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员(2/2)
《笛福文选-英-笛福》作者:笛福文选-英-笛福 2017-04-13 10:57
的岛屿。——译者
②奥波托,葡萄牙北部港口。——译者
上述这一笔款项是一种基金的一大笔资本,我们可以假定它由公正的人掌管和经营使之周转流动。此外,商人在由王国的任何港口运货出国或载运外货到港时,都按照其全部货物的真实价值缴纳4%(镑)的捐税,货物的价值务必真实无欺,必要时须宣誓保证。据此,上述管理局有义务付款赔偿一切损失、海损和各种意外,赔偿款额按照目前流行的保险惯例如数付出,不打任何折扣,不作任何争论或拖延:上述4%的税率是依照开往巴布达岛的航程规定的,执行时根据具体航程依照印行和明令公布的规章法令酌量增减。
实行这种办法以后,上述管理局根据明显的理由只保留这样的权力,即:管理局有权指挥所有不同的船只如何和护航队一齐航行或等待护航队,规定其时间长短和方式如何;该局并有权为护航队着想(具有某些限制)扣留船只以便编成船队。
上述这些规定适用于海上的一切商业。但往来国内各港的沿海贸易和近海捕鱼业不在此例;对它们应该作如下安排:
首先,就煤来说,煤船按二十八先令月薪得到海员的供应、并有足够数量的护航队和起自泰因茅斯沙洲到内河的适当停泊点,这样,它们就毋须结成船队航行,而可以按照风向和气候条件放心出航,一路上有军舰保护,军舰应该不断地游弋巡逻于各停泊点之间。结果,煤船走完航程所用的时间不但和以往一样的短,而所支付的费用也和以往一样的低廉,这就使煤的每乔伦①售价低到十七先令,和以往十五先令的煤价相去不远。
①乔伦(Chaldron),旧煤量单位,在英国等于三十二到三十六蒲式耳。——译者
所以,每乔伦(纽卡斯尔标准)煤在纽卡斯尔向指定的国库缴纳十先令,这笔钱在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将依约得到补偿,伦敦的固定价格是:在浦尔②是每乔伦二十七先令,售给用户时是三十先令;这个价格一点也不算贵,特别是在战时,因为以往战时的煤价从未有过这样的低廉;有关官员应该发布告示限制售煤者不得超过定价。
②泰晤士河伦敦桥正下面的部分,在这里指运到伦敦后的批发价格。——译者
此外,考虑到护航队的花费,所有运煤船都应该按照管理当局同意的船只的价值,缴税1%(镑),同时,护航队司令横征暴敛的一切护航费一律予以废除,如果船只(并非货物)纯粹因遇敌而遭受损害,管理局将赔偿其全部损失。
如果要着手进行这个实验,这些项目确需某些解释,而且,海员的景况也将因此而有所改善;这种办法至少可以比最近登记海员等鼓励方法更容易使海员乐意为任何公事效力。
理由是:实行这种办法以后,王国的所有海员都成了国王雇用的公仆,由雇用他们的国王手上领取工资;谁要雇用他们非得通过国王不可;商人通过国王之手雇用他们,把他们的工资付给国王;同时,英国的海员也不会有一个人失业(顺便说一句,这就可以防止他们到国外寻找工作);如果他们并没有实际出海,他们仍有半薪可领,并且,可以从事制造场、栈房和海军中的工作,从而使凡百事宜条理井然。
如果要装备一支舰队或分舰队,它们在一个星期以内便可以配齐人手,因为英国的全部海员都在手边;他们也不再会厌恶服役;因为海员之所以在战时退缩、躲藏和踌躇不前,并不是由于他们不愿为国王效力,也不是因为军舰上的职务比商船上的更加劳累,或者害怕危险;问题在于工资;为国王效力每月只拿二十四先令,从商人那里每月却可以拿四十到五十先令,这才是真正的原因。而海员这样做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替王国效力,在战场上卖命只能领二十四先令月薪,他们又何乐而不为商人服务,既不冒那种危险而又能领五十先令呢?如果不能扭转这种情况,对海员所作的一切鼓励都是枉费心机;因为这些鼓励只会使他们飞扬跋扈,助长他们的奢侈浪费。
一般地说,这项措施对海员也不会带来什么损害;因为终年有职业,每月领二十四先令工资,闲散时还有半薪可领,这对海员来说实在比他们现在每月拿四十五先令要好过,考虑一下他们有多么长的时间往往赋闲在岸上而一文不名就可以了然了。此外,海员工资过高对商业虽然是一项不堪承受的负担,然而,这并没有使水手们明显地富裕起来;所以,他们现在可以象以往那样满足于二十四先令的工资。
另一方面,商业可以因此而显著复兴,难以承受的高昂运费可以降低,公众可以从建议中提到的款项上获得优厚的利益,如:
1.商人雇用的所有海员月薪多出四先令,假定经常受雇的海员有二十万人(因为就属于英国的所有船只看来,不会比这个数目再少了),则每月可收入四万镑。
2.对一切进口的货物按每吨运费征收四十先令。
3.对一切进出口货物的价值征税4%。
4.对一切在纽卡斯尔装船的煤,每乔伦征收十先令,对运煤船征收1%船价的税款。
这四项每年究竟会给财政部带来多少收入是很难计算的,我这本书已经快结束,所以不打算细算这笔账了。可是,我相信从这场战争爆发以后,还不曾有过一项税收能和它相比。
不错,公众要从这笔钱中支付闲散海员的半薪,并且,还要赔偿一切海损和船货损失,不过,这些支出的数目虽然可能相当庞大,但是和前述付款相比仍然不多;因为4%的保险费既然为数不多,所以,谁都不得拒绝保险。我相信谁都会承认:让保险商垮台的不会是保险费太少,而是保险对象的数目太少;我敢大言不惭地肯定:假设对全部进出口货物征收4%保险费,谁都可以做全国的总保险商,而那笔保险费也决不会损害商人。
这样,以这种方法筹得的巨额收益使什么地方都不会感觉到负担,无论是穷人或富人都不会花更多的钱买煤;进口的外货价钱可以更少,我们自己的货物运到市场上去时也会更加便宜;船主由船上、商人由货上都能够获利更多;由于有公共基金赔偿,海上的损失再也不会使任何人遭殃。
这项计划还会产生一种无形的利益:我们由于能在战时把运费和货价保持得和太平年月一样的低廉,我们便可以胜过一切邻邦,乃至于荷兰人本身;这种利益的深远意义不是随便一想就能体会的,它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将发生重大的影响。因为,如果我们的每吨货能够从五十先令的脚费运到卡迪斯①,而荷兰人在其他地点要花八镑或十镑等运费,他们在贸易方面还会有什么本领呢?所以,我们的货物就能够售价低廉,比我们的邻邦获利更大。
①西班牙西南部港口。——译者
除了这项建议以外,本来还可以再提几项,其中,有些对王国的一般贸易大有裨益,有些有利于特殊的行业,对公众也更为有利;然而,对仅仅是我一己之见产生的事物,我不打算谈得过分详细。
如果政府一旦动手试行这些建议,无疑,获得的成就必将大大超过我提出的这些,我也看不出实行起来会有多大困难,或会招致什么不满,所以,我就此带住,与其说是希望毋宁说是祝愿它早日得以实现。
②奥波托,葡萄牙北部港口。——译者
上述这一笔款项是一种基金的一大笔资本,我们可以假定它由公正的人掌管和经营使之周转流动。此外,商人在由王国的任何港口运货出国或载运外货到港时,都按照其全部货物的真实价值缴纳4%(镑)的捐税,货物的价值务必真实无欺,必要时须宣誓保证。据此,上述管理局有义务付款赔偿一切损失、海损和各种意外,赔偿款额按照目前流行的保险惯例如数付出,不打任何折扣,不作任何争论或拖延:上述4%的税率是依照开往巴布达岛的航程规定的,执行时根据具体航程依照印行和明令公布的规章法令酌量增减。
实行这种办法以后,上述管理局根据明显的理由只保留这样的权力,即:管理局有权指挥所有不同的船只如何和护航队一齐航行或等待护航队,规定其时间长短和方式如何;该局并有权为护航队着想(具有某些限制)扣留船只以便编成船队。
上述这些规定适用于海上的一切商业。但往来国内各港的沿海贸易和近海捕鱼业不在此例;对它们应该作如下安排:
首先,就煤来说,煤船按二十八先令月薪得到海员的供应、并有足够数量的护航队和起自泰因茅斯沙洲到内河的适当停泊点,这样,它们就毋须结成船队航行,而可以按照风向和气候条件放心出航,一路上有军舰保护,军舰应该不断地游弋巡逻于各停泊点之间。结果,煤船走完航程所用的时间不但和以往一样的短,而所支付的费用也和以往一样的低廉,这就使煤的每乔伦①售价低到十七先令,和以往十五先令的煤价相去不远。
①乔伦(Chaldron),旧煤量单位,在英国等于三十二到三十六蒲式耳。——译者
所以,每乔伦(纽卡斯尔标准)煤在纽卡斯尔向指定的国库缴纳十先令,这笔钱在货物运抵目的地时将依约得到补偿,伦敦的固定价格是:在浦尔②是每乔伦二十七先令,售给用户时是三十先令;这个价格一点也不算贵,特别是在战时,因为以往战时的煤价从未有过这样的低廉;有关官员应该发布告示限制售煤者不得超过定价。
②泰晤士河伦敦桥正下面的部分,在这里指运到伦敦后的批发价格。——译者
此外,考虑到护航队的花费,所有运煤船都应该按照管理当局同意的船只的价值,缴税1%(镑),同时,护航队司令横征暴敛的一切护航费一律予以废除,如果船只(并非货物)纯粹因遇敌而遭受损害,管理局将赔偿其全部损失。
如果要着手进行这个实验,这些项目确需某些解释,而且,海员的景况也将因此而有所改善;这种办法至少可以比最近登记海员等鼓励方法更容易使海员乐意为任何公事效力。
理由是:实行这种办法以后,王国的所有海员都成了国王雇用的公仆,由雇用他们的国王手上领取工资;谁要雇用他们非得通过国王不可;商人通过国王之手雇用他们,把他们的工资付给国王;同时,英国的海员也不会有一个人失业(顺便说一句,这就可以防止他们到国外寻找工作);如果他们并没有实际出海,他们仍有半薪可领,并且,可以从事制造场、栈房和海军中的工作,从而使凡百事宜条理井然。
如果要装备一支舰队或分舰队,它们在一个星期以内便可以配齐人手,因为英国的全部海员都在手边;他们也不再会厌恶服役;因为海员之所以在战时退缩、躲藏和踌躇不前,并不是由于他们不愿为国王效力,也不是因为军舰上的职务比商船上的更加劳累,或者害怕危险;问题在于工资;为国王效力每月只拿二十四先令,从商人那里每月却可以拿四十到五十先令,这才是真正的原因。而海员这样做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替王国效力,在战场上卖命只能领二十四先令月薪,他们又何乐而不为商人服务,既不冒那种危险而又能领五十先令呢?如果不能扭转这种情况,对海员所作的一切鼓励都是枉费心机;因为这些鼓励只会使他们飞扬跋扈,助长他们的奢侈浪费。
一般地说,这项措施对海员也不会带来什么损害;因为终年有职业,每月领二十四先令工资,闲散时还有半薪可领,这对海员来说实在比他们现在每月拿四十五先令要好过,考虑一下他们有多么长的时间往往赋闲在岸上而一文不名就可以了然了。此外,海员工资过高对商业虽然是一项不堪承受的负担,然而,这并没有使水手们明显地富裕起来;所以,他们现在可以象以往那样满足于二十四先令的工资。
另一方面,商业可以因此而显著复兴,难以承受的高昂运费可以降低,公众可以从建议中提到的款项上获得优厚的利益,如:
1.商人雇用的所有海员月薪多出四先令,假定经常受雇的海员有二十万人(因为就属于英国的所有船只看来,不会比这个数目再少了),则每月可收入四万镑。
2.对一切进口的货物按每吨运费征收四十先令。
3.对一切进出口货物的价值征税4%。
4.对一切在纽卡斯尔装船的煤,每乔伦征收十先令,对运煤船征收1%船价的税款。
这四项每年究竟会给财政部带来多少收入是很难计算的,我这本书已经快结束,所以不打算细算这笔账了。可是,我相信从这场战争爆发以后,还不曾有过一项税收能和它相比。
不错,公众要从这笔钱中支付闲散海员的半薪,并且,还要赔偿一切海损和船货损失,不过,这些支出的数目虽然可能相当庞大,但是和前述付款相比仍然不多;因为4%的保险费既然为数不多,所以,谁都不得拒绝保险。我相信谁都会承认:让保险商垮台的不会是保险费太少,而是保险对象的数目太少;我敢大言不惭地肯定:假设对全部进出口货物征收4%保险费,谁都可以做全国的总保险商,而那笔保险费也决不会损害商人。
这样,以这种方法筹得的巨额收益使什么地方都不会感觉到负担,无论是穷人或富人都不会花更多的钱买煤;进口的外货价钱可以更少,我们自己的货物运到市场上去时也会更加便宜;船主由船上、商人由货上都能够获利更多;由于有公共基金赔偿,海上的损失再也不会使任何人遭殃。
这项计划还会产生一种无形的利益:我们由于能在战时把运费和货价保持得和太平年月一样的低廉,我们便可以胜过一切邻邦,乃至于荷兰人本身;这种利益的深远意义不是随便一想就能体会的,它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将发生重大的影响。因为,如果我们的每吨货能够从五十先令的脚费运到卡迪斯①,而荷兰人在其他地点要花八镑或十镑等运费,他们在贸易方面还会有什么本领呢?所以,我们的货物就能够售价低廉,比我们的邻邦获利更大。
①西班牙西南部港口。——译者
除了这项建议以外,本来还可以再提几项,其中,有些对王国的一般贸易大有裨益,有些有利于特殊的行业,对公众也更为有利;然而,对仅仅是我一己之见产生的事物,我不打算谈得过分详细。
如果政府一旦动手试行这些建议,无疑,获得的成就必将大大超过我提出的这些,我也看不出实行起来会有多大困难,或会招致什么不满,所以,我就此带住,与其说是希望毋宁说是祝愿它早日得以实现。