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2)
《政府论-英-洛克》作者:政府论-英-洛克 2017-04-13 11:13
而不是服从其他法则,从而奠定了永久混乱、祸患、暴动、骚扰和叛乱(凡此都是赞同那一假设的人们所大声疾呼地反对的事情)的基础,他就必须在罗伯特·菲尔麦爵士的说法之外,寻求另一种关于政府的产生、关于政治权力的起源和关于用来安排和明确谁享有这种权力的方法的说法。
2.为此目的,我提出我认为什么是政治权力的意见,我想这样做不会是不适当的。我认为官长对于臣民的权力,同父亲对于儿女的权力、主人对于仆役的权力、丈夫对于妻子的权力和贵族对于奴隶的权力,是可以有所区别的。由于这些不同的权力有时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如果我们在这些不同的关系下对他考究的话,这就可以帮助我们分清这些权力彼此之间的区别,说明一国的统治者、一家的父亲和一船的船长之间的不同。
3.因此,我认为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判处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公众福利。
2.为此目的,我提出我认为什么是政治权力的意见,我想这样做不会是不适当的。我认为官长对于臣民的权力,同父亲对于儿女的权力、主人对于仆役的权力、丈夫对于妻子的权力和贵族对于奴隶的权力,是可以有所区别的。由于这些不同的权力有时集中在同一个人身上,如果我们在这些不同的关系下对他考究的话,这就可以帮助我们分清这些权力彼此之间的区别,说明一国的统治者、一家的父亲和一船的船长之间的不同。
3.因此,我认为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判处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公众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