑-数学的运算产生于动作(譬如集合),并由内在化的动作(加法)所构成。这些内在化的动作因为表达了最一般的协调(集合联系并不仅适用于物体,也适用于几乎一切动作的协调),所以成为可逆性的(与加法相对应的是它的反面,即减法)。但对运算的研究尤其表明运算从不以孤立状态出现,而总是彼此密切联结形成总的系统,其表现为分类、系列、数字串、一一对应或一多对应序列、钜陈序列等等。从逻辑的观点来看,这些总体属于“群”、“网”(格)、“体”、“环”等众所周知的结构,同时心理分析表明这些结构事实上是“自然的”,也就是说它们是运算本身自发地构成的,而且是从各种不同“群”的较基本的结构出发的。
因此,除了人们通常用以解释发展的那些成熟过程、社会生活或实验等因素之外,还必须考虑动作的协调这一因素。这个因素是非先天性的,但却在动作的功能性展开本身的过程中得到确定,它可被称之为平衡因素。它并不是格式塔意义上的一种力量平衡,而是生物学和控制论意义上的一种自动调节,也就是表明智力同我们今天所知道的关于有机生命所特有的各种生理常数稳定性的东西之间本质上联系的一种因素。此外,这种意义上的平衡是建立在主体对外在变化的积极补偿之上,这就导致了对可逆性的因果解释,而可逆性如果没有这些,就只能构成运算的一种纯逻辑性的特征。
这一平衡因素还解释了在结构的建构中所观察到的各阶段的顺序特征,同时也提供了各阶段连续的概率解释:某一阶段S在发展初期并不是最可能的,但一旦在S-I阶段达到了平衡,它就“变成”最可能的了。因为,一方面,在S-I中所获得的东西对于S的建构来说是必要的;另一方面,所达到的平衡只涉及一个限定部分,因此是不完全的,并为新的不平衡,即解释S-I过渡到S的新的不平衡提供了机会。
C.就有关智力的理论而言,以上这些看法似乎导致某些不难意识到的结论。第一,智力远比主体意识到的各方面要丰富,因为意识只认识智力的外在结果,除非通过系统的和回溯的思考工作,逻辑与数学使结构形式化。这些结构的自然根源早已包含在现实的智力之中,但逻辑和数学一般不考虑它们的根源。至于一般的主体,也只是在智力的成绩上认识这种智力,因为他看不到运算结构,就象他也看不到自己的行为尤其是自己的机体所特有的几乎一切机制一样。因此结构的存在要由观察者来发现来分析,但主体并不知道它们是结构,他只认出自己所运用的、结构的特殊运算(而且还不是全部运算,因为他不断地无意识地运用“结合性”和“分配性”,而可换性也常常是这种情况)。
因此,结构主义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才被人们接受,而且还是作为一种其可能结果远没有全部达到的倾向,这是不足为怪的。智力的联想主义理论仍然是原子论的,摸索论试图通过多少是偶然的试验和根据结果事后对试验的选择来解释一切,就如同本世纪生物学在发现调节系统之前所作的那样。德国的思维心理学直接采用某些逻辑定律,但它没有看到在逻辑-数学和心理学双重观点上的整体结构问题。斯波尔曼的“精神发生”(《noogenese》)阐明了某些运算(关系和“相关”或双重关系的推论),但没有看到结构。格式塔心理学发现了结构,但试图把一切结构统统归并成一个标志着知觉和低级认识功能特征的、并不适用于智力的唯一类型。要揭示智力结构的特殊性,就必需有发生心理学的研究并对儿童和少年所经历的各种前运算和运算阶段有所阐明。
但这种结构主义只构成心理发生分析所提供的两种服务之一。另一种服务与建构主义有关,但也并非不重要。智力的运算结构不是先天的,而是在最优越的社会环境里,在生命的前十五年中,艰苦地发展起来的。如果说运算结构不是在神经系统里预先形成的话,那么它们也不是在只需发现它们的物质世界中形成的。因此它们是一种按阶段进行的实在建构,在每一阶段上,首先要重新建构在前一阶段获得的结果,然后加以扩大,进行新的建构。神经结构充当感觉运动性智力的工具,但后者建构一系列新结构(恒常客体、移动群、实践智力模式,等等);思维运算以运算所由生的感觉运动性动作作为依据,但以表象和概念重新建构在大大扩展最初的一系列结构之前所实际获得的东西;反射和抽象的思维把具体领域置于假设的和命题或形式的演绎领域,重新结构最初的心理运算。而在创造着的成人身上,这种不断的建构活动无限地持续着,正如各种思想形式,特别是科技思想形式所表明的那样。
九、抽象模式
在按照当代心理学的主要倾向所提供的解释类型(或它们拒绝采用的类型,如实证主义的情况:第2节)研究了这些倾向之后,现在该做一个阐明以上所说一切的相当基本的评价了。但让我们以从前面所看到的当中吸取教益作为开始吧。
我们不想过分地去推论,但我们可以说,所列举的一切运动在各种各样名称之下,在这一时刻或那一时刻都不得不部分地采用建构和结构思想。在过去,人们经常遇到一些解释方式,这些方式承认发生但不承认结构(如联想主义),或承认结构但不承认发生(如思维心理学)。但或早或晚,每一运动都遇到了这两种要求。斯金纳是不要理论的。他在输入与输出的安排中,也设法使其鸽子的活动达到最大限度并看它们建造工具结构。不坚固的结构吗?很可能,但这已经再不是简单的联想了。有机论者、物理论者、社会心理学家、心理分析专家、“行为论”专家、发生心理学家,他们或多或少都明确地、以极不相同的形式寻求建构和结构。
然而,现在需要强调的一个新事实是,几年以来,被以上提到的几乎一切学派所引用的各种不同的具体模式中或早或晚都以数学、控制论、逻辑等性质的抽象模式来表达,这就总的来说加强了走向结构主义的倾向。我们在讨论有机论(第三节)时已经看到了这方面的第一个例子。如条件反射,这个最初本质上是联想主义的具体模式,后来变成一个同时包含网的代数结构,或然性顺序以及同邻近系统有联系的“从属偶然网络”了。格式塔论的物理主义自然变成了场的方程式,但也被列文及其继承者延伸成为一种主观性强于数学性的拓朴学和向量模式。社会心理学以各种各样的代数-概率模式或图形等来表示小群体的结构。心理分析也有一位抽象理论家,即拉帕波特,他肯定会(如果他不是过早地被夺去生命的话)沿着更加精巧的唯能论这个方向(而他在恒常的精力贯注方面已经参照了达朗贝尔定理继续他的研究工作。有关学习的理论导致了一些或然性的和代数的设想,而智力的发生心理学研究自然应用了普通代数和逻辑学。
但是,显而易见,心理学在这些不同章节里所运用的结构是因领域的不同而不同的。这种差异倒是充满着希望的,因为在尊重差异和从这一结构可能过渡到另一结构的情况下,迟早会有结构的协调问题发生。然而,从这样一个变化与互反性的系统中很可能产生出今天只是作为理想的心理学的基本统一。
A.抽象模式就这样成为心理学一切领域中多少是常用的模式。为了从单纯心理学的观点来加以研究,人们出版了专门性杂志,还经常举行讨论会。因此人们不免要问,这一倾向从何而来,特别是它将把心理学的一般解释方式引向何方,在心理学对它所发现的事实的反应方面,这些解释方式构成这门科学的精华。
在其根源方面,抽象模式首先只是产生于对规律的精确陈述所作的一种能达到数量和质量上精确性的努力:费彻纳的对数规律或胡尔最初的一些学习规律只是处于这种抽象的第一阶段。一旦有许多规律要协调,就需要有一个总的演绎。胡尔随后在其形式化的系统中所达到的正是这个层次。但是尽管人们时常滥用模式这个名词,直至把心理学运用的全部推理都包括进去,可是只有当它有一个比所研究的实验领域里所考察的规律更加普遍的框框和一个不仅能列出公式和提供预测的可能性,而且还能在模式的运算变化与需要解释的现象的实际变化相一致的情况下提供一种解释源泉的框框时,这一名词才获得其充分意义。比方说,韦伯-费彻纳法则的一个概率性模式就是解释性的,如果一个其连续可能性只能成倍增长的记录机制(相遇等)与主体评价的相加系列相符合的话。
但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要讲抽象模式呢?它的主要目的不是要和需要解释的具体机制合而为一吗?而且在心理学解释的一切可能方面(有机论、社会相互作用、行为的连贯等等),人们永远只遇到一些非常具体的因素,似乎只要把这些因素列成方程式便能达到所寻求的因果关系。这是因为在实际中,人们不断遇到要在各种各样中间变量中作出选择的必要性——实际上是作出结论;同时也因为在人们可能需要一个相当确切的假设性解释以指导继续研究时,由于缺乏数据,使这一选择变得困难或不可能。这时,抽象模式的巨大优点就是能从假设采用的观点中抽取充分的必要条件,并能以相当普遍的形式把条件表达出来,而且因为是抽象的,所以能适用于许多不同的具体实现。换言之,抽象模式不是与心理学所需要的、心理学继续研究中仍将建构的具体模式毫无关系,它只不过覆盖了许多可能的具体模式,因而在因为形式化不得当甚至表达不得当而过于一般的假设与经过分析随后能成立的并能经受实验检验的特殊假设这二者之间构成必要的中介。
B.此外,在抽象模式实际运用方面,以及现在应该从心理学一般倾向的观点给予抽象模式的解释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确定抽象模式对所研究的现实的客观的、也可以说是本体论的适应程度问题。当然,对注重可观察之物的实证主义来说,抽象模式达不到“实在”,因为“实在”在可观察之物之外便失去意义。因此,跟一切逻辑-数学结构一样,抽象模式只构成一种方便的语言,其方便性表现在从主体的观点来看的简单性和它具有导致预见性的能力。但这时预见的成功与模式运用的实验规律有关,而并非由于模型可能有的表达一种根本达不到的隐蔽实在的属性这种能力。相反,对于那些相信有一种超越可观察之物的实在和有因果解释之可能性的人们来说,抽象模式只有在提供能说明可观察之物的、有关实际的但仍然是隐蔽的过程的看法,并因此有利于解释时,才有意义。然而,在这一意义上的解释性模式之外,还可以从这第二个观点,设想一些仅仅有利于简便的和习俗的表象的模式,但这是在没有找到好的模式之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临时表象具有启发价值并导致更为适当的模式。
有一个例子很能说明模式的这个真实率问题不仅是一个理论性的认识论问题,而且还确实起着实际作用,这就是“正常的”或高斯的分配曲线这个极为简单的例子。不久以前(至多一二代人),心理学家还依然从智力或能力如同身材那样“正常地”分配于所有同质的人群这一先验概念出发。这是一种实在论观点,丝毫不是唯名论观点,但不知不觉中,习俗主义进行了报复。也就是说,由于缺乏客观的计量单位(见第一章第四节B,b),显然(心理学实验从来只提供顺序关系)人们不得不任意选择一个度量,于是人们总能设法看到事先设想的或期望的“正常”分配。然而,专为描述“可观察之物”的“方便语言”有所不足的最好证明,就是人们开始考虑在序数的可观察之物与部分是任意的尺度之下所发生的东西,以便确定“实际上”分配是否是正常的。人们作了许多有关度量的研究,可是布特在1963年却搜集了一些纯心理学的指数,趋向于证明在智力水平分配方面,曲线的低端看来要比另一端占据着更多的位置。
在能作为解释性的模式领域里(一条“正常”的曲线还包含着对它自身解释的寻求,这对它多少带有系统性的例外更是如此)。总的倾向自然不是停留在被认为是非常方便的图式,除非为了阐述的圆滑方便起见,而且由于第二节中所指出的理由,很快就有过渡到因果解释的趋势。
C.如果从这个观点来研究抽象模式的作用的话,人们就该看到这种作用始终在于促进结构主义,而且正是在人们力求模式同主体的精神生活或行为的实际机制相吻合的情况下促进的。尽管如此,还是有一些模式在原则上可能带有原子论的性质,如因子模式和某些随机模式。
因数分析产生于简单的计算方法:关联的关联或四分体差。它的目的最初只是阐明直接定性分析所漏掉的“因素”。但是谁都知道,首先,人们不总是立刻明白这样找到的“因素”与什么东西相符合,或意味着什么,如著名的G因素或“普遍的努力”因素曾先后被当作智力本身的表达或计算的赝象。其次,因素的意义部分取决于所选择的试验,这是相当清楚的,而如果人们比方说把空间因素归属于感知因素而不归属于数字因素,这可能是出于选择了更为象形的而不是运算的试验的结果。这倒并不取消事实的意义,但却表明事实是同预先分类连在一起的。因此,人们就试图建立“因素的等级”或包含总的分类并证实得到的结果的体系:这正是朝向某种结构主义的一个方向。
随机模式可以有各种各样。初看起来,它们出现在某些相当带有原子论的情况之中。但一旦人们想从行为的观点评价它们的意义时,人们就不得不致力于或然性的认识论研究,从先验概率、频率和主观概率这三种观点,尤其是从概率与先后的历史顺序(顺序检验、马克夫链条等)之间的关系这个观点致力于一种有关的认识论。因此很明显,一个随机模式一旦被置于它的普遍的理论背景之中,它就带有一系列超越分散的事实并含有某种结构主义(不管是有关知觉或条件作用等等)的立场。
在这一方面,从一般的概率论模式到属于决策论或信息论的更为专门的模式的过渡是不明显的。这些专门模式在运用的概念方面给自己的概率论基础增添了越来越结构化的层次,以把主体的反应系统化。比如,把一个信息模式应用于知觉时,人们就不得不确定,在相同要素或相同等价关系的重复导致有意义的对称,而不是象一个演说家不断重复同一内容那样导致简单的同语反复的“良好形式”时,将如何去看待“多余信息”。还有,把博奕论应用于感知恒定,必须在“超恒定”(参阅第4节B)的情况下,确定把错误颠倒成正面的以免有反面错误的那些“决策”事实上是如何进行的,这就引向一种通过主体的积极补偿,尤其是预先补偿的平衡化概念,而不是一种力量的平衡,而这就导致整整一个结构主义的设想。
至于“图表模式”,人们可以把它们作为在观察者本人思想中联系主体的连续反应的一个又简单又方便的工具来使用。但很显然,一旦以纽结和箭头标志的关系与主体自己建立的关系相一致时,模式就具有完全不同的意义。从这第二观点来看,图表则描述一种人们尤其可以研究其开与关、内在平衡、向量规律等等的整体结构。
空间或几何模式导致两种结果。在某些情况下,它们所描述的正是主体的空间本身,这自然导致高度的结构主义:鲁那伯格就是这样力图通过对平行“路”的知觉的研究以证明对平行性的直接印象并不伴有相应的对等距的估计,这就使他断定初级知觉空间具有黎曼特征,而非欧几里得特征(而且荣克黑尔也检验了这些事实本身的根据)。根据其它研究(中心场的异质空间等),初级知觉空间很可能是未分化的,既非欧几里得空间,也非黎曼空间,而正是这些以后的知觉活动把空间引往最经济的度量方向,也就是欧几里得的方向,因为它包含着大量的等值(尤其恰好是在平行的情况)。
在其他情况下,几何模式主要描述的不是主体的空间,而是主体在其中活动的并被认为部分决定主体反应的全部场空间。一个著名的例子是列文的“拓扑学”例子,但很遗憾它把数学拓扑学和“真实”空间相当混乱地混合在一起,因为后者的性质不断地影响着前者的性质,以致在事实上解释很少是数学性的。尽管如此,它仍然导致一种杰出的心理结构主义。列文曾揭示出这种结构主义的因果面和空间面。
但是,当前最普遍的倾向自然是朝向导致调节的各种精神活动,尤其是在高级活动领域里的控制论模式或“模拟”模式。从格雷·沃特的有关条件作用的“乌龟”诺拉和罗森布拉特的“感觉子”(其理论还一直有争论)到阿什比的同态调节器和S·帕普特的“发生子”计划(如同儿童的发展那样,连续地分阶段地达到平衡的模式),今天存在着大量的在学习和智力的结构方面极富启发性的试验。
然而,一个控制论模式总是一个概率因素和代数或逻辑因素的复合体。因此,把逻辑运算本身作为模式来使用是很自然的,这也正是日内瓦学派有系统地所做的。它不是把模式当作从外部强加给思维(这就会成为德国的思维心理学倾向)的一个完全构造好的,因而是静态的理想,而是当作结构的等级,这种等级就能指导对建构和前后演变关系所作的心理学研究。这样一个模式的巨大优点是使人们对构成性运算进行分析,而不仅是对结果或成绩进行分析,如同其他模式经常所发生的情况那样。心理学家对这一方法往往提出异议说,这是逻辑主义,不再是纯粹的心理学了。然而,正如人们对一个实验主义者使用概率或任意一些代数函数的计算时不能指责他“搞数学”一样,人们也不能说他“搞逻辑”,如果他使用布尔代数或其他逻辑中所用的一般结构(顺序结构等)。逻辑学家的指责主要是“主体的逻辑”与逻辑本身或逻辑学家的逻辑毫不相干。但这是不言而喻的。尽管如此,这仍然是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我们不久就会遇到。
但是尽管本书这一节表现出坚定的乐观主义,虽然这种乐观主义部分属于希望而不是完全来自已经获得的胜利,重要的仍然是要意识到结构主义的可能限度,这种限度来自普遍心理学相对于差别心理学而言的局限性。然而,差别心理学这一心理学的最后分支提出的理论问题跟它在实用心理学方面应负责的问题,以及类型学的因子分析或各种试验(其成果还是相对的)都还没有顾得上的问题同样重要,尤其是其中之一的天才问题。因为如果说,科学或艺术等如何进行到创造的问题是普通心理学仍未解决的一个问题,那么要把握构成个人创造者的独特性的奥秘东西就更是一个大奥秘了。正是面对这些问题,人们能最清楚地看到结构主义的可能限度。尽管牛顿、巴赫和伦勃朗作为儿童可能经过了一些人们略见其可能结构的发展阶段,尽管他们的创作能够或将来能够用他们先是同化然后又大大超越了的新的结构组合去加以解释,对这些重新组织和这些超越的过程本身却很可能长时期内无法加以结构分析,这是因为它即使不算是一个本质上是个人的情况也是一个例外的情况的缘故。
十、心理学与其他科学的关系
我们已经谈过,而且也无法避而不谈,心理学同与它密切有关的学科——生物学与社会学——之间的关系。现在该谈谈它同与它关系稍远的科学,比如逻辑学、数学等等,或者和科学认识论本身的关系。至于心理学研究同社会学之外的其他人文科学之间的关系,则将在第三章中讨论。
A.初看起来,在逻辑学这一形式的、推理的和规范的科学与心理学这一具体的、实验的和丝毫不是规范的科学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不过有两种考虑使它们不得不联系起来,这种联系最初并非双方所期望的,但我们将看到最近的倾向迫使人们严肃地看待这两种考虑。第一种考虑可能显得是次要的:假如符号逻辑曾经能够被称为“无主体的逻辑”,那么就不存在无逻辑的主体,而且如同这些主体能够建造“自然数”(或正整数,因为负整数还包含在许多自发动作之中)那样,他们也去建构和运用传递性以及其他许多推理,三段论、分类和序列、对应和矩阵等等,他们还服从(或多或少有效地)一些规范,如同一性、非矛盾等等。因此,这种“自然的”逻辑给心理学家提出了一个问题,使他们不得不把它与形式逻辑,即逻辑学家的逻辑进行比较。至于逻辑学家则对这种比较一点也不感兴趣,因为形式真理丝毫不以事实状态为依据(即使百分之百的主体接受这种或那种推理),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我们将看到,对这个问题现在人们正在重新考虑。
迫使人们进行比较的其他考虑并不来自作为技术的逻辑,而是来自它的认识论。当认识论逻辑学家对我们说逻辑只是一种言语(一种句法和一种纯化和普遍化的语义学)时,他们就涉及到心理学了。即使他们是柏拉图主义者,如初期的罗素,他们仍然涉及到心理学,因为有待研究的是活着的人如何达到永恒的理念的问题。为此罗素发明了一种专门精神功能,名为“领会”,它达到理念犹如“知觉”达到物体一样。因此,逻辑的认识论是以同心理学的比较为前提的。
此外,两个新事实又更新了这个问题并引导某些逻辑学家去对这些可能的关系作更有系统的研究。第一个事实是各种不同的、非常严密的逻辑增多了,但它们之间没有直接的世亲关系。逻辑增多的结果是,任何一种逻辑都不够丰富,都不足以“建立”整个逻辑。而且它们由于数量众多,又太不协调,也无法达到这一目的。于是逻辑学家不得不寻思怎样去建构逻辑,这就是向逻辑学家本身的心理学求援,向他们的建构历史求援。但在这种情况下,就象通常那样,历史必须有一种更为广泛的心理学研究,比方说,逻辑学家的逻辑是用何种抽象和建构方式建构起来的,从最直觉的一直过渡到最形式化的等等。这就不可能迟早不遇到智力心理学的中心问题,也就是主体在其活动过程中建构的运算结构问题。但这种运算结构不以主体的意识为中心,也不应该同标志着意识特征的、显然带有欺骗的直觉相混淆。
第二个事实后果更严重:这就是形式化的界线的发现。哥德尔定理阐明了这样一个事实:一种理论,不管它多么丰富,都不能用它本身的手段或者用它作为前提的那些理论的较弱手段来证明自己的不矛盾性:要做到这一项证明,必须求助于较“强”的手段,即建构一种更丰富的、包纳并超越前一理论的理论,并以此类推。由此产生的结果是,对一个人的智力来说——这里所谓的智力是指搞科学的智力,而不是科学一旦搞成后把科学投射到柏拉图的理念世界里的智力——演绎理论系统不再像一个建立在稳固的或至少是已完成的基础之上的、上部层层叠叠、每一层都带有决定性的金字塔了,而象是一种逐渐的建构,其中每一层次都带有空白,由下一层去填补,但条件是必须这样无限地继续下去。由此产生两个极为重大的结果。
第一是逻辑再也不能闭关自守了。它是形式化的科学,但现在形式化有了界线。于是出现在边界那边的现实似乎是一种直觉的现实,这就使人们想到也存在着一种边界“这边的东西”,这个东西逻辑或许应该加以形式化或公理化,它可能不是主体的有意识思维,而是主体的运算结构。这自然不是说逻辑就到此为止了,只是说它从这点出发(这正是亚里士多德运用三段论法所做的),然后按照它的想法把它的公理体系延伸出去。的确,从以上所述的应得出的第二个结果是逻辑结构主义不是静态的,而是建构性的。可是,这种无止境地填补不断出现在新层次的空白的逐渐建构,同智力本身的心理发展非常相似。智力的心理发展也有自己的结构建构。它的结构一个接一个地取得平衡,但总是依靠下一个结构来填补前一个的空白,以使其在更广泛的领域内重新达到平衡。
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有许多青年逻辑学家对发展心理学感兴趣的缘故。他们的目的并不是从中寻求形式的或逻辑的真理,而是为了更好地掌握逻辑的认识论。
B.数学与心理学之间的关系属于同一性质,但更明亲密无间,这是由于数学家关心从初级水平开始的现代数学教育以及必须重视发展规律的缘故。
诚然,数学教育很大一部分取决于人们对数学的看法,因而取决于对数学认识论的看法。如果说,一个数学家当然从来不去请教心理学家如何证明一个定理,换言之,即请他参领到自己的科学的技术本身之中,那么数学的“基础”问题则是另外一码事了。而且在这个认识论的领域里——但这个领域现在已成为数学问题本身的一部分——数学家们一直分为三派,而实际上只是两派:把数学建立在逻辑之上的数学家(人们还可以把柏拉图主义者加入在内,因为他们的永恒本质包括作为初级层次的逻辑)和求助于运算活动或主体活动的数学家,如彭加勒、昂利克、布劳温和其他许多数学家(其中包括B.博雷尔的物理主义,因为他把函数看作是从物理存在中抽取得来的东西,只有当人们实际上参照物理学家用以使现象变化直至能赋予现象一个可数学计算的结构的那些动作时,它才有意义)。
然而,从这种认识论的观点上看,数学的当前趋势是朝向显然是建构主义的结构主义的。大家都知道布尔巴基学派的中心思想,它把三个大“母结构”(代数结构、顺序结构和拓扑结构)作为数学大厦的基石。这三个母结构通过分化和组合又繁衍出无数特殊的结构。可是,日内瓦的心理学家们已经能证明,这三种母结构在具体和限定的形式下,与人们在七、八岁儿童身上看到的、从形成第一批逻辑-数学运算时就有的三种初级运算结构相一致。今天,布尔巴基所说的这个“结构”概念有被“范畴”(一组客体及其全部功能)的概念补充甚而取代的趋势。但帕普特最终指出,那是一种以“数学家的”运算来替代“数学的”运算的努力。这里也一样,人们在范畴的概念中看到了相当深的心理的或“自然的”根子。林契罗维斯曾经证明不存在按“存在”这一词通常的甚至形而上学的意义而言的数学“存在”,这些所谓的存在只是按某种建构方式的同构,然后是同构之间的同构,等等。在那种建构方式中,某些心理学家又看到了这种“思维抽象”,它在更高层次上不断地重新建构它从以前各层次的动作或运算中抽取的、构成逻辑-数学结构的一般自然形式方式的东西。
心理学家在研究这一自发的或由教育方法指导的形式时,也不知不觉地或有意识地,接触到这些数学的认识论的基础问题。萨泼斯最近在“行为模式与形式化”专题讨论会上提出的一篇论文,题目就是《数学的心理学基础》。最近出版的《数学学习》分卷,其中有心理学家如柯隆巴赫、凯森、萨泼斯、布鲁纳和数学家斯桐的文章,也不断参照既关系到数学认识论,又关系到发展心理学的自发形成过程。日内瓦的研究工作更是经常同时涉及这两个方面。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D中再谈。
C.至于物理学,它同心理学的关系,除第四节中所指出的、在物理格式塔(顺着物理学→心理学家方向)和信息论(按相反方向或正反两个方向)方面的方法交流外,乍看起来似乎应当说是零。事实上,物理学认识论引起一些心理学问题,这至少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它提出了如何去理解看来是基本的永久的直觉,如对绝对时间、远距离同时性、作为微粒的物体的保存等直觉,竟能如此轻易地被相对论和微观物理学改变的问题。如果是先天性直觉或康德所说的先验形式,这些认识工具的变化倒是不可理解的。但如果站在发生心理建构主义的角度,这些变化就不言而喻了。甚至微观物理学中的波与微粒的交叉移位也使人想起四至五个月和十二至十八个月之间的儿童构成恒常物体图式的困难和心理学的明显事实,即物体的恒常性从一开始就同空间定位的可能性(还和“移动群”)非常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物理学同心理学有联系的第二个原因是,物理学家曾看到实验者的操作所产生的效果与出于各种现象本身之间的联系的效果这二者有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一基本事实自然引起了客观的性质问题,并导致以一种有关运算发展的心理学理论来补充布里格曼的运算主义。这一理论证明,导致客观的非中心化只是相对于观察者的自我而言的非中心化,它是同认知主体的活动所产生的、来自动作的协调(由此产生出“群”等)而不再来自孤立动作可能产生的幻觉的源泉的逻辑-数学结构相关联的。这样就解除了普朗克在答复马赫时常常强调的停论:如果物理认识开始于感觉(同孤立的动作相联系),那么客观性就是背向感觉,而不是把自身关闭在感觉之中。
事实上,物理学与心理学之间的这些公开的或潜在的联系导致了某些合作的微小开端。在这方面可以举两个例子。一个例子是著名的物理学历史学家库恩的论述,他研究了物理理论更迭中的革命和“范例”(或同某些基本直觉,如牛顿的万有引力,相联系的整体概念)的变化的认识论。库恩反复强调,把这些历史-批判性分析同知觉的精神发展的心理学研究联系起来是有益处的。
另一个例子更加与人有关,但同样也能说明问题。我们知道,在古典力学中,速度被认为是物体所经过的空间与时间的一种关系,而空间和时间的长短是两个绝对者。在相对论中,时间变成相对于速度的东西,因为速度获得了某种绝对性。另外,还有大家都知道的一个时间与速度的循环:速度参照时间,而时间的长短又只是凭借速度来测量。因此,爱因斯坦早就建议我们从心理学方面来研究这两个概念的形成(在知觉和概念方面),以确定是否存在着一种与时间无关的速度直觉。可是这种直觉,我们不仅在儿童身上看到,其形式是对超越的顺序直觉(它意味着时间顺序和空间顺序,但无任何有关时间的长短和所经过的空间的衡量),而且我们还能看到,时间的概念与知觉的建构迟早要参照速度。随后,法国的一位物理学家和一位数学家,阿贝莱和马尔沃作了一次有关相对论的介绍。在介绍中,他们想方设法克服时间与速度的循环。于是,他们求助于这些概念的心理发生,结果又采用了我们所取得的有关速度-超越的结果;此外,他们通过引入一台统计弹子数的仪器、一条对数定律和一个阿贝莱群,又找到了速度构成定理而避免了任何时间-速度的循环。当然,这不是心理学对物理学家的技术的一种贡献,而是对其认识论的贡献。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很能说明问题的。
D.在A、B、C中指出的心理学同精确科学(逻辑与数学)和自然科学(物理学)的每一种关系都是认识论性质的,而心理学同生物学、社会学及其他人文科学的关系则在此之外还有技术交流。这完全不是一种偶然。如果人们参照科学是一种环形或螺旋形体系的假设(参阅第一章第六节),就会懂得主体构成需要全部科学合作的一个研究对象,同时也构成为这些科学发展所必需的认识源泉。从这样一个观点出发,心理学与边缘学科之间的合作可以是技术交流,而它与形式的或具体的基础学科之间的关系只能是认识论性质的,或者是同认识的形成与基础有关的那种性质。
但认识论的性质难道不是纯哲学的吗?这在某些学者看来就意味着超科学。我们无须讨论这一问题,只须指出:(1)今天,一切先进科学都不借助各派哲学来研究自己的认识论:(2)不管何种认识论,从某些观点上看,总是参照心理学的情况。然而,尤其在后一种情况,认识论者常常会以内省和统觉作为论据来判断心理学(因为每一个人,尽管没有受过这门学科的专门训练,都
自认是心理学家,而要懂得任何发生心理学解释的困难,则需要很深的技术修养)。
因此,一些心理学家、逻辑学家、数学家、生物学家等等在日内瓦成立了一个“国际发生认识论中心”,其宗旨是系统地研究各学科特有的认识论问题与可以阐明这些问题的、有关精神和认知发展的种种事实之间的关系。上述中心已经出版了二十来部著作,内容涉及逻辑、数学(数、代数结构及其世系、函数和范畴、空间等等)、物理学等的认识论问题,特别涉及本节A、B、C、中所谈到的那些问题。
十一、心理学的应用——基础研究与 “实用”心理学
心理学涉及人的一切活动和一切情境:教育、病理状态和精神治疗、心理卫生、劳动与具有几乎一切劳动形式(尤其是工业劳动)的消遣、个人的学业或职业的选择和方向等等。因此,科学心理学从一成立时起,就自愿地或被迫地介入到应用的问题,甚而就是其中某些问题促进了它最初的实验方向(反应的时间问题就是天文学家贝索在谈到他的合作者们在测量中的个人差异并在马斯可林从格林威治辞退一个在测量中经常平均迟缓十分之一秒的观察者之后提出来的)。事实上,心理学一直处于与医学略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它不得不在掌握实验知识、尤其是在掌握使应用能有相当把握的理论知识之前,就开始应用。从科学的观点和应用本身价值和观点来看,这是好还是坏呢?
A.从这两个观点的第一个来看,应用的考虑自然会提出一些如果没有应用人们就不会想到的新问题。假如比奈不曾要求在学校内开设弱智学生班,假如当局不曾问他按什么标准来区别一个仅仅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和那些智力迟钝或弱智的学生,他也就不会同西蒙一道制定并于1905年发表他的《智力测定量表》了。这是从此风行一时的智力测验的第一个具体成果。如果没有精神病理学多次向心理分析求助,我们这一学科即心理学有整整几章就根本写不出来。而且在这一点上,应用与理论结合得很紧密,以致诸如里博、P.雅奈或弗洛伊德的著作构成纯粹心理学的一部分,而不是人们经常称为“应用心理学”的一部分。尽管如此,心理学自然还有许多甚至越来越多的临床应用,在应用中,心理学家与精神病医生各有各的专门作用可以发挥。他们的工作又转过来打开了一系列未来前景,很可能为建设他们还缺乏的(对我们大家来说,也是严重缺乏的)并成为有关人性的一种完整理论的理论系统作出贡献。
但是,为应用而提出的问题常常有些变形,甚至面目全非,这也是不容怀疑的事情。这是因为为了根据实践提出的特殊问题去寻求直接效用,人们很可能忽视其他各个方面,这些方面从理论的观点上看是重要的,甚至对问题的特殊性的理解也是必要的。同时,对效用的考虑由于一方面受预定的应用范围本身的限制,另一方面受必须工作敏捷和选择最简便方法的限制,因而很可能导致这种限制、那种约束。比奈在构思他的智力测验时,就有一个绝妙的想法,即求助于一切最最不同的功能,因为他相信智力无所不在,智力构成一切认知活动的一种总的形式。但当人们随后问他智力是什么时,他却机智地答道“就是我的测验所测量的东西”。好一个明智的回答!但在用这样制成的测量工具所达到的理论认识方面却不免令人感到不安。相反,一位物理学家只是在对被测量物和测量物本身进行极为深入的理论思考之后,才测量一种能量形式。
实际上,几乎所有的智力测定都是从一个肯定带有限制性的公设出发的,也就是只测定结果或“成绩”,而不是测定产生这些结果的运算本身。当然在物理学中,人们可以从过程的结果来测定过程,但这是因为过程和结果是同质的,而且一定的过程必定引出一定的结果。相反,在精神生活里,同样一个结果可以通过不同途径去达到,尤其是一个运算结构,它是许许多多可能的结果的源泉。人们不可能从观察到的成绩去推断出这些结果,还需要了解隐蔽的运算机制。因为要判断一个人的智力,就必须达到这个机制。尤其是对判断来说,重要的不是主体现在会做什么,而是他在许多其他情况下可能做些什么。因此,人们远在知道智力由何构成之前,已“测定”了智力,而我们仅仅开始看到智力的性质及其作用的复杂性。然而,促进这些进步的并不是“应用心理学”提供的“测验”和其他数据,而是整个无利害关系的研究,尤其是出于那些如果只考虑实用的需要可能会完全忽视的、理论和认识论考虑的研究。
从应用本身的观点上看,这一捷径有着同基础研究的捷径一样多的弊病。谁都知道,在物理-化学领域里,最不可预料的应用有时是从纯理论性的研究中产生出来的。人们经常引用我们电磁学知识的无数应用作为例子,其根源都应在马克斯韦尔的方程式中去寻找。然而这些方程式却是在完全理论性的和很大一部分是形式性(对称的需要等等)的考虑的影响下被发现的。心理学当然不以此为限。但没有东西能证明心理学家与逻辑学家在运算结构的演变关系这方面配合的研究工作有一天不会比许多测验具有更大的判断与教育的重要性。当然,测验更容易操纵(考察作为运算的运算需要长时期的训练),但意义要小得多。
总之,就我们的领域而言,犹如人们就生理学等所说的那样,应该说不存在作为独立学科的应用心理学,但一切优良的心理学,不论在哪个部分,永远可以有预料的或非预料的应用。
B.心理学最重要应用或许是在教育方面。在此,有必要首先指出,现代教育改革者中有许多人曾经是职业心理学家或直接受心理学启发的研究者,如杜威和他的兴趣概念,还有狄柯利、克拉帕雷德、蒙特索利(她首先装作对儿童心理学一窍不通,但弦外之音却是她提供的是一种更好的儿童心理学,随后她又改变了主意)、弗里埃、维高茨基的后继者等等。其次,应该指出,实验教育学,这门在各国蓬勃发展的、其目的是以实验来检验各种教育学的假设和教育方法的效益的年青学科,在它仅仅注重事实材料和规律时与心理学无关,但一旦要理解并解释这些材料和规律时,就紧密地依赖于心理学了(完全如医学依赖于心理学那样)。
心理学在教育学上最为众所周知的应用,全都是属于差别心理学的应用,换言之,属于那些把一部分人同另一部分人区别开来的特征和才能的应用。首先有各种对于落后的或一时神经发作的学生的重新适应问题。这时应区分感情因素和智力因素,而在智力因素中,又应区分一般因素和纯学校性的抑制(数学、拼写等)。由于缺少时间或训练,老师自己往往不能解决这些问题。于是许多国家在学校中设置了心理学家的职位,他们取得了很大成功,尤其这些专家若接受过心理学和教育学的双重训练。此外,在朗读困难等等或言语障碍方面有更专门的研究,矫正儿童发音的技术也已形成,当然不用说还有心理学家对生理有缺陷的儿童如聋哑、失明儿童等教育的帮助。在学业指导方面,也需要差别心理学的其他基本应用。同时,学校心理学家的作用由于当前许多学校组织系统都预设一些班级甚至有整整一个学业指导阶段而越发重要——在这一阶段学生和家长有某种选择的自由,但自然要根据充分深入的判断与预测才能行使这种自由,而充分服人的判断与预测一般都超越老师独自一人所能建议的。
但这只是心理学在教育方面应用的一个方面。它的主要方面,也是目前很少有人强调但在将来将越来越重要的一面,是关系到教学法与思维发展规律的适应问题。杜威、克拉帕雷德和狄柯利都曾经极力强调一种积极教育所必需要的兴趣与动机的作用。而且一般来说,人们多少相信这一原则,尽管其应用还微不足道,即儿童只是通过使他们能重新发现或部分地重建真理的指导和活动获得其基本知识的,而不是把现成的、完全消化的真理接受过来。但是,关于要获得的结构的展开和建构本身方面,现代教育仍处于经验主义和机会主义阶段,这种情况有点象今天的医学,但更象十七世纪的医学。而一种科学的教育心理学或许已经可以建立起来,它必将标志着教育科学与技术的未来阶段。尽管如此,某些迹象表明这一思想正在发展着。在苏联,已有一些教育心理学研究所在通过实验研究知识的习得,动作在习得中的作用等等。数学家几乎都对按照现代数学来改组数学教育表示关注。如果还有些国家在按照传统的教学法来教现代数学的话,那么这些国家正在作出巨大努力,以调和这些要求同发展心理学的要求。在美国,有一些物理学家离开了他们的实验室,为的是抽出时间给青年学生传授实验方法,他们中有许多人还使用目前的发生心理学的材料(例如日内瓦学派的著述)。
C.心理学应用的另一个广阔领域是精神病理学。精神病理学是一个医学领域,但心理学却不断参与其内。这是由于精神病医生变成了心理学家,或者由于他们同专门的心理学家合作的缘故。精神病理学甚至对于心理学本身也非常重要。那些献身精神病理学的伟大学者同时也是心理学的大师,如弗洛伊德和雅内。但在我们研究当代心理学的一般倾向时(第二节至第九节),很难把精神病理学看作一种特殊倾向,甚至很难把它看作是学科间合作的一个例子(如第十节中的例子),这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疾病可以比作由自然组织的一种实验。它的方法在于改变或排除一个因素(如失语症中的语言),然后通过临床观察或试验对这一自然实验的结果进行研究,并按照实验的不同倾向记录在普通心理学的成果之中。第二,病理学的分离一般是按照同发生心理学的整合相反顺序进行的。因此,几乎所有的精神病理学大师都不得不以有关发展的考虑来补充他们的学说(这正是弗洛伊德和雅内的情况)。于是,这些研究工作又回到以上所考察探讨的各种倾向的范围之内了。
相反,精神疗法的医学实践本身越来越感到和心理学家合作的需要。在某些国家,如美国,没有一个精神病院,没有专门的心理学家或临床心理学家的,不管它治疗的专门范围是什么。当然,心理学家是不管心理治疗法的,因为这是医生的事,他们甚至一般也不管心理分析。他们的作用是提供对诊断有用的心理学资料。在这方面有许多著作,有的涉及对精神病患者认知功能的测验或其他检查方法,有的特别研究主体的情感反应和人格。的确,运用那些所谓投射方法,如罗彻赫测验、T·A·T(主题统觉测验)等等,都需要相当程度的训练和丰富的个人经验。纯粹心理学家如穆雷和医生兼心理学家如以前的罗彻赫本人为此而发展的心理剧和种种技巧也是如此。他们的研究迟早会有助于建立一种现在还遥远的有关人格的理论。但是,这些研究需要用一整套实验工作来补充,而实验工作往往又与临床心理学家的繁重工作难以协调。除此之外,还需要一个今天似乎仍然异常缺乏的神经病学基础。
D.除教育和病理学之外,心理学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一般工作的组织之中。一方面,它可以根据个人的水平和能力指导个人,这是继学业指导之后进行职业指导的任务。但另一方面,在合格的个人被选定和安置之后,它也可以在个人或集体工作的组织之中,制定最经济的和最合人性的技术。所谓最经济的是指广义的节省不必要的劳力或配合不当的劳力;所谓最合人性的是指出于最佳的动机。由此产生了劳动经济学,这是一门新的专业,现在发展的越来越普遍了。另外,技术的进步自然会对这门劳动心理学提出越来越多的新问题。同时,在当代人及机器的制度下,它甚至要起一种不可忽视的作用:不仅仅起缓和这种制度的危险的辅助作用,而且在这制度所要求的人的新适应的机制中还起不可缺少的齿轮作用。
热衷于应用的心理学家们都不免要吹嘘一门还很年青的学科所提供的实际可能性,这是人之常情,也是理所当然的。但当前形势的非常有利之处是,一方面,工业家、商人、军人的头脑一般都不是朴素的理想主义,他们不断要求并鼓励这样的服务;另一方面,这些领域内的研究工作经常获得物质和财政资助。对研究工作的这些激励尤其因为经常出于与本章第十一节开端所述的类似考虑而更为可观。也就是说,所要求的这种把心理学应用于工业或军队等的研究随时由研究理论的研究者主动去决定,资助者连研究直接效用也不加过问,好象他们比别人都懂得心理学的任何一点进步都能导致预料不到的应用。许多有关信息或交流理论,有关调节及其平衡条件的数学结构等等的研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
至于职业指导必须符合实际要求,无论从寻求职业而不知自己的能力、也不知这种或那种职业所需要的能力的年青人的观点上看,还是从喜欢可控选择胜于单纯的经验主义的雇佣者的观点上看,都是很容易理解的。比较令人惊奇的和比较能说明问题的则是心理学能够为工业或在初看起来良知似乎能解决一切问题的人际关系方面,提供如此众多的服务。这里,我们可以举出几个确切的事例,如瑞士一家印刷厂或巧克力制造厂,它们通过对工作简单地重新组织,甚至改变工人日常劳动中要做的动作,从而大大提高了生产率。因此在以前一个内行人看不到有可能简化和配合的地方,对个人或人际行为作一番客观研究就能提出最起码的变动。它表明习得的集体习惯多么依赖于它们的历史,以致连当今最为普遍的调节与适应都没有采用。
E.简言之,当前心理学的应用非常广泛。如果说,某些应用涉及某些与民族的未来和现状有普遍和基本利害关系的社会活动,如教育或精神医学,那么,其他的应用也不断地以往往最预料不到的方式涌现出来。然而,由于一门应用心理学建立在理论的和实际上也很完善的心理学之上而越发牢固,许多国家都遇到了心理学家的培养问题和对毕业的心理学家称号的合法保护问题。但由于大学传统的原因,也由于政府的不闻不问,和在某些情况下医生害怕竞争,这些问题仍然难以解决。心理学讲座或心理研究所和一般的文学院哲学系之间还经常存在着的联系也起着延迟作用,而心理学的最有利阵势则在理学院或者还有社会科学学院(但同生物学的联系仍是基本的)可以看到。一种可行的解决办法是建立综合科学、社会科学、医学和文学的跨院学院。但这一办法只有在这种学院能够在专业毕业证书之外授与硕士和博士学位并享有同其他学院同等自主权的条件下才是理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