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2/2)
《乌托邦-英-托马斯·莫尔》作者:乌托邦-英-托马斯·莫尔 2017-04-13 11:21
化。我们可以说,莫尔在某种意义上恢复了这种手工业制度,不过去掉了它最后新增添的东西。但是在莫尔这里,资本的破坏作用不是单纯地被消除了,而是被国家的有益领导所代替。不言而喻,恢复后的手工业制度并不同历史上的真实情况一模一样,而是按照作者的总的意图理想化了的。但是透过它的理想化的外形,毕竟还可以看出它的本来面貌。
整个乌托邦社会几乎无例外地包括在家庭手工业体系内。一个公民,只要他同家庭有联系,他便同手工业有关系。每个公民都学习一种手艺,手工业劳动几乎是他一生的基本职业。在乌托邦,农业不是一种职业,这是莫尔的一个独特见解,也是乌托邦制度中最引人注意的特点之一。在乌托邦,农业是很受重视的,但是农业工作是按义务劳动制的原则组织的。每个人必须从事两年的农业劳动。只有特别爱好农村生活的人,有时可以申请把这两年的期限延长。由此可见,乌托邦是没有真正的乡村的。乡村里只有农场,人们从城市来到这里做一个时期的工作,期满后又从这里回到城市,继续从事自己的基本工作。全体公民的基本住宅区和各项工作的组织中心是城市,城市有它可以用来进行农业工作的固定地区。这样说来,在近代的第一部社会主义作品中,就已经提出了消灭城乡对立的问题,虽然方法是很原始的。
手工业和农业所生产的一切产品都是整个社会的财产。公民们从公共仓库或公共市场领取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在后来的各种乌托邦中,我们看到有形形色色的给公民分配产品的形式:有的采用算术平均的原则,有的采用按功付酬的原则,还有的采用按需分配的原则。莫尔在乌托邦实行的是最后一种形式,这也是最彻底的一种形式。每个家长需要多少产品,就从社会上领取多少产品,他绝不会得不到他所需要的东西。莫尔已经懂得,这种“按需”分配的前提是产品的丰富。有了丰富的产品就“无须担心有人所求超出自己所需”。他确信,在乌托邦一定会有这样丰富的产品。
我们对于社会过渡到**高级阶段的认识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的。只有“当每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而且生产力也随之壮大起来,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完全涌现出来时,——只有这时,才能完全克服资产阶级式的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它的旗帜上写道:“各尽所能,按需分配!”①生产力能够迅速增长的思想,莫尔是没有的。在莫尔生活的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之交,技术进步的意义在经济生活中表现得还很薄弱。我们在《乌托邦》这本书里没有看到乌托邦社会的技术基础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方。但是莫尔深信,在实行有限的六小时工作日的情形下,能够保证全体公民生活富裕。
①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9卷,第23页。
莫尔证明,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能过这样富裕的生活,是由于乌托邦彻底消灭了寄生现象。在评论社会寄生现象及其意义方面,莫尔是傅立叶的直接先驱者。在傅立叶的学说里,我们知道寄生问题占着重要的地位。毫无疑问,傅立叶在这个问题上是根据十九世纪的情况发展了《乌托邦》的基本论点的。莫尔把士绅、上层贵族、牧师、仆役、乞丐看做寄生者。他还把一切生产奢侈品的人和妇女列入这一类;他认为,妇女的劳动力不是使用得完全不合理就是完全没有利用。
在乌托邦,只有从事社会所需要的其他活动的人,而且只有在他们真正担任着公认为有益的工作期间,才得以免除体力劳动。例如,国家的官员就不从事体力劳动;根据才能被认为适合于做科学工作的青年也免除体力劳动。如果经过一定的时期,这些青年有负众望,就把他们调回体力工作岗位。反之,如果在从事体力劳动的公民中有人表现出智力活动的才能,就解除他的体力劳动,让他从事智力劳动去。
由于极端缺乏技术进步的思想,要解决所谓“不愉快的”劳动这个问题就非常困难了。几乎对于所有空想主义者来说,直到十九世纪为止,这个问题都是一块绊脚石。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两条途径。一条途径是:寻找一批公民,他们正好对这类工作有特殊的兴趣。例如,傅立叶悦,儿童具有担任这类工作的爱好,所以他就把儿童组织起来去担任成年人所厌恶的工作。第二条途径是: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强迫劳动。为了解决问题,这两种办法莫尔都采用了。在乌托邦有一种人,他们出于宗教的动机担任起不愉快的工作,作为对社会的特殊形式的服务。但这是不够的。于是,在乌托邦又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这个阶层的存在看起来似乎是和莫尔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总的精神相违背的。但是,从莫尔的角度来说,这类人在他的理想社会中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比起他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来说还前进了一步。这个阶层就是所谓的奴隶。乌托邦的“奴隶”实质上是被判处终身强迫劳动的人。奴隶的来源有两个——俘虏或法庭判决。必须指出,根据莫尔的说法,凡是在乌托邦受这种惩罚的人在别国都是会被判处死刑的。而且乌托邦人对本国的自由公民从不采用死刑,他们还把在邻国被判处死刑的人赎买过来。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莫尔认为乌托邦的“奴隶制”是一件好事,因为这种制度正是针对莫尔时代英国法庭判决的惨无人道而提出的。
莫尔的前辈大多数把共有首先了解为消费品的共有。然而,我们看到,在莫尔的观念里,中心思想却是生产的共有。当然,莫尔并不反对集体消费,相反地,他显然是赞成的。但是,他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了极大的容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显然他懂得,社会关系中的基本东西决定于生产组织,而不决定于消费组织。因此,我们在乌托邦看到有公共食堂,绝大多数公民都在这里吃饭。不过,愿意单独起伙的家庭,也可以从公共市场领到食物。单独起伙并没有什么害处,因此莫尔是允许的。在对待住宅和土地问题上如果有了单干思想,就会大大动摇社会的基础。这样,危害共有制的思想的确会得到滋长。因此,莫尔规定乌托邦的房屋和园地每十年必须抽签重新分配一次。
由此可见,莫尔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办法服从于最高的社会利益,即维护乌托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对乌托邦政治制度的描写具有很大的历史意义。乌托邦的全体官员都由公民选举产生。下级官员(摄护格朗特)由家长选举产生,高级官员(特朗尼菩尔及总督)由摄护格朗特选举产生。这种民主的管理制度和莫尔时代的政治实况成了一个极其鲜明的对照,因为莫尔的时代正是**制度发展和巩固的时代,当时的原则是官员一律由上面委托。乌托邦的教育制度也具有同样民主的性质,那里所有的儿童,不分男女,都受到社会教育,既包括书本学习,也包括实际工作——手工业和农业的学习。高等教育的组织形式是社会训练班,凡是预定从事科学活动的青年必须在这里学习,同时,体力劳动者也可以参加。《乌托邦》一书能有这些民主主义的特点,拿十六世纪的思想水平来说,是很少见的。
作为一个思想家来说,莫尔在社会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他给后代留下了第一个经过全面考虑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方案,——尽管在这个方案里,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空想主义的特点,这些特点反映了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英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乌托邦》这本书的另一个方面也有同样重大的意义,这就是在论证社会主义原则时所采用的方法。在中世纪后半期,我们知道有不少次社会运动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着要求财产“共有”。所有这些运动都具有相当明显的宗教色彩。共有制被这些运动的发起人宣传为“上帝的法律”,私有制被斥之为违法,为“犯罪”。莫尔是第一个剥掉“共有制”的宗教外壳的人,是第一个从理性出**证“共有制”的人。他认为乌托邦的制度是最好的制度,因为从人们的尘世生活的利益来说,这是最明智、最恰当的制度。上帝规定人们按照自然法则来生活。因此,必须遵循本性的要求,要用理性去判断:应该追求什么,应该避免什么,才不至于因为最小的快乐妨碍最大的快乐。人是生来要享受幸福的。刻苦修行,放弃人生的欢乐,是愚蠢的。人的本性就是要愉快地生活,这就是说,把享受当做我们一切行动的最终目的;德行就是按照本性的要求去生活。但是,为了更好地安排幸福的生活,理性和本性告诉人们:人生在世要互相帮助。所以,人们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乌托邦人的公共道德和关于财富分配的公共法律,就是以这种合理的原则为基础的。无怪乎莫尔认为,任何地方也不会有如此高尚的人民,如此幸福的国家。
莫尔对乌托邦人的宗教也很重视。在乌托邦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是理性化的宗教,这种宗教抛弃了这位十六世纪的人文主义者的理性所认为多余的一切成分。非常有趣的是,莫尔甚至在乌托邦推行了选举牧师的制度,这种制度在当时刚开始进行宗教改革的情况下是严重地违反传统的。一般说来,在乌托邦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所尊奉的,都是从唯理论的人文主义伦理观点和政治观点来看所必须加以神圣化的东西。这个范围以外的一切事情,都是公民个人的事情;只要不危害社会,都是可以容忍的。如果危害社会,也不是作为异端处理,而是作为违背正确的社会道德原则处理。同样,凡是根本不相信天命和灵魂不死的人都要受到公众的谴责,为人们所不信任,因为按照乌托邦人的看法,这些人丧失了效忠公共秩序的重要动力。
莫尔的这种唯理论的论述,代表了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早已过去的阶段。然而,随着历史的向前发展,空想社会主义的进步意义日趋泯灭。在十九世纪的空想主义体系中,唯理论的成份已经是反动的东西,而无政府主义者则把这些成分一直保留到二十世纪。在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之交,唯理论意味着社会思想摆脱了宗教的蒙蔽,因而起了进步的作用。
莫尔的那种乐生的伦理观点,他提倡人们遵循合理的本性要求的主张,甚至他的功利主义,在当时都具有很大的革命意义。虽然莫尔对旧的东西作了让步,虽然他也象大多数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力求调和宗教和理性,但是他仍然是一位为建立新的非宗教的世界观而斗争的光荣的战士。
十六世纪初怎么会产生出这样一部了不起的作品呢?这部作品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影响下形成的呢?甚至就一个人文主义者来说,莫尔也是一个思考领域极其广阔的人。他不仅受过良好的古典教育,而且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和对周围社会现象的极其敏锐的洞察能力。他在《乌托邦》的第一部分中,以极其有力的文学笔法写下了他从观察社会现象所获得的最强烈的印象。这就是关于土地制度变革和农民失去土地的印象。在这个时代的农民群众中间,我们能够断定,仅存在一种隐隐约约的、还没有任何明确的社会理想的不满情绪。当然,这也可能是我们掌握的材料不够,因为下层群众表达其社会愿望的方式,并不一定是历史学家所能理解的。过了一百五十年以后,在英国革命时期,我们才在英国农村里看到了一个以“共有”为口号的规模不大的运动,即所谓的掘地派①运动。莫尔的伟大功绩,就是他在贫苦农村的不满情绪的影响下,能够运用他那人文主义的学识,制定出一种比无产阶级化的农民本身的社会觉悟水平高得无可比拟的社会方案。
①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一个最激进的派别,代表少地的农民和雇农的利益。掘地派提出原始的“平等**”主张,要求劳动者平分一切土地。——译者
如果说促使《乌托邦》产生的基本动力是原始积累过程在农村中所引起的群众的疾苦,那么,在制定乌托邦的各种制度方面,毫无疑问,主要是根据城市手工业的情况。因此,乌托邦的基层经济单位具有家庭手工业的性质;因此乌托邦在结构上是城市化的,农业生产是按特殊方式组织的,它是居民(基本上是城市居民)的一种临时性的义务,等等。乌托邦的这些特点的产生是十分自然的。历史上有不少的事实证明人文主义者和手工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有着联系。莫尔本人出身于一个古老的城市家庭,不用说,他必然把城市的生活方式看得比农村的落后状态高得无可比拟。
以莫尔为代表的人文主义知识分子,在历史上是和刚刚出现的资产阶级社会关系有联系的。由于客观形势和主观条件的特殊结合,莫尔在资产阶级社会的黎明时期,在看到这个社会走向统治的迹象的时候,就不但能够用批判的态度对待这个社会的各项原则,而且还针对这些原则提出社会平等和共有的原则。当然,这位天才的单枪匹马的思想家所制定的“最好的”社会方案是不可能实现的。莫尔也没有给自己提出过这样的任务。《乌托邦》虽然并不象某些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那样是莫尔的一种空洞的消遣文学,但是它也不是一个行动纲领。
只有当社会主义思想在马克思的天才学说里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相结合时,只有当这种思想把广大的劳动群众团结在它的周围时,社会主义才从幻想变成生活中的实际力量。然而,在财产共有原则的最初的预言家当中,莫尔占有极端重要的地位。直到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为止,社会主义思想史上还找不出一部堪与《乌托邦》媲美的作品。莫尔完全有资格被称做是空想社会主义的鼻祖和空想社会主义的最伟大的代表人物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编译室译
整个乌托邦社会几乎无例外地包括在家庭手工业体系内。一个公民,只要他同家庭有联系,他便同手工业有关系。每个公民都学习一种手艺,手工业劳动几乎是他一生的基本职业。在乌托邦,农业不是一种职业,这是莫尔的一个独特见解,也是乌托邦制度中最引人注意的特点之一。在乌托邦,农业是很受重视的,但是农业工作是按义务劳动制的原则组织的。每个人必须从事两年的农业劳动。只有特别爱好农村生活的人,有时可以申请把这两年的期限延长。由此可见,乌托邦是没有真正的乡村的。乡村里只有农场,人们从城市来到这里做一个时期的工作,期满后又从这里回到城市,继续从事自己的基本工作。全体公民的基本住宅区和各项工作的组织中心是城市,城市有它可以用来进行农业工作的固定地区。这样说来,在近代的第一部社会主义作品中,就已经提出了消灭城乡对立的问题,虽然方法是很原始的。
手工业和农业所生产的一切产品都是整个社会的财产。公民们从公共仓库或公共市场领取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在后来的各种乌托邦中,我们看到有形形色色的给公民分配产品的形式:有的采用算术平均的原则,有的采用按功付酬的原则,还有的采用按需分配的原则。莫尔在乌托邦实行的是最后一种形式,这也是最彻底的一种形式。每个家长需要多少产品,就从社会上领取多少产品,他绝不会得不到他所需要的东西。莫尔已经懂得,这种“按需”分配的前提是产品的丰富。有了丰富的产品就“无须担心有人所求超出自己所需”。他确信,在乌托邦一定会有这样丰富的产品。
我们对于社会过渡到**高级阶段的认识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联系的。只有“当每个人都得到全面的发展”,而且生产力也随之壮大起来,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完全涌现出来时,——只有这时,才能完全克服资产阶级式的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它的旗帜上写道:“各尽所能,按需分配!”①生产力能够迅速增长的思想,莫尔是没有的。在莫尔生活的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之交,技术进步的意义在经济生活中表现得还很薄弱。我们在《乌托邦》这本书里没有看到乌托邦社会的技术基础有什么特别优越的地方。但是莫尔深信,在实行有限的六小时工作日的情形下,能够保证全体公民生活富裕。
①参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19卷,第23页。
莫尔证明,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能过这样富裕的生活,是由于乌托邦彻底消灭了寄生现象。在评论社会寄生现象及其意义方面,莫尔是傅立叶的直接先驱者。在傅立叶的学说里,我们知道寄生问题占着重要的地位。毫无疑问,傅立叶在这个问题上是根据十九世纪的情况发展了《乌托邦》的基本论点的。莫尔把士绅、上层贵族、牧师、仆役、乞丐看做寄生者。他还把一切生产奢侈品的人和妇女列入这一类;他认为,妇女的劳动力不是使用得完全不合理就是完全没有利用。
在乌托邦,只有从事社会所需要的其他活动的人,而且只有在他们真正担任着公认为有益的工作期间,才得以免除体力劳动。例如,国家的官员就不从事体力劳动;根据才能被认为适合于做科学工作的青年也免除体力劳动。如果经过一定的时期,这些青年有负众望,就把他们调回体力工作岗位。反之,如果在从事体力劳动的公民中有人表现出智力活动的才能,就解除他的体力劳动,让他从事智力劳动去。
由于极端缺乏技术进步的思想,要解决所谓“不愉快的”劳动这个问题就非常困难了。几乎对于所有空想主义者来说,直到十九世纪为止,这个问题都是一块绊脚石。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两条途径。一条途径是:寻找一批公民,他们正好对这类工作有特殊的兴趣。例如,傅立叶悦,儿童具有担任这类工作的爱好,所以他就把儿童组织起来去担任成年人所厌恶的工作。第二条途径是: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强迫劳动。为了解决问题,这两种办法莫尔都采用了。在乌托邦有一种人,他们出于宗教的动机担任起不愉快的工作,作为对社会的特殊形式的服务。但这是不够的。于是,在乌托邦又出现了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这个阶层的存在看起来似乎是和莫尔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总的精神相违背的。但是,从莫尔的角度来说,这类人在他的理想社会中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比起他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来说还前进了一步。这个阶层就是所谓的奴隶。乌托邦的“奴隶”实质上是被判处终身强迫劳动的人。奴隶的来源有两个——俘虏或法庭判决。必须指出,根据莫尔的说法,凡是在乌托邦受这种惩罚的人在别国都是会被判处死刑的。而且乌托邦人对本国的自由公民从不采用死刑,他们还把在邻国被判处死刑的人赎买过来。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莫尔认为乌托邦的“奴隶制”是一件好事,因为这种制度正是针对莫尔时代英国法庭判决的惨无人道而提出的。
莫尔的前辈大多数把共有首先了解为消费品的共有。然而,我们看到,在莫尔的观念里,中心思想却是生产的共有。当然,莫尔并不反对集体消费,相反地,他显然是赞成的。但是,他在这个问题上表现了极大的容忍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显然他懂得,社会关系中的基本东西决定于生产组织,而不决定于消费组织。因此,我们在乌托邦看到有公共食堂,绝大多数公民都在这里吃饭。不过,愿意单独起伙的家庭,也可以从公共市场领到食物。单独起伙并没有什么害处,因此莫尔是允许的。在对待住宅和土地问题上如果有了单干思想,就会大大动摇社会的基础。这样,危害共有制的思想的确会得到滋长。因此,莫尔规定乌托邦的房屋和园地每十年必须抽签重新分配一次。
由此可见,莫尔解决这些具体问题的办法服从于最高的社会利益,即维护乌托邦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对乌托邦政治制度的描写具有很大的历史意义。乌托邦的全体官员都由公民选举产生。下级官员(摄护格朗特)由家长选举产生,高级官员(特朗尼菩尔及总督)由摄护格朗特选举产生。这种民主的管理制度和莫尔时代的政治实况成了一个极其鲜明的对照,因为莫尔的时代正是**制度发展和巩固的时代,当时的原则是官员一律由上面委托。乌托邦的教育制度也具有同样民主的性质,那里所有的儿童,不分男女,都受到社会教育,既包括书本学习,也包括实际工作——手工业和农业的学习。高等教育的组织形式是社会训练班,凡是预定从事科学活动的青年必须在这里学习,同时,体力劳动者也可以参加。《乌托邦》一书能有这些民主主义的特点,拿十六世纪的思想水平来说,是很少见的。
作为一个思想家来说,莫尔在社会思想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他给后代留下了第一个经过全面考虑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方案,——尽管在这个方案里,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空想主义的特点,这些特点反映了十五世纪到十六世纪英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乌托邦》这本书的另一个方面也有同样重大的意义,这就是在论证社会主义原则时所采用的方法。在中世纪后半期,我们知道有不少次社会运动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着要求财产“共有”。所有这些运动都具有相当明显的宗教色彩。共有制被这些运动的发起人宣传为“上帝的法律”,私有制被斥之为违法,为“犯罪”。莫尔是第一个剥掉“共有制”的宗教外壳的人,是第一个从理性出**证“共有制”的人。他认为乌托邦的制度是最好的制度,因为从人们的尘世生活的利益来说,这是最明智、最恰当的制度。上帝规定人们按照自然法则来生活。因此,必须遵循本性的要求,要用理性去判断:应该追求什么,应该避免什么,才不至于因为最小的快乐妨碍最大的快乐。人是生来要享受幸福的。刻苦修行,放弃人生的欢乐,是愚蠢的。人的本性就是要愉快地生活,这就是说,把享受当做我们一切行动的最终目的;德行就是按照本性的要求去生活。但是,为了更好地安排幸福的生活,理性和本性告诉人们:人生在世要互相帮助。所以,人们应该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乌托邦人的公共道德和关于财富分配的公共法律,就是以这种合理的原则为基础的。无怪乎莫尔认为,任何地方也不会有如此高尚的人民,如此幸福的国家。
莫尔对乌托邦人的宗教也很重视。在乌托邦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是理性化的宗教,这种宗教抛弃了这位十六世纪的人文主义者的理性所认为多余的一切成分。非常有趣的是,莫尔甚至在乌托邦推行了选举牧师的制度,这种制度在当时刚开始进行宗教改革的情况下是严重地违反传统的。一般说来,在乌托邦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所尊奉的,都是从唯理论的人文主义伦理观点和政治观点来看所必须加以神圣化的东西。这个范围以外的一切事情,都是公民个人的事情;只要不危害社会,都是可以容忍的。如果危害社会,也不是作为异端处理,而是作为违背正确的社会道德原则处理。同样,凡是根本不相信天命和灵魂不死的人都要受到公众的谴责,为人们所不信任,因为按照乌托邦人的看法,这些人丧失了效忠公共秩序的重要动力。
莫尔的这种唯理论的论述,代表了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早已过去的阶段。然而,随着历史的向前发展,空想社会主义的进步意义日趋泯灭。在十九世纪的空想主义体系中,唯理论的成份已经是反动的东西,而无政府主义者则把这些成分一直保留到二十世纪。在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之交,唯理论意味着社会思想摆脱了宗教的蒙蔽,因而起了进步的作用。
莫尔的那种乐生的伦理观点,他提倡人们遵循合理的本性要求的主张,甚至他的功利主义,在当时都具有很大的革命意义。虽然莫尔对旧的东西作了让步,虽然他也象大多数的人文主义者一样,力求调和宗教和理性,但是他仍然是一位为建立新的非宗教的世界观而斗争的光荣的战士。
十六世纪初怎么会产生出这样一部了不起的作品呢?这部作品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影响下形成的呢?甚至就一个人文主义者来说,莫尔也是一个思考领域极其广阔的人。他不仅受过良好的古典教育,而且具有丰富的实际经验和对周围社会现象的极其敏锐的洞察能力。他在《乌托邦》的第一部分中,以极其有力的文学笔法写下了他从观察社会现象所获得的最强烈的印象。这就是关于土地制度变革和农民失去土地的印象。在这个时代的农民群众中间,我们能够断定,仅存在一种隐隐约约的、还没有任何明确的社会理想的不满情绪。当然,这也可能是我们掌握的材料不够,因为下层群众表达其社会愿望的方式,并不一定是历史学家所能理解的。过了一百五十年以后,在英国革命时期,我们才在英国农村里看到了一个以“共有”为口号的规模不大的运动,即所谓的掘地派①运动。莫尔的伟大功绩,就是他在贫苦农村的不满情绪的影响下,能够运用他那人文主义的学识,制定出一种比无产阶级化的农民本身的社会觉悟水平高得无可比拟的社会方案。
①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代的一个最激进的派别,代表少地的农民和雇农的利益。掘地派提出原始的“平等**”主张,要求劳动者平分一切土地。——译者
如果说促使《乌托邦》产生的基本动力是原始积累过程在农村中所引起的群众的疾苦,那么,在制定乌托邦的各种制度方面,毫无疑问,主要是根据城市手工业的情况。因此,乌托邦的基层经济单位具有家庭手工业的性质;因此乌托邦在结构上是城市化的,农业生产是按特殊方式组织的,它是居民(基本上是城市居民)的一种临时性的义务,等等。乌托邦的这些特点的产生是十分自然的。历史上有不少的事实证明人文主义者和手工业阶层中的先进分子有着联系。莫尔本人出身于一个古老的城市家庭,不用说,他必然把城市的生活方式看得比农村的落后状态高得无可比拟。
以莫尔为代表的人文主义知识分子,在历史上是和刚刚出现的资产阶级社会关系有联系的。由于客观形势和主观条件的特殊结合,莫尔在资产阶级社会的黎明时期,在看到这个社会走向统治的迹象的时候,就不但能够用批判的态度对待这个社会的各项原则,而且还针对这些原则提出社会平等和共有的原则。当然,这位天才的单枪匹马的思想家所制定的“最好的”社会方案是不可能实现的。莫尔也没有给自己提出过这样的任务。《乌托邦》虽然并不象某些资产阶级学者所说的那样是莫尔的一种空洞的消遣文学,但是它也不是一个行动纲领。
只有当社会主义思想在马克思的天才学说里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相结合时,只有当这种思想把广大的劳动群众团结在它的周围时,社会主义才从幻想变成生活中的实际力量。然而,在财产共有原则的最初的预言家当中,莫尔占有极端重要的地位。直到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为止,社会主义思想史上还找不出一部堪与《乌托邦》媲美的作品。莫尔完全有资格被称做是空想社会主义的鼻祖和空想社会主义的最伟大的代表人物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编译室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