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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2/2)

宪章运动史-英-R.G.甘米奇作者:宪章运动史-英-R.G.甘米奇 2017-04-13 11:31
胡涂,竟然相信军队表示决不使用武力来反对人民的一派胡言?如果他信以为真,他确实太胡涂了。我们今天有时也听到无数类似的话,但始终觉得应当以绝大的戒心来对待这些保证。我们也曾多次听到军队对我们说,人民一旦起义,士兵们将会调转身来,支援他们。很可能,在喜欢这样传话的人中,有些人完全相信他们自己所传的话,同样也有可能,在某些事例中,他们所说的话确有充分根据;但是更有可能,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他们都毫无根据,而可能是受了别人的指使,来散布关于士兵表示同情的谣言,以便扇起不成熟的暴动。到那时,武装不够充足、纪律不够严明的人民,将在他们指望会得到同情和支援的那些地方遭到枪杀。总之一句话,如果人民深信受他们敌人雇用的人会来援助他们,那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这样即便能有一利,却有百弊。实际上,人民决心发动革命,就决不应当依靠任何外援,决不应当冒险进行如此危险的尝试,除非他们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实力和能力来实现自己的目的。有了这种力量以后,军队必将调转身来向他们的主子进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士兵几乎是无例外地倒向势力雄厚的一方),但是如果没有这种力量,军队表示同情的一切诺言都应当被认为是十分可疑的,尽管不是绝对不可信。斯蒂芬斯继续说,该区的殡仪馆和其他团体正在调拨经费,购置武器。在提到工厂制度时,他说,霍华德制造厂的所有权状是用工人的鲜血写在该厂的每一块砖石上面的;当他重又提到暴力时,他劝听众各自准备一把大切肉刀,既能把咸肉切成薄片,又能在反对他们的人身上戳一个窟窿。当他的演说将要结束时,斯蒂芬斯问听众是否已作好准备,是否已有当了武器;对他的回话是两三响枪声。他又问,“就这么几响吗?”结果引起了一阵枪声。然而他还要对集会群众作进一步的测验,要求所有准备购置武器的人举起手来,当时举起的手象是一片树林,接着又是一阵响亮的枪声。在劝告听众置备枪炮、大刀、长矛和任何比舌剑唇枪更锋利的武器以后,他说,“我看一切都很好,祝大家晚安。”

    人民所遭受的深重灾难使斯蒂芬斯的这种言论非常迎合人心。的确,对艰苦备尝、饥寒交迫的劳动人民说来,英国语言中没有任何字眼算得上过分激烈或过分富于煽动性的了。有人若是建议应用道义力量,必将遭到嗤笑;只有十分坚决的呼吁才会得到同情的响应。而这种响应几乎无例外地,不仅表现为成千上万人雷鸣般的欢呼声,而且正象我们已谈到的,还表现为一阵阵的枪声和长矛的挥舞。这些武器被带到会场,作为一个预兆,表示受迫害的人民为了维护他们的权利,已下定最大的决心,将采取最后手段。与此同时,中上层社会人士正在组织力量,来抵制人民的要求。政府对他们的计划给予鼓励,并且表示如果他们为了保护生命财产,自动组织团体的话,愿意向他们供应各种军需,于是一些团体就组织起来了。可是,一般地说,这些人士宁愿把他们的安全付托给训练有素的武装部队,而不愿自冒捍卫的危险。有鉴于政府的建议,R.G.甘米奇在北安普敦工人协会提出了一项决议案,请示协会秘书向内政大臣申请两千套武器和弹药等等,以便会员和他们的朋友们能够捍卫他们自己的生命财产而不受任何侵犯。在一片沸腾的欢呼声中,上述决议经一致通过,其他许多宪章运动团体也通过了类似的决议。也许不必赘言,这类信件虽有一部分及时收到了回音,但内政大臣却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实例中对这类申请书作出满意的答复。他认为只有富人的生命财产才值得给予保护;但是我们曾见到,例如在纽卡斯尔的盛大集会上,当工人阶级和平地行使宪法权利时,军队却出面阻挠,危及他们的生命,而人民所得到的一切补偿仅是政府空洞的保证,说是地方当局不打算干涉群众的集会。这种严重侵犯人民的行为,迫使穷苦阶级相信,只有使用暴力,才能使他们从压迫者手里夺回他们的权利,这又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呢?

    规模巨大、人数众多的火炬集会所造成的事态使中上层社会人士一片惶恐,而集会向政府所提出的抗议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性质,因此,政府如果不给这些集会以决定性的打击,那就只好自认无力应付了。人们很难指望它会采取后一办法,因为这样就等于放弃了它的职权;没有一个政府愿意采取这一步骤,除非它已被逼到了最后关头,而政府并没有认为现在已到了最后关头了。因此,不久以后,女王的公告便出现在每个城镇的墙上,宣布火炬集会是违法的,参加者应受法律的制裁。如果说这项公告的出现引起了极大的骚动,那就不能使人们对当时群众心理状态获得一个正确的概念。群众的情绪已被激发到十分热烈的程度,以致他们现在象是发了狂似的,无数群众表示决心,要把公告踩在脚下,与政府进行对抗。奥康纳在《北极星报》上建议放弃火炬集会,认为如果坚持下去,可能使宪章运动蒙受严重的损失。另一方面,斯蒂芬斯的愤怒简直不可遏制。他斥责公告是对被压迫人民的侮辱,和宪法的精神显然有抵触,声明它完全没有法律效力。然而,从这时起,上述集会实际上已被放弃了,除先已公布者外,不另再举行了。但要指望政府到此罢休,是不可能的,公告发布后,紧接着就对斯蒂芬斯牧师签发了一张拘票,对他指控的罪状是:分别参加了三次非法大会,并使用了危害治安的言论。他遭到逮捕,并在曼彻斯特治安官面前受到讯问。群众早已存在的愤慨情绪加强到惊人的程度;消息一传到民间,就立即成为街谈巷议的普遍话题。在这一片辽阔而人烟稠密的地区内,所有工业城镇的街道上都挤满了男女老少。使劳动人民心情激动得好象只有两种感情:对地方当局怀着深切强烈的愤怒,同时对当局迫害的对象表示最深厚、最灼热的同情。没有任何人追问过斯蒂芬斯在从事鼓动工作的经历中,他的深谋远虑究竟如何;对群众说来,他一贯是他们的同情者,仅就这一点也就足够了。在他们眼中,他是谴责他们所遭受的各种迫害的大胆揭发者,是维护他们被剥夺的各项权利的坚定、真诚、雄辩的鼓吹者;如果说,他们以最深切的宗教虔诚来崇拜他,那也不太过分。预定对他讯问的那天,通往法庭的各条街道挤得水泄不通,因为群众十分殷切地希望看一眼他们所热爱的人物,并了解他的命运。他一出现,马上引起了一阵又一阵的欢呼声,震耳欲聋的呐喊声响彻云霄,回声在街上震荡,好象要把每所房屋的基础都要撼动似的。在所有这些热情所倾注的人心中,在人民群众一阵阵喧嚣的打动下,究竟作何感想,我们不得而知;但按人之常情来判断,如果说他觉得这是他一生中最值得自豪的时刻——不妨进一步说,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刻,那也不会错。情绪激昂的群众对他表示爱戴固然可喜,有时却也孕育着不可忽视的后果。斯蒂芬斯已把群众的情绪集中在他身上,但谁又能预言这种情绪将会把群众或他本人引向何处?谁掌握了广大同胞的同情,谁就承担了一个重大而可怕的责任;在广大群众的欢呼使人感到喜悦的同时,一种懔然生畏的心情有时会在不知不觉中使人醒悟,从而遏制住潮涌似的欢乐情绪。

    对斯蒂芬斯的讯问开始时,治安官庭上鸦雀无声。许多证人被传到法庭,为起诉人作证,他们提出证词,占了相当长的时间,紧接着,考验被告的尊严和胆略的时刻便来临了。法庭询问被告,是否有意见要在法庭上陈述,以便就他被控的罪状进行答辩。这时,问题在于什么才是斯蒂芬斯应当采取的正当途径呢?他有幸成为第一个由于参加新兴的运动而被政府利用法律来进行报复的对象。他应当维护的,不仅限于他个人的尊严,还有那个事业的尊严。按我们的意见,坚定而审慎的沉默最足以赢得这两种尊严。但斯蒂芬斯却不作此想,因为他立即发表了一篇冗长凌乱的演说,而且措词和口气都非常拙劣,这篇演说既不清晰,又无重点,只会使他的案件陷入更大的混乱。不错,他对他以前公开发表的见解至今没有表示畏缩,但他为了争取治安官们对他产生好感而进行的尝试本身却好象有点示弱——虽然也许不怎么明显。他知道,或者说他应当知道,摆在治安官面前的一大堆证据足以使他们有充分理由,根据法律和惯例,决定将他提交审判,不管他可能作出任何答辩,也不会使他们采取相反的做法。因此,他当时的举动至少是不明智的,而在善于思考的人们看来,他丧失了他本来可能保持的尊严。他应当等到有机会使他能向上级法庭陈述意见,到那时,他的材料已能搜集完毕并整理就绪了。但他却选择了另一条途径,表明他自己并不比一个单纯的空谈家高明多少。正如人们可能料到的,斯蒂芬斯经决定提交审讯,但准暂行保释,本人交保释金一千镑,两位保证人各交五百镑,以保证将来巡回法庭传讯时出庭候审。在这一大群情绪激昂的群众心中,当然存在着各色各样的揣测。喧嚣扰攘达到了如此可怕的程度,以致有时在讯问的过程中,治安官们显得十分惊慌失措,比斯蒂芬斯还要有失体统。他们在万分恐怖中,甚至央求旁听席上的奥康纳凭他的威望设法消弭当时的骚乱。奥康纳答复说,这种委托未免离奇;但他对治安官们为了自身缘故指定他为维护秩序,无疑地引以自豪,于是便答应了他们的请求,走到窗口。他一出现,群众立刻报以一阵阵的欢呼。他挥手示意安静,说来也怪,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那些怒气冲冲的群众的愤慨情绪镇定下来了。一刹那间,广大的群众变得象谨小慎微的人那样冷静,于是他试图向他们讲话,劝导他们不要用鲁莽的行为来玷污他们光荣的事业,保证他们所尊敬的对象会得到公平的处理。可是,要静止只是暂时的,不久,和先前不相上下的愤慨情绪又表现出来了。当天晚上,奥康纳在曼彻斯特,就白天的事件向聚集的群众发表谈话。他以十分鼓舞人心的论调向他们保证,人民不久即将战胜他们的压迫者。至于斯蒂芬斯,他以热情洋溢的口吻表示他对前者的热爱和尊敬。然而谈到了审判的可能结局。他说,奥斯勒曾预测斯蒂芬斯将被流放出国,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斯蒂芬斯所犯的不是应予流放的罪行,然而暴君们如果竟敢滥用职权,将他流放出国,那么,他的(斯蒂芬斯的)上了镣铐的肢体,除非跨过他的(奥康纳的)尸体,否则决不能登上放逐罪犯的船。不消说,这项声明引起了会上雷鸣般的喝采声。不难想象,群众的热情几乎是无限的,我们很难断言,这两个偶像究竟哪一个更得人心——是斯蒂芬斯呢,还是奥康纳?

    人们很容易联想到,由于斯蒂芬斯的被捕而激起的群情激愤的局面并不局限于曼彻斯特的邻近地区,全国各地高举宪章运动旗帜的民主主义者也都参与其间。在整个约克郡内,工人阶级的情绪非常激昂。在英国中部,这种轰动虽不那么普遍,却也十分深刻。在西部,各地举行了规模巨大的民众集会,会上通过决议,对政府的举动大加谴责。在布里斯托尔,文森特在布兰登山麓向民众发表讲演,提出了一项向斯蒂芬斯表示同情的决议案,严厉地谴责他的迫害者,决议案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经表决通过。在下星期六的《北极星报》上所刊载的,几乎完全是这类决议。这位牧师先生比先前更有声望了。无数信札来自远近各地,向他表示同情,保证提供援助,并热情地邀请他到写信人的家里作私人访问。每个城镇、每个村庄,凡是他的见解曾经渗入的地方,无不成立委员会,给他声援;全国性的募捐虽然还在进行中,但同时又另行发起一项基金,款数日见增加,因此,在他受审期宣布以前,单为斯蒂芬斯基金所募得的捐款就将近两千镑,而且几乎完全是工人阶级捐助的。斯蒂芬斯每星期继续采用演说和讲道方式向群众发表谈话,但多半以后者为限。他的谈话在《北极星报》上都有报道,嗣后以单行本刊行,题名为《政治布道坛》。这些讲道集被抢购一空,在许多城镇上,每逢星期日,一群群的居民聚集在一起,让别人给他们朗诵。当他们听人朗读斯蒂芬斯那热情奔放的呼吁时,他们对他所表示的同情,也就增加了公众对他的审判结局所产生的好奇心。

    中产阶级的工厂主发觉人民群众对普选运动的认真态度,就费尽心机地诱使人民放弃他们所追求的目标。他们知道,如果理解正确的话,人民宪章意味着社会垄断时代的告终,于是他们就摇身一变,自己成为反垄断主义者了。可是,引起这些“人民之友”注意的垄断权只有一种——地主的垄断权。他们把谷物法说成是工人阶级遭受社会苦难的唯一重大根源,而废除这项法律则是结束他们一切灾难的灵丹妙药。他们竭力怂恿说,最重要的是人民群众应当同他们联合,一同要求把谷物法废除,甚至认为这种做法应当优先于宪章运动的鼓动工作。他们不反对宪章,反对宪章的决不是他们,因为这是人民的权利,从理论上说,宪章的条款尽善尽美,但是时机尚未成熟。在下院,对宪章表示同情者寥寥可数,目前决无成功的希望;而主张废除谷物法者在议会中却占有多数,如果再加上工人阶级的聪明才智作为后盾,他们不久将拥有无限的权威。可是这种诱饵并不象这些先生们所预料的那么轻易奏效。他们所依赖的主要力量是在工业区;而在这些地区内已出现强烈而坚决反对他们的舆论。职工阶级由于受尽了凌辱而产生的愤懑情绪,使宪章运动领袖们能够挫败主张废除谷物法的人们所作的几乎一切的努力。最初,他们曾鼓足勇气向公众呼吁同情,但不久就发觉他们所能博得的同情极其有限。宪章运动团体中的各派人士在拒绝同谷物法联盟携手合作这一点上,彼此所持的理由大不相同。就绝大多数人而言,由于他们对工厂老板们在社会上的种种专横霸道的做法十分痛恨,因而使他们相信来自这一方面的任何措施不可能对他们的利益带来很大好处。工人协会一派人则采取了不同立场。他们也承认谷物法有取消的必要,同时却坚决认为,只要议会仍维持现状,废除上述法律的一切尝试决无成功希望;或者说,在任何情况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将进行大量的鼓动工作,与为了实现宪章所费的力量不相上下;而宪章一旦到手,其结果将不仅是废除谷物法,而且会废除以社会的不公道为基础的各种法律。同时,他们还强调,中产阶级是在他们看到了人民群众要为他们自己夺取政权的决心以后,才想到要废除谷物法的。如果他们真想实现他们自称为心目中的目标,他们不难完成自己的愿望,因为下院绝大多数议员是中产阶级及其附庸们选出来的;他们宣称,他们以十分怀疑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阶级的人士,因为后者企图悄悄地把公众的注意力从较大的目标引开,以便使它集中于比较次要的目标。可是此外还有一派,人数最多,他们坚决认为在社会的现行制度下,自由贸易非但无益,而且会给生产阶级造成损害。这一派别中居首要地位的是詹姆斯·勃朗特尔·奥布莱恩,追随他的有费格斯·奥康纳和运动中的多数最有权威的人士。奥布赖恩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可以用几句话来说明。他对地主阶级没有什么同情,把他们看作是世代相传的社会公敌。但另有一个阶级,他认为颇为可怕,就是那个庞大的有钱阶级,它已擢升到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其权力也正在扩大。他认为,这个阶级是靠固定收入为生的人数很多的一批人。经济学家们自己也承认,自由贸易的必然趋势是使商品越发便宜。奥布赖恩断言,这就会使高利贷者、税收中饱者、牧师和其他一切享有固定收入者以同等金额换取更多的商品,这与商品跌价的情况适成正比例,于是,按照这种比例,他们的收入实际上就随着提高了。因此,奥布赖恩认为,既然这一方面的人没有对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而能象上述情况那样换取较大部分的财富,那么,他们只有牺牲别人才能做到,而被牺牲的必然是创造一切财富的劳动阶级。奥布赖恩又考虑到私人借贷双方的利害关系,指出在限制贸易制度下,由于物价昂贵,币值必然低落,债务才会成立,而在自由贸易制度下,由于物价低落,币值必然增高,这种债务必可偿清。因此,他不反对这样的自由贸易原则;但他主张,为了使自由贸易对各阶级一视同仁,同时必须在公私借贷方面作一次公平合理的调整,所有的政府官吏的收入必须削减,否则,不事生产的阶级将对生产者进行掠夺,而所掠夺的部分就是他们一切消耗品价值中的差额。如上所述,拥有极大一部分势力的宪章运动领袖们多半同意这种观点,因此自由贸易主义者不论在什么地方出现,奥康纳、奥布赖恩等人就同他们在讲坛上针锋相对地辩论,证明他们的主张空洞虚假,坚决地引导舆论来反对他们。奥布赖恩不仅发表演说抨击他们,还在《职工报》上,凭他那生花妙笔写出了几篇极其有力的文章,揭露他们阴谋中的利己主义,并把他得天独厚的那些善于说理、斗智、痛骂的才能全部用来批判他们。1846年罗伯特·皮尔爵士的法案制定以后,许多人可能认为奥布赖恩的观点是虚伪的。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本书的以后的章节中另有评述的机会。

    宪章运动者反对自由贸易派,结果把那派的鼓动家逼得走投无路。在他们举行的公众大会上,宪章运动者所要求的,仅是就他们相互间的分歧进行辩论。可是同宪章运动者进行辩论,却不是他们愿意做的事。同地主们进行辩论,他们不会反对,因为地主阶级所持的立场,并不是那么站得住的;但是每当一个宪章运动者露面,在共同感兴趣的条件下,就一个问题同他们进行争辩,他们就显得十分慌张,象有一颗炸弹落在他们中间似的;为了抵制争辩,他们规定所有他们举办的集会一律凭券入场,借此拒绝宪章运动者参加他们的集会活动。如果个别宪章运动者偶尔进入会场,站起来发表不同意见,这帮和平鼓动家的爪牙们多半采取暴力来对付他。可是,即便他们戒备十分森严,有时宪章运动者也会得到他们的入场券,投票反对他们。这种策略,我们决不赞同。如果一个特别团体为了讨论或提倡某个问题而开会,我们不应当违反他们的意旨去妨碍他们,正如不应当打扰一个家庭宁静的私生活一样。我们认为,只有当我们向公众作了公正而公开的呼吁以后,我们才有充足的理由表示反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甚至主张人人有权自由发表意见,倘有必要,甚至使用暴力来维护这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