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之比较(2/2)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法-贡斯当》作者: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法-贡斯当 2017-04-13 10:58
立性。他在所有著作中表达的一个遗憾是,法律只能控制行动。他希望法律管制瞬息万变的思想与意见,毫不留情地监视人们,不给人们留下任何可以逃避其权力的避难所。一旦他了解到某些压迫性方法——不论他是向哪些人学到的——他便立即以为是自己的发现,并立即提议把它作为效法的模式。他像憎恶自己的敌人那样憎恶个人自由。不论他在历史上任何时期发现一个完全剥夺个人自由的国家,即使这个国家并没有政治自由,他也会情不自禁地赞美它。他曾为埃及人欣喜若狂,因为他认为,在埃及人中,所有事情都是由法律规定的,即使休息与日常需求也不例外:所有事情都服从于立法者的绝对统治。一天中每时每刻都被赋予某种责任;爱情本身也是这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干涉的对象,正是法律依次打开或关闭洞房床前的帷帐。
斯巴达那种将共和国的形式与对个人的奴役相结合的模式在这位哲学家的精神中激起更生动的热情。那些巨大的禁欲主义的兵营在他看来似乎是一个完美的共和国的理想。他对雅典抱有深刻的蔑视,并乐于用一位杰出的贵族、院士描述法兰西学院的话来描述这个希腊最早的国家:“多么骇人听闻的**!那里每个人都做他喜欢做的。”我必须补充一句:这位杰出贵族所谈论的是三十年前的法兰西学院。
孟德斯鸠有一个相对而言不易激动、因而更具观察力的头脑,他并没有犯同样的错误。他为我所描述的古代与近代的那些差异震惊,但未能揭示其真正的原因。他认为,生活在平民政府下的古希腊政治家不理解除美德外的任何其他权力。而今天的政治家则只谈论制造业、商业、金融、财富、甚至奢侈品。他将这种差异的原因归之于共和制与君主制。而事实上应该归因于古代与现代相反的精神。无论是共和国的公民还是君主国的臣民都希望得到快乐。确实,在今天的社会情势下,没有人会不希望得到快乐。在今天的时代,那些挚爱自由、将自由置于法兰西解放之上的人们,也就是那些热爱生活中所有快乐的人们。这些人尤其珍视自由,他们把自由视为他们所珍爱的快乐的保障。在过去,哪里有自由,哪里的人们便可以忍受艰辛。而在今天,哪里有艰辛,哪里的人们就不得不忍受**主义。今天将一个受奴役的民族变为斯已达人比把自由人变为斯巴达人更容易。
那些被历史事件推到我们革命前沿的人们,由于其所受教育的必然结果,醉心于一些过时的古代观念,这些观念由于我在上文提及的那些哲学家而成为时尚。这里有卢梭的哲学,其间偶尔闪烁着真知的见,也不乏令人兴奋的雄辩的段落。这里还有马布利的质朴,他的不宽容,他对人类**的憎恨,他那迫切希望禁锢所有人类激情的愿望,他关于法律效能的夸张的原则,以及在他所推荐的与从前事实上曾经存在的东西之间的差异,他反对财富甚至反对财产的主张。所有这些都必然会吸引那些被最近的胜利所激动的人们,这些人们已经取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于是迫切希望将这种权力延伸到所有方面。两位诅咒人类**主义的高尚作家居然以格言方式拟定了法律条文,这确是支持他们的宝贵渊源。他们希望像若干自由国家曾经做过的那样行使公共权力——他们从这些哲人的指引中知道这些。他们相信所有事情都必须屈从于集体意志,对个人权利的所有限制都会由于对社会权力的参与而得到充分补偿。
先生们,我们都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基于对时代精神的理解而建立的各种自由制度可以存活下来,但恢复起来的古代人的大厦却崩溃了,尽管许多努力、许多英雄行为值得我们景仰。不容置辩的事实是,社会权力以其所有可能的方式伤害个人独立,却无法摧毁对这种独立的需求。我们的民族并未发现对抽象主权的理想化分享值得她作出所需要的牺牲。卢梭的权威并未能使她相信自由的法律要比独裁的枷锁严苛一千倍。她对这些严苛的法律毫无欲求,她相信在某些时候,独裁的枷锁比严苛的法律更值得拥有。经验最终使她不再受骗。她看到过人治的专断权力比最差的法律更糟糕。然而,法律也必须有其限度。
先生们,如果我已经成功地使您接受这些事实必然导出的结论的话,您将和我一样承认下列原则的真实性。
个人独立呈现代人的第一需求:因此,任何人决不能要求现代人作出任何牺牲,以实现政治自由。
由此导出,许多倍受赞赏的制度在古代共和国曾阻碍个人自由,在现代无法被接受。
先生们,您也许立即会觉得确立这一原则是多余的。今天的不少政府似乎无意效法古代共和国。然而,尽管它们也许不钟爱古代共和国的制度,它们对共和国的某些习俗却有一定的感情。令人不安的是,恰恰是这些习俗允许它们实行放逐、流放与掠夺。我记得在1802年,它们通过特殊委员会在法律中塞进一个条款,将希腊的陶片放逐法引入法兰西。为了使这一条款得到批准,天知道有多少雄辩的发言者向我们阐述雅典的自由以及为了维护这些自由个人必须作出的牺牲!同样,最近,当胆怯的当局畏首畏尾地试图准备举行选举时,一份很难被怀疑为共和主义的杂志提议恢复罗马的监察官制度,以取消所有危险的候选人。
因之,我并不以为我在从事一项无用的讨论,如果我可以就这两个被大肆炫耀的制度说几句话,来支持我的论点的话。
雅典的陶片放逐制建立在一个假定之上,即社会对其成员有完全的权威。在这一假定之上,该制度可以证明其合理性。此外,在一个小国,当某一个人由于其崇高的威望、众多的门徒以及辉煌的业绩,影响常常与大众的权力抗衡时,陶片放逐法似乎是有用的。然而,在我们这里,个人拥有社会必须尊重的权利,而且,正像我已经指出的那样,个人的利益被众多平等的或更高贵的人的影响所湮没,任何以需要削弱这种影响为动机的压迫都是无益的,因而也是不正义的。任何人都无权流放一个公民,除非这个公民被一个常设的法庭根据正式法律判定犯有必须流放的罪行。任何人都无权强迫公民离开他的国家,主人离开他的财产,商人离开他的贸易,丈夫离开他的妻子,父亲离开他的子女,作家离开勤奋的思考,或老人离开自己习惯的生活方式。
所有政治流放都是滥用政治权力。所有由议会以公共安全为理由而宣布的流放,本身就是对公共安全的侵犯。公共安全只能建立在尊重法律、遵守规则、以及加强保卫之上。
像陶片放逐法一样,罗马的监察官制度也是一种随意的专断权力。在罗马共和国,贫穷将所有公民禁锢在一种极其简单的道德规范之中。他们生活在相同的城镇,不从事任何可能将注意力从国家事务吸引开来的职业。因而,他们每时每刻都是公共权力行使的观察者与评判者。在这种情形下,监察官制度一方面可能具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监察官的专断权力也受到强加于他们身上的道德监视的制约。但是,一旦共和国的规模。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以及文明的进步使该制度赖以存在并藉以制约的基础不复存在,监察官制度甚至在罗马就衰落了。不是监察官制度创造了好的道德风尚,而是这些道德风尚的简朴构成监察官制度力量及有效性的渊源。
在法国,像监察官那样专断的制度将会既是无效的,也是难以忍受的。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道德风尚是由一些微妙、变化不定、难以捉摸的情绪构成的,如果一个人试图较为精确地把握它,他就会有千万种可能来歪曲它。只有公共舆论可以把握它,也只有公共舆论可以评判它,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性质。任何实在的权威如果希望较为精确地把握它,都会遭到它的反抗。如果一个现代民族的政府希望像罗马监察官那样专断地处罚一位公民,整个民族将会反对,会拒绝批准当局的决定。
我刚才关于监察官制度在现代复活的言论也适用于社会组织的许多其他方面,在这些方面,古代的制度被经常引证,反复强调。譬如教育,难道我们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吗:有必要允许政府管理下一代,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塑造他们?有多少博学的观点被引证来支持这种理论!波斯的,埃及的,高卢的,希腊的以及意大利的观点被一个接一个摆在我们面前。可是,先生们,我们既不是臣服于一个独裁者的波斯人,不是在祭司控制下的埃及人,也不是能够被巫师作为牺牲品的高卢人;最后,我们也不是从分享社会权威中得到藉慰来补偿在私人领域被奴役的希腊人或罗马人。我们是现代人,我们希望每个人享有自己的权利,每个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最喜欢的方式发展其才智;我们希望监护大自然托付我们关心的儿童们发展这些才智。随着他们的启蒙,这些才智将日益丰富。我们仅仅需要权威给我们一些它们能够提供的一般性指导手段。我们将像旅行者那样接受权威提供的主要路线图,而不必由他们告诉我们该走哪条路。
宗教也受到有关过去时代记忆的影响。某些坚定维护教义统一性的人引证古代法律来反对其他宗教中的神,以古代的事例支持天主教会的权利,其一是希腊人因苏格拉底削弱多神教而将他处死,其二是奥古斯都要求人民维持祖先崇拜,结果不久便将最早的基督徒置于死地。
先生们,让我们不要相信这种对某些古代记忆的崇拜。因为我们生活在现代,我们要求一种适合现代的自由;因为我们生活在君主制下,我谦卑地恳求这些君主不要从古代共和国中借用压迫我们的手段。
让我再重复一遍,个人自由是真正的现代自由。政治自由是个人自由的保障,因而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要求我们时代的人民像古代人那样为了政治自由而牺牲所有个人自由必然会剥夺他们的个人自由,而一旦实现了这一结果,剥夺他们的政治自由也就是轻而易举的了。
先生们,正如你们看到的那样,我的观察无意贬损政治自由的价值。我不从我向诸位展示的证据中导出与某些人相同的结论。这些人从古代人有自由、我们不再像他们那样自由的事实中得出结论,称我们天生是奴隶。他们希望凭借少数要素来重建新的社会状态。他们认为只有这些要素适合今日世界的情形。这些要素是恐吓人们的偏见,是腐蚀人们的利己主义,是麻醉人们的轻浮,是使人们堕落的粗俗的快感,是指导人们的**主义,是为**主义服务并使其更为巧妙的建设性知识与严密科学。如果这些就是人类曾经获得众多道德与体能手段的四千年的结果,这实在令人诧异,我决不相信这一点。我从我们与古代人的差异中得出全然不同的结论。我们并不必削弱安全,但我们必须扩展乐趣。我们并不希望放弃政治自由,而是要求在得到其他形式的政治自由的同时得到公民自由(civil
liberty)。政府丝毫不比以前有更多的权利来僭取非法权力。相反,导源于一种合法根源的政府只有比以前更少的权利对个人行使专断权力。我们今天仍然拥有我们一直拥有的权利,诸如同意法律的永恒权利,讨论我们利益的权利,成为由我们构成的社会实体之基本成分的权利。不过,政府有了新的职责:文明的进步以及几个世纪所带来的变迁要求当权者对习俗、情感与个人的独立有更大的尊重。当权者必须以更轻巧、更谨慎的手法处理这些问题。
当权者的这种节制是其最严格的职责之一,同时,也代表了它的最大利益。原因在于,如果适合现代人的自由与适合古代人的自由不同,那么,在古代人中或许会出现的**主义就不再可能在现代人中出现了。由于我们常常比古代人较少关注政治自由,而且在一般情形下,对政治自由的热情较低,于是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我们有时会错误地过分忽略政治自由为我们提供的保障。但与此同时,由于我们比古代人更为专注个人自由,我们将会以古代人没有的方式保卫它。
商业使凌驾于我们存在之上的专断权力的行为比从前更具压迫性,这是由于,随着我们的思辨更具多样性,专断权力必须成倍扩大方可应付。不过,商业也使专断权力更易于躲避,它改变了财产的性质。由于这种改变,财产变得几乎难以控制。
商业赋予财产新的性质,即流通。没有流通,财产仅仅是一种收益权。政治权威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影响收益权,它可以阻止收益权的享用。但是,流通却给社会权威的行动创造了一种无形的、不可克服的障碍。
商业甚至还有更深远的影响:它不仅解放个人,它还通过创造商业信誉将权威本身置于依附地位。
一位法国作家曾写道:“货币是**主义最危险的武器,但同时也是它最强有力的制约;商业信誉受舆论影响;权力毫无用处;货币可以被藏匿或转移;所有国家的运作都暂时不起作用了。”商业信誉在古代人中并没有如此影响,他们的政府比个人强大;而在我们的时代,个人比政治权力强大。财富是一种在所有情况下更随处可见、更适用于所有利益。因而更真实、更被人服从的权力。权力是威胁,财富是奖赏:人们可以用欺骗的方式逃避权力;但若想得到财富的青睐,就必须为其服务:因此,财富必然会取胜。
后果之一是,个人的存在较少专注于政治存在。个人将他们的财产带到远方;同时也带走私人生活的所有享受。商业使国家之间关系更为密切;它带给这些国家几乎相同的习惯与风俗;国家首脑也许会互相为敌,但人民却是伙伴。
让权力隐退吧:我们必须拥有自由,我们也将拥有自由。然则,由于我们所需要的自由不同于古代的自由,我们需要一个与古代不同的组织。在古代的组织中,人们愈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贡献于行使政治权利,他们便愈感到自由;与此相反,就我们可以享有的那类自由而言,政治权利的行使为我们私人利益留下的时间愈多,自由对我们就愈珍贵。
因此,先生们,我们需要代议制度。代议制度是这样一种组织,一个国家可以凭借这种组织安排少数个人去做国家自身不能或不愿做的事。穷人照料自己的事;富人雇佣管家。这就是古代和现代民族的历史。代议制度就是,大众希望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没有时间去自己保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委托一定数量的人做他们的代表。不过,除非是白痴,任何雇佣管家的富人都会对管家是否尽职进行密切监视,以防止他们玩忽职守、腐化堕落或昏庸无能;此外,为了评价这些代表的管理,那些深谋远虑的土地所有者们会对各种事务以及他们委托代理人所进行的管理保持良好的了解。同理,那些为了享有适合于他们的自由而求诸代议制度的人们也必须对他们的代议员行使一种积极而持续的监视,必须保留权利,以便当代议员背弃了对他们的信任时将其兔职,当他们滥用权力时剥夺其权力。
鉴于现代自由不同于古代自由,现代自由也受到不同类型的危险的威胁。
古代自由的危险在于,由于人们仅仅考虑维护他们在社会权力中的份额,他们可能会轻视个人权利与享受的价值。
现代自由的危险在于,由于我们沉湎于享受个人的独立以及追求各自的利益,我们可能过分容易地放弃分享政治权力的权利。
掌权者会极为迫切地鼓励我们这样做。他们随时准备免除我们形形色色的麻烦——除了服从与缴纳赋税以外。他们将对我们说:什么是你们努力的最终目标?你们辛劳的动机?你们希望的目标?难道不是快乐吗?那未,把快乐留给我们,我们将交给你们。不,先生们,我们决不能留给他们。不管这种慈悲的允诺也许会多么令人感动,我们也会要求当权者把自己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我们要求他们将行为限制在正义的范围内。我们自己将担负起寻求快乐的责任。
如果这种权力的转移没有任何保障,它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吗?离开政治自由,我们从哪里寻找保障呢?先生们,放弃政治自由将是愚蠢的,正如一个人仅仅因为居住在一层楼上,便不管整座房子是否建立在沙滩上。
此外,先生们,难道快乐——不管它是何种类型的——真的是人类的唯一目标吗?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的事业将会变得狭窄,我们的最终目标将得不到升华。在我们中间,任何人如果希望贬低自己、限制自己的道德能力、降低自己的**、放弃行动、荣誉以及深沉而慷慨的情感,都不可能不降低自己的人格,都不可能得到快乐。不,先生们,我可以证明,我们的本性中有更好的部分,这就是趋使并折磨我们的那种高尚的忧虑,这就是希望拓宽我们知识以及发展我们能力的那种**。我们的使命要求我们的不仅仅是快乐,而且还有自我发展;政治自由是上帝赋予我们的最有力、最有效的自我发展的手段。
政治自由把对公民最神圣的利益的关切与评估毫无例外地交给所有公民,由此丰富了公民的精神,升华了他们的思想,在他们中间确立了某种知识平等,这种平等构成一个民族的荣誉与力量。
因此,让我们看看当一个民族有了恢复其正常行使政治自由的最初制度时会如何发展。看看我们的同胞们,不分阶级,不分职业,从他们日常劳动及私人工业的领域脱颖而出,突然发现自己正在履行宪法赋予的重要职责,他们以明辨的方式选择,以充沛的精力抵制,蔑视各种威胁,高尚地拒绝引诱。看看一种纯粹、深沉、诚挚的爱国主义在我们的城镇中获得胜利,在我们甚至最小的村庄中复活,在我们的车间弥漫,它使农村充满活力,它在实用的农民与勤劳的商人那正义与诚实的精神中渗透了权利意识以及需要保障的意识;这些农民与商人们从他们所经历的罪恶的历史中学到东西,十分明白解除这些罪恶的方案,他们以对国家的感激之情关注整个法兰西,并以参加选举的方式报答国家,经过三十多年的时间,对这些原则的忠诚体现在最卓越的自由的保卫者身上。
因此,先生们,我们决不是要放弃我所描述的两种自由中的任何一种。如同我已经展示的那样,我们必须学会将两种自由结合在一起。研究中世纪共和国历史的著名作者尝言,制度必须完成人类的使命,如果某种制度能使尽可能多的公民升华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它便能最好地实现这一目标。
假如立法者仅仅给人民带来和平,其工作是不完全的。即使当人民感到满意时,仍有许多未竟之业。制度必须实现公民的道德教育。一方面,制度必须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保障他们的独立,避免干扰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制度又必须尊重公民影响公共事务的神圣权利,号召公民以投票的方式参与行使权力,赋予他们表达意见的权利,并由此实行控制与监督;这样,通过履行这些崇高职责的熏陶,公民会既有**又有权利来完成这些职责。
(李强 译)
斯巴达那种将共和国的形式与对个人的奴役相结合的模式在这位哲学家的精神中激起更生动的热情。那些巨大的禁欲主义的兵营在他看来似乎是一个完美的共和国的理想。他对雅典抱有深刻的蔑视,并乐于用一位杰出的贵族、院士描述法兰西学院的话来描述这个希腊最早的国家:“多么骇人听闻的**!那里每个人都做他喜欢做的。”我必须补充一句:这位杰出贵族所谈论的是三十年前的法兰西学院。
孟德斯鸠有一个相对而言不易激动、因而更具观察力的头脑,他并没有犯同样的错误。他为我所描述的古代与近代的那些差异震惊,但未能揭示其真正的原因。他认为,生活在平民政府下的古希腊政治家不理解除美德外的任何其他权力。而今天的政治家则只谈论制造业、商业、金融、财富、甚至奢侈品。他将这种差异的原因归之于共和制与君主制。而事实上应该归因于古代与现代相反的精神。无论是共和国的公民还是君主国的臣民都希望得到快乐。确实,在今天的社会情势下,没有人会不希望得到快乐。在今天的时代,那些挚爱自由、将自由置于法兰西解放之上的人们,也就是那些热爱生活中所有快乐的人们。这些人尤其珍视自由,他们把自由视为他们所珍爱的快乐的保障。在过去,哪里有自由,哪里的人们便可以忍受艰辛。而在今天,哪里有艰辛,哪里的人们就不得不忍受**主义。今天将一个受奴役的民族变为斯已达人比把自由人变为斯巴达人更容易。
那些被历史事件推到我们革命前沿的人们,由于其所受教育的必然结果,醉心于一些过时的古代观念,这些观念由于我在上文提及的那些哲学家而成为时尚。这里有卢梭的哲学,其间偶尔闪烁着真知的见,也不乏令人兴奋的雄辩的段落。这里还有马布利的质朴,他的不宽容,他对人类**的憎恨,他那迫切希望禁锢所有人类激情的愿望,他关于法律效能的夸张的原则,以及在他所推荐的与从前事实上曾经存在的东西之间的差异,他反对财富甚至反对财产的主张。所有这些都必然会吸引那些被最近的胜利所激动的人们,这些人们已经取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于是迫切希望将这种权力延伸到所有方面。两位诅咒人类**主义的高尚作家居然以格言方式拟定了法律条文,这确是支持他们的宝贵渊源。他们希望像若干自由国家曾经做过的那样行使公共权力——他们从这些哲人的指引中知道这些。他们相信所有事情都必须屈从于集体意志,对个人权利的所有限制都会由于对社会权力的参与而得到充分补偿。
先生们,我们都知道,这样做的结果是什么。基于对时代精神的理解而建立的各种自由制度可以存活下来,但恢复起来的古代人的大厦却崩溃了,尽管许多努力、许多英雄行为值得我们景仰。不容置辩的事实是,社会权力以其所有可能的方式伤害个人独立,却无法摧毁对这种独立的需求。我们的民族并未发现对抽象主权的理想化分享值得她作出所需要的牺牲。卢梭的权威并未能使她相信自由的法律要比独裁的枷锁严苛一千倍。她对这些严苛的法律毫无欲求,她相信在某些时候,独裁的枷锁比严苛的法律更值得拥有。经验最终使她不再受骗。她看到过人治的专断权力比最差的法律更糟糕。然而,法律也必须有其限度。
先生们,如果我已经成功地使您接受这些事实必然导出的结论的话,您将和我一样承认下列原则的真实性。
个人独立呈现代人的第一需求:因此,任何人决不能要求现代人作出任何牺牲,以实现政治自由。
由此导出,许多倍受赞赏的制度在古代共和国曾阻碍个人自由,在现代无法被接受。
先生们,您也许立即会觉得确立这一原则是多余的。今天的不少政府似乎无意效法古代共和国。然而,尽管它们也许不钟爱古代共和国的制度,它们对共和国的某些习俗却有一定的感情。令人不安的是,恰恰是这些习俗允许它们实行放逐、流放与掠夺。我记得在1802年,它们通过特殊委员会在法律中塞进一个条款,将希腊的陶片放逐法引入法兰西。为了使这一条款得到批准,天知道有多少雄辩的发言者向我们阐述雅典的自由以及为了维护这些自由个人必须作出的牺牲!同样,最近,当胆怯的当局畏首畏尾地试图准备举行选举时,一份很难被怀疑为共和主义的杂志提议恢复罗马的监察官制度,以取消所有危险的候选人。
因之,我并不以为我在从事一项无用的讨论,如果我可以就这两个被大肆炫耀的制度说几句话,来支持我的论点的话。
雅典的陶片放逐制建立在一个假定之上,即社会对其成员有完全的权威。在这一假定之上,该制度可以证明其合理性。此外,在一个小国,当某一个人由于其崇高的威望、众多的门徒以及辉煌的业绩,影响常常与大众的权力抗衡时,陶片放逐法似乎是有用的。然而,在我们这里,个人拥有社会必须尊重的权利,而且,正像我已经指出的那样,个人的利益被众多平等的或更高贵的人的影响所湮没,任何以需要削弱这种影响为动机的压迫都是无益的,因而也是不正义的。任何人都无权流放一个公民,除非这个公民被一个常设的法庭根据正式法律判定犯有必须流放的罪行。任何人都无权强迫公民离开他的国家,主人离开他的财产,商人离开他的贸易,丈夫离开他的妻子,父亲离开他的子女,作家离开勤奋的思考,或老人离开自己习惯的生活方式。
所有政治流放都是滥用政治权力。所有由议会以公共安全为理由而宣布的流放,本身就是对公共安全的侵犯。公共安全只能建立在尊重法律、遵守规则、以及加强保卫之上。
像陶片放逐法一样,罗马的监察官制度也是一种随意的专断权力。在罗马共和国,贫穷将所有公民禁锢在一种极其简单的道德规范之中。他们生活在相同的城镇,不从事任何可能将注意力从国家事务吸引开来的职业。因而,他们每时每刻都是公共权力行使的观察者与评判者。在这种情形下,监察官制度一方面可能具较大的影响,另一方面,监察官的专断权力也受到强加于他们身上的道德监视的制约。但是,一旦共和国的规模。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以及文明的进步使该制度赖以存在并藉以制约的基础不复存在,监察官制度甚至在罗马就衰落了。不是监察官制度创造了好的道德风尚,而是这些道德风尚的简朴构成监察官制度力量及有效性的渊源。
在法国,像监察官那样专断的制度将会既是无效的,也是难以忍受的。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道德风尚是由一些微妙、变化不定、难以捉摸的情绪构成的,如果一个人试图较为精确地把握它,他就会有千万种可能来歪曲它。只有公共舆论可以把握它,也只有公共舆论可以评判它,因为它们具有相同的性质。任何实在的权威如果希望较为精确地把握它,都会遭到它的反抗。如果一个现代民族的政府希望像罗马监察官那样专断地处罚一位公民,整个民族将会反对,会拒绝批准当局的决定。
我刚才关于监察官制度在现代复活的言论也适用于社会组织的许多其他方面,在这些方面,古代的制度被经常引证,反复强调。譬如教育,难道我们没有听过这样的说法吗:有必要允许政府管理下一代,根据自己的意愿来塑造他们?有多少博学的观点被引证来支持这种理论!波斯的,埃及的,高卢的,希腊的以及意大利的观点被一个接一个摆在我们面前。可是,先生们,我们既不是臣服于一个独裁者的波斯人,不是在祭司控制下的埃及人,也不是能够被巫师作为牺牲品的高卢人;最后,我们也不是从分享社会权威中得到藉慰来补偿在私人领域被奴役的希腊人或罗马人。我们是现代人,我们希望每个人享有自己的权利,每个人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最喜欢的方式发展其才智;我们希望监护大自然托付我们关心的儿童们发展这些才智。随着他们的启蒙,这些才智将日益丰富。我们仅仅需要权威给我们一些它们能够提供的一般性指导手段。我们将像旅行者那样接受权威提供的主要路线图,而不必由他们告诉我们该走哪条路。
宗教也受到有关过去时代记忆的影响。某些坚定维护教义统一性的人引证古代法律来反对其他宗教中的神,以古代的事例支持天主教会的权利,其一是希腊人因苏格拉底削弱多神教而将他处死,其二是奥古斯都要求人民维持祖先崇拜,结果不久便将最早的基督徒置于死地。
先生们,让我们不要相信这种对某些古代记忆的崇拜。因为我们生活在现代,我们要求一种适合现代的自由;因为我们生活在君主制下,我谦卑地恳求这些君主不要从古代共和国中借用压迫我们的手段。
让我再重复一遍,个人自由是真正的现代自由。政治自由是个人自由的保障,因而也是不可或缺的。但是,要求我们时代的人民像古代人那样为了政治自由而牺牲所有个人自由必然会剥夺他们的个人自由,而一旦实现了这一结果,剥夺他们的政治自由也就是轻而易举的了。
先生们,正如你们看到的那样,我的观察无意贬损政治自由的价值。我不从我向诸位展示的证据中导出与某些人相同的结论。这些人从古代人有自由、我们不再像他们那样自由的事实中得出结论,称我们天生是奴隶。他们希望凭借少数要素来重建新的社会状态。他们认为只有这些要素适合今日世界的情形。这些要素是恐吓人们的偏见,是腐蚀人们的利己主义,是麻醉人们的轻浮,是使人们堕落的粗俗的快感,是指导人们的**主义,是为**主义服务并使其更为巧妙的建设性知识与严密科学。如果这些就是人类曾经获得众多道德与体能手段的四千年的结果,这实在令人诧异,我决不相信这一点。我从我们与古代人的差异中得出全然不同的结论。我们并不必削弱安全,但我们必须扩展乐趣。我们并不希望放弃政治自由,而是要求在得到其他形式的政治自由的同时得到公民自由(civil
liberty)。政府丝毫不比以前有更多的权利来僭取非法权力。相反,导源于一种合法根源的政府只有比以前更少的权利对个人行使专断权力。我们今天仍然拥有我们一直拥有的权利,诸如同意法律的永恒权利,讨论我们利益的权利,成为由我们构成的社会实体之基本成分的权利。不过,政府有了新的职责:文明的进步以及几个世纪所带来的变迁要求当权者对习俗、情感与个人的独立有更大的尊重。当权者必须以更轻巧、更谨慎的手法处理这些问题。
当权者的这种节制是其最严格的职责之一,同时,也代表了它的最大利益。原因在于,如果适合现代人的自由与适合古代人的自由不同,那么,在古代人中或许会出现的**主义就不再可能在现代人中出现了。由于我们常常比古代人较少关注政治自由,而且在一般情形下,对政治自由的热情较低,于是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我们有时会错误地过分忽略政治自由为我们提供的保障。但与此同时,由于我们比古代人更为专注个人自由,我们将会以古代人没有的方式保卫它。
商业使凌驾于我们存在之上的专断权力的行为比从前更具压迫性,这是由于,随着我们的思辨更具多样性,专断权力必须成倍扩大方可应付。不过,商业也使专断权力更易于躲避,它改变了财产的性质。由于这种改变,财产变得几乎难以控制。
商业赋予财产新的性质,即流通。没有流通,财产仅仅是一种收益权。政治权威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影响收益权,它可以阻止收益权的享用。但是,流通却给社会权威的行动创造了一种无形的、不可克服的障碍。
商业甚至还有更深远的影响:它不仅解放个人,它还通过创造商业信誉将权威本身置于依附地位。
一位法国作家曾写道:“货币是**主义最危险的武器,但同时也是它最强有力的制约;商业信誉受舆论影响;权力毫无用处;货币可以被藏匿或转移;所有国家的运作都暂时不起作用了。”商业信誉在古代人中并没有如此影响,他们的政府比个人强大;而在我们的时代,个人比政治权力强大。财富是一种在所有情况下更随处可见、更适用于所有利益。因而更真实、更被人服从的权力。权力是威胁,财富是奖赏:人们可以用欺骗的方式逃避权力;但若想得到财富的青睐,就必须为其服务:因此,财富必然会取胜。
后果之一是,个人的存在较少专注于政治存在。个人将他们的财产带到远方;同时也带走私人生活的所有享受。商业使国家之间关系更为密切;它带给这些国家几乎相同的习惯与风俗;国家首脑也许会互相为敌,但人民却是伙伴。
让权力隐退吧:我们必须拥有自由,我们也将拥有自由。然则,由于我们所需要的自由不同于古代的自由,我们需要一个与古代不同的组织。在古代的组织中,人们愈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贡献于行使政治权利,他们便愈感到自由;与此相反,就我们可以享有的那类自由而言,政治权利的行使为我们私人利益留下的时间愈多,自由对我们就愈珍贵。
因此,先生们,我们需要代议制度。代议制度是这样一种组织,一个国家可以凭借这种组织安排少数个人去做国家自身不能或不愿做的事。穷人照料自己的事;富人雇佣管家。这就是古代和现代民族的历史。代议制度就是,大众希望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没有时间去自己保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委托一定数量的人做他们的代表。不过,除非是白痴,任何雇佣管家的富人都会对管家是否尽职进行密切监视,以防止他们玩忽职守、腐化堕落或昏庸无能;此外,为了评价这些代表的管理,那些深谋远虑的土地所有者们会对各种事务以及他们委托代理人所进行的管理保持良好的了解。同理,那些为了享有适合于他们的自由而求诸代议制度的人们也必须对他们的代议员行使一种积极而持续的监视,必须保留权利,以便当代议员背弃了对他们的信任时将其兔职,当他们滥用权力时剥夺其权力。
鉴于现代自由不同于古代自由,现代自由也受到不同类型的危险的威胁。
古代自由的危险在于,由于人们仅仅考虑维护他们在社会权力中的份额,他们可能会轻视个人权利与享受的价值。
现代自由的危险在于,由于我们沉湎于享受个人的独立以及追求各自的利益,我们可能过分容易地放弃分享政治权力的权利。
掌权者会极为迫切地鼓励我们这样做。他们随时准备免除我们形形色色的麻烦——除了服从与缴纳赋税以外。他们将对我们说:什么是你们努力的最终目标?你们辛劳的动机?你们希望的目标?难道不是快乐吗?那未,把快乐留给我们,我们将交给你们。不,先生们,我们决不能留给他们。不管这种慈悲的允诺也许会多么令人感动,我们也会要求当权者把自己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我们要求他们将行为限制在正义的范围内。我们自己将担负起寻求快乐的责任。
如果这种权力的转移没有任何保障,它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吗?离开政治自由,我们从哪里寻找保障呢?先生们,放弃政治自由将是愚蠢的,正如一个人仅仅因为居住在一层楼上,便不管整座房子是否建立在沙滩上。
此外,先生们,难道快乐——不管它是何种类型的——真的是人类的唯一目标吗?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的事业将会变得狭窄,我们的最终目标将得不到升华。在我们中间,任何人如果希望贬低自己、限制自己的道德能力、降低自己的**、放弃行动、荣誉以及深沉而慷慨的情感,都不可能不降低自己的人格,都不可能得到快乐。不,先生们,我可以证明,我们的本性中有更好的部分,这就是趋使并折磨我们的那种高尚的忧虑,这就是希望拓宽我们知识以及发展我们能力的那种**。我们的使命要求我们的不仅仅是快乐,而且还有自我发展;政治自由是上帝赋予我们的最有力、最有效的自我发展的手段。
政治自由把对公民最神圣的利益的关切与评估毫无例外地交给所有公民,由此丰富了公民的精神,升华了他们的思想,在他们中间确立了某种知识平等,这种平等构成一个民族的荣誉与力量。
因此,让我们看看当一个民族有了恢复其正常行使政治自由的最初制度时会如何发展。看看我们的同胞们,不分阶级,不分职业,从他们日常劳动及私人工业的领域脱颖而出,突然发现自己正在履行宪法赋予的重要职责,他们以明辨的方式选择,以充沛的精力抵制,蔑视各种威胁,高尚地拒绝引诱。看看一种纯粹、深沉、诚挚的爱国主义在我们的城镇中获得胜利,在我们甚至最小的村庄中复活,在我们的车间弥漫,它使农村充满活力,它在实用的农民与勤劳的商人那正义与诚实的精神中渗透了权利意识以及需要保障的意识;这些农民与商人们从他们所经历的罪恶的历史中学到东西,十分明白解除这些罪恶的方案,他们以对国家的感激之情关注整个法兰西,并以参加选举的方式报答国家,经过三十多年的时间,对这些原则的忠诚体现在最卓越的自由的保卫者身上。
因此,先生们,我们决不是要放弃我所描述的两种自由中的任何一种。如同我已经展示的那样,我们必须学会将两种自由结合在一起。研究中世纪共和国历史的著名作者尝言,制度必须完成人类的使命,如果某种制度能使尽可能多的公民升华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它便能最好地实现这一目标。
假如立法者仅仅给人民带来和平,其工作是不完全的。即使当人民感到满意时,仍有许多未竟之业。制度必须实现公民的道德教育。一方面,制度必须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保障他们的独立,避免干扰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制度又必须尊重公民影响公共事务的神圣权利,号召公民以投票的方式参与行使权力,赋予他们表达意见的权利,并由此实行控制与监督;这样,通过履行这些崇高职责的熏陶,公民会既有**又有权利来完成这些职责。
(李强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