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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E)六(2/2)

形而上学-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作者:形而上学-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2017-04-13 11:18
哥里斯可”相同,则亦当与“文明的‘文明的哥里斯可’”相同,如此重沓至于无穷。见“诡辩爱伦基”175a34.

    ③此亦为诡辩一题:有读书而文明的,故读书的即文明。又有不常读书而文明的,则不读书亦即文明。因此不常是者亦能成是。更加推演,则凡文明者将必先已成读书的,而读书将必先已文明。凡此类引致荒谬结论者,大抵强以不必然者为必然,遂使是非错乱。

    在现存事物中,有些保持着常态而且是出于必然(不是强迫意义的必需;我们肯定某一事物,只是因为它不能成为其它事物),④有些则并非必然,也非经常,却也随时可得而见其出现,这就是偶然属性的原理与原因。这些不是常在也非经常的,我们称之为偶然。例如,在犬日〈伏天〉⑤而起风寒,我们就说这是偶然,若逢酷暑则不谓之偶然,就因为犬日季节自古以来常热而不常冷。人之色白为偶然(因为人脸不必常白,亦不必众人皆白),但人之为动物则非偶然属性。建筑老使人健康为事出偶然,因为使人健康乃医师的本性,不是建筑师的本性,——这只是碰巧,那个建筑师也是医师。又,一个厨司①,为了使人高兴,将所煮菜肴加以装点,但这不是厨司的正务;所以我们说“这是一个‘偶然’事件〈附带事件〉”,在某一意义上讲,这可以说是那厨司做的,在单纯的厨司本义上讲,这不是他做的。于其它事物总可以找到产生这事物的机能,但对于偶然事物是找不着这样相应的决定性机能或其制造技术的;因为凡是“偶然”属性所由存在或产生的事物,其原因也是偶然的。所有事物并不都是必然与经常的存在或发生,世间大部分的事物只是大多数如此而已,所以,偶然必定是存在的;例如一个白人,并不常是也非大多数是文明的,只是有时遭遇着一个文明的白人,这就应是偶然属性(若说这个不对,那么世间一切将尽成必然)。所以,这必定是出乎常然的物质才得成为偶然属性的原因。②

    ④见于卷Q,章五。

    ⑤JKFι(音译“可尼”)为犬。天狼星座(天狗)即名“可尼”,其主星称“闪流”(siri—us),为冬夜最明亮之恒星。巴比仑及希腊天文学,七月三日至八月十一日间(当中国节令小暑大暑)太阳宿天狼座;希腊习俗称为“狗日”,其时当酷暑。

    ①HΨHπHιHs或译“鹽渍物制造者”。

    ②此句论发生偶然的原因必是一个“非常然”,盖出于名学论证;神学家每据此指称亚里士多德将由此进而承认神的权威为一切不可测事物之总因。

    再有一个问题,或许所谓即非经常又非大多数如此的事物实际是没有的。我们必须以这问题为讨论的起点。确定地,这是不会没有的。那么,在这些以外,世上当另有或然的与偶然的事物。然而事物倘只是大多数如此而已,那么,世间又究竟有无经常事物,与永存事物呢?这些当俟以后再行讨论。①但因一切学术都只研究那些经常的或是大多数如此的事物,研究“偶然”这一门学术是明显地没有的。(因为除了经常与大多数如此的事物以外,人们怎能互相教授与学习?例如,水、蜜溶浆于一伤寒病人有益,这是大多数如此的。)至于那些反乎常例的事物,学术上是无法陈述的;譬如说在新月初生的一晚,可遭遇什么些事情,我们所能陈述的总只是经常在或大多数在新月初生之晚所遭遇的事情,假如请问在那一个新月初生之晚不遭遇这事情,这就无法陈述;偶然就是反乎这样的常例的。这里我们已说明了什么是偶然属性与其发生的原因,也说明了这是没有那一门学术加以研究的。

    ①参看卷A,章六至八。

    章三

    明显地,没有生灭过程而生灭的原理与原因该是有的。假如没有,那么一切事物均将尽成必然,因为一切进入了生灭过程的,其生灭就成为势所必然。甲事是否发生?倘有乙事,甲事会发生;不发生乙事,甲事亦不发生。而乙事是否发生,则须问丙事。这样从头历溯,节节逼近,无论多么悠远的事,总可追踪到现今。于是这人将暴死,或因病而死,若他出门;他将出门,若口渴;他将口渴,若遭遇某事;这样追溯着到现在这一事情,又继续追溯到更远的事情,出门由于口渴,口渴由于喝酒;酒是可喝可不喝的;因此他或是必然死或必然不死。相似地,假如再往前追溯,这一类记录也同样好用;总之过去的条件存现于此刻的事情。每一将来的事情都将是“必然的”;活着的人必然有一天他将死亡;因为在他有生之日,某些条件,如与生活为对成的死亡因素已进入他的生体之中。①但他将死于疾病,或忽然暴卒,则尚未确定,这还得看其它遭遇的事情。这该清楚了,一切追溯将有时而碰到一件未定的事情。这样追溯就得停止,而事情之所必然的原因,也无可更为远求了,这未定之事就将是“偶然”的基点。然而关于或然〈机会〉事件,对其起点与原因,这样的追溯终将何以为之系属——属之于物质,〈物因〉,抑作用〈极因〉,抑动能〈动因〉——这必须谨慎地予以考虑。

    ①1027a32—1027b10所引事例虽简略,但已可意会。本卷此章为自由意志与定命论问题的基础论点,旧有诠释甚详。

    章四②

    ②莱比锡本,本卷分三章。第杜巴黎印本分为四章。

    我们已充分说明了属性〈偶然〉之是的性质,现在不复赘叙。实是各类中有以“真”为“是”,以“假”为“非是”者,其“真假”应依“组合与析离”为断,复合词之真假应依其各部分的对反搭配为断,凡主题与其云谓相合的为之组合而予以肯定,苟两者相离则不为之组合而予以否定者,这些就是真实;至于虚假判断便与此相反(这里引到另一问题,我们如何于事物发生离合之想;所谓合,我的意思不是串联而是成为合一的整体);这里真与假不在事物,——这不象那善之为真与恶之为假,存在于事物本身——而只存在于思想之中;至于单纯的诸怎是,则其为真为假(“是”与“非是”)便不在思想之中。——在这里所涉的问题,我们须俟以后再考虑。①但凭组合与析离所成的真假既只在思想而不在事物,因为思想可以将主题的怎是或其某一素质,量,或其它范畴加之于主题或从主题取去,依照这样的意义,真与假已是原事物以外的另一类“是非”,那么属性之“是”与真假之“是”均无庸置论了。前者原为未必之“是”而后者亦仅为思想的演变,两者都是“实是”的支族,并不能作为诸实是中独立的一类。于是让我们搁开这些,而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的原理与原因。②[实是有几种命意,这在讨论各种名词涵义的时候已说清楚了。]

    ①看卷C,章十。柏拉图学派以真假为是非一类,漫步派以真假在主题与云谓之离合,出于主观判断,而是非有无则为客观存在,故两不同论。

    ②章二至四可参看1064b15—1065a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